第二节 单纯性肥胖的诊断与分度
一、肥胖的诊断标准
判断是否肥胖,单纯的测量体重不够确切,主要看脂肪的重量以及在全身的比例,因此,测量体重指数和局部体脂含量是诊断、治疗和预防肥胖的必要手段和方法。
(1)体重指数。目前常用的体重指数(BMI),又称为体质指数。它的计算方法为: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m)的平方。在判断肥胖程度时,使用这个指标的目的在于消除不同身高对体重指数的影响,以便于人群或个体间相互比较。研究表明,大多数个体的体重指数与身体脂肪的百分含量有明显的相关性,能较好地反映机体的肥胖程度。
WHO推荐将BMI作为肥胖的诊断指标已经用于临床及所有的研究。BMI与肥胖有很强的相关性,除了对肌肉发达的人及年龄很大或很小的人以外,对所有的人群都可应用。这个方法简便、实用,临床应用较为广泛。WHO1998年将BMI>25定为超重,BMI>30为肥胖。
但对于亚洲人的研究中发现当BMI>23时与肥胖有关的疾病发病率逐渐增高。国际及亚太地区研究肥胖的有关专家建议,将亚洲人健康体重的切割点定在BMI=23,大于此点为超重,BMI≥25的为肥胖。有专家建议,中国人肥胖诊断以BMI≥27为宜,BMI≥25但BMI<27可视为超重,但就预防与肥胖相关疾病而言BMI>23时即应予以注意。其他还有一些测量体脂的方法大部分要求精密仪器,在临床难以做到。
2.局部体脂分布
近年来,关于体脂分布与动脉硬化危险因子的关系有较多报道。主要是躯体部脂肪蓄积的上半身肥胖与糖代谢异常,脂质代谢异常以及高血压密切相关。对于一般人,脂肪的80%分布于皮下,余下的大部分存在于腹腔的大网膜和肠系膜等部位,男性高于女性,而且老年人内脏脂肪所占的比率更高。
测量内脏脂肪的方法有核磁共振(MRI)、CT或双能X线吸收测量体脂分布,以计算内脏脂肪量或脂肪面积。尽管仪器的测量能精确反应内脏脂肪的量,但是较为麻烦。
临床常用的简易方法是测量腰围和臀围。WHO建议男性腰围94cm,女性80cm为欧洲人群适宜的标准。但是这一标准并不适用于亚洲人,建议临时将男性90cm与女性80cm作为测量腰围的较低标准。必须强调,任何评价肥胖的方法均需要包括腰围的测量,因为当腰围减少时,即使体重无改变,亦可显著降低肥胖相关性疾病发病危险。
综合所述,亚洲人BMI≥23即为超重,23~24.9处于肥胖前期,25~29.9为Ⅰ度肥胖,BMI≥30为二度肥胖;男性腰围≥90cm,女性腰围≥80cm即为肥胖。
二、我们需要监测的指标
对于肥胖的病人,我们应该通过以下几个指标来监测其肥胖程度:
(1)体重指数。根据《中国成人超重和肥胖症预防控制指南》(试行)的规定,在测量时,受试者应当空腹、脱鞋、只穿轻薄的衣服。测量身高的量尺(最小刻度为1mm)应与地面垂直固定或贴在在墙上。受试者直立,两脚后跟并拢靠近量尺,并将两肩及臀部也贴近量尺。测量人员用一根直角尺放在受试者的头顶,使直角的两个边一边靠紧量尺,另一边接近受试者的头皮,读取量尺上的读数,准确至1mm。称量体重最好用经过校正的杠杆型体重秤,受试者全身放松,直立在秤底盘的中部。测量人员读取杠杆秤上的游标位置,读数准确至10g。
(2)腰围和臀围。根据《中国成人超重和肥胖症预防控制指南》(试行)的规定,腰围的测量方法是让受试者直立,两脚分开30~40cm,用一根没有弹性、最小刻度为1mm的软尺放在右侧腋中线胯骨上缘与第十二肋骨下缘连线的中点(通常是腰部的天然最窄部位),沿水平方向围绕腹部一周,紧贴而不压迫皮肤,在正常呼气末测量腰围的长度,读数准确至1mm。臀围是测量臀部的最大周径。
(3)体脂率(F%)。体脂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F%=(0.570/D-4.142)×100。其中体密度(D)按照下表测算,然后代入公式中。
(4)皮下脂肪厚度。B超测定法:测定位点4个:A点在右三角肌下缘臂外侧正中点,B点在右侧肩胛下角,C点在右侧脐旁3cm,D点在右侧髂前上棘。测定三头肌和肩胛下角部位的正常值高限:男性为51mm,女性为70mm。本方法影响的因素较多,压力不同,皮下脂肪组织分布不同,皮下脂肪和深部脂肪含量的比例个体的差异较大。
皮卡钳法:测定位点与B超测定法相同,用卡钳测量皮褶厚度。
(5)臀围。患者双足分开与肩同宽,双足均匀承担体重,医生将皮尺置于患者背面臀下横纹处,水平围绕大腿一周的围度。
(6)上臂围。患者上臂自然垂直,医生将皮尺置于受试者上臂最丰满处,水平围绕上臂一周的围度。
(7)体重。用体重计测量,患者每次测量体重需着相同且尽量单薄的衣物站立于体重计称重。
三、怎样才是有效的减肥标准
根据1997年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第五届肥胖病研究学术会议中修订的《单纯性肥胖病的诊断、疗效评定标准及病历书写要求》,将单纯性肥胖病疗效评定标准修订为以下4点:
(1)临床痊愈:临床症状消失或基本消失,体重下降>80%,体脂率男性接近26、女性接近30,体重指数接近26~27。
(2)显效:临床症状大部分消失或基本消失,体重下降30%~70%,体脂率下降≥5,体重指数下降≥4。
(3)有效:临床症状明显减轻,体重下降25%~30%,体脂率下降3~5,体重指数下降2~4。
(4)无效:临床症状无明显改善,体重下降未达到25%,体脂率下降未达到3,体重指数下降未达到2。
四、中医辨证分型标准
参照1997年第五届全国肥胖病研究学术会议制定的标准,肥胖的辩证分型主要有以下五类:
(1)脾虚湿阻型:肥胖、浮胖、疲乏无力、肢体困重、尿少、纳差、腹满、脉沉纳、舌苔薄腻、舌质淡红。
(2)胃热湿阻型:肥胖、头胀、眩晕、消谷善饥、肢重、肢重怠情、口渴喜饮,脉滑数,舌苔腻微黄,舌质红。
(3)肝郁气滞型:肥胖,胸胁苦满,胃脘痞满,月经不调、闭经,失眠多梦,脉弦细,舌自或黄腻、舌质暗红。
(4)脾肾两虚型(脾肾阳虚):肥胖,疲乏、无力、腰酸腿软、阳痿、阴寒、脉沉细无力、苔白、舌质淡红。
(5)阴虚内热型:肥胖、头昏眼花、头胀头痛、腰痛酸软、五心烦热、低热、脉细数微弦、苔薄舌尖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