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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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家中的野蛮人

这一年,长雨季没有来。

那真是无比凄惨的经历,让每一个熬过这场大旱的农场主刻骨铭心。多年以后,即使他住在潮湿的北欧,早已远离非洲,但夜半被骤雨惊醒之际仍然会大声欢呼:“终于!终于下雨了!”

非洲的长雨季一般在三月最后一个星期来临,一直持续到六月中旬。雨季前夕,天气一天比一天燥热,仿佛欧洲大陆暴风雨前夕那样闷热,只是更强烈。

这时的草地已经像树皮一样枯干。与农场一河之隔的马塞人会在草地上放一把火,这是为了让雨季催生出更多的新草,有利于放牧。火焰升腾之际,草原上的空气也随之起舞,千百条闪着虹彩的烟柱从草丛中冉冉升起。田地上空热浪盘旋、焦味四溢,如同火炉里飘出来的烟气。

巨大的云团在旷野上空聚而复散;小雨淅淅沥沥,在远处的天边斜斜绘出一道浅蓝。整个世界只剩下一个念头。

黄昏日落之前,风景朝你身边汇聚过来,群山走近,泛着澄澈而幽深的青绿色,活力十足,意味深长。过几个钟头再出门,星星就已不见,夜风柔和深邃,充满福佑。

你会听见头上传来急遽增大的摩擦声,那是风刮过高高的森林——不是雨;你会听见有什么贴地而行,那是穿过灌木和高草的风——不是雨。你听见地面上窸窸窣窣的微响,那是穿过玉米田的风——那声音那么像雨,偶尔让你听入了神,仿佛从声音里获得了满足,仿佛翘首企盼的角色终于粉墨登场,但那仍旧不是雨。

等到大地像共鸣板一样发出低沉厚重的回响,世界的一切维度在你身边引吭高歌,天与地交相呼应——这才是雨!仿佛你久居内陆,如今终于返回汪洋之滨,仿佛你重新投入了恋人的怀抱。

但这一年,长雨季没有来。那感觉就像整个宇宙弃你而去。天气渐渐转凉,有些日子甚至很凛冽,但空气中一丝水汽都没有。一切又干又硬,仿佛全世界的生机与优雅都被抽走了。天气无所谓好坏,因为此时已没有天气可言,似乎一切都停摆了,雨季将无限期延宕下去。阴冷的风从头顶掠过,万物的色彩都已褪去,田野和森林的芬芳荡然无存。从造物主膝下失宠的感觉压在你的心头。农场南面那片被火烧过的草原也丧失了生机,满目焦黑,散布着一条条灰白色的余烬。

每一天,我们都在徒劳地等待雨水,农场的前景和希望日渐黯淡,最终化为泡影。几个月以来的耕耘、锄草和栽种都成了愚蠢的努力。农场的各项工作都慢了下来,直到完全停滞。

平原和山丘间的水洼早已干涸,很多以前没见过的野鸭野鹅飞到农场里的池塘喝水。每个清晨和日落,斑马都会排着长队来到农场边界处的池塘喝水,每次总有两三百头。小马驹跟在母马身边,看我骑到队伍中间也不惊慌。但农场里的人还是尽量把它们都撵走,因为池塘的水位下降得很快,我们首先要保证农场牲畜有水喝。但池塘旁边的景色依然令人心旷神怡,泥淖里长出了灯芯草,像是满目灰败之中的一小块嫩绿色的补丁。

大旱当头,土著人变得沉默寡言。我们总觉得土著人懂得窥看天象的端倪,但究竟有没有落雨的希望,我从他们嘴里探听不出一个字。大旱也威胁到了他们的生命,他们从父亲那辈就听说过大旱之年牲畜损失十之八九的先例。土著人自留地的土地干涸龟裂,幸存的几株甘薯和玉米也都呈现出凋垂枯萎的姿态。

一段时间以后,我也学会了这种沉默的态度,不再把艰难时日挂在嘴边,像一个失宠的人对曾经蒙受的耻辱绝口不提。但我骨子里还是个欧洲人,在这片土地上生活得还不够久,没法像土著人那样逆来顺受。有些欧洲人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已经被同化了,但我还年轻,还有自我保护的本能。如果我不能在农场土路的烟尘或草原的浓烟中奔波,我就必须将富余出的能量集中投入某一件事情上。我开始在夜间写小说、童话和传奇故事,任思绪飘飞万里,徜徉于异国他乡和另外一个时代。

有位朋友常来农场小住,我就把自己写的故事讲给他听。

夜里,我站起身走出门,寒风扑面,清冷的夜空散布着千百万颗寒星,万物一片枯干。

起先我只在晚上写作,后来清晨也常常坐下来奋笔疾书。这个时候我本该到农场去的。但一出门就得面对很多难题,比如要不要翻耕玉米地、重新种一轮玉米苗?为了保护咖啡树,要不要把枯萎的浆果摘下来?哪个决定都不好做,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把它们拖了又拖。

我经常在餐厅写作,纸张铺得满桌都是。我一边写作,一边还得盘算农场的账目,回复农场经理那些令人沮丧的便条。仆人好奇我在做什么,我告诉他们我在写书。他们认为这是我拯救农场的最后一搏,也都关心起来,经常向我打听书的进度。他们还会到餐厅里站着看我写作,一直看很久。餐厅墙上镶着暗色的木板,和他们的肤色差不多,晚上看过去,好像只有一件件白色长袍贴墙而立,默默陪伴着我。


我家的餐厅朝西开门,三扇狭长的窗子分别对着铺好的露台、草坪和森林。餐厅外面的斜坡一直通往河边,那是我的农场与马塞居留地的界河。从房间里看不到这条河,但河岸两侧长着高大的金合欢,排成一抹蜿蜒的深绿,从中可以看出河水的走势。河对面的地势再度升高,林木掩映,更远处就是翠绿的草原,一路延展到恩贡山脚下。

“如果我的信念之强足以移山,我只愿命令这座山走来我身旁。”

风从东边吹来,餐厅的门在背风处,经常敞着,所以土著人很喜欢房子的西侧;他们经常绕道这里,时刻关注着房子里发生的一切。土著牧童也经常把羊群赶到房子周围的草地吃草。

这些土著小孩赶着父亲的山羊和绵羊在农场里游逛,为羊群寻找吃草的地方。我的屋舍象征着现代文明,屋外则是大荒野,而这群小牧童在二者之间建立了某种联系。我的仆人不太信任他们,不愿让他们进屋,但其实这些孩子对文明世界怀着淳朴真挚的热爱;他们一点也没觉得文明世界有什么危险,因为他们可以随时转身跑回野地。而在他们眼中,文明的核心象征就是餐厅墙上那座德制老式咕咕钟咕咕钟,即布谷鸟机械自鸣钟。18世纪初在德国黑森林地区被发明出来,随后风靡世界。。在非洲高原上,钟表绝对是一件奢侈品。一年到头你都可以从太阳的位置推测时间,而且你也不用赶火车,农场的生活节奏可以安排得很随意,所以钟表就是无用之物。但这座钟非常精美,每逢整点,藏在一簇粉红玫瑰中间的小门就会弹开,一只布谷鸟探出身子,开始用清脆傲慢的嗓音报时。孩子们觉得这只鸟是个活物,每弹出一次,他们就欢呼雀跃一次,就像头一次见它报时一样。他们靠观看太阳的位置就能掐准自鸣钟报时的一刻,所以,每天正午十二点之前的一刻钟,我就能看到牧童们从四面八方走近我的房子,他们不敢把羊群留在身后,所以是赶着羊群一起过来的。牧童的小脑袋和羊的脑袋在灌木丛和林间的高草中时隐时现,仿佛池塘里载浮载沉的青蛙头。

他们把羊群留在草地上,赤着脚,无声无息地走进屋子。大一点的孩子也就十岁左右,最小的才两岁。他们很懂规矩,举手投足带着一种像煞有介事的仪式感,他们觉得只要不碰任何东西、不坐下,也不随便说话,就可以在房子里自由行动。布谷鸟朝他们冲出来之后,一阵狂喜的悸动传遍了这个小团体,牧童们爆发出一阵压抑的低笑。有一个年纪很小的牧童,对放羊这件事还不太有责任心,有时候大清早就会跑来我家,在悄无声息的自鸣钟前面久久伫立,对着紧闭的小门用吉库尤语慢慢唱着示爱的歌,唱完以后再一脸庄严地走出去。我的仆人都笑话这些土著牧童,偷偷对我说这些孩子太傻了,居然真以为布谷鸟是活的。

我的仆人也经常跑进屋来看我敲打字机。有时卡曼提夜里进来,在墙边一站就是一个钟头,睫毛下的眸子像两滴浓墨一样转来转去,似乎要把这架机器彻底看透,拆成零件,再重新组装起来。


一天夜里,我抬起头,与他深邃专注的眼神碰了个正着。过了一会儿,他开口说道:“姆萨布,您觉得自己能写出一本书吗?”

我表示自己也说不好。

想知道跟卡曼提聊天是什么感觉,你就得想象他的每句话前面都加上一个漫长的、欲言又止的停顿,仿佛每句话都经过了深思熟虑。土著人深谙停顿的艺术,不管讨论什么话题都显得意味深长。

眼下卡曼提就停顿了半天,说:“我觉得写不成。”

我实在找不到别人跟我讨论这本书,于是就搁了笔,问他为什么。我发现他肯定事先琢磨过这段对话,这次是有备而来。他一直背着手站在那儿,身后藏着《奥德赛》,现在他把这本书拿出来,放在桌上。

“姆萨布,您看,这是一本很好的书,从头到尾都结实地钉在一起,即使拿起来用力抖动也不会散架。写这本书的人非常聪明。但您写的书——”他的语气中既有责备,也有善意的怜悯,“都是散着的。有人忘了关门,它就被吹得到处都是,有时还掉到地上,惹您生气。我看这不会是一本好书。”

我向他解释说,在欧洲有人能把纸页都钉在一起。

“您的书也会像这本书一样沉吗?”卡曼提问道,一边掂着《奥德赛》。

我说:“那倒不会,但你知道的,图书馆里也有一些很轻的书。”

“也能像这本书一样硬吗?”他问道。

我告诉他,做一本硬皮书是很费钱的。

卡曼提默默伫立了一会儿,把散落在地上的纸张都捡起来,放在桌上,借此表达对我这本书的极大期许,可能也有几分悔意,觉得先前不该提出质疑。不过他还是没走,又在桌边站了一会儿,庄重地问我:“姆萨布,书里有什么?”

我就以《奥德赛》为例,给他讲了主人公奥德修斯和独眼巨人波吕斐摩斯的故事。我告诉他,奥德修斯如何谎称自己名叫“没有人(Noman)”,又如何挖了波吕斐摩斯的眼睛,攀在公羊肚腹下面逃了出来。

卡曼提饶有兴趣地听完,并且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他说那只公羊一定和来自埃尔门泰塔的朗先生的羊是同一个品种,他以前在内罗毕牲畜展上见过。他又问回波吕斐摩斯,好奇他是不是像吉库尤人一样都是黑人,我说不是,他又好奇奥德修斯是不是我的本族人或者家人。

他问:“他怎么用自己的语言说‘没有人’这个词?说给我听听。”

我告诉他:“‘奥提斯(Outis)',他管自己叫‘奥提斯’,这个词在他的语言里就是‘没有人’的意思。”

“您写的故事也得和这个故事一模一样吗?”他问道。

我说:“那不一定,我愿意写什么就写什么,以后没准儿还要写写你呢。”

卡曼提本来已经敞开了心扉,但听到这句话,突然重新闭紧了心门。他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小声问我打算描写他身体的哪个部位。

“我可能会写你生着病,还要去草原上放羊。那时你在想什么?”我说。

他的目光在屋里忽高忽低闪烁了一会儿,最后喃喃道:“我不知道。”

我问他:“当时你心里害怕吗?”

他停了停,坚定地说:“我怕。草原上的男孩都有害怕的时候。”

“你们怕什么?”我说。

卡曼提站在那里半天没出声,然后看着我,脸色渐渐凝重,但眼神茫然起来。最后他说:“我们怕奥提斯,草原上的男孩都害怕奥提斯。”

几天后,我听见卡曼提向其他仆人解释说,在欧洲,有人能把我写的那本书钉起来,如果再花一笔贵得吓人的钱,还能把它做成《奥德赛》那么硬,说到这儿,又把那本书拿出来展示了一遍。不过他本人并不相信我这本书的封皮也能做成蓝色。


卡曼提有一项绝技,在我家特别好用——他想哭就能哭得出来。

只要我严肃地训斥他,他会在我面前站得笔直,一边小心翼翼地看着我的脸色,一边换上一副土著人瞬间就能换上的痛心疾首的表情。硕大的泪珠随即从眼眶里一颗一颗滚出来,缓缓淌下面颊。我明知道这是硬挤出来的眼泪,换了别人我丝毫不会心软,但面对卡曼提的泪水,我的心情就完全不一样了。就在那个瞬间,他扁平木然的面庞又一次瑟缩回那个孤寂、黯淡的世界,他被幽闭其中煎熬了那么多年。当年他还是个小男孩,站在草原上的羊群中间,可曾也像此刻一样默默拭去大滴大滴的眼泪?想到这里我顿时心下不安,觉得他犯下的错也没有那么严重,何必抓着不放。从某个角度来看,卡曼提倒是每次都能得逞。但我仍然相信,我和卡曼提之间存在着人与人最真诚的理解。他肯定知道我只当他的眼泪意味着悔恨,不疑有他,所以他也只是把眼泪当成顺服上位者的一种必不可少的仪式,而不是欺瞒的手段。

卡曼提动不动就自称基督徒,我不知道他对这个词有怎样的认识。有一两次,我想详细探问他对基督教的理解,但他总是搪塞道:他相信我所相信的一切,既然我理应了解自己相信的一切,所以也就不必盘问他了。我觉得这个回答并不是一种回避,而是一种积极的态度,是对信仰的宣告。他把自己奉献给了白人的神。在侍奉他的时候,卡曼提愿意执行任何指示,但他不打算为这套体系给出解释。或许他也明白,若是细究起来,这套体系没准儿也像白人雇主立下的规矩一样不可理喻。

卡曼提是在苏格兰教会受洗的,有时我做事的方式与教会的教诲相抵触,他就会来问我究竟谁是谁非。

土著人的思想里罕有偏见,这一点非常令人诧异,因为你总是以为这些未开化的原始人多半抱有一些深沉的禁忌。我觉得这背后有两个原因,其一在于他们日常打交道的人形形色色,各民族、各部落的都有;其二则是因为东非大陆与外界的交往鲜活多元。古时有象牙商人和奴隶贩子,在我们这个时代又有殖民者和捕杀大型动物的猎手。任何一个土著人——连草原上的小牧童也不例外,一生中都见过五湖四海的人:英国人、犹太人、布尔人、阿拉伯人、索马里人、印度人、斯瓦希里人、马塞人、卡维隆多人。土著人与这些人的区别,就像西西里人与爱斯基摩人一样大,所以从思想的开放程度来看,土著人甚至比来自穷乡僻壤的欧洲移民乃至传教士更像世界居民——后者的生长环境千篇一律,脑中塞满一成不变的教条。白人对土著的很多误解都缘于此。

有时,我意识到自己的一举一动在土著人眼里都代表着基督教的教义,于是难免心生惶恐。

我家以前有个仆人叫基陶,来自吉库尤居留地。这个男孩心思细腻,善于察言观色,做事也挺用心,很让我满意。三个月后的一天,他突然问我能不能给他写一封推荐信,把他介绍到我的老朋友阿里·宾·萨利姆酋长那里。萨利姆住在蒙巴萨,负责管理当地的海滨事务,基陶只在我家见过萨利姆一面,但现在却表示自己想去为他工作。那时基陶做家务刚刚上手,我不想放他走,表示愿意给他加工资,但他还是拒绝了,表示自己不是为了更高的酬劳,而是不能留下。他解释说,自己早在居留地的时候就下定决心,以后要么当个基督徒,要么当个穆斯林,只是一直犹豫不决。他之所以来我家给我干活,就是因为我是个基督徒。他在我家待了三个月,了解了基督徒的风俗习惯,现在他要到蒙巴萨的萨利姆家里,也是为了去了解穆斯林的风俗习惯,好让自己做出决定。我心想,哪怕是大主教遇到了这样的事儿,就算嘴上不说,心里一定也会这么想:“我的上帝!基陶啊,你刚来的时候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除了由穆斯林按照传统方式割喉屠宰的牲畜之外,穆斯林什么肉都不吃,这一点在游猎的时候非常棘手,因为你带不了多少补给,所以仆人的日常口粮只能靠你打下的猎物。你开枪射倒一只狷羚,穆斯林仆人就会飞奔过去,希望抢在它断气之前完成割喉仪式,而你自己则满心焦灼地盯着他们,眼里几乎冒出火来。一旦看到仆人垂头丧气地杵在猎物前面,就说明人还没到它就死了。于是前功尽弃,你得再跟踪另一只狷羚,要不然给你扛枪的仆人就得挨饿。

一战初期,有一次我要带着车队出行,动身前夜,刚好在肯尼亚的基贾贝遇到了一位穆斯林圣裔圣裔是穆斯林对先知穆罕默德的儿女及其后代的统称。。我请求他为我的仆人施以特许,至少能让我们在此次狩猎途中免去教规的约束。

这位圣裔年纪虽轻,但极有智慧。他找法拉和伊斯迈尔谈了谈,宣称:“这位女士是耶稣基督的信徒,她开枪射杀野兽的时候,会出声祝祷,或在心里默念:‘以上帝之名。’于是,她子弹的效力就等同于正统穆斯林的刀子。此次旅途中,凡是她开枪打死的猎物,你们都可以吃。”


基督教各个教派在非洲互相倾轧,因而削弱了自身的威望。

在非洲那些年,每逢圣诞夜,我都驱车前往法国天主教堂聆听午夜弥撒。这个季节的天气已经很热,车子驶过金合欢种植园,你就能远远听见清澈温暖的空气中传来了教堂的钟声。等你抵达教堂,那里已经围满了兴高采烈的人群——在内罗毕开商铺的法籍和意大利籍商人携家眷到场;修院学校的修女也到了;土著信众穿着节日的华服蜂拥而至。千百根蜡烛与神父自制的巨大的透明画片交相辉映,照亮了这座美丽的大教堂。

卡曼提来我家之后的第一个圣诞节,我告诉他,你现在也是基督徒了,所以今年我要带你一起去做弥撒。我还像法国神父传教一样,把教堂里所有的漂亮东西都向他描述了一遍。卡曼提全听进去了,心思活络起来,还穿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但等车开到门口,他却焦虑万分地退回屋里,说他不可能跟我去,但拒绝给出理由,不断搪塞我的追问。最后他终于承认,因为他现在才知道我们要去的是法国天主教堂。但医院的人早就严厉地警告过他,千万不能去这个教堂。我解释说这纯粹是误解,他现在一定得跟我去。一听这话,他立刻在我面前化成了一截石头——真像死了一样,眼睛往上翻得只剩眼白,满脸是汗。

他嗫嚅道:“不行,不行,姆萨布,我不跟您走。我早就听说了,那里有个无比邪恶的姆萨布!”

这番话让我十分难过,但转念一想,就觉得更该带他一起去,好让圣母玛利亚亲自开导他。教堂里有一尊真人大小的玛利亚圣像,是法国神父用蓝白两色硬纸板自制的,因为土著人普遍觉得画上的寓意不好理解,但很容易被雕像打动。我再三向卡曼提保证,一定会保护他,终于哄着他去了教堂。他一路都紧贴在我身后,但当他走进教堂的那一刻,一切疑虑都烟消云散。那一年的圣诞弥撒恰好是教堂落成以来最宏大的一届,布置了一处巨大的基督降生场景——一座刚从巴黎运来的石龛,龛里是耶稣一家人的雕像,蔚蓝的夜空中繁星密布,星光把石龛照得透亮。雕像周围还摆了上百只动物玩偶,木质的奶牛、棉絮做的羊羔,尺寸袖珍,但做工极其精美,这番布置一定在吉库尤人的心中掀起了阵阵狂喜的波澜。


卡曼提皈依基督教之后,也就不再害怕触碰尸体了。

以前他很害怕死人。有一回,一个躺在担架里的男人被抬到我家的阳台上,最后死在了那里。卡曼提像别的土著人一样不敢帮我们把尸体抬走;但他不像其他人远远地退到草地上,而是纹丝不动地站在甬道上面,像一块通体漆黑的小石碑。吉库尤人面对死亡毫无惧色,却不敢触碰尸体;而惧怕死亡的白人反而能满不在乎地摆弄尸体,这其中的道理我一直想不明白。由此,你又认识到土著人与白人世界观的差异。每个白人农场主都有切身体会:在某些领域里,你永远也驾驭不了土著人,他们宁可死,也不会改变想法,所以你还不如尽早放弃,给自己省点麻烦。

如今,卡曼提对尸体的恐惧已经消散,他会反过来嘲笑亲友的恐惧,甚至有点故意炫耀的意思,仿佛在夸赞上帝的力量。我有几次检验他信仰是否坚定的机会。卡曼提和我在农场抬过三次尸体。第一次是一名年轻的吉库尤女孩,在我家门外被牛车碾死了;第二次是一个吉库尤少年,在林子里伐木的时候出了意外;第三次是一个来此居住的白人老头儿,在农场留下了深刻的印记,最后也死在了这里。

他是个盲眼老头儿,名叫努森,和我一样是丹麦人。那天我在内罗毕遇见他,他摸索着来到我的车前介绍了自己,说自己无家可归,求我在农场给他找个住处。我当时正在裁减种植园的白人雇工,刚好空出一间小平房可以租给他,于是他来到农场里住了六个月。

老努森算是这片高原农场中的异类,他更像海洋生物,好像我们身边突然多了一只被剪断双翅、性情暴躁的老信天翁。病痛、酗酒和生活的困苦把他摧残得面目全非,他腰弯背驼,顶着一头半灰不红的奇异发色,好像谁在他头上撒了一把灰,又像是海洋给他留下了抹不掉的印记,连头顶也沤出了盐渍。但他心中烧着一团扑不灭的火,再多的灰烬都掩埋不了。他出身丹麦渔民世家,年轻时当过水手,后来成了非洲最早一批拓荒者——也不知道是什么风把他吹到了非洲。

老努森一生干过很多行当,最喜欢和水、鱼、鸟打交道,但没有一样真正干得好。有一次他告诉我,他以前在维多利亚湖上经营着一桩很棒的捕鱼生意,拥有绵延好几英里的世上最好的渔网,还有一艘摩托艇,可惜在战争爆发后失去了一切。每次他向我讲述这段人生悲剧,总会提到一个黑暗的时刻,但几次讲述都有出入,有时是说发生了一次致命的误会,有时又说是惨遭朋友的背叛,我不知道哪种说法才是真的。他一讲到这里就黯然神伤。但他的故事里也有几分真实性,因为他住在农场的时候,政府每天都会付给他一先令的抚恤金,作为某种损失的补偿。

这些故事都是他来我家做客的时候讲给我听的。他在自己的房子里住得并不舒心,经常来我这里散心。我派去伺候他的几个土著男孩总是反反复复从他家跑掉,因为他经常抻着脖子,没头没脑地挥着拐杖朝他们扑过去,把他们吓得够呛。但当他兴致上来了,就会跑来我家,坐在阳台的外廊上,边喝咖啡边给我唱丹麦爱国歌曲,不过永远是他独唱,歌声很激昂。我俩用家乡话交谈,都觉得快活得不得了,我们把农场琐事一件件拿出来说一遍,纯粹是为了享受聊天的酣畅。但有时我有点不堪其扰,因为他一旦坐下开了腔,就很难把他截住送走。所以可以想象,在日常交谈中,他也像《古舟子咏》英国诗人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1772—1834)的长诗。中的老水手,或者辛巴达背上那个甩不掉的老头儿《一千零一夜》中提到的“海中老人”,多日纠缠在水手辛巴达的背上,直到辛巴达把他灌醉才得以摆脱。一样难缠。

他很擅长编渔网,还对我夸耀说他编的渔网举世无双,现在则整天躲在农场的小屋里用河马皮做鞭子。皮料是从土著人或奈瓦沙湖那边的移民农场主手里买的,运气好的话,凭一张整皮就能做出五十根鞭子。我现在还留着一条他送我的马鞭,做工确实精良。这项工作让他家附近弥漫着一股恶臭,就像某种食腐的老鸟巢穴周围的味道。后来,我在农场里开辟了一个池塘,从此几乎天天能看到他在池边沉思,影子横在水面上,像动物园里的海鸟。

老努森虚弱干瘪的胸膛下跳动着一颗幼童的心灵,天真、热烈、急躁、狂野,从心底渴望一切争斗;他是一个伟大而浪漫的暴徒和斗士,一个无与伦比的愤世者,对接触到的所有人和所有机构充满不忿。他祈求上天在那些人头上降下烈火和硫黄雨,而且——用我们丹麦人的说法——要像米开朗琪罗一样“把恶魔画到墙上去”。只要能挑拨起别人的争斗,他就乐不可支,好像小男孩喜欢唆使两只狗互斗,或者让狗去撵猫。老努森一辈子饱经风霜,如今终于驶进了一条宁静的溪流,本可以放下帆索好好休息,但他的灵魂仍然像躁动的少年一样,狂呼暴喝着随时准备迎击磨难。这让我心生敬意,仿佛自己面对的是一名狂战士北欧神话中的战士,发怒时可进入狂暴状态,不着铠甲,徒手迎击敌人。

他永远用第三人称“老努森”来指代自己,而且自吹起来毫无限度。世上没有一件事是老努森做不成、做不好的,也没有哪个冠军拳手是老努森打不倒的。一说起旁人的事,他的态度就是彻头彻尾的悲观,认为他们不管干什么都会迎来灾难性的结局,而且纯粹是咎由自取。但一谈回自己,他马上精神抖擞、怀抱着无穷的信心。去世前不久,老努森向我透露了一个宏伟的计划,还要我发誓不向外人透露。这个计划最终会把老努森变成百万富翁,让他的宿敌自惭形秽。他告诉我,他要把创世之初到现在那些水禽在奈瓦沙湖底排下的成千上万吨鸟粪都打捞出来。他临终前为此做了一次巨大的努力,专门从农场跑去奈瓦沙湖考察研究,为了完善计划的细节。他死的时候还憧憬着这件事,这个计划里有他珍视的一切元素:深水、鸟儿、埋藏着的财宝,甚至还有一种不该向女人泄密的刺激。而最重要的是,他心底早已矗立着一个雄心勃勃的老努森形象,手持三叉戟,统御着万丈波涛。至于用什么办法把这些鸟粪捞出来,我倒不记得他和我讲过。

他口中的老努森,一生完成了无数伟大的探索,天赋过人,通晓一切技艺,显然与我眼前这个虚弱的、力不从心的讲述者对不上号。到头来你会觉得眼前是两个在本质上有云泥之别的人。老努森高大的身影在背景中冉冉升起,人生多姿多彩,一辈子未尝败绩,而我真正认识的这个人只是他衰老憔悴的仆从,饱受生活的摧折,却始终乐此不疲地向我述说着主人的成就。这个瘦小卑微的小人物把赞颂老努森的美名视为己任,至死方休。他亲眼见过那个除了上帝再没别人见过的老努森,从此再也不能容忍他遭到任何诽谤。

只有一次,我听到他用第一人称称呼自己。那是他去世的前两个月,他发了一次严重的心脏病(后来他也是因此而死)。我有一个星期没见他出现,就到他的小屋打听消息。我发现他就躺在家里的床上,屋里空荡荡的,又脏又乱,还萦绕着一股河马皮的恶臭。他面如死灰,眼眶深陷,眼神黯淡无光。我问他话,他不回答,也不跟我说话。过了好半天,我准备起身离开,他突然哑着嗓子嗫嚅道:“我病得很重。”那一刻,他没有再谈论老努森——老努森怎么可能生病呢?他是永不言败的;说话的只是老努森的奴仆而已,只此一次,他允许自己吐露了心中的悲苦。

老努森在农场里常常觉得无聊,时不时就会锁上门离开,不让任何人得到他的消息。我觉得他之所以出走,多半是因为听说有朋友来了内罗毕,也就是一起经历过那些“辉煌时代”的旧相识。他一走就是一两个星期音信全无,直到我们快把他忘了才回来,而且回来的时候总是病得很厉害,虚弱到几乎走不动路,打不开门锁。之后他会把自己闷在家里好几天,我觉得这时他有点怕我,认为我不会赞成这种冒险的行为,肯定会趁他身体虚弱的时候取笑他,有意压他一头。这个老努森啊!尽管他经常兴奋地提起哪个水手娶到了一位热爱波涛的新娘,但骨子里仍然对女人怀着深深的不信任,把女人当成男人的仇敌,觉得女人会出于本能以及道德的约束,拦阻男人找乐子。


他正是在一次出走又返回的路上死去的。之前他消失了整整两个星期,农场里没人知道他已经回来了。他当时必定打算破例来我家找我,因为他就死在来我家的路上。那条路要经过咖啡种植园,他就在园子里的小径上倒下断了气。直到傍晚,我和卡曼提到草原上采菌子,才发现他躺在路上。时值四月,长雨季已经来临,地上长出了浅浅的新草。

第一个发现老努森尸体的人是卡曼提,我觉得这件事很相宜,因为整个农场里唯有卡曼提同情老努森,甚至对这个老头儿产生了兴趣,好像一个离经叛道的人突然发现了同类。卡曼提不时会给他送去几个鸡蛋,并且留神看管着他的土著仆人,不让他们同时跑光,以免没人守在他身边。

老努森仰面朝天躺在地上,帽子在摔倒时滚到了一边,眼睛还没有完全合上。他静静卧在死神的怀抱里,显得那么安详。这一天终于来了,老努森。我从心里对他说道。

我想把遗体搬回他的住处,但我知道招呼任何一个在附近游荡,或者在自留地里耕作的吉库尤人来帮忙,都是白费口舌,他们一旦知道我叫他们干的是这种事儿,准保撒腿就跑。我命令卡曼提回家把法拉叫来,但他没有动。

“您为什么让我回家叫人?”他问。

“为什么?我一个人可抬不动他。你们吉库尤人又都是傻瓜,不敢抬死人!”

卡曼提无声地露出了嘲讽的笑容:“姆萨布,您忘了吧,我是个基督徒啊。”

于是我们两个把老努森抬回了他的住处,卡曼提抬脚,我抬头,走不了几步我们就得把老努森放下来歇一歇。此时卡曼提就会站在老努森脚边,庄严地垂下目光。我猜苏格兰教会多半也是这样对待死者的。

我们把老努森放回床上,卡曼提在屋里东翻西找,又进厨房里转了一圈,想找一条毛巾盖住老努森的脸,最后只找到一张旧报纸。“医院里的基督徒都这么做。”他解释道。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卡曼提一想到我的这次疏忽就暗自得意。他在厨房里给我打下手的时候,常常在心里暗笑,到最后忍不住乐出声来。“姆萨布,您还记得吗?”他说,“上次您忘了我是个基督徒,还以为我不敢帮你抬那个白人老头儿呢!”


成为基督徒之后,卡曼提也不再怕蛇了。我听见他告诉别的男孩:不管什么时候看见蛇,基督徒都应该抬脚把蛇头踩个稀巴烂。但我没见他真的这么干过。有一回,厨房的屋檐上盘了一条鼓腹巨蝰,我家的小男仆都像狂风吹散的谷壳一样,远远地散成一个大圈,兴奋地号叫着,只有卡曼提背着手,站在离蛇很近的地方,纹丝不动,脸上一副波澜不惊的表情。法拉回屋拿出我的枪,把蛇打死了。

等骚动平息下来,马夫的儿子恩约尔问卡曼提:“卡曼提,你怎么不抬脚把蛇头踩个稀巴烂?”

“因为蛇在房顶上。”卡曼提答道。


有一阵子,我开始学习用弓箭打猎。我力气不小,但还是很难拉开法拉从万德罗博人万德罗博人(Wanderobo)是肯尼亚本地民族,以狩猎为生。那里弄来的硬弓。不过,经过长期习练,我终于成了娴熟的弓手。

卡曼提那时还很小,常常看我在草坪上射箭,似乎对这项活动充满疑虑。有一天他问我:“您用弓箭打猎的话,还算基督徒吗?我以为基督徒都用枪打猎。”

我给他看插图版《圣经》里的一幅画,讲的是夏甲的儿子以实玛利的故事:“神保佑童子,他就渐长,住在旷野,成了弓箭手。”《创世记》21:20。

“好吧,”卡曼提说道,“他确实和您一样。”

卡曼提救治动物很有一套,那股耐心细致的劲头不逊于救治土著病人。他从狗的爪子里取过扎进去的异物,有一次还救了一只被蛇咬伤的狗。

有一阵子,我家里养了一只折翅的鹳。它性子很烈,喜欢在屋子里游荡,进了我的卧室还会对着穿衣镜展开激烈的决斗:趾高气扬地大跨步进击,像挥舞刺剑一样拍打着翅膀。它喜欢跟在卡曼提身后,在房子之间走来走去,你很难相信它不是有意模仿卡曼提那种僵硬呆板、四平八稳的步态——他俩的腿也差不多一样粗。土著小孩也注意到了这滑稽的一幕,每当这一人一鸟从面前走过,他们都会嘻嘻哈哈地起哄。卡曼提知道他们在笑什么,不过他对别人的看法一向毫不在意,随手打发那些小孩去沼泽地里给鹳抓青蛙去了。

照顾璐璐的人也是卡曼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