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个性心理学原理
威廉·詹姆斯是位伟大的哲学家,他曾说过,真正的科学只能是和生活直接有关的科学。也就是说,如果某一门科学直接与生活有联系,那么就不应该割裂其理论和实践。因为生活直接对研究生活的科学产生影响,所以研究生活的科学成了一门生活科学。通过某种特别的力量的作用,上面的这些观点也可以运用于个性心理学。
个性心理学认为,个人生活态度的组成部分包括每一种冲动和活动、每一个单独的反应,个人的生活应该被视为一个整体。在实践上,这门科学是非常必要的。我们的生活态度可以通过知识而被调节和修正,所以个性心理学的预测性具有两重意义:不但能对将来发生的事进行预测,同时也像先知约拿一样,而且能够在对将来发生的事情进行预测之后,使这些事无法发生。
寻求目标
生活的创造力是非常神奇的,个性心理学在努力理解这种创造力的过程中得以发展。这种创造力存在于努力地探求和获得成功的期望中,存在于自我发展的期望中,甚至还存在于某一方面失败而通过另一方面的成功来弥补的期望中。这种创造力是在追求目标中体现出来的,它是目的论的。也就是说,精神和肉体的活动,都在这种探求的过程中实现了相互合作、配合。所以,如果割裂与个人的联系,甚至以抽象的方式研究精神状态和肉体活动,都是极其错误的。这种错误的一个例子就是,在犯罪心理学中,对罪犯的重视远远少于对罪行的重视。如果我们认为罪行不是某个人生活中的一个插曲,那么不管我们怎样思考,都无法理解犯罪行为。就算某种外部行为是一样的,也有可能在一个案件中是无罪的,在另外一个案件中是有罪的。个人行动和行为的方向,由每个人的不同生活目标来决定,所以对每个人不同状况的理解,才是问题的关键。我们能够通过这种目标,对各个独立活动后面所隐含的意义也有所了解。我们应该知道整体的组成部分,包括这些独立的活动。与之相反的是,我们在对部分进行研究的时候,如果想对整体意义的理解取得更好的效果,也一定要将它们视为整体的组成部分。
以作者为例,我在医学实践中对心理学产生了兴趣。医学实践为我提供了很多目的论的观点,这些观点都是理解心理学事例所需要的。我们在医学中清楚地发现,所有器官都为了某种确切的目标而努力发展,当它们发展成某种确切的形式时,就都已经达到了成熟期。在有些存在生理缺陷的案例中,我们还进一步发现,如果某种器官有缺陷,那么个体就会发展出另外一种器官来取代它。在解决各种残疾的时候,生命机能的处理方式非常独特。因此,生理的不平衡状态才得以补偿,生命绝不会在外界的阻力面前表示屈服,或者放弃抗争,生命在不断地努力延续。
精神活动类似于有机体的生命运动。理想或者目标的观念存在于每个人的精神中,它使得人们设置一个具体的目标,铲除现实中的障碍,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并能够超越现状。当人们在处理现实中的问题时,这些具体的目标能够让人感到优越,因为他心里早就谋划好要怎样走向成功了。然而如果这种目标观念并不存在于个人精神领域,人的活动就完全没有意义。
童年时期,也就是生命的早期,个体就形成了“制定某种目标——寄予目标具体形式”的概念,很多例子都说明这必然是一个事实。成熟个体的某种模式或者某种原型,从这个阶段开始发展起来了。对于这个过程的发展,我们可以进行一番想象。一名儿童自卑而又衰弱,他发现某种环境令他无法承受,所以选择了一个目标,向着这个目标指明的方向努力地使自己变强。此时,变强所需要的物质资料并没有决定变强方向的目标重要。很明显,儿童的每个行为都由这个目标支配,这个目标确实是存在的,但对于这个目标的形成,我们确实难以解释清楚。因为只有在确定自己的目标以后,孩子的发展方向才能固定下来,所以直到现在,我们也不太了解早期阶段中的能力、理性、冲动、能量,甚至不能做出确切的解释。我们要想预测他们在今后会有何种行动,就必须先要知道他们的生活倾向。
当我们说到“目标”这个词的时候,有的读者可能会感到非常迷惑,所以使这个观点进一步具体化是必要的。说白了,“期望成为上帝”就是一个具体目标,如果能使用“目标的目标”这个术语,那么期望成为上帝也是最终目标。教育工作者一定要慎重地教育自己和孩子成为“上帝”。其实,在孩子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发现应该树立一个短期而又更具体的目标。这个目标可能是母亲或者父亲,因为我们发现,如果一个男孩认为最强的人是他母亲,他就可能受母亲的影响,甚至会模仿母亲的行为。如果他后来相信这个世界上最强的人是马车夫,他也可能会模仿马车夫。
一旦孩子树立了这种目标,他就可能像马车夫那样穿衣打扮、感受、处事,他所表现出的所有性格特征都符合他的目标。不过,只要警察略微一发作,马车夫的形象就马上轰然倒地……此后,由于惩罚学生显得教师具有强者的威力,儿童理想中的目标可能又变成了教师,当然也有可能变成医生。
我们发现,儿童所确立的目标都有具体的共性,完全反映他们的社会兴趣。一个社会兴趣不足的表现就是,有人问一个男孩:“你长大想做什么?”这个男孩回答:“我想去执行死刑。”他想要拥有上帝一般的权力,希望自己成为掌管人们的生死的人。他之所以生活消极,就是因为这种观念比社会更加强大。当然,同样是想成为上帝的目标——决定人们的生死,他也可能产生想要成为医生的愿望。不过,实现这个目标的方式是服务社会,这是二者的不同之处。
统觉体系
原型能够表现个人目标的早期个性,在形成了原型以后,也就可以确定方向了,个人的方向会变得比较具体。我们之所以能够预测将来的生活能发生哪些事,就是这一事实的缘故。所以,这种方向所确定的规则必然包括个人统觉。一个人在认识某种环境的时候,总是带着自己的兴趣,而不是根据环境的真实存在形式来理解。也就是说,他在理解环境的时候,总是以自己的统觉体系为依据。
我们发现,在这个关联中,存在一种非常有趣的现象:有生理缺陷的儿童认为他们的缺陷器官对他们的所有经历都有影响。比如,一名儿童的视力存在缺陷,他可能对能看见的东西非常感兴趣;如果一名儿童患有胃病,那么他的饮食兴趣可能有点怪。上文已经说过,所有人的不同性格都是由这种统觉体系组成的,所以个人的统觉体系和这种沉迷具有一致性。我们只要知道孩子的哪个器官存在问题,就可以知道他的兴趣是什么。不过,有些孩子的外部特性可能没有表现出来,而且也不能被发觉,这主要是因为他们的统觉体系会限制他们所体会到的生理自卑,可见发现儿童的兴趣也不是那么简单的。当孩子的统觉体系中已经具有生理自卑这一因素时,那么即便我们观察生理自卑的外部表现,也未必能揭示统觉体系。
少儿非常熟悉相对性系统。包括我们这门学科在内,所有人学到的知识都不是完全正确的真理。在这方面,儿童和成人并没有什么区别。常识是科学的基础,而常识总是在变化,这条路是由各种大小错误逐渐铺垫而成的。谁都会出错,但能够改正错误才是关键。
在原型形成的时期,改正错误是比较简单的,不过要是有些错误在这个时期并没有被改正,那么后来再改正的时候,就要把这个阶段的整体情况都要回顾一遍。所以,在为一位神经病患者进行治疗时,主要任务不是探寻他在后来的生活中犯下什么错误,而是发现在他原型形成的过程中,在他生活的早期,他犯下了哪些根本性的错误。发现这些错误以后,就可能通过合适的治疗方式让他改正。
从个性心理学的角度来看,遗传的重要性降低很多。一个人在童年阶段建立起来的原型,也就是他早年对待继承物的态度和方式,才是问题的关键,而他所遗传的东西并不重要。遗传应该为先天性生理缺陷负责,我们在这里所进行的思考的前提是,要求少儿处在合适的环境中,将那些特别的困难排除在外。其实,如果找到了少儿的缺陷,并进行针对性治疗,就非常容易解决问题,其实这是非常有益的。一名儿童即便比较强健,不存在任何先天缺陷,那么他也很可能发育不好,原因可能是营养不良或者其他教养方面的问题。
现在,我们来探讨个性心理学对训练神经病人和教育所提出的问题。这里所谓的神经病人包括:罪犯、患有神经病的儿童、通过酒精的作用逃避现实生活中有意义方面的人。
在快速而又容易地找到哪里出现了错误以后,我们来问一问什么时候出现了这些病症。很多人都持有一种错误的观点,认为新的环境是病症产生的原因。其实我们的调查已经证明,病人并没有为适应新的环境做好足够的准备在前,某种具体的事情发生在后。假如病人所在的环境仍然比较适合他,也就不会那么容易发现他原型的错误。不过病人在一个新的环境中,必须根据原型创造出的统觉体系做出回应,所以所有的新环境都有试探的性质。在他的整个生命里,他都要受到目标的指引,因此他的回应不但符合他的目标,并且具有一定创造性,而不仅仅是消极的。我们早期对个性心理学研究的经验得出,不应该忽视遗传的重要性,也不应该着重强调某个单独部分的重要性。我们知道,通过自身的统觉体系,原型才得以与经验相符。所以,对统觉体系的研究,对我们取得某种效果来说是必要的一步。
自卑和社会兴趣
心理环境因素对一名先天生理机能存在缺陷的儿童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相比于其他人,这些儿童都明显地表现出某种自卑,而这种自卑又经常被夸大,所以他们所处的环境更加艰难。他们在最初形成原型时期,就已经对别人不感兴趣,而注重于个人的发展。他们在后来的生活中,也有坚持这种发展方向的趋势。在造成原型错误的众多原因中,生理自卑只是其中一点,相似的错误也可能是其他问题导致的,比如被敌视儿童和被溺爱儿童所处的环境。对于这三种极为不利的情况,我们会在后面详细讨论,同时还会提出实际的病例,并对此进行解释。我们在上文已经提及了这三种情况——被敌视的儿童、被溺爱的儿童以及生理器官存在缺陷的儿童。我们现在只发现,这些儿童在自己所处成长的环境中,并没有学习到独立性,他们每时每刻都在恐惧承受外界的袭击,他们的生长环境非常不利。
既然在我们的治疗工作中,社会兴趣的作用非常重要,那么我们就绝对有必要认识社会兴趣。能够从顺利的和困难的环境中都得到益处的人,必然是那些自信、勇敢的人,他们能够镇静地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他们知道无论到哪里都会遇到困难,但他们却不懂得恐惧,可见他们非常清楚这些困难必然都是能克服的。生活中的所有问题,都不过是永远不变的社会问题而已,他们有充足的准备去面对。如果以某种人的角度观察,我们必然有对社会行为进行准备的必要。上面提及的三种类型儿童,他们缺少处理问题以及对生活有利的精神态度,他们原型的社会兴趣都比较低。因为原型在心理和生理上都受到了挫折,所以就容易在生活无意义的方向发展人格,而且对生活中的问题坚持错误的态度。其实,个性心理学是一门社会心理学,我们在对这些病人进行治疗时,主要任务是帮助他们培养对社会和生活有利的态度,使他们的行为向有利的方向发展。
常识及其缺点
我们在观察一个家庭的时候会发现,假如家中的所有儿童都存在发育障碍,那么就算这些儿童看起来都很聪明(也就是能够回答对问题),但如果要谈及那些表现或者特征能证明孩子的聪明,这些儿童就会表现出自卑,而且程度非常剧烈。这种儿童具有某种我们在精神病人中发现的态度——完全为了个人的精神态度。此外,聪明并非一定要具备的常识。强迫症患者总是要去关窗户,虽然这种行为没有什么意义,而且他们内心也非常清楚。如果一个人只对有意义的事情感兴趣,就根本不会这样做。神经混乱者的语言和理解能力经常与其他人不同。说明一个人社会兴趣程度的正是常识性语言,可精神混乱者根本就不会说出这种语言。
我们可以发现,如果对比个别判断和常识判断,那么正确的一方基本属于常识判断。人们在区别好坏的时候,以常识为标准;同时在复杂的情况下,人们又经常因为使用常识而犯错。不过,随着常识的不断发展,这些错误都能够得到修正。有的人并不像别人那样能够正确地区分出正误,因为他们总是过于关注自己的个人兴趣,其实这种做法使他们的无能展露出来,因为旁观者能够非常清楚地看懂他们的所作所为。
我们再次拿出罪犯的例子,我曾经询问过一名罪犯的动机、理解能力和智力,发现罪犯认为自己的罪行是一种英雄行为,认为自己智力超群,而且比别人聪明很多,至少已经比警察聪明。他相信自己的理想很崇高,且认为自己已经实现了。所以,他在自己心中的形象已经变成了一名英雄。其实,这正好说明他的内心世界并没有什么英雄主义,完全与实际情况相反,可是罪犯却不自知。他的性格软弱、勇气不足都与社会兴趣的贫乏有关系,只是他不知道而已,其实这也是他使自己的活动都集中在生活中无意义之处的原因。这些人害怕孤单、黑暗,一转身就在生活中的无意义之处投入自己的精力,他们软弱,经常期望与别人待在一起,所以我们只能将他们形容成软弱。最佳的遏制犯罪的方法就是,让所有人都知道,犯罪是没有任何价值的行为,只能说明一个人的软弱。
大家都知道,有些罪犯在三十岁以后,变成了一名出色的公民,他们会主动找工作、结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以一个盗窃犯为例,相比于二十岁的盗窃犯,三十岁的盗窃犯如何能比得上前者?二十岁的罪犯更加健壮、蛮狠、狡诈。进一步说,三十岁罪犯的生活方式与之前的时候已经不一样了,但这基本都是被迫的。其实,他们发现自己最好还是选择金盆洗手,因为这是一个很不划算的营生。
我们绝不能忽略与罪犯相关的另一个事实:罪犯会在加重惩罚的刺激下变得更加自信,认为自己是个卓越的英雄,他们不会因为感到恐惧而选择放弃。我们不能忘记,罪犯在以自我为中心的世界里生活,他们似乎没有整体意识,不能理解整体价值,也不能寻找到自信和勇敢。这是一种不能融入社会的人。精神混乱者、广场恐惧症患者很少具有举办聚会的能力,而精神病人也很难办起来。自杀的人和儿童向来不会结交朋友,这是一个至今都不能解释的事实。他们原型所寻求的目标都是虚假的,这就使他们走上了生活中无意义的道路。他们在各自的早期生活中,都沿着自我中心的方向生活,这一点原因是非常肯定的。
父母的影响
我们已经对社会兴趣进行了探讨,我们下面的主题是,研究在个人的发展历程中,他都会遇到哪些障碍。这并不是一个繁杂主题,虽然人们乍一看会感到迷茫。我们知道,所有被溺爱的儿童都会被人嫌弃,在我们的文化里,社会和家庭都希望能终止这种溺爱。一个被溺爱的孩子将会遇到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在学校里,他们要面对一个新的社会问题,他们进入一个新的社会环境,可却并没有做好适应学校群体生活的准备,他们不愿意与其他孩子一同玩乐、一同学习。其实,他们对这种环境感到恐惧,他们在原型阶段所得到的经验,使他们还想得到溺爱。其实,我们完全可以以原型和目标的性质为依据,推测出这种性格,这根本不是一种遗传的性格。因为这种使他们向其他目标努力的特别性格已经具备,所以就不会产生促使他走向其他方向的性格了。
在我们学科系统的排序中,下一个要研究的主题是原型分析。在儿童四五岁的时候,原型就已经建立起来了,这一点我们在前文已经提过,所以儿童在那个时期及以前时期的内心痕迹,是我们一定要探寻的。这些痕迹可能变化多端,成年人很难想象其形态竟然到了如此复杂的程度。
父母过分责怪或者惩罚所造成的情感抑郁,是对孩子内心最为普通的影响。在这种作用的影响下,少儿心理会形成一种对抗感,他们努力地寻求挣脱。所以,如果父亲的性格暴戾,女孩就可能认为男人都是暴戾的,进而形成一种厌恶男人的原型。同理,如果男孩因为母亲的严格而感到抑郁,他就可能厌恶女人。这种态度表现为对异性的厌恶,其形式是多样的。比如,少儿会走向性关系堕落的深渊(这也是厌恶女人的一种形式),这是一种在儿童童年环境中就产生的堕落,而不是遗传的,当然有的儿童也可能会怯懦、羞赧。
儿童经常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为自己早期犯下的错误埋单。即便如此,儿童对他人教育引导的接受也不多,他们只能继续坚持自己的方向,因为他们的父母不清楚自己曾经经历的结果,而且就算知道了,也不愿坦白地告诉儿童。
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不能过度地认为,不管是劝导还是惩罚,对孩子都没有效果。任何努力都是徒劳的,因为不管是成人还是儿童,都不知道应该从哪里做出改变。如果一个孩子无法理解,他的原型就不会因为训斥和惩罚而发生变化,此外他们的个人统觉和生活经验都已经一致了,所以孩子也不可能因为生活经验而发生变化,这样他们就只能变得更加软弱、狡诈。只有根本个性被我们察觉以后,孩子才有可能发生变化。
梦与感情
这门生活科学的下一主题是研究感情。个人目标所制定的方向性线路就是中轴线,个人的内心表现、身体运动、性格特征,以及一些外部特点,都受到中轴线的影响,感情生活受到一些限制。人们在表明态度的合理与正确时,经常以感情为根据,这一点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所以,我们会发现,如果一个人想要出色地完成工作,他的整个感情生活就会被这个想法夸大和控制。
我们据此可以得出,个人对工作的意见与感情经常都保持协调,个人活动的倾向因此而被强化。其实,我们在活动的时候需要感情的陪伴,有些事情不需要感情色彩也能做完,但我们还是寄托了感情色彩。
个性心理学最新的成果包括对梦的研究。在研究梦的时候,我们能明确地认识到这点。直到现在人们才发现,所有的梦都必然有某种目的。根据普遍的观点,创造某种感情活动是梦的目的;反过来,感情活动也可以促进梦的活动,这个术语现在还不够具体。从这里可以发现人们认为,不管什么样的梦都是一个骗子,人们对旧观点的意见非常有意思。梦是一场带有感情色彩的演出,根据我们喜欢的行为方式,表演我们清醒时的行为态度和行为计划。不过现实生活中绝对不会上演梦里的内容,所以梦只是一场演出而已。从这个角度看,这种感情色彩给人以行动的激励,但又不会促使人做出任何行动,所以梦具有欺骗性。
在人的非睡眠生活中,梦的这一特点也会表现出来,这是一种感情上的自我欺骗,而且程度非常强烈,比如人总是让自己的行为方式符合自己早期(四五岁)形成的原型。
出生早晚与早期记忆
我们发现有一种现象非常不易理解:任意两个孩子的生长环境都是不同的,包括在同一家庭长大的两个孩子,各自也会感受到不同的氛围。第一个孩子,在最开始的时候是家里的唯一,所以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他的地位明显和他的弟妹不同。不过他后来发现自己从第一的位置上被挤下来了,因为第二个孩子出生了。他并不愿意接受这种改变。他曾经是“威风凛凛”的人物,但这种日子再也没有了,恐怕这确实是他这辈子最凄惨的事了。在他原型的形成过程中,这种突然出现的戏剧性转变带来某种悲凉色彩,在成年以后,他的性格就具有了这种悲凉色彩。这些孩子经常会遇到失败,很多病例都能说明这一点。
对待男孩和女孩的方式,也是家庭内部环境中的一种区别。总的来说,女孩总被看作什么都做不好的,男孩总是被认为是非常出色的。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女孩,总是感觉能够取得成就的只能是男人,她们这一辈子都非常犹豫,思虑过重而又习惯退缩。
第二个孩子的成长环境和第一个孩子完全不一样,他的地位非常特别,因为身边总是有一个榜样,而且那个榜样还经常比不上他。我们会发现,其原因在于这种竞争总会让第一个孩子感到困扰,他在家庭中的地位也因为这种困扰而受到影响。因为不能出彩,也因为害怕竞争,父母越来越不重视第一个孩子,开始喜欢第二个孩子。同时,第二个孩子一直都在竞争,因为在最开始的时候,他的榜样就是他的对手。第二个孩子不赞同任何权威,他有很强的反抗性,他在家庭中的特别地位能够对他所有的性格特点做出说明。
很多最幼小的儿童都具有非同一般的能力,传说和历史都曾记载过。比如具有代表性的儿童约瑟夫,他想要打败所有人。他从家里离开几年后,他家又迎来了一个更小的弟弟,可他并不认识这个弟弟,很明显他是最幼小孩子的地位并没有改变。在很多神话剧中都可以找到这样的描述,在这些故事里,最小的孩子所承担的角色都非常重要。我们可以研究在他们童年阶段时这些性格特点是怎样发展起来的,研究在他们的个人阅历增加以后性格特点又是怎样变化的。一定要让儿童了解他在童年发生的事情,才能让他知道他生活中的所有境况都受到了原型的错误影响,这样才能让他重新开始。
对早期记忆进行研究的方法是非常有意义的,我们可以据此理解原型,并通过理解原型来研究个人的人格。早期记忆属于原型——我们所有的观察和知识都得出了这个结论。为了使论述更加明白,我要举一个例子。以第一种类型——器官缺陷儿童为例,比如他的胃功能存在障碍,假如他还没忘记自己所看见的、听见的,那么食物和他的见闻一定有某种程度的关联。再比如一名儿童是个左撇子,那么他的想法可能受到这个习惯的影响。有人可能说到了家里又生了个比他小的弟弟,或者母亲曾经宠爱他。假如他父亲脾气差,他会说自己怎么被揍了。如果一名儿童遭到他人敌视,他就会告诉你在学校里受到怎样的侮辱。这些资料都非常有价值——如果我们学会观察这些事例的重要性。
对早期记忆的理解需要很强的同理心,需要具备一种能力——将自己视为儿童,并感受他的童年环境——这种理解如同一门艺术。我们要想感受到在一个家庭中,年幼的孩子出生后对另一个孩子的内在性具有怎样的重要性,就一定要依靠这种同理心,这样才能理解儿童心中的暴怒父亲到底是什么形象。
结论
讲到这里,个性心理学的着手方法已经总结完毕。在过去的二十五年间,个性心理学发展起来了,并且在一个新的方向越走越远,这一点大家都已经目睹了。我们的精神病学和心理学有很多种类。每个心理学家都不相信别人是正确的,每个心理学家所选择的方向都各不相同。估计读者也存有这种心理,不会轻易表示相信。读者可以自行比较,在“驱力”心理学(代表人物是美国的麦独孤)中,“驱力”有很强的遗传特征,所以我们并不支持这种学说。同理,行为主义的“条件”和“反射”也是我们所不赞同的。如果我们不能理解“条件”和“反射”运动中的体现出的目标,那么在其中制造出一种性格和命运,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这些心理学,都没有以个人目标为起点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