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征信系统
(一)征信的概念
简单来说,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者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其信用报告的一种活动。征信记录了个人或者企业过去的信用行为,这些行为将影响其未来的经济活动。例如,当个人或者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可以通过征信机构提供的其信用报告,更好地了解申请者过去的信用状况,银行可以更方便、快捷地作出是否与其进行交易的决定,这样就方便了申请者的经济活动。经济和社会越发展,征信与个人的关系就越密切。
(二)征信业的作用
(1)防范信用风险,保障交易安全。
(2)便利交易,扩大信用交易规模。
(3)促进社会信用环境的改善。
(4)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三)征信的主体
征信由征信机构即独立于交易双方的专业化的第三方机构来征。一般来说,真正能够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都是一些具有公信力的机构,它们或者是具有上百年的历史、已经在市场中建立了信誉、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的市场化机构,或者是一个国家的中央银行。比如,在美国,征信机构是市场化的机构;在欧洲,则多是中央银行成立的专门征信机构。
(四)征信信息的来源
征信机构从信用信息产生的源头采集信息,具体来说,征信信息主要来自以下机构。
(1)提供贷款的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等专业化提供贷款的机构。这类机构提供的信息主要是个人的信贷信息,如借款金额、还款情况、担保情况以及使用信用卡的情况等。
(2)提供先消费后付款服务的机构,主要是电信企业,水、电、燃气公司等公共事业单位,上述单位提供个人缴纳电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信息。此外,上述机构还提供个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而这些信息是由个人在办理业务时提供给这些机构的。
(3)法院、政府部门。民事经济案件责任一方的信息主要来自作出判决的法院,个人欠税信息来自相关的税务部门。
(五)征信不通过本人进行
征信不通过本人进行,在于以下几个要求。
(1)保证信息的客观性。征信信息的核心是客户借钱还钱的负债信息,从道理上讲,负债信息从债权人那里采集要比从债务人那里采集更客观。
(2)保证信息采集更加可行。征信机构如果从本人那里逐个采集信息,工作效率会远远低于从商业银行等已经实现电子化的部门集中采集信息。
(3)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连续性。征信机构需要对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如果从个人那里逐个采集信息,信息更新很难得到保证。
(六)个人信用报告
作为一个已成年的中国公民,每个人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面印着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等内容。类似这样的身份证件,其他国家的公民也都有,名称可能不同,但作用相同:证明作为自然人的个人是谁。所以这个身份证谁也离不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的经济活动越来越多,除了需要证明客户是谁之外,还需要有一个方便、可信的工具来说明客户作为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人是否可信、可靠,这个工具就是个人信用报告。个人信用报告记载了个人在以前的信用交易中的表现,可以帮助其交易伙伴更好地了解他,并尽快作出是否与他进行交易的决定。
个人信用报告在欧美已经非常普及,几乎每一个有经济活动的人都有个人信用报告,而个人信用报告的应用更是普遍,几乎渗透到个人的每一项重大经济活动中,包括贷款买房、申请信用卡、买保险、租房、找工作、享受政府福利等。如果没有个人信用报告,几乎什么事都办不成。
个人信用报告的应用日益广泛,它的作用也越来越像我们的“居民身份证”,所以人们形象地称它为“经济身份证”。
(七)征信业务核心业务流程
征信业务核心业务流程如图2-15所示。
图2-15 征信业务核心业务流程
个人征信系统的功能如图2-16所示,主要包括数据采集、信息查询、异议处理、运行管理、统计分析等功能。
图2-16 个人征信系统功能
信用报告的查询流程如图2-17所示。
图2-17 信用报告查询流程
(八)征信机构提供的服务
1.提供本人的信用报告
这是很多国家法律中规定的征信机构应尽的一项义务,因此,如果个人要看自己的信用报告,可以向征信机构提出申请,征信机构必须满足个人的要求,向其提供本人的信用报告。这项服务在很多国家是有偿的。
2.接受个人的异议申请
如果个人发现自己的信用报告中有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以向征信机构提出来,征信机构必须有专人接受并处理异议申请。
3.修改信用报告中的错误信息
如果查实个人信用报告中记载的信息被征信机构搞错了,征信机构必须尽快改正;如果是由商业银行等报送数据的机构搞错了,则征信机构必须协调出错的数据报送机构更正错误。
(九)信息技术发展对征信的影响
信息技术对征信的发展起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1.信息采集更有效率
在早期,征信采集信息都是依靠手工操作的方式。现在,征信机构与商业银行等报送数据的机构有专线连接,征信数据借助网络快速传送。现在的信息采集方式与过去的手工操作方式不可同日而语。
2.信息价值被充分利用
在数据库技术的帮助下,一些大型征信机构建立了庞大的数据库,采集、储存了数亿人规模的信息。在现代数理分析技术的支持下,征信机构能够从海量信息中发现有价值的个人行为规律,开发出信用评分、欺诈监测等一系列高技术含量的增值产品,使信息得到深度的开发和利用。
3.信息服务水平实现了飞跃
有了信息技术的支持,征信网络大大延伸,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地域限制。征信机构能够在全国范围采集信用信息,能够向全国范围的商业银行等机构提供快捷的信息服务。这在靠信函或口头传播信息的年代里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4.应用场景逐渐丰富,组合信用评估或成主流
放眼征信行业较为发达的美国,征信报告的运用早已不仅限于金融领域,例如招聘、租房、租车、相亲等行业和领域都需要使用个人征信报告。随着互联网+的推动、大数据概念的提出以及P2P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目前国内的征信公司也在应用场景的丰富性上进行着探索和尝试。
从国内大数据征信行业的发展现状来看,由于信息孤岛、数据不完全共享的现状将长期存在,当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将会产生组合式的信用评估,譬如要求当事人同时出具多家机构的信用报告,从社交、电商、招聘、浏览行为、地理位置等不同角度对当事人做出全息用户画像,判断其综合情况。这是因为单方面的信用评估已不能全面评价一个人,必须发挥出各家大数据征信公司的信息优势才能进行全面评价。
(十)征信应用案例
1.反映电商信用行为的芝麻信用
芝麻信用基于阿里巴巴的电商交易数据和蚂蚁金服的互联网金融数据,并与公安网等公共机构以及合作伙伴建立数据合作,数据涵盖了信用卡还款、网购、转账、理财、水电煤气缴费、租房信息、住址搬迁历史、社交关系等。芝麻信用以芝麻分来直观呈现信用水平,主要包含了用户信用历史、行为偏好、履约能力、身份特质、人脉关系五个维度,从950~350分划分为5个等级,分数越高代表信用程度越好,违约可能性越低。芝麻征信还出具个人信用报告,其主要由央行征信中心负责提供,记录了个人基本信息、贷款信息、信用卡信息和信用报告查询记录等。
2.反映互联网社交行为的腾讯征信
腾讯征信的数据更多的是社交数据,其征信产品有两大类别:一是反欺诈产品,包括人脸识别和欺诈评测;二是信用评级产品,包括信用评分和信用报告。腾讯征信反欺诈产品的主要服务对象包括银行、证券、保险、消费金融、小贷、P2P等商业机构,它能帮助企业识别用户身份,防范涉黑账户或有组织欺诈,发现恶意或者疑似欺诈客户,避免资金损失。对于之前没有个人征信报告的蓝领工人、学生、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用户,腾讯通过他们使用社交、门户、游戏、支付等服务,通过海量数据挖掘和分析技术来预测其风险表现和信用价值,为其建立个人信用评分。
3.反映借款人风险的好贷云风控
好贷云风控是好贷网和全球最大的个人信用评分机构FICO(费埃哲)共同打造的大数据风控平台,整合征信公司、司法数据、工商数据、消费数据等重要数据源头,构建了金融贷款机构风控所需全行业各领域的风险数据库,同时包括反欺诈风险名单库、重大风险识别名单库、贷款申请记录名单库的数据,合计已超过7000万条。多达6000多个维度的数据库不仅能有效补足贷款机构本地的数据库,还能协助其大幅提高反欺诈识别和信用风险识别能力,同时结合FICO的信贷决策引擎为信贷机构提供服务。金融机构不用再投入巨资自建系统,不用花巨大精力和成本寻找各种风控数据。
(十一)我国征信系统建设情况
1.企业征信
1999年8月16日,我国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发〔1999〕281号)。
中国人民银行从1998年开始着手建立各金融机构间企业信贷信息共享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2002年该系统实现全国联网,2006年升级成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2.个人征信
2005年8月18日,我国颁布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
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设的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于2004年12月在北京等七个城市式运行,2005年底实现全国联网运行。
2015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印发了《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腾讯征信有限公司、拉卡拉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等八家机构做好为期六个月的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这意味着,这八家机构或将成为我国首批商业个人征信机构,由此正式拉开了大数据征信产业的序幕,个人征信市场成长空间已经打开。鉴于美国个人征信市场达600亿美元的规模,考虑到我国人口基数的庞大,未来发展成熟之后我国的个人征信市场空间很可能达到1000亿元规模。
值得注意的是,大数据征信成为了互联网巨头的必争之地。除了阿里巴巴和腾讯,百度、京东金融、小米金融、360金融等互联网公司也表示将打造互联网征信系统,并有意申请第二批个人征信牌照,部分机构已经向人民银行提交了申请。互联网公司的高调介入表明,一方面互联网公司的创新特性和快速扩张特性给传统征信领域带来了新的活力和机遇,另一方面互联网公司各自不同的大数据优势和应用场景优势,将使得征信市场的竞争日趋白热化。
随着各类大数据公司介入大数据征信市场,使数据维度和种类相比两年前有了极大的丰富,特别是伴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兴起,围绕着移动上网设备信息、地理位置信息、运营商信息的大数据公司和大数据服务层出不穷,并开始运用在P2P的贷款审核和交叉核验流程中。但是,数据的来源和有效性依然制约着大数据征信产业的发展,目前行业依然处于早期的探索阶段。
信息孤岛是目前制约国内信贷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信息不对称、不透明带来了大量的多头负债风险和欺诈风险。在国内大数据征信产业兴起时,市场对于消除信息不透明、打破信息孤岛寄予极大的期待。从目前行业的发展情况来看,信息孤岛在短期内无法完全消失。
首先,公共事业缴费、固定资产、社保、居住等与贷款风险控制息息相关的信息,依然归属于相关政府部门。虽然工商、司法等信息已经向社会开放,但是政府信息开放程度依然较低,其开发过程将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
其次,掌握大量公民信息的互联网公司相互之间难以产生信息互通。目前国内社交数据、电商数据、地理位置数据、搜索数据、移动设备使用行为数据等互联网信息分别集中于阿里、百度、腾讯、京东、360等互联网巨头手中,这些公司在跑马圈地的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竞争关系,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在目前看来可能性极低。
最后,征信公司之间的信息也难以互通。征信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拥有自己独有的信息。作为直接竞争对手,征信公司之间不可能用自己的核心数据去提升竞争对手的竞争力。可以说,一方面征信公司致力于解决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征信公司也在构建数据壁垒。
(十二)国外征信发展
征信在欧美发达国家已有100多年的历史。最初是提供赊销服务的小业主之间互相交换欠债不还的客户名单,以避免因继续给这些客户提供赊销服务而造成更大的损失。后来,征信逐渐演变成了银行等机构提供借款人信用信息的一种专业服务。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发达国家的征信行业迅速发展,现在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体系,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建立征信体系的国家越来越多,许多国家认识到征信体系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开始建立起本国的征信体系。根据世界银行所做的一项调查,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只有5个国家由中央银行等部门建立了信贷登记机构。而到现在,已经有68个国家由中央银行等部门建立了信贷登记机构。同样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只有7个国家建立了市场化的征信机构,到现在,已经有50个国家建立了市场化的征信机构。
(1)征信机构越来越重视正面信息的价值。许多征信机构不但采集负面信息,也开始逐步采集正面信息,以便全面反映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征信机构利用自身拥有的数据库,推出了越来越多的产品和服务。除了传统的信用报告查询外,征信机构还开发出信用评分、市场服务、欺诈监测等一系列增值服务。
(2)征信机构开始整合。例如,在20世纪初的美国,最多时有2000多家地方性的征信机构。经过长期的市场竞争,现在占领市场的只是少数几家全国性的征信机构。一些大型征信机构还跨国发展,通过兼并收购、参股等形式进入新兴市场经济国家。
(3)征信服务逐渐扩展到非传统领域。征信机构除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外,还逐渐向电信、保险等机构提供服务。这是因为客户享受先打电话后付费的服务也是一种信用交易,将这部分信息纳入征信范围,可以记录那些与银行没有借贷关系的人的信用信息,帮助这些人建立信用记录,拥有“经济身份证”。同时,研究表明,在某些国家,客户拖欠通信费用、保险欺诈等风险与客户的消费信贷风险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征信机构所收集的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数据也能够帮助商业银行、电信部门、保险机构等更好地识别和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