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
插上开发性金融的翅膀 助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2013年10月27日在大湘西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动会上的发言
一、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刚才大家都谈到了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在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支持武陵山片区扶贫开发、服务地方经济长远发展、保护地方特色文化资源等方面的重要意义,除了这些重要方面,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在金融上也体现出其关键性。金融与其他经济要素的差别在于金融更要求其支持的客体表现出更强的规模和聚合效应,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在产业形态本身就是一种资源的整合,通过要素整合,展现出“1+1>2”的效果。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载体,它们的深度融合与紧密结合使得文化这种软实力通过旅游产业变实了,也使得景区等不会说话的旅游载体通过文化变得鲜活了,它们的结合使两者都更具有生命力,其市场价值的提升也增加了金融支持的可能,为金融业务的拓展贡献了舞台。所以我真切地期盼此次大会能取得切实效果,为文化旅游产业与金融行业的进一步深化合作创造契机。
二、与金融的深度结合是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需要
与金融深度融合是文化旅游产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两种产业实现共同成长的客观要求。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离不开金融的有力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是资源能耗低、环境污染小、知识密集型的绿色产业,在增加就业、扩大消费、拉动内需中有作用,但是我省文化旅游产业目前仍存在规模不大、龙头企业普遍实力较弱、融资困难等矛盾和问题,需要与金融的通力合作。根据测算,如果“十二五”期间湖南省文化旅游产业能够投资6000亿元,其中金融机构提供3500亿元的融资,就可以推动全省文化旅游产业增加值保持年均20%的增长速度快速发展,金融对文化旅游产业的支持可以取得远高于GDP平均增速的产值回报,两者的联姻是打造湖南经济升级版的有力支撑。
与金融的深度融合是国内外文化旅游产业发达地区的成功做法。在全球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发达国家是主角,文化旅游产业占GDP比重平均在10%左右,欧美一些发达国家文化旅游产业总产值已达到GDP的25%。欧美、日本、台湾、香港等发达地区金融机构与文化旅游产业已经形成多种多样的对接形式。在我国发达地区,金融也是当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有力后盾,比如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迪士尼项目,从项目策划到贷款模式设计到222亿元银团融资方案的落实,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全程参与,对项目的融资和建成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于大湘西地区来说,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是金融扶贫的重要体现和突破口。长期以来大湘西地区投资不足的问题非常突出,目前文化旅游项目投资建设已经成为缓和与长株潭等地区区域投资差异的重要载体。不过资金仍是重要瓶颈,按照省委宣传部发布的《大湘西文化旅游融资项目指引》,目前大湘西地区文化旅游项目221个,总投资需求为1689亿元,其中在建续建项目投资需求为275亿元,新建项目需求为1414亿元。而实际上2011年大湘西地区总投资额只有551亿元,2012年大湘西地区总投资额只有856亿元,项目建设愿望与实际资金落地的差距还是比较大。所以,需要进一步发挥包括金融在内的各种资本的支持作用,迎接大湘西文化旅游产业的井喷式发展。
三、开发银行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主要情况
多年来,开行一直把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作为重要方向,总行专门出台了《关于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 支持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全方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湖南分行率先行动,通过“融资+融智”推进省内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
一是通过政银企合作,推动开发性金融与省文化旅游产业联姻。2012年3月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开行在北京举行高层联席会,双方签订了《促进湖南文化产业大发展合作备忘录》,合作额度达200亿元,同时湖南分行与省文化厅签署了《促进大湘西文化旅游发展合作备忘录》,在今年5月举行的“湖南省金融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恳谈会上”,分行又与省内几个重点文化企业签订了一系列信贷合作协议。目前这些协议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二是通过规划先行,为全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贡献智慧。2012年湖南分行在省委宣传部的指导下,组织专家队伍编写了《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系统性融资规划》,该规划是开行针对一省编制的首部文化产业融资规划,凝结了开行多年来融资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经验,“两会”期间,陈元同志递交周强和守盛同志,得到高度认可。嗣后,开行又组织队伍和省委宣传部联合编制了《大湘西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系统性融资规划》,这部融资规划的简本作为会议材料也印发给了在座的同志们。希望这些规划对于指导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和融资起到一些作用。
三是创新融资模式,支持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开行重点支持的文化旅游领域主要包括:具有文化内涵的人文及自然景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及综合利用;经国家或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各类文化旅游实验/示范区、有文化主题的休闲娱乐体验园区;红色旅游、文化旅游、演艺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主要的支持模式有:(1)以景区门票收费权质押及企业经营性资产抵押为主要担保方式,辅以政府或管委会财政信用增级,扶持国家或区域重点人文及自然景区发展;(2)通过帮助策划方案、搭建融资主体,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优秀旅游城市的环境综合治理及改善,和重点名城、名镇、古街及历史人文景点的遗址保护和综合开发;(3)通过帮助企业设计投融资方案、拓宽还款来源,支持了一批全国知名的文化旅游示范区及有文化主题的休闲体验园区建设。此外,开行还可以支持知名旅游品牌资源重组、经营权收购等产业链整合业务,在我省目前这种业务还没有,开行在北京等地支持过全聚德品牌整合等项目。
四是通过多种融资手段切实支持大湘西地区的建设和发展。目前开行在大湘西地区(张家界、湘西州、怀化市)累计签订贷款合同138个,合同金额75亿元,目前已经发放贷款72亿元。目前正在评审的项目23个,申请贷款40亿元。其中张家界市签订贷款合同15个,目前已经发放14亿元,目前正在评审的项目2个,申请贷款9亿元。在文化旅游项目方面,目前我行在大湘西地区累计签订贷款合同4个,合同金额8.6亿元,目前已经发放7亿元,正在评审的项目3个,申请贷款5亿元。涉及的重点项目有湘西芙蓉镇土家族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2.7亿元)、黔阳古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1.3亿元)、湘西边城风情小镇建设(2.6亿元)、湘西州武陵山文化旅游产业中心建设(2亿元)、凤凰古城游客中心建设(3亿元)、矮寨大桥观光电梯及索道建设(1亿元)和张家界武陵源游客中心建设(1亿元)。此外,开行通过债券承销为张家界经投发行28亿元的债券,通过基金投资在怀化和湘西州等地直接投资1.5亿元,通过“政府组织平台管理协调、统贷平台统一承贷、担保平台统一担保、公示平台公开信息、信用协会监督评议”的“四台一会”模式拟支持怀化、邵阳等地中小企业融资5亿元。这些工作想必会对整个片区文化旅游项目的提质升级发挥积极作用。
四、工作建议
为推动大湘西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我有几点建议:
(一)资源整合,科学规划。一是推动不同行政区划中旅游资源的整合。大湘西文化旅游资源虽然地域分布较广,但大同小异,部分同质资源相互竞争,不仅造成不必要的开发浪费,也降低了整体的投融资吸引力,不利于整个产业的发展;二是要发挥规划引领的作用,提升文化旅游产业的投入产出效果。通过科学规划,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破解重复开发的问题、景区承载力过重的问题、环境超负荷的问题、恶性竞争的问题,提升文化旅游项目的投融资效率。
(二)培育龙头企业,提升市场运营能力。目前大湘西文化旅游企业的数量与日俱增,但整体呈现出“小、散、弱”的特点,尚未形成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对社会化、规模化旅游的应对能力有待提升,对有实力市场主体的投资吸引力不够。而周边中西部省份实际上也在积极探索文化旅游企业主体的建设。比如重庆市政府将重庆旅游投资集团打造为“绿色重庆”重要旅游资源的建设主体;甘肃省让甘肃交通航空旅游集团承担全省重要旅游资源开发建设;湖北省将湖北鄂西生态旅游公司打造为鄂西地区旅游业发展的建设主体。这些企业通过各种资源的整合,承载外来投资和贷款的能力不断增强,运营当地旅游资源的效果越来越明显。
(三)完善金融组织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支持能力。一是进一步提升金融业务发展水平。到2012年末邵阳市、张家界市、怀化市、湘西州共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42家,村镇银行5家,小额贷款公司14家。到今年6月末,4个市州各项存款余额3519亿元,仅占全省存款余额的14%,贷款余额1691亿元,仅占全省贷款余额的10%。大湘西地区不仅银行业金融机构数量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已有金融机构也存在规模小、实力弱的问题,金融资源外流严重,要进一步加强区域性金融机构的建设,提升金融产品创新能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二是规范和发展融资性担保机构。到今年6月末,全省持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199家,注册资本233.54亿元,而片区内融资性担保机构只有31家,注册资本29.84亿元,担保机构不仅总量少,而且单个担保公司的体量也小,担保能力很有限。建议在大湘西地区筹备省级信用担保公司,提高当地的信用承载能力。
(四)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改善金融生态环境。银行经营的是风险,政府经营的是信用。一个地方有了信用就有权威,就有公信力,就具备了与金融市场对接的条件,对于文化旅游产业也不例外。因此,要继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诚信宣传,强化金融法治建设,切实解决金融维权问题;要将诚信建设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加强激励监督,保护债权人权益,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