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聚焦
学生心理—青年政治运动—国家主义:德意志青年协会的初始
沃尔夫冈·哈德维希 撰
张琰 译
自18世纪晚期,在德意志的土地上,青年学生的改良和解放运动开始盛行,最初的全民政治组织生根发芽。青年协会作为这一过程的产物和现象,在较近时期的史学研究中几乎未被探讨。这不仅是政治环境使然,学术研究本身亦可能对此负有责任。
毋庸置疑,激进的国家主义,就像它在耶拿原始青年协会的章程,还有卡尔·佛伦(Karl Folien)领导下的吉森“黑色联盟”(又称“日耳曼联盟”)的章程,又或者1818年“德意志青年协会”的基本规章中所表现的那样,对这样一类题目的研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并不被人们所推介。在帝国时期和魏玛共和国时期,青年协会越来越多地呈现出青年知识分子阶层反对自由、反对民主的社会化机构的特性。若此,在1945年之后,与其传统建立联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考虑青年协会对自身传统的不懈维护,它的本体认识和风俗丧失名誉,其实不无道理。特别是从1960年代开始,学生生活模式的深刻改变,从根本上强化了对大学生联合会行为的普遍回避。
学术界对所谓的大学生史研究作为一个科目的孤立人所共知,这是人们研究本文题目的决定性的障碍。事实上极为丰富的,有关德国大学生的文献,特别是1933年以前的那些,几乎彻底地,或止步于过气语体的文化史描述,或停留在仅以促成和维护传统为目的的大学生联合会会史的层面上。但是这些文献仍然为该题目的新一轮研究提供了重要基础。因为其中刊印了大量的原始资料,比如18世纪晚期和19世纪初期大学生社团组织的章程,针对它们的禁令,以及政府和大学机构的鉴定意见;又如前社团学生的自述笔记,还有由个别大学所记载的大学生及其联合会的事迹。多卷本文献《有关德意志青年协会史和德意志统一运动史的原始资料和阐述》从1910年开始,便以大量的个案研究对青年协会作出了专业水准的阐明以及有效性持续至今的概述总结。这套著作的续篇——《有关19和20世纪德意志统一运动史的阐述和原始资料》,逾越了在那时严重主宰研究的,大学生联合会行为在青年协会和同乡会问题上的分歧。这样,这套续篇为开展大学生史研究领域中与通史研究息息相关的新命题作出了贡献。
此外,要想卓有成效地对早期的青年协会进行重新研究,必须抛离此前青年协会史研究的两点固识:第一,“国家”意识出发点(这个出发点现在已经过时!)——这里不仅涉及到它的价值内含,而且也涉及它在分析领域里的应用,只有这样,学生团体的社会历史层面才能较之从前更大程度地被涵盖进来;第二,观察范围局限在1813年“全国革命”之后的几年——这一点导致了整个早期的学生社群活动或者未能引起注意,或者被降格为全民组织活动初始时期的区区垫场戏。
与此相对应,对大学生,以及由此对青年协会的研究可以从两个方向获得新的推动力。1960年代以来的学潮经历,激活了人们观察知识青年一代特有行为和异议模式的兴趣;文化教育讨论趋势上行,尤其是不久之前,在德国颇具历史意义的中产知识分子阶层获得集中关注。这一切挑动着人们对职业或教育状况、学生生活方式的变迁与政治参与之间的关联进行追问。
本文将以此为方向继续讨论。首先(一),青年协会运动不应一开始就在展望国家运动史的框架中被审视。而须以社会史角度进行观察,方能理清其中的历史延续性轨迹。这个轨迹恰恰隐形于1815年到1819年间青年协会组织的开端之中。与之相关的,我们需要认清(二),在阶级社会向公民社会过渡的过程中,大学生特有的群体文化和心理,具体来说,比如他们对“荣誉”和决斗行为的理解,发生了怎样的改变。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三),“青春激情”和青年本体身份问题不仅在学生中间,而且在普遍的政治性大众传播中赢得了全新的地位。世代之间的关系,以及针对时代冲突的表现与定位,亦呈现出新形态,而这种新形态以其基本特征影响远至今日。在社会基本约定转型的长期进程中,学生的社会经济与社会文化处境以及交往方式都发生改变。这样人们就有必要重新思考大学生的国家主义立场的起因和呈现形式(四)。本文最后将探讨在赢得政治意义的同时,学生社团的心态变化,和1815年到1820年间公众舆论对新兴的青年政治运动的评价(五)。
一
青年协会运动的学生先驱和他们的教授导师一开始便深信,青年协会计划将会引领一场质的变革。直接或间接的战事鼓动言辞贯穿了协会创始一代的纲领和自述。尽管如此,青年协会的组织方法,以及对自身生活改变乃至对国家的诉求,依然在决定性的程度上行走于早前社团活动的延续性轨迹上。学生们聚会,自制规范,自理财政并占据特别地点进行集会,这些并不新鲜出奇。青年协会其实更多的是由从前的组织形式衍生出来的“自然”且“必然”的结果。着重地将青年协会与传统的大学生联合会活动相提并论,也许可以被指为是出于在落后保守的政府面前淡化假想威胁的策略性考虑。但是两者的类比早在刺杀科策布(Kotzebue-Mord)和卡尔斯巴德决议(Karlsbader)之前就被广泛地,而且在内容上更加详细地阐明过。祖国意识和“为自由和荣誉而战斗”的决心,在矛盾尖锐引发不满的状况下,在学生骑士团和同乡会时期已经出现并被实践。而那个决定性的、一直被重点强调的附加条件,在当时并未成立——那时不存在明确的国家政治诉求和对大学生生活的总体设想。那是一个包含了对学院式生活、青年人独特自识、职场教育和国家统一进行不懈追求的设想。但是学生们贯彻其风尚的过程,的确包含了对荣誉观念的一种实践,就像同乡会组织经常强调内部团结、自我牺牲还有常见的准爱国主义团体时刻准备为祖国而战一样。强调指出自己的组织形式、纲要内容和价值理念有源可寻,完全可能是出于他们作为与政府对立的组织的需求,特别是进行国家运动的需求——通过强调传统来赋予自身合法性。尽管如此,只要跳脱研究1806年到1813年间历史时所惯用的国家史学的狭窄视角,我们就会看到,整个学生改良运动的主要结构特征,仿佛是在18世纪中期明确的国家政治论述和组织之下被设定并发展的,然后演变出了一种不同于从前的团体性质,尽管这个演变过程曾经遭受来自传统顽固力量的多重阻滞。青年协会运动的结构特征与诉求曾经常常,而且现在仍然被扭曲,只因人们片面地专注于对国家主义的陈腐认识,将它们视为新生事物,却没有同时从历史延续的角度去理解。因此我们必须首先简短地对早前的大学生联合会行为,以及它对青年协会的意义进行探讨。
这一类结社行为存在于思想启蒙时期社会运动的大环境。折射着由年龄决定的特殊行为方式,它接受了其中的主旨、利害和组织特点,并借由传承大学生联合会独立传统中的一些旧有因素得以渗透。在这个过程当中,社会生活的参与条件、交际方式、大学生,至少是他们中间的领导阶层的心理都发生了转变。这个转变直接迎合了青年协会运动中的改革冲动。
大概在1770年到1790年间成立的骑士团和同乡会(后亦称为“学生联谊会”),其结构特点首先表现在推崇自觉的社交,同时赞许那种丝毫未受18世纪90年代历史转折影响,并不断加深的激昂情谊。那时,友谊是兄弟之间的互撑互助,忘我牺牲,以义相见,情感相通;所有正派的同学,不分贫富、地位和宗教,都应团结在一起,这至少是大家反复声明的意愿。1800年之后的会章越来越强调,个性培养中必须包含对友好情谊的培养。人们希望在“坦然无间的朋友圈”中领会“知人之明”,学习如何将自身与社群相接合,实现对自身能力的客观判断,并追从个体之上的集体公益。这种友好里面善感重情的特点在青年协会中被强化成为一种明确的,超越了价值理念共同体的、情感共同体中的情绪的宣泄。在这种意义上,吉森刊物《荣誉之镜》(Ehrenspiegel)甚至要求一种“全面和纯粹的人情教育”。在集体中,并通过集体,来扩展和培养自我,是力争个人完善的道德准则要求。致力于自身建设,实践交际性,和以抑制直接情感冲动为目的的自我斗争,使大学生的结社运动可以被定性为遵循着公民价值中正直与道德要求的文明和纪律运动,(当然,)只要我们不考虑掺杂其中的“反叛”心理,特别是像它在武力维护荣誉过程中所表现的那样。正直与道德的价值,包含了被公共化了的性伦理假设,它在整体上要求更加严格的、对直接欲望的控制——其中更关乎个人的控制欲和权力欲。在骑士团和同乡会的章程纲领中,大学生的整个生活方式必须遵从那个符合公民秩序的、理性规划后的生存方式信条。与之相衬的,还有一系列在传统的大学生本体认识中完全陌生的要求——参加讲座,刻苦钻研,将高深的兴趣爱好融入学生的社交生活。特别是18世纪90年代,有更多史料显示人们对文艺教育和政治哲学探讨的兴趣逐渐增加,虽然其时在学生的整体生活状态中,这些并不占主导地位。在一些地方,如莱比锡,大学生更多地融入公民的城市社交场景。而学者共济会往往出现在这样的地方,已经证明了公民价值观念对学生生活领域尤为强烈的作用力。
人们在大学生的结社运动中,同时可以观察到文明运动和纪律运动的特点,它对公民思想启蒙教育理念的汲取,和对更加细化区分的、更受约束的人际交往方式的诉求,所有这些发生在大学生本体认识中的变化,开始或许是间接地,但后来却是直接明确地,消减着他们作为一个在政府面前往往过分强调自主性的阶层与政权之间的对抗。到18世纪中期,当然很多情况下也包括那以后的时期,在纪念诗集和大学校歌的思想背后(如果还可以这么说的话),在不计其数的喧哗背后,在对那些或多或少有些松动,有时甚至未曾建立起规章条例的组织的顽强坚守背后,隐藏着一个愿望:捍卫“大学生的独立”。这个独立,赋予学生一种清晰的“权利”,使他们得以“暂缓”迎合稍后谋生时期所遇到的社会要求和价值尺度,而且它自觉地回避或者嘲讽公民社会中的成人生存法则。与此相对,在骑士团中,而特别是在之后从世纪之交开始兴起的同乡会中,人们开始相信,学生生活其实是对作为公民生活的准备和实践。对学生生活具有指向性意义的新意图、新观念,还有教育、科学、德性,这些亦是明确的国家意图。国家将这些树立成为正当的、公民与学生均需履行的义务。只要学生们赋予其社团章程以意义,便已将自己纳入初期成形的公民社会及其贞操与价值法则的整体中,虽然学生的自述可以表明,章程中的规定其实只被有心的少数派所遵守。同乡会规章中这种观念更被强化为一种突出的职业伦理。世纪之交前后学生们这种深刻的心理转变已经是思想启蒙的一项成果,并就此铺展出一条与开明的专制政权相互融合的通道,因为这个政权同时自主地对公民的统一运动采取了放任态度。如1818年,莱比锡的青年协会在其章程中表述结社意图时要求,“以服务祖国为目的进行民俗教育,维护和促进正义、品德、平和、秩序”。这种表述,只要将其中的“民俗教育”替换成“爱国教育”,便很可能是逐字抄袭了1808年前后的同乡会章程,或者是摘录了18世纪90年代的骑士团章程中的近似意思。大学生的这种崭新的与正在成形的公民社会相融合的身份自识,和在形式上全新的、为国效忠的意识,在1810年以后的政治运动中或许还是偶然地,但是接下来便在极广的范围内显现出其本质——那是对融入一个公民的立宪国家的诉求。这种自愿且自觉的身份融合,在政府改革停滞时期,反对以社会经济和政权安全为理由的监管——这符合学生们在声称自身“独立”时的原有阵线立场;进一步地,它现在也反对集权,虽然这时的集权其实是一种行政改革集权,并反对社会基本约定和国家基本法律中的封建阶级残余——这的确是一种新的立场。
青年协会的初期改革和此前大学生联合会行为之间,并非像普遍认为的那样,存在一种完全的断层,这一点在其他方面也有所体现。首先,青年协会的创始人全部有同乡会背景。罗伯特·维塞尔赫夫特(Robert Wesselhōft)作为协会第二代创始人中间的青年领袖,也并没有在1815年6月12日耶拿原始青年协会创办的时候便实施重大改革,而是为使新思想得以逐步推进,在接下来一年半之久的换届过程中,在联谊会兄弟逐个离开的同时,推行了改革举动。另一方面,权威的海德堡条顿人(“德意志人”的旧写法)海因里希·卡尔·赫夫曼(Heinrich Karl Hoffmann)在他三部立宪草案中的两部中计划,依照古代帝国的十个郡,也应建立十个新的同乡会。同乡会组织形式基本原则的延续,与它向一个海德堡人的青年协会的统一过渡完全不发生矛盾,虽然它现在寻求依照原先帝国宪法中的集权要素。在海德堡,青年协会是在筹划,或实际开设启蒙运动时期特有的读书社的道路上创建起来的。吉森的“黑色联盟”亦是如此。国家面向,比如一种“德意志的读者协会”的说法,在海德堡和吉森并非完全取代了启蒙时期的结社意图,但是它能将这些意图在自身中加以融合。这仍然是一种极为长久的学生风尚的延续。1815年6月12日的耶拿基本规定文书中,只有简短的纲领导读部分、几个出自高层咨询委员会指示的规定和收纳成员的规定,可以称为是新的内容。在整体上,或者说在数量上占绝对比重的其他部分,像接纳仪式和关于大学生荣誉与决斗的规条,其实未加改变地采用了凡达利亚(Vandalia,以前的社团组织名称)章程和耶拿同乡会对行为准则的规定。这种全盘采用就算可能是以争取耶拿大学生中的传统主义者,特别是同乡会中反对者的支持为目的,人们仍然不可以忽视,学生风尚和学生本体认识作为整体基础,对青年协会的创始人来讲,在开始阶段很大程度上是值得被接纳的,虽然他们在接下来的4年时间里(的确)实施了加速的改革。
二
从18世纪中期开始,到1819年卡尔斯巴德决议这段时间,所有学生改良运动的中心议题都围绕着“荣誉”二字展开。1815年6月12日耶拿原始青年协会的创立,吉森青年协会在1816年“荣誉之镜”中的记录,耶拿青年协会在1817年的内部商议,还有1818年10月18日对“德意志青年协会基本法”的纲领讨论更把对“荣誉”的争辩提到了一个新的理论层面。青年阶段在个人前途命运中的意义和价值到底是什么?如何自我评价?在社会上占据怎样的位置?在与政权的关系中处于怎样的地位?青年人试图在大学生“荣誉”这个集合名词下,寻找一个具有约束力的,能够涵盖学生生活方方面面的答案。追寻个性作为着重强调的概念,不断修正整个阶层共同的、对荣誉的认识,这成为这个过程的决定性主旨。自觉地、目标明确地建立一个新的、可以考虑到发生变化了的个人价值的规则体系,必然要首先经历对固有的荣誉认识的批判,就像它在所谓的大学生“行为准则”中被规定的那样。自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起,在重组起来的同乡会和学生联谊会的领导下,人们把“行为准则”(“Komment”很可能是原先拉丁文“Savoir,comment vivre”的简写)理解为总体的、对学生举止的限定,它是学生品德的全貌。从1770年前后开始,人们越来越多地对此加以明文规定。即使行为准则自身试图以公民化的标准来引导学生传统并限制决斗,但是由于“明文的法规”这种形式本身似乎可以成为自由和自主选择的障碍,所以在一些极端情况下,协会改革者的个人主义思想很可能在根本上反对行为准则的限定。对与错,应由个人凭观点和信念进行判断和选择。在被形式化了的、对本群体中所有成员同一的、用于界定与社会上其他群体以及学生“阶层”内部同志之间关系的社会作用力的标准面前,出现了一种需求——荣誉,应在个人作为、自我评价以及个体义务的层面上被定义:“[……]自尊是荣誉的根源[……]而觉悟,是最为高贵的追求,是散发影响力的情怀,对自身价值的表达,赋予青年以荣誉。”这种对主观性和每个个体在个性上独特的意愿的援引,迎合了当时那个新的“信念伦理”(überzeugungsethik)。例如卡尔·佛伦领导的,激进的吉森“绝对主义联盟”(Gieβner“Unbedingten”)曾经对此作出要求。与全体阶级的荣誉感进行对比,青年协会政策的重点更加倾向于以单独个别的行动前提和宗旨,而不是以行动以及回应的同一性来界定行为规范;理解一个人的行为,只有在“由职业和立场决定的,他的能力和义务”的范畴之内进行,才可能实现对单独个体“应有的承认”。这样的荣誉概念撤销了对大学生的一个基本约束:他们不必再以自己的行为去捍卫一种固定形式的集体声誉,而是首要的,为实现自己特有的能力去履行他的义务,以将“固有的精神与智力财富,正当并自由地加以呈现”。新的指导概念,如“信服”、“自觉”、“特性”清晰地标志着与“自发性行为”相对立的传统价值的腐蚀。
就像学生的荣誉概念在对自身的定义过程中,适应着正在成形的公民社会的个人主义和多元主义理念那样,保持荣誉的方式,至少在最初,亦是如此。青年协会致力于削弱并最终完全废除决斗传统,这个要求早在启蒙思想对学生文化的渗透过程中就被提出。它虽然与日俱增,但是始终不能得以贯彻,不管是在协会内部,还是在全体大学生中间。耶拿原始青年协会本身在其成立之初还表现出极为高涨的决斗热情。在这里,还有吉森黑色联盟,协会的纲领得以贯彻,在很大程度上是倚仗了协会先驱们的斗性。根据罗伯特·维塞尔赫夫特(Robert Wesselhōft)的记载,1815年夏天,在耶拿,一个星期之内,在350个学生之间进行了147场决斗。之后决斗热情逐渐降温,1818年夏天只进行了100场,1818年到1819年的冬季学期30场,接下来1819年的夏天有11场。厄恩斯特·莫里茨·安德(Ernst Moritz Arndt)批判这种斗性为一种“原始的,永难灭绝的劣性”。协会的导师,如路德维希·亚恩(Ludwig Jahn)或耶拿教授施塔克(Stark)和弗里斯(Fries)均致力于推行以和平方法处理冲突的荣誉审判。事实上到1819年为止,所有青年协会都开始了荣誉审判的运作。一切未经调查的争议导致的二人互斗均被禁止,矛盾的和平调解得以施行。在一些情况下,审判可以判定,伤害的程度是否为决斗提供了足够的理由。罗伯特·维塞尔赫夫特在1817年1月8日的演讲可以表明,在这场对决斗传统的改革运动中,对矛盾解决方式的合理合法性的限定和对待像虚荣、侵略和委屈这些原始情感的标准都得到了改变,个人的自尊心开始不再自动受到礼俗的左右。这样一来,受辱的一方,即使他拒绝决斗也不再备受指责,而以挑衅行为来提升自尊的一方现在更加会被认为是无理的。相对的,在社会层面上,决斗传统的改革颂扬认识自身的错误,亦会赞赏勇于承认错误的精神。因此,拥有以沟通方式来化解对抗,以及对事物作灵活理性反应的能力变得既重要,亦名誉。富有智慧地处理矛盾被认为,相对于原始的情感发泄,是更加文明的。维塞尔赫夫特同时提出一种观念,体力格斗其实是逃避自省和自律的表现,是有欠成熟,是与在复杂问题面前进行自我批判、推理审视相对的暴力方法。
但是人们同时认同,二人决斗不应被完全取缔。即使是那些经由公民审慎推敲而得出的道德观念的核心捍卫者,比如先是在海德堡,后来又到了耶拿的协会教授导师,雅各布·弗雷德里希·弗里斯(Jacob Friedrich Fries)或者温和的协会青年像里奥波尔德·哈乌普特(Leopold Haupt)都坚持那个为二人决斗辩护的传统依据,这个依据可由近代早期贵族阶层的伦理追溯到中世纪骑士的阶级荣誉。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仍然强调那个神判的观点:“安抚受伤的荣誉”其实要依靠“命运的力量”;与此同时,那个早在17世纪就引起强烈争执的,拥护阶级自由,反对政权利益至上的论证又再次出现——政治权力,不可能保障对受伤荣誉的安抚。
对二人对决的方式和意义的争论一直持续到1833年,而在那之后,这个议题也没有得到完全的平息。1827年青年协会的势力重新变得强大,对决斗的看法仍然是划分派别的头等因素。就像日耳曼派和阿尔民派(Germanen und Arminen)之间的对立,关键之处就表现在他们对待决斗的态度上。在1827年到1832年间,日耳曼派协会青年对决斗的坚持在不同程度不同范围内导致了协会的内部分歧。比如1827年到1828年在莱比锡,1829年在基尔和罗斯托克,一支改革派力量试图以宗教哲学层面的依据将决斗传统完全废除。在所有这些事件中,反决斗的观点都与对社团在大学中支配地位的批判相结合。马尔堡青年协会因此在1831年试图应对自己派别内部对强制决斗的反抗。他们对所有公开宣布对抗原则的人取消了强制。青年协会组织的政策意图是,每个决斗必须先经过荣誉审判,但是1830年后,如何应对在个别协会中开始盛行的免除强制,愈加成为明确的政策重点。这个关乎本体认识的、青年协会独立传统的根本象征,使人陷入无法解决的两难。这种状况在正在成形的公民社会阶层规范体系中,亦是协会青年立场的标志性特点。一方面,他们需适应一种符合“正常生活”的道德与价值理念,就是说,他们需将自己的伦理公民化;同时,在另一方面,又不能自愿地、完全地放弃高贵的阶级荣誉遗产。在理论上,他们在公民社会重视个人的层面上重新为决斗的传统进行辩护——不可侵犯的个人尊严完整,这个核心价值必须得到捍卫。但是事实上这依然是为了沿袭一种准阶级的专有权利。因此,青年协会实际上采取了一种中间立场,一方面坚持社团中等级自由的传统,另一方面争取成为后阶级时代公民社会精英的资格——他们具备独特的公民阶级理念:高尚自律的生活方式,公民社会的义务伦理和精神沟通文化。
青年协会自己编写的1815年到1833年间的历史,在本质上亦被这种矛盾状况所决定。它在历史上的分分合合也只有在这条矛盾主线上才能够被理清。比如耶拿原始青年协会在1815年到1819年间的一系列改革政策的意图是,拆除大学生的风尚与其公民身份之间的藩篱:1817年夏天的一次协会青年集会决定,在极为普遍的与房东、店主和商人之间的纠纷中,不再直接恶语相向,而是也会对这些“非大学生”(“Philister”)进行盘问。此后也出现了更多相关的,以规范学生极为散漫的支付信用为目的的决议。同时,针对学生们常以骚乱方式表达异议这一情况,协会青年的态度也发生改变。1817年1月18日在大学生和手工工人之间的那场激烈的厮打结束后,协会青年在一次集会中草拟了一份道歉声明,交给大学的判决委员会,并明确宣布禁止这类破坏治安的行为——在学生社团和学校、政府机构之间一直紧张的关系中,这绝对史无前例。青年协会的道德教育和纪律运动在一些更为极端的表述中致力于反对一切游离于公民社会道德标准之外的大学生特有的习俗继续盛行。意欲对大学生的功过提出任何“特别的赞颂和特色的词汇”,都是“愚蠢、胡闹和说谎”的行为。萨克森魏玛政府在1819年4月1日向联邦议会出示了针对耶拿学生的书面评价——1816/1817学年,在学生中间充满着“值得效仿的勤奋”,“真实,克制,虔诚”得到广泛传播。这个评价并非完全出自应对梅特尼西政府镇压政策的策略性考虑,而是对真实情况的反映,这一点在耶拿协会领导层咨询委员会的记录中可以得到证实。另一方面,一直到1833年,青年协会都在对外炫耀自己作为精英分子的上流权利。很多情况都证明这种权利其实倚仗于大学生的传统风尚,以及在学生骑士团和同乡会中一直被实践的行为模式,这些其实一直受到改革派的批判。因此,就在青年协会创建以后,恰恰是为了反对它意欲代言全体大学生并且规范学生的行为,反协会运动不断出现。反对那些人所共知的,在18世纪晚期已经受到多方诟病的所谓“学生独立”的无组织一派开始频繁表态。值得一提的是卡尔·伊梅尔曼(Karl Immermann)作为一次反协会运动的发言人在1816年到1817年与哈勒的条顿人联盟之间的争论。伊梅尔曼批评了条顿人联盟成员的虚荣心、狂妄自大和控制欲,还有他们想凌驾于非协会成员之上的权利要求以及他们的武力掌控行为——“品行与秩序不是通过友善的提示,而是通过命令和恐吓”来加以贯彻。条顿人联盟只是因为学生生活习俗百年以来的影响力才去捍卫它。伊梅尔曼迫切呼吁的一种真正的、融于公民社会行为规范的良好学生品行,对他来说,只有在社团完全消失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出现。
这样,在1815年到1819年间,青年协会播撒着一个围绕着荣誉概念的核心自识。在这个本体认识里面,旧有的“学生独立”作为特有的等级自由意识的残余,和以公民社会基本的、法定的平等为基础,对自我作为精英的评价富有张力地结合并且重叠在一起。尽管充满敌对与摩擦,到1819年前后,至少在青年协会内部还是实现了更高的道德要求、义务伦理、同正在成形的公民社会进行协作的意愿,和虽然有所减弱,但实质上依然得以延续的“骑士”光荣观念,也是和整体来讲持续上升的政治参与趋势的融合。但是在全体大学生中间,这个融合只代表不多于五分之一的情况。
在19世纪接下来的时间里,对青年知识分子阶层富有政治意义的社会活动和心理来讲,青年协会相对坚实的改革纲领在卡尔斯巴德决议之后几年里的逐步衰变,很可能是一个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过程。由于日耳曼派和阿尔民派的分歧,政治运动与以道德伦理为核心的文明运动逐渐分离。一方面,虽然青年协会初创年代的基本方针——取缔准阶级层面的特殊身份,对情绪的掌控,培养针对职业的承担意愿,的确采纳了阿尔民派对道德和学识进行优先培养的要求,因为教育是参与职场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必要准备;那时的基本方针同时寻求彻底废除决斗传统,而且与以前的学生联谊会相比,青年协会很大程度上放弃了惟一代表权,这些更加强化了阿尔民派的教育要求。另一方面日耳曼派青年指出,决斗传统不可放弃,并在自己的小圈子里更加强调他们的精英身份,同时他们依然试图扮演全体大学生的代言人。在日耳曼派中,人们将对学生传统中贵族遗风的保守坚持和极端的、激进的政治诉求进行了结合,这也是阿尔民派不能接受的。阿尔民派不作政治要求,一方面是契合着同乡会和学生联谊会不参与政治的方针,但是另一方面,卡尔斯巴德决议对政治活动的禁止也的确在其中起了决定作用,况且1827年以来的政府实施一种放任非政治性团体、禁止政治性组织的(所谓)集会自由政策。受德意志各邦政府的镇压政策影响,大学生的教育运动和文明运动作为一方面,和全体大学生的政治参与作为另一方面越来越无法和谐统一。钻研热情,社会约束,承担意愿,对荣誉观念的深沉审视和个性化的理解,以及因为这些而被塑造成形的,符合公民社会运作和信息流通环境的心理特点——这些到那时之前还是与爱国精神、公民自识、公众对自由和参与权的诉求相互协作的。这种和谐在发展中却被逐渐瓦解:阿尔民派表现出一种非政治性的,或者至少是尚无政治意图的,对政权的忠诚,并把关注的重心放在学生的品德与文化教育上。他们不去质疑现存的君主政体的合理性,同时他们不管是在基本纲领还是思维方式上面都无疑比日耳曼派更加民主。政治上活跃并在纲领上明确要求民主共和的激进日耳曼派青年恰恰因为坚守旧俗,和阿尔民派相较始终保持着与公民社会的距离。这个过程亦称为公民思想和公民阶级之间和谐的瓦解。1815年到1819年间所奉行的全面的教育准备、个性培养、理智打造和政治参与的协调一致,在各邦政策的打压下,甚至在学生的少数改革者中间也已不复存在。在1827年到1833年这短短几年间,实际留存下来的,是一个由极少数人参与的、激进的行动派,和一个由大多数人组成的、一定程度上解除了政治身份的未来公共知识分子阶层相互分裂的情形。
三
1811年亚恩提案准许在柏林大学成立“青年协会”,1814年到1815年国民自由和国家民主运动继续深化。自此以来,“青年”议题首次在政治范围内被讨论。大学生涯和学生的生存状态作为独立的人生阶段,在近代早期也曾是公务员和教授的文章(主要是批评说教),学生的诗歌和讽刺作品与早前同乡会规章的主题。那里,从根本上界定了学生年代与成人时期的区别。但是一个青年一代特殊的文化形态学,或者说文化病理学的基础却远未出现。年轻人反叛、不受束缚和具有侵略性的外在特点看上去一直是一种准阶层的“特立独行”,而它的具体表现形式从未被人们从心理角度加以理解。与此相对,在18世纪中间的三十几年里,的确出现了一种特殊的“德意志历史中的青年人物形象”,“尽管它的特点一直在演变,但是它却在一个半世纪的时间里影响了青年作为一类人的行为形态”。骑士团和联谊会的章程从1770年前后开始,显现出着重的、对青春的颂扬——这时思想启蒙对人的研究也在发掘青年的力量。因此那时出现了一股推进世代关系融合的全新力量:学生认为自己是创建更美好未来这一希望的承担者,而具体如何打造这个未来,他们几乎没有加以说明。到了1810年前后,对青年人的关注才开始不只停留在教育学文献的框架里。对“大学生生活”以及“青春激情”这个课题的研究在成年人中间变得越发普遍;特别是在国家政治的传播领域,人们明确地将这个问题在政治范围内,从其积极意义出发进行讨论——这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
当时本身亦非常年轻的耶拿神学教授和原始青年协会代言人施塔克(Joh.Chr.Ludw.Wilh.Stark)的文章对协会运动起到了决定性影响。他把学生的年龄阶段描述成一个人自立的初期,它是一个“年轻人”首次能够且应该独立选择并决定离开习惯和常规轨道的过程,亦是一个介于充斥着“有益的教育强制”的孩童时代和须在“方方面面恪守公共生活规则”的成年时期之间的过渡时期。与教育学观点相接合,施塔克提出结论:大学不仅仅是一个“学习场所”,它也必须是一个“进步场所”。值得一提的是,他把学生的“独立自由”这一包含着等级自由的附加意义的惯用语重新解释为人对自己心理和智慧的掌控:它显现为一种背离外部权威规定与禁忌的状态,人们通过它可以全面施展力量并提升创造性的生产力。这种对青春激情的热情肯定,还有对它作为特殊的、不可回头追忆的创造力的评价,被路德维希·亚恩(Ludwig Jahn)和厄恩斯特·莫里茨·安德(Ernst Moritz Arndt)升级为一个神话——青春年代,人们经历一种“诗一般自由与平等”的生存模式,“纯真不拘且自足自治,精神世界的无限领域因此敞开”。安德以大学生的生存模式描绘出一幅与公共生活的枯燥狭窄相对立的图画。他的重点虽然完全跳过了大学生本体身份建设的困难,但是他对“独立”和“平等”的提及,同时酝酿着一种可能性——人们会对大学生整体建设过程中的这些基本特征作出政治诠释。这种意义上,他们能够并且应该将这种(自身的)演变发酵奉献于社会政治基本规则的制定,人们恰恰只能依靠青年那未经日常生活现实打磨,因而没有转向追求被认为是平庸事物的原始能量来辅佐这个过程。
相反,大学内部的改革派或者对青年问题以及青年团体生活完全没有重视,如洪堡,或者像费希特,对学生社团进行了严酷的打压。无论在哪种情况下,持新人文主义教育理念的大学都跨越了对青年和成年时代的区分。从学习到职业生涯的过渡虽然是一道鸿沟,但是两个人生阶段的共性——要求个体的自主权、行为的责任感和自我审视的态度——也使对青春期心理的特别研究看似失去了意义。但是无论如何,新的人文思想也间接地向全体知识分子传播了青年人特有的行为模式和方法,比如更加强烈的关注意愿,对一切权威的批判态度和突出的独立要求。因此在这里,大学生生活的价值也得到了肯定,只是这种肯定不意味着赞同学生特有文化和思维方式的延展。尤其是费希特批判了一切对大学生“独立自主”的特别设想,不管这个设想是具有等级自由意味(比如他在1793年到1795年间与耶拿社团进行争论),还是好像亚恩为得到创立青年协会的许可在柏林进行提案那次,具有更多的现代政治的侧重。他进一步把那种“对特别的,奇怪的,挣脱一切常规束缚的生活方式的设想”解释成为一种仅仅是“青年浮华”的产物;亚恩针对创办青年协会提出的共和主义基本法模式,当中提及的大学生之间的平等,其本身决非新思想,也被费希特以政治上具有危害性为理由严厉拒绝。费希特仍立足于以政权利益至上论为导向的控制学生集会行为的传统中,并且将这项传统延伸到同现在出现的青年政治运动的斗争中。只有协会的教授导师如施塔克、弗里斯,或人民评论家如安德和格雷斯(Gōrres)将以前大学生的荣誉和独立诠释为一种民族自身文化的体现,并把社团提倡的等级自由重新定义为积极的、现代自由平等概念下的、阶级内全体成员的平等。弗里斯描述了一种带有政治特点的自主的青年文化构想。他称体操团、青年协会和教育联合会为“人民内部对全社会团结一致的青年精神生活这一理念在方法上进行的尝试”。约瑟夫·格雷斯(Joseph Gōrres)最后在1819年结合了两种思想路径为协会运动进行辩护:一方面他从以一种人生周期为导向的世代行为的分类方法出发,结果导出一个“走下坡路的世代关系”,年长者,主要忙碌于为自己的过去进行消化和辩护,青年人注定去掌控“未来的岁月”——由此导出,对青年人来讲,往昔具有完全的他性,他们“不会倾向于环顾过去”;另一方面,他将青年人的骚动归因于时代危机,特别是各邦政府的态度在解放和复辟之间的摇摆不定。他以此为由把青年和青年的心理看成是一股自主的政治力量,他们对政治进步思想具有特殊的接受能力。
格雷斯因此倾向于将青年协会理解为青年运动。耶拿的基本法文书中对贴着“自由”和“力量感”标签的,独立的学生文化的要求,明显来源于以年龄作主导的论断,那是聚集在大学里面的“男子汉”的“全盛”与“灌注”。青年协会在理论上提出了青春和壮年期的组合,这使全体大学生与未来的关系显得生机勃勃。青春不再是单纯的年龄定义,而是一种性格特征。它可以在成年公民中被继续保留,因此成为推动潜在的、政治社会基本规则改变的原动力。像格里斯一样,协会青年之所以导出自己作为政治和社会变革承担者的本体认识,是因为他们把与历史无关的人文主义论述和历史角度论述相结合:青春激情的力量,因为革命年代的经历,变成了一股政治力量,当中“至关重要的改变均由单独个体出发”,在新兴的个人主义思想下,人们如是说。他们将自己嵌入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中,因为年轻,他们宣称自己是未来进步的担保人。协会纲领中实体政治意图的体现越具体,未来概念就越明显地被划入生命循环的乐章中。卡尔·海因里希·霍夫曼认为,要实现他的政治目标,须走过一个包含“若干世代”的时间路线图,耶拿青年协会成员“有朝一日作为男子汉”有义务去坚持捍卫那个他们“少年时代”所拥护的立宪目标。卡尔·维尔克(Karl Welcker)作为吉森和海德堡客座讲师,亦是“绝对主义联盟”的促进者,以一种作为“议政教员”的典型方式,把时政批判、自由进步理想和政治教育学结合在一起:大学教育作用于年轻人,但是只能从长远视角观察其成效;德意志土地上的一切(改变)均需走过漫漫长路,“首先可以指望的,只能是正在成长的一代”。
青年和意识形态建设之间有着怎样的联系?这个问题对被诠释为青年政治运动的青年协会具有关键的意义。由于此处不可能对意识形态这个概念从根本上作详细的探讨,但是另一方面对青年协会的研究不可能避过“青年和政策风格”这个题目。因此“意识形态”在这里,首先只是代表一种对如下行为的意愿和情感:拥护或多或少较为极端的立场并为之冒险战斗。毫无疑问,在青春期对自我身份的探寻、发现和对一种上述意义上现实的“意识形态”入口的喜好之间有着某种关联。成年以后,一个人如果实现了本体建设,他主要应该具有以下素质:放弃青少年时期绝对的自我身份辨识倾向的能力,而转为追求自我身份的部分辨识,这样,单独个体才能在比如效忠(集体)和自我实现之类的矛盾中看到可行的方向;接受现实复杂性的能力和承载与这类不可消除的矛盾的制造者的敌对关系的能力,同时不对现实作扭曲性的简化(双向包容力Ambiguitātstoleranz);最后还有“在内心保持自我,并在另一方面长久地分享某一群体特征和行为守则”的能力。与此相对应,埃里克森着重强调了青年人特点中两个看似冲突、其实互补的倾向:一方面是尖锐的批判,另一方面是对理念和忠诚的献身。他就此导出了青年的意识形态倾向:“思想掌控热情,并引导青年人正直地克己,真诚地愤怒,他们激发出,并且唤起一种质疑社会藩篱的要求,恰恰是围绕着这一藩篱,保守和激进力量进行着最为激烈的社会斗争。”
青年人的身份难题已经在1770年到1815年间学生骑士团和同乡会中被多重探讨,大学生结盟作为寻找并发现身份的方法被冗长地转述。青年协会将这个身份斗争首次与明确、可界定的政治纲领相结合。罗伯特·维塞尔赫夫特以一种协会语言中典型的激昂语调对他的同志们说:“施展你们的力量[……],为你们年轻的灵魂建设坚固的归所!那么一切都会变好,轻狂傲慢的爆发,意兴阑珊的降临,在因为羞耻而应感到的恼怒,还有因为你们和他人的弱点所引发的不快中得以掉转方向。可憎可恶的病态情绪不再扼住人们美好生活和存在的咽喉,罪恶只被弱者继承,(它)是腐朽者和堕落者的生活……兄弟们!这是极大的困境!我们还不是一个民族,一颗心和一个灵魂。为你们自己觉醒,守护我们的国家。”维塞尔赫夫特极为明确地建立了个人的、自我集成的斗争和一个崭新的、政治社会秩序的斗争之间的关联。寻找一个坚固的,以无可置疑的有效价值为导向的人格结构,和要求实现一个全新的、社会的、国家的形态得以融合统一。这个极为强大的、史无前例的、个人成长危机和政治要求共生栖的现象,在历史上不只需要一个相对静止的阶级社会向被动员起来的公民社会过渡的背景前提,它的历史条件还有:专制统治丧失其权威,有教养的市民阶层上升成为一个崭新的、以自主个体的典范为指引的政治社会精英群体。人们只能把这个现象想像为传统的正统和行为准则广受撼动的结果,它只有通过晚期思想启蒙运动和带来一系列后果的法国大革命,通过在德意志各邦改良中拉开序幕的社会和政治变革才会变成可能。危机四伏然而自觉的身份探寻,和真实存在且也被认定了的政治和社会基本法规的缺口,实现了结合。这个背景的全貌可以通过所有第一代协会领导人的生平被展现出来。早前流传下来的规则、仪式、典范已经不足以促成忠实于自我和群体共同价值观念、行为守则之间的有效平衡。18世纪晚期开始的“知识分子阶层”的崛起,使学生风尚已经越来越深地陷入启蒙时代对文明开化进行要求的压力。由于各邦政府的革命经历、战争参与和复辟转折,造成了政治秩序中正统的缺失。这种情况下,为寻找一个统一的自我而奋斗的青年人,将政权形态也看成是一种规范而列入了审视,对这一类的规范,人们能够有意识地加以肯定或拒绝。
过程中,他们表达态度的形式亦贴有青年人身份危机的标签。尤为典型的,人们看到“热忱”这个指导概念反复出现在青年协会的表述中。它着重传递了一个讯号,青年将随时毫无保留地献身于某一伦理或政治价值,同时其他同样重要的价值视域则完全被忽视。青年协会的纲领文献共同表现出号召性,它们是面向大学生的呼吁:给整个人生以明确的方向。这是那个典型的分裂人格的行为模式,为了在成长危机中以转变信仰的方式来发现自己,为此青年们没有保留地对某一事物进行担当。带有吉森团体“绝对主义联盟”论调的公告正符合这种,或者全部或者没有的极端态度——(我们)愿意“为了那个使人胸中澎湃的,最为庄严的思想,为了自由和公正……生存或牺牲”。由于这个观点,人们将自身划分成两个明显对立的阵营,美好和邪恶,两者之间几乎没有中间形式。学院导师在这种情况下不是成为“上帝的奴仆”,就是成为“卑鄙小人”。
如此选择性地接近现实这一矛盾的心理极为显著。它可以释放出不寻常的力量、行动的意愿和服务的意愿,但是却无法逃脱教条主义和自负带来的危险。在历史意义上尤为严重的危险是,以某一观念实现自识,(其过程)不只服务于(客观)问题,借由这一观念,人们亦会赋予(主观)自我权力和意义。在对一个(统一的)德意志国家的诉求中,青年协会从一开始亦表现出一个前所未有的,正在成形的有教养的市民阶层对自身影响力的要求。这个要求在骑士团的日常语体和自我表达中时常被提及,虽然是以一种非政治性或尚无政治目的的方式。协会青年以如下结论为理由说明了他们意欲跳脱同乡会体制的诉求:在它们(同乡会)中间表现出民族观念的无力。同乡会(体制)必须被超越,只有这样,才不会使“历史”陷入那样的“遗憾——一个如此高贵庄严,团结其力量便可号令天下的民族,沦为他人贪婪与暴行的牺牲品,没有通过施展自身和外部的威力而备受尊敬地立足于列国之间,而成为软弱无能却更加团结的邻邦的讥讽对象”。当人们如此剧烈地释放那个一开始没有政治意义,接下来,自青年协会创立以来却被清晰表达的政治权利要求时,危险就在不远处——对一种思想无条件地拥护,对一种要求无限制地肯定,最终会转变为一种等同于宗教崇拜的思想的绝对化,和几近虔诚的为个人权利要求所作的辩护。这个权利要求这时已经脱离了一切受普世承认的伦理规则。青年协会运动中两个最具影响力的代表已经清楚地证实了这种危险:卡尔·佛伦,最为犀利、最富学识的青年协会理论家,亦是极富感召力的吉森“绝对主义联盟”的组织者,到1819年为止最强有力地提出了将“德意志信仰”(Deutschtum)和“基督教信仰”相结合的要求。他遵循着超越信仰的全民教派的思想。1819年以后,佛伦变成一名虔诚的狂热分子和宗派鼓吹者。卡尔·路德维希·桑德(Karl Ludwig Sand)将自己刺杀科策布的动因辩解为,其实是臆想中的无限制的神的指令。当刺杀科策布不仅被人们归因于极端激进主义的本质,而且归因于桑德在身份与自识探寻中的困难时,那并非是一种现代主义的时代错乱的判断方法。美茵茨中央调查委员会的首脑报告以一种不同其以往论断的突出方式,不只从发展心理学角度出发,研究了左右桑德成长的家庭状况,亦探讨了影响深刻的历史的,家庭以外的,他童年及青少年时期的个人因素。桑德在“骄纵梦幻的环境中被抚养成人”,从童年时期便习惯了“自我引导地蔑视[……]权威,认为它不具备理解他和领会他情感的能力,为了更加崇高的目的用诡计和挑衅进行反抗”;他心中充满了“亦是因为一些童年记忆,对法国人的仇恨”,并且最终因为两个少年同伴的暴力死亡而对“死亡概念习以为常”。
四
那个思想,或者说那个具有最高效力的,青年协会为之献身的,对忠诚的信仰,实为现代的国家主义思想。它具体体现为对全部德意志领土实现政治统一以及“国民”参与政府决策和立法的要求。在这个“国家主义”中,存在着一个以青年协会为代表的新局面,和有着更长期面向的,大学生文明运动及结社运动的诉求之间最重要的区别。吉森刊物“荣誉之镜”对这个区别作了最为精辟严密的阐述,虽然它还没有跳脱思想启蒙时期的世界公民信仰。那些文字伸入基督教以及启蒙时期世俗化后的宇宙观传统,并将这些传统中,全面的生命诠释和行为规范要求转向(政治意义上的)国家(诉求):“一切追求与行动,[……]即便方向有所不同”,必须“直接或间接地”对准“造福人类”这一目的,当中过程关乎每一个个体,它可以首先表现为造福“自己的人民和祖国”。到1819年为止,所有的青年协会政策都将国家看成是决定性的“定义和辩护权威”。之前的青年协会史研究将这个国家主义思想全然归因于一个惟一的历史起由:与拿破仑统治下的法国在反法独立战争中的对抗。这种解释方法存在多重不足。首先,对一个在社会经济条件、未来前景、生活方式和心理层面上都有着相对明确定义,其知识结构、鉴定规范和社会影响力都不可能逃脱巨变波及的社会群体来说,人们转向笃信国家主义思想,(应)引发对社会史,或者说社会演变与国家主义思想之间因果关系的追问。其次,大学生对国家主义思想的理解必将受到影响,因为协会组织在风尚和心理方面延续着启蒙时期的道德与纪律教育运动。当然,大学生是在经历了法国人对德意志各邦直接或间接的统治之后,并且是在反法独立战争之后才开始有了对单一民族国家的诉求,这一点不会改变。同样无可厚非的是,在国家主义思想中可谓典型的“独特意识”在这里也倾向于强调共同的、自然的,或历史的渊源,并将自己解释为一个“有相同祖先或者有相同历史的共同体”。但是以上描述的全体大学生在公民生活和劳动领域中自觉的自我整合过程,以服务国家为导向的价值转变,还有学生交际方式的改变可以表明,当国家主义思想在与外敌的斗争中被“点燃”时,关键的社会结构前提已经成立。在纯粹的政治历史学视角中,那个看起来突然的,全无准备的,面向“国家”的过渡被简单归因于决定一切的忠诚,它可以得到更加合理的解释,只要将社会学的理论建设原则加以考虑。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卡尔·W.多伊奇(Karl W.Deutsch)的互动原理。它首先跳脱了早前的国家主义关于自身成形的理论,跳脱了比如人们可以在费希特、安德或鲁登身上看到的观点:同一民族的身份取决于它全体持有人共同的,具有相同起源的情感类型。相较之下,多伊奇将文化的一致,国家的主要标志——以协会青年的觉悟——定义为社会流通共同体。文化本身,在这里被理解为社会价值观念的总和。为了可以发挥作用,它以一个相应的社会交流体系为前提。因此国家的形成,是一个较大群体的全体成员在社会上(也是这个群体内部)的往来变得越发频密的过程。大群体中全体成员之间的“角色互补”体系本身有所差别。社会中的相互依存的程度——事实上这里每一个体与他人之间的依赖关系加深——取决于社会演变的规模。加速演变的社会也更加强制人们进行群体认识并推动大家看清具有群体认知意愿和认知能力的益处。这个群体认知过程的结果最终在事实上提炼出一种对自身富有意义的“国家符号功能”,这些符号实可集结国家意识。
如果把这个极具普遍性的理论与从大约1750年到1833年的德意志社会史进行比较,那么“知识分子”在开化的专制制度中的解放,公共价值观念在整个社会行为守则中的流传,集体行为的历史以及现代职业体系的逐步成形,这些现象相互接合成一个诠释性背景。这个背景开启了一个对正在成形的德意志民族,亦是大学生的国家主义思想至关重要的,至今未被重视的层面。首先重点在基督新教的领地内,接下来亦以同样的方式在天主教德意志土地上,形成了一种赋予公民价值观念以影响力的社会交往体系。在农业社会的爱国主义集体中,在读书社和各种形式的无记名团体中,公民阶层传播了一种新形式的,在单个领域内可使各阶级相互融合的社交,建立了新的愿望并发掘出了一种更加强烈的,不只是批判的,同时是热情投身公共事务的意愿。通过(团体之间的)血统关系(特别是无记名组织之间的血统关系)、双重会籍情况和系列期刊杂志,一张联系紧密的组织关系网被织成。在这个网络中,人们追求相同的利益并且有着跨地域,最后亦是跨(各邦国)领地的协作意愿和需求。在1786年和1788年,坎珀(Campe)和赫尔德(Herder)草拟了他们的“德意志学院”计划。这个极为综合的、由各类型社团组成的组织架构在1800年以后,以功能的不同开始了更加细化的区分。与此同时,人们开始建立联合会,首先是在邦国范围内,但是自1822年起,也扩展到全民族框架。比如1822年成立的“德意志自然科学家和医生同盟”。三月革命前期,这种社团行为在公民手工业者阶层中得到推进,并进一步扩展到大众范围。既是人们的预想,亦是事实结果,它实现了整个社会更多人之间愈加频密的接触,实现了空间的、社会的、汇聚各自主题的交际外扩,它延伸并传播认知,它扩展社会阅历,拆除宗教、地域和阶级的藩篱。
学生骑士团、联谊会以及青年协会是广泛的社团运动的一部分,就像其他类型的团体一样,它们培养教育、义务伦理和责任意愿这些公民价值观念,同时要求更高的公民权利,特别是1815年到1819年间,但是在这之前,它们也开创了全民族的组织架构。从大约1770年开始的骑士团的创建,有意识地打破以前的同乡会原则,跨地方进行成员征召。以这种校际扩展方式,到1790年,较为宽松的信仰共同体已经在整个德意志基督新教领地范围遍地开花,到1795年,天主教大学也开始加入这些团体。以前帝国中受地方和领地制约的大学系统和大学生中间的排外分子现在已经退隐。“来自全德意志区域的所有学科学生共生栖”,被认为是“有益”的,它被用来扩展“个人阅历和知人之明”。亚恩在一封书信中反对以同乡为原则聚集起来的“小圈子”,因为这样不能达到“大学生活的主要目的:与他人在交往中进行磨合”。赫尔德1790年在他对大学生的荣誉审判和同乡会组织的评语中提到,通过“知识分子的组织”,民族在文化和审美上的统一早已得到促进,并且是以一种良性竞争的方式。这种思想和交际疆界的扩展,体现了大学生与日俱增的,在理性和感性(双方面)的不安,也符合大学之间生源流动性明显日益增强这一背景。通过自18世纪与19世纪之交开始的德意志邦国体系中的领土革命以及原先帝国中大学构架的彻底变革,这一流动性更被加强。比如在维尔茨堡,来自施瓦本、莱茵、普法尔茨和巴登地区的学生比率在1795年已经显著上升。海德堡大学在被划入巴登大公国以后,涌入大批主要是来自北部德意志的学生。七所天主教高校(科隆、美茵茨、特里尔、班贝格、迪灵根、帕特伯恩、富尔达),三所基督新教高校(阿尔道夫、林特尔恩和海尔姆施塔特)解体,明斯特、爱尔夫特、威登堡和杜伊斯堡大学衰败,柏林大学新立,拜仁邦立大学从因格尔施塔特迁移到兰茨胡特,这些为生源在附属区问题上,并因此使同乡会在招募地区问题上带来了深远的改变。这符合从骑士团时期开始的发展逻辑,这个发展更通过由外源促成的各校大学生整体的组成结构的改变,而被进一步推进。从大约1790年开始,首次出现了一所大学中各个同乡会之间的广泛协商,从18世纪与19世纪之交开始,出现了更大范围的、跨越多所大学的同乡会组织的团体协商。1790年开始各学校(例如哈勒,1790;耶拿,1791或1792;奥德河畔法兰克福,1798;维尔茨堡,1800;兰茨胡特,1802;海德堡,1803和1806;吉森,1806;哥廷根,1811)有了明文编纂的“社团行为准则”,它要求所有签字的同乡会——并且有意识地——要求所有同校学生共同遵守一个统一的行为规范。这个过程也使不同大学在这个问题上原本明显的参差开始被拉平。最后社团行为准则的适用范围已经扩展到全部的德意志高校。海德堡大学1804年所发布准则的约束范围是哥廷根、哈勒、耶拿、维尔茨堡、莱比锡、兰茨胡特、图宾根、爱尔兰根、奥德河畔法兰克福、罗斯多克、基尔、马尔堡、吉森、威登堡以及海尔姆施塔特。它对天主教或是基督新教地区,南部或是北部地区,没有作区别规定,但是科尼希贝格、斯特拉斯堡、巴塞尔和弗赖堡没有被包括进来。这种情况可能出于以下原因,在那些大学不存在有影响力的社团组织,但是根本原因在于它们主要是旧时帝国周边,或者说外围的大学。尽管同乡会的组织形式在部分范围再次活跃,但来自德意志领主国的青年知识分子阶层的社会流通网络开始系统地确立起一个大学教育的公共空间,它开始普遍有效地整理各校学生的关系,并在外部确定了这个受统一教育的空间的界限。他们相互之间的归属意识相似于德意志全体教授或文艺政治舆论界的整体意识,它们全都出自一个“德语区的新兴知识分子共同体”。
1818年10月18日成立的“德意志青年协会”,是在思想上最为活跃并最富有政治关怀的大学生联合形成的一个全民族组织。它不只是与外敌对抗的结果,而且从大约1770年开始,在一个愈发致力于超越领地限制的“国家”意识中,在全民族组织构架变得坚固的过程中,一步一步地不断地被推进。相应的,青年协会自己也绝不会将他们的国家主义思想单独归因于同法国之间的对抗这个外部因素,即国家之间或人民之间的竞争。而是在同样大的程度上,就算没有首要地,以文明和政治进步的观点对他们的国家主义加以解释。新近萌生的国家统一意识,以及它透过结社活动得到的巩固,从这种角度来看,是文明提升这一总体过程的必然结果。这个过程当中,国家实现统一,只是更多彼此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现象要素之一。其他的现象要素还有:理智的提升——它对行为进行指引且代替了“原始力量”的宣泄;从一种“表面的荣誉”转向一种对个人更具意义的、向内在升华了的荣誉的深化理解;透过以“理想”为指向的精神劳动和行为规范得以实现的,对“下意识”的,向低级本能活动沦陷的克服。因此这些恰恰证明青年协会的国家主义思想——在1813年到1815年间全民愤怒“爆发”以前——其根本起因是德意志各邦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动员,特别是有教养的市民阶层的独立运动和他们在整个社会上的崛起。他们的实际影响力和社会权利要求,完全是由上述的文明成果衍生而来。有教养的市民阶层在其自身成形的年代,一直到改革期结束,恰恰培育了那种群体认知能力。这种能力在阶级社会解体、社会动员愈加纵横交错、变革后的机构政府中行政课题越发错综复杂的情况下不可或缺。与旧时的学生自我理解相反,骑士团、联谊会和青年协会完全明确地扮演了公共认知能力培育中的活跃分子。这个能力不仅仅包含具体的职业技能,亦包含普遍的社会感知能力、社会理解能力和社会冲突能力。
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观点:在弗雷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s)1819年创建“全德商业和手工业者协会”致使从事经济活动的市民阶层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同样提出取消邦派藩篱的要求之前,知识分子是德国国家主义思想在其初始时期的承担者。对公民经营者来说,对一种“利益”的追求,是国家主义思想的关键动因,这一点在公民和青年知识分子阶层中间亦不能被完全排除,比如知识分子会竭力争取一种国家“理想主义”。如果因为厄恩斯特·多伊奇,“利益”被理解为“个体改善或保有其竞争地位和前景的总和”,那么德意志土地上的大学里面的学生亦会对一个统一民族的国家拥有强烈的“兴趣”,因为在那里,公民的价值和规范观念可以实现更强大的影响力。
很大程度上与外部的“国家”政治事件的影响无关,学院知识分子,特别是大学生和公职人员的社会经济地位都不可逃脱激烈变革的影响。从18世纪中期学生人数开始减少,到1810年的绝对低谷时期,大学生人数仅为大约6000—8000人。一般观点认为,这个现象不是缓解大学生和工作岗位数量之间的矛盾,而是预示了危险的就业机会紧缺。接下来学生人数从1815年的5500人到1830年的最高点时期的16000人有了三倍的增长。它的背景虽然是社会对大学生需求的急速增长,部分因为高等学校的扩充,部分由于政府机关的改建,部分因为长期的就业市场周期运动框架中对法学家、神职和医务人员需求的增多。但是这不会改变因为变得激烈的竞争,就业形势本身持续变化的情况。
18世纪中期开始的公共考试制度的改良,到1834年普鲁士最终确定高中毕业考试为进入大学学习的前提时到达顶峰。随之而来,入职的条件也被升高,它看起来更加客观,并向可检验的能力标准看齐。新人文主义的教育改革使能力意识在教师和学生中间更为加强,并将教育和教养,越来越多地理解为社会劳动。1810年以来教育普遍增长,更加灵活的社会上升机会在改革期得到释放,对能力的评判标准变得更加客观,这些因素增加了学生内部交往的多样性,并促进了学生之间的竞争。贵族融入到新的教育政策中,18世纪中期,他们依然代表了学生总数的大约八分之一;在统治阶层或是有高等教育家庭背景的学生(45%,将贵族学生考虑在内的话超过全体学生的50%)身边,正在上升的市民阶层学生比率明显提高,1850年前后,他们占学生总人数的五分之一。1800年左右,现代的、以能力作为挑选标准的招生原则已经开始令裙带关系行为受到排斥,尽管它不可能完全消失。这些现象的总和导致了自大约1770年起,现实的市场原则在学院领域内开始形成,它是真正的能力竞争,并具有跨越邦国界限的更高的动员性。
协会青年因此坚定地将他们的职业培训和就业准备归纳到新的指导概念“国家教育”之下——与外敌的对抗,是一种背后的追加动力。“一个德意志的大学(高等学府)是德意志人民完全以完整的祖国教育为目的的共同教育机构……德意志的大学因此必须包含人民精神领域全部的教育和文化愿望的统一,并且全方位地领导、促进和塑造以祖国和人类为目的的生存与劳动。”国家本身,既是教育的前提,亦是结果,被定义为“自由的教育国家”。这样,知识分子为国效劳这一公共需求,便与宪法政治的要求不谋而合。耶拿和吉森的青年协会章程可以佐证社会动员在传播国家意识上的功用;章程同时显示,群体认知的结果,就像卡尔·W.多伊奇推断的那样,的确是一个象征意义的国家。作为学生文化、学生改革、道德教育运动的结果,协会青年对自身的品质的要求——“独立与荣誉”,“自尊”,“发挥自身影响力的力量感”——被推广到整个民族。这些品质在“国家教育”这个集合名词下显现出民族性的特征。教育(这个词),在那个时代的人们眼中意义极广,作为独特品质的鲜明显示,作为对低级本能的掌控,作为知识和意志力的增长,作为对预想前景的全面打造,它升级为完全的、国家特征的决定性标准,它是“德意志”的同义词。正在崛起的知识分子阶层把他们理想中的共同身份,诠释成整个民族身份的榜样,这个理想就它本身而言,出现在从大约1770年开始的历史变革阶段。在成长中的学院青年的自我形象中,自然意义上的学生“阶层”传统特征,和独特鲜明且现代的人文主义元素相互叠加。但是总体来说,“受过良好教育的”德意志人,是全体德意志人的典范,“大学生之国”是德意志统一民族国家的样板。费希特将“全面”——新人文主义学者中间的指导概念——阐释为“德意志”专长。安德将知识精英的品质——“诗意和智慧”,对“贫困狭隘的生活”的摒弃,对冲动的,受制于满足本能欲望的存在的跨越,因而追求“更高层次”的生活方式和理想,作为个性特征推广到整个民族。从知识分子中看到国家,这是一种明确的政治转向,安德,还有协会青年在不计其数的表态中,将旧时代的学生独立解读为中世纪古老的平民和骑士阶层的自由一路流传到如今专制体系的后遗症。从内政和宪法政治角度出发,德意志大学史对自由的这种解释反对晚期专制统治和邦国政治,以外交角度来看,重新解析大学生独立,可以帮助人们由德国知识分子阶层的独特的历史导出自由意识和民族优越感的优先性,否则这些是很难被证明的:“难道不是这个由大学生引领的独立,这个如此短暂易逝的神的游戏,最终使德意志的男人,在他祖国政治形态的多重困苦和悲惨中成长为一个更为独立和理性的男子汉,就像欧罗巴大多数其他地方的男人们那样。”
意识形态和社会动员的关联在有教养的市民和青年学院派的国家主义思想中如此清晰地被展现,同样清晰可见的是,这种关联并不足以解释国家信仰的意识形态特性本身。社会变迁和意识形态之间的关联,首先表现在人们的精神倾向转往一个新形式的更加紧密的学生内部的集体凝聚性。它是青年学生倾其全部人性特点追求的目标,他们致力于追求一种前所未有的智力的、情感的和社会的责任。这种凝聚的强度接下来被当作一种要求的典范而延伸到整个民族的层面。集体凝聚性变得愈发牢固,这导致单个个体被全面要求。这使这种意识形态散发出一种倾向,它把它的内容、国家观念,脱离单纯的社会动员过程中的功能,而从总体上进行夸大。人们看来必须承认国家观念里面纯粹的,看上去高于一切功用的,自身固有的高贵品质。这种意识形态的形成,走过了何种心理路程,在此无法作细致的研究。但是很明显的是,他们所追求的团结,只能在当他们宣称的共性内容超越一切其他“利益”而成为终极价值时,才能得以实现,或者说,只有在这种价值成为信仰时,才得以实现。因此人们在耶拿青年协会宪法中说,“祖国的自由和独立”是“最亲密的上帝”,“最为神圣,最为崇高”。国家的两种属性看起来非常适合用来说明它是一种至高的忠诚,那是使它超越一切功能论的跨时代性和必然性。1806年到1819年间,在有教养的市民的国家主义历史观里,在费希特、安德、亚恩、鲁登和协会青年的思想中,国家是一直存在的;它成形于四百年的历史长河中,以那些有迹可察的,符合各阶段文明发展特征的形式存在。只不过表面看来与思想史学研究相对立,国家作为最高级别的定义和辩护的权威,拥有跨时代的意义。国家是一种不可抗拒不可跨越的社会政府组织原则,亦符合这种看法。国家或早或晚一定会出现,没有一种历史进程可以将其跨越。这种基本假设使青年协会的国家主义思想在一种忽略社会功能的层面上追求着行为与劳动的意义。这种意识形态的形成过程只有在时值人们信仰变迁的基础上才是可以想像的。这个变迁完全改变了他们对信念的理解。无条件的信仰愿望和信仰能力所处的,是一种取决于人们内心的,因此也是可以改变的,服务于人们行为的状态。
国家理想作为加强集体凝聚力发酵剂的先决条件,不只是“独立”这个概念由其旧有的准阶级意义转向一个刻有国家民主烙印的理解方式,还有学生社团组织内在状况的变革。早前的同乡会虽然从出发点上追求会员之间仅受年龄长幼限制的平等,但是它的领导者或前辈经常被赋予超然的地位。从这种意义上说,它在内部结构上仍然保有受权威左右的群体空间。18世纪末期经常会出现反对这些领导者“暴行”的抗议。学生骑士团中高层领导者也拥有不受限的统治权力,但是不同于以前同乡会中常见的原有成员内部投票增选原则,在这里民主选举原则得到了完全的贯彻。1790年以后新型的同乡会或者学生联谊会也接受了这种原则,它们在某种程度上不苟同骑士团中高层的强悍地位。全体会员之间平等的原则被明确地写入了章程,多数情况下与自由这个关键词相结合。联盟的形式必须以自由为基础,就像1808年一个盖斯特法利亚组织(Guestphalen-Konstitution)在它章程中所写的那样:这里不允许半点被出身或财富的差异所决定的不平等。这些章程在思想和措辞上从18世纪90年代开始在一定程度上带有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情绪的印记。在个别尤其切中要害的表述中,“天赋人权”的契约论被用来作为明确的理论基础。拥有平等权利的个体以责任相互制约,那个责任意味的是为“所有人的共同利益”牺牲个人权利。这里体现的是在大约1795年到1815年间已经出现的潜移默化的政治教育,或者至少是一种的确带有政治指向的概念和想法在大学生意识中的渗透,一种对政治思想和政治争论的敞开,虽然那些团体公开表示不参与政治。骑士团,也像全部的无记名团体那样,仍然鲜有政治理论和政治词汇的使用(光明会除外),但是协会章程却在语言上采用了当时较新的,“天赋人权”说的手册中的词汇。18纪90年代中期以来,学生社团实际上只能以当代的政治理论词汇来定义自身。
就像他们在审视大学生的风尚和荣誉时所做的那样,协会青年在这里仍然汲取,并进一步推动着源于思想启蒙的改革力量。他们宣称“平等”是“自由的集体行为”的基础,在大学生的权利地位层面,它被严格界定为社会的、宗教的且合乎年龄的平等,在其中人们亦开始以排挤犹太人的方式来表达自己作为基督教国家的定位。那些纲领草案明确了以下目标,反对“腐朽对新生的暴政”,“由全体协会成员通过投票”选出领导者,不管是在领导者中间还是在其余成员中间都严格禁止“任何一种分级”。但是这些规定在到1819年为止的改革工作中只是逐步地,并且绝没有在整个范围内,被实际贯彻执行。在以前的同乡会中,人们是按照自然流传下来的学龄标准来制定权利等级的。经历了骑士团和联谊会,青年协会在它创立的初期仍然效仿着这一管理原则。耶拿青年原始协会的基本法规仍然沿用以前的划分:“一年级学生”、“二年级学生”、年轻“兄弟”和年长“兄弟”,其中一年级和二年级学生是不被授予选举投票权利的。只有入学三个学期以上的学生才有资格参选领导者。较之联谊会精英由于要求有所提高,这种内部等级的划分甚至更被激化。但是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改革者在耶拿协会的内部,通过援引“人生而平等”,一步一步实现了更多的平等。耶拿协会1819年对其基本法规进行修改并已授予第二学期的学生投票权。还有元老院式集会表决的等级原则也逐步被改良,人们倾向于一种现代的代表协商和表决形式。1815年的基本规定仍然将协会成员以年龄的界限分成四级,其中最为年长的三级可在特别集会中参与协商重大事务;与此相对,1819年的基本法规打乱年龄限制,将成员分成21个部门。这些部门的兄弟集会的职责范围被扩大,每个成员都被授予申请修改整个协会基本法规的权利。兄弟集会现在执行着整个“立法”和“司法”的权力。平等思想在物质层面也得到贯彻:每年收到少于一百塔拉汇款的协会成员可以免交入会费用。
瓦尔特城堡庆典(Wartburgfeier)和科策布刺杀案(Kotzebue-Mord)以后,青年协会本身成了富有争议的公共讨论对象。我们透视这场大众传播行为,便可以看到,正在成形的政治舆论是如何消化理解它与那个具有明确政治意义的,在刺杀科策布的个案中被蒙上恐怖色彩的青年运动的对峙的。青年协会本身认为,人们为学生骚动作自由辩护,恰恰印证了公共政治舆论正在成形。对这些人来说,不受限制的大学生的自由是普遍公民自由的承载元素。大学生作为“大学里的公民”,不是被排除在公民社会之外,而是被看成它的重要承担者。全体大学生的参政,不仅仅是拿破仑统治时期和反法独立战争的必然结果,它亦是整个社会对政治关注增加和政治判断趋向成熟的部分体现。在重大政治事件和德意志众邦复辟转折的背后,普遍的文化增长也以一种积极的意义对此负有责任。从这个角度看,刺杀科策布就是错综的狂热和一种似乎是边缘的“精神亢奋”的外在表现,而非标志着一场危险的革命。与之相对,拥护现有政权的保守派批评家强调,大学生的自由在这里遭到滥用。他们一方面踯躅于禁止结社的专制传统,另一方面还在继续进行着反启蒙者和启蒙运动之间的斗争。因为对他们来说,青年协会“只不过是描述旧事物的一个新词汇”,所以他们把它看成是18世纪晚期那些无记名团体的复出。他们的思维框架等同于那些阴谋论者的框架,比如里奥波尔德·阿洛伊斯·霍夫曼(Leopold Alois Hoffmann)或者约翰·奥古斯特·施塔克。就像18世纪90年代反对启蒙运动的论述一样,他们抛出这是对政权和教会的危险颠覆的论断,将无记名骑士的联合污蔑成是一种大范围的阴谋。这里很明显是把光明会拿来进行参考,痛斥了一切施塔克归纳为“诡辩”的,最后提出雅各宾激进共和主义的说法。
在自由的大众传播中,青年协会被认为是自由民主运动一派的组成部分,因而是一种历史的新生事物,而与其相对立的一方,他们的感知仍然停留在与思想启蒙作斗争的轨迹上。两种诠释出自各自的立场。这个看起来时代错乱的传统主义者的诠释模式,从较早的1815年到1819年的政府公职人员的视角出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卡尔斯巴德决议对结社的禁止并非史无前例,它更多的是最直接地延续了近代早期禁止结社的传统,这个传统开始于1664年的一次帝国决议。卡尔斯巴德大学准则的规定内容,直到极为细节处都参照了1793年6月19日帝国鉴定的内容。其时在德意志土地上,与政治结社禁令的强化并行地,正推行着反对大学中“无记名骑士团体和协会”的强硬政策。帝国鉴定已经命令禁止任何学生的结社行为,这其实也是保持反对同乡会和学生骑士团这一长期政策的一贯性;违反准则的行为依据卡尔斯巴德大学法则的第三条将招致开除学籍的处罚,处罚决定会同时通知其他大学以及地方行政机关;相应的也会剥夺受处罚者以后在行政机关的供职机会。
尽管当权者针对学生结社行为一直保持他们的态度,卡尔斯巴德决议的颁布对大学生的历史却有着完全不同于以往的意义——它超越了人们对联合会行为的传统限制,甚至也超越了1793年的帝国鉴定意见。各邦政府现在严格地关注着规定的执行,尽管萨克森魏玛邦亲自向帝国议会递交了申请,不像1793年在耶拿那样,人们甚至不记得将帝国鉴定进行刊印发表。特别是从18世纪90年代开始,一个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舆论得以建立成形,1814年或1815年开始,参政的学生自觉地加入到这个公共舆论当中。献身政治的青年知识分子领导阶层被控诉为非法,这想必在很大程度上长期扭曲了德国现代化进程之实质承载阶层的公共自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