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雅若首领,一个胖子
雅若参与新首领竞选一事,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族人们虽喜爱这个天真活泼的女娃子,却并不看好她的竞选前程,毕竟这是属于男子的战场。
“那女娃太闹腾!”一名老者手里支着烟杆,微眯着眼睛,似陷入了回忆之中。
是啊,雅若打小就皮实,三岁时,趁着伏卧的小马崽不留神,爬上了它的背。结果显而易见,脸先着了地不说,还险些被马崽踩中后背。但她终究是有惊无险地渡过了此劫,更保住了那张漂亮的小脸蛋。
五岁时,这女娃就更疯了,天不怕地不怕,空手敢与大蛇相搏。
八岁时,训起了鹰,却又险些被鹰啄了眼。
十岁时……十二岁时……
老者想着想着,哈哈大笑出声,这就是个假小子!
如今,这女娃竟又跳出来要当首领,真是皮到没边儿了,几乎所有的老人们都这般认为。
然而,出乎他们意料的,雅若竟得到了所有年轻族人,甚至是孩子们的一致拥护,只因雅若向他们打了包票,只要选择支持她,就能得到芽儿哥的指点,习得空手接飞箭的绝学。
不得不说,偶像的影响力还是非常大的,这些年轻族人与孩子们便整天缠着家中长辈,劝他们“弃暗投明”,支持雅若。
于是,雅若成功了,她成为了腾蛇部落的新首领。
雅辛对于这结果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意外,更没有欣喜或是欣慰,他只是一脸平静地将象征首领身份的权杖与腰带交到了女儿雅若的手上。
权杖模样很寒酸,一截木棒上镶嵌了两根牙齿。
木棒通体乌黑,入手很沉,不知取自何种树木。
那两根牙齿却是来头不小,据传闻,乃是部落图腾飞升前遗留下来的圣物。
那条腰带就显得有些瘆人了,竟是半截蛇皮制成,坚韧强劲,水火不侵。
雅若对于这两件传承之物并不陌生,小时候甚至偷偷带出去耍过,所以此刻,她的内心亦没有太多的激动或是敬畏之心。
她就这么随意得接了过来,再次引得一众族老腹诽,对待圣物毫无敬畏之心,不成体统!
可以说,雅若是在老一辈们并不太看好的目光中步上首领之位的。
但接下来的数月时间,雅若用她的实际行动,让部落内所有反对的、质疑的声音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由衷的钦佩与拥护。
接任首领后的第二天,雅若就完成了她对年轻族人的承诺,“逼迫”牙儿成为了部落的教头。
大练兵开始了,牙儿将五十名十二至十五岁的少年分为一组,六十名十五至十八岁的少年分为一组,六十名十九至二十二岁的少年分为一组,因龄而分,因材施教。
短短十天,这群年轻人的气质得以蜕变,往日的浮躁和轻狂已然褪去,眼中有的只是冷静和坚毅。
三个月后,三组年轻人战胜了他们的父辈,正式接过父辈手中的旗帜和武器,开始肩负起整个部落的巡逻与保卫工作。
这一刻,他们的父辈哭成了泪人。
而在这三个月时间内,雅若带领少女们开垦出的菜地里,一圃圃蔬菜、瓜果正长势喜人。
退休后的父辈们除了放牧,也开始参与到耕作中来。
阿姐们跟着阿婆、阿妈学会了纺织和针线活计。
老人们看着孩子们忙碌,欣慰的同时,也发挥起余热作用。在雅辛的号召下,他们拄着木杖,或是给劳碌中孩子们送去一些热乎的饭菜、肉食,又或是教孩子们读书识字,弹琴习画。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整个腾蛇部落内一团和气,同时也充满了朝气,他们的日子更是一天红火过一天。
三年时间内,就在周边部落为一头牛,一匹马,或是一只羊,争得面红耳赤,甚至大打出手时,他们已悄然成长为大草原上最为强大的部落之一。
在雅若成为部落首领的第四个年头,一场突如其来的大混战彻底打乱了草原上的安宁。
大战的导火索已不可考,但此次大战来势汹汹,伴随着冬日的寒风,迅速刮遍了大草原的每一个角落。
腾蛇部落所在的这片沃土亦不可幸免地被波及了。
侵略者们一茬又一茬地碾过,每每向着腾蛇部落张开大口之时,都会发现这块肥肉一点儿也不可口,指甲盖大小的肉没啃到不说,还崩坏了自己几颗好牙。
于是,他们将此地列为了头号禁区,但凡大军所经,必绕道而行。
渐渐地,有难民逃难至此,并向雅若首领投诚,以寻求庇佑。
他们中的某些人甚至卑微地表示,愿抹去原本的图腾,成为腾蛇部落的奴隶。
雅若并未看轻他们,不仅允许他们暂居于周边,还派遣兵将对他们的生命与财产进行有效的保护。
在难民的心中,雅若俨然已成为了慈爱之神的化身。
然而,随着周边的帐篷越来越多,诸般问题开始涌现。净水、草料、食材、医药等资源紧缺,垃圾、排泄物等随地可见,更可怕的是柴火短缺,时值冬季,不少牲畜因不耐严寒而倒在了风雪之夜。
雅若开始规划起帐篷的坐落位置,令难民们集中居住,搭建起公用的厕所、垃圾站。排泄物入坑,可作为来年下地的肥料,垃圾亦分类规放,由专人处置。
而后又在靠近部落的空地上建立了集市,铁铺、食铺、衣铺、当铺等店铺一应俱全,可物物交换,也可财物交易。
起初,这里的店铺皆由腾蛇部落开设,但随着贸易的发展,私商的身影开始出现。
这一日,集市上出现了一个胖子。
他空手而来,却在集市上兜兜转转间,赚取了大量的财物。
过程很简单,他先是与一个准备卖羊肉的难民谈妥,以一吊币钱买下他的羊。价格与肉铺开出的价格相当,因为他面相忠厚,难民便答应了他。
胖子与难民将羊牵到肉铺,胖子又与肉铺达成了协议,肉铺支付一吊币钱买下羊肉,羊皮、羊毛则交给胖子带走。
将一吊币钱给了难民,胖子净得了一筐羊皮、羊毛。
羊毛可织衫,羊皮可缝衣、制鞋,胖子以羊皮、羊毛与衣铺交易,获得成衣一身。
胖子将成衣与一名准备卖羊的难民物物交换,于是就有了独属于他的羊。
他就这么往还于难民、肉铺、衣铺之间,几个兜转之后,他手中便有了三吊币钱。
然后,他的身影出现在了当铺,淘了几件不起眼的小物件,稍加包装后,以高价卖了出去。
不几日,这胖子就成为了集市上最富有、最受欢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