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
为刍灵者善
(《礼记》)
汉字身世小档案
■《说文解字》:“刍,刈草也。象包束草之形。”
■“刍”既可作名词,又可作动词。作名词时,或指割草之人,或指喂牲口的草料,或指吃草的牲口;作动词时,或指割草这种行为,或指用草喂牲口。
■“刍”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用途,即用草扎成人和各种动物,用于祭祀或为死者殉葬。
“刍”这个字今天已经很少单独使用,而是作为声旁出现在雏、皱、邹等汉字之中。不过在古人的日常生活中,“刍”的重要性远远超出今人的想象。
刍,甲骨文字形,右边是一只手,左边是两棵草。甲骨文字形,手和草改变了方向。金文字形,变成了上下结构。从这个字形看得很清楚,“刍”就是用手薅草、拔草之意。小篆字形,一只手增繁为两只手,而且手的样子也不太像了。这就是繁体的“芻”字,如今简化后的“刍”倒更符合甲骨文和金文的原始字形,但是却看不出拔草之形了。
《说文解字》:“刍,刈草也。象包束草之形。”“刈(yì)”即割,刈草即割草。许慎根据小篆字形,把两只手的象形误认作包裹着草的样子。
“刍”既可作名词,又可作动词。作名词时,或指割草之人,比如甲骨卜辞中有“羌刍”的称谓,羌人是游牧部落,殷商王室把俘虏中的羌人择取出来,命他们从事畜牧生产;或指喂牲口的草料,比如《诗经·小雅·白驹》中有“生刍一束”的诗句,用一束生草来喂马;或指吃草的牲口,比如食草的牛羊称“刍”,食谷的犬豕称“豢”,合称“刍豢”。相应地,“刍”作动词时,或指割草这种行为,或指用草喂牲口。
除了以上义项之外,“刍”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用途,即用草扎成人和各种动物,用于祭祀或为死者殉葬。老子《道德经》中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的名句,“刍狗”就是草扎的狗。老子的意思是说:天地和圣人无所谓仁或不仁,对待万物和百姓就像对待刍狗一样,任其自生自灭。
《庄子·天运》篇中描述过“刍狗”的命运:“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齐戒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
“箧(qiè)衍”,竹制的长方形箱子;“尸祝”,祭祀时的主持人;“齐”,通“斋”;“苏者”,割草的人;“爨”(cuàn),烧火做饭。
这段话的意思是:刍狗还没有陈设出来用于祭祀的时候,盛在竹箱里,覆盖着绣巾,尸祝斋戒后迎送它。等到祭祀过后,走路的人踩踏它的头和背,割草的人捡回去烧火做饭而已。此即老子所言“以万物为刍狗”的道理。
古时把殉葬用品称作“明器”。《礼记·檀弓下》载:“涂车刍灵,自古有之,明器之道也。孔子谓为刍灵者善,谓为俑者不仁,殆于用人乎哉!”
“涂车”指泥车,“刍灵”指草扎的人、马,自古以来就有,乃是丧葬之事使用明器之道。孔子认为发明刍灵的人有仁善之心,而发明偶人“俑”的人则不仁,因为用偶人殉葬,接近于用活人殉葬。
孟子在《梁惠王上》篇中总结说:“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 最早用俑来殉葬的人,他们一定会断子绝孙的!可见孔子对用偶人来殉葬这一恶习的极度厌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