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史新编试稿·全二册(三松堂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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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孟子的政治思想

孟子反对法家所主张的变法。他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孟子·离娄上》)专就这几句看,这正是商鞅主张变法时所遇到的保守的理论。这正是甘龙所说的“圣人不易民而教,智者不变法而治”;也正是杜挚所说的“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君书·更法》)。但是也必须注意到,孟子所要保存的“先王之法”,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周礼”的旧框子。孟子也和孔子一样,主张尽可能保存旧框子,而套进新的内容。这是由奴隶主贵族转化的地主阶级的要求和愿望在思想上的反映。

但是孟子的时代,跟孔子的时代,已不相同。奴隶主贵族的社会政治制度已达到完全崩溃的程度。因此,孟子所要保存的旧框子和孔子所要保存的,也很有不同。孔子所要保存的,包括旧的社会政治制度的框子和体现旧制度的具体的世族和人物。在他的思想中,旧制度的框子和体现旧制度的世族和人物,是不可分的。孟子只要保存某些旧制度的框子以实现他的理想,至于体现旧制度的具体世族和人物,他认为是可以随时变动的。在他的思想中,旧制度的框子和体现旧制度的世族和人物,是两回事。在这一点上说,他比孔子前进了一步。

例如,齐国的陈氏杀了齐国的国君,孔子认为是“大逆不道”,请鲁君出兵“讨伐”。孔子不但要维持“君臣之分”,并且还要维持当时固有的具体的某君和具体的某臣之间的关系。孟子也要维持“君臣之分”,但是认为具体的某君和具体的某臣之间的关系可能变动。

这是因为在战国时期,原来周朝固有的体现旧制度的世族和人物,大部分事实上已经被推翻了。在春秋时期,周王还是名义上的“共主”;诸侯之间的霸主,还都以“尊王”为名,“挟天子以令诸侯”。在战国时期,各大国的国君,都已自己称王。孟子只好把保存旧框子和实现他自己的新的政治理想,寄托在这些王身上。他再不提周天子了。他认为无论哪一国的王,只要能行他所说的“仁政”,都可以取周王而代之,成为全中国的“共主”;这就是他所说的“王天下”。照这个逻辑推下去,各国的贵族,如果能行“仁政”,也可以取国君而代之。

孟子也主张“尚贤”,他要求当时的统治者“贵德而尊士”,使“贤者在位”、“能者在职”(《孟子·公孙丑上》)。但在这一方面,他的要求也与孔子不同。孔子所谓“举贤才”的目的,不过要使“贤才”有机会在原有的贵族“家”内做“家臣”。孟子要求使“贤者”居于掌握政权的地位。孟子自己一定要做“卿相”,实际掌握政权,照着自己的理想处理国家的政事(“行道”),国王不得干涉。孟子跟齐宣王说:盖大房子以及雕琢美玉,都必需要找专家;治国家也要专家。无论是盖大房子,或是雕琢美玉,都必须照着专家的主张去办,不能说“姑舍汝所学而从我”(《孟子·梁惠王下》)

孟子虽主张由“贤才”掌握政权,但对于旧有的贵族,还是要敷衍。孟子对齐宣王说:“所谓故国者,非有乔木之谓也,有世臣之谓也。”“国君进贤,如不得已,将使卑逾尊,疏逾戚,可不慎欤?”(《孟子·梁惠王下》)对于新执政的“贤才”,孟子也提醒他们说:“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孟子·离娄下》)“巨室”就是大贵族。但是,照孟子所想的,实际的政权既已入于“专家”出身的“卿相”手中,这些原有的大贵族所能享受的也不过是有位无权的安富尊荣。

孟子的这种主张,表现了对旧贵族势力的让步,跟法家彻底消灭贵族阶级的主张和措施,成为鲜明的对比。孟子的这种主张,是由奴隶主贵族转化的地主阶级的主张;法家的主张是由商人小生产者转化的地主阶级的主张。由奴隶主贵族转化过来的地主希望由奴隶主贵族转化成为封建贵族,所以他们还要保存某种旧的制度。他们对于旧的贵族还有密切联系,所以对于他们,还要尽可能的敷衍。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彻底消灭了封建贵族。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保留了封建贵族作为政治上的装饰品。孔子、孟子和商鞅、韩非之间不同,也是这一类的。

这是孟子的政治思想的一方面。跟当时法家的思想比较起来,孟子的政治思想这一方面是保守的。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孟子对于人民的力量,有比较充分的认识。知道统治者必须减轻剥削,缓和矛盾,尽力争取人民的拥护,才能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法家则在新的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对劳动人民实行严厉的统治,认为劳动人民不过是统治者实现他的要求的工具。这是孟子的思想比法家进步的一面。

孟子继承了奴隶主贵族的一部分的统治理论,认为国君的地位和威权是“天”所授与的。他引《书经》说:“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孟子·梁惠王下》)但是这种“君权神授”的说法,在孟子的思想中,也只是个旧框子。他认为,“天子”并不是“天下”的政治上、经济上的最高所有者,而只是社会中的一个职位。“天”选一个人做“天子”,并不是给他对于“天下”的政治上、经济上的所有权,而只是给他一个职位。孟子认为“天”所选的“天子”必定都是最有“德”的人,即所谓“圣人”。孟子有一个他所理想的政权转移制度,即所谓“禅让”。一个在天子职位的“圣人”,在他年老的时候,选一个年少的“圣人”,先教他担任宰相的职务,作为学习和考验。如果成绩很好,就把他推荐给“天”使替代自己的职务。但是“天”不能直接表示是否接受这个推荐;这就要看人民是不是拥护他,归顺他。如果人民拥护他,这就意味着“天”接受了这个推荐。“天与”是以“人归”决定的。(《孟子·万章下》)孟子认为,如果“天”是有意志的,“天”的意志就在人民的意志中表现出来。

孟子说:“天下之生久矣,一治一乱。”(《孟子·滕文公下》)他认为历史老是一治一乱地循环着进行下去。他又认为历史的一治一乱的原因,是由圣人出现或不出现;有“圣人”出现则治,没有“圣人”就乱。这就是把历史说成是“大人物”的历史,人民群众好像是完全倚靠“大人物”治理他们,没有“大人物”他们自己就乱了。

孟子又认为,历史上“大人物”的出现,在时间上说好像有一定的规律。每隔五百年,“大人物”出现一次。因此历史的一治一乱,也是以五百年为一周期。他说:“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由汤至于文王,又是五百有余岁,由文王至于孔子,又是五百有余岁(《孟子·尽心下》)。照他说,孔子虽是圣人可是没有成为王,所以天下还是大乱。照他说,孔子所以没有成为王,因为没有天子把他“荐之于天”(《孟子·万章上》)。所以历史上的治乱,又是天意所决定的。这里所谓天,又兼有“运命之天”的意义。

如果事实上的国君是一个暴虐的君主,孟子认为人民可以不承认他为君。孟子说:“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梁惠王下》)相传纣是商朝的暴虐君主。周武王灭了商朝,把纣杀死了。孟子认为这不能算是“弑君”。孟子把孔子的“正名”的理论,应用于“君”。如果“君不君”,臣就可以不承认其为君。纣不合乎“为君之道”,虽然事实上居于君位,但不过就是一个个人而已。所以杀了他,只算杀死一个有罪的人。把无道的君杀了,政权也就转移了。这种政权转移的方式叫做“征诛”。孟子的“揖让”和“征诛”的理论都是为新的地主阶级取得政权提供理论根据。

据孟子说:商朝开创者,汤,伐夏的暴君,桀,“非富天下也,为匹夫匹妇复仇也”。周朝的开创者,武王,伐商朝暴君,纣,是“救民于水火之中”(《孟子·滕文公下》)。他认为这都是“征诛”的典型。这些战争称为“义战”。他说,“春秋无义战”(《孟子·尽心下》)。他认为当时的战争都是君主争夺土地的兼并战争,都是不义之战。人民对于这些战争的反抗是应该的,他说,“善战者服上刑”(《孟子·梁惠王上》)。邹国与鲁国有武装冲突。邹国的兵不肯打,都散走了,带兵的人都被鲁国打死了。孟子说:邹国的国君向来不关心人民的生活,“夫民今而后得反之也”(《孟子·梁惠王下》)。就是说,人民今天才有报复的机会;报复是应该的。

孟子反对“善战者”,也反对兵家的关于战争的理论。但是,根据上面所说的思想,孟子建立了他自己的关于战争的理论。他认为统一天下有三个条件:“天时”,“地利”,“人和”。三者之中,“人和”是决定性的,就是说,统一天下主要的靠人民的拥护,而不在于从事于战争。他说:“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蹊之险,威天下不必兵革之利。”就是说,人民不是可以用政治的区域限制的;国家不是可以用地理上的险要保护的;世界不是可以用军备吓倒的;主要的是看统治者是“多助”或“少助”。得到人民拥护的是“多助”;“多助之至,天下顺之”。受到人民反对的是“少助”;“少助之至,亲戚畔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孟子·公孙丑下》)孟子认为得天下的关键在得民心,认识到决定战争胜负的最后力量是人;这是正确的。但孟子由此得出结论,只要有“人和”,其他的军事因素完全不管,也可以制胜。上章讲到兵家和法家对于军事的见解。他们举出了许多决定战争胜负的因素。但是没有提到人心的向背;这是错误的。但孟子又把“人和”绝对化,这就倒向唯心主义的战争论了。孟子反对进行兼并战争的结论,也表现了害怕进行激烈斗争的改良主义观点。孟子所说的“人和”,还是从剥削的统治阶级的立场说的。这样的阶级和劳动人民之间有对抗性的矛盾,要得劳动人民的绝对拥护,是不可能的。只有人民为自己解放而进行的战争,才有真正的“人和”。所以才真是“有不战,战必胜矣”。

归总起来,孟子认为在政治生活中,人民是最重要的因素。他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牺牲既成,粢盛既洁,祭祀以时,然而旱干水溢,则变置社稷。”(《孟子·尽心下》)社是土神,稷是谷神。在农业社会中,土地和粮食是最重要的东西;因此,土神和谷神也是最重要的神。社稷是土和粮食的象征;因此,也是国家的象征。照孟子的这种说法,只有为人民所喜欢的人才能做天子,为天子所喜欢的人不过是做诸侯,为诸侯所喜欢的人不过是做大夫。在必要的时候,诸侯或社稷都可以变换,照上面所说的,天子也是可以变换的。所不能变换的,就是“丘民”。“丘”有“众”的意义;丘民就是众民。

这是孟子的政治思想的进步的一面。这一面同他的思想的保守的一面,还是统一的。上面我们也已经说过,孟子所要保存的,是某种旧制度的框子,而不是体现旧制度的人物。天子、诸侯和社稷,都是可以换的。在这一方面孟子向劳动人民作了一些让步,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对劳动力的重视。但是总得有天子、诸侯和社稷,统治人民,在这一方面他保存了某些旧制度的框子,又反映了封建剥削阶级的本质。

孟子认为有两种政治:一种称为“王”,一种称为“霸”。孟子贵“王”贱“霸”,以为“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孟子·梁惠王上》)。其实孔子颇推崇齐桓公及管仲。他说:“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论语·宪问》)又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同上)儒家思想中的“王”、“霸”的分别是从孟子开始的。剥削阶级统治人民有两手:一手是欺骗,即他们所谓“感化”;一手是暴力。孟子所谓“王”即是注重前一手的政治;所谓“霸”即是注重后一手的政治。他说:“以力假仁者霸……以德行仁者王。……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孟子·公孙丑上》)这种区别实质上就是上面所说的两手的区别。

当时法家所主张并且实际推行的政治,主要的,是在彻底破坏旧的生产关系和发展新的生产关系的前提下,用利诱和威胁的办法(“赏罚”),组织劳动人民为当时的君主生产和战争(“耕战”)。照孟子看起来,这都是“霸道”。孟子所提倡的“王道”,是在保存某些旧制度的基础上采取改良的措施,反对兼并战争和暴力的变革,幻想统治者用“感化”的办法取得人民的拥护。这种“王道”,从一方面看,比“霸道”富于欺骗性。它还要从心理上麻醉劳动人民,使劳动人民“心悦诚服”,就是说,甘心情愿受剥削和统治。从另一方面看,孟子的思想也还是从对于人的重要的认识出发。这种认识还是从春秋以来的社会思想的一个进步的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