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裴松之的《三国志注》及其重大史料价值
正因为陈寿《三国志》存在删节过多、过于简略的缺点,就引发了必须以某种方式扩大其史料面的迫切需求问题。在不改变陈寿《三国志》的体裁和框架的前提下,要扩大其史料的容量,最好的办法是以其他史料去补充《三国志》的相关原文。这个任务就历史地落到了刘宋人裴松之的头上。这个奇迹终于在陈寿死后一百三十二年出现了。
裴松之,字世期,河东闻喜(今山西闻喜)人。《宋书》卷六四和《南史》卷三三均有传。他博览坟籍,学识渊深。他曾对晋代末期盛行立私碑而编造事实的状况十分恼火。刘宋初年,他被征为国子博士,潜心于他的《三国志注》的工作。据唐人刘知幾在《史通·古今正史》篇中所说:是“宋文帝以《国志》(即《三国志》)载事伤于简略,乃命中书郎裴松之兼采众书,补注其阙”。可见,裴松之作《三国志注》,乃是宋文帝交给他的任务。但是,此事在《宋书》及《南史》的《裴松之传》中,仅有“上使注陈寿《三国志》”之语,且其时裴松之为“中书侍郎”而非“中书郎”,时间大约在元嘉三年(426)或其后不久。
松之接到这一命令后,就立即开始工作。他的做法是:“鸠集传记,增广异闻。”到宋文帝元嘉六年(429)七月二十四日,裴松之就完成了这一任务,并以之上报文帝,还写了一份《上三国志注表》。在《表》中,他既充分肯定了《三国志》的学术价值,又适当地指出其缺点,还说明他自己作注时的具体做法。《表》云:“寿书铨叙可观,事多审正。诚游览之苑囿,近世之嘉史。然失在于略,时有所脱漏。臣奉旨寻详,务在周悉。上搜旧闻,傍摭遗逸。按三国虽历年不远,而事关汉、晋。首尾所涉,出入百载。注记纷错,每多舛互。其寿所不载,事宜存录者,则罔不毕取以补其阙。或同说一事而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并皆抄内以备异闻。若乃纰缪显然,言不附理,则随违矫正以惩其妄。其时事当否及寿之小失,颇以愚意有所论辩。”归纳为四大方面,已讲得很清楚。
后来,《四库全书总目》对裴氏注《三国志》的具体做法概括为六条原则:“一曰引诸家之论,以辨是非;一曰参诸书之说,以核伪异;一曰传所有之事,详其委曲;一曰传所无之事,补其阙佚;一曰传所有之人,详其生平;一曰传所无之人,附以同类。”这个概括是相当好的,它几乎包括裴注所有做法的要旨。《四库全书总目》对裴氏《三国志注》作了上述评价之后,又指出了裴注的两个缺点:一是“其中往往嗜其爱博,颇伤芜杂”;二是缺乏训诂,体例不纯,认为裴氏之“初意似亦欲如应劭之注《汉书》,考究训诂,引证故实”,然而,后来“欲为之而未竟,又惜所已成,不欲删弃,故或详或略,或有或无,亦颇为例不纯”。谓裴注“颇伤芜杂”,也是前人王通、刘知幾等人的共同指责,并非《总目》所独创。不过,我以为这种说法,乃是按文学标准而言,而对于史学来说,史料是第一位的,史料愈多愈好,不存在什么芜杂不芜杂。从所谓“芜杂”的史料中,往往越能发现新问题。因而“颇伤芜杂”之说,不仅不是裴注的缺点,恰恰是其长处所在。至于说裴氏有意效法应劭注《汉书》的写法,纯系推断臆想之辞,从而所谓体例不纯之说,也根本不能成立。当《四库全书总目》撰写者说了《三国志注》的所谓缺点之后,最后也不得不肯定此书,说“网罗繁富,凡六朝旧籍今所不传者,尚一一见其崖略。又多首尾完具,不似郦道元《水经注》、李善《文选注》,皆剪裁割裂之文。故考证之家,取材不竭,转相引据者,反多于陈寿本书焉”。
如果这六条原则再简化一下,也可以说裴氏的《三国志注》具有三大特点:一是补阙(或曰补遗),凡陈寿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和虽已见之而删削不当的史料,均以补入;二曰纠缪(或曰正讹),即通过增补史料,纠正陈寿《三国志》的错误之处,或进行必要的考证;三曰存异,即对同一件事或人物,几种史书有不同说法者,裴氏均录而并存之,给后人留下了思考与考证的余地。因此,裴松之注《三国志》的最大功绩,在于改变了传统的以音义训诂为主的史注体,创建了一种以补遗、纠缪和存异为主要目标的史注体;也在于通过这种史注体,保存了大量的有用史料,使之不至于散佚无闻。这正是裴氏《三国志注》的最大价值所在。
正因为裴氏的《三国志注》有如上所述的重大史料价值,以致此书问世,首先就得到宋文帝的称赞,谓“此为不朽矣”。(《宋书·裴松之传》)这个评价是公允的。至于某些人所说裴注“繁芜”、“芜杂”及叶适所说的“(裴)注之所载,皆寿书之弃余”(《文献通考》卷一九一)等等,都不过是不懂史学特色和不识史料可贵的无稽之谈。
经过裴松之注后的《三国志》,分量大增,只注文所引史料,就超出了《三国志》正文数倍,从而使裴注的价值还高出《三国志》本身。连无端贬议裴注的刘知幾,也不得不承认,从此以后,“言《三国志》者,以《裴注》为本焉”。
裴松之的《三国志注》到底引用了多少史书呢?主要的研究者至少有赵翼、钱大昕、沈家本与王祖彝四家。如依据清人赵翼在其《廿二史劄记》卷六《裴松之三国志注》一目中所作的统计,谓“松之所引书,凡百五十余种”。钱大昕在其《廿二史考异·三国志》说裴注引书有一百四十余种。王祖彝在其《三国志人名录》说裴氏《三国志注》引书达一百六十种。(商务印书馆1956年第一版,安作璋主编之《中国古代史料学》即持此说)沈家本认为裴氏引书达二百余种。(中华书局《三国志》点校本《出版说明》。亦见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乙种·三国志注所引书目序》)说法之所以如此分歧,大约是对同一著作的不同篇名也统计在内,同书异名者也计算其中等原因造成的。考察赵、钱、沈、王四家差别的具体表现及其造成差异的原因,我认为由于裴注引书形式不一,相当繁杂,单以时代区分,则有先秦与汉魏两晋书籍之别;以用法分,则有补史、评论、解释词义之不同;以裴注引法分,则有直接引书与间接引书的区别。同时,其所引书籍多已亡佚,以致唐人修《隋书·经籍志》时便不见著录。根据我反复查找、核对与考订列表后,我以为裴注引书,共计274种,其中比较准确的有258种,存疑待考的16种。(“《三国志》裴松之注引书考”,《河南科技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总之,裴注引书之富,确实是惊人的。更为重要的是,裴氏所引之书,在《隋书·经籍志》中已有四分之三不见著录了,到宋以后,就十不存一了。这就是说,如果没有裴松之用引他书为《三国志》作注的办法,就无法保存这些早已失传的史料。因此,裴注在保存史料方面的贡献是无法估量的,《三国志注》的史料价值,也就显得更加突出了。
正是通过裴氏引用大量史籍以补《三国志》,从而使得《三国志》的内容大为丰富。这些大量有价值的史料主要表现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外交、民族融合、民俗以及人口史等方面。例如关于曹操的家世以及青少年时期的情况,《三国志·武帝纪》中只有廖廖数语,而裴注引王沈《魏书》记载了曹氏的起源、地望情况,注引《曹瞒传》、司马彪《续汉书》、郭颁《世语》和张潘《汉纪》等史籍,后人得以了解曹操的小名、其父曹腾的为官经历以及曹操青少年时期的许多轶事,从而为研究曹操的政治才能和性格特征提供了丰富的史料。关于曹操从军、为政时期的性格特征和从政风格,《三国志·武帝纪》语焉不详,但裴注引《曹瞒传》记载:曹操“为人佻易无威重,好音乐,倡优在侧,常以日达夕……然持法峻刻,诸将有计划胜出己者,随以法诛之,及故人旧怨,亦皆无余。”又引《曹瞒传》记载曹操“马腾入麦中……援剑割发以置地”、棒杀幸姬及借主粮官之命以谢自己无力筹集军粮之罪等故事,为后世《三国演义》所本,成为千古流传的话题。此外,裴注还博引《傅子》及王沈《魏书》记载了曹操勤政、勤学、才学卓识和“雅性节俭”的生活作风,对后人全面把握其性格特征和公正地评价其历史功绩,提供了丰富的史料。
关于孟达其人其事,陈寿《三国志·明帝纪》中仅记载太和元年(227)“新城太守孟达反,诏骠骑将军司马宣王讨之”一句,又《魏书》卷十四《刘晔传》中记载:“延康元年(220),蜀将孟达率众降。达有容止才观,文帝甚器爱之,使达为新城太守,加散骑常侍。晔以为‘达有苟得之心,而恃才好术,必不能感恩怀义。’”然查《诸葛亮传》及《魏延传》中皆未谈及孟达反魏投蜀以应诸葛亮北伐之事,而裴注博引《傅子》、《三辅决录》和《魏略》,不仅使后人得以了解孟达的家世以及其父子首鼠两端的做派,而且通过结合《蜀书·刘封传》中所涉及孟达反蜀投魏的经过,使后人对孟达反复无常、两面三刀的丑恶本性有新认识。
关于曹魏在官制方面实行“假辅”制度的问题,裴注在《明帝纪》下注引《魏名臣奏》载散骑常侍何曾的上表和引《毋丘俭志记》所云“时以俭为宣王副也”的说法,由此,使后人得以了解“假辅”制度实际上是曹魏时期在选官与任官过程中所实行的重要防范措施。
关于曹魏时期的“士家制度”和魏明帝的荒淫无度,《三国志·明帝纪》语焉不详,而裴松之引《魏略》中张茂上书言称:魏明帝为了扩充后宫,曾经“录夺士女前已嫁为吏民妻者,还以配士,既听以生口自赎,又简选其有姿色者内之掖庭”。既说明曹魏“士家制度”中,“士女”必须“配士”,以保障国家正常的兵源供应,也从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存在男多女少的人口比例失调问题。
关于“送故制度”,《三国志》只字未提,而裴松之在《魏书·赵俨传》“正始四年,老疾求还,征为骠骑将军”条下注引《魏略》记载:其时“旧故四征有官厨财籍,迁转之际,无不因缘。而俨叉手上车,发到霸上,忘持其常所服药。雍州闻之,乃追送杂药材数箱”。而此当是曹魏时期出现“送故制度”之始。
关于曹魏时期的“门生故吏”制,《三国志》直接的史料很少,而裴注引《魏略》,在《常林传》、《赵俨传》、《田豫传》中补充了相关的史料多条,充分反映了进入曹魏时期后“门生故吏”制的变化轨迹。
关于蜀汉先主刘备与曹操“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之对以及刘备依附刘表后所发生的事情,裴注引常璩《华阳国志》、胡冲《吴历》、《献帝起居注》、王沈《魏书》、《九州春秋》、《汉晋春秋》、《英雄记》、孔衍《汉魏春秋》等史籍,补充了大量的相关史料,不仅有助于后人研究刘备其人其事,而且许多故事为以后的干宝《搜神记》、刘义庆《世说新语》所本,为后世《三国演义》的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关于“诸葛氏”的姓氏来源,《三国志》只字未提,而裴注在《诸葛瑾传》中引《吴书》,记载了诸葛氏的来源、地望、迁徙过程以及诸葛瑾的治学情况,从而为研究姓氏起源和人口迁徙提供了佐证。另裴注引《吴书》记载:“初,瑾为大将军,而弟亮为蜀丞相,二子恪、融皆典戎马,督领将帅,族弟(诸葛)诞又显名于魏,一门三方为冠盖,天下荣之。瑾才略虽不及弟,而德行尤纯。妻死不改娶,有所爱妾,生子不举,其笃慎皆如此。”亦补充了诸葛氏“一门三方为冠盖”的史料。
关于“草船借箭”的故事,《三国志》只字未及,而裴注引鱼豢《魏略》补充记载,诸葛亮“草船借箭”的故事,实际上是孙权“乘大船来观军,(曹)公使弓弩乱发,箭著其船,船偏重将覆,(孙)权因迥船,复以一面受箭,箭均船平,乃还”故事的翻版。可见,《三国演义》为了塑造完美的诸葛亮形象,实有张冠李戴之嫌。
关于不韦县的由来,裴注引孙盛《蜀世谱》补充记载,“初,秦徙吕不韦宗族于蜀汉,汉武帝时,开西南夷,置郡县,徙吕氏以充之。因曰不韦县”的史料,亦可补充班固《汉书》之缺。
关于东汉末年至曹魏时期敦煌地区的农业发展问题,裴注引《魏略》记载:东汉熹平中“敦煌不甚晓田,常灌溉滀水,使极濡洽,然后乃耕。又不晓作耧犁,用水,及种,人牛功力既费,而收谷更少。(赵)隆到,教作耧犁,又教衍溉,岁终率计,其所省庸力过半,得谷加五”的史料,不仅补充《三国志》之缺憾,而且也为东汉末年及曹魏时期西北农业取得了一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佐证。
关于诸葛亮制造“木牛”、“流马”的情况,《三国志》只字未及,而裴注引《诸葛亮集》详细记载了“作木牛流马法”。
关于曹魏时期重要的名士孔融,《三国志》语焉不详,以致后人对孔融的生平、事迹和个人秉性难以了解。而裴松之通过在《崔琰传》、《邴原传》中注引《原别传》、司马彪《续汉书》、司马彪《九州春秋》、张璠《汉纪》以及《魏氏春秋》等书,详细记载了孔融的家族世系情况、为官经历、学问、品德以及得罪曹操后被诛杀的经历。
此外,裴注所引王沈《魏书》与《魏武故事》等,补充了曹魏屯田制的实行情况;通过裴氏所引王沈《魏书》,可知曹魏租调制的内容;曹操的《自明本志令》,通过裴注引《魏武故事》而明朗;献帝时的禅代实况,通过裴注引《献帝纪》而大白于世;马钧的事迹,通过裴氏在《魏书·明帝纪》中引《魏略》和在《杜夔传》中引述傅玄所述马钧事迹,才为人所知;《三国志·魏书·袁绍传》,藉裴氏注引《献帝纪》、《汉末名士录》、《英雄记》等,方知黑山军及袁绍谋士的情况;关于袁绍和公孙瓒的关系,正是藉裴注引《典略》、《英雄记》和《汉晋春秋》等而获得说明;关于徐州兵的性质与来源,正是通过《三国志·魏书·陶谦传》注引《吴书》才获得说明;关于青州兵长期保持其独立编制的番号的问题,也是通过《魏书·臧霸传》注引《魏略》才获得完整说明;鱼豢的《魏略·西戎传》,记录了不少西部少数民族的情况,陈寿几乎全部删去,裴氏完整地引述了《魏略·西戎传》,填补了《三国志》的空白部分;益州地区刘焉、刘璋父子收编的东州兵,若不是裴注引述《英雄记》,几乎不明东州兵之性质与来源。有关孙策的一些情况,如果不是裴注引《江表传》及《吴录》等书,也将十分模糊。诸如此类情况,几乎举不胜举。
这表明通过裴注引书,大大丰富了《三国志》的内容,有助于弄清《三国志》正文许多无法弄清的问题,从而使陈寿的《三国志》与裴松之的注,成了不可分割的整体。《三国志》得裴注而益明,裴注附《三国志》流传。二者合之则双美,离之则两伤。由此可知宋人叶适所说裴注所引书都是“寿书之弃余”的话,简直是无知妄说;至于他责难“后生诵读不详,轻立议论最害事”的说法(《文献通考》卷一九一)更不可信。实际上,应当说是他自己“诵读不详”,以致发出如此有害的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