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游坊厢:明清江南城市的休闲消费与空间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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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声色之娱

戏馆观剧

明中期以后,戏曲在江南地区特别盛行。当地的剧团有私人家班与职业戏班之分,前者演戏的场合主要是在贵族豪绅与文人士大夫的家宅内,偶亦随主人旅游于外,在船舫、祠庙等地公开演出。职业戏班则是以营利为目的,如南京著名的两大职业戏班,据明末四公子之一的侯方域(1618~1654)所描述,分别是兴化部与华林部(明)侯方域撰,《壮悔堂集》,收于《四部备要·集部》(台北:中华书局,1965),册224,卷5, 《马伶传》,页13a。。职业戏班在外巡回演出的场合,包括迎神赛会时的祠庙演剧,或有被聘请在广场、客店与酒馆中演剧王安祈著,《明代传奇之剧场及其艺术》(台北:学生书局,1986),页78—114、130—174。。甚至地方上迎新官和送秀才或生童,都会在城隍庙及明伦堂演戏(明)李乐撰,《见闻杂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据明万历年间刊本影印,1986),卷10,页848。

江南这类演剧发达与兴盛的时间,正好与江南的社会风气由纯朴走向奢侈的时间相吻合(明)范濂著,《云间据目抄》,收于《笔记小说大观》(台北:新兴书局,1978),编22册5,卷2, 《记风俗》,页6a。。嘉靖后期随着江南奢侈的风气高涨,戏班的酬劳也愈来愈高。如《叶天寥年谱》记苏州之情景:


壬申(崇祯五年)五月,正青苗插种之时,城市竞相媚五方贤圣,各处设台演戏。郡中最有名之梨园毕集吴邑,北则外场书院前,南则垂虹亭、华严寺,西则西门外,东则荡上。一日斋筵及梨园供给价钱费三四十金不止,总计诸处一日百五六十金矣。(明)叶绍袁著,《叶天寥年谱别记》,收于《年谱十种》(北京:文物出版社,1982),壬申五月条,页18a—b。


暂且不论家班或仕宦商人请职业戏班到府演戏的酬劳,上引文显示即使是一般社戏的场合索费亦有一日近“三四十金”者。如此高的演出价码与酬劳,也只有在江南地区才有人有足够的能力消费,才有市场。因为江南有商品化与城市化的发展为基础,使得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也使当地人具有相当大的消费潜力。

另一方面,观察江南的戏剧兴盛的程度,也可以从当地剧团与戏子优伶的人数得之。《菽园杂记》中载:“嘉兴之海盐、绍兴之余姚、宁波之慈溪、台州之黄岩、温州之永嘉,皆有习为倡优者,名曰戏文子弟,虽良家子不耻为之。”(明)陆容撰,佚之点校,《菽园杂记》(北京:中华书局,1985),卷10,页124。可见从事戏曲演出在江浙地区,已成为一热门的职业。明人张瀚(1510~1593)指出杭州也有类似的风气:


至今游惰之人,乐为优俳。二三十年间富贵家出金帛,制服饰器具,列笙歌鼓吹,招至十余人为队,搬演传奇;好事者竞为淫丽之词,转相唱和;一郡城之内,衣食于此者,不知几千人矣。(明)张瀚撰,《松窗梦语》(北京:中华书局,1985),卷7, 《风俗纪》,页139。


由此可见,晚明杭州的演剧之风,甚至可能有数千人的相关从业人员。

虽然明中叶以后江南城市的演剧风气兴盛,但是并未见有职业剧班固定演出,以及供客人观赏的剧院出现。按常理推测,职业戏班是以营利为目的,除了迎神赛会及应贵族缙绅的召唤演出之外,应该有经常性的公演场所。早在元代就有“勾阑”,系指在城市街头热闹处所设,内部的构造分为戏台、戏房、看席。但是明代的演剧史料中有关勾阑营利公演的记载并不多,且“勾阑”一词的名义已渐由剧场转为妓院王安祈著,《明代传奇之剧场及其艺术》,页146—149。。较常见的,还是在广场或通衢临时搭戏棚的公演形式。从当时的城市风俗图卷里,可以看到这样的盛况。如《南都繁会图》与仇英临摹的《清明上河图》,都可以看到广场或街衢上搭棚演出的情形(参见图1.1、1.2)。

图1.1 明人绘《南都繁会图》中观戏的局部

图1.2 《清明上河图》摹本中观戏的局部

此外,在游船上演戏的情形也很普遍,尤其是风雅的文人们,特别创设“楼船”以增豪兴,如冯梦祯(1548~1595)与祁彪佳(1602~1645)的日记里都常提到他们获邀坐船上观戏的情景。在酒馆搭演的情形偶有所闻,如祁彪佳的日记里有到酒馆观戏的记录王安祈著,《明代传奇之剧场及其艺术》,页156、171—173。。这些情形都说明了此时期江南演剧的发达,已成为人们生活中重要的休闲娱乐,但公开演戏的场所多属流动性与临时性。

清代前期江南城市内的演剧场所发生最大的变革,就是戏馆或戏园的出现。清人顾公燮的《消夏闲记摘抄》云:


苏郡向年款神宴客,每于虎丘山塘卷梢大船头上演戏。船中为戏房,船尾备菜。观戏者另唤沙飞、牛舌等船列其旁。客有后至者,令仆候于北马头,唤荡河船送至山塘,其价不过一钱六分之事。但遇大风大雨,或戏不甚佳,岸上抛砖掷瓦,戏即罢。闲人在各船顶版上看者太多,恐致覆坠,戏又罢。种种周章,殊多未便。至雍正年间,郭园始创开戏馆,既而增至一二馆,人皆称便。由是卷梢船歇矣,今仅存一只,而戏馆不下二十余处。昔汤文正公抚吴,以酒船耗民财,将欲禁之,或言此小民生计,乃止。(清)顾公燮撰,《消夏闲记摘抄》,卷下,《郭园始创戏馆》,页20b—21a。


如前所述,事情的原委是在明末清初时,苏州的虎丘山塘一带流行在游船上演戏,演戏的船叫作“卷梢船”,而来观戏的游船有“沙飞”或“牛舌”之称;后来因为有许多不便,如观戏客人不满而阻碍演出,或因为观戏拥挤而常有坠落的意外,所以雍正年间有改设于岸上之戏馆。乾隆《长洲县志》也记:“苏城戏园向所未有,间或有之,不过商家会馆借以宴客耳。今不论城内城外遍开戏园,集游惰之民,昼夜不绝,男女杂混,此奸盗之原,风俗之最敝也,宜亟禁止。”乾隆《长洲县志》(清乾隆十八年刻本),卷11, 《风俗》,页4a—b。戏馆还提供饮宴,成了当地人招待客人的绝佳场所。就像《清嘉录》云:“盖金阊戏园不下十余处,居人有宴会,皆入戏园,为待客之便。击牲烹鲜,宾朋满座。”(清)顾禄撰,《清嘉录》,卷7, 《七月·青龙戏》,页122。(图1.3)

图1.3 清代苏州戏园

说明:清末《点石斋画报》描绘苏州阊门外金桂戏园因发生暴力事件而遭官府查封的情景,由此图可见戏园建筑之外观。

清代北京建立戏馆的时间,可能比苏州还要早。清人戴璐(1739~1806)据《亚谷丛书》所载指出京师戏馆以太平园、四宜园二处最久,其次则是查家楼、月明楼,皆系康熙末年的酒园(清)戴璐撰,《藤阴杂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卷5, 《中城·南城》,页64。。而北京与苏州开设戏馆的风气,逐渐地在其他的江南城市里普及起来,如清人龚炜在《巢林笔谈》里述及其于恩科乡试之期,再次游金陵,“昼则闲步街衢,或小酌戏馆,或诣友寓一谈”,显然在金陵也有不少戏馆(清)龚炜撰,《巢林笔谈》,卷6, 《再游金陵》,页158。关于南京戏馆,据清末陈作霖所撰的《炳烛里谈》一书指出,江宁城中向无戏园,道光时有三个职业戏班,通常都是在神庙赛会、官衙庆贺时演出,绅民堂会演出的机会乃绝无仅有。一直到光绪中,始开设凤园一处。然该书所记乃19世纪中叶以后之事,是否能反映清代前中期的现象,则仍待详考。参见(清)陈作霖撰,《炳烛里谈》,收于《金陵琐志九种》,卷下,《戏园》,页347。

又如扬州开设戏馆的情形,始于嘉庆年间,仿北京的形式创建,据《邗江三百吟》载:


京都南城外戏馆驰名,苏州次焉。窃思都门为王畿首善之区,苏省亦商贾通行之地,或取以为太平歌咏,或须以为燕乐嘉宾,昭其便也。扬城昔亦繁华耳!今于嘉庆十三年春三月,仿京都之式行之。馆在新城大树巷相近,曰“固乐园”,即总商余晟瑞家闲园之出赁也。是年闰五月,旧城大东门内,向有胜春园酒肆,亦因之而改,曰“阳春茶社”。六月,新城兴教寺后身岑姓废园内,极幽雅、极宽大,又相继而起,名曰“丰乐园”。踵事增华,聊以待腰缠之集;闻风起慕,庶几如桴鼓之从。(清)林苏门撰,《邗江三百吟》,收于《中国风土志丛刊》(扬州:广陵书社据清嘉庆十三年刻本影印,2003),卷8, 《戏馆五首》,页289—290。


引文显示扬州最早的戏馆是租赁盐商余晟瑞家之园林,同年城内又有多处戏馆如阳春茶社、丰乐园等,也都是利用旧有或废弃之园林地改建的。

青楼寻芳

关于青楼文化方面,在明清以前并非没有妓女,只是这个古老的行业,在晚明的发展达到有史以来的高峰,当时的士大夫就认为妓女的数量已达到空前的程度。例如谢肇淛(1567~1624)就说:“今时娼妓布满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他穷州僻邑,在在有之,终日倚门献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真是“粉黛倚门,充牣城市”。当时有所谓的官妓,专门负责官场宴会招待陪酒的,在南北两京有教坊司,在地方州县则有乐户。另外,还有大批的私娼,称为“土妓”,俗谓之“私窠子”(明)谢肇淛著,《五杂俎》(台北:伟文图书公司,1977),卷8, 《人部四》,页199。

明清时期在江南的大城市中,可说是妓女充斥。以青楼闻名的城市相当多,如苏州、杭州、南京等皆是。如明代南京城东南沿秦淮河岸的“河房”,集中自利涉桥至武定桥,其中就有许多是青楼妓院,向来是文人宴游之所。俗称本地者为本帮,来自姑苏者为苏帮,来自扬州者曰扬帮,“每值宾兴之岁,多士云集,豪华者挟重赀,择丽姝侨寓焉”。到清代此地最著名的青楼,有听月楼、漱红轩等(清)珠泉居士撰,《续板桥杂记》,收入《板桥杂记·续板桥杂记·板桥杂记补》(南京:南京出版社,2006),卷上,《雅游》,页53;(清)陈作霖撰,《炳烛里谈》,卷中,《秦淮》,页323—324。。苏州的青楼妓院集中的地区,也是商业中心的阊门内外一带。明代苏州的妓女除土著外,多来自南京,称为京帮,最著名的有卞玉京、董小宛诸姬,风流文采,倾倒一时。清代还有从扬州来的维扬帮,至晚清则是土客杂糅(清)陈去病撰纂,《五石脂》,收于《江苏地方文献丛书》(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页354—355。。杭州的情形则是沿袭南宋的传统,康熙《钱塘县志》指称宋时设立瓦舍以招集伎乐,共有十七处,元明两代沿袭不废;“本朝三十年前,犹有数处,虽不比江南秦淮、广陵、吴阊之甚,往往不绝”康熙《钱塘县志》(清康熙五十七年刻本),卷7, 《风俗》,页8b。(图1.4)。

图1.4 明人摹《清明上河图》中的青楼

从事这个行业的也分等级,想要见到高级的妓女,也就是所谓的名妓,花费是相当昂贵的。小说《醒世恒言》中的一则著名故事《卖油郎独占花魁》中,描写卖油郎秦重为了名妓花魁娘子,好不容易攒了许多积蓄,就为了能一亲芳泽。当他上了妓院找老鸨九妈问起价钱时,九妈则笑称:“那要许多!只要得十两敲丝。其他东道杂费,不在其内。”(明)冯梦龙编撰,《醒世恒言》,卷3, 《卖油郎独占花魁》,页49—50。这个价格若与当时工人工资来比较的话,明代承平时农村长工工资是每年工银三两,日工的价格方面,农村以日银三分折钱二十余文为常价,城市以日银四分折钱三十文为常价黄冕堂,《明代物价考略》,收入氏著,《明史管见》(济南:齐鲁书社,1985),页368—370。。那么这一夜所花将是农村长工三年多的工资,是城市日工将近八个月的工资。虽然小说中总有些夸大,但是多少也能反映高级妓女的身价不菲。明人张应俞的《杜骗新书》载有杭州名妓花不如,“姿态甚佳,且琴棋书画无不通晓,但身价颇高,不与庸俗往来,惟与豪俊交接,每宿一夜,费银六七两方得”,由此可见妓女的身价(明)张应俞撰,《杜骗新书》,收于《古本小说集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据美国哈佛大学图书馆藏明万历间存仁堂陈怀轩刊本影印,1990),卷2, 《诗词骗·陈全遗计嫖名妓》,页41b。又如《金瓶梅词话》中西门庆初到丽春院出手即为五两银子。至于要包占可能花费更高,如西门庆用三十两包占郑爱月;在梳笼李桂姐时他一次就用了五十两银子,以后每月出二十两。至于赎身之价更高,通常为白银千两,令人咋舌。

高级妓女的身份地位也很高,时常游走于富户与士大夫之间,谢肇淛感叹地说:“至今日而偃然与衣冠宴会之列,不亦辱法纪而羞当世之士哉!”尤其是在明季,青楼名妓在士大夫文化中占有相当重要的角色。晚明江南的士大夫时常携妓旅游,在当时似乎已是司空见惯。据江南方志的描写云:“至今吴中士夫画船游泛,携妓登山,虎丘尤甚,虽风雨无寂寥之日。”隆庆《长洲县志》(明隆庆五年刻本),卷1, 《风俗·吴风录》,页6b。晚明文人的游记与笔记中就常大胆地描写携妓嬉游的情景。如谭元春(1586~1637)的《再游乌龙潭记》一文花了相当多的篇幅叙述随行的妓女遇雨时的窘相,对作者而言似乎是旅游中的另一大乐事(明)谭元春撰,《谭友夏合集》,收于《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别集类》(台南:庄严文化事业据上海图书馆藏明崇祯六年张泽刻本影印,1997),册191,卷11, 《再游乌龙潭记》,页16a—17a。。又如嘉兴人姚壮若,在南京的秦淮河畔,用十二只楼船招集四方应试的名士百余人,每船邀名妓四人,梨园一部,灯火笙歌,称为一时之盛事(清)余怀著,《板桥杂记》(南京:南京出版社,2006),卷下,《轶事》,页23。。由此可见,携妓的这种行为在当时士大夫的社交圈中,成了一种风流韵事如何良俊在《四友斋丛说》中就记载文征明的一则趣事:“钱同爱少年时,一日请衡山〔笔者按:文征明的号〕泛石湖,雇游山船以行,唤一妓女匿之梢中。船既开,呼此妓出见,衡山仓惶求去,同爱命舟人速行,衡山窘迫无计。”见(明)何良俊撰,《四友斋丛说》(北京:中华书局,1959),卷18, 《杂纪》,页158。此故事又见于(清)唐仲冕编,《六如居士外集》,收于《丛书集成续编·史地类》(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据《昭代丛书》排印,1989),册262,页6b—7a,但是主角则是换成唐寅戏弄文征明。

清初江南城市里青楼虽曾一时萧条衰微,但随后就渐渐复苏,乾嘉时期的妓院甚至较明代更趋兴盛清初苏州仍有记载指出当时的娼妓,“高其声价,陪酒一坐,辄劳数金,外加以币”之说。参见(清)陆文衡撰,《啬庵随笔》(台北:广文书局,1969),卷4, 《风俗》,页13b。。而士大夫携妓旅游的习惯,即使到了清代亦是如此。如《秦淮画舫录》中所提到的名妓杨枝的故事,据作者捧花生的回忆,当时有某位翰林官深为激赏,还邀作者雇画舫,“挟姬为水嬉”(清)捧花生撰,《秦淮画舫录》,收于(清)王韬编撰,《艳史丛钞》,卷下,《杨枝》,页9a。。不只是士大夫,只要是富裕市民,都乐于凭借自己丰厚的财产,备上画舫箫鼓、美酒佳肴,在名姝歌妓的侍奉下,游山玩水,尽情纵乐。清代苏州地方志常描写江南苏州好游之风,因为当地不但有山水园亭的“游地”,还有美酒佳肴与舒适画船等“游具”,更有歌妓为“游伴”,只要是“富室朱门”都是过着如此醉生梦死的生活康熙《苏州府志》(清康熙二十二年序刊本),卷21, 《风俗》,页14a;(清)袁景澜,《吴郡岁华纪丽》,卷3, 《三月·游山玩景》,页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