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声色之娱
戏馆观剧
明中期以后,戏曲在江南地区特别盛行。当地的剧团有私人家班与职业戏班之分,前者演戏的场合主要是在贵族豪绅与文人士大夫的家宅内,偶亦随主人旅游于外,在船舫、祠庙等地公开演出。职业戏班则是以营利为目的,如南京著名的两大职业戏班,据明末四公子之一的侯方域(1618~1654)所描述,分别是兴化部与华林部。职业戏班在外巡回演出的场合,包括迎神赛会时的祠庙演剧,或有被聘请在广场、客店与酒馆中演剧。甚至地方上迎新官和送秀才或生童,都会在城隍庙及明伦堂演戏。
江南这类演剧发达与兴盛的时间,正好与江南的社会风气由纯朴走向奢侈的时间相吻合。嘉靖后期随着江南奢侈的风气高涨,戏班的酬劳也愈来愈高。如《叶天寥年谱》记苏州之情景:
壬申(崇祯五年)五月,正青苗插种之时,城市竞相媚五方贤圣,各处设台演戏。郡中最有名之梨园毕集吴邑,北则外场书院前,南则垂虹亭、华严寺,西则西门外,东则荡上。一日斋筵及梨园供给价钱费三四十金不止,总计诸处一日百五六十金矣。
暂且不论家班或仕宦商人请职业戏班到府演戏的酬劳,上引文显示即使是一般社戏的场合索费亦有一日近“三四十金”者。如此高的演出价码与酬劳,也只有在江南地区才有人有足够的能力消费,才有市场。因为江南有商品化与城市化的发展为基础,使得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也使当地人具有相当大的消费潜力。
另一方面,观察江南的戏剧兴盛的程度,也可以从当地剧团与戏子优伶的人数得之。《菽园杂记》中载:“嘉兴之海盐、绍兴之余姚、宁波之慈溪、台州之黄岩、温州之永嘉,皆有习为倡优者,名曰戏文子弟,虽良家子不耻为之。”可见从事戏曲演出在江浙地区,已成为一热门的职业。明人张瀚(1510~1593)指出杭州也有类似的风气:
至今游惰之人,乐为优俳。二三十年间富贵家出金帛,制服饰器具,列笙歌鼓吹,招至十余人为队,搬演传奇;好事者竞为淫丽之词,转相唱和;一郡城之内,衣食于此者,不知几千人矣。
由此可见,晚明杭州的演剧之风,甚至可能有数千人的相关从业人员。
虽然明中叶以后江南城市的演剧风气兴盛,但是并未见有职业剧班固定演出,以及供客人观赏的剧院出现。按常理推测,职业戏班是以营利为目的,除了迎神赛会及应贵族缙绅的召唤演出之外,应该有经常性的公演场所。早在元代就有“勾阑”,系指在城市街头热闹处所设,内部的构造分为戏台、戏房、看席。但是明代的演剧史料中有关勾阑营利公演的记载并不多,且“勾阑”一词的名义已渐由剧场转为妓院。较常见的,还是在广场或通衢临时搭戏棚的公演形式。从当时的城市风俗图卷里,可以看到这样的盛况。如《南都繁会图》与仇英临摹的《清明上河图》,都可以看到广场或街衢上搭棚演出的情形(参见图1.1、1.2)。
图1.1 明人绘《南都繁会图》中观戏的局部
图1.2 《清明上河图》摹本中观戏的局部
此外,在游船上演戏的情形也很普遍,尤其是风雅的文人们,特别创设“楼船”以增豪兴,如冯梦祯(1548~1595)与祁彪佳(1602~1645)的日记里都常提到他们获邀坐船上观戏的情景。在酒馆搭演的情形偶有所闻,如祁彪佳的日记里有到酒馆观戏的记录。这些情形都说明了此时期江南演剧的发达,已成为人们生活中重要的休闲娱乐,但公开演戏的场所多属流动性与临时性。
清代前期江南城市内的演剧场所发生最大的变革,就是戏馆或戏园的出现。清人顾公燮的《消夏闲记摘抄》云:
苏郡向年款神宴客,每于虎丘山塘卷梢大船头上演戏。船中为戏房,船尾备菜。观戏者另唤沙飞、牛舌等船列其旁。客有后至者,令仆候于北马头,唤荡河船送至山塘,其价不过一钱六分之事。但遇大风大雨,或戏不甚佳,岸上抛砖掷瓦,戏即罢。闲人在各船顶版上看者太多,恐致覆坠,戏又罢。种种周章,殊多未便。至雍正年间,郭园始创开戏馆,既而增至一二馆,人皆称便。由是卷梢船歇矣,今仅存一只,而戏馆不下二十余处。昔汤文正公抚吴,以酒船耗民财,将欲禁之,或言此小民生计,乃止。
如前所述,事情的原委是在明末清初时,苏州的虎丘山塘一带流行在游船上演戏,演戏的船叫作“卷梢船”,而来观戏的游船有“沙飞”或“牛舌”之称;后来因为有许多不便,如观戏客人不满而阻碍演出,或因为观戏拥挤而常有坠落的意外,所以雍正年间有改设于岸上之戏馆。乾隆《长洲县志》也记:“苏城戏园向所未有,间或有之,不过商家会馆借以宴客耳。今不论城内城外遍开戏园,集游惰之民,昼夜不绝,男女杂混,此奸盗之原,风俗之最敝也,宜亟禁止。”戏馆还提供饮宴,成了当地人招待客人的绝佳场所。就像《清嘉录》云:“盖金阊戏园不下十余处,居人有宴会,皆入戏园,为待客之便。击牲烹鲜,宾朋满座。”(图1.3)
图1.3 清代苏州戏园
说明:清末《点石斋画报》描绘苏州阊门外金桂戏园因发生暴力事件而遭官府查封的情景,由此图可见戏园建筑之外观。
清代北京建立戏馆的时间,可能比苏州还要早。清人戴璐(1739~1806)据《亚谷丛书》所载指出京师戏馆以太平园、四宜园二处最久,其次则是查家楼、月明楼,皆系康熙末年的酒园。而北京与苏州开设戏馆的风气,逐渐地在其他的江南城市里普及起来,如清人龚炜在《巢林笔谈》里述及其于恩科乡试之期,再次游金陵,“昼则闲步街衢,或小酌戏馆,或诣友寓一谈”,显然在金陵也有不少戏馆。
又如扬州开设戏馆的情形,始于嘉庆年间,仿北京的形式创建,据《邗江三百吟》载:
京都南城外戏馆驰名,苏州次焉。窃思都门为王畿首善之区,苏省亦商贾通行之地,或取以为太平歌咏,或须以为燕乐嘉宾,昭其便也。扬城昔亦繁华耳!今于嘉庆十三年春三月,仿京都之式行之。馆在新城大树巷相近,曰“固乐园”,即总商余晟瑞家闲园之出赁也。是年闰五月,旧城大东门内,向有胜春园酒肆,亦因之而改,曰“阳春茶社”。六月,新城兴教寺后身岑姓废园内,极幽雅、极宽大,又相继而起,名曰“丰乐园”。踵事增华,聊以待腰缠之集;闻风起慕,庶几如桴鼓之从。
引文显示扬州最早的戏馆是租赁盐商余晟瑞家之园林,同年城内又有多处戏馆如阳春茶社、丰乐园等,也都是利用旧有或废弃之园林地改建的。
青楼寻芳
关于青楼文化方面,在明清以前并非没有妓女,只是这个古老的行业,在晚明的发展达到有史以来的高峰,当时的士大夫就认为妓女的数量已达到空前的程度。例如谢肇淛(1567~1624)就说:“今时娼妓布满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他穷州僻邑,在在有之,终日倚门献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真是“粉黛倚门,充牣城市”。当时有所谓的官妓,专门负责官场宴会招待陪酒的,在南北两京有教坊司,在地方州县则有乐户。另外,还有大批的私娼,称为“土妓”,俗谓之“私窠子”。
明清时期在江南的大城市中,可说是妓女充斥。以青楼闻名的城市相当多,如苏州、杭州、南京等皆是。如明代南京城东南沿秦淮河岸的“河房”,集中自利涉桥至武定桥,其中就有许多是青楼妓院,向来是文人宴游之所。俗称本地者为本帮,来自姑苏者为苏帮,来自扬州者曰扬帮,“每值宾兴之岁,多士云集,豪华者挟重赀,择丽姝侨寓焉”。到清代此地最著名的青楼,有听月楼、漱红轩等。苏州的青楼妓院集中的地区,也是商业中心的阊门内外一带。明代苏州的妓女除土著外,多来自南京,称为京帮,最著名的有卞玉京、董小宛诸姬,风流文采,倾倒一时。清代还有从扬州来的维扬帮,至晚清则是土客杂糅。杭州的情形则是沿袭南宋的传统,康熙《钱塘县志》指称宋时设立瓦舍以招集伎乐,共有十七处,元明两代沿袭不废;“本朝三十年前,犹有数处,虽不比江南秦淮、广陵、吴阊之甚,往往不绝”(图1.4)。
图1.4 明人摹《清明上河图》中的青楼
从事这个行业的也分等级,想要见到高级的妓女,也就是所谓的名妓,花费是相当昂贵的。小说《醒世恒言》中的一则著名故事《卖油郎独占花魁》中,描写卖油郎秦重为了名妓花魁娘子,好不容易攒了许多积蓄,就为了能一亲芳泽。当他上了妓院找老鸨九妈问起价钱时,九妈则笑称:“那要许多!只要得十两敲丝。其他东道杂费,不在其内。”这个价格若与当时工人工资来比较的话,明代承平时农村长工工资是每年工银三两,日工的价格方面,农村以日银三分折钱二十余文为常价,城市以日银四分折钱三十文为常价。那么这一夜所花将是农村长工三年多的工资,是城市日工将近八个月的工资。虽然小说中总有些夸大,但是多少也能反映高级妓女的身价不菲。明人张应俞的《杜骗新书》载有杭州名妓花不如,“姿态甚佳,且琴棋书画无不通晓,但身价颇高,不与庸俗往来,惟与豪俊交接,每宿一夜,费银六七两方得”,由此可见妓女的身价。
高级妓女的身份地位也很高,时常游走于富户与士大夫之间,谢肇淛感叹地说:“至今日而偃然与衣冠宴会之列,不亦辱法纪而羞当世之士哉!”尤其是在明季,青楼名妓在士大夫文化中占有相当重要的角色。晚明江南的士大夫时常携妓旅游,在当时似乎已是司空见惯。据江南方志的描写云:“至今吴中士夫画船游泛,携妓登山,虎丘尤甚,虽风雨无寂寥之日。”晚明文人的游记与笔记中就常大胆地描写携妓嬉游的情景。如谭元春(1586~1637)的《再游乌龙潭记》一文花了相当多的篇幅叙述随行的妓女遇雨时的窘相,对作者而言似乎是旅游中的另一大乐事。又如嘉兴人姚壮若,在南京的秦淮河畔,用十二只楼船招集四方应试的名士百余人,每船邀名妓四人,梨园一部,灯火笙歌,称为一时之盛事。由此可见,携妓的这种行为在当时士大夫的社交圈中,成了一种风流韵事。
清初江南城市里青楼虽曾一时萧条衰微,但随后就渐渐复苏,乾嘉时期的妓院甚至较明代更趋兴盛。而士大夫携妓旅游的习惯,即使到了清代亦是如此。如《秦淮画舫录》中所提到的名妓杨枝的故事,据作者捧花生的回忆,当时有某位翰林官深为激赏,还邀作者雇画舫,“挟姬为水嬉”。不只是士大夫,只要是富裕市民,都乐于凭借自己丰厚的财产,备上画舫箫鼓、美酒佳肴,在名姝歌妓的侍奉下,游山玩水,尽情纵乐。清代苏州地方志常描写江南苏州好游之风,因为当地不但有山水园亭的“游地”,还有美酒佳肴与舒适画船等“游具”,更有歌妓为“游伴”,只要是“富室朱门”都是过着如此醉生梦死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