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部落林立,参差不齐
蒙古草原,即秦汉以来的漠北、漠南的辽阔草原,自古以来就是我国北方各少数民族活动的历史舞台。匈奴、鲜卑、柔然、突厥、回鹘、契丹、女真等曾先后在这一地区兴起,或先后在这一地区建立过自己的统治,逐步开发了我国的北方,创造了较为先进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形成了奴隶制或封建制政权。由于游牧经济的不稳定性,也由于各民族之间以及他们和中原王朝的斗争,这些政权往往成为不稳定的政权,像走马灯一样匆匆来去,各自演出了自己独具特色的历史场面。随着草原主人的更替,草原的名称在中国历史上也不断变化。从公元前3世纪末到1世纪末,匈奴族首次统一了大漠南北,建立了一个与战国七雄、秦汉王朝南北并立的强大的奴隶制政权。他们不仅征服了东胡、月氏、丁零等草原各部,将不同族源、不同发展水平、操着不同语言的各部置于自己的统治之下,而且对中原的汉族政权构成严重的威胁。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战国七雄中的秦、赵、燕三国才在北部边疆修筑了长城,秦始皇才派蒙恬率众修筑了万里长城,借以防止匈奴铁骑南下。匈奴族与中原政权的战争与和平成为当时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白登山之围,汉初和亲,卫青、霍去病、李广等对匈奴的反击,李陵之降,苏武牧羊,昭君出塞等如实记载了汉族与匈奴族的争战与和平交往。直到西汉昭、宣中兴时,匈奴才分裂为南北两部,南匈奴入塞附汉,北匈奴屡受挫伤。到东汉前期北匈奴才被彻底击败,被迫西迁。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鲜卑、柔然等族先后成为北方草原的主人,鲜卑人建立的北魏、东魏、西魏等北朝政权甚至主宰了大半个中国。到隋唐时,突厥奴隶主政权又在大草原兴起,经过唐太宗、武则天几代人的努力,东、西突厥才逐步被征服,被打败,部分人内附,部分人西迁。随后回纥人又在草原建立了自己短期的统治。840年,黠戛斯推翻回鹘政权,大部分回鹘人又分为三支向西迁徙,不久黠戛斯又统一于唐朝。兴起于我国东北的契丹、女真族建国之后,忙于和中原的宋朝争夺中原,对北方草原没有建立强有力的统治。正是在这一时期,塔塔儿、克烈、乃蛮、蔑儿乞、蒙古等部纷纷在大漠南北兴起,孕育了一场更激烈、更壮观、更惊心动魄的斗争。当蒙古族从额尔古纳河流域幽静的山林迁徙到不儿罕山的三河源头之际,大漠南北已经几度易主,而当地的居民既有匈奴、突厥族的后裔,又有操东胡鲜卑语的各氏族、部落。大家自成体系,又互相交往,甚至先后建立了自己的粗具规模的政权组织,名目不同,水平不一,出现了部落林立,参差不齐的局面。
一、蒙古族之外的草原各部
塔塔儿部:蒙古部兴起以前,塔塔儿部是漠北草原最著名的一个大部,它控制着呼伦、贝尔湖附近最富饶的草原,自唐朝以来就一直是一个强部。《史集》说:“他们的名称自古以来即闻名于世。从他们分出了许多分支。该部落共有七万户。”“他们的游牧区、宿营站和禹儿惕的地点,均按氏族和分支〔明确〕规定,邻近乞台地区〔即汉地,指中国北方内地〕边境。他们的根本居所〔禹儿惕〕,是称做捕鱼儿—纳兀儿(贝尔湖)的地方”。《蒙古秘史》第五十三节也说:“捕鱼儿海子、阔连海子(呼伦湖),两个海子中间的河名兀儿失温(今内蒙乌尔逊河),那河边住的塔塔儿一种人。”
“塔塔儿”之名最早见于唐开元二十年(732)所立的突厥文《阙特勤碑》,其中说有“三十姓塔塔儿”。《辽史》称其为“阻卜”,《金史》称“阻璞”,宋人称之为“达怛”、“达靼”、“鞑靼”等。《史集》认为塔塔儿分为六部,并列举了这六部的名称,将其称之为“声誉昭著、各有军队和君长的塔塔儿部落”。这说明塔塔儿部已进入阶级社会,已产生了阶级压迫阶级的工具——军队和政权机构,由塔塔儿各部所组成的“兀鲁思”即有“国”含义。这时的部落联盟已初步具备了阶级社会国家的性质。
在讲到塔塔儿与中原王朝的关系时,《史集》说:“他们在大部分时间内,是向乞台皇帝〔指统治中国北方的辽、金皇帝〕称臣纳贡的民族;其中一部分经常起兵作乱,乞台君主装备了军队来对付他们,并一再迫使〔他们〕臣服。”辽、金史籍中也记载了塔塔儿对中原王朝这种时叛时服的关系。这说明塔塔儿当时还是一个被统治的民族,与汉族、契丹、女真族相比,还是一个弱小的部族。因此它具有两面性,一方面要臣服于乞台皇帝,向他们纳贡,另一方面又不甘心屈服于他们的统治,经常起兵作乱。“秃秃黑里兀惕部是〔所有〕塔塔儿部落中最受尊敬者”,有的史籍将其称之为“都督之民”或“梅录之民”,它说明这个部落的首领曾拥有世袭的唐朝的官号“都督”和突厥官号“梅录”,久而久之便成为部落的名称。波斯人将中国人称为“乞台”(契丹),《史集》所指的乞台皇帝不仅仅是指辽朝的皇帝,也应包括突厥、唐朝、金朝的皇帝和可汗。塔塔儿各部之间经常相互争战,不能统一,同时又与蒙古部、克烈部为敌,往往充当辽、金统治者镇压其他部的帮凶。但为了反抗辽、金政权的压迫,11世纪时又曾组成以塔塔儿部为首的部落联盟。因此,塔塔儿或鞑靼曾经成为蒙古草原各部的通称。
克烈部:《史集》《蒙古秘史》称为“客列亦惕”,《辽史》称为“北阻卜”。《史集》记载:“据说古代有个君王,他有七个儿子,肤色全都是黑黑的。因此之故,他们被称为客列亦惕。后来,这些儿子的各后裔分支逐渐获得了专门名号。到了最后,客列亦惕便用来称呼其中有一个君主的那个〔部落〕分支了;其余的儿子们都成为那个做了君主的兄弟的仆从。”他们把自己看成是蒙古人的族类,居住在杭爱山与肯特山之间,即漠北的中心地带——土拉河和斡尔寒(鄂尔浑)河流域的回鹘汗国故地。那个地区接近中原王朝的边境,与蒙古·孛儿只斤部是近邻。当时在那个地区,他们比其他部落更有力量,也是由六个部落组成的强大的部落联盟。他们信奉景教。
著名元史专家韩儒林先生认为,克烈人很可能是最早西迁的室韦——达怛部落——九姓达怛的后裔,他们在几个世纪中与突厥语部落杂居,因而在风俗、语言等方面受到突厥族的强烈影响,以致常常采用突厥的名字或称号。
克烈部曾与辽朝和塔塔儿部发生过冲突,据《辽史》记载,“北阻卜”的首领磨古斯曾于大安八年(1092)发动大规模起义,反抗辽朝,直到1100年才被镇压下去。《史集》则说,克烈部王罕的祖父名叫“马儿忽思”,曾与塔塔儿部发生冲突。塔塔儿部“利用机会〔俘〕获了客列亦惕人的君主马儿忽思——不亦鲁黑,〔把他〕送到了女真君主处。女真君主将他钉到‘木驴’上杀害了”。洪钧先生认为,“磨古斯”是一个基督教的名字,当时居住在起义地点——鄂尔浑上游一带而又信奉基督教的只有克烈部,因此《辽史》所说的“磨古斯”即是《史集》记载的“马儿忽思”。按时间推算,这件事应发生在11世纪末,因此《史集》所说的“女真皇帝”应为“契丹皇帝”。这一事件说明,克烈部是漠北草原一个独立的大部,它既没有屈服于塔塔儿部,也没有屈服于辽、金的统治。
乃蛮部:乃蛮部是突厥语族部落。据《元史·地理志》记载,乃蛮部开始居住于谦河(叶尼塞河)流域,可能是南迁的一支黠戛斯部落。后来居住在蒙古高原西部,控制着阿尔泰山东西的广阔领土,无论经济、文化都比东部的蒙古人先进。它已经建立了更为先进的部落联盟,任用畏兀儿族官员进行统治,并采用了畏兀儿文字。他们同克烈部一样也信奉西方传来的景教。
据《史集》记载:“这些〔乃蛮〕部落都是游牧〔部落〕,有些人住在多山之地,有些人住在平原上。”其中包括“大〔也客〕阿勒台、哈剌和林,阿雷—昔剌思山和阔阔—也儿的石山,也儿的石—沐涟”等地,即今天的阿尔泰山,鄂毕河上游支流阿列依、察雷斯两河流域,额尔齐斯河(也儿的石河)一带。北与乞儿吉思部毗连,东与克烈、蒙古接壤,南达畏兀儿国边界。
“这些乃蛮部落及其君主都受人尊敬而又强大;他们有一支庞大而又精良的军队;他们的习俗与蒙古人相似”。在成吉思汗诞生前,乃蛮部的君主是阿尼阿惕合罕(亦难赤—必勒格—卜古汗)。他有两个儿子,中原皇帝封其长子为“大王”,当地人称为“太阳汗”或“塔阳汗”;次子名叫“不亦鲁黑汗”,即为“发号施令者”。太阳汗的驻地在平原附近,而不亦鲁黑汗则居住在山地。因为他们与克烈、蒙古部为邻,为了争夺草原霸权,“经常与王罕(罕)发生纠纷,互相敌对”,并不断与蒙古部发生冲突。
蔑儿乞部:蔑儿乞部是蒙古语族部落之一。这个名称出现于11世纪末,《辽史》中写作“梅里急”或“密儿纪”。辽道宗时,该部首领忽鲁八参加了磨古斯发动的反辽起义,被辽打败后,“梅里急长忽鲁八等请复旧地,贡方物,从之”。辽统治者对其采取了又打又拉的政策。12世纪下半叶,他们居住在鄂尔浑河至薛灵格(色楞格)河流域。《元史》说:蔑儿乞部“世居不里罕哈里敦之地。其俗骁勇,善骑射,诸族颇惮之”。“不里罕哈里敦”即不儿罕山,今蒙古国肯特山,这说明在蒙古部兴起之前,蔑儿乞的势力曾达到肯特山地区,并且是漠北的强部之一。
《蒙古秘史》记载了袭击成吉思汗的三姓蔑儿乞。《史集》则说,蔑儿乞有“四个分支”,即兀合思、木丹、秃答黑邻和只温。周清澍先生说,蔑里乞包括“兀都夷、麦古丹、脱脱邻、兀花思、察浑等部”。估计它是由四至五个部落组成的部落联盟。“他们又被称为兀儿惕”,其全称写作“兀都亦儿惕—蔑儿乞惕部”。“兀都亦儿惕”即“兀都夷”可能是蔑儿乞部的统治氏族,因此曾被当做蔑儿乞部的总名称。拉施特说:“这个部落有一支人数众多、非常好战的强大军队。〔蔑儿乞惕〕——这是蒙古〔部落〕的一部分。”蔑儿乞究竟属于哪个族类,学者们尚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他们是留在漠北的回纥小部与其他种族混合而成的新部,有人则倾向于不肯定他们是突厥语族或蒙古语族,伯希和认为他们是“蒙古语诸部落之一”,陶宗仪的《辍耕录》也将他们列在蒙古七十二部之中,但这是蒙古部统一草原以后的说法。因此,在蒙古统一前,蔑儿乞是否属于蒙古语系还有待考证。在当时的蒙古草原上,蒙古部以外的部落除去以上四大部外,比较著名的还有斡亦剌部、汪古部、乞儿吉思部、豁里一秃马惕和巴儿忽等部落。斡亦剌人居住在库苏古尔湖以西,他们同蔑儿乞人一样,是介于草原游牧民和森林狩猎民之间的部民;汪古部居住在阴山以北,他们自称是沙陀突厥人的后裔,是替金朝守卫边壕的一个部族;乞儿吉思部居住在谦河(叶尼塞河)流域;豁里一秃麻惕部居住在贝加尔湖西部;巴儿忽部居住在贝加尔湖东面。以上诸部都曾与蒙古部发生过密切的关系。
二、蒙古部诸氏族
关于蒙古部诸氏族,各种史籍记载的数目不同,名称也略有出入。据《蒙古秘史》和《史集》记载,蒙古部诸氏族当不下三四十种。日本河野元三据此而成书的《蒙古史》,列举了多儿勒斤氏族(即迭儿列勤氏、答儿列斤氏)十六种,尼伦(即尼鲁温)氏族二十种,总计三十六种。《蒙古世系》所列蒙古氏族多为尼伦氏族,总计也有三十多种。陶宗仪《南村辍耕录》“氏族”条,列举蒙古氏族七十二种,其中有些氏族是重复的,只是汉语音译有差别,而且还包括了塔塔儿等蒙古族以外的氏族。因此对蒙古所有的氏族进行详细考证是个比较复杂的工作,我只列举与成吉思汗的活动关系比较密切的几个主要氏族。
按《史集》的说法,蒙古始祖捏古思和乞颜传下的氏族分为两支,一为蒙古—迭儿列勤氏,一为蒙古—乞颜氏。
日本河野元三《蒙古史》卷上《蒙古之肇兴》则说:“蒙古诸部落……大别为二类,一为尼伦,一为多儿勒斤。”“多儿勒斤”即《史集》所说的“迭儿列勤”,“指一般蒙古人”,其中包括朵奔蔑儿干之前,乞颜氏以外的蒙古人和朵奔蔑儿干之后尼伦氏以外的蒙古人。“尼伦”也译为“尼鲁温”,“指出自贞洁之腰,即出自阿兰—豁阿之腰和氏族者”。朵奔蔑儿干死后,阿兰豁阿与所谓日月之光所生三子的后代被称为尼伦氏。狭义的蒙古人应是指尼伦诸氏族。《蒙古秘史》没有尼伦、答儿列斤之分,它所记载的蒙古氏族,绝大多数是孛端察儿一支的后裔,几乎都是《史集》的尼伦民族。严格说来,只有尼伦诸族才可以确切地看做是蒙兀室韦的后裔,即蒙古部人。因为其他氏族除弘吉剌等少数氏族还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外,多数氏族已沦为尼伦氏的奴隶。
据《史集》记载,“被称为迭儿列勤的突厥—蒙古诸部落”主要有八种:
兀良哈部落:“这个部落出自上述乞颜和捏古思的氏族”,“兀良哈人声称,他们曾帮助并点燃过额儿古涅—昆的七十座炉”。他们先于朵奔蔑儿干兄弟到达三河源头,因此他们曾是不儿罕山的主人。后来才被孛端察儿兄弟征服,变成了蒙古贵族的世袭奴隶。
弘吉剌惕部落:传说他们是踏坏了其他部落的炉灶,最早走出额儿古涅—昆深山的一个部落。后来繁衍为众多的氏族和部落,在捕鱼儿海子(贝尔湖)一带的草原上游牧。他们和孛儿只斤氏可以互相通婚,结成了密切的“忽答”(姻亲)关系,证明双方出自不同的祖先。
斡罗纳兀惕部落:《史集》列举了它的三个分支。他们是成吉思汗六世祖海都的第三子的后代组成的氏族,因此他们应为尼伦氏。
许慎部落:早在成吉思汗兴起以前,这个部落已成为蒙古贵族的附属民。
此外还有速勒都思部落,亦勒都儿勤部落,巴牙兀惕部落和轻吉惕部落。以上八种部落,只有弘吉剌氏自成一独立而强大的集团,其他都是蒙古贵族的世袭奴隶或附属民。他们虽然保留了氏族的名称,却没有自己氏族的首领和单独的地域,而是役属于强大的蒙古贵族。拉施特有时甚至将迭儿列勤与“斡脱古—孛斡勒(老奴隶)”等同起来,说明这些氏族早已被尼伦氏所征服。
《史集》所列举的“被称为尼伦的突厥诸部落”共十六个,多数“起源于阿兰—豁阿从新开创的一个氏族”,起源于她感光受孕生下的三个儿子的氏族和后裔们。如“合塔斤部落是从阿兰—豁阿的长子不浑合塔乞分支出来的”。撒勒只兀惕部落即“散只兀部”(山只昆),“是从阿兰—豁阿次子不合秃—撒勒只分支出来的”。而多数部落都是成吉思汗七世祖土敦蔑年的后代,如八邻氏、泰赤乌氏、赤那思氏、那牙勒、兀鲁惕和忙忽惕氏等。但也有个别氏族属于答儿列斤氏,如朵儿边氏。而成吉思汗的黄金家族孛儿只斤—乞颜氏以及他的近亲主儿乞氏等,自然属于尼伦部落。
由几十个氏族组成的蒙古部落同塔塔儿、克烈、乃蛮、蔑儿乞部一样,都曾建立过军队和政权机构,因此当时又称为五大兀鲁思。“兀鲁思”汉意为“人众”“国家”。与这五大兀鲁思同时并存的还有几十个部落和氏族。这些部不仅大小不一,并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政治、文化情况也互不相同。有的史学家根据他们居住的地区和经济生活,把他们分为“林木中百姓”和“有毡帐的百姓”,即森林狩猎民和草原游牧民,此外还有一部分邻近汉地的部落,已开始过定居生活。蒙古草原之北,东起贝加尔湖,西至鄂尔齐斯河,属于森林地带,居住在这些地区的部落,被称为“槐因亦儿坚”即“林木中百姓”。他们主要从事狩猎业,经济发展水平一般要比草原游牧民低,但也有一部分转向游牧生活。草原游牧民以游牧为主,生活比林木中百姓有保障,文化程度也稍微高些。而邻近汉族地区的部族,逐步接受了封建经济文化的影响,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汉族人则根据这些部族汉化程度的高低,把他们分为“白鞑靼”“黑鞑靼”和“生鞑靼”“熟鞑靼”。汉化程度较深的被称为白鞑靼或熟鞑靼,受汉族影响较少的则称为生鞑靼或黑鞑靼。如《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说:“鞑靼之人,皆勇悍善战。近汉地者,谓之熟鞑靼……远者谓之生鞑靼。”“所谓生鞑靼者,又有白黑之别。”《蒙鞑备录》则说:“鞑靼始起……其种有三:曰黑、曰白、曰生。所谓白鞑靼者,容貌稍细,为人恭谨而孝。……所谓生鞑靼者,甚贫,且拙,且无能为,但知乘马随众而已。今成吉思皇帝及将相大臣皆黑鞑靼也。”总之,当时蒙古草原的部落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居住在北部森林地区的森林狩猎民,游牧于草原各地的游牧民,而居住于邻近汉地的汪古部、弘吉剌部等,则可以称为白鞑靼。成吉思汗所在的蒙古—孛儿只斤—乞颜部是一个以游牧为主、狩猎为辅的部落,比起北方的“林木中百姓”来还算比较先进,已经从采集、狩猎经济进入了比较有保障的游牧经济,但与其他草原部落或开始过定居生活的部落相比,还是一个比较贫穷、比较落后的部落,因此又被汉人称为“黑鞑靼”。
三、草原各部的社会阶级状况
从社会形态来看,蒙古草原各部有的尚处于氏族公社阶段,有的正在从氏族公社向奴隶社会转化,有的已经完成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过渡。随着生产力水平的逐步提高,在大多数部落中,氏族公有制早已不存在,牲畜和其他财产早已成为个体家庭所私有。家庭——“阿寅勒”成为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父母的财产由子女继承。随着私有制的发展,逐步出现了贫富两极分化。富裕家庭的财产日益增长,他们被称为“伯颜”即富人。如在蒙古尼伦氏出现以前,朵奔蔑儿干就曾用一条鹿腿换来一个奴隶,这个奴隶就成了他们一家的世袭奴隶。而孛端察儿兄弟几人,用武力抢掠兀良哈百姓,使其变为自己的隶民和奴婢,则相当于战俘奴隶。两个对立的阶级就这样逐步产生了。
在一个部落内,强有力的富裕家族逐步获得了部落的支配权,控制和奴役其他氏族成员。如《契丹国志》记载说,辽代漠北的达打(鞑靼)等部,就是“以部落内最富豪者为酋长”。而随着私有财产世袭制的发展,政治权利也逐步由民主推举制变成了某个或某几个家族的世袭制,于是部落酋长逐渐变成了世袭的贵族。唐朝以及辽、金政权曾经任命这些部落首领为都督、梅录、令稳、详稳及太师、大王等官,使他们管辖本部人民,为朝廷征收贡赋,从而进一步加强了他们的政治和经济力量。这些内、外因素使原来的部落酋长成为统治者——那颜(老爷、官人),而一般氏族成员则成了他的属民。通过战争和掠夺,他们又获得了大量财富和奴隶、属民。这些奴隶和属民就构成了各部那颜的百姓,又称为“亦儿坚”,即“部落”“部族”“人众”“百姓”之意,一般称为属民百姓,“一圈子百姓”。而那颜的子孙则从父祖那里继承一份财产和百姓,并继续通过掠夺和兼并,形成新的“一圈子百姓”。
尽管当时还沿用斡孛黑(氏族)的称号,但这种斡孛黑已不是原始社会那种血缘氏族集团了,它的成员包括了统治者家族和被统治的属民和奴隶,而“斡孛黑”的名称则仅仅是统治者——贵族的“姓氏”。在这里,主人“管理”百姓的关系已经取代了氏族成员间的平等关系。于是,当时的社会分成了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这就是那颜贵族与属民、奴隶的基本关系。当时草原各部阶级和阶层的划分大致包括以下几类人:
那颜——汉语译为“官人”,各部的奴隶主贵族和官员的称谓。他们是高居于氏族成员之上的显贵,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荣誉并拥有许多尊贵的称号:有的被誉为“巴特儿”(把阿秃儿),即勇士;有的被称为“薛禅”,即贤者;有的称为“蔑儿干”,即善射者;或称为“孛阔”,即力士;“必勒格”,即智者,等等。他们是各部的首领、统治阶级,有的甚至接受唐、辽、金王朝的官号,成为这些王朝在草原地区的代理人。所有这些称号表明,这些人不是生产者阶级,而是专门从事战争和掳掠,专门统治本部百姓的剥削者和统治者。而汗、合罕(可汗)等则是那颜阶级的领袖人物,是若干贵族家族为了对付外敌或进行掠夺战争,建立联盟所推举的首领,他们有权管理全部族百姓,统率各支军队。他们不但有自己的政府中心——斡耳朵(窝鲁朵,意为宫帐、宫廷),而且设官分职,外有守卫边境的将领,内有掌管钱谷刑政的官员。他们无疑是各部贵族的最高代表,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君主。因此,应该承认当时的这种部族已经成为统治着一定地域的地方政权。
哈剌抽——又称“哈剌出”,意为“黑民”“贱民”。他们在经济上有少量牲畜、帐幕、工具等私有财产,是与那颜阶级对立的受统治、受剥削的个体牧户。“哈剌抽”虽有一定的人身自由,是自愿随从那颜贵族,也可以离开本主依附他人的阶层,但他们与那颜贵族仍是一种主从的依附关系,没有完全的人身自由。哈剌抽必须效忠主人,侵犯本主被视为叛逆。哈剌抽平日有义务为那颜服役,战时则自备马匹、武器、食物,随主人参加军事活动,战争取胜时可以分享少量战利品。
“白身人”在哈剌抽中属于地位较高者。就其出身看,他们原是氏族成员,是没有挤进那颜贵族行列的自由民。但他们作为统治者氏族的成员,仍拥有“平等”的权利,可以参与氏族部落的选举。而哈剌抽则无权讨论部落和部落联盟中的各种事务。“白身人”在战时也要充当普通战士。
属民——一个附庸等级。在掠夺战争中,被征服或被削弱的部往往成为征服者的属民。一些力量弱小的部的牧民,为了人畜安全,也成批地投靠势力较强的部,争取保护,他们之间也形成一种政治上的隶属关系,前者成为后者的属民。有的学者甚至认为,随着奴隶主贵族财富与权力的膨胀,原来的各氏族成员的平等地位日益消失,也变成了贵族的属民。这就是说,他们认为当时并没有一个独立的平民阶层,所谓平民也已经沦落到属民的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说,属民即指“哈阑”,汉语意为“人丁”之意,指的是人数众多的庶民。
属民与奴隶不同,劳动成果有一部分为个人所得,拥有一定的私有财产。他们虽然在政治上受其所从属的贵族们支配,但仍有一定的自由,可以由一个部投往另一个部。
那颜贵族与属民的关系是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而不一定有血缘关系,在这种意义上说,属民不是平民,不是自由民,不是白身人,而是处于附庸地位。属民的活动要以其所从属的贵族意志为转移,按其旨意驻牧。其负担十分沉重,平日要纳贡服役,战时要随从参战。属民中的哈剌抽,不仅要为统治者氏族的领主贵族效劳,还要为本氏族的贵族服役。
孛斡勒——元译“奴婢”。蒙古草原各部的一种隶属人口。其中包括世袭奴隶,即家奴后生札剌兀;用财物换来的奴隶,即买卖奴隶;陪嫁奴隶,即引者;赠赐奴隶,罪犯奴隶,自动投靠的奴隶,同族和近亲奴隶,以及战俘奴隶等等。在战争中,将战败部落的人分给战胜者各家,世代作孛斡勒,称为“门限的奴隶”,“门的梯己奴婢”。这种奴隶的来源主要是掳掠来的人口和被征服的部落和氏族。
按当时蒙古社会的习惯,一个人一旦沦为奴隶,就陷于世代为奴的地位,比如被孛端察儿掠去为奴的兀良哈人,过了十一代,还必须把亲子送到成吉思汗家里去做“备鞍子、看门子”的奴隶,从事最繁重的劳动。成吉思汗六世祖海都所掳掠的札剌亦儿人的后裔,到成吉思汗时又被送去做门户内的奴隶。脱斡邻勒的高祖是成吉思汗四世祖屯必乃掳来的奴隶,几代人一直在成吉思汗家做奴隶,因此成吉思汗称其为:“你是我祖宗以来的奴婢。”拉施特用“斡脱古—孛斡勒”一词来说明蒙古奴隶的地位,他解释说:“斡脱古—孛斡勒〔这个名称〕的意思是说,他们〔迭儿列勤诸部〕都是成吉思汗祖先的奴隶和奴隶的后裔。”“斡脱古”意为“老的”“古的”,因此“斡脱古—孛斡勒”又可译为老奴隶或世袭旧奴。
这种奴隶长大后可以娶妻生子,成家立业,亦有少量财产,为主人放牧畜群,随主人参加围猎与征战,并从事各种家内服役。在当时蒙古社会中,他们被看做是主人家中的低等成员,因此常称为“弟”。他们的地位和普通属民不同,虽然允许成年的奴隶成家立业,但必须把自己的亲生儿子送到主人家做门户奴隶。而这些成家立业的人一般也经历过相当年月的在主人家服役——充当门户奴隶,然后才能拥有自己的少量畜产,附在主人门下游牧或从事其他工作。
随着阶级的日益分化,战争的日益频繁,蒙古各部奴隶的数量也在增加。他们不仅供家内役使,而且从事生产劳动,被用于游牧业、狩猎业、农业和手工业。鉴于游牧经济的特点,许多劳动,如接羔保育,饲养幼畜,剪毛,制毡,制革,挤奶,制马奶酒等,都在驻地内进行,因此不少家内奴隶,实际上也是生产奴隶的一部分。有些奴隶甚至被役使充当军队中的苦力,令其修筑战地工事,为士兵舂米,或在部队进攻时驱赶其首先冲锋陷阵等。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成吉思汗诞生前的蒙古草原,不仅是部落林立,而且阶级分化日益加深;各种矛盾交织在一起,出现了一种十分复杂、十分混乱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