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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敦煌都司及其下设机构的经济经营
都司是吐蕃归义军时期在敦煌设置的最高僧务管理机构,同时在都司下还设有其他不同的“司”名机构,如莫高窟第346窟题记云“社子释门法律知应管内二部大众诸司都判官兼常住仓务阐扬三□(教)法师临□(坛)大德沙门法眼一心供养”(1),其中“诸司”就是指都司下设的各个“司”名机构。又P.3730《酉年正月奉仙等牒并荣照判辞》载乐人奉仙等人牒都教授荣照时云:“所赐赏劳,对何司取,请处分。”(2)其中“对何司取”亦明确告诉我们,都司下应该设有不同的“司”名机构。而在敦煌文书和莫高窟供养人题记中所载的佛教“司”名机构除了都司外,还有儭司、行像司、道场司、福田司、营设司、公廨司、堂斋司、招提司、功德司、经司、修造司、厨田司、西仓司、南仓司、仓司、灯司,等等,这些“司”名机构有的属都司下设机构,有的属寺院内部机构,甚至有的都司和寺院均会设置,还有的“司”名机构是随设随废,并不常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