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二十世紀以前的歷史語言學對音變的研究
雖然歷史語言學的建立是在十九世紀,但是在十九世紀以前,人們對語言演變機制、原因、途徑早就有很多的探索,不過這種探索不能跟包坡(Franz Bopp)、格林姆(Jacob Grimm)、拉斯克(Rasmus Rask)的研究相比。我們以格林姆定律(Grimm's Law)爲例(Grimm1822)來説明這種區别:
非日爾曼的清不送氣塞音對應於日爾曼的擦音;非日爾曼的濁不送塞音氣對應於日爾曼的清不送氣塞音;非日爾曼的濁送氣塞音對應於日爾曼的濁塞音或濁擦音。後來認爲後者是前者的演變結果。
格林姆的研究跟前人不同之處在於:第一,格林姆在他的文章裏列舉的古典語言之多是前人没有的,他列舉到的古文獻語言有:梵文(Sanskrit)、希臘文(Greek)、拉丁文(Latin)、哥德文(Gothic)、古高地德文(Old High German)、立陶宛文(Lithuanian)、斯拉夫文(Slav)、古挪威文(Old Norse)等,幾乎把這一時期重要的印歐語古文獻語言都包括了,所以是名副其實的語言比較。第二,跟前人毫無系統、零星的舉例不同,格林姆在他的文章裏排列了大量的例子,比如要説明非日爾曼語與日爾曼語有p—f的對應,他幾乎把重要語言裏具有p或f的對應詞(其實就是以後所説的同源詞)全部列出。所以上述的對應是系統的對應,而不是個别詞的零星的巧合。第三,他已經注意到了所比較項目在詞首或詞中的區别,比如他説古哥德語缺少詞首的p。第四,作爲一個嚴謹的語言學家,他把不能解決的“例外”也統統列出,而正是這些例外爲以後格拉斯曼(Hermann Grassmann)、維納爾(Karl Verner)的進一步研究提供了寶貴的素材。
整個十九世紀歷史語言學的語音演變研究是建立在發音學的基礎上的。格林姆雖然注意到了所比較項目在詞首、詞中的位置,但是他很少或根本没考慮到鄰近的音段的相互影響、相互作用,所以他無法解釋一些例外。格拉斯曼發現在格林姆的例外裏,梵文、希臘文送氣輔音不同時出現在一個詞裏,如表1.01:
表1.01
按照格林姆定律,非日爾曼語與日爾曼語bh—b;dh—d的對應(希臘語已變爲相應的清塞音),如果梵文代表最原始的形式,那麽按照上述格林姆定律,梵文的bodha,bandha要對應哥德語的piudan,pindan才是,而不是文獻中的biudan,bindan。所以格拉斯曼認爲原始形式到梵文發生過送氣塞音的異化音變,一個詞裏後面的送氣成分使得前面的送氣成分消失:
*Ch...Ch > C...Ch
這就是格拉斯曼定律(Grassmann's Law)。而這種異化並不發生在日爾曼語裏,這樣格林姆所列的很多例外就變得規律了。格拉斯曼定律告訴我們研究音變不僅要看前後相鄰的音段,而且還要注意一個詞中非鄰近音段的相互作用。格林姆所列的最後一些例外經維納爾的研究,也得到了圓滿的解釋。維納爾增加了重音因素來解釋由格林姆定律所産生的最後一批例外,重音的位置在所對應的輔音前或後,它們的音變也會不同,如表1.02:
表1.02
用公式表述爲:
也就是説原始日爾曼語的擦音,如果符合下列三個條件,要濁化。第一,它不在詞首;第二,它前後兩個音段是濁的;第三,原始印歐語的重音不落在它前面的一個音段上。這就是著名的維納爾定律。根據維納爾定律,“father”“brother”在日爾曼語裏就會不同的音變結果,如表1.03:
表1.03
維納爾定律告訴我們,音段的變化有時跟超音段的條件也有密切的關係。
格林姆、格拉斯曼、維爾納等人音變研究所取得的成就以及他們的研究方法極大振奮了當時歐洲的學者們,新語法學派(Neogrammarian)就是其中之一。新語法學派由此提出了著名的規則音變論(regularity hypothesis),即語音變化是規則的,即使有例外也是受另外的規則支配;破壞規則音變的原因是類推或假借;音變只受語音條件制約,不受其他非語音因素的制約。規則音變奠定了歷史語言學的基礎。新語法學派曾用以下一些特點來區别語音演變跟其他的演變(Hock 1991):
親屬語言間同源詞的語音形式有如此系統的對應關係,語音演變又有如此精密的規律,這些都使得學者們去進一步探索對音變的解釋,即爲什麽會發生音變,音變的機制到底是什麽。要全面瞭解早期印歐語學者的觀點還得從他們處理的材料説起。印歐語各大語族都有早期的歷史文獻,印度—伊朗(Indo-Iranian)語族、阿納多林(Anatolian)語族、希臘語族(Greek)、意大利語族(Italic)等都有公元前的文獻,其他語族公元後的文獻也極爲豐富,而且這些文獻都屬於拼音文字,所以比較各語言的早期文獻可以發現語音演變的軌跡,瓊斯(William Jones)正是通過比較早期梵文、希臘文、拉丁文、哥德文等文獻得出這些語言是親屬語言的推測。他在那篇標誌開啟歷史語言學的著名宣言書裏就説:古老的梵文比希臘語、拉丁語更古老,形態、結構也更奇妙、完美(Jones 1786)。古典梵文精妙的形態變化,比如名詞有8種格形態,希臘語有5種,拉丁語是6種,而現代的英語只有2種。古典梵文有四套塞音:清不送氣、清送氣、濁不送氣、濁送氣,而現代印歐語裏很少有保留著四套塞音的語言。所以新語法學派前(pre-Neogrammarian)的歷史語言家常持語言衰變論(decay)的觀點。即語言從最早期的完美、精妙,逐漸衰變爲殘缺、不純;語言就像生物一樣出生、成熟、衰老,然後死亡。格林姆定律的發現打破了衰變論的觀點。格林姆用T(tenuis)代表清不送氣塞音,A(aspirate)代表送氣塞音和擦音(包括清濁),M(mediae)代表濁不送氣塞音,上述的對應正好是一個循環,如圖1.01:
圖1.01
Tenuis“k”變爲日爾曼語的aspirate“x/h”;aspirate“gh”變爲日爾曼語的media“g”;media“g”變爲日爾曼語的tenuis“k”。如果説語言演變的機制是衰變的,那就不可能有這種音變的循環。隨著格林姆定律、格拉斯曼定律、維爾納定律的發現,人們逐漸拋棄了衰變論。除了衰變論以外,早期的學者還提出過其他各種的解釋,甚至氣候、地形、海拔高度等也認爲是音變的原因。不過這一時期最爲著名的是新語法學派的“理想目標值飄移”學説(shift of the idealized‘target’)。在1880年Principles of Linguistic Science一文裏,新語法學派的代表人物保儸(Hermann Paul)指出每個人的發音不可能完全一樣,在一個目標值所允許的低度偏差(low-level deviations)的範圍裏是不會發生音變的,這種低度偏差範圍就好像一個掛鐘的形狀,如圖1.02時間1。絶大多數的偏差非常靠近目標值,以至於只有受過訓練的語音學家才能分辨得出。當偏差飄移出這個允許的目標範圍,音變就開始了,如圖1.02時間2。
圖1.02
而飄移的原因或機制是爲了發音上的省力(ease of articulation),比如拉丁語的septem演變爲意大利語的sette。在快速的語流中,發兩個發音部位相同的t總比發發音部位不同的pt要容易。繆勒(F. Max Müller)解釋格拉斯姆定律時説:發送氣音需很大的能量,……開始要用擴張肌使得聲帶最終打開到最大的程度。爲了更經濟和省力地運用肌肉,就用一個不送氣的代替一個送氣的(Müller1864)。保儸的這些觀點和發音省力學説對十九世紀的歷史語言學有很大的影響,積極的一面是提出了語言變異的概念,而這個“低度偏差範圍”和音位變體有很大的相似之處。
對於保羅的“理想目標值飄移”觀點我們提出三點質疑:第一,我們怎麽樣能觀察到這種低度偏差的大小,换句話説可允許的低度偏差的範圍有多大;第二,同一個語言裏各個目標值的低度偏差範圍是否相同,不同語言裏這種範圍是否有差距?第三,飄移目標值的方向、時間由什麽因素來決定?發音省力説同樣也遇到一些難以克服的障礙:第一,從現在的研究來看,音變絶非只有一種制約機制在起作用。省力固然是音變的驅動力,但是語言是交際工具,還需要清晰,所以保持清晰是省力的“反作用力”;同時,各種語言的音系結構等其他因素會制約省力的實施。第二,“省力”這個概念不好拿捏。一個音段變爲兩個音段,兩個音段變爲三個音段等似乎是跟“省力”背道而馳的“費力”,但是從原始印歐語(PIE)到日爾曼語裏這種音變很常見:*sr>str,英語的stream,德語的strömen詞首的str-都來源於原始印歐語的*sr,對操日爾曼語的人來講,可能發三個音str比發兩個音sr更省力。像格拉斯姆定律,如果爲了省力,説話者應該是第二個送氣音變爲不送氣,而不是相反。同理,語言裏有這種音,不管這種音多“難”發,對本地人來講都似乎是省力的,讓他改發被認爲“省力”的陌生音,對他來講似乎是一件困難的事。同化(assimilation)被認爲發音省力的經典例子,但是同化的名堂很多,各語言的同化類型、程度也迥異,比如這樣一種音段序列:tm,變爲pm,bm,nm,mm等是逆同化(regressive assimilation),變爲tn,td,tt,tl等爲順同化(progressive assimilation)。這種不同的同化選擇又是靠什麽因素決定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