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向刑辩
第二大转型,是从民诉转向刑辩。
1992年在西南政法大学念硕士,2000年在清华大学读博士,我的专业都是民事诉讼法学,后来在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教民诉,研究民诉,依惯例,我被称为搞民诉的。搞,法学圈确实是这么称呼的。
但从民诉转向刑辩,也不意外。实际上,民事诉讼理论是整个诉讼包括刑事诉讼理论的基础,能够为刑事诉讼的制度建构、结构转型以及更深层次的司法制度提供改革的基本方向与理论指引。我的兴趣广泛,从未满足在民事诉讼的领域耕耘。我的硕士论文《区际司法协助》,导师常怡教授不太支持;我的博士论文《论私力救济》,更不是规范的民事诉讼法学课题,导师张卫平教授最初是不同意的。但我习惯了随心所欲,就一意孤行了。当然,这部书取得了相当的成功。
由私力救济到纠纷解决到司法制度,我的学术进路是自然延伸的。2005年,我建立西南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CJS);2006年诉讼法学科增设司法制度方向;2007年年初,在我的推动下,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西南政法大学在法学一级学科中自主设置司法制度二级学科,独立招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这是全国第一个独立的司法制度二级学科;发起司法改革行动项目;主编《司法》杂志、司法文丛;自2009年起撰写每年一度的《中国司法改革年度报告》;每周一次的“司法学术沙龙”举办了180余期……直到2010年西南政法大学老校区搬迁事件,薄督欲取此宝地建红岩干校,我被指控带头抵制,不久便离渝北上。
对司法制度的研究,必然要更多地关注刑事司法。中国的刑事司法大抵属于整个法学领域最为落后、顽固甚至是野蛮的领域,是法治建设不得不突破的堡垒。民事案件涉及财产和声誉,尽管绝非小事,但刑事辩护则事关自由和生命,正如漳州案一家8口、全案17人无辜被抓,其重要性和紧迫性不言而喻。我先前对律师实务不重视,有时甚至不屑一顾,主要是财产争执无法激发我内心的正义感。微博高峰时期,每日求助,少则十余个,多则过百件,大多是刑事案件,有一天收到三个命案求助,不能自已,泪如雨下。任何一个有责任感和正义感的人,都无法置之度外。就这样,我从书斋走向法庭,从民诉转向刑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