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子、司马法(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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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国第一

【题解】

本篇的第一节文字,堪称全书的总纲。针对魏文侯“寡人不好军旅之事”的违心之论,吴起联系历史与现实,认为不能仅“修德”而“废武”,也不能“恃众”而“好勇”,否则均会导致亡国丧家的悲剧。基于此,吴子提出了统率全书的思想原则——“内修文德,外治武备”。这八个字堪称至理名言,精辟地指出了在国家战略思想的顶层设计中,既要重视政治领域的建设,也要重视军事领域的建设,政治与军事二者之间应有和谐的平衡关系。对于维护、巩固国家政权而言,“文”与“武”的作用均至关重要,应妥善兼顾两者,不可偏废其一。

全书以吴起与魏文侯、魏武侯的对话形式,围绕“文德”与“武备”两大层面展开。本篇题为“图国”,内容侧重于“文德”,较为集中地体现了吴子的治国理念,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

其一,君主应重视百姓教化,选贤使能,创建和谐社会。

吴起指出君主应“先教百姓而亲万民”,“教之以礼,励之以义,使有耻也”,重视对百姓的礼义教化工作,珍惜他们的生命;还要选贤使能,“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处下”,使“民安其田宅,亲其有司”。这样百姓才会心甘情愿地走上战场,“以进死为荣,退生为辱”,奋不顾身地夺取胜利。吴起在篇中提出了“和”的概念,指出营造和谐的社会关系是开动战争机器的必要前提,即所谓“先和而造大事”,指出了四种不“和”的情况,认为“不和于国,不可以出军;不和于军,不可以出陈;不和于陈,不可以进战”。

其二,君主应效仿圣王,具备“四德”。

“四德”指的是道、义、礼、仁,吴起认为圣人应“绥之以道,理之以义,动之以礼,抚之以仁”,意即用道来安抚百姓,用义来治理百姓,用礼来规范百姓,用仁来爱抚百姓。道、义、礼、仁均为儒家重要范畴,吴起不仅直接使用这些范畴,还援引了儒家所揄扬的圣王商汤、周武王以阐释这些范畴的意义,彰显了他对儒家思想的继承与发扬。

其三,君主应谦虚谨慎,不要唯我独尊。

本篇最后一节文字,记述了楚庄王因“群臣莫能及”而面有“忧色”的故事。楚庄王充分意识到贤才对于君主治理好国家的重要意义,指出“世不绝圣,国不乏贤,能得其师者王,得其友者霸”,只有拜贤才为师,得贤才为友,才能成就其称王称霸的事业。吴起以这个故事启发魏武侯不要唯我独尊,要谦虚谨慎,广纳贤才,励精图治。

以上治国理念的落实与否,直接关乎军队建设的成败。本篇有“凡制国治军”一句,将治国与治军并提,说明“军”与“国”密切相连,国事与军事原本就是不可分割的一体;也说明“文德”与“武备”二者之间难以分割、相互交融的关系。本篇除了较为充分地展示了吴起的“文德”思想之外,还展示了他对战争发生的根源与各种战争类型的深入思考。在吴起之前的兵家文献里,人们尚未看到这方面的思想成果。吴起前无古人地将战争根源概括为五种情况,即“争名”“争利”“积恶”“内乱”“因饥”。他能从人性争名、争利的欲望,从政治集团之间的矛盾关系,从国内政治、经济发展的状况,去探究各类战争爆发的根源。他还将战争分为五种类型,即“义兵”“强兵”“刚兵”“暴兵”“逆兵”,说明他对战争的正义与非正义的性质也有了初步揭示。这些见解标志着吴起战争理论的深度,标志着吴起对孙武战争观的补充与超越。

吴起儒服(1),以兵机见魏文侯(2)。文侯曰:“寡人不好军旅之事(3)。”起曰:“臣以见占隐(4),以往察来(5),主君何言与心违(6)?今君四时使斩离皮革(7),掩以朱漆(8),画以丹青(9),烁以犀象(10),冬日衣之则不温(11),夏日衣之则不凉。为长戟二丈四尺,短戟一丈二尺(12)。革车奄户,缦轮笼毂(13),观之于目则不丽,乘之以田则不轻,不识主君安用此也(14)?若以备进战退守,而不求能用者,譬犹伏鸡之搏狸,乳犬之犯虎,虽有斗心,随之死矣(15)。昔承桑氏之君,修德废武,以灭其国;有扈氏之君,恃众好勇,以丧其社稷(16)。明主鉴兹,必内修文德,外治武备(17)。故当敌而不进,无逮于义矣;僵尸而哀之,无逮于仁矣(18)。”

于是文侯身自布席,夫人捧觞,醮吴起于庙,立为大将,守西河(19)。与诸侯大战七十六,全胜六十四,余则钧解(20)。辟土四面,拓地千里,皆起之功也(21)

【注释】

(1)吴起儒服:意即吴起穿着儒者的服装。据《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吴起“尝学于曾子”,曾子即孔子弟子曾参之子曾申。《史记笺证》引黄式三曰:“据刘向《别录》:‘起受《春秋左传》于曾申。’《礼记·檀弓》:‘鲁穆公母卒,使人问于曾子。对曰:‘申也闻诸申之父。’是曾申亦称‘曾子’。”施子美曰:“人言文武异途,兵儒异道。缙绅之士,岂甲胄之臣所辈哉?今吴起以兵机见文侯,而乃儒服者不其矫欤?非也。起固曾子弟子也,旧常儒服矣,讵可于一见之间而变之乎?娄敬尝曰:‘衣帛衣帛见,衣褐衣褐见。’不肯易服者,所以自重也。况儒者知兵,古人重之。儒服而以兵机见,亦其宜也。儒服即哀公问者是也。文侯者魏斯也。吴起本鲁人也,见疑于鲁,闻魏文侯贤,而往见之,安得不儒其服而兵其机哉?虽然,郦食其以儒服见汉高祖,而高祖慢之;叔孙通以儒服见高祖,而高祖憎之。吴起以儒服见文侯,而文侯且见焉,岂高祖好士之心不及文侯耶?不然也。高祖之起,方与壮士守四方,岂儒服者所能辨哉?而文侯袭祖宗之业,方切于求贤,师子夏,式干木,故吴起得以此见之。时有不同,不可以一概论。”朱墉《全旨》曰:“《吴子》六篇皆兵家机权法制之说也,然其图国以和,教民以礼,治兵以信,则庶几汤、武仁义之师,较之《孙子》十三篇纯用机智不伦矣。故高氏曰起之言几于正,武之书一于奇。岂起尝学于曾子,故其言多道德之遗意欤?”

(2)以兵机见魏文侯:意即吴起带着一套军事谋略学说拜见魏文侯。兵机,指军事谋略学说。魏文侯,战国初期的魏国国君,姬姓,魏氏,名都,一作“斯”,魏桓子之孙,《世本》称桓子之子,公元前445—前396年在位。能招贤纳士,师事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重用翟璜、吴起、西门豹、乐羊等人。又以李悝为相,进行改革。对内作“尽地力之教”,鼓励耕作;制定《法经》;行“平籴法”;废止贵族世袭特权,实行“食有劳”“禄有功”“赏有贤”“罚必当”的政策;加强军队建设,建立常备“武卒”制度。对外屡败秦军,攻取秦河西之地。周威烈王二十年(前406),又越赵境攻灭中山。在他统治下,魏国日益富强,称雄诸侯。

(3)寡人不好军旅之事:意谓魏文侯声称自己不喜好探究行军打仗方面的事情。寡人,是古代君王的自我谦称。好,喜好。朱墉引《拟题镜》曰:“‘不好军旅’,文侯当头折抑一句,若非吴子有本领,彼时锋颖已被他挫。”

(4)以见占隐:意即能从表象推测隐情。见,同“现”,现象,表象。占,推测,揣测。隐,隐情。

(5)以往察来:意即能由往事察知未来。

(6)主君何言与心违:言与心违,意即言不由衷。施子美曰:“驱鹰犬而赴林薮,语人曰‘我非猎也’,不如放鹰犬而兽自驯。操网罟而入渊海,语人曰‘我非渔也’,不如捐网罟而人自信。文侯而不好军旅之事,何不去备撤具,而使人自知之,又何以口舌争哉?大抵观人之迹,可以知人之心;观人之已为,可以知人之所未为。见者迹也,隐者心也,往者已为也,来者未为也。观其迹可以知其心,观其已为可以知其未为。是虽家置一喙而曰吾不为是,其谁信之?何者?言可以欺人,而实不可以欺人也。文侯心之所好者,在于军旅之事,而乃语人以不好,是言与心违也,而吴起乃能揣而知之。故曰:他人有心,予忖度之。”

(7)四时使斩离皮革:意即一年到头命人斩杀禽兽,剥去兽皮,制成甲胄盾牌。四时,原指春夏秋冬四时,此处指一年到头从不间断。离,分割。《武经七书注译》曰:“皮革,是古代制造战争装具的重要材料。甲、胄、盾以及革车的防护等,都是用皮革涂漆制造的。”

(8)掩以朱漆:意即在甲胄盾牌上涂抹红漆。掩,遮盖,此处意为涂抹。

(9)画以丹青:意即把各种颜色涂在甲胄盾牌上。

(10)烁以犀象:意即在甲胄盾牌上刻上犀牛和大象的图案。烁,通“铄”,熔化。此处意为烙刻。施子美曰:“此吴起指文侯所作之事实而言之也。‘斩离皮革,掩以丹漆,烁以犀象’,此正《周官·函人》为甲也。斩,断也。离,折也。断折其皮革以为用,而笼以朱漆,坚以犀象,此非为甲而何?”刘寅曰:“今主君于春夏秋冬四时,斩离众兽之皮革,掩之以朱漆之饰,取其光泽也;画之以丹青之色,取其华丽也;烁之以犀象之形,取其威猛也。”

(11)冬日衣之则不温:衣,名词用作动词,穿衣。朱墉引《大全》曰:“‘不温’数句正破他‘不好军旅’之言。见得制服,原以图温凉;制车,原以悦目轻便也。而战攻器具非为此也。既备战具而曰‘不好军旅’,此言之所以与心违也。”

(12)长戟二丈四尺,短戟一丈二尺:戟,中国古代重要的格斗兵器之一,由戈、矛结合而成,具有勾啄、直刺的功能。长戟用于车战,短戟用于步战。萌芽于商,发展于周,盛行于战国、汉、晋各代,至南北朝时趋于衰亡。按,周制一尺合19.91厘米,故二丈四尺的长戟约为今4.8米,一丈二尺的短戟约为今2.4米。施子美曰:“长戟、短戟,此乃《周官·庐人》为庐器之制也。攻国之兵欲长,故长戟以二丈四尺。守国之兵欲短,故短戟以一丈二尺。”

(13)革车奄户,缦轮笼毂:意即用皮革将战车覆盖起来,用皮革将战车车轮的车毂包裹起来。革车,原指重车,装载辎重。此处泛指战车。《孙子兵法·作战篇》曰:“驰车千驷,革车千乘。”曹操注曰:“驰车,轻车也。革车,重车也。”奄,通“掩”,覆盖。户,通“护”,遮盖。缦轮,指没有花纹装饰的车子。缦,没有花纹的丝织品。笼,包裹,掩盖。毂,车轮中心的圆木,周围与车辐的一端相接,中有圆孔,可以插轴。施子美曰:“此正舆人为车之制也。革车,则有革以为固。奄户,则掩其门也。缦轮,则致饰于轮。笼毂,则以物掩毂也。”

(14)“观之于目则不丽”三句:田,同“畋”,打猎。施子美曰:“甲之为用,以冬日衣之则不温,夏日衣之则不凉。车戟之用,观之于目则不丽,乘之以田则不轻,此乃攻战之具。有其具而曰不好其事,果安用此哉?”

(15)“若以备进战退守”六句:按,此吴起用伏鸡、乳犬不可以搏狸虎喻运用军械、指挥战斗必须任用掌握军机的专门人才。伏鸡,指孵卵的母鸡。狸,狸子,也叫山猫、野猫。乳犬,指哺乳小狗的母狗。施子美曰:“无善棋有善弈,无胜兵有胜将。兵而无将,是以其卒予敌也。今文侯虽有守御之备,而不得良将以用之,亦徒然耳。是以宣王修车马备器械,非方叔、召虎之徒,则无与成功。晋人秣马利兵,蒐乘补卒,非栾书、郤缺之徒,则无以全胜。今文侯虽有其备,可以进战退守,而不能求用之人,宜不犹伏鸡搏狸、乳犬犯虎耶?伏鸡者,伏而育其子者也。乳犬者,乳而饲其子者也。彼其心慈爱,唯恐物之或伤其子,而狸、虎或害之,彼必与之斗,虽有斗心,然其势不敌,死之必矣。吴起此言,欲文侯以己为将也。”朱墉引《指归》曰:“‘伏鸡’二句盖言物之至难捕难犯者狸与虎也,而况伏鸡、乳犬当之乎?见得兵机重任,非得能用之人,虽有备具,只益之败亡耳。人主乌可不重将择人?”

(16)“昔承桑氏之君”六句:按,此吴起以承桑氏和有扈氏为例说明单靠修德或好武都会灭国丧邦。承桑氏,传说中神农时代的一个东夷部落。有扈氏,夏禹时代的一个部落。夏启立,有扈不服,起兵伐启,被灭。《书·甘誓》:“启与有扈,战于甘之野。”孔传:“有扈与夏同姓,恃亲而不恭。”社稷,古代国家的代称。施子美曰:“天下之事,未有偏而无弊者。太刚则折,太柔则甈,刚柔相齐而德成。宽则民慢,猛则民残,宽猛相济而政和。况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其可偏废乎?承桑氏之君,一于文而不知武,故灭其国;有扈氏之君,一于武而不知文,故丧其社稷,皆偏而弊者也。承桑之所为,其宋襄乎?宋襄务行仁义,而反丧其国,偏于文之弊也。有扈之所为,其州吁乎?州吁阻兵安忍而自取陨身,此偏于武之弊也。”

(17)内修文德,外治武备:对内修明政治,对外治理战备。曹操《〈孙子〉序》曰:“操闻上古有‘弧矢’之利,《论语》曰‘足兵’,《尚书》‘八政’曰‘师’,《易》曰‘师贞,丈人吉’,《诗》曰‘王赫斯怒,爰整其旅’,黄帝、汤、武咸用干戚以济世也。《司马法》曰‘人故杀人,杀之可也。恃武者灭,恃文者亡’,夫差、偃王是也。圣人之用兵,戢而时动,不得已而用之。”施子美曰:“示不偏胜也。舜虽敷文,而有苗之征;文虽修政,而有崇之伐。虞周之君,为能两尽之也。故以文德则修于内,武备则治于外。盖爱人者,圣人之本心,而治兵者,御敌之一术,二者岂可偏废乎?”李硕之说:“吴起在阐述‘内修文德,外治武备’的思想主张时,是把政治和军事二者紧密联系起来论述的,即搞好政治,才能用兵打仗,夺取战争的胜利;要夺取战争的胜利,首先必须搞好政治。处在封建社会初期的吴起能把政治与军事的关系论述得如此之明确,如此之深刻,实则难能可贵。他不仅超出了同时代的军事家,更超出了前人。《孙子》虽然把‘道’,即政治,摆在‘五事’‘七计’之首,认识到政治是克敌制胜的重要因素,但它并没把战争与政治二者紧密联系起来进行阐述。”卫广来在《〈吴子兵法〉简论》一文(载《山西师大学报》,1992年第1期)中说:“立国理论,即‘内修文德,外治武备’八个字。……这是说,立国之道,首先要讲求政德,同时又要讲求武备,二者不可偏废。……文德为‘内’,指的是立国之本;武备为‘外’,指的是立国之用。文武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又说:“自古兵弱无以强国,强权不能长久。吴起看到了政治协调的决定作用,看到了军队服务于政治的本质,以‘内’‘外’来区别它们各自的地位,并清晰地揭示出文武之间的辩证关系,这是其立国理论的精华所在。”徐勇在《〈吴子〉的成书、著录及其军事思想》(载《军事历史研究》2001年第3期)一文中说:“‘必内修文德,外治武备’。这是吴起政治观点和军事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吴子》一书的重点部分。……在这里吴起的意思是,希望由明主治国,鼓吹既要重视实行仁政,又要加强武装军备,两者不可分割。这恰恰说明,吴起不仅师承了法家前辈的理论体系,并以其为主要的施政方针,他也同时吸取了儒家先贤的某些治国思想,将其消化,成为自己的思想武器,这也是战国时代几位典型的兵家代表人物一个共同的特点。”又说:“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吴起能够在某种程度上认识到军队对于夺取和巩固政权的突出作用,并且比较深刻地阐述‘文德’与‘武备’之间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关系,这是具有很大进步意义的,也是《吴子》的政治军事思想的重要特点之一。”薛国安说:“《图国》篇其余部分基本都是围绕‘内修文德,外治武备’而展开的。‘内修文德,外治武备’也可以看作是《吴子》全书的总纲。”又说:“‘内修文德’是一种固心战略,是一种看不见的国防,心固强于山河之固,心固才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钮先钟说:“‘内修文德,外治武备’即为吴子思想的核心,表示他重视政治与军事之间的平衡,并作总体性的考虑,而不偏重某一方面。所以,其书之首篇名为‘图国’,用现代语来表示,即为国家战略的分析。”按,吴起提出“在德不在险”的主张,认为一个国家最应珍视的是“德”而不是“险”,此与“内修文德”的思想如出一辙。据《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载:“武侯浮西河而下,中流,顾而谓吴起曰:‘美哉乎山河之固,此魏国之宝也!’起对曰:‘在德不在险。昔三苗氏左洞庭,右彭蠡,德义不修,禹灭之。夏桀之居,左河济,右泰华,伊阙在其南,羊肠在其北,修政不仁,汤放之。殷纣之国,左孟门,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经其南,修政不德,武王杀之。由此观之,在德不在险。若君不修德,舟中之人尽为敌国也。’武侯曰:‘善。’”

(18)“故当敌而不进”四句:当敌而不进,意即应当与敌作战却不采取军事行动。逮,及,达到。僵尸而哀之,指君主目睹将士的尸骨而哀痛,以致丧失了与敌作战的勇气。按,吴起此论即为进战与仁义的辩证关系。施子美曰:“盖爱人者,圣人之本心,而治兵者,御敌之一术,二者其可偏废乎?然而兵之所用,亦有仁义而已矣。事得其宜之谓义,可为而不为,是无断也。故当敌而不进,则无及于仁义。宋襄之不鼓不成列,非义也。为民除害之谓仁,坐视其死而不救,是无爱也。故僵尸而哀之,则无及于仁。宋襄之不擒二毛,非仁也。子鱼言之,公不之从,而欲窃仁义之名以取信于后世,吾固知宋襄之未仁义也。”刘寅曰:“言遇敌则当进战,不进而守义,反为彼所乘;见僵尸而哀之,不忍于战,而惟恐伤人,守姑息之仁,而反为敌所败也。”

(19)“于是文侯身自布席”五句:身自布席,意即亲自安排宴席。布,安排,布置。觞,古代喝酒用的器具。醮(jiào),尊者对卑者酌酒,卑者接受敬酒后饮尽,不需回敬。守西河,《史记·孙子吴起列传》曰:“文侯以吴起善用兵,廉平,尽能得士心,乃以为西河守,以拒秦、韩。”西河,也称“河西”,约当今陕西东部之黄河西岸地区,当时属魏。施子美曰:“有非常之礼,而后可以待非常之才。有非常之才,而后可以立非常之功。醮庙之仪,大将之任,此岂常礼哉?君身布席,夫人捧觞,所以致其敬也。醮之于庙,所以告于神也。立为大将,所以重其权也。武王问直将之道,而太公告庙西面北面之礼,则醮之于庙,其仪非轻也。观高祖之拜韩信,而萧何则欲以为大将,则直为大将之任,非轻也。而吴起之才足以当其任,故大战七十六,全胜六十四,其他则钧和解散之无所损伤也。”

(20)钧解:胜负不分,打成平局。钧,通“均”。

(21)“辟土四面”三句:施子美曰:“言起之功,非他人所及也。独不闻养骥之说乎?骐骥,良马也,一日千里,是必居之幽闲,丰之刍秣,而后可以责其千里。任将之道,可不厚其礼重其权而能得其用乎?”李硕之说:“这段文字(注:指‘与诸侯大战七十六’至‘皆起之功也’)从语气及文意的表达上,似是后人褒扬吴起为魏国所建树的战功,是记叙吴起与魏文侯论兵之后的若干年间从事实战活动和所取得的战绩,以此证明吴起论兵主张的正确性。……《吴子》中在人称的使用上,大多称‘吴子’,但有的地方又称‘吴起’或‘起’,这也表明不是吴起自书的语气,显系后人所为。”傅绍杰说:“本节所述,依文气文义而言,显系第三者为加重吴起被魏文侯重用的经过而编造的。因吴起的被任用,授以重托,并不全在见面之后,更不全凭临时游说之词,如以后苏秦、张仪之辈的故事那样。魏文侯急于求贤而任之,以图富其国强其兵,与诸侯互争上下,似乎也不至于刚一见面,就说出‘寡人不好军旅之事’那种言与心违、故弄玄虚的谎话。应当是推诚相与请教如何整军经武、致富求强之道。以后梁惠王见孟子之初,第一句话‘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即冲口而出。虽时代前后不同,在心情上应当是无甚差异的。还哪里有什么闲心故意绕这个圈子?”

【译文】

吴起穿着儒者的服装,带着一套军事谋略学说拜见魏文侯。魏文侯对吴起说:“我不爱好行军打仗的事情。”吴起答道:“我能从表象推测隐情,由往事察知未来,主君您为什么言不由衷呢?您一年到头命人斩杀禽兽,剥去兽皮,制成甲胄盾牌,在上面涂上红漆,抹上各种颜色,刻上犀牛和大象的图案。甲胄制服冬天穿上不会感到温暖,夏天穿上不会感到凉爽。制作的长戟长度为二丈四尺,短戟长度为一丈二尺。战车被皮革覆盖,车轮的车毂也被皮革包裹。这种车子看起来并不美观,乘坐它去打猎并不会感到轻便,不知道主君您拥有这些东西是为了什么?如果制作上述器物是为了军队的进攻与防御,但您却不去寻求能够使用它们的人,那就好像是让孵卵的母鸡与山猫搏杀,让喂奶的母狗去侵犯老虎,即使母鸡与母狗有拼斗的勇气,但随之而来的必是死亡。从前承桑氏的国君,只知道修养德行而废弃武备,导致国家败亡;有扈氏的国君,依仗人口众多,喜好斗勇用武,同样导致国家覆灭。贤明的君主以此为鉴,一定会对内修明政治,对外治理战备。所以应当与敌作战却不采取军事行动,不算是义;目睹将士的尸骨而哀痛不已,以致丧失了与敌作战的勇气,这不算是仁。”

于是魏文侯亲自布置宴席,夫人亲手捧着酒具,在祖庙中向吴起敬酒,立他为大将,派他守护西河地区。受到重用的吴起率领魏兵与诸侯大战七十六次,其中大获全胜的有六十四次,其余是与敌人打成平局。魏文侯在四面开拓了国家的疆土,新拓展的土地多达千里,这都是吴起的功劳。

吴子曰:“昔之图国家者,必先教百姓而亲万民(1)。有四不和(2):不和于国,不可以出军(3);不和于军,不可以出陈(4);不和于陈,不可以进战(5);不和于战,不可以决胜(6)。是以有道之主,将用其民,先和而造大事(7)。不敢信其私谋(8),必告于祖庙(9),启于元龟(10),参之天时,吉乃后举(11)。民知君之爱其命,惜其死(12)。若此之至,而与之临难,则士以进死为荣,退生为辱矣(13)。”

【注释】

(1)昔之图国家者,必先教百姓而亲万民:意谓从前谋求国家富强的君主,首先一定会教化百姓而亲近万民。百姓,春秋前期贵族的通称。万民,指庶民。施子美曰:“《尧典》曰:‘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此说何也?教百姓而亲万民之说也。百姓,百官族姓也。万民,民也。百姓言教而万民言亲者,盖百官者教文所自出,故以教言。万民则欲其从上之教,故以亲言。《礼》曰:‘以教官府,以亲万民。’正此说也。昔之图国家者,必先诸此。故于百姓则教之,而人习于战。于万民则亲之,而人无异情。教之所宜,合上下而言之。故以百姓言,是百姓与民皆在其中也。至于亲之,则止于万民而已,故以万民言之。晋张昭兵法,亦举此以至‘退生为辱矣’,因知吴子之法为可法也。”朱墉引《指南》曰:“教百姓,亲万民。此是王者一视同仁,笃近举远之义,初无内外之分也。教如师保之训其弟,亲如父母之爱其子。以平日言,玩‘必先’二字可见。”又引《翼注》曰:“百姓、万民,分远近看,而教与亲宜互见,盖教之则必亲,而亲之必先教,此即所谓和也。”又引尤尺威曰:“百姓曰教,万民曰亲,互文耳。非谓万民不教而百姓不亲也。”

(2)有四不和:四不和,指四种关系不和谐的情况。《群书治要》卷三十六“有”字前有“民”字。《太平御览》卷二七三“有”前有“人”字,“四”作“三”。施子美曰:“《周礼·大司马》大阅之法,以旌为左右和之门,群吏以叙和出。夫旌为军门,而名之以和者,盖师克在和,不在众。商周之不敌,有自来矣。此军之所以贵乎和也。”刘寅曰:“四不和谓国、军、陈、战也。一不和且不可,况四不和乎?此吴子所以首言之也。”陈宇说:“本篇中的所谓‘和’,就是和睦、协调、团结,‘其众可合而不可离’(《治兵篇》),将士以‘进死为荣,退生为辱’,‘发号布令而人乐闻,兴师动众而人乐战,交兵接刃而人乐死’(《励士篇》)。因此,吴起认为‘有道之主,将用其民’,‘先教百姓而亲万民’,‘绥(引导)之以道’‘抚之以仁’,使‘民安其田宅,亲其有司’。在进行战争准备时,则应当‘举有功而进飨之,无功而励之’(《励士篇》),贯彻‘安集吏民,顺俗而教,简募良材,以备不虞’的正确方针,全国、全军都要做到‘和’。”又说:“吴起把‘和’之政治主张看做是决定战争胜败的主要因素,这也正是战国时期战争特点的反映。由于战争规模的扩大和战争时间的延长,武器的发展和兵种、作战样式的增多,人的因素愈来愈突出,所以‘人和’也就成了决定战争胜败的主要因素。同时代的许多军事家和思想家,都有与此相同的观点,如在生活年代上稍晚于吴起的孟子就曾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这与吴起在本篇所论述的‘在德不在险’,基本精神是完全一致的。”又说:“当然,在吴起所生活的那个时代,要使吏与民真正做到‘和’是不容易的,但吴起这种重视在战前教育吏与民‘和’的思想,在当时是非常可贵的,今天仍有借鉴意义。”

(3)不和于国,不可以出军:意谓国家内部君臣关系不和谐,不可以派军队出征。不和于国,意即国家内部的君臣关系不和谐。施子美曰:“李、郭在朝,相勉以忠义,此和于国也。乃若赵旃、魏锜,求卿求公族不得而欲败晋军,是岂和于国耶?不和于国,其何以出军?”刘寅曰:“不和于国者,君臣上下不相和协也;国既不和,民心乖违,故不可以出军也。”

(4)不和于军,不可以出陈:不和于军,意即军队内部官兵关系不和谐。陈,同“阵”,此指部署作战。施子美曰:“晋之四军无斗,八卿和睦,此和于军也。乃若周瑜、程普俱为部督,以不睦而几败国事,岂和于军耶?不和于军,其何以出阵?”刘寅曰:“不和于军者,将吏士卒不相和协也;军既不和,众心乖违,故不可以出陈也。”

(5)不和于陈,不可以进战:不和于陈,意即参战部队人心不齐,队形不整。进战,指下令作战。施子美曰:“晋之师乘和,师必有大功,此和于阵也。乃若彘子以偏师陷,而因以败绩,是岂和于阵乎?”刘寅曰:“不和于陈者,行列部伍不相和协也;陈既不知,行伍乖违,故不可以出战也。”

(6)不和于战,不可以决胜:不和于战,意即战争过程中军士行动不统一。决胜,取得胜利。施子美曰:“张辽、李典不以私憾忘公义,乃率众破权,是和于战也。乃若羊斟怒而陷宋师,岂和于战耶?不和于战,不可以决胜。”刘寅曰:“不和于战者,坐作进退不相和协也;战既不和,进退乖违,故不可以决胜也。”薛国安说:“古代使用冷兵器,依靠排列整齐密集的方阵与敌作战。方阵作战最基本的要求是部队战斗动作要协调一致,唯其如此,才能充分发挥短兵器、长兵器、远射兵器和防护类兵器的作战效能,长以卫短,短以救长,形成对敌打击的整体合力。周武王在灭亡商朝的牧野之战中,要求部队每前进六至七步或每击刺四至七次,都要停止看齐一次,就是为了保持战斗队形的严整,以便于协调战斗动作。《孙子·行军篇》强调作战中‘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独退’,也是同样道理。”

(7)先和而造大事:先营造和谐环境,然后发动战争。造大事,指从事战争。造,从事,进行。大事,指战争。施子美曰:“不和之害,如此其大。是以有道之主,将用其民,岂不先和而后造大事?荀卿曰:‘仁人在上,上下一心,三军同力。’孟子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是以先和其民,而后可以造大事也。武王问鬻子曰:‘和可以守而严可以守?’曰:‘严不如和,和之固也。’又问:‘和可以攻而严可以攻?’曰:‘严不如和之得也。’又问:‘和可以战而严可以战?’曰:‘严不如和之胜也。’牧野之战,周之所以克商者,盖以乱臣十人,同心同德。有臣三千,惟一心故也。其视受有臣亿万,惟亿万心者,为如何?”刘寅曰:“是以有道之主,将用其民必先和于国,和于军,和于陈,和于战,然后敢造征伐之大事。旧本有‘后’字无‘大’字。”朱墉引《指归》曰:“先和而后造大事,言人君欲有事于天下,而为征伐之举,然不遽用其民也,恐人心乖离不相和协,不能以成天下之事功,乃先为之省刑、薄敛、撙节、爱养、制田、里教、树畜,使知孝弟忠信之意,亲上死长之方,则上下一心,同仇敌忾,乌有泮涣离叛而事功不可建者哉!”又引《醒宗》曰:“先和统承上四项在内。先和非专为造大事,而造大事决不可以不先和。”薛国安说:“‘和’在战争的各个层级上都有重要意义。正因为‘和’的重要,战场上才出现了异彩纷呈的破坏对方之‘和’的奇谋诡计,诸如以迂为直、避实击虚、示形诱敌、以逸待劳,乃至离间计、美人计等等,均可从这个角度理解。即使在未来信息化战争中,吴起‘和’的思想也仍然极富启迪意义,值得今人重视。比如正确处理军队与政府、军队与民众的关系,搞好军政军民团结;又如强化集体心理内聚力,使官兵明确集体作战目标的意义和实现目标的方法,增强为集体目标而奋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再如改善集体人际关系,使官兵之间、上下之间心理上协调一致,情感上相互融合,增强军人个体的心理相容性,等等。这些问题都涉及‘和’的问题,是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

(8)私谋:指贤明君主个人的谋略。

(9)告于祖庙:指君主在祖庙祷告,恳求祖先的在天之灵保佑军队取得胜利。

(10)启于元龟:指用大龟占卜战争的吉凶。元龟,大龟。

(11)参之天时,吉乃后举:朱墉引周鲁观曰:“参之天时者,用兵关于生死存亡,所以明主兴师全是不得已之心,既抚循其众,又占验其神,非吉不举也。”按,用兵与否要参验占卜、天时,固然说明了作者对动用战争这一暴力手段的审慎,但较之于《孙子兵法》的不信鬼神、占卜之论,毕竟是一种退步。

(12)民知君之爱其命,惜其死:施子美曰:“以爱民为心者,必不敢轻用其民。以爱君为心者,必思所以报其君。上以此心待之,则下以此心应之,理之必然也。”朱墉引《新宗》曰:“民知君之爱其命,承上告庙讲。不轻用民命,便是爱。盖君不爱民之命,民所以自爱其命而不为君用也。若必告庙启龟,参时而后举兵,则民皆知上不轻用其命如此,所以感君之德而乐为君用也。”

(13)“若此之至”四句:意谓如果对民众做到如此关爱,然后率领他们打仗,那么兵士就会在战场上以前进赴死为荣,以退却逃生为辱。进,底本作“尽”,《施氏七书讲义》本、《武经七书直解》本均作“进”。“进死”与下文“退生”对文,今据改。施子美曰:“夫处兵战之场,拥直尸之地,人情之所甚畏也。今而从役于斯者,乃以进死为荣,退生为辱,以上之用我者,爱惜既至,而未尝敢轻。故士之恩报其上,必死而后已。故宁就死以为义,而无幸免以偷生也。古之人所以病者求行,弃赏愿战者,皆所以为报也。而况君之爱惜之至,讵不知所报耶?”朱墉引《开宗》曰:“此节言图大事当亲教万民而爱其命,然后人和而荣其死。”李硕之说:“吴起初步认识到了民众在战争中的作用。……在临敌作战中,只要民众知道君主爱护他们的生命,怜惜他们的死亡,将士就会‘进死为荣,退生为辱’。”

【译文】

吴起说:“从前谋求国家富强的君主,首先一定会教化百姓而亲近万民。他们会留心以下四种不和谐关系:国家内部君臣关系不和谐,在这种情况下不可以派军队出征;军队内部将士关系不和谐,在这种情况下不可以部署作战;部队人心不齐,队形不整,在这种情况下不可以下达作战命令;在战斗中军士行动不统一,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可能取得胜利。所以贤明的君主,要想动用民众从事战争,定会首先营造和谐环境,然后才会发动战争。他们不敢偏信个人的智谋,会在祖庙祷告,恳求祖先的在天之灵保佑军队取得胜利,还会用大龟占卜战争的吉凶,参看天时是否利于用兵,征象吉利了才会决定出兵。如果对民众做到如此关爱,然后率领他们打仗,那么兵士就会在战场上以前进赴死为荣,以退却逃生为辱。”

吴子曰:“夫道者,所以反本复始(1);义者,所以行事立功(2);谋者,所以违害就利(3);要者,所以保业守成(4)。若行不合道,举不合义,而处大居贵,患必及之(5)。是以圣人绥之以道,理之以义,动之以礼,抚之以仁(6)。此四德者,修之则兴,废之则衰(7)。故成汤讨桀而夏民喜说,周武伐纣而殷人不非(8);举顺天人,故能然矣(9)。”

【注释】

(1)夫道者,所以反本复始:意谓道是用来返回宇宙万物本源、回归原始人性善端的。道,为先秦时期儒家、道家的重要理论范畴之一,但内涵却各有不同。陈鼓应、白奚在《老子评传》中指出老子所标举的“道”的含义为:“在老子的学说中,‘道’不仅具有宇宙本原的意义,而且还具有规律、原则和方法的意义,不仅是支配物质世界运动变化的普遍规律,而且也是人类社会所必须遵循的基本法则。”杨伯峻在《论语译注》中指出作为孔子术语的道“有时指道德,有时指学术,有时指方法”。《吴子》此处的道,应是对儒、道两家“道”论的综合,既有道德思想原则的意思;同时也蕴含了这种思想原则是合乎宇宙运行法则的内涵。反本复始,指返回宇宙万物的本源,回归原始人性的善端。反,同“返”。刘寅曰:“夫道者所以反求根本,而复还其始初,禀受于天之理。道者,事物当然之理,人之所共由者。如父子之亲、君臣之义、夫妇之别、长幼之序、朋友之信是也。人能即所居之位随事反求其根本,而复还其始初,禀受于天之理,则道无不尽矣。”朱墉引方虞升曰:“反本复始,本即人之性,始即天之命。人只为气禀所拘、物欲所蔽而本始遂失。盖道者是人之所共由者也,原非高远难行之事,皆人性天所自有,亦惟反本来之性真,还太始之赋予,则道在是矣。反本,即所以复始,复始即所以为道,功无二层,理是一串。”又引周鲁观曰:“本始,即理家之性命字也。吴起兵家,何以言本始?盖此篇言图国,故首及之,犹云必先明明德也。‘反’‘复’二字,该在君身上讲,不要说要百姓反其本复其始,况下‘义’‘谋’‘要’三样俱就君言,如何此句独说百姓?下文又云‘行不合道’,则知此句断属君身,至下面‘绥之以道’,方是说治百姓。”

(2)义者,所以行事立功:意谓义是用来实行征伐以建功立业的。义,儒家的重要理论范畴之一,指合乎正义或道德规范。《论语·述而》曰:“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行事立功,指实行征伐以建功立业。朱墉引尤尺威曰:“天下不义之事一步也行不得,何况立功乎?惟寸心裁制俱合于事之所宜,则人同此心,动而天下称快,乌有不立功之理?”又引《新宗》曰:“人君行征伐之事,而立耆定之功于天下者,惟能仗义耳。若行不合义则功无由立,而事之所以难行也。”薛国安说:“儒家谈‘义’,从军事的角度看,就是注重区分战争的性质,提倡以吊民伐罪为宗旨的‘义战’。……儒家所推崇的义战具有明显的理想化色彩,在他们心目中,只有尧伐兜、舜伐有苗、禹伐共公、汤伐有夏、文王伐崇、武王伐纣这些远古战争才称得上义战,而现实战争背后总有这样那样的利益驱动,战争进行的过程中充满着阴谋诡计,是不配一个‘义’字的,孟子就认为‘春秋无义战’。吴起虽然同样视成汤伐桀、周武伐纣的战争为‘举顺天人’的正义战争,字里行间也流露出推崇之意,但他却并不一味徘徊于‘义’与‘不义’之间,也没有抨击所谓不义之战。”又说:“吴子时代,以封建兼并为主题的战争越来越频繁,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残酷,‘争城以战,杀人盈城;争地以战,杀人盈野’(《孟子·离娄上》),真正‘举顺天人’的正义战争离现实越来越远,几不可见。在这种情况下,吴子并没有被理想主义色彩和伦理道德意义浓厚的‘义’所束缚,过分纠缠于‘义’与‘不义’之间,而是以兵家和法家现实主义的态度为‘义’抹上了一层功利色彩,指出‘义’是用来建立功业的,所谓‘义者,所以行事立功’。从吴起丰富的军事实践来看,无论是率魏军与秦国争夺河西的一系列战争,还是率楚军‘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史记·孙子吴起列传》),都难与‘禁暴除乱’挂上钩,而维护和拓展魏国、楚国的国家利益才是这些军事行动的根本目的。综上可见,在吴子思想中,正义战争的内涵并非仅限于‘禁暴救乱’,为国家利益而战也属正义之举。这与《孙子·地形篇》中所主张的将帅指挥作战不能求名避罪,而应将‘唯民是保,而利合于主’作为决策依据,是有暗合之处的。”

(3)谋者,所以违害就利:意谓谋略是用来避害趋利的。违害就利,意即避害趋利。《孙子兵法·谋攻篇》曰:“上兵伐谋。”朱墉引《翼注》曰:“天下事,有利便有害。惟善谋者明烛万里,研极几微,灼然分明,故不失于违就。”又引《大全》曰:“善谋者,洞理审势,自能远避于害,亲附于利。”

(4)要者,所以保业守成:意谓要领是用来保全国基、守护功业的。要,要领,纲领,此处指统治者必须把握的政治上的关键问题。刘寅曰:“要者,约之以礼也。孔子曰:‘以约失之者鲜矣。’惟能以礼约之,所以能保业守成也。”朱墉《直解》曰:“要,约也,政事枢要也,持其要领也。保业,保全基业也。守成,遵守成法,不敢废堕也。”又引《大全》曰:“业,先业也。成,成规也。开创之君,事务繁剧,不得不驰精役神以建功业。嗣主则无事于纷更,只持其要领而干理之,斯业可永保而成可坚守。”

(5)“若行不合道”四句:意谓如果行为与道不合,举动与义不符,却握有大权,位居显贵,灾患必将降身。处大,指握有大权。居贵,指位居显贵。及,到,降临。施子美曰:“圣人为治于天下,岂一端而足哉?因其时而施其序矣。道以致治,是为无兵之时;义以制治,是为有兵之时;谋以图治,是为用兵之时;要以保治,是为寝兵之时。方其时之无兵也,必以道绥之。求其初心还其固,有逐末者,使之反本,迷终者,使之复治,所以致治也。及时之有兵也,必以义理之。发之于阳,会之以阴,于以行征伐之事,于以立征伐之功,所以制治也。既有兵矣,胜负未可知,而欲用之也,故有谋以决之,以之违害就利,所以图治也。害既除,利既就,于此而可以寝兵矣,故有要以持之,所以保业守成而以保治也。凡此者,治之有方,用之有序也。昔武王以有道之资,而观兵孟津,欲纣之有悛心,此武王反本复始之道也;不得已而遂有牧野之师,此武王行事立功之义也;谋之太公,所以违害就利也;归马放牛,所以保业守成也。不惟武王尽之,至于列国之诸侯,如楚文王者,亦能知之。止戈为武,亦反本复始之道也;定功之说,亦行事立功之义也。所谓禁暴救乱者,非违害就利之谋乎?所谓保大者,非保业守成之要乎?武有四德,而文王能尽之,其伯诸侯也,宜矣。若夫所行而不合于道,所举而不合于义,以之处大则以大自傲,以之居贵则以贵自骄。曾保守之不思,是自贻患也,故患必及之。此秦始皇之所以不再传而亡也。”刘寅曰:“若所行不合于道,举动不合于义,而处大位,居大贵,不胜其任,患难必及其身矣。”

(6)“圣人绥之以道”四句:意谓圣人用道来安抚百姓,用义来治理百姓,用礼来规范百姓,用仁来爱抚百姓。绥,安,安抚。动,移动,变动,这里是约束、规范的意思。施子美曰:“天下有四德,圣人不能违。圣人施四德,天下不能违。圣人之兵,圣人之德也。德寓于兵,故人见其德,而不见其兵。是以人之所为有不合于道者,吾则绥之以道,使之各安其业,而无悖理之忧;有不由于义者,吾则理之以义,使之去逆效顺,而无失宜之忧;又且动之以礼,使之少长有序,上下有等也;抚之以仁,使之鳏寡得所,孤独得养也。凡此者,天下之所以望治于圣人,而圣人所以为治于天下非一端而足也。故能道以绥之则民安,义以理之则民治,礼以动之则民化,仁以抚之则民利。是四德乌可偏废耶?”朱墉引周鲁观曰:“天下当离乱之后,人心疑畏,魂梦未安,圣人此时决不以兵伤残而震惊之。”吴如嵩等著的《中国军事通史》第三卷《战国军事史》说:“吴起讲的‘四德’,乃是地主阶级的政治主张和道德、理法规范,有其深刻和丰富的内容。略而言之,‘道’就是推行新兴地主阶级的法治路线;‘义’就是实行‘禁暴除乱’(《图国》),顺乎民心的正义战争,‘礼’就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道德标准,在军队建设上就表现为信赏明罚,纪律严明;‘仁’就是‘民知君之爱其命,惜其死’(《图国》),上下同心。用‘四德’‘教百姓而亲万民’(《图国》),便能达到举国上下团结一致,同仇敌忾的目的。民众‘皆是(拥护)吾君而非(反对)邻国(《图国》)’,在战场上就会‘士以尽死为荣,退生为辱(《图国》)’。”杨斐在《融会儒法兵,通合政经军——〈吴子兵法〉军事思想论析》(载《滨州学院学报》2013年第5期)一文中说:“在《吴子》中,‘文德’的内涵十分明确,即‘道’‘义’‘礼’‘仁’四德。吴子强调指出,发扬四德则国家兴盛,反之,国家就会衰败。道、义、礼、仁都是儒家学派所强调的基本概念,曾学习儒学的吴子予以扬弃,站在新兴地主阶级的立场上赋予了它们新的时代内涵。儒家之‘道’与吴子‘四德’中的‘道’,均是指治国理政的基本规律,但两‘道’之内涵却有根本不同。前者希望恢复奴隶主贵族政治体制,实现政治上‘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论语·季氏》)的有序局面;后者则希望顺应奴隶主贵族政治向封建专制政治转变的历史大势,推行新兴地主阶级的法治路线。仅从军事的角度看,儒家的‘义’强调区分正义战争与非正义战争,支持以吊民伐罪为宗旨的‘义战’;吴子之‘义’与其一脉相承——‘禁暴救乱曰义’……却并不一味徘徊于‘义’与‘不义’之间,而是以现实主义的精神把战争性质区分为五种,并提出了应对不同性质战争的总体方略……。儒家之‘礼’和吴起‘四德’中的‘礼’都是希望通过‘礼’确立不同阶级、阶层的贵贱等级以及各等级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从而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不同之处在于,孔子强调礼,是想恢复贵族政治的‘旧礼’,吴子则是要树立新兴封建集权政治的‘新礼’,即维护统治阶级(地主阶级)利益的新的规章制度和道德标准。与此目标相适应,在树立‘新礼’的过程中,吴子不仅注重‘教之以礼’(《吴子·图国》),更注重用法的手段促进‘新礼’的建立,因为法带有强制性,比单纯的说教更具操作性。‘仁’是孔子哲学的核心。‘仁者爱人’(《论语·颜渊》),可以说一切对待他人的善的品质和行为都是‘爱人’,都可以将其流归于‘仁’。吴子之‘仁’的基本含义大抵也是这样。但吴子谈‘仁’,侧重点似乎在于施仁、行仁带来的良好效应,具有一定的外向性、目的性。如他的吮疽之仁,是为了使士卒战不旋踵;劝谏魏文侯对百姓‘抚之以仁’,是为了使他们‘是吾君而非邻国’。这与孔子首先将‘仁’作为个体内在的伦理道德修养是有微妙差异的。总之,吴子提出的‘道’‘义’‘礼’‘仁’四德继承了儒家的基本精神,却又处处渗透着法家重法治、重功利、重赏罚的思想观念。因此可以说,吴子‘内修文德’思想是以儒家思想为‘表’,而以法家思想为‘里’的。这既适应了战国列强向封建集权制国家转型的客观需要,又体现了长久以来人们对德治、仁政、王道的向往追求,是适应当时历史背景的。”

(7)“此四德者”三句:徐勇在《〈吴子〉的成书、著录及其军事思想》一文(载《军事历史研究》2001年第3期)中说:“在许多方面《吴子》都是对《孙子》的军事思想有所继承的,在某些领域则比《孙子》更为深刻、进步。在运用朴素的辩证法阐述政治与军事的关系方面,《孙子》只是比较笼统、抽象地提出了‘道’的概念,‘道’包括哪些内容呢?孙武只是简单地解释说:‘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孙子·计篇》)而《吴子》则具体明确地提出了道、义、礼、仁‘四德’的概念,并且指出‘文德’与‘武备’,两者之间是缺一不可的关系。《吴子》的‘德’较之《孙子》的‘道’,在理论上是一个重大的发展。”李硕之说:“《吴子》‘图国’篇中论及道、义、理、仁等‘四德’时说‘修之则兴,废之则衰’,以及‘战胜易,守胜难’的观点,与《史记》中记载的吴起强调‘在德不在险’的思想是一脉相通的。”

(8)故成汤讨桀而夏民喜说,周武伐纣而殷人不非:成汤,商朝开国君王。卜辞作“唐”,子姓,名履,又名天乙、太乙,灭夏后又称“武汤”“成汤”“殷汤”。亲自率兵与夏桀战,败之于鸣条(今河南封丘东),推翻了夏朝政权。桀,夏朝末代君王,姒姓,名履癸,又称“夏桀”。帝发之子。为政暴虐,生活荒淫,百姓不堪。在鸣条之战中被商汤击败,出奔南巢(今安徽巢湖东北)而死,夏朝亦随之灭亡。说,同“悦”,喜悦。周武,周朝开国君王。姬姓,名发,周文王太子,故又称“太子发”。以吕尚为师,周公旦为辅,率兵大败商军,一举攻占商都朝歌,推翻了商纣统治。定都于镐京(今陕西西安西南),正式建立了西周王朝。约在灭商后二年病卒,谥武。纣,商朝末代君王,子姓,名受,一作“辛”,称“帝辛”,帝乙之子。史称暴虐无道,诸侯百姓多叛。周武王与之战于牧野(今河南淇县南卫辉北的地区),兵败赴火自焚而死。非,批评,反对。施子美曰:“建中于民,王道荡荡,此汤、武绥之以道也。以义制事,惇信明德,此汤、武理之以义也。以礼制心,重民五教,此汤、武动之以礼也。克宽克仁,大赉四海,此汤、武抚之以仁也。汤、武惟修此四德,故汤伐桀而夏民喜悦,其所以喜悦者,悦其德之备而足以慰天下之心也。武王伐纣而商人不非,其所以不非者,亦以其德之备而足以慰其心也。”按,先秦儒家将商汤、周文王、武王等封为圣人,对他们分别领导的推翻夏桀、殷纣的战争称颂不已。《孟子·公孙丑章句上》曰:“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滕文公章句下》曰:“万章问曰:‘宋,小国也;今将行王政,齐楚恶而伐之,则如之何?’孟子曰:‘……《太誓》曰:“我武惟扬,侵于之疆,则取于残,杀伐用张,于汤有光。”不行王政云尔;苟行王政,四海之内皆举首而望之,欲以为君;齐楚虽大,何畏焉?’”《尽心章句下》曰:“孟子曰:‘有人曰“我善为陈,我善为战”,大罪也。国君好仁,天下无敌焉。南面而征北夷怨,东面而征西夷怨,曰:“奚为后我?”武王之伐殷也,革车三百两,虎贲三千人。王曰:“无畏!宁尔也,非敌百姓也。”若崩厥角、稽首。征之为言正也,各欲正己也,焉用战?’”《荀子·议兵篇》曰:“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非争夺也。故仁人之兵,所存者神,所过者化,若时雨之降,莫不说喜。是以尧伐兜,舜伐有苗,禹伐共工,汤伐有夏,文王伐崇,武王伐纣,此四帝两王,皆以仁义之兵行于天下也。故近者亲其善,远方慕其德,兵不血刃,远迩来服,德盛于此,施及四极。《诗》曰:‘淑人君子,其仪不忒。’此之谓也。”《吴子》此处对汤、武革命的褒扬,反映了它对儒家思想的汲取。

(9)举顺天人,故能然矣:意谓他们的举动顺应天理和民意,所以才能有这样的结果。施子美曰:“是以不惟人与之,而天亦与之。汤、武而不能举顺天人,何以至此哉?《易》之《革》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刘寅曰:“《易》曰:‘汤、武革命,应乎天而顺乎人。’盖应天顺人者,道、义、礼、仁,修之则兴也。桀纣之亡者,道、义、礼、仁,废之则衰也。愚按,战国之世,论仁义道德者,孟轲也。吴起,兵家者流,亦以仁义道德为言,何哉?盖吴起学于曾子,而曾子受之孔子,非其言之不同也。但曾子纯于仁义道德,而吴起杂以权谋功利,此所以母死不奔丧而见绝曾子,杀妻求将而见谗于鲁君,逃于魏而丧于楚,是起但能言之而不能行之故也。性有四德,而此章首曰道、义、谋、要,中正曰道义,而末又言礼仁者,盖谋即智也,要亦礼也,道散之万事,德会之一心,吴子之言有所本欤?”陈宇说:“吴起从‘成汤讨桀而夏民喜说,周武伐纣而殷人不非’等历史事件的经验教训中,得出了‘举’务必‘顺天人’的结论。这里强调‘举顺天人’,意思就是强调举动必须顺应当时社会大变革的必然趋势,举兵行事要顺天应人,适应社会变革的自然趋势,这样才‘合道’‘合礼’‘合义’。”

【译文】

吴起说:“道,是用来返回宇宙万物本源、回归原始人性善端的;义,是用来实行征伐以建功立业的;谋略,是用来避害趋利的;要领,是用来保全国基、守护功业的。如果行为与道不合,举动与义不符,却握有大权,位居显贵,灾患必将降身。所以圣人用道来安抚百姓,用义来治理百姓,用礼来规范百姓,用仁来爱抚百姓。这四种德行,统治者实施了国家就兴盛,废弃了国家就衰败。所以商汤讨伐夏桀,夏朝民众高兴;周武王讨伐商纣王,商朝民众不反对。他们的举动顺应天理和民意,所以才能有这样的结果。”

吴子曰:“凡制国治军,必教之以礼,励之以义,使有耻也(1)。夫人有耻,在大,足以战;在小,足以守矣(2)。然战胜易,守胜难(3)。故曰:‘天下战国,五胜者祸,四胜者弊,三胜者霸,二胜者王,一胜者帝(4)。’是以数胜得天下者稀,以亡者众(5)。”

【注释】

(1)“凡制国治军”四句:意谓凡是管理国家治理军队,一定要用礼来教育民众,用义来激励民众,使他们懂得羞耻。制,义同“治”,治理,管理。《论语·为政》曰:“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施子美曰:“辞逊之心,礼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人人皆有是心,即是心而教励之,则可以有耻矣。古之人内而制国,无异于治军;外而治军,无异于制国,是何也?礼义无异理也。故教之以礼,则民知逊而可以有耻矣;教之以义,则民知恶而可以有耻矣。一或悖乎礼义,其谁不耻哉?夫人既有耻,则教励之者至,而无所用而不可矣。”刘寅曰:“凡制国家,治军旅,必要训教之以礼,激励之以义,使之有耻也。人知礼义,故有羞恶是非之心,而急于尊君亲上之道。”朱墉引王汉若曰:“刑威法令可以束手足而不可以一性情,惟礼教之入人深也。‘必’字有断然不可易之意。礼只在君臣上下、尊卑贵贱相接之等上看。”又引金东宰曰:“军之所以亲上死长,勇往直前,进生退死,一惟礼有以制之。”

(2)“夫人有耻”五句:意谓民众懂得羞耻了,力量强大,就足以出战;力量弱小,则足以坚守。《群书治要》卷三十六“励之以义”句下无“使有耻也,夫人有耻”两句。施子美曰:“此教励之效然也。晋文公大蒐以示民礼,出定襄王以示之义。文公所以教之励之者至矣。城濮之役,军吏以避楚为辱,栾枝谓思小慧而忘大耻,则不如战。区区一晋,犹以此可伯,况君天下者乎?张昭兵法曰:‘军国之大者,令士知礼义廉耻。士不知礼,则宁识君臣贵贱之等?士不知义,则宁识忠于国、孝于家?士不知耻,则苟且朋党败军乱国,动无所畏。’昭之此言,亦知治体也。惜其分礼义廉耻而为四,夫岂知教以礼、励以义,则民必知耻也哉?柳子曰:‘廉耻,义之小节也,不得与义抗而为维。’由是而观,则昭说不无失之一偏也。昭之所言,非昭失也。管仲实开其端也。”刘寅曰:“夫人有羞耻之心,在大足以进战而致死,在小足以固守而一心也。”朱墉引黄皇肱曰:“礼为军之干。晋士会明楚师之不可犯,亦曰礼不逆矣。礼可忽乎哉?励以义则有耻,有耻则足以战守,是故耻黜于勇则亟驰陷阵,耻后辈之立功则提师败敌,耻草间求活则躬昌凶锋,耻为降将军则坚城御贼,是礼义之不可已也如此夫!”王联斌说:“凡治军用战,必须把‘教戒’放在首位。吴起强调的‘教戒’,主要有两个大的方面的内容:一是军事技术方面的教练,二是精神素质即武德方面的训练和养成。关于武德方面的‘教戒’,主要是‘明礼’‘励义’‘知耻’,也就是‘明耻教战’。”又说:“加强军队建设,必须首先从‘明耻教战’做起,抓好武德教育,形成以守‘礼’取‘义’为荣、违‘礼’弃‘义’为耻的军营风尚。这样,无论是战或守,都可以达到‘胜’的目的。‘明耻教战’实际上是强调把‘他律’变成‘自律’,把将帅的指挥命令、意图变成广大官兵的自觉行动。强调武德上的‘自律’,注重开发官兵自身的道德潜能,是吴起‘明耻教战’思想的精义和可贵之处。”

(3)然战胜易,守胜难:守胜,巩固胜利。《荀子·议兵》曰:“兼并易能也,唯坚凝之难焉。”施子美曰:“古今固有战胜而亡,败而兴者。殽函之败,而缪公伯秦;会稽之栖,而勾践伯越,由败而兴也。虢有桑田之胜,而虢公亡;晋有鄢陵之胜,而厉公死,由胜而亡也。盖既败之后,必能赫然兴怒,以求偿前日之耻,故其心惧,惧则兴。既胜之后,偃然自大,不复知有所戒惧,故其心骄,骄则败,此其所以亡也。小民之家,无故而得百金,非有大福,必有大咎。何则?彼之所获,不过数金。其所得者微而所用者狭,无故而得百金,则骄其志而丧其所守。虽得之必失之。秦有六国,竞竞以强,六国既灭,而亡,此战胜之所易,而守胜之所以难也。汤、武之兴,身致太平,得乎守胜者也。至若唐太宗,尝谓侍臣曰:‘胜思平定天下,其守之其难。’魏郑公曰:‘战胜易,守胜难。陛下此言,社稷之福也。’以太宗之所言,与郑公之所答,宜其谨守盈成,不图远略可也,奈何好大喜功之心,至老不忘。辽东之败,乃曰:‘郑公若在,不使我有此行。’乌在其为守胜邪?太宗非不之知,而反蹈此者,无他,知之非难,行之惟难。”刘寅曰:“然交兵接刃与人力战而取胜者易,所谓其次伐兵者也;固军深垒,自用坚守而取胜者难,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者也。”陈宇说:“春秋时期的大军事家孙武从战争对人力、财力、物力的依赖出发,提出了‘兵贵胜,不贵久’的速战思想(《孙武兵法·作战篇》)。吴起继承了孙武的这一思想,认为在战争中采取必要手段获取胜利并不困难,而在胜利后保持胜利的既得成果,使战争不再发生,则颇为不易,他从怎样战胜敌人的问题过渡到怎样保住胜利果实的问题,提炼为‘战胜易,守胜难’的命题。这与其反对‘强兵’‘刚兵’‘暴兵’‘逆兵’的思想是一致的。”

(4)“五胜者祸”五句:意谓五战五胜的会招来灾祸,四战四胜的会国力疲弊,三战三胜的会称霸诸侯,两战两胜的会成就王业,一战一胜会成就帝业。王,成就王业。施子美曰:“圣人有心于爱民,无心于用兵。惟无心于用兵,故一之为甚,其可再乎?一举而胜,此无心之举,帝者之兵也;再而胜之,则为有心矣,故不及于帝,亦足以王矣;至于三胜,则是有求胜人之心,未免于劳民也,故特可以伯。舜之格有苗,一胜而帝也。汤之征葛、伐夏,二胜为王也。晋文公春侵曹伐卫,夏败楚师于城濮,三胜而伯也。虽然,黄帝之起,战炎帝于阪泉,战蚩尤于涿鹿,何一胜而帝乎?文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何二胜为王乎?一战而伯,文之教也,何三胜而伯乎?吴子之意,非抅其数而言也。盖以其胜之难易而定其功之高下,以为后世数胜者之戒,故先之以五胜者祸,四胜者弊,其此意欤?是故数胜者不足以得天下,乃以亡天下。项王虽有百战百胜之功,不免垓下之辱。高祖虽屡败,而卒成汉家之业。若是,则数胜之不足以得天下也明矣。不然孙子何以曰‘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朱墉引郭逢原曰:“‘一胜者帝’,是吴子因当时列国纷争好战,慨然追想五帝以德服人,用兵为不得已之兵,一举不欲再举之念。”《中国历代军事思想》说:“《吴子》在孙武的慎战思想基础上,更深一步地提出了‘战胜易,守胜难’的命题,它认为在兼并战争愈演愈烈的当代,要想国家不被别国兼并而更能扩展自己的话,不能仅靠武力战胜,在强大的军事实力为后盾的条件下,还必须有强大的政治影响力(即现代所说的软、硬实力的两手),才能得到他国人民的‘喜悦’和‘不非’。如果穷兵黩武,仅凭借武力,虽然可以暂时取得战争的胜利,但要长久保住胜利则很难,‘是以数胜得天下者稀,以亡者众’。当然,这里所说的‘数’,和它说的‘五胜者祸,四胜者弊,三胜者霸,二胜者王,一胜者帝’的一至五的数字,都不是具体的次数,而是表示战争频率的多少。它这也是总结历史、如纣王屡战而胜而牧野一战灭亡,齐桓公很少真正作战而能充当中原霸主等的经验教训提出的。”张世超在《〈吴子〉研究》一文(载《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2年第6期)中说:“‘帝’原是天神之称,人王称帝见于战国晚期,较著名的是前288年齐、秦分称东、西帝。此处称人王为帝,当是撰写于齐、秦称帝事件之后。”

(5)是以数胜得天下者稀,以亡者众:意谓所以多次战胜敌人而赢得天下的很少,因此而亡国的却很多。以,因为。《群书治要》卷三十六“是以”作“是故”,“数”作“以”。刘寅曰:“是以数胜而得天下者甚少,以亡者甚多。如阖闾数胜而败于槜李,夫差数胜而死于姑苏。晋厉公胜楚,范文子忧曰:‘君骄侈而克敌,是天益其疾也,难将作矣。’郑侵蔡,获司马公子燮,子产曰:‘小国无文德而有武功,祸莫大焉。’此皆所谓五胜者祸,四胜者弊,数胜而亡者也。齐桓合诸侯,匡天下,不以兵车,非三胜而霸者乎?武王诛纣,伐奄,一戎衣而天下定。舜、禹之世止于兴师征伐有苗,非二胜而王,一胜而帝者乎?后来如项羽数胜而亡,汉高一胜而帝,亦其验也。吴子盖知战国之先数胜而亡之祸,故以此言之,以戒后人也。”朱墉引《开宗》曰:“此言图国家者,能使民有耻,自有不战而屈人兵之势。”徐勇在《〈吴子〉的成书、著录及其军事思想》(载《军事历史研究》2001年第3期)一文中说:“《孙子·计篇》说:‘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吴子》不但继承了‘慎战’的思想,而且认为,经常轻率地发动战争会使国家贫弱疲弊,百姓痛苦不堪。所谓‘天下战国,五胜者祸,四胜者弊,三胜者霸,二胜者王,一胜者帝。是以数胜得天下者稀,以亡者众’。《吴子》一书不仅在许多方面继承和发展了《孙子》的军事思想,而且对后来的孙膑、尉缭等兵家学者及《孙膑兵法》《尉缭子》等军事著作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如:《孙膑兵法·见威王》所说的‘兵者不可不慎,然夫乐兵者亡,而利胜者辱,兵非所乐也,而胜非所利也’,《尉缭子·兵谈第二》所云‘兵起非可以忿也,见胜则兴,不见胜则止。患在百里之内,不起一日之师;患在千里之内,不起一月之师;患在四海之内,不起一岁之师’等等,都是继承了《吴子》的‘慎战’思想。”陈宇说:“吴起反对多次、长期地进行战争,他主张调动各种手段包括上文讲的对吏民和将士进行思想教育,通过少的或较少的战役,便彻底打垮对方,即速战速决。……提出了取得胜利容易,保持胜利困难,多胜亡国,少胜方可得天下的观点,对以追求战胜为目的的种种军事理论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在当时实属难能可贵。那时,各诸侯国之间正在进行激烈的兼并,吴起提出速战速决的主张是有一定的道理的。这种指导战争的思想,在战国前期那种频繁而规模越来越大的兼并战争时代,显然是有进步意义的,也是符合当时民众的要求和愿望的。但他不问具体情况,一律强调速战速决,则是片面的。”又说:“日本战国时代(1467—1591)的著名军事统帅武田信玄有一句名言:‘十次之中,有六七次取胜,那就等于十次都胜了。如果十战十胜,那么必然带来极大的损失,以后的战争一次也不会取胜了。’其主要精神,与吴起兵法基本相同,但武田信玄的这一军事思想晚于吴起2000多年。”

【译文】

吴起说;“凡是管理国家治理军队,一定要用礼来教育民众,用义来激励民众,使他们懂得羞耻。民众懂得羞耻了,力量强大,就足以出战;力量弱小,就足以坚守。然而战胜敌人容易,巩固胜利却很难。所以说:‘天下征战的国家,五战五胜的会招来灾祸,四战四胜的会国力疲弊,三战三胜的会称霸诸侯,两战两胜的会成就王业,一战一胜会成就帝业。’所以多次战胜敌人而赢得天下的很少,因此而亡国的却很多。”

吴子曰:“凡兵之所起者有五(1):一曰争名,二曰争利,三曰积恶,四曰内乱,五曰因饥(2)。其名又有五(3):一曰义兵,二曰强兵,三曰刚兵,四曰暴兵,五曰逆兵(4)。禁暴救乱曰义(5),恃众以伐曰强(6),因怒兴师曰刚(7),弃礼贪利曰暴(8),国乱人疲,举事动众曰逆(9)。五者之数,各有其道(10):义必以礼服(11),强必以谦服(12),刚必以辞服(13),暴必以诈服(14),逆必以权服(15)。”

【注释】

(1)凡兵之所起者有五:意即战争的起因概略而言有五种。起,起因。《群书治要》卷三十六无“之”“有”两字。施子美曰:“天生五材,谁能去兵?师出无名,事故不成。此五兵之所起,必有因也。”

(2)“一曰争名”五句:积恶,底本作“积德恶”,《施氏七书讲义》本、《武经七书直解》本均无“德”字,今据删。施子美曰:“一则争名,谓名之所在,不得不争,如秦穆公伐赵,欲其尊己为帝是也。二则争利,谓利之所在,不得不争,如楚将北师曰‘敌利而进’是也。三曰积恶,谓因衅而兴师,如郑息有违言,息侯伐郑是也。四曰内乱,谓其国自乱,吾则伐之,如郑五公子争立,诸侯伐郑是也。五曰因饥,谓彼之国饥,吾因而伐之,如秦伐晋,晋饥不能报是也。此五者,兵之所由起也。”刘寅曰:“一曰因争名而起兵相攻,如吴与齐盟于黄池是也;二曰因争利而起兵相攻,如晋、楚之于郑是也;三曰因其君臣积恶而起兵征之,如越勾践之于吴是也;四曰因其内乱而起兵灭之,如楚人之于夏徵舒是也;五曰因其饥而起兵袭之,如庸人之于楚是也。”傅绍杰说:“大凡战争之所以发起的(原因)概可分为五种:一是为争取名位使人尊重而增高自身自国的荣誉。二是为争取各项于自国有好处的利益。三是因为有积恨深怨,(要加以报复。)四是因为己国或敌国发生了内乱。五是因为己国或敌国发生了饥荒。”薛国安说:“吴起所列举的,都是战争的直接诱因,是表面层次的。战争的爆发往往还有隐含的更深层次的原因。以长勺之战为例,齐桓公出兵伐鲁,‘复仇’的背后,还有其战略考虑,那就是为了折服东出争霸道路上的最大障碍。又如晋阳之战,‘内乱’也是表面现象,其实质是晋国内部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相互兼并和政治权利的最新整合。尽管未能揭示战争爆发的阶级本质和深刻的社会原因,但吴起的战争起因论彻底冲破了‘天命观’的阴霾,提出了具备朴素唯物主义特征的观点,因而还是具有相当的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的。同时吴起本人这种敢于正视社会现实的勇气和创新求实的探索精神,也是值得后人学习的。”

(3)其名又有五:名,名称。《群书治要》卷三十六无“有”字。

(4)“一曰义兵”五句:刘寅曰:“一曰义兵,谓以义服人也;二曰强兵,谓以力服人也;三曰刚兵,谓以刚忿而制人也;四曰暴兵,谓以暴虐而无礼于人也;五曰逆兵,谓上逆天道下逆民心也。”《中国历代军事思想》说:“《吴子》的战争观,较之《孙子兵法》,有了一点发展,主要是初步地接触到了战争的性质。它首先从社会的政治、经济等现象中寻求发生战争真正的原因,归结为‘争名’‘争利’‘积恶’‘内乱’‘饥荒’等五种,又把战争也区分为五种:‘禁暴除乱’的是‘义兵’,‘持众以伐’的是‘强兵’,‘因怒兴师’的是‘刚兵’,‘弃礼贪利’的是‘暴兵’,‘国乱人疾,举事动众’的是‘逆兵’。就其分类的定义来看,已具有区别正义战争与非正义战争的性质:认为‘禁暴除乱’而发动的战争,是‘义兵’,属于正义的性质,它‘举顺天人’,能得到人民拥护,所以‘成汤伐桀而夏氏喜悦,周武伐纣而殷人不非。’其他四种战争则属于非正义性质。这是对楚庄王‘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思想的继承和深化。虽然还没有,也不可能真正揭示战争的性质,但已超过了前人的认识。”薛国安说:“显然,吴起已经注意到了战争的正义性与非正义性,而他对有利国家、顺应民心的正义战争的支持,对违背民意、有害国家的非正义战争的反对,也在字里行间流露无遗,虽然他受时代和阶级的限制,还不能揭示战争的阶级实质,科学看待战争的社会作用,但能有如此认识,已经算是难能可贵了。”又说:“吴起之前,尚无人对战争起因、战争性质等问题作出如此全面而深刻的论述,吴起对战争问题的这一系列论述,是超越前人的,在中国古代军事思想发展史上是占有一定地位的。”

(5)禁暴救乱曰义:意即禁止暴政、拯救危亡的叫义。施子美曰:“义兵者所以禁暴救乱也,如齐责楚不贡之师也。”刘寅曰:“禁人之暴,救人之乱,是名曰义,汤、武是也,其下则齐桓为近之。”

(6)恃众以伐曰强:意即仗恃兵员众多而侵略别国的叫强。施子美曰:“强兵者恃众以伐人也,如楚人伐许之师也。”刘寅曰:“恃兵之众以伐邻国,是名曰强,秦、楚是也。”

(7)因怒兴师曰刚:意即因为愤怒而兴兵打仗的叫刚。施子美曰:“刚兵者,因怒而兴师也,如晋郤克以妇人笑而伐齐也。”刘寅曰:“因其私忿兴师伐之是名曰刚,如郤至因怒萧同叔子之笑而兴兵伐齐是也。”

(8)弃礼贪利曰暴:意即背弃礼仪、贪图利益而兴师作战的叫暴。施子美曰:“暴兵者,弃礼贪利也,如北戎侵郑是也。”刘寅曰:“篾弃典礼,贪人之利是名曰暴,如阖闾闻允常死而伐越是也。”

(9)国乱人疲,举事动众曰逆:意谓不顾国中混乱、民众疲惫而发动战争、扰动民众的叫逆。《群书治要》卷三十六“乱”作“危”,“人”作“民”。施子美曰:“逆兵者,则国乱人疲,举师动众,苻坚伐晋是也。”刘寅曰:“国中自乱,人民疲困,又举事动众征伐不已,是名曰逆,如夫差国已乱,民已疲,尚有事齐、晋是也。”

(10)五者之数,各有其道:意谓以上五种战争,各有各的应对办法。《群书治要》卷三十六“数”作“服”。朱墉引金千仞曰:“‘各有’二字是一样有一样服他的道理,不可参错紊乱意。”

(11)义必以礼服:意即义兵必须以礼仪去折服它。施子美曰:“兴师之名虽则不同,制敌之术亦随以异。故以义师至者,则吾以礼服之。楚人对齐侯曰:‘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是礼也,齐安得不退而同盟乎?”刘寅曰:“义者果断,礼者辞让,故礼可服义。”朱墉引《大全》曰:“彼既能禁暴而救乱以行其义,必不敢动于非礼,我则修饰典礼,使之闻之,自然罢兵,是以礼服之也。”又引黄皇肱曰:“礼服如撤樽以悔其罪,解组以迎其师,晏子之所以劫晋也。声大义者必责人之无礼,行之以礼,虽义必屈。”薛国安说:“对于‘义兵’,要通过论‘礼’来折服它。这里的‘礼’是指周王室规定的处理诸侯国关系的法则或规定,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国际法或战争法。虽然随着周王室的衰微,这些‘礼’早已失去了对列国的约束力,但对于自命为‘义兵’的对手,却仍可搬将出来,用来指责对方行为不合‘礼’之处,争取能够使之折服。论‘礼’说理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政治解决的过程。”

(12)强必以谦服:意即强兵必须以谦逊去折服它。施子美曰:“彼以强兵,吾则以谦服之。许男面缚含璧,是谦也,楚安得而不释之乎?”刘寅曰:“强者恃力,谦者逊顺,故谦可服强。”朱墉引《大全》曰:“彼既恃其强暴,我则示以谦卑,彼必轻我,然而乘隙破之,是以谦服强也。”又引黄皇肱曰:“谦服如谢罪鸿门而不为耻,退居巴蜀而不为辱,汉高之所以殒楚也。恃强力者,必制人之强者也。守之以谦,而强自柔。”薛国安说:“对于‘强兵’,要用谦让使对方悦服。谦让是一种以退为进的政治谋略。先退一步,往往能为己方赢得政治、军事上的主动。比如,公元前632年的城濮之战中,晋文公‘退避三舍’就可视为一种‘谦服’的策略。晋文公这一退,既赢得了政治上的主动——‘君退臣犯,曲在彼矣’,又将楚军引至城濮预设的战场,赢得了军事上的先机,从而为取得决战胜利奠定基础。谦让必须有度,如果依靠一味退让来制止战争,那就同战败没什么区别了。”

(13)刚必以辞服:意即刚兵必须以言辞去说服它。施子美曰:“以刚兵来,吾则以辞服之,如宾媚责以辞是也。”刘寅曰:“刚者忿怒,辞者婉曲,故辞而服刚。”朱墉引《大全》曰:“彼既因怒而来,必刚忿性疾,我则以恶辞激之,使其愈怒而速战,我则设奇伏之兵,坚壁自守,不与之斗,俟其怠归,发伏运谋夹击之,此谓刚以辞服也。”又引黄皇肱曰:“辞服如卑词行成以长其骄,生聚训练以乘其懈,勾践之所以沼吴也。又云刚愎自用,正辞可止。”薛国安说:“对‘刚兵’,要用言辞说服它。‘刚兵’因怒而兴师,愠而致战,常常会在战略筹划、作战部署等方面出现漏洞,这时候指出对方的弱点,晓以利害,就能使敌人知难而退,从而制止战争。”

(14)暴必以诈服:意即暴兵必须以诡诈去制服它。施子美曰:“以暴兵而来,吾则以诈服之。郑公子突为三覆以殪戎是也。”刘寅曰:“暴者猛烈无谋,诈者诡之以计,故诈可服暴。”朱墉引《大全》曰:“弃礼贪利,凶暴之兵必无深谋,我则以诡诈之计服之。”又引黄皇肱曰:“诈服如公瑾之纵火伪降以褫老瞒之魄是也。暴戾寡谋,诡诈可使。”薛国安说:“对‘暴兵’,要用谋略制服它。‘暴兵’贪利,因此可以用‘利而诱之’等计谋战而胜之。”

(15)逆必以权服:意即逆兵必须以权变去压服它。《群书治要》卷三十六此句下有“此其势也”一句。施子美曰:“以逆兵来,吾则以权服之。谢玄权其利害以胜坚是也。”刘寅曰:“逆者反常失道,权者因变制宜,故权可服逆。”朱墉引《大全》曰:“彼既国乱民疲,复举兵革之事,动起大众而来战,我则制为权变以服之。”又引黄皇肱曰:“权服如幼度之阵后大呼,以丧苻坚之胆是也。一说‘权’谓权柄之‘权’,逆节横行,秉是可夺也。”李硕之说:“吴起在军事理论上的可贵之处,是对战争的认识前进了一大步。他初步地探索了战争的实质问题,试图揭示战争发生的根源和区别战争的不同类型,并提出对付不同类型战争的方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战争理论体系。他作为封建社会初期的军事家,能够模糊地看到了战争的某些带有实质性的问题,并加以系统化、理论化,其见解也是独到的,表明人们对战争问题的认识出现了一个新的飞跃。这无疑在战争观方面,比《孙子》的思想有了很大的进步。”吴如嵩等著的《中国军事通史》第三卷《战国军事史》说:“从其分类和分类的标准可以看出,吴起显然注意到了战争的正义与非正义性质。他虽然看不到战争的阶级实质和社会作用,但是他毕竟认识到应当实行有利国家、顺乎民心的正义战争,反对违背人民意愿和国家利益的非正义战争,这是难能可贵的。吴起在战争问题上的这一系列见解,不仅超出了前人,同时也超出了同时代的兵学家,从而有助于建立起更为完备、更为系统、更为深刻的军事理论。”薛国安说:“吴起提出的‘五兵五服’,只是理论上的分析而并非制胜的铁则。在实践中,‘兵’之性质固难明确区分,‘服’之方略更难一概而论,如果片面遵循这一理论,就不免会陷入教条主义的泥淖之中而招致失败。另外,不论是‘礼服’‘谦服’,还是‘辞服’‘诈服’‘权服’,都要以一定的军事实力为后盾,否则不仅不能服敌,还会为敌所制。”钮先钟说:“现在就要讨论到吴子在中国战略思想史中最具有特色的观念,甚至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中国古代兵家几乎从未有人注意到战争起因和性质的问题,也许只有吴起为例外,甚至于孙子也应自叹弗如。……也许可以说,吴起好像是我国古代的克劳塞维茨,因为他这一段文章可以算是一篇简明的‘战争论’。首先分析战争的起因;其次对战争分类和定名,并对每一类战争的性质作简明的界定;最后再概述对于五种不同的战争,应用何种手段(方法)来加以克服。此种对战争起因和性质所作的分析,虽然不免简略,但在中国古人的学术著作中,却可以说是绝无仅有。所以仅凭这一点,似乎即足以奠定吴子在战略思想史中的不朽地位。”

【译文】

吴起说:“战争的起因概略而言有五种:一是争名,二是争利,三是有长期积累的仇怨,四是内乱,五是饥荒。战争的名称也有五种,一是义兵,二是强兵,三是刚兵,四是暴兵,五是逆兵。禁止暴政、拯救危亡的叫义,仗恃兵员众多而侵略别国的叫强,因为愤怒而兴兵打仗的叫刚,背弃礼仪、贪图利益的叫暴,不顾国中混乱、民众疲惫而发动战争、扰动民众的叫逆。以上五种战争,各有各的应对方法:义兵必须以礼仪去折服它,强兵必须以谦逊去折服它,刚兵必须以言辞去说服它,暴兵必须以诡诈去制服它,逆兵必须以权变去压服它。”

武侯问曰(1):“愿闻治兵、料人、固国之道(2)。”起对曰:“古之明王,必谨君臣之礼,饰上下之仪(3),安集吏民,顺俗而教,简募良材,以备不虞(4)。昔齐桓募士五万(5),以霸诸侯;晋文召为前行四万,以获其志(6);秦缪置陷陈三万,以服邻敌(7)。故强国之君必料其民,民有胆勇气力者,聚为一卒(8);乐以进战效力以显其忠勇者,聚为一卒(9);能逾高超远轻足善走者,聚为一卒(10);王臣失位而欲见功于上者,聚为一卒(11);弃城去守欲除其丑者,聚为一卒(12)。此五者,军之练锐也(13)。有此三千人,内出可以决围,外入可以屠城矣(14)。”

【注释】

(1)武侯:即魏武侯,魏文侯之子,姬姓,魏氏,名击,谥武。公元前396—前370年在位,期间魏国较为强大,曾攻郑、侵赵,屡败秦,攻取楚之鲁阳(今河南鲁山),略地至楚方城(今河南南阳东北)北。又在安邑(今山西夏县西北)、洛阴(今陕西大荔)、王垣(今山西垣曲东南)、酸枣(今河南延津西南)等地先后筑城。

(2)愿闻治兵、料人、固国之道:意即我愿意听您阐述治理军队、征调兵员以及巩固国家的道理。料民,调查人口情况,以作为征兵的依据。一指考量人才以合理使用。傅绍杰说:“料,有较量、审度、分析、研判之义。料己料敌均同此义。在本节之中偏于料己。”固国,巩固国家。朱墉引《大全》曰:“整治其兵之行伍,料理其人民之众寡,固守其国之疆宇,此皆有道焉,不可不知也。治兵在料人,而治兵、料人即所以固国,非截然三项也。”又引王汉若曰:“兵不治则纷而无纪,人不料则其才不见,国不固则瑕衅易生。”

(3)谨君臣之礼,饰上下之仪:慎守君臣之间的礼法,整顿上下等级之间的礼仪。谨,谨慎,慎守。饰,修饰,整饰,整顿。施子美曰:“吴起对之以‘谨君臣之礼’,至于‘以备不虞’者,盖有以明其分,而后可以因民而设教;有以教其民,而后可以选士而设备。君尊如堂,臣卑如陛,其礼固不同也。以仪辨等,则民不越,其仪不一也。礼其本也,仪其用也,因是礼而后可以定是仪。谨其礼则尊卑有异等,贵贱有异位;饰其仪则金鼓有异制,旗物有异章。以此而治兵,亦足以明其分矣。”刘寅曰:“古昔明哲之王,必谨慎君臣之礼,修饰上下之仪,君有为君之礼,臣有为臣之礼,居上处下,皆有仪则也。”朱墉引王汉若曰:“以礼为治国之大经,必谨其礼,使尊卑之等明,上下之分定,然后治兵料人可以次第举行,而固国不难耳。”

(4)“安集吏民”四句:意谓团结官吏安抚民众,以顺应习俗为前提教导他们,选拔征募精锐之士,以防备敌人的突然侵袭。安集,安抚团结。顺俗而教,朱墉引王汉若曰:“人之刚柔悫诈、奋志灭耻,各有不同者,俗为之也。明王因其俗而练之,不拂其所能,不强其所不能,便是顺俗而教。”顺俗,顺应风俗。简募,选拔征募。朱墉引陆萝雨曰:“简募,看下文齐桓募士数句,此简募者兵也,非将也。”良材,指精锐之士。朱墉引《大全》曰:“良材即下文五者练锐之材也。不简而溷于侪伍之中,则真伪难辨;不募而阻于方隅之限,则蒐罗不广。如杜伏威募敢死之士五千,唐太宗检选精锐号为奇兵,柴世宗谓朘民之膏血,奈何食此无用之物。且羸弱既无用,使健懦不分,众无所劝。”不虞,没有预料到的事情,这里指敌人侵袭。施子美曰:“惟有以明其分,而后民安其俗,而无苟且之心,故吏民可以安集,而教之所施,可以因俗而化矣。吏称其职,民安其业,此吏民之所以安集也。修其教不易其俗,此教之所以顺俗也。安而顺之,则秦人之性劲,齐人之性刚,燕人之性悫,楚人之性轻,与夫蕃长于马,汉长于弩,以此而料人,亦足以教矣。惟有以教之,而后人材有成,而有可用之实。故良材可得而简募,而不虞之患亦可以有备矣。简募良材,则有智者可以主谋,有勇者可以制敌,有严者可以制军。既简募之矣,一有不虞之患,岂不足以备之乎?成周之际,正之以九仪,辨之以旗物,凡若此者,所以谨礼饰仪也。安之以本俗,教之以时田,凡此者,所以安集而教也。一有用焉,会其卒伍以起军旅,颁其士庶以备所守,又岂不足以为备乎?”刘寅曰:“安集吏民,顺其风俗而教之,简选召募良能材勇之人,以防备不测之事。”李硕之说:“在本篇,吴起提出了‘简募良材,以备不虞’的名言。主张重用有才干的人,把他们选拔到重要位置上,把那些乏德无才的人放在下层,以求各得其所,各从其志,人尽其才。对军队主张加强战备,士卒应针对他们的不同特点和要求,进行编组训练,建设一支训练有素的精锐部队,作为军队建设的骨干和作战中的突击力量,以待突然事变。从内容到实质,这句名言对于在和平时期加强军队建设,做好战争准备,是很有借鉴意义的。所以,一直被古往今来的军事家、将领所乐道,奉为治军强兵之要事。”陈宇说:“‘简募良材,以备不虞’是本篇中的经典句。”又说:“吴起主张,在做好政治工作的前提下,要做好了解人、选拔人和组织人的工作,从而充分发挥人在作战中的长处。”又说:“在本篇中,魏文侯提的问题本来是‘治兵’‘料人’‘固国之道’,但是吴起的回答却先强调做好‘吏民’的教育工作:‘古之明王,必谨君臣之礼,饰上下之仪,安集吏民,顺俗而教。’在吴起看来,要‘治兵、料人、固国’,国君平时必先做好民众的‘料’‘治’工作,不具备这个前提条件是不行的。接着,吴起针对魏文侯提出的问题回答了八个字:‘简募良材,以备不虞。’并举出从前齐桓公、晋文公和秦穆公‘简募良材’就能称霸的故事作为例证。当然,这三个君主之所以成为霸主,还有其他重要因素,但从这三个例子也可以看出做好‘简募良材’工作的重要。”

(5)齐桓:即齐桓公,春秋时齐国国君,姜姓,名小白,谥桓。公元前685—前643年在位。即位后任管仲为相,对内实行改革,国富民强;对外打出尊王攘夷旗帜,北伐山戎,南抑强楚,勤王平乱,救卫存邢,威望盖于诸侯。周襄王元年(前651),在葵丘(今河南民权东北)约集宋、鲁、卫、郑、许、曹等国会盟,周襄王亦派代表参加。他在会上发号施令,周王正式承认其为“盟主”。在位期间,“九合诸侯,一匡天下”,首开春秋时期大国称霸之局面。

(6)晋文召为前行四万,以获其志:意谓晋文公招募无畏前行的勇士四万,借此实现志向。晋文,即晋文公,春秋时晋国国君,姬姓,名重耳,谥文。公元前636年—前628年在位。晋献公末年,重耳因遭骊姬之乱,先后逃亡狄、齐、曹、宋、郑、楚、秦等国,在外十九年,尝尽人间炎凉。由秦发兵护送回国继承君位后,平定内乱,整顿内政,增强军队。号召诸侯勤王,平周室王子带之乱,迎襄王复位。与楚战于城濮(今山东鄄城临濮集),诱敌深入,打败楚军,称霸诸侯。后在践土(今河南原阳西南)主盟诸侯,周襄王亲自前来犒赏,并策命他为“侯伯”,确立了霸主地位。获其志,指实现志向。吴如嵩等著的《中国军事通史》第三卷《战国军事史》说:“吴起关于‘治武备’主要谈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要在强兵’,必须挑选、招募勇武之士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他说:‘昔齐桓募士五万,以霸诸侯;晋文召为前行四万,以获其志;秦缪置陷阵三万,以服邻敌’(《图国》)。二是加强战备,立足有备无患,《料敌》指出:‘安国家之道,先戒为宝。’‘戒’就是戒备、战备。要求‘简募良材,以备无虞’(《图国》)。”

(7)秦缪置陷陈三万,以服邻敌:意谓秦穆公建设冲锋陷阵的三万部队,以此制服敌对的邻国。秦缪,即秦穆公,春秋时秦国国君,嬴姓,名任好,谥缪,又作“穆”。公元前659年—前621年在位。任用百里奚、蹇叔等奋发图强,图谋争霸,在韩原(今山西河津东)大破晋军,俘获惠公。后又吞灭梁(今陕西韩城南)、芮(今陕西大荔南),将国土向东推至黄河。殽之战失败后,转而向西扩张,攻灭十二国,开地千里,遂霸西戎。陷陈,指冲锋陷阵的敢死士卒。

(8)民有胆勇气力者,聚为一卒:意谓把民众当中那些勇敢强壮的人,集中起来组建一支部队。卒,原指古代军制单位之一,周制百人为卒。这里指一支部队。刘寅曰:“故强国之君必料量民力而简选之,民有胆勇气力,能搴旗斩将者聚之为一卒。”

(9)乐以进战效力以显其忠勇者,聚为一卒:意谓把那些乐意作战出力以显示其忠诚勇敢的人,集中起来组建一支部队。

(10)能逾高超远轻足善走者,聚为一卒:意谓把那些能够登越高墙、跋涉远途、腿脚轻便、善于奔走的人,集中起来组建一支部队。逾高超远,登越高墙,赶赴远地。轻足善走,腿脚灵便,善于奔走。

(11)王臣失位而欲见功于上者,聚为一卒:意谓把那些曾经失职丟官而如今想杀敌立功重获君主赏识的人,集中起来组建一支部队。王臣失位,指大臣失职丢官。

(12)弃城去守欲除其丑者,聚为一卒:意谓把那些曾经弃城逃跑擅离职守而如今想洗刷耻辱的人,集中起来组建一支部队。去守,擅离职守。丑,耻辱。刘寅曰:“弃所守之城而逃去,心欲力战取胜,除其前日之丑者聚之为一卒。”

(13)此五者,军之练锐也:军之练锐,指军队中高素质的精锐之士。吴如嵩等著的《中国军事通史》第三卷《战国军事史》说:“这种练锐之士类似《孙子》所说的‘选锋’,也就是《荀子·议兵》所说的魏国的‘武卒’。‘武卒’就是在征兵制基础上运用募选的方式所组建的精锐部队。”施子美曰:“此又申言古之强国者,未有不料人而用之。齐桓之募士五万,晋文之前行四万,秦穆之陷阵三万,是皆料人而用之也。或五万,或四万,或三万者,其所得之数有多寡也。且以汤之伐夏也,尚有必死之士六千人;武王之伐商也,尚有虎贲之士三千人,况于列国之伯者,可不料人而用之乎?强国之君所以料其民者有二法:有因其材而用之者,有因其志而用之者。胆勇气力,乐以进战,逾高超远,轻足善走者,此因其材而用之也。王臣失位而欲见功于上,弃城去守而欲除其丑,此因其志而用之。此五者既因其材、因其志,则人皆可用之人矣,真所谓练锐之士也。有此三千人,自内而出,可以决围;自外而入,可以屠城,况又不止于三千者乎?其在太公练士之法,有所谓冒刃之士,有所谓陷陈之士,有所谓冠兵之士,有所谓倖用之士。是亦吴起料民之意也。故太公继之曰:‘此军之练士,不可不察也。’”朱墉引《大全》曰:“皆是使人自为奋励之意。这个锐,不是要我去锐他,他已自具一锐在那里,但我使他各为一卒,便是练处。”钮先钟说:“这是吴起的精兵主义思想在其书中的首次出现。”陈宇说:“怎样做好‘简募良材’的工作呢?吴起说:‘故强国之君,必料其民。’这里用‘必’字强调,说明了解民众的工作是挑选和招募人才工作的前提,是非做好不可的。在冷兵器时代,吴起的人才标准是:胆量过人的,乐于冲锋以显示自己忠勇的,能攀高跳远、轻快善走的,急于立功赎罪的,等等。‘良材’被‘简募’到之后,吴起认为还要认真做好组织编队工作,以便充分发挥每个人在战斗中的长处。其中还应注意的是:‘王臣失位而欲见功于上者,聚为一卒。弃城去守欲除其丑者,聚为一卒。’这样的人,吴起认为不仅要利用他们,而且还要让他们成为军队中的‘练锐’。吴起这种把消极因素转变为积极因素的思想,在古代是非常可贵的。尽管这些人才标准在今天已经发生变化,但这一思想,仍具有重要的现实借鉴意义。”

(14)内出可以决围,外入可以屠城矣:决围,突围。刘寅曰:“内奋而出则可以决人之围,外驰而入则可以屠人之城矣。”朱墉引《开宗》曰:“此节言固国在料人,料人正所以治兵而必本之以礼。”钮先钟说:“值得注意的是‘决围’和‘屠城’的文字,因为足以显示战争形态的演进,和孙吴二子时代背景之不同。孙子在其书中明白指出‘攻城之法为不得已’,经过长期的准备,付出重大的成本,而‘城不拔’则更是一种灾难。……孙子是春秋后期的人,那时攻城的技术远不如守城的技术,所以孙子才会认为那是不得已的下策。到吴起的时代,历史已由春秋进入战国,战争形态已有很多改变,而城的攻守也成常见的现象。从吴子所用‘屠城’两字来看,即可以想见当时战争的惨烈,简直是惨无人道。”陈宇说:“关于本篇中‘内出可以决围,外入可以屠城矣’之句,古今有不少学者把‘屠城’这一概念,孤立地解释成‘对城市民众的屠杀’,评论《吴起兵法》的主张是如何残暴等,从而佐证吴起的战争观。其实联系本篇上下文,再从吴起的作战思想、对战术的要求上去考虑,可以看出它的原意应是从里面向外出击可以冲破敌军的包围;从外边向里面进攻可以攻破敌军据守的城邑,并非对城市的屠杀之意。”

【译文】

魏武侯对吴起说:“我愿意听您阐述治理军队、征调兵员以及巩固国家的道理。”吴起答道:“古代的贤明君主,一定会慎守君臣之间的礼法,整顿上下等级之间的礼仪,团结官吏安抚民众,以顺应习俗为前提教导他们,选拔征募精锐之士,以防备敌人的突然侵袭。从前齐桓公招募兵卒五万,凭此称霸诸侯;晋文公招募无畏前行的勇士四万,借此实现志向;秦穆公建设冲锋陷阵的三万部队,以此制服敌对的邻国。所以强大国家的君主一定会调查人口情况,把民众当中那些勇敢强壮的人,集中起来组建一支部队;把那些乐意作战出力以显示其忠诚勇敢的人,集中起来组建一支部队;把那些能够登越高墙、跋涉远途、腿脚轻便、善于奔走的人,集中起来组建一支部队;把那些曾经失职丟官而如今想杀敌立功重获君主赏识的人,集中起来组建一支部队;把那些曾经弃城逃跑擅离职守而如今想洗刷耻辱的人,集中起来组建一支部队。这五支部队的人,都是军中的精锐之士。有这样三千人,由内出击可以冲破敌人的包围,由外进攻可以摧毁敌人的城池。”

武侯问曰:“愿闻陈必定、守必固、战必胜之道(1)。”起对曰(2):“立见且可,岂直闻乎(3)!君能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处下,则陈已定矣(4)。民安其田宅,亲其有司,则守已固矣(5)。百姓皆是吾君而非邻国,则战已胜矣(6)。”

【注释】

(1)愿闻陈必定、守必固、战必胜之道:施子美曰:“用兵有当然之理,故不可不之求。人君有乐听之心,故求之为甚切。陈守必定必固、战必胜,用兵之理当然也。武侯欲必其然,故以是而求之吴起,而欲愿闻之。是三者为之必有其道。”

(2)起对曰:《群书治要》卷三十六无“起”字。

(3)立见且可,岂直闻乎:意谓立即见到成效尚且可以,岂止只是听听而已。直,但,只不过。《群书治要》卷三十六无此两句。施子美曰:“其为道无甚难言者,立则见其参于前,殆可以立谈判矣,岂直闻之而已乎?”

(4)“君能使贤者居上”三句:《群书治要》卷三十六“君”下无“能”字,“肖”下无“者”字。施子美曰:“夫贵足以驭贱,则其势不乱。下乐以从上,则其心不散。道可以得民,则其功可成。所谓陈定、守固、战胜之理,于此可必矣。贤而尊之于上,不肖者属之于下,则贵可以驭贱矣。孰谓阵不定乎?”刘寅曰:“立众人之所易见者犹之可也,岂欲直闻陈之必定,守之必固,战之必胜乎?”陈宇说:“从前官吏和将帅是世袭的,吴起则反对‘世卿世禄’,打破原来的世袭制度。主张任人唯贤,选贤任能,重用有贤德和有才能的人,把他们选拔到统治阶级的上层,担任要职,以利治国安民;对于缺少德行、没有真才实学的人,只能把他们放在下层使用。任用‘贤者’还是任用‘不肖者’,这是能否治好国家、治好军队的一个关键问题。”

(5)“民安其田宅”三句:意谓国君如果能让百姓安居乐业,亲近管理他们的官员,那么防守必能稳固。有司,指官吏。施子美曰:“民安其俗,乐其业,服其上而循其教,则下乐于从上矣。孰谓守之不固乎?”刘寅曰:“使吾民皆安居其田宅,亲爱其有司,则守已先固矣。安其田宅,民不失业矣。亲其有司,民知爱其上,死其长矣。”朱墉引《大全》曰:“民者国之根本,本固邦宁,但民不能自安,是在上者有以使之安,则民始安也。”

(6)百姓皆是吾君而非邻国,则战已胜矣:意谓百姓如果都认可自己的国君而反对邻国的国君,那么打起仗来一定能够取胜。是,拥护,支持。非,反对。《群书治要》卷三十六“是”下无“吾”字。施子美曰:“是其君则直在我,非邻国则曲在彼,是道可以得民也,孰谓其战之不胜乎?昔晋之伯也,举不失职,官不易方,是贤不肖得其所。农工皂隶不知迁业,则安其居而亲其上也。民无谤言,是其君也,此晋之所以强。”刘寅曰:“百姓皆以吾君为是,而以邻国为非,则战已先胜矣。以吾君为是,以邻国为非,则可与之同死,可与之同生,而不畏危也。”朱墉引《新宗》曰:“最难调摄者,百姓是非之口也。今百姓皆以吾君为是,而自效死力于君,乐为之战矣,焉有不胜者乎?”又引《开宗》曰:“此节言定阵、固守、战胜之道,只在用贤亲民之间。”

【译文】

魏武侯对吴起说:“我愿意听您阐述布阵必能安定、防守必能稳固、打仗必能取胜的道理。”吴起答道:“立即见到成效尚且可以,岂止只是听听而已!国君如果能把贤能人士提拔到高位,让没有才能的人居于低位,那么布阵必能安定。国君如果能让百姓安居乐业,亲近管理他们的官员,那么防守必能稳固。百姓如果都认可自己的国君而反对邻国的国君,那么打起仗来一定能够取胜。”

武侯尝谋事,群臣莫能及,退朝而有喜色(1)。起进曰(2):“昔楚庄王尝谋事(3),群臣莫能及,退朝而有忧色。申公问曰(4):‘君有忧色,何也?’曰:‘寡人闻之,世不绝圣,国不乏贤,能得其师者王,得其友者霸(5)。今寡人不才,而群臣莫及者,楚国其殆矣(6)。’此楚庄王之所忧,而君说之,臣窃惧矣(7)。”于是武侯有惭色(8)

【注释】

(1)“武侯尝谋事”三句:意谓魏武侯曾经与大臣谋划国事,群臣没有一个人的见识能超过他,退朝后武侯心中得意,面带喜色。《群书治要》卷三十六“武侯”前有“魏”字。施子美曰:“人莫不有求胜人之心。人之所以求胜人者,矜也,忌也。矜则欲夸己之长,忌则恶人之出其右。人孰无是矜忌之心?人而无矜忌之心,则无胜人之心矣。是心也不独众人有之,虽君乎人上者,亦有所不免。隋炀帝善属文,不欲人出其右。薛道衡以诬死,帝曰:‘更能作“空梁落燕泥”否?’王胄以罪诛,帝诵其嘉句曰:‘“庭草无人随意绿”,胄复作此语耶?’文章末技耳,岂人君所宜与臣下争能?今隋帝知其不如而幸其死,此其求胜之心,为如何耶?隋帝亡国之君,固不责,乃若唐太宗与臣言事,引古人以折之,使之愧恐而后已。太宗且尔,况其他乎?”朱墉引汪殿武曰:“罢朝而有喜色者,在朝之臣岂无智虑过武侯者,由武侯好谀恶直,群臣罔敢与衡,甘为退逊耳。武侯不以为忧,反以为喜,即此愈足以证其骄矜之念矣。”李硕之说:“本篇的最后一段,论述的是‘武侯与群臣商讨国事’的一个小故事。表面看来,似乎与吴子论兵的关系并不十分密切,然而它是‘图国’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内修文德’的一个重要方面。它说明治国制军,君主必须谦虚谨慎,去蔽纳谏,广谋从众,励精图治,决不可自命不凡,孤芳自赏。更不能嫉贤妒能,专断蛮横,唯我独尊,使自己成为众叛亲离的孤家寡人。这个小故事给人们的启示是:‘要学庄王之忧,莫学武侯之喜。’”按,本段叙述的小故事,又见载于《荀子·尧问》。

(2)起进曰:《群书治要》卷三十六“起”前有“吴”字。

(3)昔楚庄王尝谋事:楚庄王,春秋时楚国国君,芈姓,熊氏,名侣,又作“吕”“旅”,谥庄,又称“荆庄王”“严王”。公元前613—前591年在位。即位之初耽于淫乐,不理政事。经伍举、苏从屡谏,乃省悟,委伍举、苏从以国政,伸张王权。重用孙叔敖改革内政,兴修水利,平定若敖氏之叛乱,连年出兵北伐,力图称霸中原,先后伐宋、陆浑之戎(在今河南嵩县北)。周定王元年(前606),陈兵于周郊,问周王九鼎之轻重,大有取周而代之之势。先后灭庸、舒、陈诸小国,将楚国推向全盛时期。又大败晋军于邲(今河南荥阳东北),成为代晋而起的中原霸主。《群书治要》卷三十六无“尝”字。

(4)申公:即申叔时,春秋时楚国大臣。刘寅曰:“申公,申叔时也,盖楚申县尹而僭称公者也。楚子爵而僭称王,故其臣皆僭公,如叶公、白公之类是也。”

(5)能得其师者王,能得其友者霸:意谓能得到可以作为老师的人才的君主可以称王,能得到可以作为朋友的人才的君主可以称霸。朱墉引刘拱辰曰:“从来圣贤其道德足以为君之师表者,决不肯屈节求售。必人主有德以感召之,又尽其礼以尊崇之,彼方动其泽民之志而翻然乐出,斯之谓能得。”又引《大全》曰:“降君臣为师友,其器量识见自非世主可及,为其所得者,自不同于逢迎将顺之流。”

(6)而群臣莫及者,楚国其殆矣:意谓群臣没有一个能超过我,这样下去楚国会陷入危境。殆,危险。《群书治要》卷三十六“及者”作“之过”,无“国”字。刘寅曰:“圣者,神明不测之号。贤者,才德出众之称。得师者王,成汤之于伊尹;得友者霸,桓公之于管仲是也。楚庄此言真可为万世法。《书》曰:‘能自得师者王。’谓人莫己若者亡,好问则裕,自用则小,楚庄其亦知此道欤?”朱墉引李卓吾曰:“吴子所引之言,似为拂君,而不知实为爱君,即古良臣进规当不过此。”

(7)“此楚庄王之所忧”三句:《群书治要》卷三十六作“庄王所忧”。施子美曰:“贤矣哉,楚庄王也!谋事而群臣莫及,是可忧也。庄王之所以忧者,谓其世不绝圣,国不乏贤也。得其师而后可以王,得其友而后可以伯。若此者,盖其所得之材不同,故其所成之功亦异。才可以为师,则可以王;才可以为友,则可以伯。吕望之为文武师,干木之为文侯友,此王伯之所由分也。今以庄王之材,而群臣莫之及,则是楚国无材也,岂不殆哉?楚王之所忧,而武侯之所喜,宜吴起举是以谏之。然尝论之,汤之于伊尹,学焉而后臣之。桓公之于管仲,亦学焉而后臣之,则伯者之于臣,未尝不以为师也。此之所言,以其才之小大也,非师而后王、友而后伯也,不然《书》何以言能自得师者王。”

(8)于是武侯有惭色:《群书治要》卷三十六“有惭色”作“乃惭”。朱墉引《开宗》曰:“此节言武侯有自骄之萌,起能革君心之非。”朱墉《全旨》曰:“《吴子·图国篇》虽每节问对自为始终,然细玩文意,原自一气贯下,通章不离‘图国’二字。盖国之本恃贤与民,图国之术在文与武,未有不得民之心而可以用民者也,未有不得贤之心而可以治民者也。故欲得民之心,不外于亲爱教训而主于和;欲得贤之心,不外于尊礼虚受而主于敬。而其亲教之实,惟加意绥理动抚而已。亲教既成,民有耻心,自能知方效力,固结而不可解,国有不安者乎?若内外纲纪文德武功俱已兼尽,当知起兵之由与制人之道,然后选卒练兵,为不可胜之计。是可见战守之方,不必事乎奇谋诡术,总于上下吏民而得之。究其所以能然者,敬贤礼士之效也。此汤、武帝王之大略也。”钮先钟说:“《吴子》全书中最值得重视的即为其第一篇《图国》,那也代表了《吴子》战略思想的最高境界,实可谓全书的精华。”又说:“《图国》篇是《吴子》全书中最完整的一篇,也是最精彩的一篇,足以代表其对于国家战略的若干创见,可以算是其思想的结晶。”张世超在《〈吴子〉研究》一文(载《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2年第6期)中说:“吴起不仅是一位军事家,还是一位政治家。《史记·吴起列传》记有吴起与武侯浮西河论山河之固在德之事,《韩非子·内储说上》记有吴起为西河守取秦小亭之事,皆与《吴子》此处所记相类。《吴子》其他地方也可以见到政论片断,如《图国》篇:‘吴子曰:夫道者,所以反本复始;义者,所以行事立功;谋者,所以违害就利;要者,所以保业守成。’类似的议论是符合吴起的生平行事和思想的。如果战国末年一专事武学的人托名作《吴子》,是不会想到表现这类思想的。这一点只要比较一下《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尉缭子》等兵书便可明白。《吴子·图国》:‘吴子曰:昔之图国家者,必先教百姓而亲万民。’与《国语·齐语中》‘遂滋民,与无财,而敬百姓’句相同,‘百姓’皆与‘民’对举,义为百官,这是一种较古的词义,战国末人行文不如此用了。以上的现象说明,《吴子》的作者在撰写该书时,手里是有一些吴起的著述及其他较早的材料的。其实,《吴子》一书中‘吴子曰’和‘起对曰’叙述方式的不协调,也说明了这个问题。”

【译文】

魏武侯曾经与大臣谋划国事,群臣没有一个人的见识能超过他,退朝后武侯心中得意,面带喜色。吴起进谏说:“从前楚庄王曾谋划国事,群臣没有一个人的见识能超过他,退朝后他神情忧虑。申公问道:‘国君您为什么神情忧虑呢?’他回答:‘我听说,世上的圣人不会断绝,国中的贤人不会缺乏,能得到可以作为老师的人才的君主可以称王,能得到可以作为朋友的人才的君主可以称霸。而今我没有才能,群臣也没有一个能超过我,这样下去楚国会陷入危境。’这是楚庄王忧虑的事情,您却为此高兴,我私下为您感到忧惧。”武侯听后面露愧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