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书(中华经典藏书·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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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强第四

去强,就是清除那些敢于与国家抗衡的民众。本篇主要讨论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消除百姓不听从政令的弊端。民强则会和国家对抗,民弱则听从国家安排。治理百姓有强民政策和弱民政策,作者认为要去强需要使用弱民政策,即赏罚并用,以农战为赏罚的依据,使百姓专心农战;重罚轻赏,所谓“刑九赏一”,“以刑去刑”,彻底清除不听从政令的现象;指出儒家的诗书礼义是导致民众不听从政令的原因之一。另外,篇中指出要从户口管理、吏治、关乎国计民生的数据的统计、粮食的储存等方面加强统治,从中体现出法家严苛的本质。

以强去强者(1),弱;以弱去强者(2),强。国为善(3),奸必多。国富而贫治(4),曰重富(5),重富者强。国贫而富治,曰重贫,重贫者弱。兵行敌所不敢行(6),强。事兴敌所羞为(7),利。主贵多变,国贵少变。国少物(8),削;国多物,强。千乘之国守千物者削(9)。战事兵用而国强(10),战乱兵怠而国削。

【注释】

(1)强:前一个“强”指强民政策,即后文所谓“礼、乐、《诗》、《书》、善、修、孝、弟、廉、辩”等儒家教化。后一个“强”指强民,即不听从命令的百姓。

(2)弱:指弱民政策,即重赏罚。

(3)善:指善政,仁政。

(4)贫治:即以贫治,使百姓富而不淫。

(5)重(chóng):加倍。

(6)兵行敌所不敢行:指战士敢于拼死作战。

(7)事兴敌所羞为:指排斥儒家的礼义。

(8)物:财物。

(9)千乘之国守千物:此句意谓平均一辆兵车守一物,物少,故曰削。

(10)事:治理。用:效力。

【译文】

运用强民的办法来清除不服从法令的民众,君主的统治会被削弱;运用弱民措施来清除不服从法令的民众,君主的统治就会加强。国家施行善政,奸诈之人一定会多。国家富强却当作穷国来治理,这样的国家会富上加富,富上加富的国家一定强大。国家贫穷却当作富国来治理,这就叫穷上加穷,穷上加穷的国家一定衰弱。军队能做敌人所不敢做的事就强大。在国家大事上能做敌人认为耻辱不愿做的事就有利。君主贵在多谋善变,国家贵在法制稳定。国家财物少,就会衰弱;国家财物多,就会强大。有一千辆兵车只守有千物的国家就会削弱。行军打仗指挥有方、士兵效命的国家就强大,打仗时指挥混乱、士兵怠惰的国家就会削弱。

农、商、官三者,国之常官也(1)。三官者,生虱害者六(2):曰岁、曰食、曰美、曰好、曰志、曰行(3)。六者有朴(4),必削。三官之朴三人,六害之朴一人(5)。以法治者,强;以政治者(6),削。常官治省,迁官治大(7)。治大,国小;治小,国大(8)。强之,重削;弱之,重强。夫以强攻强者亡,以弱攻强者王。国强而不战,毒输于内(9),礼乐虱害生,必削;国遂战,毒输于敌,国无礼乐虱害,必强。举劳任功曰强(10),虱害生必削。农少、商多,贵人贫、商贫、农贫,三官贫,必削。

【注释】

(1)官:职业。

(2)虱害:像虱子一样为害。

(3)岁:岁的害处指农民游惰,使年岁歉收。事:事的害处指农民不务本业,白吃粮米。美:美的害处指商人贩卖华丽的东西。好:好是玩好,好的害处指商人贩卖玩好的物品。志:志的害处指官吏营私舞弊的思想。行:行的害处指官吏贪赃枉法的行为。

(4)朴:根,根源。

(5)一人:指君王。

(6)政:政令。

(7)大:多。

(8)国大:与上文中“国小”指国家力量的大小。

(9)毒:指虱害。输:灌输,产生。

(10)举:推选。

【译文】

农民、商人、官吏这三种人,从事的是国家常见的职业。这三种人产生了六种危害:“岁”害、“食”害、“美”害、“好”害、“志”害、“行”害,这六种危害生了根,国家力量一定削弱。农、商、官这三种职业的根源在从事它们的三种人身上,而六种危害的根源却在国君一个人身上。能用法律来治国,国家就强;专靠政教来治国,国家就弱。任用官吏有常典,治道就简洁;胡乱调动官员,治道就繁琐。治道繁琐,国家就会弱小。治道简洁,国家就会强大。使人民强大不守法,国家就会越来越削弱;使人民弱小遵纪守法,国家就会越来越强大。采用使民众变得强大的政策来整治不守法的百姓的国家就要亡国,采用使民众变得软弱的政策来整治不守法的百姓的国家就能成就王业。国强而不去征伐,毒害会产生于国内,礼乐等危害产生了,国力必然会削弱;国家进行征伐,毒害转嫁到国外,国内没有礼乐等危害,国家必定强大。任用有功劳的人国家就强大,胡乱用人危害产生国家就削弱。农民少商人多,因而公卿官吏贫穷了,商人贫穷了,农民贫穷了。这三种人都贫穷了,国家必被削弱。

国有礼、有乐、有《诗》、有《书》、有善、有修、有孝、有弟、有廉、有辩(1)。国有十者,上无使战,必削至亡;国无十者,上有使战,必兴至王。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国用《诗》、《书》、礼、乐、孝、弟、善、修治者,敌至,必削国;不至,必贫。国不用八者治,敌不敢至,虽至必却。兴兵而伐,必取,取必能有之;按兵而不攻,必富。国好力,曰以难攻;国好言,曰以易攻。国以难攻者,起一得十;国以易攻者,出十亡百。

【注释】

(1)修:贤良。弟(tì):同“悌”,敬爱兄长。辩:指智慧。

【译文】

国家有礼、乐、《诗》、《书》、仁善、贤良、孝敬父母、尊敬兄长、廉洁、智慧。国家有了这十种东西,国君就是不让民众去打仗,国家也一定会削弱以至灭亡;国家如果没有这十种东西,君主就是让民众去打仗,国家也一定会兴旺以至称王天下。用所谓良民来统治所谓奸民的国家,就一定会发生动乱直至被削弱;国家用所谓奸民来统治所谓良民,就一定会治理好直至强大。国家采用《诗》、《书》、礼、乐、孝悌、仁善、贤良等儒家思想来治理,敌人来了,国家一定被削弱;敌人不来入侵,国家也一定会穷困。不采用这八种儒家思想治理国家,敌人就不敢来入侵,即使来也会被打退。如果发兵去讨伐别的国家,就一定能夺取土地,而且夺取了土地还能够占有它;如果按兵不动,不去攻打别国,就一定会富足。国家重视实力,叫做以耕战的优势进攻。国家喜欢空谈,叫做以不实的想法攻打别国。国家以耕战的优势攻打别国,用一分力气得到十倍的收获;国家用容易做到的谈说之事为资本攻打别国,出十分的力气,就会丧失百倍的利益。

重罚轻赏,则上爱民,民死上;重赏轻罚,则上不爱民,民不死上。兴国行罚,民利且畏(1);行赏,民利且爱。国无力而行知巧者(2),必亡。怯民使以刑,必勇;勇民使以赏,则死。怯民勇,勇民死,国无敌者,强。强,必王。贫者使以刑,则富;富者使以赏,则贫(3)。治国能令贫者富,富者贫,则国多力,多力者王。王者刑九赏一,强国刑七赏三,削国刑五赏五。

【注释】

(1)利:喜欢。

(2)知巧:智谋巧诈。

(3)“贫者使以刑”四句:即《说民》篇之“贫者益之以刑,则富;富者使之以赏,则贫。”

【译文】

加重刑罚减少赏赐,那么国君爱护民众,民众就会为君主拼死效命;加重赏赐减轻刑罚,那么君主不爱护民众,民众也不为君主卖命。强盛的国家使用刑罚,民众喜欢又畏惧;使用赏赐,民众喜欢又贪图。没有实力而使用智谋和欺诈的国家,就一定会灭亡。对于胆小的人用刑罚来让他们作战,一定会勇敢;对勇敢的人使用奖赏的办法,他们就会拼死效力。胆小的人勇敢,勇敢的人不怕死,国家就没有敌手,这样的话就强大。国家强大,就一定能称王天下。用刑罚来役使穷人,让他们去务农,那就会富;对富人施行奖赏,让他们用钱粮买官,那就会变穷。治理国家能让穷人变富,富人变穷,那么这个国家就能实力雄厚,实力雄厚的就可以称王天下。称王天下的国家用九分的刑罚一分的赏赐,强国刑罚占七分赏赐只占三分,弱国的刑罚占五分赏赐也占五分。

国作壹一岁(1),十岁强;作壹十岁,百岁强;作壹百岁,千岁强;千岁强者,王。威,以一取十,以声取实,故能为威者王。能生不能杀(2),曰自攻之国,必削;能生能杀,曰攻敌之国,必强。故攻害、攻力、攻敌(3),国用其二舍其一,必强;令用三者,威,必王。

【注释】

(1)作壹:即专一于农战。

(2)生:培养实力。杀:消耗力量。

(3)攻害:即消灭虱害。攻力:消耗实力。

【译文】

国家专心从事耕战一年,就能强大十年;专心从事耕战十年,就能强大一百年;专心从事耕战一百年,就能强大一千年;能够保持一千年都强大的国家,就能称王天下。国家有威势,就能以一取十,先声夺人,所以能够有威势的国家就能称王天下。能积蓄实力却不能使用实力的国家,叫做“攻打自己”的国家,这样的国家一定会削弱;能积蓄实力也能使用实力的国家,叫做“攻打敌国”的国家,这样的国家一定强大。因此,消灭虱害,使用实力,攻打敌国这三点,国家使用其中的两项,舍弃其中的一项,一定强大;假如三项全部使用,国家就会有威势,必定称王天下。

十里断者(1),国弱;五里断者,国强。以日治者王,以夜治者强,以宿治者削。

【注释】

(1)里:古代居民行政单位,通常五家为邻,五邻为里。断:决断。

【译文】

政事在十个里之内才能做出决断的,国家就弱;在五个里之内能做出决断的,国家就强大。在当日就能处理好政务的国家就能称王天下,在当夜才能处理好政务的国家就强大,第二天才能处理好政务的国家就会被削弱。

举民众口数,生者著(1),死者削(2)。民不逃粟(3),野无荒草,则国富,国富者强。

【注释】

(1)著:著录。

(2)削:除去。

(3)逃粟:逃避赋税。

【译文】

凡是民众的人数,活着的人登记造册,死了的人要从户口上销掉。如果这样,民众就不能逃避赋税,田野上就没有荒草,那么国家就能富足,国家富足也就强大了。

以刑去刑(1),国治;以刑致刑(2),国乱。故曰:行刑重轻(3),刑去事成,国强;重重而轻轻(4),刑至事生,国削。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惠。惠生于力。举力以成勇战,战以成知谋。

【注释】

(1)以刑去刑:指用刑重而民众不敢犯法,就是以刑罚杜绝了犯罪。

(2)以刑致刑:指用轻刑而民众不惧怕犯罪,就是以刑罚导致了犯罪。

(3)重轻:轻罪重罚。

(4)重重:重罪重罚。轻轻:轻罪轻罚。

【译文】

用重刑杜绝犯罪,国家就能大治;用轻刑导致犯罪,国家会混乱。所以说:加重刑于轻罪,刑罚就是不用也能将事情办成,这样的国家才能强大;重罪重罚、轻罪轻罚,即使用了刑罚,犯法的事情却不断发生,国家会被削弱。刑罚能够衍生实力,实力能产生强大,强大能产生威势,威势能产生恩惠。所以,恩惠是从实力中产生的。崇尚实力能用来成就勇敢作战,作战才能产生出智慧和计谋。

金生而粟死(1),粟生而金生。本物贱(2),事者众,买者少,农困而奸劝(3),其兵弱,国必削至亡。金一两生于竟内(4),粟十二石死于竟外(5);粟十二石生于竟内,金一两死于竟外。国好生金于竟内,则金粟两死,仓府两虚(6),国弱;国好生粟于竟内,则金粟两生,仓府两实,国强。

【注释】

(1)金生而粟死:意谓钱赚来了,而自己的粮食却卖出去了。

(2)本物:谷物。

(3)劝:受到鼓励。

(4)竟:通“境”。

(5)石:古代计量单位,十斗为一石。

(6)仓:粮仓。府:金库。

【译文】

有了金钱就没有了粮食,有了粮食就等于有了金钱。粮食价格低廉,而从事农耕的人多,买粮食的人就少,农民就贫困,奸诈的商人就得到鼓励,如果这样兵力就弱,国家的实力一定会被削弱以至灭亡。国内赚到一两黄金,就会有十二石的粮食运到国境外;国内购入十二石粮食,就有一两黄金运到国外。国家喜欢赚取黄金,那么黄金和粮食都会损失,粮仓和金库都会空虚,国家会弱小;国家喜欢在境内囤积粮食,那么粮食和黄金都能获得,粮仓、金库都会充实,国家就强大。

强国知十三数:竟内仓府之数,壮男壮女之数,老弱之数,官士之数(1),以言说取食者之数,利民之数(2),马、牛、刍藳之数(3)。欲强国,不知国十三数,地虽利,民虽众,国愈弱至削。

【注释】

(1)官:官吏。士:知识阶层。

(2)利民:农民。

(3)刍藳(chúgǎo):指柴草。刍,打草。藳,植物的茎秆。

【译文】

使国家强大要知道十三种事物的数目:境内粮仓、金库的数目,壮年男子、壮年女子的数目,老人、小孩的数目,官吏、士人的数目,靠游说吃饭的人的数目,农民的数目,马、牛、柴草的数目。想要使国家强大,不知道国家的这十三种事物的数目,土地即使肥沃,人口虽然众多,国家也难免越来越弱。

国无怨民曰强国。兴兵而伐,则武爵武任(1),必胜。按兵而农,粟爵粟任(2),则国富。兵起而胜敌、按兵而国富者王。

【注释】

(1)武爵武任:按照军功赏赐任用。

(2)粟爵粟任:按照种粮的多少赏赐任用。

【译文】

国内没有对君主有怨言的民众叫强国。如果发兵去攻打别国,那么按军功的多少授予他们官职和爵位,就一定会取胜。如果按兵不动从事农耕,那么按生产缴纳粮食的多少授予官职和爵位,国家就一定富裕。发兵打仗就能战胜敌人、按兵不动就富足的国家就能称王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