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0到1学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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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职责一定要事前规定清楚

当前,“创业”可谓是一个热门词汇,很多人,包括不少在职者也都对创业跃跃欲试。然而,创业除了是机会,也可能是风险,因为我们需要为创业付出一定的时间、精力以及资金。一旦创业失败,那么合伙人之间又该如何彼此面对?

在现实中,我们曾见过不少人“激情创业”,即几个人一时兴起,就草率地组合为“创业团队”,待到真要在创业的征途上迈开步伐时,却发现彼此在工作上难以协调,久而久之,团队中的合伙人之间渐生抱怨,矛盾也突显,使得创业草草谢幕。

基于此,创业团队一定要提前规定好彼此的职责,使得创业活动中的配合变得有章可依。

比如,在合伙创业初期,创业者就应与合伙人明确彼此之间的职责,使合作伙伴能够清晰地知道彼此的职责。职责范围不能模糊,制定一个书面责任分析书十分必要,由于整个团队需要长期合作,因此定义责任就显得很重要,从而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时,彼此推脱责任,甚至反目成仇。

在现实中,我们发现不少创业团队在合作中出现纠纷,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不够明确与详细,导致彼此推脱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创业合伙人遇到了难以决断的利益关系,往往会使矛盾无法解决。

另外,创业团队还要明确在合作过程中的投入比例与利润分配。在合伙创业中,大家挣取的利润在分配时,是否要与创业初期投入的资金成正比,这些事情均要以书面形式详细地予以说明。如果在经营的过程中,创业者或者合伙人再次投入资金,利润分配同样需要做出调整,并且根据合作过程中投入资金的比例,来分配彼此的利润。

我曾经认识一个朋友,他在创业时找了两个合伙人。在创业初期,他们三个人笼统地规定赚取后的利润要予以“平分”,可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位合伙人几乎未参与过共同的创业活动,另外两个人自然觉得这种分配利润的方式不公平,便也开始消极怠工,最后导致创业活动的失败。这其中的原因,便与三个人未能清晰地规定彼此的职责有关。

再者,创业团队还要规定合作方的退出机制。

俗话说得好:“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大家在创业时能够合伙,那么在日后也可能会有合伙人退出。无论如何,大家在一起合作的时候曾经全身心地奋斗过,便问心无愧,不能强求合伙人“不能退出”。为此,关于合伙人退出,以及何时退出,退出的具体原因,退出时所产生的损失由谁来承担等问题,都要在组建创业团队前就予以协调和规定清楚,以便签订合作协议后,避免合伙人之间由于没有规定退出职责而反目成仇。可以说,恰当的退出机制是合伙创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

最后,创业团队在规定清楚彼此职责的基础上,要建立起足够的商业信任。既然合伙创业,就要彼此信任对方,信任是合作的基础,如果不信任对方,甚至彼此防范对方,这种彼此不信任感会根本无法进行合作,最终只能分道扬镳。这也是创业者需要注意和规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