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生活时代:北京的自然与社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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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初北京城市的格局与特点

(一)清朝入关后的北京建筑空间

清朝入关时的北京沿袭明朝嘉靖三十二年(1553)北京城市的格局,南北呈“凸”字型:整个城市分为南、北两部分,北为大城(亦称内城),南为外城(亦名南城)。

内城建造于永乐年间,分作三部分:

最中间是皇帝及其妃嫔居住、办公的地方,也即紫禁城。紫禁城周长十四里(南北长961米,东西宽753米),南为午门,北为神武门,东为东华门,西为西华门。

紫禁城外是皇城。皇城周十八里,南为大明门,清改为大清门,位于正阳门北侧,今人民英雄纪念碑南边、毛主席纪念堂一带;东为东安门,西为西安门,北为北安门,清改称地安门。

午门与大清门之间的“承天门”,是紫禁城的正门。清顺治八年(1651)更名为天安门。

最外面的一重城池称作大城,周四十里,有九门:南为正阳门(民间俗称前门)、崇文门、宣武门,东为朝阳门、东直门,西为阜成门、西直门,北为德胜门、安定门。

北京城市示意图

南城又称为外城,三面全长二十八里,有门七:南为永安门、左安门、右安门,东为广渠门、东便门,西为广宁门、西便门。

(二)清朝入关后北京城市的居住情况

清朝入关以后,一面要安置入关的八旗兵丁与家属、仆役,一面要加紧南下,统一全国。

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避免资金上的困难,同时,避免旗人的安全和生活被数量庞大的汉人所影响,在城内实行“旗民分治”的政策。

顺治三年二月,政府以京城内“盗贼窃发”为名,谕令兵部严格旗民分城之制。顺治五年八月,重申此令,要求内城汉官及商民等人尽徙外城居住。

汉人迁往南城后,大城内的居民分布如下:


紫禁城:皇帝及其家属居住,并设置有军机处、武英殿修书处、外奏事处等机构

紫禁城外的皇城:设置内务府七司三院并各库等衙署;内务府三旗人等居住区

皇城外的大城:由八旗分旗驻扎康熙三十四年(1695),因生计问题,北京内城部分旗人移居城外各教场周边地区,成为北京“城外八旗”。,同时,天安门以南至大清门北这一空间设置中央各衙门,及顺天府、大兴、宛平二县衙署


南城则为民人(相对于旗人而言)居住区,是北京城市的主要商业、文化空间。

北京内城为皇宫和八旗驻地,除八旗驻地外,其他归步军统领衙门左、右两翼管辖;外城(亦称南城)分为五城十坊,为民人居住地,归顺天府(大兴县、宛平县)管理,编查保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