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终结的现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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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浪漫主义文化根基上的西方小说叙事

当然,这种理论上的推论要回到艺术史中去阐释,从小说文本的分析中去审视中西小说在艺术上的区别——不只是显著的,更重要的是那种根本的区别。

我们清理了浪漫主义如何成为西方现代性一场深远的文化运动的理论前提之后,依然要回到艺术史意义上的浪漫主义概念。显然,艺术史上的浪漫主义流派或思潮,乃是文化运动最突出而集中的表现,是它最典型的或最经典时期的表现。越过这样的时期,这场文化运动也就发生了内在的分裂甚至变异。例如,现实主义、现代主义以及后现代主义,就是其分裂与变异的产物。

就伯林本身来说,也未对自18世纪以来的浪漫主义运动下一个明确的定义。我认为,如果把浪漫主义看成现代性的源起的文化形态,则可以理解为:以观念化的方式认识世界和表现世界,并且寄望于观念化超越现实。因而,情感的激越、想象的瑰丽、自我中心、传奇的叙事、自主性的语言等都构成其认识世界和表现世界的方式。

伯林几乎是不证自明地把18世纪以来的西方思想文化运动定义为浪漫主义的文化运动。除了强调“观念性”特征,他并未作其他更具体明确的定义,但他试图定义文学艺术上的浪漫主义。在试图对浪漫主义特征进行概括时,伯林也遇到了困难,以至于他在《浪漫主义的根源》一书中说他甚至想打退堂鼓,认为自己选择浪漫主义这个题目很不明智。他对浪漫主义特征作了令人眼花缭乱的概括,所搜集的例子繁杂不一,但他无法舍弃。我以为他概括的特征基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狂怪病态的;另一类是偏向亲切美好的。关于后者,他写道:

它又是令人亲切的,是对自己的独特传统一种熟悉的感觉,是对日常生活中愉快事物的欢悦,是习以为常的视景,是知足的、单纯的、乡村民歌的声景——是面带玫瑰红晕的田野之子的健康快乐的智慧。它是远古的、历史的,是哥特大教堂,是暮霭中的古迹,是摸不到、估不出的事物。它又是求新变异,是革命性的变化,是对短暂性的关注,是对活在当下的渴望,它拒绝知识,无视过去和将来,它是快乐而天真的乡村牧歌,是对瞬间的喜悦,是对永恒的意识。它是怀旧,是幻想,是迷醉的梦,是甜美的忧郁和苦涩的忧郁,是孤独,是放逐的苦痛,是被隔绝的感觉,是漫游于遥远的地方,特别是东方,漫游于遥远的时代,特别是中世纪。但它也是愉快的合作,一起投身于共同的创造之中……简言之,浪漫主义是统一性和多样性。它是对独特细节的逼真再现,比如那些逼真的自然绘画;也是神秘模糊、令人悸动的勾勒。它是美,也是丑;它是为艺术而艺术,也是拯救社会的工具;它是有力的,也是软弱的;它是个人的,也是集体的;它是纯洁也是堕落,是革命也是反动,是和平也是战争,是对生命的爱也是对死亡的爱。[63]

伯林这里的概括主要是针对18—19世纪以诗歌为代表的浪漫主义,如果转化到小说方面来看,即使是典型的浪漫主义小说也不可能如诗歌这般激越。叙事类作品,因为情节故事与人物性格及关系的刻画,都要有相应的逻辑性,虽然是虚构,但其具体故事过程和细节也不悖于生活逻辑;不过被称为浪漫主义小说,又可见出其故事情节有离奇之处,人物性格执拗或乖戾,心理描写与情感表现都相当用力。典型的浪漫主义小说,如安·拉德克利夫的《奥多芙的神秘》(1794),讲述了一个孤女艾米丽受到监护人虐待的故事,主人公被监禁于城堡中的心理焦虑与绝望,被描写得如歌如诉,而恐怖之阴森与诗意之瑰丽又可平分秋色,故作者被司各特称为“第一位写虚构浪漫主义小说的女诗人”。浪漫主义的小说情节离奇古怪,心理描写相当活跃,人物性格也富有内在张力,矛盾解决经常以悲剧告终。霍桑的《红字》(1850)也被看作浪漫主义小说的经典之作,由于心理描写方面的出色,人们将其誉为现代心理小说的开创者。《红字》描写的压抑与内心涌动的情感,堪称小说的极致。

当然,最杰出的浪漫主义小说家当推维克多·雨果,其代表作《巴黎圣母院》(1831)、《悲惨世界》(1862)是浪漫主义小说的扛鼎之作。雨果的小说情节曲折离奇,人物性格鲜明突出,善与恶、美与丑的对立犀利尖锐,语言绮丽奔放,富有感染力。现代小说发展到雨果的浪漫主义这里,已经相当成熟。某种意义上说,浪漫主义奠定了西方现代小说的基础,反过来也可以说,浪漫主义决定了西方现代小说的基本美学品性。发展到现实主义这里,不过是使浪漫主义比较离奇的情节和夸张的人物性格更加现实化而已。批判现实主义一直被中国的文艺理论推为可资借鉴的西方小说范本,这当然是受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影响,实际上,批判现实主义只是19世纪资本主义矛盾异常尖锐时期的写照,在西方现代小说史上,它的那种现实批判态度反倒是一个特例。西方现代小说乃是以人物情感为其主导叙事,其根基在浪漫主义小说上。到了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以人物心理情感为主导的叙事模式并未改变,只是发展到极端,例如伍尔芙的意识流小说。

西方自浪漫主义以来的现代小说,固然出现了众多大师级的小说家,每个人都有其艺术的独创性,都有其不同的叙事风格,对人类生活及人性的揭示层面也不尽相同,但其小说叙事最显著的特征就是较少的人物关系以及以情感纽带为核心构成内在冲突结构。

1809年,60岁的歌德出版了小说《亲合力》,他历来反对用观念性支配文学,寻求的是自然真实的情感流露,但这部小说以“亲合力”来命名,还是道出了浪漫主义小说乃至西方小说最根本的特征。歌德这部小说受到瑞典化学家托尔伯恩·贝格曼的科学著作《亲合力》的影响,但歌德此前(1799)写给席勒的信中就谈到了“亲合力”的问题,他认为激情由于亲合力的吸引而结合在一起。[64]很显然,浪漫主义的小说需要激情,需要内在的亲合力。实际上,西方现代以来的小说,都有一种内在的亲合力,其小说叙事根本上需要亲合力关系的结合和变异来展开。本章并不想分析歌德这部小说,但我们可以看到小说中人物爱德华与夏绿蒂、奥狄莉以及上尉四人之间构成的多边关系,他们之间的情感往内里深化,终致命运发生震颤。西方的小说总是在人物之间的“亲合力”关系上做足功夫,由此来推动小说叙事发展。

西方的小说扎根于浪漫主义文化传统中,这就是它的观念性,以自我为中心,表现情感特别是病态的情感,表现人的精神困境,表现人的内心世界的复杂性和独特性,以至于是病态的和绝望的。其冲突方式是内行的,无止境地向人的内心推进,直至产生一种力道,由此生存处于绝境。亲合力本质上是向死的,正如歌德的小说《亲合力》一样,奥狄莉和爱德华都死了,并排躺在教堂的墓地里,这一切才又归于平静。

但是,到了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小说的内在情感要比浪漫主义小说狂怪得多,甚至人物只与自己内心斗争,只是回到自己的内心。加缪的小说《局外人》就是把自己与外部世界疏离之后,只和自己斗争。自己在内心重建了世界的原则,只要走向自己内心深处即可。1959年,纳博科夫出版《洛丽塔》,被看作后现代小说开启序幕的时刻,那是一个继父与少女乱伦的故事,仅通过这一故事内核,即足以看出“亲合力”在一开始就错位地纠结在一起,相互拉扯,无法获得平衡,它必然要往死结里纠结,终至于拉断命运的绳索。

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依然与浪漫主义传统发生关联,反叛也是关联的一种方式,也建立在其基础之上。我们当然无需分析那些经典的现代主义或后现代主义的小说,只需借助一篇典型的西方当代小说,就可以看到浪漫主义的美学传统是如何贯穿至今的。

我在这里试图简要分析一下帕特里克·罗特的《泄密的心》[65],这篇小说当然不能代表西方小说的全部,但在某种意义上,它是一篇极为典型的西方现代小说。小说讲述了一个15岁的德国男孩与一个25岁的英国女家庭教师的故事。他们一起阅读爱伦·坡的小说《泄密的心》,小说把这两个故事联系在一起,坡的故事是讲一个疯子谋杀一个邻居老人,罗特的故事则是讲小男孩爱上了这个英国女教师。表面写一个不谙世事的15岁少年一见钟情爱上一个大他10岁的女英语教师,深层则写当今时代的青年男女的社会问题。小说从少年的视角展开微妙的叙述,里面却隐藏着爱伦·坡的同名恐怖小说《泄密的心》(女教师带这个少年读坡的小说学习英语)。恐怖的谋杀故事在少年学习英语的过程中展开,少年面前的世界其实危机四伏,与坡的小说建立起反向的关系,美好与凶恶在暗中较量,甚至两个文本也在较量。小说通过修辞暗示了一系列的隐秘,但最重要的隐藏的秘密/真相则是这个女教师是个吸毒者。读了这篇小说会让我们在文学的艺术性上思考:这些隐藏的事实是如何相互发生关联的?坡的“泄密的心”,疯子的“跳动的心”,“我”的心也在跳动,小说结尾最后一句话,当叙述人“我”(15岁的少年)目击了那个血淋淋的针头时,“我的心静止了”。这篇小说利用互文本关系展开叙述,借用其他文本,叙述异常紧张,细致的心理描写投射到叙述节奏上。

这篇小说可以说是微言大义,以少年的朦胧爱欲去展示作者对社会的深刻思考。在青春、爱、家庭、婚姻背后,隐藏着一代青年——“68代”青年道路的真相。小说开头一句话:“这应该是1968年秋的事……”阅读者可能不会注意这句话,通常都会认为这是回忆性叙事中的时间导语。但小说结束之后,再回过头来,就会发现这句话如此重要,一篇讲述少年第一次心理创痛的作品,实则是揭示了1968年至今的问题。回忆性的视点转向对“68代”的关注,法国的“五月风暴”刚过去不久,一代青年的革命梦想破灭,左派激进主义运动完结,这一句话就把个人的心理投射到了历史中去。确实,一部短篇小说写得如此精致,却又包含了如此丰富的问题,如此深远,一个少年的故事,却是“68代”的故事,一种历史的选项。甚至这样的问题都会跃然纸上:“68代”可以领导现代欧洲走向未来吗?小说的艺术确实令人惊叹!

在约翰·韦恩的《每况愈下》(Hurry on Down,1953)中,查尔斯到处晃荡,要逃脱中产阶级家庭的束缚,干劳动人民的活,例如,他乐于去擦窗户,而不是当中产阶级的律师、经纪人或大学教授。他与另一对同居的男女(当年的男女同学)住在一起,一个叫蓓蒂,也是反叛家庭的邋遢的女人,另一个是不劳而获的、声称能写出伟大作品的弗劳利希,他们的生存选择荒谬可笑、自欺欺人,但却源自自我真实的态度——他们不可能越过自我的坎,于是就有了如此荒谬的逃离中产阶级世界的反叛青年的神话。

在约翰·巴思的《路的尽头》(The End of the Road,1958)中,雅各布·霍纳经历了感情困境,奇怪地卷入了虚伪的乔·摩根与伦尼的家庭生活中,三个人演出了一场后现代的三角恋爱,结果以悲剧告终。他们的所有悲剧,都源自莫明其妙的心理怪癖。摩根鼓励妻子教霍纳骑马,虽然霍纳并不想骑马,但为了让伦尼高兴,还是答应了。伦尼也不知道为何要教霍纳骑马,不过如此这般后,他们的关系开始密切起来了。故事中人物的情感都不是有目的、合乎理性的举动。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摩根让霍纳周末到家里陪伴他的妻子伦尼,自己却跑去外地,结果这二人发生了肉体关系。不幸的是,伦尼因此怀孕,最后死于人工流产。这三人的关系,就这样建构起怪诞的“亲合力”,小说只有把他们往绝路上推,一直推到“路的尽头”。

即使到今日,西方的小说也是在人物内心和人物之间的内在关系上下功夫,由此才有故事迸发出来。英国作家拉塞尔·塞林·琼斯的小说《太阳来的十秒钟》(Ten Seconds the from Sun)中,主人公雷·格陵兰与他同父异母的妹妹有一种奇怪的“亲合力”的关系,雷在少年时代听从这个妹妹的怂恿,烧死了他10岁的亲妹妹,为此坐了十多年的牢。获释后,他想重新做人,娶了妻子并有了一双儿女,在泰晤士河上驾船,生活走上正轨。然而,他的那个同父异母的妹妹不期而至,不断讹诈雷,想过正常家庭生活的雷不得不动了杀机。在要杀掉这个妹妹的过程中,我们能感到雷对这个妹妹充满了爱,甚至是不伦之恋。雷这个曾经杀掉亲妹妹的人,现在又要动手杀掉另一个妹妹,但他并不是十恶不赦的人,他想过正常生活,想成为好人,对事物有清醒、正确的判断。他知道正义的方位在哪里,但是现实世界没有给他更多的选择。这个重新冒出来的同父异母的妹妹代表着过去的历史,以感情、伦理、人性之善恶的纠葛,要把他逼向生存绝境。小说仅仅凭着一个人要杀掉他同父异母的妹妹这个行为,就牵扯出泰晤士河畔底层生活的历史,反映出当代英国生活的另一侧面,写出了人性的复杂性与不可超越的绝境经验。

库切的《耻》通常被看作关于南非种族冲突问题的小说,但这部小说最基本的故事是讲一个中年男人卢里的心理情感危机。离异鳏居的卢里以在大学讲授浪漫主义文学为生,每周五下午召妓解决生理问题。一次他偶然在超市门口碰到妓女索拉娅,发现她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于是只好与她中止来往。他与女学生梅拉妮发生肉体关系,结果被学校当局开除。他选择与富有叛逆精神、在农场劳动的女儿露茜住在一起,露茜被黑人强奸,却打算嫁给以前的雇工佩特鲁斯做小老婆。在这部小说中,那些更为庞大的种族的问题、人的尊严问题,都是由自我危机引申出来的,这是典型的浪漫主义的情感,其小说叙述总是从个人的心理情感困境出发。所有的叙事要从个人情感最内在的困境中展开,总是伴随着自我与自我、自我与他人的内在“亲合力”关系,尤其是男人与女人之间内在化的“亲合力”的情感经验。不管小说随后向哪个方向变化——是现代主义还是后现代主义,其基本的叙事格局和方式依然是浪漫主义式的。

如此的文学经验,都是从个人的内心向外发散的文学。一切来自内心的冲突,自我成为写作的中心,始终是一个起源性的中心,本质上还是浪漫主义文化。

我们当然不是说西方现代小说的经验与历史无关,而是说内在的人物之间或人物与自我的“亲合力”,构成了推动小说叙事的根本机制。从浪漫主义的自我文化中紬绎出那种从内在自我迸发出来的经验,再由这种经验投射到历史中去。很显然,过去我们总是把西方的小说经验看成世界性的、普适性的经验,在现代性的文化传播中,都要遵循此一范本来建构小说艺术,能与之相同且能达到相当水准的就是好作品,就有可能被视为“伟大作品”,否则就不可能。在浪漫主义文化根基上发展出的西方现代小说,自有其历史文化的依据,处于不同历史文化根基的文学,是否有可能抵达那样的境界、建构那样的形式,则是令人怀疑的。特别是像历史文化如此深厚的中国,现实要求如此紧急迫切,其文学是否有自己的道路?这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不立足于这一问题进行思考,我们就不能认清中国小说的道路,也不能对中国的小说作出正确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