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程机械行业传统供应链融资模式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机械行业传统供应链融资模式
1.基于应收账款的供应链融资模式
基于应收账款的供应链融资模式(以下简称“应收账款供应链融资模式”),是指中小节点企业以其对供应链上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单据凭证作为质押担保物,向银行申请期限不超过应收账款账龄的短期贷款,由银行为处于供应链上游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方式(具体运作模式如图7所示)。
图7 应收账款供应链融资运作模式
目前应收账款供应链融资模式有以下两种运作方式:
(1)应收账款保理。应收账款保理是指融资企业将其与核心企业(采购方)因签订销售合同而形成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银行进行保理,银行支付对价购买融资企业的应收账款债权,此时债权转移给银行,融资企业从而获得银行提供的贷款。其实质是银行以收购债权的方式向融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此时银行承担收款风险,对融资企业享有追索权。
(2)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指融资企业将其对核心企业(采购方)的应收账款债权质押给银行进行融资,此时债权仍属于融资企业,若核心企业未履行还款义务,银行有权要求融资企业偿还。
应收账款供应链融资模式以真实贸易为基础,根据供应商(即融资企业)产品的市场满意度和盈利情况、下游核心企业的还款能力来评估交易的风险和供应链的整体运作情况,打破了原先只针对单一贷款企业财务状况进行风险评估的局面。在这一模式中,核心企业作为还款方通常具有良好的资信评级,且长期与银行保持着稳定的信贷关系,在该融资模式中承担一定的反担保义务,即当中小节点企业不能按期还款时核心企业要代为偿还;同时,中小节点企业为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稳定其与核心企业的贸易合作关系,也会主动尽量按期还款,从而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该模式适用于中小节点企业处于销售回款的业务流程阶段,操作流程较为简单,有利于提高中小节点企业的资金周转效率。
2.基于存货的融通仓融资模式
融通仓融资主要的运作方式为存货质押融资,是融资企业以其自有机械设备等存货为质押物向银行取得贷款的业务。该模式是融资企业以动产质押的方式,将其拥有的合法存货、仓单、商品合格证等动产质押给银行,以此来取得贷款(具体运作模式如图8所示)。
融资企业在申请该业务时,将相应动产转交给物流公司保管,此时动产的所有权并未转移,银行、融资企业和物流公司三者签订相关协议,融资企业发货之后,银行为其提供约定比例的融资,融资比例要视动产具体情况而定,这一方式加速了资金的周转。当采购方支付货款到指定账户之后,银行则通知物流公司向采购方发货。若融资企业不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则可以采取公开拍卖融资企业质押物的方式获偿。
图8 融通仓融资运作模式
融通仓融资模式同样存在两种运作方式:一种是上述的存货质押模式,另一种是信用担保模式。信用担保模式与存货质押模式的不同在于:银行通过对物流公司的综合考评,直接将一定额度的授信权力赋予了物流公司,物流公司可以在授信额度的范围内向资信状况良好的融资企业进行授信,这相当于物流公司为融资企业提供了担保,相应地,融资企业存放在物流公司的存货成为质押物,以此来保证授信的安全性。这种将授信权力外包给物流公司的做法,对银行而言可以简化贷款审批的程序,转嫁风险,形成规模效应,但是对物流企业要严格把关;对物流公司而言,这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利用得当可以吸引更多客源,增强其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反之则可能失去发展机遇;对融资企业而言,简易的程序提高了贷款效率,能够快速融资,加快其资金流通,增强其竞争实力。
3.基于预付账款的保兑仓融资
保兑仓融资是银行以融资企业(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的预付账款为前提,向融资企业发放贷款的形式(具体运作模式如图9所示)。保兑仓融资模式涉及供应商(核心企业)、融资企业(中小节点企业)和银行三方主体当事人;另外,第三方物流公司也在该融资模式中起到仓储、货物评估和监管的作用。四者签订合作协议后,融资企业以其预付账款向银行申请贷款,物流公司评估相关货物,银行向融资企业发放贷款,并支付相应款项给供应商,供应商将设备交由物流公司保管,此时,设备的所有权归银行,直至融资企业偿还足额货款,货权才转移到融资企业名下,剩余贷款也归融资企业。
保兑仓融资模式实际上是银行为了控制供应链下游的中小节点企业,向供应链上游的核心企业购买了相关商品的提货权,并根据中小节点企业销售回款、归还贷款的情况,向其逐步释放货权的操作方式,是基于上下游供应链条和商品提货权的一种特定融资业务模式。
图9 保兑仓融资运作模式
保兑仓融资模式适用于融资企业的采购环节,即发生预付账款时。此时,融资企业一般是中小节点企业,供应商则是行业中的核心企业,为了扩大销售规模和稳定下游经销渠道,通常核心企业会向银行提供担保或承诺回购,从而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保证货款与货权的一一对应;同时,实现了融资企业杠杆采购与供应商规模销售的双重目标,使中小节点企业免于全额购货的资金困境,扩大了核心企业的销售规模。
(二)工程机械行业传统供应链融资模式存在的问题
1.基于应收账款的供应链融资模式存在的问题
传统的基于应收账款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不足:一是该业务中融资企业一般要承担后续追索权,即如果在到期日后约定的一段时间内,无论应收账款因何种原因不能收回,银行或保理商都有权向融资企业索回已付融资款项,因此在买方清偿所有应收账款之前,融资企业的财务账户中仍会记录这笔负债,并且在使用这笔资金方面也有所限制;二是贷款资金使用限制会导致融资成本提高,从而使融资企业间接提高产品价格,增加了买方的采购成本。
基于应收账款的供应链融资模式对核心企业也存在着部分限制:首先,由于该模式基于应收账款,银行对于融资企业的应收账款的相对方,即融资企业的下游企业具有较高的资信限制,这也使得该业务只能在融资企业的下游企业具有较高的资信水平的前提下使用,也就是说该业务只能应用于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采购环节。核心企业的下游多为中小节点企业,核心企业无法使用该业务进行融资。其次,上游中小节点企业因较高的资金使用限制而提高产品价格,这使得核心企业的采购成本进一步增加,尤其是对工程机械行业,在行业不景气时无疑会使核心企业陷入更加不利的境地。
2.基于存货的融通仓融资模式存在的问题
从行业长期适应性上来看,存货质押模式适合融资规模小、期限短、融资需求较为迫切的企业,同时也适合原材料购入与产成品销售周期较长、生产销售季节性较强的企业。而工程机械行业核心企业的融资期限虽然较短,但是融资规模较大,生产销售的季节性不强,该模式在工程机械行业运行的长期性有待考察。
从供应链融资的企业适用性角度来看,基于存货的融通仓融资适用于核心企业的采购环节,对于其销售环节而言,由于其下游为中小节点企业,有一定资质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为了降低风险,与中小节点企业建立长期合作的可能性较小,因此第三方物流企业鲜有采用信用担保模式,即给予中小节点企业授信额度及信用担保的,致使工程机械行业下游经销商(中小节点企业)很难在融通仓融资中受益,与此同时,核心企业也会因此而受到影响。
3.基于预付账款的保兑仓融资模式存在的问题
与其他两种融资模式相比,基于预付账款的保兑仓融资模式在解决工程机械行业核心企业应收账款问题上更具有可行性,但同样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对于核心企业而言,当融资企业不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时,若不存在第三方物流公司,核心企业需要对发货不足部分的价值向银行进行退款;存在第三方物流公司时,核心企业将对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外的金额部分,以回购方式作为担保。核心企业的销售将会受到一定影响,同时也承担着较大的退款和回购风险,资金不能够得到来自融资企业的任何保证,货款收回多少完全取决于下游经销商的还款能力。
其次,对于下游的中小节点企业而言,在基于预付账款的保兑仓融资模式下,只有融资企业偿还足额货款,货权才转移到融资企业名下,否则设备的所有权归银行所有,这是对其资金的变相占用。除此之外,尽管供应链融资基于真实交易背景,但是由于银行授信的对象是中小节点企业,因此对其资质的要求依然相对较高,而且如果经销商为异地企业,银行对其资信审查的成本就会更高,同样也会导致银行对中小节点企业设立高门槛。
总之,传统供应链融资模式存在着诸多的问题,限制着工程机械行业核心企业和经销商的经营,授信转让供应链融资模式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