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日常交往
彭卫著
汉代行为语言考察
行为语言是人以特定的体态或体势所传递的信息,它既是人际之间的一种交往形式,也负载了复杂丰富的社会文化内容。流行于秦汉时代的行为语言主要有35种。
一、握手。即以己手与对方手相握,其形式犹今之握手,但相握时间一般较今之握手要长,其意义也不同于现代的握手问候礼仪。在两汉时期,握手行为传达着信任或亲近的信号。《后汉书·李通列传》载,刘秀与李通“共语移日,握手极欢”。握手与欢洽的联系显而易见。汉代文献中关于握手行为意义的记录均与此相类。时人又称握手为“挈手”“执手”“把手”“携手”“捉手”等。西汉初年,陈稀辞别韩信赴代,被刘邦软禁着的韩信“挈其手,与步于庭数匝,仰天而叹曰:‘子可与言乎?吾欲与子有言。’”[360]成帝时,外戚重臣王凤病重,“天子数自临问,亲执其手”。[361]惨败于官渡的袁绍逃至部将蒋义渠军营中,“把其手曰:‘孤以首领相付矣。’”[362]刘备与赵云同依公孙瓒,“云以兄丧,辞瓒暂归,先主知其不反,捉手而别”。[363]除上引史例所涉及的贵族、军人等阶层外,《潜夫论·浮侈篇》谓市井中人“怀丸挟弹,携手遨游”;《文选》卷51王褒《四子讲德论》谓文人“相与结侣,携手俱游”;反映握手行为在社会诸阶层中颇为流行。在人际交往中,不予握手则意味着亲近程度的降低。东汉初,彭宠“自负其功,意望甚高,光武接之不能满,以此怀不平”。刘秀初不解缘由,朱浮解释道“前吴汉北发兵时,大王遗宠以所服剑,又倚以为北道主人。宠谓至当迎阁握手,交欢并坐。今既不然,所以失望”。[364]在汉代文献和文物中,尚未发现异性(夫妻除外)之间握手的情形,看来,两汉时期至少在公开场合异性之间是不能握手的。
二、手拊。《说文》十二上“手部”:“拊,循也。”循即摩。手拊动作是以手轻抚他人头、背等部位。手拊的语言含义有两种:其一,表示劝告。汉高祖刘邦封侄子刘濞为吴王,旋后悔,“因拊其背曰:‘汉后五十年东南有乱,岂若邪?然天下同姓一家,慎无反。’”[365]两汉之际,刘秀兵败,欲与其姊刘元一同逃走,刘元见情势危急,“以手拊曰:‘行矣!不能相救,无为两没也。”[366]其二,表示喜爱或亲近。年仅12岁的吴佑劝作太守的父亲行事谨慎,其父“笑而抚其首曰:‘吴氏世不乏季子矣。’”[367]王充与13岁的班固交谈后,拊其背对班固之父彪说:“是儿必记汉事。”[368]曹操拊程昱背曰:“兖州之败,不用君言,吾何以至此?”[369]与“拊”相近的行为还有“循”。《说文》解释“循”为“行顺也”,可见,循也是抚摸。东汉初,刘庄10岁时,其父刘秀褒其聪颖,“循其头曰‘吴季子’”。[370]从文献记载看,无论是表示劝告还是喜爱,手拊都是年龄较长者对年龄较幼者的行为。同时,手拊行为虽亦见于异性之间,但却仅出现在直系亲属中。手拊情形大概与握手一样,在亲属以外的异性中是没有的。
三、拍手。即自己以两手相拍击,其形式犹如今之鼓掌。或称“搏手”。拍手行为表示高兴的心情,或是引起他人的注意。《后汉书·袁绍列传》注引《先贤行状》载,逢纪陷害田丰,向袁绍进谗道:“丰闻将军之退,拍手大笑,喜其言之中也。”《东观汉记·赵孝王良传》载:“光武初起兵,良搏手大呼曰:‘我欲诣纳言严将军。’叱上起去。”
四、拊手与拊掌。有的学者推测拊掌为“两掌相拍”。[371]但据上引《说文》对“拊”的解释,拊手或拊掌应是自己以两手或两掌相摩,犹如今天的搓手。拊手与拊掌行为主要表达惊怒的情绪,如《汉书·萧望之传》载,汉元帝得知萧望之自杀,“惊拊手”。《孔雀东南飞》描写女儿被休归家,其母因十分惊怒而“大拊掌”。拊掌也作“抚掌”。《三国志·魏书·王朗传》注引《魏略》载,曹操闻薛夏被当地豪族系于狱中,“抚掌”曰:“夏无罪也。汉阳儿辈直欲杀之耳!”拊手或拊掌有时也可表达喜悦之情,《后汉书·方术列传上》有曹操“大拊掌笑”的描写。而以手“拊”物亦是惊讶心情的表露。《三国志·吴书·凌统传》载,孙权闻凌统死讯,“拊床起坐,哀不能自止”。
五、抵掌与扼腕。《说文》十二上:“抵,挤也。”“挤,排也。”“排”犹言击。可见抵掌的形式是自己用一掌击打另一掌。抵掌行为多为表示下决心的行为。《后汉书·方术列传·序》形容汉武帝时重方术的社会风气时说:“汉自武帝颇好方术,天下怀协道艺之士,莫不负策抵掌,顺风而届焉。”这类行为也可表示惊讶或强调情绪。《三国志·魏书·贾逵传》注引《魏略》载,东汉末贾逵迁升魏郡太守,“书到,逵出门,而郡官属悉当门,谒逵于车下。逵抵掌曰:‘诣治所,何宜如是。’”《后汉书·皇甫嵩列传》载,大权在握的董卓“抵手”谓宿敌皇甫嵩曰:“义真(嵩字)服未乎?”扼腕即用一手握住另一手的手腕,多用于显示自己的力量。睡虎地秦简《语书》描述当时有些官吏“喜争书。争书,因恙(佯)瞋目扼棺(腕)以视(示)力”。《商君书·君臣篇》也有“瞋目扼腕而语勇者得”的描写。
六、举手。即伸出手或手臂。因所伸方向与长度不同,意义各异。其一,手臂舒缓高抬,表示告别。《孔雀东南飞》描写焦仲卿夫妻离别,两人“举手长劳劳,二情同依依”。其二,手臂平伸或上举,表示相请。东汉壁画中有女仆右手放腰前,手掌平伸请女主人的场景;[372]汉画像石中也有主人双手上举让客入室的画面。[373]其三,以手指人,表示詈斥或轻蔑。西汉末年,侍中王闳举手斥骂董贤。[374]两汉之际,刘秀令王霸募兵,“市人皆大笑,举手耶揄之”。[375]其四,以手“指天画地”,即手臂上下挥动,表示强烈不满。东汉初,大司徒韩歆对光武帝刘秀“证岁将饥凶,指天画地言辞甚刚”。[376]
七、长揖。即两手拱于胸前,腰微弯曲。长揖又称“高揖”。在汉代社会交往中,长揖是地位相近者之间相见时的礼貌行为。董卓擅权,汉室大臣对其卑恭有加,只有盖勋“长揖争礼,见者皆为之失色”。[377]而在此前,反对董卓废帝的袁绍也对他“横刀长揖径去”。[378]袁涣见曹操“独高揖不为礼”。[379]这均是长揖者视董、曹为地位相近者的例子。在家庭生活中,夫妻之间也使用这种礼节。江苏邳县东汉画像石刻绘夫妻相见图,男于居左,双手拱于胸前;女子居右,双手亦拱于胸前。[380]需要指出的是,从南阳汉画像砖、湖北襄阳奁画的侍女图,以及扬州新莽墓出土的男性侍者俑等文物资料看,侍女们和男侍均是两手拱于胸前。[381]这表明奴婢随从谒见主人或客人时,也以长揖行为表示敬意。
八、搏髀。即以手拍击大腿,表示惋惜或赞叹。《史记·冯唐列传》载,汉文帝听说战国时赵国名将廉颇、李牧故事,情不自禁地“搏髀”赞叹道:“嗟乎!吾独不得廉颇、李牧为吾将,吾岂忧匈奴哉!”
九、抚膝涕泣。即以手抚膝哭泣,表示悲痛。《后汉书·袁绍列传》注引《英雄记》:袁绍兵败官渡,袁军将士“皆抚膝涕泣”。
十、叩心。即以手捶胸,表示悲愤。在汉代“凡人之情,冤则呼天,穷则叩心”。[382]叩心又称“拊心”。《三国志·蜀书·张飞传》注引《华阳国志》:刘备人蜀,严颜“拊心叹曰:‘此所谓独坐穷山,放虎自卫也。’”
十一、自挝。即以手自击其面,表示自责。《后汉书·独行列传》载,缪彤因家族成员分家争执,“深怀愤叹,乃掩户自挝”。
十二、啮指、割耳、断指、断发、割鼻等。啮指即用口咬指,这是汉代人常用的发誓行为。《后汉书·吴祜列传》载,东汉胶东相吴祜善待囚徒,囚犯毋丘长啮指为誓:“妻子若生子,名之‘吴生’。”与啮指行为相近的还有啮臂、割耳等。如汉桓帝为诛灭专权的外戚梁冀,啮宦官单超臂出血为盟。[383]割耳为誓等行为主要出现在女性当中。文献中记载了多例女子用这类行为拒绝改嫁的个案。如桓氏不愿改嫁,“乃豫刑其耳以自誓”。[384]张氏誓不改嫁,“乃断发割耳”。[385]李氏“剪发自誓”。[386]殷氏“断指明情”。[387]周氏“先断发以自誓,后人犹求之,乃割其鼻”。[388]
十三、把臂。即以己手持他人之臂。把臂行为的基本意义是表示亲近,出现在相识者之间。两汉之际,京兆尹鲜于褒见第五伦而“异之”,褒离任前“把伦臂曰:‘恨相知晚。’”[389]东汉初,朱晖与同县人张堪友善,张堪“把晖臂曰:‘欲以妻子托朱生。’”[390]东汉人范升出任荆州刺史时见到故友孔嵩,“呼嵩,把臂谓曰:‘子非孔仲山邪。’”[391]《三国志·吴书·周泰传》注引《江表传》载,汉魏之际,吴主孙权见战将周泰伤痕累累,“权把其臂,因流涕交连,字之曰:‘幼平,卿为孤兄弟战如熊虎,不惜躯命,被创数十,肤如刻画,孤亦何心不待卿以骨肉之恩,委卿以兵马之重乎。’”把臂行为由亲近本义伸延为结盟行为。东汉末,陈留太守张邈厚待吕布,“临别把臂言誓”。[392]在个别情形下,把臂还可以成为友人之间相责的行为语言。这显然也是由把臂所表示的亲近本义派生出来的。《后汉书·儒林列传》载,马武将友人杨政拒之门外,杨政径直冲入马家,“把臂责之”。
十四、攘臂。《说文》十二上“手”部谓:“攘,推也。”攘臂即以手挽臂袖。这是表达愤怒的行为语言。《易林》“小过第六十三”:“攘臂反肘,怒不可止。”《后汉书·陈蕃列传》载,东汉灵帝时,宦官曹节等矫诏杀大将军窦武,陈蕃率太学生八十余人持刃入宫,攘臂高呼:“大将军忠以卫国,黄门反逆,何云窦氏不道也!”袂即衣袖,故攘臂也称为“攘袂”。东汉人黄允为攀附高门而休妻,其妻“大集宾客三百余人”,“攘袂数允隐匿秽恶十五事”。[393]
十五、相持或相抱。即拥抱,多伴有哭泣。这是汉代人表示感动或悲痛的行为语言,世事变故后的重逢或相见系这种行为出现的背景。如《史记·外戚世家》载,汉文帝窦皇后与其弟久别重逢,“持之而泣,泣涕交横下”。东汉时,困守西域疏勒孤城的耿恭及残部与援军会师,“共相持涕泣”。[394]党锢事起,外黄令与其友人相见后悲愤交集,“因相抱而泣”。[395]不过,在一般情形下,这种行为大概十分少见。此外,在亲属之外的异性之间,也不会出现这种行为。
十六、目示。即用眼神向对方示意,在汉代常被称作“目”“目之”“目视”“侧目”“仄目”等。目示的含义十分丰富,恭敬、不满、愤怒、恐惧等情绪,以及不便用语言明达的曲隐之义,都可以通过这种行为方式来表达。因此,目示所传达的信息总是在特定的场合呈现其意义。如陈胜、吴广作鱼腹帛书和狐鸣后,戍卒“往往指目胜、广”。[396]这是敬异的表示。汉文帝敬畏丞相周勃,每当其罢朝趋出,“常目送之”。[397]这显然是恭敬的表示。文帝之子景帝对周勃之子周亚夫的目示则大不相同。周亚夫不食景帝所设未切开且不置箸的大块肉,起身离去,景帝“目送之,曰:‘此鞅鞅,非少主臣也。’”[398]这是不满的表示。楚汉会战广武,项羽挑战,“楼烦欲射,羽瞋目叱之”。[399]这是愤怒的表示。项羽击破秦军后,诸侯诸将“膝行而前,莫敢仰视”。[400]这是畏惧的表示。传达曲隐的例子有,项梁欲杀会稽假守反秦,招项羽入,“眴”之曰:“可行矣!”所谓“眴”,如颜师古所说,是“动目而使之”。[401]鸿门宴上,范增屡屡目示项羽,让他杀死刘邦。[402]汉昭帝时,汉使任立政赴匈奴召李陵返汉,由于周围都是匈奴官员,汉使只得以目视表达自己的来意。[403]此外,由于恐惧,眼睛不敢正视人,也是秦汉时期的常见行为语言。如项羽破秦兵后,诸侯入辕门,“莫敢仰视”。[404]“仄目”和“侧目”都是形容由于畏惧不敢平视人。景帝时中郎将郅都行法不避贵戚,列侯宗室见到郅都均“侧目而视”。[405]汉哀帝时,息夫躬“论议无所避,众畏其口,见之仄目”。[406]两汉语言中关于目示行为的丰富表达,显示出这个时期目示行为的多样化倾向。
十七、箕踞。颜师古谓:“箕踞者,谓申两脚其形如箕。”[407]如众所知,秦汉时代,人们的习惯坐姿是屈足向后,以膝抵席,臀部压在脚后跟上。箕踞则是两腿伸开,臀部坐地。对人箕踞是不敬的行为语言,极易引起对方的强烈反应。高祖刘邦过赵,“箕踞骂詈”,赵王张敖、赵国群臣怒火中烧,欲杀刘邦。[408]江陵张家山汉简《奏谳书》记录了发生在汉高祖六年的一起与“箕踞”有关的谋杀案:淮阳新郪县令信责备狱史武,武“据(踞),不趟(跪),其应对有不善,信怒,扼剑蓦詈,欲前就武,武去”,最后,信还是派人杀死了武。[409]武帝时,名动天下的大侠郭解出行,“人皆避,有一人独箕踞视之,解问其姓名,客欲杀之”。[410]东汉顺帝时河间惠王刘政在接受国相沈景谒见时,“不正服,箕踞殿上”,看到这种情形,沈景也“峙不为礼”。[411]在以上四例中,第一、四例是地位高者对地位低者的箕踞,第二例是地位低者对地位高者的箕踞,第三例箕踞则出现在平民中。可以看出,不仅地位低者对地位高者不能箕踞,而且地位相当者之间和上对下也不能使用这种行为。不过,在社会下层的非礼仪场合,还是不以箕踞为非的。《后汉书·郭泰列传》载,“耕于野”的农人,在避雨树下时,“皆夷踞相对”。与箕踞之意相近的行为还有“交胫肆踞”,即两条小腿交叉而坐,类似今之盘腿坐。《盐铁论·散不足篇》谓“黎民泮汗力作,今蛮夷交胫肆踞”,即是指此。
十八、长跪。即伸直腰而跪。又称作“跽”,《说文》二下:“跽,长跪也。”长跪行为有两种含义:其一,反映惊讶或欢喜的心情。《史记·项羽本纪》载:樊哙冲入鸿门宴中,项羽“按剑而跽”道:“客何为者?”汉乐府诗《饮马长城窟行》用“长跪读素书,书中竟何如”的诗句描写妻子接到亲人来信时的欣喜神态。其二,表示敬重。《释名》卷三《释姿容》谓:“跽,忌也,见所敬忌不敢自安也。”《史记·留侯世家》载,张良为一老者从桥下取履,并“长跪”为之穿履。汉五言诗《上山采蘼芜》谓“长跪问故夫,新人复何如”,《孔雀东南飞》谓“府吏长跪告,伏惟启阿母”,也都反映了长跪所表现的敬意。
十九、俯首。即低头。俯首是羞惭的表示。《后汉书·刘玄列传》载,更始帝刘玄入长安,见到壮丽的皇宫和繁密的宫中礼仪,“羞怍,俯首刮席不敢视”。《盐铁论·刑德篇》写御史大夫桑弘羊在贤良文学的尖锐批评下“俯仰未应对”,也是指此。
二十、叩头。即磕头。或称“顿首”。《周礼·春官宗伯》郑玄注:“顿首,拜头叩地也。”这是流行于汉代的表示请求、感谢或请罪的行为语言。刘向指出西汉后期新拜少年黄门侍郎“皆谢贵人叩头,谨战战栗栗”。[412]两汉之际,公孙述被迫骑刺落马下,他“叩头者数十”乞求追者网开一面。[413]东汉南阳叶县“有争财者,持兵而斗”,邻里高风“往解之,不已,乃脱巾叩头,固请曰:‘仁义逊让,奈何弃之!’于是争者怀感,投兵谢罪”。[414]汉代还发生了一件强徒逼杀女子,适遇雷雨大作,“贼惶恐叩头谢罪”的事情。[415]在官场中,拜礼是低级行于上级,官职接近者之间则不行拜礼,即使一方比另一方的职位要略高。《后汉书·皇甫嵩列传》谓董卓“风令御史中丞已下皆拜以屈嵩”是违反当时礼制习惯的,故要专门“风令”。
二一、稽首。即拜礼。《释名》卷三《释姿容》:“拜,于丈夫为跌,跌然诎折下就地也。于妇人为扶,自袖扶而上下也。”清人毕沅注:“《说文》手部云,捧首至地也。”“《札记·少仪》云,妇人吉事,虽有君赐,肃拜为尸坐,则不手拜。肃拜,郑注云:肃拜,拜低头也;手拜,手至地也。妇人以肃拜为正。按肃拜者,俯首正立,敛两袖于胸前,而低卬之。故曰袖扶而上下。”毕注泥于经文,又附会某些清人礼仪,使汉世的颇为流行的拜礼复杂难解。按,《周礼,春官宗伯》郑玄注:“稽首,拜头至地也。”其具体动作在汉画像砖、石和壁画上有形象的展示。如南阳汉画像砖反映拜谒老人的场面是,老者跪坐,拜者两手分开据地,头垂作跪拜状。[416]嘉祥画像石上的拜谒方式与此类似。[417]《陇西行》“好妇出迎客,颜色正敷愉。伸腰再跪拜,问客平安不”,[418]是对女性行拜礼的描述。此外,地位较高者对地位较低者行拜礼,则具有其他含义。《三国志·蜀书·马超传》载:“先主遣人迎超,超将兵径到城下。城中震怖,(刘)璋即稽首。”刘璋稽首的意义显然具有投降的意味。
二二、拥彗。这是迎接客人时的礼节。彗即帚,拥彗是用双手捧帚。南阳画像石刻上的拥帚图是双手拥彗,恭立迎客。[419]从文献和文物所反映的拥彗场面看,拥彗者的身份大都较低。如河南画像砖上的拥彗者是门吏。[420]
二三、膝行。即以膝触地爬行。这是对对方表示敬畏的行为语言。秦汉之际,项羽击破秦军,各路诸侯进入项羽军营,“无不膝行而前”。[421]西汉中期,昌邑王刘贺荒淫无道,大臣龚遂“涕泣膝行”进行劝谏。[422]
二四、蹑足。汉代人席地跪坐,两足隐在身后。蹑足是用手按捏他人或自己之足,以隐蔽的动作进行暗中提醒。《汉书·韩信传》载,楚汉战争时,韩信派使要求受封齐王,刘邦怒骂来人,“张良、陈平伏后蹑汉王足”,提醒刘邦以大局为重。前引任立政欲召李陵还汉,除以目视李陵外,还自握其足,以示“可还归汉”。[423]
二五、唾人。即以口水吐向他人。睡虎地秦简《封诊式》有对“毒言”即口舌有毒伤人案件的记录。《论衡·言毒篇》说:“太阳之地,人民促急,促急之人,口舌为毒。故楚、越之人,促急捷疾,与人谈言,口唾射人,则人赈胎肿而为创。南郡极热之地,其人唾树树枯,唾鸟鸟坠。”王充这段对流行于汉代南方某些地区巫术的记载,反映了时人对唾液具有损害人体作用的看法。这也在某种程度上涉及唾人的行为语言。在汉代日常生活中,唾人表现了对对方的詈斥和极度轻蔑。曾担任汉宣帝朝大司马的田延年在下狱前说:“幸县官宽我耳,何面目入牢狱,使众人笑我,卒徒唾吾背乎!?”[424]担忧和痛苦溢于言表。
二六、肉袒。《记·郊特牲》:“肉袒,服之尽也。”疏:“肉袒去饰,是服之竭尽也。”《战国策·齐策》高诱注:“肉袒,露肢体,示欲受刑,袒即裼也,去上衣曰裼。”《史记·宋微子世家》司马贞索隐:“肉袒者,袒而露肉也。”从诸家所释看,肉袒乃是除去上衣,赤裸上身。在秦汉时期,自行肉袒(并每每伴有其他动作)表示请罪。征诸史册,肉袒行为大都与军事和政治活动有关。参加吴楚七国之乱的胶西王刘印“肉袒叩头汉军壁”。[425]东汉初,张步被汉军击败,遂“肉袒负斧于军门”请降。[426]
二七、免冠。即自行除去冠巾。冠巾是身份的象征的观念可以上溯到先秦时代。春秋时卫太子使石乞等人杀子路,子路在“君子死,冠不免”的信念驱使下,“结缨而死”。[427]两汉时期这种观念依然如故。因此,自行免冠行为意味着自我贬损,表示请罪。《后汉书·宋弘列传》载,在东汉初年的一次朝会上,大司空宋弘见被自己推荐的桓谭奉旨弹琴,离席向光武帝刘秀免冠谢罪道:“臣所以荐桓谭者,望能以忠正导主,而令朝廷耽悦郑声,臣之罪也。”免冠行为在汉代十分普遍,有时皇帝甚至也免冠向臣子表示歉意。文帝时,太子与梁王在司马门不下沉车,公车令张释之“劾不下公门不敬”,“文帝免冠谢曰:‘教儿子不谨。’”[428]免冠的另一种说法是“露首”。《风俗通义·十反》载,东汉司徒掾但望侄子杀人,但望“露首肉袒”,向太尉李固谢罪。与免冠意义相近却又不及其普遍的行为还有冠铁冠,即自戴铁冠于首,自比罪囚。东汉初,司徒欧阳歙下狱,其门生高获“冠铁冠,带锧,诣阙请歙”。[429]
二八、徒跣。即赤足。这主要是表示请罪的行为语言。汉代的史例有,吴楚之乱被平定后,参与叛乱的胶西王刘印“徒跣”向太后谢罪。[430]东汉人韦豹辞辟不就,对朝廷高官“跣而起”,[431]这亦含有谢罪的意思。此外徒跣也是悲痛心理的表现。《后汉书·臧洪列传》载,东汉末曹操包围张超,张的好友臧洪“始闻超围,乃徒跣号泣,并勒所领,将赴其难”。
二九、自髡。即自己剃去头发。头发对于古代中国人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先秦时代即已产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在汉代这种观念更为深入人心,司马迁把“髡毛发”排在腐刑和毁肤断肢之后,居于受辱程度的第三位,高于包括“露体”(肉袒)在内的其他受辱类型。[432]这表明自髡是一种十分强烈的请罪行为语言。现存文献中的汉代人自髡事件大都出现在东汉,也大都与军事或政治活动有关。如建武三年,延褒率军“自髡剔,负锧”投降刘秀。[433]此外还有自髡家属请罪的情形。《后汉书·邓晨列传》载,邓骘子邓凤犯了过失,“骘畏太后,遂髡妻及凤以谢”。
三十、负斧质。斧、质均是古代刑具,放在身上表示“必死”。[434]如汉景帝时梁王刘武刺杀爰盎事发,刘武“伏斧质,之阙下诣罪”。[435]外戚王商等人大兴土木,激怒成帝,王商、王立、王根“皆负斧质谢”。[436]
三一、以箭贯耳。这是请罪行为。西汉后期,茂陵侠者原涉奴客犯法,涉“肉袒自缚,箭贯耳”向地方官员请罪。[437]东汉初年经学家范升入狱,其学生杨政“乃肉袒,以箭贯耳”,拦御车申冤。[438]
肉袒、免冠、徒跣和自髡行为经常共同出现,并伴有负斧质。邓通“免冠,徒跣,顿首”向丞相申屠嘉谢罪。[439]东汉楚王英狱连及河东太守焦贶,焦弟子郑弘“髡头负锧诣阙上章,为贶讼罪”。[440]看来,汉代请罪行为语言总是呈现为一组复合行为,这在其他行为语言中是罕见的。
三二、避席与不避席。这是出现在宴饮场合的行为礼仪。避席即离席,不避席即不离席,前者系表达敬意,后者则无敬意。《汉书·灌夫传》载,武帝初年,地位显赫的丞相田蚡设宴,“酒酣,起为寿,坐者皆避席伏”;待失势的窦婴起为寿时,“独故人避席,余半膝席”。
三三、以秽物和下流动作辱人。用尿羞辱他人似乎是汉代流行的行为方式。文献记载,汉王朝的建立者刘邦不喜欢儒者,如果有人戴儒冠前来,刘邦便“解其冠,溺其中”。[441]景帝时,梁国中大夫韩安国入狱,狱吏田甲对之出言不逊,“安国曰:‘死灰独不复然乎?’甲曰:‘然即溺之。’”[442]类似的侮辱行为还有“出胯下”,即从人裆下穿行。秦末淮阴恶少强迫韩信从其“胯下”穿过,就是一个著名的史例。
三四、不语。即不应对他人,这是困惑、恼怒、惭愧等多种心理活动所外显的行为方式。宣帝时人桓宽所编《盐铁论》描写御史大夫桑弘羊及其属下的种种不语行为:“御史默不答也”;“公卿嘿然,寂若无人”;“大夫不说,作色,不应也”;“大夫视文学,悒悒而不言也”;“大夫勃然作色,默而不应”;“大夫抚然内惭,四据而不言”。[443]
三五、掩耳。即以手掩耳,其含义与今相同,系拒绝倾听的行为。《汉书·循吏传》载,龚遂“面刺(昌邑)王过,王至掩耳起坐”。
从历史渊源看,上述的秦汉时期的行为语言大都可以在春秋战国甚至更早的时代找到其原型或滥觞(参见表1)。在这些行为语言中,存在两种情形。其一,是行为语言基本没有变化的静止型延续行为,包括肉袒、膝行、免冠、攘臂、长跪、箕踞、啮臂、唾人、溺人等;其二,是行为语言含义发生若干变化的更替型延续行为。如避席在先秦时期主要是用于表示谢罪,[444]其意义与汉代颇有不同。不过,汉代绝大多数源自先秦时期的行为语言的含义并无显著改变,这从一个方面说明早期华夏文化在传承过程中所具有的悠久性和稳固性。
表1
如果把秦汉行为语言的体态做出分类,可以看出,手势语言有6种(握手、手拊、拍手、拊手与拊掌、抵掌、举手),与手势关系密切的行为语言有8种(搏髀、抚膝、叩心、啮指、把臂、攘臂、自挝、掩耳),二者共计14种;腿足部位行为语言有5种(箕踞、长跪、膝行、蹑足和徒跣);头部行为语言有3种(俯首、免冠和自髡);全身性的行为语言有4种(相持、叩头、长揖和肉袒);下体行为语言有2种(溺人或物、胯下行);口部行为语言1种(唾人);眼神所传递的信息丰富而细腻。显然,手势类的行为语言是所有行为语言中数量最多者,占总数的近一半,它可以表达亲切、爱抚、愤怒、揶揄、羞惭、决心、告别等多种情绪情感。看来,现代语言学关于“手势伴随一切语言”的判断,[445]也可以得到汉代历史的佐证。腿足部位的行为语言与轻蔑、尊重、暗示、谢罪有关;头部的行为语言与自惭和谢罪有关,是自我贬损的集中表达;自残类行为语言基本上与立誓有关,其原型应能追溯到原始巫术的某些行为,[446]只是在两汉时代,这些行为渗入了时人所能感知的表达决心的意义;全身性的行为语言所涉及的谢罪、相逢、自惭的情绪强度较大,因此,也相应地伴随全身性的大幅度动作。内敛与外展行为的含义在汉代人心目中的反差在长跪与箕踞行为语言中表现得最为突出,这应是理念化的伦理观念在具体的行为举止方面的体现。双方身体接触多表示亲密。上述握手、拊背、拊头、相持等行为是以手与手、手与背、手与头以及全身接触表达亲近感。西汉后期人孟喜“得易家阴阳灾变书,诈言师田生且死时枕喜膝,独传喜,诸儒以此耀之”。[447]行为语言只有2种,这意味着汉代社会生活中污秽类的行为语言是较为少见的。
两汉时期的行为语言突出了对长幼、师生、主宾等社会关系的规定。《礼记》的有关论述是这种观念的集中代表。它规定,在长与幼的关系上,幼者应在行为上表现出对长者的尊重,“长者与之提携,则两手奉于长者之手”;“凡为长者粪之礼,必加帚于箕上”,此即郑玄所说的两手奉箕以示恭敬。“侍坐于长者,履不上于堂。”在师与生的关系上,学生应在行为上表现出对老师的敬重:“从与先生,不越路而与人言。遭先生于道,趋而进,正立拱手。先生与之言则对,不与之言则趣而退。”在主人与宾客的关系上,主人应在行为上表现出对客人的礼貌:“主人入门而右,客入门而左”;“尊客之前不叱狗,让食不唾”。[448]从汉代历史实际看,《礼记》所说的上述行为规范,确乎是当时人们遵循的礼节。与此相反,不礼貌的行为语言是人际关系中的负面因素。张汤看不起新贵朱买臣,“买臣见汤,(汤)坐床上弗为礼。买臣深怨,常欲死之”,最终把张汤逼上了死路。[449]
汉代人们对行为语言的具体使用涉及生理与社会文化两方面因素。
当时行为语言的使用似乎没有广泛的年龄与性别区分。在上面胪列的行为中,体现出年龄差异的只有手拊。文献明确记载的两性共用的行为语言有手拊(亲族内部)、拊掌、举手、相持(亲族内部)、攘臂、长跪、肉袒、髡首。从两汉社会风气推测,当时女性不能使用的行为语言场景有:不握异性之手、不把异性之臂、不与异性相持、不蹑异性之足(以上同样适用于男性)、不作污秽行为。汉代行为语言的使用与社会阶层和个体性格有关。一般来说,粗鄙的行为语言多出现在社会下层,文雅的行为语言多出现于文人和政府官员中。同是轻侮行为,淮阴恶少逼韩信从其胯下穿过,而学者王生老人则让张释之为其“结袜”。[450]性情暴烈者的行为语言容易走向激烈。对光武帝刘秀“指天画地”的韩歆性刚烈好直言,对国相箕踞无礼的河间惠王刘政为人“傲狠”。与之相反,性格沉静稳重的金日在武帝左右“目不忤视数十年”。[451]东汉初,诸生大会,“诏赐奇果,受者皆怀之”,敦厚朴实的桓荣“独举手捧之以拜”,被刘秀称赞为“真儒生”。[452]此外,秦汉时期行为语言的使用还与接受者的情况有关。一个有代表性的个例是汉武帝对三位文武大臣的行为:对奴仆出身的大将军卫青,“上踞厕视之”;对为人圆滑“不肯面折廷争”的丞相公孙弘,“上或时不冠”;而对性情耿直,经常当面批评武帝的主爵都尉汲黯,“则不冠不见也”。一次,武帝没有戴冠坐在武帐中,适在此时,汲黯前来奏事。看到汲黯就要进帐,武帝在情急中躲到了帷中。[453]人际关系中的熟识程度,也在行为语言中有所反映。汉代流行着“迎新千里远,送故不出门”的谚语。这表明,秦汉时期的行为语言和其他时代的行为语言一样,其使用依赖于特定的生活场景。
(原载《人文杂志》1995年第2期,收入《汉代社会风尚研究》,三秦出版社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