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理论与实务(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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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理论研究

“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研究(14CFX026)阶段性成果。

周望

(中国浦东干部管理学院)

摘要:“枫桥经验”的实质是用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经验。“枫桥经验”历久弥新的根本原因在于其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相契合,与现代治理理念相契合。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指向是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角度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治理理念上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善治为目标,坚持以预防为基点,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治理内容上要以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为核心。

关键词:“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以人民为中心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2018年,适逢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如何理解“枫桥经验”的当代意义及其对基层社会治理的价值?新时代如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这些问题不仅具有鲜明的实践指向,也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关系到“枫桥经验”向何处去,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体系和基层社会治理向何处去。本文将着重以“枫桥经验”的历史演变及其发源地实践探索为主要考察对象,探讨“枫桥经验”对当代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可能价值和意义及其实现路径。

一、“枫桥经验”的内涵与价值

55年前,浙江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55年来,“枫桥经验”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使其功能效果不断拓展,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1963年11月,毛泽东同志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并在同公安部负责人谈话时强调从诸暨的经验看,不要忘记动员群众。[1]一年后,党中央肯定推广“枫桥经验”已大显成效,治安情况比历年都好。[2]

55年来,浙江诸暨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就地解决问题的基本精神不动摇,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丰富和发展“枫桥经验”。20世纪六七十年代,创造了依靠群众改造流窜犯、帮教失足青年的经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型;21世纪以来,“枫桥经验”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典范,坚持以群众路线统领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从“枫桥经验”的历史发展可以看到,“枫桥经验”历久弥新,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其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相契合;“枫桥经验”当代价值最重要的根源在于其与现代治理理念相契合。

其一,“枫桥经验”契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与党的群众路线是本质统一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质就是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意味着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而这正是“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和价值追求。以人民为中心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而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问题,正是“枫桥经验”最突出的特点。以人民为中心要求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之中,而“‘枫桥经验’的实质就是用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经验。这是‘枫桥经验’历久弥新、具有旺盛生命力的根本原因所在”。[3]以人民为中心要求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正是“枫桥经验”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其二,“枫桥经验”契合现代治理理念。统治偏重于单一权威自上而下的强制、命令、服从,而治理则强调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和管理,强调政府与社会的互动。“枫桥经验”蕴含着丰富的现代治理因素,其核心内涵之一就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即强调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参与及共治。党的群众路线从来就不是把群众看成单一的被动的接受者,而是看成积极的主动的创造者和参与者。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什么是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呢?简单地说来,它包含两方面的意义:在一方面,它认为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解放自己;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党对于人民群众的领导作用,就是正确地给人民群众指出斗争的方向,帮助人民群众自己动手,争取和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在另一方面,它认为党的领导工作能否保持正确,决定于它能否采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4]只有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让人民群众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才能真正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二、“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实践与挑战

(一)“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实践与探索

“枫桥经验”的生命力和当代价值,不仅要体现在历史经验和理论概括中,更要体现在现实生活和实践发展中。考察“枫桥经验”在其发源地的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对于认识、理解和评估“枫桥经验”的当代价值和意义具有最为直接的说服力。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的诸暨市和枫桥镇,近年来结合当地实际,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取得良好的治理成效,丰富了“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2010年,诸暨市成为全国首批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之一,枫桥镇自2005年中央综治委设立“长安杯”以来,已连续三届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荣誉奖“长安杯”。其主要实践和探索有:

(1)构建大调解模式,健全社会矛盾调处机制。诸暨实行“点线面”结合的大调解模式。面上,市镇村三级联动,建立市级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27个镇乡(街道)、468个行政村和59个社区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线上,专业调解有序推进,组建医患纠纷、法院诉前、交通事故、消费权益、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等六大专业调解中心,法院和5个基层法庭建立诉前调解委员会,16个派出所建立治安纠纷调解中心,8个交警中队建立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室。点上,多元调解全面铺开,创建枫桥“老杨调解中心”、璜山“老朱调解工作室”“江大姐调解室”等品牌调解室。目前共有人民调解员3273名,纠纷信息员3624名,依托行业协会建立企业内部调解组织276家。近五年共受理矛盾纠纷3.8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6%。

(2)深化网格化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一是“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诸暨市共划分网格4780个,服务团队5109个,参与服务人数达3.8万人,实现了信息收集、治安防范、纠纷调解、法律服务、公共安全等基层社会服务管理领域全覆盖。目前,枫桥镇形成了民生信息实时收集、受理、流转、处置、反馈的“两张网”:一张网在线下,全镇划分为189个村居网格,每个网格都配备网格长、网格员;一张网在线上,依托互联网建立了基层治理综合信息系统和综合信息指挥室。同时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实施“全科网格”,破解“管得了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了”的治理难题。二是加强群防群治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建立“综治工作中心”,形成“敲锣打鼓赶麻雀”和“维稳工作大家挑”的良好态势。配套完善1727个治调组织、678支巡防队、1000多人的平安协管员和3.2万人的平安志愿者队伍。推进“综治进民企”,积极引导“两新”组织参与社会管理,诸暨全市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民营企业全部建立综治工作站,296家社会组织全部设立督导员。作为综治工作的摇篮,枫桥镇不断赋予综治工作新内涵,强化综治中心作为基层治理主平台地位,推进“三级联动、镇为枢纽”建设模式,秉持“平安靠平时、目标靠措施、共享靠共建”的理念,持续推进“枫桥式”平安乡镇创建。

(3)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增强群众获得感。诸暨市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推出“一证通办”信息管理系统,即以居民身份证作为唯一标识,依托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梳理整合社保、公安、民政、不动产等13个部门36项涉民数据资源并实现数据对接,推进建设“一库一窗一网一章一档”工程,实现市民凭身份证就可办理从出生至死亡的绝大部分涉民事项,最终达到以“一证”为标识,为市民“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目标。截至2017年底,应用“一证通办”信息系统可办审批事项增加到209项,减少的证明材料达到298个。得益于“最多跑一次”改革,枫桥镇加快基层治理体系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建设,最大限度地简化便民服务程序,最大程度从源头发现矛盾问题,最大程度走进群众,逐渐破解了过去县乡断层、条块分割等基层治理体系存在的诸多问题,实现了“多按钮、少跑腿,把问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

(4)培育社会组织,激发社会活力。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因其自主自愿性、公益性等特点,在社会治理中具有独特作用。近年来,诸暨市社会组织蓬勃发展,调解类、公益类和文体类社会组织总共超过1800余家,在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枫桥镇坚持党政主导下公众力量广泛参与的方针,引导在各自领域发挥独特作用。成立乡贤联合会,凝聚海内外枫桥人献计献策、出钱出力,参与到枫桥的建设和治理;培育发展三贤文化研究会、枫江书画社、枫桥书画协会等组织,传承弘扬“耕读传家、诚信立身、孝悌礼义”等优秀传统文化;培育义工联合会、枫桥大妈、红枫义警、红枫志愿者协会等志愿者组织,帮扶贫苦、文明劝导、义务巡逻,传递满满的正能量;成立调解志愿者联合会、娟子工作室等组织,深度参与到群众诉求疏导、矛盾纠纷化解。截至2017年底,全镇共培育47家社会组织,其中,诸暨市枫桥镇调解志愿者协会,从成立以来共调解各类纠纷194件,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

(5)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诸暨市早些年开始就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服务管理范畴,积极推进“本地农民市民化、外地民工本地化”。枫桥镇探索出具有枫桥特色的“创业式管理、民族式管理、亲情式管理”模式。大唐镇实行流动人口编码式管理、出租房屋“五个一”管理方法。店口镇建立“外警协管外口”模式,就是与流动(外来)人口输出地警方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流动人口教育管理、矛盾化解、服务维权等工作,同时,建设“新店口人之家”,促进人口融入。目前,诸暨已杜绝了由外来务工人员引发的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有效地控制了流动人口刑事发案总量。

(6)其他方面。如建立有规则、有程序、有监督、有测评、有追究、公开化的“五有一化”权力运行体系,实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听证会、票决制;提炼推广村规民约,发挥其在村民自治中的软法约束作用,促进群众自我管理;编印《民主治村手册》,落实村务公开,保障群众“四个民主”权利;开展“进村入企联户”大走访活动,建立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建成法治公园,推行法治进课堂,开展农村法治大讲堂,努力营造法治氛围等。

(二)“枫桥经验”面临的挑战

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问题,是“枫桥经验”最突出的特点。[5]然而,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枫桥经验”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枫桥经验”对发源地枫桥镇的经济发展没有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相反,当年的中国衬衫之乡已经雄风不再,并被店口、大唐、山下湖三个乡镇超越;二是“枫桥经验”似乎没能有效避免“越维越不稳”的怪圈,诸暨市和枫桥镇近年的信访率和上访率排名全省靠前。

从直接原因来看,一是过度重视维稳,影响公共服务。枫桥镇实行“综治费用无障碍审批”,每年综治费用达到数百万元。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维稳工作,影响了发展经济的精力,影响了公共服务的投入,一定程度埋下隐患,导致群众不满,上访率、信访量上升。二是信访考核过度甚至一票否决,导致部分民众“上访热情高涨”,抓住政府“软肋”,施加信访压力,迫使政府保障自己未得或受损利益。[6]从更深层的原因来看,一是以利益诉求为主的群众问题和发展不平衡引发的社会矛盾叠加频发,群众工作难度更加凸显;二是地域界限日益模糊,社会成员流动频繁,以户籍、身份、隶属为主的群众管理模式受到挑战;三是群众的观念意识更加独立,亟须改进党的群众工作策略、方式、机制;四是部分村镇基层组织功能的式微、少数党员干部作风涣散影响了群众工作机制的有效发挥;五是宣传、动员和组织群众的主体不断增多,需要更加注重整合基层各类群众工作资源力量。[7]

三、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方向

新时代如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从基层社会治理角度而言,回答这一问题,需要结合“枫桥经验”的历史经验和现实挑战,结合我们党对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来作出回答。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社会治理”理念以后,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2017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提出“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并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内涵概括为“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四个方面,要求“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2018年1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对新时代“枫桥经验”进行总结、提炼,推动其由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向促进城镇、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延伸,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因此,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必须着眼于推进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意涵就是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经验、原则和方向。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念和原则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善治为目标,坚持以预防为基点,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容和要求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以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为核心。

(一)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理念和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必须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变化,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社会治理全过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是坚持以善治为目标。社会治理意味着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参与,实现政府与社会的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当今社会,已经不可能仅仅依靠单一力量就能治理好。而这正是社会治理价值之所在。因为社会治理的实质就是多元社会主体的共建共治,进而达致政府与社会的最佳状态、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是善治。在善治目标的引领下,推动创新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三是坚持以预防为基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坚持以预防为基点,构建社会矛盾风险综合防控新体系。预防的重点方向之一,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防止官员不依法办事制造或激化矛盾。重点方向之二,是坚持维权就是维稳,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僵硬稳定思维的最大误区之一,是将民众的利益表达与社会稳定对立起来,将公民正当的利益诉求与表达视为不稳定因素。”[8]

四是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必然要求坚持党的领导,既是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的必然要求。《党章》明确了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职责,中办、国办印发的《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明确“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第一,社会治理社会化。社会治理的核心是要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社会治理的本质是多元主体的共同治理,单纯依靠政府力量无法适应多元社会、复杂社会的需要,必须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不同作用,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随着社会的进步、技术的变革和权利意识的增长,社会组织(包括企业组织)和公众在公共事务和社会治理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社会组织和公众既是社会治理的成果享有者,也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如何发挥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作用,从传统的“强政府、弱社会”走向“强政府、强社会”,是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关键之所在,潜力之所在,也是难题之所在。

需要指出的是,社会治理社会化强调社会的作用,并不是要否定政府的作用。相反,“强有力的政府治理是城市治理的主导力量,也是居民自治的重要动力”。[9]社会治理社会化的要义在于,既要把政府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又把社会能做的放给社会,也就是说,政府在发挥作用的同时,要避免政府大包大揽。“政府治理需要改变以往包揽所有事务的做法,能够交由居民自治办理的事务尽可能交由居民自治办理,积极培育各种类型的居民自治组织,并加以引导。”[10]

尽管促进政府治理与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道路还很长,但实践中也已经逐步探索出一些符合中国国情的路径和做法。试举几例:其一,政府力量下沉。一些地方采取城管下沉到街道(社区)、“一村(居)一警”等做法,在城乡社区治理中取得良好效果。这一经验已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所吸收,《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人有权有物,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其二,建立社区工作准入机制,减轻村(居)委会负担。长期以来,“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村(居)委会负担过重颇受诟病。如何将村(居)委会真正从沉重的政务中解放出来,更好地提供社区服务,提高居民自治水平,是当前社区治理面临的重要课题。一些地方探索建立村(居)工作事项准入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或可为解决这一难题积累经验。

第二,社会治理法治化。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相对于人治,法治是规则之治、平等之治、权利之治、程序之治,具有公开透明、稳定、可预期等优势。实践告诉我们,当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和行为模式时,很多难题就会迎刃而解。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社会治理长效机制和基础性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推进了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比如,公民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不动产登记、网络实名等制度规定相继出台,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信用管理制度稳步推进,推进社会自治的行业规范、社会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建设成效显著,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不断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不断完善。但是也要看到,当前,无论是社会治理法律体系,还是法治权威、官民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等,与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目标相比,都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比如,《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作为城乡社会治理的基础性法律均明显滞后,对实践中出现的新型社区自治组织形式(如社区协商议事会、社区发展理事会、社区委员会)缺少规定,政府与居委会之间关系,居委会与业委会、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不同治理主体之间发生矛盾或争议时,难以通过法律途径及时解决。

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一要完善社会治理领域立法;二要依法治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防止因不依法办事、侵犯群众合法权益而引发社会矛盾;三要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四要培育法治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和自觉行动。

第三,社会治理智能化。现代科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有利于破除传统治理体系中部门分割、各自为政、“九龙治水”、多头监管、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等沉疴积弊,极大地提高社会治理的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比如,2009年,谷歌公司通过观察人们在网上的搜索记录,提前数周预测到甲型H1N1流感的爆发,为公共卫生机构的应对赢得了宝贵的时间,这被看作是大数据优势的经典案例。[11]2015年,“8·12”天津港大爆炸事件则暴露了监管失灵和治理水平的落后,教训惨痛。爆炸发生时,涉事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究竟存放了什么以及多少化学品,究竟是什么位置什么化学品发生了爆炸等,公众几乎一无所知,以致最初的救援和处置困难重重。

近年来,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不断推进,基础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纷纷建立,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大大提高,社会治理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和整体性、协同性大大增强。如公安部为适应“互联网+打拐”要求,2016年5月建立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团圆”,该系统上线一年来共发布1317名儿童失踪信息,找回儿童1274名,找回率为96.74%。[12]上海研发“人流聚集安全风险监测系统”,综合运用“客流眼”“Wi-Fi嗅探”等技术监测客流,加强监测预警,有效防范踩踏等公共安全事件发生。[13]天津亦吸取“天津港爆炸”事件教训,依托全时性信息化监管平台,对危化品生产、运输、储存各环节进行全过程、无缝隙严密监控管理。更多的实例如江苏开发的“巴士管家”App,破解了传统汽车客运方式效率低下、安全性不足、乘客体验差、行业治理难度大等难题;北京、重庆、江苏南京、湖北武汉等地将腾讯LBS热力图应用于人员密集地区的安保勤务工作,为现场调度、快速响应、管制措施调配提供决策依据;浙江宁波首创危化品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全方位24小时实时监控,全程可视化、透明化、可控化;上海、天津、湖南长沙、江苏苏州等大中城市纷纷设立公安、银行、通信等部门入驻的反电信诈骗中心,建立预警阻断、止付冻结等新机制,有效应对新型犯罪;山东、广东等地也建立了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中心)等。

因此,总结推广“网上枫桥经验”,提高智能化治理水平是社会治理的必然趋势。要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正面能量在网上聚合,努力使社会治理从单向管理向双向互动、线下向线上线下融合、单纯部门监管向社会协同转变,既要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深化智能化建设,让百姓在指尖办成事办好事,又要把“鼠标”与“脚板”结合起来,把“面对面”与“键对键”结合起来。当然,尽管社会治理智能化前景广阔,但也要看到,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非一日之功,还面临着很多挑战。比如,在社会治理中运用大数据,就有提高数据质量、统一数据标准、加强数据共享、消除信息孤岛、提高数据处理能力、保障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等颇多难题待解。

第四,社会治理专业化。社会治理专业化意味着尊重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善于运用专业的队伍、专业的方法、专业的精神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这是社会分工日益细化、社会矛盾和问题趋向复杂化的必然要求。

一方面,要提高领导干部专业水平和专业素养。长期以来,城市管理“工具箱”工具不多,手段单一,方式简单粗暴,习惯于“一刀切”。比如,治理雾霾“一刀切”关停企业,治理拥堵“一刀切”禁限了之;习惯于运动式治理,搞所谓“大检查”“大整治”,然而,运动之后“涛声依旧”……粗放型管理背后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领导干部对社会运行和治理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不够。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14]“要加快培养一批懂城市、会管理的干部,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去规划、建设、管理城市”。[15]

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是社会治理的总体趋势和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要求:“把城乡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以及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由于我国社会(社区)工作者理念和实践起步较晚,目前专业工作者数量缺口还比较大。调查显示,“在上海市首批纳入社区工作者的人员中,持有社工职业资格的只有3987人,仅占13.8%”。[16]同时,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管理体系也亟须建立和健全。

“枫桥经验”是在中国自己的土壤里生长出来的、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基层治理经验。“枫桥经验”在55年的发展中,之所以能与时俱进,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其契合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契合现代治理理念。未来,“枫桥经验”要担当起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大任,仍然要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治理规律。只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不断深化对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的认识,就一定能把中国特色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到2035年如期实现“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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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张婧艳.跨年夜上海警方全员上岗,将首次投用人流聚集风险监测系统[EB/OL].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15439.2018-4-20.

[14] 谈燕,王海燕.“虽然不经常去上海,我还是牵挂着上海!”[N].解放日报,20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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