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原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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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科举制与社会公正

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社会中,一个人能否获得成功、出人头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能否顺利入仕。所谓“学而优则仕”,所谓“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等等,说的都是一回事,那就是——一旦能够顺利走上仕途,该有的一切自然都有。换句话说,一旦拥有政治权力,连带着就有了社会地位、有了名声、有了荣誉、有了财富、有了女人、有了想要的一切!(中国社会之所以迄今为止仍然遗留着浓厚的“官本位”色彩,其主要缘由在此。)

简言之,在古代中国,政治决定了人们的一切!

那么,哪些人才有入仕的资格呢?他们是以什么方式、按什么标准入仕呢?起点是否公平,规则是否公开,结果是否公正呢?

要回答这些问题,就需要考查古代的官员选拔制度。

(一)中国人的入仕之途

自秦汉以降,传统中国的官员选拔制度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两汉的“察举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的“科举制”。

两汉选拔人才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最主要、最普遍实行的是“察举”。所谓察举,就是由地方官对当地的吏民进行考察,以品行为标准,以地方舆论(乡评)为根据,把人才选拔出来,向中央举荐。察举的科目繁多,其中最重要的一种叫“孝廉”。所谓孝廉,顾名思义,就是“孝子廉吏”。之所以要以“孝”和“廉”为标准,是因为“孝悌”是为人子者最重要的品格,而“廉洁”则是为官者最重要的操守。(《汉书·文帝纪》:“孝悌,天下之大顺也。廉吏,民之表也。”)

孝廉之举始于汉文帝,本来是不定期选举,从汉武帝时代起则逐渐成为一种定期定员的选官制度。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和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汉武帝曾两次下诏,责令每个郡国每年必须选举孝子廉吏各一人。到了东汉时期,中央政府更是严格规定:凡户口满二十万的郡国每年必须举荐孝廉一人,其中较大的郡可以举荐二人,而户口不满十万的郡则每两年举荐一人。

两汉的察举制度通常要经过这样一些程序:一个年轻人必须先进入太学读书,根据毕业考试的成绩分成甲乙二科,甲科出身称为“郎”,留在皇宫中担任侍卫;乙科出身称为“吏”,回到家乡担任地方官的僚属。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用和实习后,才由中央或地方的官员根据他们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举荐,最后再经过一次考试,合格者才能正式走上仕途,为官从政。

相对于先秦时期以血缘为基础的世袭制和分封制,两汉的察举制度显然是一大进步。因为从原则上说,它的政权是面向所有读书人开放的,而且选官标准又是以德才为基础,所以基本上打破了由贵族垄断政权的局面。

然而,这看上去既合理又公正的一套选官制度,事实上却存在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那就是——大多数人根本读不起书。

两汉时代,书籍都写在竹或帛上,一片竹简最多只能写二十来字,传抄既费时又费力,更不便于携带和流通;帛虽然没有这些问题,可它是昂贵的丝织品,用它来书写,成本又太过高昂。如果是出生在书香门第的人,家中藏书丰富,要做到学富五车、满腹经纶也不是什么难事。可要是出生在没有藏书的普通人家,为了读几本书,往往就要跋涉千里、寻师访友,其读书求学的艰难程度可想而知。

从这个意义上说,当时的官职虽然是不可世袭的,但是“书籍”却是可以世袭的,因此诗书传家的家庭就具有了某种“垄断性优势”。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只要占有“知识和学问”这种稀缺资源,就能比较轻易地获得政治资源和经济资源。换言之,一个读书人的家庭很容易就可以变成一个做官的家庭,变成一个有钱有势的家庭。所谓“黄金满箧,不如遗子一经”,正是这种情况的鲜明写照。

此外,家族中只要有人当过郡太守,拥有过察举之权,那么经他察举进入仕途的人就成了他的门生故吏。这些人将来一旦在政治上得意,通常都会回过头来报恩,也察举他“恩师”的后人。因此在一个家族中,只要先辈曾察举过别人,他的子孙被察举的可能性自然就远远大于普通人。久而久之,每个郡中就会有那么一两个家族,几乎永远占有“孝廉”的名额。这样的家族慢慢就具有了后世所谓的“郡望”,形成了高高在上、拥有特权的“士族门第”。

两汉的察举制度本意是在消灭特权、破除世袭,不料到头来又造成了新的特权阶层和另一种变相的世袭。

到了东汉末年,察举制度已经流弊丛生、不堪一问了。选举出来的都是名不副实的人,既无才又无德。就像桓、灵之际民间歌谣所唱的那样“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成了一个莫大的讽刺!

进入曹魏时期,两汉察举制度既坏,新的选官制度自然就应运而生。

这项新制度就是曹操于汉献帝建安年间所创立的“九品中正制”。

曹操是一个乱世枭雄,他的政治作风务实而功利、重才而轻德,所以选拔的都是具有实际能力和能够对现实政治做出贡献的人。所谓“汉末丧乱,魏武始基,军中仓促,权立九品;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宋书·恩幸传序》)。

此项制度本来也只是一种临时性的行政措施,及至曹丕篡汉登基,便将其正式确立为政府的官员选拔制度。从延康元年(公元220年)起,在两汉延续了四百年的察举制度彻底终结,“九品中正制”全面颁行,此后一直被魏晋南北朝沿袭,历时又达四百年之久。

所谓九品中正制,是中央政府于州郡中特置“中正”之官,专门担任选举之责、品评地方人物,分其为三等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人才评选的标准有三:一、“薄伐”(家世出身);二、“状”(才德行状与政绩表现);三、“品”(人品优劣)。人物的品级评定后,再由各级中正官依次上报,最后报告中央司徒府。

曹魏推行这项制度的初衷,是为了矫正汉末察举制度徒以名德标榜、不务实际的毛病,进而“杜绝朋党”、“破除门阀”,加强曹魏中枢政权的力量。可施行不过数十年后,产生的流弊比之两汉察举便有过之而无不及。

九品中正制最致命的缺陷,就在于一切都取决于“中正官”的一己爱憎和个人好恶,选择人才虽然有一个表面上的标准,但这套标准却很难做到真正客观,更无法量化,最终仍然是以中正官的个人意志为转移。于是便滋生了“高下逐强弱,是非由爱憎”、“一人之身,旬日异状”等种种弊端,导致“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等社会局面。最后,真正的人才湮没无闻,政治权力被门阀世族完全垄断,特权阶层奢侈万端,官场腐败丛生,吏治一团黑暗。

九品中正制一直沿袭到了隋朝初年,至开皇中期才被罢废。

大业年间,隋炀帝杨广创设了“进士科”,令天下士人“投牒自进”,由朝廷举行策试,后又改试诗赋。

这就是科举制的开端。

科举制虽由隋炀帝始创,但不久便遭逢战乱,实际上并未得到真正有效的施行。直到唐太宗李世民的贞观时期,科举制才得以正式确立。

所谓科举,即“开科举士”之意。唐代先后所开的科举名目甚多,主要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道举、童子”八科,其中“秀才科”于高宗永徽年间罢废,除“明经科”与“进士科”外,其他均为专科,不为世人所重;有唐一代,独为世人所重者,唯有“进士”一科。

五代的学者王定保说:“进士科始于隋大业中,盛于贞观、永徽之际。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唐摭言》)

陈寅恪先生也说:“进士之科虽设于隋代,而其特见尊重,以为全国人民出仕之唯一正途,实始于唐高宗之代,即武曌专政之时。及至玄宗,其局势遂成凝定,迄于后代,因而不改。”(《唐代政治史述论稿》)

唐代的科举考试在原则上面向所有人开放(工商从业者除外),任何人只要自认为有应举的能力,就可以“怀牒自投”,向所在地的州县报考,既不需要像两汉那样经过地方官察举,也不需要像魏晋以来那样等待九品中正评定。

虽然唐代的入仕之门面向全社会开放,但是其考试过程却非常严格。考生必须先通过县考、州考,然后才报送朝廷,参加礼部的大考。考试及第者并不是马上就能当官,而是仅仅取得入仕的资格而已,必须再通过吏部举行的考试,及格者才能正式授官。

吏部考试有四个条件:“身、言、书、判”。“身”是指容貌仪表,讲究的是“体貌丰伟”;“言”是指口才谈吐,讲究的是“宏词辩证”;“书”是指书法,讲究的是“楷法遒美”;“判”是一种公文判例,讲究的是“文理优长”,往往取一些州县和大理寺过去的疑难案件,“课其断决,而观其能否”,要求考生必须通晓事理、谙熟法律,如此才能明辨是非、秉公而断。也就是说,要在唐朝政府做官,除了要通过县府、州府、礼部的层层考试之外,还必须通过吏部近乎苛刻的遴选:既要长得五官端正、一表人才,又要口齿伶俐、雄辩滔滔,还要写得一手好字,最后还得精通人情世故和法律,能够对疑难案件进行准确的研判,而且“判文”还必须写得文辞优美、对仗工整、言约旨远!

什么叫人才?

这就叫人才!

能通过这种考试的人完全可以称之为出类拔萃、凤毛麟角!

由于吏部考试的门槛相当高,所以科举及第之后,屡试不中的人比比皆是。譬如以“文起八代之衰”著称的大文豪韩愈,科举及第后,三试吏部不中,十年犹然布衣。而这样的人绝非少数,有唐一代,进士及第后整整二十年都未能通过吏部考试、长期不能入仕为官的,也大有人在。

唐代科考之严,于此可见一斑。

正因为如此严格,它才能为国家选拔出真正的人才。

从贞观时代起,唐代宰相中科举出身者的比例就不断上升:唐太宗时期为3.4%,唐高宗时期为25%,武则天时期为50%;及至中晚唐,宰相中进士出身者的比例更是高达80%以上,如武宗时期80%,宣宗时期87%,懿宗时期81%。(黄留珠《中国古代选官制度述略》)

(二)科举制的生命力

一个国家的官员选拔制度,如果套用西方学者的话来说,可以视为是一种“社会上层的再生产”。(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与资本主义》:“任何社会的基本任务就是实现社会上层的再生产。”)

那么,在古代中国,对于身处社会中下层的广大寒门庶族而言,能够切实获得一个公平、公正的发展机会,能够以自由竞争的方式公开参与一个社会的“上层再生产”,其意义显然是非同小可的。“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平民理想,从贞观时代起就有了一种制度化的保障,在以后一千多年的中国社会中更是表现为随处可见的现实。

随着唐代科举制的确立、完善和全面实行,寒门庶族迅速崛起,越来越多的平民子弟通过努力跻身于社会上层,进入了帝国的权力中枢,甚至官拜尚书、宰相。比如高宗时代的宰相李义府就是一个寒门出身、“家代无名”的人,他在贞观年间通过科举考试入仕以后,担心家世贫寒,难以跻身高位,因而赋诗表达自己的忧虑,其中一句是:“上林如许树,不借一枝栖?”唐太宗李世民听到后,当即表了一个态,打消了李义府的顾虑。

李世民说:“吾将全树借汝,岂惟一枝!”(《隋唐嘉话》)

后来,李义府果然仕途通达,位列宰辅。

自贞观之后,像李义府这种平民子弟通过科举入仕,最终官居宰相、位极人臣者已经不胜枚举。据两《唐书》列传所载,终唐一代,寒门庶族出身而拜相者共有一百四十二人,其中不入传者尚有多名,实际数字当不止此。而相应时期高门世族出身的拜相者,只有一百二十五人,已经低于前者。

由此可见,自贞观时代起,终唐之世,唐朝社会已经从根本上打破了魏晋南北朝以来门阀世族对政治权力的垄断,使国家政权向着广大的寒门庶族开放,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各个阶层的优秀人才,从而充分体现了“机会均等、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在隋朝播下种子的科举制之所以能在贞观时期盛开和绽放,自然是与唐太宗李世民求贤若渴、唯才是举的政治理念息息相关。

打江山的时候,只有得人心者才能得天下。

坐江山的时候,只有得人才者才能“安”天下!

作为一个兼具创业与守成之长的杰出政治家,李世民深知其中的道理——一个王朝如果能够向社会各阶层、尤其是平民阶层普遍开放上升之阶,并且最大限度地获得平民阶层和读书人的归属感与政治认同,最终整合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尽可能实现社会公正,那么这个王朝必将因此打下一个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贞观中期,李世民有一次目睹新科进士鱼贯而出的盛况,情不自禁地发出这样的感叹:“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唐摭言》)

二百年后的唐文宗开成年间,诗人赵嘏也对贞观时代所确立的科举制发出了由衷的赞叹:“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国史补》)

钱穆先生说:“科举制度显然是在开放政权,这是科举制度之内在意义与精神生命。汉代的选举,是由封建贵族中开放政权的一条路。唐代的公开竞选,是由门第特殊阶级中开放政权的一条路。唐代开放的范围,较诸汉代更广大,更自由。所以就此点论,我们可以说唐代的政治又进步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科举制作为一种具有显著优越性的选官制度,一经奠定便被历朝历代所继承,从而对隋唐以后的中国历史产生了无与伦比的深远影响。一直到公元1905年被废除为止,它在中国历史上存在的时间长达一千二百多年。

一种制度的生命力能够如此长久,足见它在诞生和确立之初,一定有着极大的合理性与超前性,才能被历朝历代的百姓、士人和统治阶层所信受奉行。然而,时代毕竟是不断发展的,无论再好的制度也会在历史的变迁中生发出种种流弊。尤其到了近代,当中国遭遇“三千年未有之变局”时,日益僵化的科举制再也无法适应急剧变化的社会需求,终于在举国上下的口诛笔伐中寿终正寝,退出了历史舞台。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短短八十年后,当改革开放的中国人通过借鉴西方的文官制度,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建立了公务员考试制度之后,他们却不无惊讶地发现——这套“先进”的西方制度居然是渊源于中国。

原来西方文官制度的鼻祖,恰恰就是中国古代的科举制。

历史真是充满了吊诡!

1983年,美国人事总署署长艾伦·坎贝尔应邀来北京讲学,他所讲的第一句话就是:“当我被邀来中国讲授文官制度的时候,我感到非常惊讶。因为在我们西方所有的政治学教科书中,当谈到文官制度的时候,都把文官制度的创始者归于中国。”

很多西方学者认为,科举考试制度是中国在精神文明领域对西方和世界的最大贡献之一,是堪与物质文明领域中的四大发明相媲美的贡献。为此,西方人把科举制视为“造纸术、印刷术、火药、指南针”这四大自然科学发明之外的“第五大发明”。

对此,今天的中国人感到既惊讶又困惑:为什么早在20世纪初就被国人视为传统糟粕并弃之如敝屣的科举制,居然成了西方文官制度的鼻祖,并且备受推崇呢?

而更加让人感到讽刺的是——时隔八十年后,它居然又被我们自己如获至宝地“学习和引进”了回来!

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

科举制为什么会有这么强大的生命力?

西方人对它如此青睐、推崇备至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中国科举制度对西方产生的影响可以追溯到16世纪后半叶。

最早向西方介绍中国科举制的是葡萄牙的两位传教士:克鲁兹和胡安。前者著有《中国游记》一书,对中国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员的做法极力称颂,后者则在《伟大的中国》一书中详细介绍了科举考试的方法和内容。他认为,中国是世界各国中治理得最好的一个,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具有“竞争性”的科举制度,通过竞争开放一切官职,从而利用了所有中国人的聪明才智。

这两本书在欧洲出版后,迅速流传开来,引起了欧洲人对中国政治制度极大的关注和兴趣。据统计,1570—1870年之间,用英文出版的有关中国官吏制度和政治制度的书籍就多达70余种。

18世纪以前的欧洲各国,其文职官员的选用办法,要么是君主赐官制,要么是贵族世袭制,要么是政党分肥制。而无论这其中的哪一种,都会不可避免地导致任人唯亲,进而引发吏治腐败,同时极大地压抑人才的发展,其合理性和公正性显然要远远落后于“公开取士、择优录用”的中国科举制。

所以,欧洲人一旦了解中国的科举制后,无不交口称赞、欣羡不已。他们普遍认为:这是一种“无与伦比的优秀制度”。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说,中国只有通过严格考试的人才能出任官职,而且政治清明,经济繁荣。另一个欧洲学者声称:“中国通过卓越的考试制度录用文官武将,这是他们制度唯一不同于古今任何一个伟大的君主国家的地方。”

在中国科举制的影响下,西方国家在19世纪前后纷纷废除了那些腐朽落后的制度,开始确立从竞争性考试中选拔文官的制度。1791年,法国首先试行文官考试,到1875年文官系统基本形成。1829年,英国为东印度公司选用文职人员实行了公开考试;1855年,英国政府成立了第一个文官委员会,开始推行文官考试,并于1870年正式颁布法令,使其规范化和制度化。由于英国当时国力强盛,所实行的文官考试制度又较为系统并且卓有成效,因而成为其他欧美国家效法的榜样。1883年,美国也建立了文官考试制度,并于1893年进一步完备。

《大英百科全书》在谈到英国文官制与中国科举制的渊源关系时说:“在历史上,最早的考试制度出现在中国,它用考试来选拔行政官员,并对已经进入仕途的官员实行定期考核。”孙中山先生也在其所著的《五权宪法》中说:“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

正是因为认识到中国科举考试制度的优越性,孙中山才会在西方“三权分立”的理论基础上,把考试权与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察权并列,创立了“五权分立”的政治学说。

隋唐的科举制之所以能对后世和西方产生如此巨大而深远的影响,究其原因,就在于它充分体现了“政权开放、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一言以蔽之,就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正。

无论何时,“社会公正”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永恒理想。甚至可以说,它是一种超越时空、超越国界、超越种族和文化差异的普世价值。

因此,创始于隋朝、确立于贞观的科举制度才能在中国历史上传承不绝,并且在东西方的文明碰撞和文化交流中绽放出历久弥新的光芒。也唯其如此,它才会在湮灭和消逝了将近一个世纪后,仍复以一种崭新的面目重新回到它诞生的国度,并以其固有的精神和价值融入现代社会的制度框架之中,获得一种“凤凰涅槃”似的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