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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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1947:2

在位于谢泼德丛林[13]的蜡烛工厂里,莱恩在工作台对面问邓肯:“你的好姑娘呢?”他指的是工厂主亚历山大太太,“她今天迟到啦,你们俩斗嘴了?”

邓肯对他笑着摇摇头,仿佛在说,别傻了。

但是莱恩不理这一套,他用手肘碰碰坐他旁边的女人说:“邓肯和亚历山大太太吵架啦,亚历山大太太发现邓肯跟别的女孩眉来眼去了!”

“邓肯可是个女孩杀手。”那女人也幽了一默。

邓肯又摇了摇头,继续工作。

这是个星期六上午,工作台边共有十二个人,他们都在做夜灯,他们给一个个小蜡墩穿上蜡线芯、安上金属底座,然后把它们装进非易燃材质做成的盒子里,等包装工人来包装。工作台中间是一条传送带,把做好的蜡烛传送走,送到等在旁边的推车里。传送带发出滚动声以及规律的摩擦声——声音不是太大,但是,当它和房间另一头的制蜡机的嘶嘶声和咔嗒声混合起来,响成一片时,你跟旁边的人说话都不能用正常音量了,必须提高嗓门。邓肯觉得用微笑和手势更自在。他经常可以几个小时不说一句话。

相反,莱恩总是不甘寂寞。从邓肯这儿没逗到乐子,他便开始收集零碎的小蜡块,邓肯看着他把小碎块们捏到一起,捏啊塑啊,不一会儿就捏出一个女人的形状。他的手很巧,他做得聚精会神,皱着眉头,噘着下唇。那个小人在他手里越来越线条流畅,骨肉丰满。他给它大大的胸和臀,波浪般的头发。他先拿给邓肯看,说:“这是亚历山大太太!”然后又改了主意,对工作台边的另一个女孩大声叫道,“温妮,看,这是你!”他伸手把小蜡人拿出去,作势让它扭着屁股走路。

温妮大叫起来。她是个脸部畸形的女孩,鼻子塌陷进去,嘴斜扯着,说话也带着变形的鼻音。“你们看,他干了什么啊!”她对她的朋友们说,其他那些女孩看见了,都笑了起来。

莱恩往小蜡人的胸和臀上又加了一些蜡,让它走得更扭捏了。他捏着嗓子,用一种傻乎乎的女人的声音说:“哦,亲爱的,亲爱的!”然后他对温妮喊道,“你跟钱皮恩先生在一块儿的时候,就是这样子。”钱皮恩先生是这工厂的工头,性情温和,姑娘们都欺负他,“你就是这样,我听到的!然后钱皮恩先生就这样。”他把小蜡人夹在臂弯里,热情地吻它,最后,他把手指尖放在它的两腿之间,假装挠痒。

温妮又大叫了。莱恩继续对小蜡人挠痒,继续大笑,直到一个年纪大些的女人呵斥他停下。然后他的大笑变成了窃笑。他对邓肯挤挤眼睛。“其实,她就希望那是她。”他压低声音说,没有让那个女人听到。他把小蜡人又捏成没有形状的蜡块,扔进了垃圾桶。

他总是私底下对邓肯炫耀女人,除了女人他不谈别的。“只要我想要,我就能上温妮·梅森。”他不止一次地说,“你说,亲她的嘴会是啥感觉?我想,会跟亲狗的屁股差不多吧?”他自称经常晚上带姑娘到霍兰公园去,跟她们做爱。他细细讲来,眉飞色舞。莱恩跟邓肯说话时,经常显得比邓肯年长,其实他才十六岁。他有一张吉卜赛式的棕色的脸,脸上长着雀斑,嘴唇红润、饱满。他笑时,在那一张棕色的满是雀斑的脸上,一口牙齿显得非常的洁白整齐。

现在,他双手枕在脑后坐在凳子上,凳子的两条后腿着地,前后摇晃。他懒洋洋地环视制蜡房,目光从一件件物品上掠过,希望找点乐子。一分钟后,他身体前倾,好像兴奋了起来。他向工作台另一边喊道:“快看,亚太太回来了。还带了两个男的!”

女人们手里继续做着蜡烛,转头望了望。在重复的工作中,任何小插曲都是受欢迎的。上个礼拜,一只鸽子飞进了房间,她们满屋跑满屋叫,大为兴奋,几乎闹了一个小时。现在,一两个人已经站了起来,想看清楚亚历山大太太带来的人长什么样。

邓肯看着她们张望,最后,她们的好奇也感染了他,他也转过身去看。只见亚历山大太太向着最大的那台制蜡机走去,身边跟着一个浅色头发的高个男人,还有一个矮一点,发色深一点。浅色头发那人背对邓肯站着,点着头,不时在手里的小本上做记录。另一人拿着照相机,他对机器怎么运作不太感兴趣,他走来走去,寻找拍摄那台机器和机器操作员的最佳角度。他拍了一张,又拍一张。相机闪出炸弹爆炸一样的光。

“‘时间与动作’[14],”莱恩用权威的语调说,“我打赌他们这是‘时间’,哎哟,小心,他们过来了!”

他转回身子,拿起一个蜡墩和一条蜡芯线,以一副非常勤劳和专心的模样把蜡芯线穿进去。工作台边的姑娘们全都安静下来,回到敏捷的工作状态。但是,当她们看见那个摄影师走在亚历山大太太和那个男人前头,朝他们走来,一个个都大胆地抬起了头。摄影师在点烟,挂在他肩膀上的照相机在摆荡。

温妮对他叫道:“哎,你不给我们照相吗?”

摄影师对她打量了一番,又看了看她旁边的姑娘,一个姑娘的手和脸被烧过,留下一些发亮的瘢痕,另外还有一个,几乎是瞎子。“好吧。”他说。他等她们挨到一起,露出笑容,他举起相机,眼睛贴上取景框。但他只是假装按快门,他只按到一半,然后用嘴发出一声“咔嚓”。

姑娘们抱怨道:“灯都没闪!”

摄影师说:“闪了的。这是特殊的,隐形闪光,像X光一样,能够穿透布料的。”

很明显,这是他临时想出的招,来哄住这些相貌平庸又嚷嚷着要他照相的姑娘。邓肯几乎感到难堪。但是温妮和那些姑娘却又笑又叫。当亚历山大太太和那个浅色头发的男人走来时,她们还在笑。

“女士们,”亚历山大太太用她那种教养良好的爱德华式口音宽容地问,“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亚历山大太太。”姑娘们吃吃地笑着说。那摄影师一定是挤眉弄眼或做了什么动作,姑娘们又笑做一堆。

亚历山大太太等了等,她也看出来,姑娘们是不会跟她说她们的小秘密了。于是她就转向了邓肯,“你好吗,邓肯?”

邓肯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慢慢地站起来。全厂的人都知道,他是亚历山大太太的宠儿之一。工人之间会说,也不怕他听到,“你最好对邓肯好点,亚历山大太太会把钱都留给邓肯的,哪天他就是老板啦。”有时候他会顺水推舟,接茬哈哈一笑。但每次亚历山大太太点到他的时候,他还是备感压力。今天他觉得压力尤其大,因为她还带了一位访客,而且很明显,她要把他作为“明星工人”介绍给他。

她转过头,找那位浅头发的男人,他还在本子上做着关于制蜡机的笔记。她伸出手,碰了碰他的手臂,“请允许我介绍——”工作台上,姑娘们停止了笑,一个个都抬起头盼望着。那人走近些,抬起头来。“这里就是我们的制灯车间,”亚历山大太太说,“邓肯也许能给您介绍一下具体过程,邓肯,这位是——”

那人忽然呆住了,他盯着邓肯,仿佛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咧开嘴笑了起来。“皮尔斯!”还没等亚历山大太太说话,他就开口了。见邓肯一脸茫然,他说:“你不认识我了吗?”

邓肯认真看了看他的脸,终于认出了他。这个人叫弗雷泽,罗伯特·弗雷泽,他曾经是邓肯的狱友。

一时间,邓肯讶异得说不出话来。他感觉一瞬间回到了他们从前那个牢房,那个房间,那些气味,那些轰鸣的、杂乱的回音,还有种种折磨人的痛苦、恐惧和烦闷……他的脸忽冷忽热,他感觉每个人都看着他,感觉自己好像被人识穿了,一边是被弗雷泽,另一边是被亚历山大太太,被莱恩,还有那些姑娘。

但是弗雷泽笑了起来。他看起来好像和邓肯一样,也感觉到了这场面的不自在,但他能够把它当作一个大玩笑,一笑而过。“我们认识的!”他对亚历山大太太说,“我们很熟的——”他看到了邓肯的眼色,“曾经很熟。”

邓肯觉得亚历山大太太仿佛已有点不快,但弗雷泽没有注意到。他颇为正式地伸出一只手,另一只手却搭在邓肯肩膀上,开玩笑似的摇着。“你看上去还是一点没变啊!”他说。

“你变了。”邓肯终于说出来。

弗雷泽变成熟了。邓肯上次见他的时候他才二十二岁,瘦削,白净,有棱角,下巴上还有好多斑点。现在他至少二十五岁了,也就是说,比邓肯大一点。但是看起来跟邓肯却是天差地别。邓肯瘦薄,他却肩膀宽阔,皮肤晒成棕色,看起来非常健康,活力充沛。他穿着灯芯绒长裤,衬衫敞着衣领,外加一件褐色粗呢西装,袖子上打着皮制补丁,斜背着一个步行者的挎包。他的浅色金发留长了——邓肯以前自然只见过他短发的样子——而且没有抹发油,随着他说话时生气勃勃的手势,常有一缕头发耷拉到眉毛上,他不断用手拨开。他的手跟他的脸一样,晒成了棕色,手指甲剪得比较粗钝,但很有光泽,仿佛擦了指甲油一样。

他看起来是那么的成熟和自信,衣着普通却显得那么潇洒自如,所有这一切,突然让邓肯自惭形秽。邓肯紧张得几乎笑了,亚历山大太太看见他笑,也笑了。

她说:“弗雷泽先生是想写写你呢,邓肯。”

听了这话,邓肯脸上一定露出了一丝惊吓,弗雷泽赶紧说道:“是这样的,我是在帮一个摄影周刊写一篇关于这工厂的文章。现在我干这个了。亚历山大太太很好心地让我参观,我没想到——”

他的笑容第一次迟疑了,他仿佛终于意识到,他在邓肯的工作台前做什么,意识到,邓肯是什么人。他接着说下去:“我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你在这里多久了?”

见邓肯犹豫,亚历山大太太答道:“邓肯在我们这儿快三年了。”

弗雷泽点点头,若有所思。

“他是我们这儿的工作能手之一。邓肯,既然你和弗雷泽先生是老朋友,何不给他介绍一下你的工作?弗雷泽先生,也许您的助手可以在这儿照张相?”

弗雷泽茫然地向周围望了一眼,摄影师走上前,他有点勉强地把相机举在眼前,开始取景。邓肯拿起一个小蜡墩,开始讲解怎么穿蜡芯线,装底座,装放火罩。他讲得不好,相机闪光时,他眨了眨眼,一时忘记了要讲什么。弗雷泽对他微笑着,点着头,努力想听清他的话,努力怀着极大的兴趣端详他指出的每一件新物件,有一两次伸手拨开垂下来那缕没有抹发油的头发。“我知道怎么回事了。”他说,“是的,我明白了,原来如此。”

解释这份工作只需要一分钟的工夫。邓肯把他做好的蜡烛夜灯放到工作台中间的传送带上,它被送到工作台尽头,装进那里的推车。“这样就完工了。”邓肯说。

亚历山大太太走上前,她刚才一直俯身在听,脸上带着些许失望,就像家长见孩子在学校表演中念错台词的失望。但是她仿佛对此很满意地说:“虽然这个过程很简单,但是我们的每一盏夜灯都是手工制作。我估计,你猜不到你在这儿一共做了多少盏灯了吧,邓肯?”

“我真不知道。”邓肯说。

“嗯……那个,你最近还好吧?对了,你,”她想了个法子来挽回场面,“你的古董收集怎样了?”她转过头对弗雷泽说,“您大概也知道吧,弗雷泽先生,邓肯收集了好些古董呢。”

弗雷泽看起来半是难堪,半是被逗乐的样子,承认自己并不知道。“啊,”亚历山大太太很是积极地说,“这可是他的一大爱好!他搜罗回来的那些好东西啊!我送他一个名字叫古董贩克星。你最近收的宝贝是什么,邓肯?”

邓肯知道没有退路了。他不自在地告诉她,是一只奶油壶。也就是他前几天在芒迪先生家给薇芙看的那只。

亚历山大太太睁大了眼睛。要不是知道她为了压住车间的各种噪声而提高了嗓门,她简直就像在阔太茶聚上闲谈。

“三先令六便士,你说真的?我要告诉我的朋友马丁小姐,她特别热衷收集古董银器,她会羡慕死的。你得把那个壶带来,邓肯,让我看看。行吧?”

“行,”邓肯说,“如果您想看的话。”

“我想看——哦对了,说起来你叔叔怎样了?弗雷泽先生,邓肯很尽心尽力地照顾着他叔叔——”

邓肯听到这话,身体缩了一下,几乎是畏惧地后退了一步。亚历山大太太见到他脸上的表情,却误解了他的意思。“没事的,”她笑了,拍拍他的肩,“我让你难堪了。我不打扰了,你接着干活吧。”她对工作台的人们点点头,“莱恩,你今天怎样,一切顺利吧?温妮,玛贝尔,你们跟格林先生讲了椅子的事了吗?好孩子。”她又碰碰弗雷泽的手臂,“请您跟我去包装车间怎样,弗雷泽先生?”

弗雷泽说他马上就去。“我先把这儿的情况记几笔。”他说。他等她走后,在笔记本上写了一点东西,边写边向邓肯走去,用抱歉的语气说:“我得走了,皮尔斯。但这个你收好,这是我的地址。”他把那页纸撕下来,递给邓肯,“你给我打电话吧,这星期就打,行吗?”

“如果你想的话。”邓肯再次说。

弗雷泽对他笑了。“好伙计。到时我们就可以好好谈谈了。我想知道这些年发生的每一件事。”他好像有点不舍似的转身离开,“每一件事!”

邓肯低头拉出他的凳子。当他再抬起头,弗雷泽、亚历山大太太和摄影师正走出门口,去另一个大楼。

大门一关上,姑娘们又开始笑。温妮用她扯着鼻音的嗓门喊道:“他给你什么了,邓肯?他的地址吗?我出五先令跟你换!”

“我出六先令!”她旁边的姑娘叫道。

她和另一个姑娘站起身来,想从他手里抢。他把她们挡开,也笑起来。见他们用这种方法接受此事,他也松了口气。莱恩对弗雷泽发表意见说:“见他怎么跟你套近乎了吧?他就是听说了你会被提拔。你在哪儿认识他的?”

邓肯还站在那儿推让那些姑娘,没有回答他。等她们闹完走开时,那张写着弗雷泽地址的小纸条已经皱成了一团。他把它装进围裙口袋里,放得很深,以防它掉出来。在接下来的一个钟头里,他总是悄悄伸手去摸它,像是要让自己放心纸条仍在那里。其实他真正想做的是走出去,仔细看看这地址,但他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么做。后来他实在忍不住了。当钱皮恩先生来的时候,他提出要去洗手间。他走进一个隔间,锁上门,从口袋里掏出纸条,把它抚平。

他做这些的时候,比他跟弗雷泽面对面说话时兴奋多了,那时他太难堪了。但是,弗雷泽的出现,对他如此的友善,如此不嫌麻烦地给他留地址,对他说:“你给我打电话吧,行吗?”所有这些,现在看来是那么美好。地址在富勒姆[15],不是太远。邓肯看着纸条心想,如果某个傍晚去那里,将会是怎样的情形。他想象自己登门拜访,他想到了穿什么衣服,一定不是现在这套。这身衣服有股味儿。他要换上那条好裤子,开领的衬衫,和一件漂亮的外套,他想象着弗雷泽开门时,他会做出怎样的反应。他会冷静地说“你好,弗雷泽”,然后弗雷泽会带着惊喜和欣赏,高声叫道:“皮尔斯!离开那窝囊的工厂,现在你看起来终于像模像样了!”邓肯会说挥挥手说:“哦,那工厂,我去那儿,只不过是给亚历山大太太面子……”

他在那里神游了五到十分钟,反反复复设想着他到弗雷泽家门口的那个场景。但他无法想象进去之后会发生什么。他就这么设想着,虽然他并没有真的去造访弗雷泽的打算;虽然有个声音在对他自己说,弗雷泽不是真的想见你,他给你地址不过是出于礼貌,他就是那种突然会为一丁点儿小事疯狂,几分钟后又抛之脑后的人……

他听到厕所门被推开,然后传来钱皮恩先生的声音:“邓肯,你没事吧?”

“我没事,钱皮恩先生。”他大声回答。拉下了冲水链。

他再次看了看手里的纸条,不知道该怎么处置它。最后,他把它撕成很小的碎片,撒进马桶的旋涡里。

“你扭来扭去的干吗,亲爱的?”茱莉娅说。

海伦挪了挪一边的肩膀,有点烦躁地说:“就是这些水龙头,冷的那边冷死,热的这边差点把耳朵都烫掉了。”

她俩一起躺在浴缸里。每个星期六上午是她们的泡浴时间,她们轮流去坐浴缸舒服的那一边,这一周轮到茱莉娅。她伸展手臂,仰头闭目躺在浴缸中,她用手帕绾起头发,但是有几缕掉了出来,水一溢上来,头发就贴上她的下巴和脖子,茱莉娅皱皱眉头,用手把头发别到耳朵后面。

海伦又挪了一下,找到一个几乎可算是舒服的位置,然后安静下来,终于可以享受温暖的水滑过她的腋窝、她的腹股沟,滑过全身的每一处细小凹凸的感觉。她把手平放在水面上,试验水的阻力,感受水面的平滑。“你看,我们的腿都混在一起了。”她轻声说。

她和茱莉娅在浸浴时总是得小声说话。她们和另一家人共用这浴室,那家人住在这栋楼的地下室里。大家都有固定的洗澡时间,所以并没有被撞上的危险。但是这墙砖好像有扩音作用,茱莉娅总觉得她们的讲话声、水声、四肢在浴缸里的摩擦声会传到楼下的房间。

“看,跟我比你的皮肤多黑啊,”海伦说道,“你真黑,像个希腊人一样。”

“是水让我显得黑了吧。”茱莉娅答道。

“可水怎么没让我显得黑呢。”海伦说。她戳戳自己那粉红的稍有一点泛黄的肚子,“只是让我显得像压缩肉干的颜色。”

茱莉娅睁开眼,瞟了一眼海伦的大腿。“你看起来就像安格尔[16]画里的女孩。”她惬意地说。

她总爱说这种含义模糊的赞美话。比如,最近有一次海伦购物回来,背着鼓囊囊的两大网兜东西,她说:“你像个苏俄壁画上的女人。”海伦眼前闪现出结实的肌肉,方下巴,暗昧的嘴唇。现在,海伦就想起了大腿张开的土耳其侍女。她把一只手放到茱莉娅腿上。腿上有细细的毛,并不光滑,在掌心里触感特别;小腿纤细,握起来很舒服。踝骨上有一条血管因为热的缘故,膨胀了起来,她审视了一会儿,把它按了下去,看着它被按扁,想到血在里面奔涌,她打了个轻颤。她的手从茱莉娅的脚踝滑到脚掌,开始搓揉。茱莉娅笑了,“真舒服。”

茱莉娅的脚长得宽,不漂亮——海伦觉得,是典型英格兰女人的脚,也是茱莉娅全身上下唯一不漂亮的地方,也因此海伦把它们看得很特别。现在,她慢慢地拉开脚趾,把手指伸进去,用手掌抵着,把它们轻轻地向后压。茱莉娅发出愉悦的轻叹。她的一缕头发又掉了下来,粘在她的脖子上,像一片深色的、扁平的、带着光泽的海藻,或者一缕美人鱼的头发。海伦曾经奇怪,为什么书里画的、电影里演的美人鱼,都是一头金发?她觉得真正的美人鱼肯定是深色头发,就像茱莉娅这样。真正的美人鱼应该是另类而机警的,不是一副女明星或时髦女郎的样子。

“我挺高兴你长的是腿,不是鱼尾,茱莉娅。”她说,一边用拇指揉着茱莉娅的足弓。

“是吗,亲爱的?我也觉得这样好。”

“不过,你的乳房在贝壳胸罩里看起来会很漂亮的。”海伦笑了,她想起一个笑话。她问茱莉娅:“你知道胸罩对帽子说了什么吗?”

茱莉娅想了一会儿,“我不知道。说什么了?”

“‘你到头上去,我还得背这两个家伙。’”

她们笑了。不全为这笑话而笑,而是因为了海伦讲这个笑话的傻劲。茱莉娅仍然仰着头,她的笑声卡在喉咙里,咯咯的,带着孩子气。这真好,完全不像她平日那种“社交”的笑,海伦总觉得那种笑是端着的。她用手挡住嘴,想把笑声压住,她的肚子抖动,肚脐被挤到皱褶里。

“你的肚脐对我抛媚眼了,”海伦笑说,“看起来真放荡。‘放荡的肚脐’,听起来像个海滨小酒馆的名字,你说呢?”她打了个哈欠,移动了一下腿。给茱莉娅揉了半天的脚,她也累了,就停了下来。“茱莉娅,你爱我吗?”她改变姿势时,小声问道。

茱莉娅又把眼闭上了。“当然爱了。”她说。

然后她们躺了一会儿,没有说话。水渐渐冷下来,管子吱吱响。水管深处不知哪里传来连续不断的滴答声。地下室响起重重的脚步声,住里面的那男人从在这间房走到那间房。很快她们就听到他的大吼,不是对妻子就对是女儿,“不!你这个蠢婆娘!”

茱莉娅不耐烦地说道:“这恶心男人。”她睁开眼,然后压着嗓子叫道:“海伦!你这是干吗?”原来海伦把头探出浴缸外,正在努力倾听。她摇手叫茱莉娅安静。“操你个头!”她们听到那男人说,这是他新近喜欢的口头禅。然后传来蚊子似的呜咽,那就是她们能听到的他妻子的全部回答。

“海伦,你干吗!”茱莉娅批评道。海伦顺从地退回浴缸里。有时候,如果他们吵架时海伦正好一个人在家,她甚至会跪在地毯上,拨开头发,把耳朵贴在地上听。“你小心到时候变成楼上他妈的那两个阉人!”有一天她听到那男人吼过这么一句,她没告诉茱莉娅。

今天他只抱怨了大概一两分钟就放弃了,砰地摔了下门。海伦和茱莉娅带到浴室的东西,剪刀、眉毛钳、安全剃毛刀,全都跳了一下。

那时十一点半,她们那天的计划很悠闲,只是去摄政公园[17]野餐和看书,她们住在埃奇威尔路[18]东边的一条街上,离公园很近。海伦再躺了一会儿,等水开始凉了,她就坐起来洗身子,她努力扭转身,让茱莉娅帮她在背上抹香皂和冲干净,然后茱莉娅转身,她也这样帮茱莉娅洗。当她站起来跨出浴缸,茱莉娅又躺了下去,在未被占据的空间里舒展四肢,微笑得像一只猫。

海伦看了她几秒,然后俯身吻了她。她喜欢茱莉娅那灵巧、温暖、带着香皂味的唇,喜欢它的模样,喜欢它的味道。

她穿上浴袍,打开浴室门。她先听了听,确定厅里没人,然后轻快地跑向楼梯。客厅在这一层,就在浴室旁边。卧室和厨房在上面一层。

她刚穿好衣服,在卧室的镜子前梳头发,茱莉娅也上来了。海伦在镜子里望着她漫不经心地往身上扑爽身粉。她扯掉头上的手帕,赤身裸体地在房间里走动,拿出内裤、丝袜、吊袜带和胸罩。她把毛巾放在窗台靠垫上的那堆衣服上。本来那是个可以坐人的位置。不一会儿,毛巾就滑落到了地上,还带落了一只袜子和一条衬裙。

她们第一次看这房子时,这个窗台座位是吸引了她们的特色之一。当时她们说:“在夏天的长夜,我们可以一起坐在这里。”现在,海伦看着那堆得乱七八糟的衣物淹没窗台,看着没有整理的床,散乱的大杯小杯,还有全屋子放得到处都是的看完和没看完的书。她说:“这房间也太不像话了。我们两个中年女人,过得跟邋遢小丫头似的,真不敢相信。我小时候曾经想象长大了要住的房子,我总是把它想象得窗明几净、一尘不染,就像我妈妈的房子。我总是以为干净整齐的房子到了时候就会像什么一样长出来,就像——我也不知道。”

“就像智齿一样长出来?”

“对,”海伦说,“就像那样长出来。”她用衣袖在镜面上抹过,袖子沾上一层灰。

在她们这个年纪和地位,其他人都请了女佣。但因为同床这件事,她们不能请。在顶楼还有一间房,在邻居和访客们面前是“海伦的房间”。里面有一张旧式的贵妃椅,一个古板的维多利亚式衣柜,她们用它来放大衣、毛衣、雨靴什么的。她们觉得,要天天在钟点女佣面前假装海伦在那儿睡,实在太麻烦了,她们肯定会忘记的。而且,不是说女佣们对这种事最眼尖了吗?现在茱莉娅的书这么畅销,她们更要加倍谨慎。

茱莉娅来到镜子前。她穿了一件起皱的深色亚麻裙,用手指简单地梳了梳头发。海伦觉得,无论茱莉娅从怎样的一团混乱中走出来,就像刚才一样,她都有本事看上去衣冠楚楚、容貌俊秀到无法无天。她挨近镜子,抹上唇膏。她满满一口牙齿,参差不齐地挤在牙床上。但她的脸形非常标准匀称,在镜子里看和肉眼看到的几乎一模一样。而海伦的脸就相反,在镜子里仔细看,就会显得奇怪和歪斜。你就像颗可爱的小洋葱,茱莉娅曾经这么对她说。

她们打扮停当后就去厨房拿食物。她们找到面包、生菜、苹果、一块奶酪,还有两瓶啤酒。海伦找出一块旧的方形马德拉斯布,那是她们装修房子时用来遮灰的。她们把东西都装进一只帆布袋里,然后放进几本书、钱包、钥匙。茱莉娅跑上楼去拿她的烟和火柴。海伦站在厨房的窗前,望着后院。她刚好望见那个坏脾气男人在院子里走动,蹲下。他自己搭了个小笼子,在里面养食用的兔子。他正在给它们不知喂水还是喂食,或者查看它们长得怎样了。想到那么多小东西挤在一起,总让海伦心里觉得不舒服。她离开窗边,背起了帆布包,瓶子在包里跟钥匙碰撞得叮当响。“茱莉娅,”她喊道,“好了没?”

她们走下楼,来到街上。

她们住的房子是一幢十九世纪连排屋的一部分,对着一个花园。那排房子是白色的——伦敦式的白色,其实更准确地说,是带条纹的灰黄色。外墙石膏面上的纹路和凹槽早已被烟雾、煤灰,还有近些年的砖尘熏黑了。每个房子都有堂皇的大门和门廊,曾经一定都是富贵府邸,也许是皇亲国戚的小情妇们——那些范妮、索菲娅、斯姬特丝们——的香闺。茱莉娅和海伦喜欢想象她们穿着帝政式高腰长裙,脚踩软底鞋,快步走下楼梯,登上坐骑,去海德公园骑马道兜风的情形。

在阴沉的天气里,褪色的石膏面就显得灰败。今天街上阳光普照,屋子的墙面在蓝天的映衬下,像漂白过的骨器。海伦想,伦敦看起来还是不错的。人行道有灰,但那种有灰,就像猫在太阳里晒了几个钟头后,毛上有点灰的感觉。房屋的门都开着,窗也推开了。街上车辆稀少,海伦和茱莉娅走过街道时,能够听到房子里小孩的哭闹、收音机里的低语、空房间里电话铃响的回音。走近贝克街时,她们开始听到摄政公园乐队的奏乐声,隐隐约约的敲击和喇叭声,飘扬起伏,仿佛晒衣绳上的衣服,随无形的风荡漾。

茱莉娅又孩子气起来,她抓起海伦的手腕,假装拉她走。“快走,快走,要不然就看不到游行啦!”她的手指滑过海伦的手心,然后松开了,“就让人有这种感觉,是吧?那是什么曲子,你听呢?”

她们放慢脚步仔细听。海伦摇摇头,“我想不出。是那种有不协合音的现代曲?”

“肯定不是。”

音乐又起。“快走啦!”茱莉娅说。她们笑了,又变回了成年人,继续向前走,加快了脚步。她们从克拉伦斯门走进公园,沿着船湖旁边的小径往里走。她们走近演奏台,音乐声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当她们走得更近一些,那曲子终于水落石出。

“哦!”海伦说,她们都笑了。原来是这首呀,“《对,我们没有香蕉》。”

她俩离开小径,找到一个半在树荫、半在阳光下的地点,两人都喜欢这里。但地面是硬的,草也发黄。海伦把挎包放下,取出那块布。她们把布铺开,脱掉鞋,摆出食物。从冰箱里拿出的啤酒还是凉的,海伦把酒瓶拿在手里,冰凉的酒瓶滑过温热的手心,那感觉沁人心脾。她回身去袋子那边找,翻了一会儿,抬起头。

“茱莉娅,我们忘带开瓶器了。”

茱莉娅闭上眼睛。“见鬼!我也渴死了。那怎么办?”她拿过啤酒瓶,想掰开瓶盖,“你没有什么开瓶妙法吗?”

“你的意思是,叫我用牙咬?”

“你不是参加过女童军吗?”

“你要知道,我们团里是禁啤酒的。”

她们把酒瓶握在手里翻来覆去。

“这真不是个办法。”最后海伦说,她四处张望,“那边有些男孩,你跑过去问问他们有没有小刀什么的吧。”

“我不去!”

“去吧,男孩子们都有小刀的。”

“你去。”

“是我背包来的。去吧,茱莉娅。”

“要命!”茱莉娅说。她不那么乐意地站起来,一手抓起一支酒瓶,经过草坪,朝那帮躺在地上的男孩走过去。她走得步态生硬,低头含胸,大概是因为难为情吧。在那个片刻,海伦用一个陌生人的眼光望着她:她是那么俊秀,又那么成熟,几乎快要显出圆润雍容的体态了。从现在的她身上,你已隐约可以看出十年后的她那瘦削、窄胸宽臀的模样。相形之下,那些少年实实在在是一些中学生。他们抬手遮太阳,看见她走过去,懒洋洋地坐起身,把手伸进兜里找,有一个男孩把酒瓶顶在肚子上,用不知什么东西在瓶口处用力。茱莉娅双手抱胸站在旁边,不自然地笑着,一脸难堪。当她拎着打开的酒瓶回来,脸和脖子都红了。

“其实就是用钥匙开的,”她说,“早知道那样,我们自己都行。”

“下次我们就知道了。”

“他们跟我说:‘别着急,太太。’”

“你别在意那个。”

她们带了瓷杯子来喝酒。啤酒泡猛涨到杯口的曲线边。泡沫的下面,是一阵冰凉的苦味,美妙无比。海伦闭上眼睛,享受脸上的阳光,爱着这种轻松假日,在公共场合喝酒作乐的放纵。可是,她又把啤酒瓶藏进了帆布背包里。

“要是不巧被我客户看见呢?”

“去他的客户!”茱莉娅说。

她们开始吃东西,把面包分开,把奶酪切成小片。茱莉娅躺了下来,卷起帆布包枕在脑袋下,海伦平躺着,闭上眼睛。乐队开始演奏另一支曲子,这次,她知道歌词,小声地跟着唱。

“当兵好,当兵好,当兵,当兵的他总有一个好!”

某处,有个婴儿在摇篮车里哭了起来,她听到他连呛带哭。一条狗叫了起来,它被主人拿拐杖逗弄。船湖里传来桨声吱呀和水声拍溅,还有姑娘小伙们的嬉笑声。在公园外的街上,也一直不断传来混杂的马达声。海伦凝神细听,仿佛能听到这个场景里每一个单独的角色,好像它们是分别被录制好,然后放在一起,合成了这个听起来又有些不同的整体——《九月的下午,在摄政公园》。

然后有两个十多岁的姑娘经过,她们手里拿着报纸,正谈论着那上面的一个案子。“被勒死真是太可怕了,是不是?”海伦听到她们其中一个说,“那你选择被勒死还是被原子弹击中?听说原子弹至少来得快,一下就死了……”

她们的对话渐远渐弱,被又一阵音乐的声浪淹没了。

“当兵那气度,当兵那行头,当兵,当兵的纽扣总是亮闪闪!”

海伦睁开眼睛,看着天空那一片耀眼的蓝。她想,在这个还有原子弹,还有集中营和毒气室的世界,像她这样对片刻的幸福心存感念,是不是疯了?人们还在互相厮杀。在波兰,在巴勒斯坦,在印度,还有不知哪里,还在发生着谋杀,饥饿,暴动。英国也正陷入破产和衰落。在这种时候,却想沉湎于种种琐碎,比如摄政公园乐队的演奏,晒在脸上的阳光,轻扎脚底的草,在体内流动的啤酒,爱人隐秘的亲近,这样的想法,是否愚蠢和自私?或者,这些琐碎就是你的全部?那么,你是不是恰恰应该把它们用心保留?用水晶珠把它们封存起来,就像挂在手镯上的饰物,以对抗危险的再次来临?

想着这些,她动了动她的手,在没人看见的地方,用指关节轻轻碰到茱莉娅的大腿。

“这儿真好,你说是吗,茱莉娅?”她小声说,“我们为什么没有常来呢?夏天都快过去了,我们都干吗去了?我们真应该每天晚上都到这儿来啊。”

“我们明年夏天来。”茱莉娅答道。

“我们要来,”海伦说,“我们一定要记得来这里。你说是吧,茱莉娅?”

茱莉娅却没在听。她本来抬起头要跟海伦说话,但注意力却被别的事吸引了。她望着草坪对面。她举起手来挡住阳光,然后,海伦注意到,她的目光固定下来,脸上浮起笑意。她说:“我觉得那好像是,没错,就是。真巧了!”她举手挥动起来,“厄休拉!”她叫起来,叫得那么大声,让海伦觉得刺耳,“这边!”

海伦撑起身,向茱莉娅挥手那方向望去。她看见一个身材苗条、衣着时髦的女人正展开笑容,穿过草坪向她们走来。

“老天爷,”那女人走近了说道,“没想到在这儿撞到你,茱莉娅!”

茱莉娅已经站起身来,拍了拍她的亚麻裙子,也在笑。她说:“你这是去哪儿?”

“我刚跟朋友吃了午饭,在圣约翰伍德那边。”那女人说,“现在去广播大厦。在BBC[19],我们没时间野餐啊。你这毯子很可爱啊,真正的田园风味!”

她看了看海伦。她的瞳孔是深色的,眼神稍带狡黠。

茱莉娅转过身,做了介绍:“海伦,这是厄休拉·韦林。厄休拉,这是海伦·吉尼佛。”

“你就是海伦呀!”厄休拉说,“你不介意我叫你海伦吧?我听说过你好多次了,你看你,别紧张!我听到的全都是好话。”

她俯下身来跟海伦握手,海伦半起身跟她相握。她觉得茱莉娅和厄休拉都站着,自己坐着,真是落了下风。她又对自己那一身星期六晨装——那件自己改造过的家常短上衣,那条后面坐得皱巴巴的旧呢裙子——感到非常难为情。厄休拉与她正相反,衣冠整洁、富贵、裁剪得体。她的头发束起,头戴一顶风格阳刚的漂亮小帽子。她的皮手套柔软,毫无磨损;她矮跟的皮鞋上有一片带流苏鞋舌,那种鞋该在高尔夫球场,或者苏格兰高地那样豪爽的地方见到。她完全不是海伦从茱莉娅过去几周的描述中想象出来的样子。茱莉娅口中的她仿佛是个老而邋遢的女人。茱莉娅为什么要那么做?

“昨晚的广播你们听了吧?”厄休拉问。

“当然听了。”茱莉娅说。

“挺好吧?你觉得呢,海伦?我觉得我们做得相当不错。见茱莉娅的照片上了《广播时报》,感觉多棒啊,不是吗?”

“噢,别提了,”还没等海伦回答,茱莉娅说,“那照片真要命,太天主教了,好像我就要给绑在车轮上,就要被挖眼睛了!”

“胡说!”

她们一起大笑。茱莉娅说:“我说,厄休拉,要不要跟我们一块儿坐会儿?”

厄休拉摇摇头,“我知道,我只要一坐下来就起不了身了。我这一天都会想着你们的,真是要嫉妒死了呢。你们俩真过分啊,真是太会享受了。当然,你们住得这么近,你们那房子也真可爱。”她又对海伦说,“我跟茱莉娅说过,谁都想不到,离埃奇威尔路这么近,能有这么个可爱的地方。”

“你已经去过了?”海伦吃惊地说。

“哦,只待了一小会儿——”

茱莉娅说:“上星期厄休拉来过一下,我不是告诉过你吗,海伦。”

“我一定是忘了。”

“是我想去看,”厄休拉说,“看一眼茱莉娅的书房。看看作家们工作的地方,我对这事一直很着迷。不过,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该羡慕你,海伦。我不知道,如果我的朋友在我楼上奋笔疾书,只为构思出一个最佳方法——是放毒,还是勒死——去干掉她的下一个受害者,我会作何感想!”

海伦觉得,她说“朋友”这个词时特别意味深长。仿佛在说,当然,我们都懂的,又仿佛在说,其实,我们都是“朋友”。她脱下手套,从兜里拿出一只银质烟盒,她打开烟盒的时候,海伦看见她修护过的短平的指甲,还有左手小指上戴的一只低调的小纹章戒指。

她把烟盒递上来,海伦摇摇头。但茱莉娅走上前,她和厄休拉用了好一会儿弄那个打火机——当时起了一阵风,总是把火吹灭。

她们继续谈论了一会儿《安乐椅侦探》节目和《广播时报》,聊了会儿BBC和厄休拉的工作。然后,厄休拉抽完了那支烟,说:“好了,亲爱的姑娘们,我得走了。见到你们真好,你们俩找个时间来克拉珀姆,到我家吃个饭,或者,我还可以搞个小聚会。”她的眼神又狡黠起来,“我们可以搞成‘全女班’,你们觉得怎样?”

“当然好了,我们愿意来。”茱莉娅说,海伦没说话。

厄休拉面露喜色。“那就这么说定了,我到时通知你们。”她拉起茱莉娅的手开玩笑似的握了握,“我有一两个朋友可想见你了,茱莉娅,他们是你的铁杆书迷!”她把手套戴上,然后转身对海伦说,“再见,海伦。能正式认识你真好。”

“好了。”茱莉娅坐下来,看着厄休拉迈着轻快的脚步穿过公园,往波特兰广场的方向走去。

“是啊。”海伦淡淡地说。

“她这人挺好玩的吧?”

“我想是吧。当然了,跟我比,她和你更是同一阶层的。”

茱莉娅扭头看着她,笑了,“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别的意思,我就是说她人比较豪爽……你什么时候带她到家里去的?”

“就是上星期,我跟你说过的,海伦。”

“你说过吗?”

“你不是怀疑我偷偷摸摸干的吧?”

“不是,”海伦立刻说,“不是。”

“她只去了一会儿。”

“她跟我想象的不一样。我记得你跟我说她是结了婚的。”

“她是结了婚的。她丈夫是个律师,他们分开住。”

“我不知道她是——”海伦放低了声音,“她是跟我们一样的。”

茱莉娅耸耸肩,“说真的,我也不知道她究竟是哪样的,我想,她是个异数吧。不过,那个聚会应该很有趣。”

海伦看着她,“你不是真的想去吧?”

“我想去。为什么不去?”

“我以为你只是礼貌,说说而已。‘全女班’,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她垂下头,脸微微有点涨红,“谁都可能出现在那儿。”

茱莉娅没有答话。过了一会儿,她开口了,语气带着一点不耐烦,或者愠怒,“就算碰到谁又怎样?会死吗?也许还更好玩呢,你想象一下吧!”

“对厄休拉·韦林当然好玩,”海伦脱口而出,“她把你弄到那儿,就像一件炫耀品——”

茱莉娅看着她,冷冷地说:“你这又是怎么了?”海伦不回答。“该不是……不是吧!”她大笑了起来,“你不是吧,海伦!不是因为厄休拉吧?”

海伦挪开身体。“不是。”她说。她也不管动作是否优雅,猛地躺了下去。她把手臂放在眼睛上,遮蔽阳光,也遮蔽茱莉娅的目光。过了一会儿她感觉到茱莉娅也躺下了。她一定把手伸进背包里把她的书拿出来了,海伦听到她在翻书页,寻找上次读到的地方。

但是,在她紧闭的眼皮下,在那些移动的血红色之间,海伦看见的是厄休拉深色的狡黠的眼神。她看见厄休拉和茱莉娅站在一起,共同点烟的姿态,她又看见厄休拉玩笑般的跟茱莉娅握手。然后她又回忆记起茱莉娅多么急切地想来到公园,那句“快走,快走!”,她那么迫不及待,海伦都抓不住她的手了。她想见的人是不是厄休拉?是不是?整件事是她们事先安排好的吧?

她心跳加快。十分钟前,她也是一样在这儿躺着,享受着茱莉娅的身躯那种熟悉的、隐秘的亲近。她好想抓住那一刻,把它用水晶封存起来,做成一颗水晶珠子。现在那颗水晶珠碎了。因为,说到底,茱莉娅究竟是她的谁?她都不能俯身前去吻她。她要怎么做,才能对世界说,茱莉娅是她的?她有什么,能让茱莉娅对她保持忠诚?她只有她自己,只有压缩肉般颜色的大腿,洋葱一般的脸……

这些念头就像血液里的一团黑暗,在她体内呼啸肆虐。此时,茱莉娅在她身旁看书,乐队奏出最后的几个音符,然后开始收拾乐器。太阳在天空中慢慢斜行,影子开始伸展,在黄色的地面上拉长。那团黑暗也慢慢变小,收缩回去。海伦对自己说,你真是个傻瓜!茱莉娅是爱你的。她厌恶的只是你心中的这头怪兽。这荒谬的怪物——

她又动了动手腕,手轻轻碰到茱莉娅的大腿。茱莉娅开始没动,过了一会儿,也把手伸了过来。她放下书,坐起身。她拿出一只苹果和一把刀,她削了苹果,果皮长而不断。她把削好的苹果切成四块,递给海伦两块。她们一起吃苹果,看着狗和小孩们跑来跑去,就像刚才一样。

然后她们望住对方。茱莉娅开口,仍带一丝隐约的冷漠,她说:“都过去了?”

海伦脸红了,“过去了,茱莉娅。”

茱莉娅微笑。她吃完苹果后又躺下去,拿起她的书。她读书时,海伦就看着她。她的眼珠随字行移动,除此之外,她的脸平静无波,蜡像一般毫无瑕疵。

“你看起来像个电影明星。”雷吉说,薇芙坐进他的车。他假装仔细打量她一番,“我能请您签个名吗?”

“快开车行不行?”她说,她站在太阳底下等他半个小时了。他们很快地交换了一个吻,他拉下手刹,车开了出去。

她穿了一条浅色棉质裙子和一件绛紫的开衫毛衣,戴着一副浅色框的太阳眼镜。她没戴帽子,而是束了一条白色丝质头巾,在下巴底下打了一个结。那头巾和太阳镜在她的黑发和红唇的映衬下显得格外夺目。她把裙子拉拉好,让自己坐得更舒服,然后摇下窗玻璃,手肘靠在车窗上,脸迎着风,正如雷吉说的,真的就像美国电影里的女孩。在十字路口,雷吉放慢车速,把手放到她大腿上,小声地赞叹:“噢,要是亨登[20]那帮小子现在能看到我就好了!”

但是当然了,他远远地避开了伦敦北郊。他先到滑铁卢[21]接她,过泰晤士河到河岸街,然后一路向东。出城一小时车程,他们有几个常爱去的地方,比如米德尔塞克斯或肯特的小村庄,那里有小酒吧和茶室,还有海边小小的沙滩。今天他们往切尔姆斯福德方向去,计划边走边看,有好的地方就停下来。他们有整个下午的时间。头一天晚上,她站在厨房的桌边做三明治,跟她父亲说要跟一个女性友人去野餐,她父亲坐在桌子的另一边,修补着鞋底。

他们穿过市区和白教堂[22],进入更宽阔平整的路面后,雷吉把车速提高了一个挡,又把手放回薇芙大腿上。他摸到她的吊袜带,顺着摸上去。隔着薄薄的裙子,她真切感受到他抚摸的力度、他手掌和拇指的移动,仿佛裙子不复存在。

但她当时没有这个心情。她说:“不要。”挡住了他的手。

他发出一声受了折磨的呻吟,假意跟她争斗了一下,“你真会挑逗人!让我停车吧?要不然,我会冲出马路的。”

他没有停车,而是加快了速度。路面车辆渐渐稀少,广告牌开始出现在路边,上面是普莱亚香烟,箭牌口香糖,吉飞染料,还有威姆清洁剂的广告。她坐得更随意了些,看着城市渐渐向后退去:饱受弹火摧残的维多利亚式高街让位给红色的爱德华式楼房;然后又变成一幢幢齐整的小屋,看起来像一个个戴着礼帽的职员;再往后小屋变成了平房和简易组装房。他们就像在时间里飞快倒退,平房和简易房也变成了开阔的绿地。到了最后,她想,如果你眯上眼忽略那些电线杆或天上的飞机,你就可以想象身处任何时间,或者,时间之外。

他们经过一个酒馆,雷吉示意他渴了。他的外套放在后座,他让她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他带来的一小瓶威士忌。她看着他把酒瓶举到唇边,他的嘴唇柔软光滑,他的下巴早晨刚剃过,但现在已经出现了胡楂的阴影。他集中注意力看着前路,喝得磕磕绊绊,酒从嘴角流了下来,他就用黝黑的手背去擦。

“你看看你,”她半嗔半恼地说,“都流出来了。”

他说:“我是流口水了,因为坐在你身边嘛!”

她对此做了一个苦脸。接下来基本一路无话。他沿着大路又开了将近一小时,到了一个没有路标的路口,他选了僻静的那条路,然后他们又好奇地拐进了一条小路。忽然之间,伦敦已远,那里的干硬、那里的尘土,已变得遥不可及。小路两边的树篱郁郁葱葱,而且,虽已入秋,这里仍然色彩斑斓,在给车让道的时候,雷吉靠得离路边很近,枝叶被带进车窗,一阵摇动后,就会有花瓣落在薇芙腿上。还有一只白色蝴蝶飞进来过,它的白翼如纸,停在薇芙肩后的椅背上。

她的心情开始变好。他们互相指给对方看一些小小的风景——旧式的教堂,造型别致的小屋等等。还记得几年前的一天,他们也是出城,在一个小屋前停车,跟主人攀谈,他以为他们是夫妻俩,邀他们进屋,端出牛奶请他们喝。现在,雷吉在一座法国奶酪般浅黄色的小屋前放慢车速,他说:“看,这屋子后院可以养鸡养猪,薇芙,我能想象出你在那里把食物撒给它们、在果园里摘苹果的样子。然后你给我做苹果派,还有好吃得要命的脂油布丁。”

“然后你就长胖了。”她笑了,戳他的肚子。

他闪躲。“有什么关系!他们说人在乡下就是要胖嘛,是不是?”他一边留意着前面的路,一边低下头,打量那屋子楼上的窗口,“我敢说,那上面的房间里肯定有张大软床。”

“你想的就是这个啊?”

“对,你在的时候我才想这个——哎呀。”

他拐了一下,绕开一丛灌木。然后再次踩下油门加速。

他们开始找停车吃午饭的地点,选了一条进入林中的小道。开始路还算平整,越往里走就越发凹凸不平,而且变得狭窄。车颠簸前行,被灌木枝叶拍打着,高高的草在车轮下噼啪作响,像船身下湍急的河水。薇芙在座位上颠簸着,笑着,雷吉眉头紧锁,身体前倾,紧握着方向盘。“要是对面来一辆车,我们就死定了。”她知道,他是担心翻车出事或困在这里,可如何是好……

但随着小路的一个下坡转弯,他们眼前骤然开阔:一片如茵绿草,旁边流淌着一条小溪,风景美得让人心动。雷吉拉下刹车关掉引擎,他们在车上坐了一会儿,被这里的宁静镇住了。甚至在打开门下车时,他们也有一点犹豫,仿佛是私闯禁地的外来者,因为,这里安静得只有溪水潺潺声、鸟鸣声和树叶婆娑。

“这哪是皮卡迪利[23]能比的!”雷吉说,他后下车。

“这儿真美。”薇芙说。

他们压低声音,几乎在耳语。他们舒展了一下四肢,然后走过草地,来到溪边。沿着溪岸望上去,他们发现一座古老的石头房子,半隐在树丛后,窗户破损,屋顶也已塌陷。

“那是个磨坊,”雷吉说,他拉着薇芙的手,朝它走过去,“看见水车的转轴了吗?这里以前肯定是一条大河。”

她把他往回拉了一把,“说不定有人呢。”

其实那里没人。这房子已经荒废多年。石板地上长满了草,屋梁间扑棱棱飞出鸽子,地上是鸟粪、石板和玻璃的碎片。有人曾经来过,在地上清理出一小块地方,生过火,留下了罐头盒和瓶子,还有墙上粗俗的涂鸦。罐头盒已经生锈,瓶子也已变了色。

“流浪汉,”雷吉说,“是流浪汉,或逃兵。还有热恋的情人。”他们回到溪边,“我敢说,这里以前肯定是一条‘情人小径’。”

她掐了他一下,“你就是找这些最能干。”

他还拉着她的手,把她的手举起来放到唇边,装出委屈的样子说:“没办法啊,有些人就是有那个天分。”

现在,他们说话已经恢复了正常声音,刚才那份敬畏和谨慎已经消失,这里仿佛已属于他们,好像这片如画的风景,生来就在等待他们,等他们前来占有。他们顺着溪水走到另一头,发现了一座桥。他们站在桥中央抽烟。雷吉的手环抱着她的腰,手掌停在她的臀部,他移动着拇指,让她的裙子和衬裙轻轻地摩擦着她的丝质内裤。

他们把烟头扔进溪中,看着它们被冲走,然后雷吉更仔细地盯着溪水。

“这里面有鱼。”他说,“大个的,你看!”他走下去,走到水边,取下腕表,把手伸进水中。“它们在咬我!”他说,兴奋得像个小男孩,“它们像一群姑娘一样,抢着来吻我!它们以为我的手是一条公鱼。它们以为好机会来了!”

“它们以为午饭来了,”薇芙大声回答说,“你再不小心,它们会吃了你的手指。”

他飞了一个秋波,“姑娘们也喜欢吃。”

“只是你认识的那种姑娘吧。”

他站起身,向她泼水,她笑着跑开了。水洒到她的太阳眼镜上,她去擦,把镜片擦花了。

“你看看,你干的好事!”

他们去车上拿午餐,让车门敞着。雷吉从尾箱取出一块方格呢毯,他们把它铺在草地上,他又取出一瓶加橙杜松子酒,两只敞口杯,一只粉红色,一只绿色。薇芙知道,这是小孩用的杯子,被咬过摔过的杯口已经磨旧。但她已对此习以为常,去纠缠这种细节没有意义。加橙杜松子酒在车里放了这么久,已经热了,一口下去,她立刻感到暖意,这酒力让她放松。她把包着的三明治打开。雷吉狼吞虎咽,面包几乎不嚼就吞了下去,然后又吃下一口,满嘴食物地说着话。

“这是那种加拿大火腿吧?吃起来还不差啊。”

他拉松了领带,解开衬衫扣子。太阳的照射,让他皱起眉头,抬头纹和法令纹显了出来。他三十六岁,可是薇芙觉得他最近开始显老了。他肤色黝黑,因为有意大利血统,他浅褐色的眼睛依然很漂亮,但他已开始脱发,不是那种从头顶的一个小圆圈渐渐地掉,而是整个开始稀薄,好几处都可以透过头发看到反光的头顶。他的牙齿非常整齐,在薇芙记忆中曾经白得耀眼,现在已经开始变黄。他下巴上的肉也开始松弛了,鬓角也出现了一些皱纹。她一边看着他咀嚼,一边想,他看起来像他爸了,他曾经给她看过他父亲的照片。他看起来至少四十了。

然后他看见了她的目光。对她挤了一下眼。她对他那份曾经的、纯净的感情,腾的一下在心里燃烧起来。他们吃完三明治,他把她拉近到身边,在毯子上躺下。他仰面躺着,手环着她,她把脸靠在他坚实、温暖的肩窝上。她时不时抬起头,扭着身子从杯里喝一口酒,最后,她一口喝光,把空杯扔到一边。他用脸颊蹭蹭她的头顶,带胡楂的下巴带起了她的发丝。

她看着天空。从她的角度望上去,周围的树梢给天空镶上了边框。树枝繁茂,树叶静止,树叶是红色,金色,或是军服的黄绿色。空中一丝云也没有,天空蓝得如同夏日天空最蓝时的色彩。

“那是什么鸟?”她问,伸手指着。

“那个啊,那是秃鹰。”

她用肘撞了他一下,“究竟是什么啊?”

他用手遮着阳光,“是红隼。看见它盘旋了吗?它随时准备俯冲,它看中了一只老鼠。”

“可怜的老鼠。”

“它冲下去了!”他抬头,她的脸感觉到他颈上和胸前的肌肉拉紧。那鸟一个猛扑,然后飞起来,爪子却是空的。他躺下去,“它失手了。”

“好。”

“那只不过是另一种午餐,它也可以吃顿午餐吧?”

“太残酷了。”

他笑了,“我不知道你这么心软呢。看,它又去了。”

他们看了一会儿,赞叹它优美的滑翔,它敏捷的下扑和高飞。为了看得更清楚,薇芙取下了太阳眼镜。雷吉在看,不是看红隼,而是看着她。

“这还差不多,”他说,“刚才我就像在跟一个盲姑娘说话一样。”

她躺了回去,闭上眼睛说:“你不是跟她们很熟吗。”

“哈哈哈。”

他安静了一会儿。然后伸手绕过她拿起一点东西。很快她觉得脸上有点痒,她以为是苍蝇,用手拂了一下脸,其实是雷吉。他摘了一根长长的草,用草尖逗她玩。她闭上眼,任由他玩。他用草尖在她脸上划过,沿着她的眉毛,鼻子,上唇的弧线,还有两边的太阳穴。

“你改发型了,是不是?”

“我好久以前就剪了。——你弄得我好痒。”

他在草叶上加大了一点力量,“现在怎样?”

“现在行了。”

“我喜欢。”

“喜欢什么?”

“你这个发型。”

“是吗?我觉得还好吧。”

“很适合你。睁开眼睛,薇芙。”

她很快地睁了一下眼睛,然后又闭紧了,“阳光太强了。”

他伸出手,放在离她的脸大约一尺的上方,挡着阳光。“现在睁开吧。”他说。

“睁开干吗?”

“我想看你的眼睛。”

她笑了,“为什么?”

“我就是想看。”

“它们跟你上次看过的一模一样。”

“你以为一样。女人的眼睛永远都不一样,你们女人就像猫。”

他又挠她的脸,直到她从了他,终于睁开眼。但她故意睁得大大的。

“不是那样。”他说。然后她正常地看着他。“这就对了。”他的语气温柔,“你的眼睛真可爱,你的眼睛真美,我认识你的时候,第一吸引我注意的就是你的眼睛。”

“我以为你第一注意的是我的腿。”

“腿也注意了。”

他看着她的眼,然后扔掉了草叶,俯身去吻她。他慢慢地吻,用自己的嘴唇分开她的嘴唇,温柔地进入她嘴里。他的舌尖还有火腿的味道,火腿和加橙杜松子酒的味道。她想,自己一定也有那味道。吻着吻着,一粒小东西,不知是肉还是面包,出现在他们舌间。他停下,把那小东西拈出来。他重新吻上来的时候,力道加大了,身体也压了上来,他的手顺着她的身体往下摸,从脸颊直到腰臀,然后又摸上来,握住了她乳房。他的手是热的,握得很紧,让她几乎有点痛。当他放开手,开始去扯她裙子的扣子,她挡住了他的手。她抬起头。

“会有人经过这里的,雷吉。”

“这里没人,”他说,“方圆几英里都没人!”

她看着他还在扯她裙扣的手,“别扯了,你会弄皱的。”

“那你来解吧。”

“好吧,等等。”

她望望四周,总觉得有人可能会躲在树丛后面看他们。这里阳光强烈,身下这块草地平坦得一览无余。周围无声,只有溪水潺潺、鸟鸣啁啾和树叶摇动的声音。她解开了连衣裙上身的两颗纽扣,犹豫了一下,再解开两颗。雷吉把她的上衣往两边推开,露出了胸罩,他把嘴放上去,隔着丝质的胸罩吸吮着,寻找着她的乳头。她在他的动作下扭动,但奇怪的是,之前,在出城的车里时,在他们一起站在桥上时,她都比现在更想要他。他的嘴紧贴在她的乳房上,他的手顺着身体摸到了她的大腿,他摸到了她的裙边,正要把裙子往上推,她再次止住他的手,又一次说道:“会有人看见的。”

他移开手,擦擦嘴,拉起毯子边,“我们用这个盖上。”

“还是能看见。”

“老天爷!薇芙,就算有一队女童军敲锣打鼓走过,我也不管了。我发誓,我快爆了,为了你欲火中烧一整天了。”

她不觉得他这样。虽然在这里,在车上,他说了那么多话耍了那么多宝,她还是没觉得他欲火中烧。现在,她已经完全不想要了。他拉起毯子,盖住她,然后把手伸进毯子,想摸到她的两腿之间,她闭紧双腿。他看着她,她对他摇头,随他怎么想。她说:“让我来——”然后她伸手去解他的裤扣,她一颗一颗地解开,把手放了进去。

她的手指触碰到他时,他开始呻吟,他在她的手掌下抽搐,他说:“哦,薇芙,天啊,薇芙。”

他内裤的裤腰勒着她的手腕,有点阻碍她的动作,过了一会儿,他伸手把那话儿直接掏了出来,他把自己的手松松地放在薇芙手上,她做的时候,他就一直那样放着。他一直紧闭着双眼。到了最后,她觉得,其实这跟他自己做也没什么分别了。呢毯子跟着他们的动作上下移动。她还是有些担心,有两三次抬起头向四周望望。

这时她想起了从前,想起了几年前,当他还在军队的时候。那时他们必须在旅馆房间里见面,那些肮脏的房间。但脏不脏并不重要,见面才是最重要的。身体的碰撞、皮肤的紧贴、呼吸和肌肉的互相压迫,那才是为了你欲火中烧。大软床或者情人小径的玩笑,不叫欲火中烧。

到了最后一秒,他握住她的手,应该是想接住精液。然后他全身放松,涨红的脸上冒着汗,笑了起来。她又握了他一会儿才放开了手。他抬起头,脖子上的肉拉紧了,他担心的是裤子。

“都接住了吗?”

“应该都接住了。”

“小心一点。”

“我很小心。”

“真是好姑娘。”

他把自己收拾好,扣上扣子。她想找手帕之类的东西,最后,擦在了草上。

他用赞同的目光看着她,说:“这对土地有好处。”他现在又活蹦乱跳了,“这里会长出一棵树。然后,树长大了,有一天,会有一个没穿内裤的姑娘走来,她会爬上树去,然后她就有了,是我的。”他伸出双臂,“来,过来亲我一下吧,美人儿!”

她觉得,他的简单质朴也挺让人赞叹,但她最爱的却一直是他的那些过失和弱点。她在他的软弱中耗费着生命,他的道歉和承诺……她回到他怀中,他又点了支烟,他们躺在那里一起抽。他们再次望着树梢,红隼已经消失,不知它捉到了那只老鼠还是去找别的老鼠了。天空的蓝色开始变淡。

现在已经九月——九月末了——不再是夏天。她开始感到冷,打了个战,他搓搓她的手臂,很快,他们就起身了,喝完了剩下的加橙杜松子酒,站在那儿把身上拍打干净。他把裤脚边放下,把里边的草抖出来。他借来她的手帕,把嘴唇上留下的她的唇膏和香粉擦干净。他走开几步,转过身去,撒了一泡尿。

他回来的时候,她说:“你在这儿别动。”她自己走到一丛灌木后,拉起裙子褪下内裤蹲了下来。“小心那些刺。”他对她喊。但他只能对空喊,她蹲下之后他就看不到她了,不知道她究竟在哪里。她看着他弯着腰,在车的侧视镜前梳头,看他在溪水里洗杯子。然后她看了看自己的手,手指上的精液已经干了,她搓了搓,它就变成白色的粉,飘散到地上不见了。

他必须在七点钟到家。当时已经四点半了。他们又走到桥上,站在那里望着溪水。他们走去废弃的石屋,他从地上拾起一块碎玻璃,把他们名字的首字母刻在了石灰墙上,就在那粗鲁涂鸦旁边。RN和VP,还画了一颗穿了箭的心。

他扔下玻璃,看了看手表。

“我想我们得走了。”

他们回到车上。她把呢毯子抖干净,他把它折好,和杯子一起放在尾箱。草地上,铺过毯子的地方被压出一块方形的平地,看起来仿佛破坏了这里的美好,她走过去,用脚把草踢正。

车在阳光下晒了这么久,她坐进去的时候,那皮椅几乎烫伤了她的腿。雷吉比她后上车,见此拿出自己的手帕,他把手帕铺在她膝盖弯曲处的下面,隔开皮椅,以免烫着她。

他铺好手帕,顺势吻了她的腿。她摸着他的头,那卷曲的、带着油的黑发,头顶的白色皮肤在下面隐约可见。她再次望了望翠绿的草地,轻声说:“真想留在这里。”

他的头垂了下去,埋在她的大腿上。“我也想。”他说,声音被她的腿挡住了。他扭过头来,看着她的眼,“你知道,我也讨厌这样,你是知道的对不对?要是我能够改变——?我说的是,全部这些。”

她点点头。能说的话,他们都说尽了。他把头在她腿上又靠了一会儿,再次吻了吻,就直起身来。他转动钥匙,引擎轰轰地响了起来,在这片静寂中显得异常地响,就像他们刚到这里时,发现这静寂异常地静。

他调转车头,慢慢沿着颠簸的小径开回去,转入来时那条路,又经过奶酪黄色的农舍,这次他没有减速,然后回到了回伦敦的大路。现在路上车很多,都是跟他们一样,出城玩了一下午后归家的人们。那些加速的车辆发出噪声,太阳从前方照过来,让他们眯起了眼。每次他们转弯或经过树丛,太阳会消失一阵,然后再次出现,比之前更亮,那一团膨胀的粉红,低低地悬在空中。

这样的太阳、暖意,也许还有她喝下去的杜松子酒,让薇芙昏昏欲睡。她把头靠在雷吉肩膀上,合上了眼睛。他用下巴蹭蹭她的头发,有时低头吻她一下。他们一起唱歌,唱那些懒洋洋的老歌,比如《我什么都无法给你,除了爱》,还有《再见黑鸟》。

为我好铺床,为我点上灯

今晚我会迟来

再见,黑鸟

他们进入伦敦郊区,她打了一个哈欠,打起精神坐直了。她拿出化妆镜,补了补粉和唇膏。交通突然变得非常拥堵。雷吉试了试另一条路,从波普勒和沙德韦尔绕进城,但是那儿也一样的堵。最后,他们在塔山[24]又堵住了,她看见他在看表,说:“就在这儿让我下车吧。”但他总是说:“再等一下。”他不喜欢给别的车让路,“要是前面那个蠢货——老天!这种人就是——”

他们的车通过了。然后在舰队街又堵在了去河岸街的车流里。他想找个法子转出去,但是别人也想这样,旁边的小巷也被车塞满了。他一边在方向盘上敲着手指,一边说“该死,真该死”,他又看了看手表。

薇芙紧张地坐在旁边,也感染了他的情绪,她往下缩了缩,怕万一被人看见。她脑中还记着那块林间草地,她不愿轻易放走那磨坊、那溪流和溪上的桥、那片宁静。哪是皮卡迪利能比的……在离开那里之前,雷吉已经把车清理过,把花瓣草屑都扫了出去,他捏了捏白色蝴蝶的翅膀,蝴蝶也飞走了。

她转头看着路边已亮起灯的橱窗,看着摆设在里面的一盒盒仿制的巧克力和水果模型,看着那些香水瓶和酒瓶,不管是“帕尔马之夜”还是“爱尔兰麦芽”,里面装的也许只是同一种带颜色的水。车向前寸行,慢慢靠近蒂沃利电影院。电影院外面有人排队买票,她怅然地望着他们,望着那些姑娘和她们的男友,望着那些夫妻。电影院亮起了彩灯,灯光在将黑未黑的暮色下显得比晚上更俗艳。她看见那些毫无关联的细节:某只耳环的闪烁,某个男人头发的油光,街砖上的玻璃碴的反光。

突然雷吉踩刹车按喇叭,有个人横穿马路,从车前漫步经过。雷吉举起双手:“先生,当我不存在吗?!老天!”他一脸反感,目光盯着那人的背影,然后他的表情变了。那人走上人行道,一定是有什么动作流露了身份,雷吉笑了起来。“我搞错了。”他手肘碰了一下薇芙,“你猜得着吗?原来那人不是先生,是小姐!”

薇芙转头看过去,她看见了凯,西装长裤的凯。她正从烟盒里取出一支烟,动作悠闲有致地把烟在银质烟盒上轻轻敲了几下,再放进嘴里。

“你这是怎么了?”雷吉惊讶地问道。

因为,薇芙叫了一声,腹中抽痛,仿佛受了一击。她以手掩面,把头埋得更低,用异常焦急的语调对雷吉说:“走,快走,开车!”

雷吉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出什么事了?”

“你就开车吧,行不行!”

“开车?你傻了吗?”

车堵在那里根本动不了。薇芙仿佛受着什么折磨,坐立不安。她向后望望舰队街的方向,不顾一切地说:“我们走那边不行吗?”

“哪边?”

“我们来的那边。”

“来的那边?你是不是——”现在她的手已经抓住了方向盘,“天啊!”雷吉把她的手推开,“行吧,行吧!”他扭头看着路,开始艰难地掉头,后面的车对他大按喇叭,往拉德盖特广场去的司机看着他,以为他是疯子。他满头大汗地一边换挡一边骂,终于慢慢地把车调转了头。

薇芙一直低着头,向后看了一次,凯已经加入了电影院门口买票的队伍。她举起打火机点烟,火焰跳出,在黄昏中照亮了她的手指和她的脸。别说话,维维恩。薇芙记得她说的这句话。事隔多年,那记忆依然突兀,突兀且可怕。她记得那握着她的手,离她很近的嘴,还有那句,维维恩,别说话。

“你就害死我们吧!”雷吉说,当他们终于向相反的方向寸进,“还有比这更招人耳目的吗。这到底是为哪桩?你没事吧?”

她没回答。她感觉到换挡的嘎嘎作响,车的前后颠簸,仿佛那是她体内骨肉的震荡。她双手抱胸,像是抱紧自己,让自己不要散架。

“你究竟怎么了?”雷吉问。

“我看见了一个人。我认识的人。”她说,“就是这样。”

“你认识的一个人,是谁啊?”

“某一个人。”

“某一个人,哈,我肯定,人家也他妈把我们俩看了个够。真见鬼,薇芙。”

他继续骂骂咧咧。她没心思听。最后,他在黑衣修士桥附近的一条马路停车,她说她可以在那儿搭巴士回家,他也没坚持。他在一个静僻处停下车,把她拉到怀里吻了她。他再次借她的手帕擦嘴,也擦了擦额头的汗,然后说“真够折腾的,今天这一趟”,好像下午也变成了一场灾难,好像他已经忘记了那小溪和旧磨坊,还有刻在墙上的名字。她也没了心思。他的手在她手臂上的感觉,他的唇在她嘴边的感觉,忽然间变得令她厌恶。她想回家,她想独处,离他远远的。

当她推开车门,他又拉住她,他把手伸进驾驶台的储物柜,往外拿东西。原来是两听罐头,一听牛肉,一听猪肉。

她心不在焉地接了过来,开始往手提包里放。然后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她内心坍塌了,她猛然怒了,把罐头塞回给他。“我不要!”她说,“你自己拿去,给你太太好了!”

罐头掉在椅子上,滚落到地上。“薇芙!”雷吉既震惊又伤心,他说,“你别这样!我做错什么了?究竟出了什么事?薇芙!”

她下车,摔上车门走了。他横身到她坐的那边来摇下车窗,还在叫她的名字,还在惊诧地问:“究竟出了什么事?我做错什么了?这——”然后他的声音变硬了,薇芙觉得,不是出于愤怒,只是出于厌倦,“我这次又他妈做错什么了?”

她没有回头看。她转过街角,他的声音渐渐消失了。他一定发动引擎把车开走了。她排队等巴士,等了十分钟,巴士来了,他却没来找她。

她回到家,发现家里全是人。她姐姐帕梅拉来了,带着她丈夫霍华德和他们的三个儿子。他们给她爸爸带了茶叶来。帕梅拉在炉子上烧茶,狭小的厨房又挤又热。晾衣架上挂了衣服,几乎垂到地上,肯定是帕梅拉干的。收音机开到最大声,霍华德坐在厨房桌上,两个大些的男孩在屋里追打,薇芙的父亲膝上抱着那个最小的。

“今天过得不错?”帕梅拉问,她正在擦手,把毛巾伸进手指之间擦着。她打量了一下薇芙,“你晒着了,不过有的人晒了也没事。”

薇芙到洗手盆边照了照她爸那块刮胡镜,她的脸红一块白一块,还起了一些斑点。她把头发往前拉了拉。“今天很热。”她说,“爸,您好。”

“你好吧,孩子?今天的野餐怎样啊?”

“还不错。霍华德,你最近好吗?”

“还行,薇芙,尽力而为呗,是吧。你觉得这天气怎么样?我跟你说——”

霍华德总是滔滔不绝,他两个儿子也是,他们有东西给她看:啪啪响的玩具气枪,他们把木塞塞住打枪给她看。她爸爸不停地点头,微笑,轻轻动着嘴,看着每个人的嘴型重复他们说的话,因为他已经很聋了。小婴儿在他手里挣扎着,想去抓玩具枪。当薇芙走上前,她爸爸把孩子抱给她,终于可以把他交给别人,他松了口气,“他要你呢,亲爱的。”

但她摇摇头,“他太胖了,这孩子,起码有一吨重。”

“把他给我们吧,”帕梅拉叫道,“莫里斯——霍华德,别只管自己坐着啊!”

这里太喧闹了。薇芙说她得进屋换鞋换袜,她走进自己的房间,关上门。

有那么一瞬间,她只是站着,不知如何自处,她觉得自己就要哭了,就要呕吐……但她父亲和姐姐就在隔壁房间,她不能哭。她坐在床上,然后躺了下去,双手放在腹部,但是躺下让她更难受了,她于是站了起来,还是无法摆脱这冲击,无法摆脱这烦乱。

别说话,维维恩。

她走了一步,侧耳听了听,模糊的收音机声音之外还有一些杂音,从客厅传来,她开始以为是帕梅拉和男孩们,但又不是,那杂音什么都不是。她站在那里,不知所措,整整一分钟,咬着自己的手。

然后她快步走到衣柜边,打开了柜门。

衣柜里堆满零碎杂物,有邓肯的旧校服,挂在她的裙子旁边,甚至还有她母亲的两三条古老的裙子,她父亲一直舍不得扔。挂衣杆上面是架子,上面摆着她的毛衣。毛衣后面是相片簿、旧签名簿和旧日记之类的东西。

她再次侧耳听了听客厅里的动静,然后伸手从相簿后面的黑暗中取出一个小小的烟叶罐。她动作熟练得仿佛每天都从这里取出它,其实,三年前放进去之后,她就再也没有碰过。当时她把盖子压得好紧,现在,她的手腕和手指都掰累了也无法打开,她只得找了一枚硬币,用它撬开盒盖。盖子松开后,她又犹豫了——又紧张地听了听外面的声音,担心万一有人进来。

然后她打开了盖子。

里面是一块小小的布包裹,布里包着一枚戒指。一枚简单的金戒指,很旧了,上面有微小的凹坑和剐痕。她把它取出来,放在手心看了一会儿,然后把它戴在手上,手蒙上了眼睛。

六点差十分,当操作制蜡机的工作人员关上电泵,忽然安静下来的工厂会静得让人耳鸣,就像从水中走出来的感觉。和邓肯一个工作台的姑娘们把这当作准备下班的信号,这时就会拿出唇膏和粉盒什么的,年纪大些的女人则开始卷烟卷。莱恩从裤袋里拿出梳子来梳了梳头。他的头发弄得有点流里流气,全都别在耳后,他把梳子放回去的时候和邓肯打了个照面,他向前倾了倾身。

“你猜我今晚干吗?”他说,扫了一眼工作台。他压低声音,“我要带个姑娘去温布尔登公地[25],她已经等不及了。”他用手比划了一下,翻着白眼吹了一下口哨,“哦,我的娘!她十七岁,还有个妹妹,那才是个美人儿,但没那么聪明。你怎么说,今晚有啥安排?”

“今晚?”邓肯说。

“想跟我去吗?我跟你说,那个妹妹可勾魂了,你喜欢哪种类型的?我认识的女孩可多了,高矮胖瘦,我帮你挑一个,小菜一碟!”他打了个响指。

邓肯不知该说什么好。他试图想象姑娘们的样子,可是每一个都像莱恩捏的小蜡人,曲线毕露,波浪长发,面孔粗糙空白。他笑着摇摇头。

莱恩面露不快,“你真是错过了好事,我发誓,那女孩超正的。她有个男人,可他当兵去了,她本来天天有得做,可是现在没了,受不了了。我跟你说,如果那姐姐不是对我这么好的话,我自己都想追她了——”

他就这么说着,一直说到工厂的下班铃声响。然后他说:“好吧,这是你自讨不快。”他站起来说,“今晚十点钟,你就想想我吧。”他对邓肯挤了一下他的褐色的吉卜赛眼睛,然后急匆匆地走了。他走路有点像个老妇人,踉踉跄跄,因为他的左腿短了一截,膝关节那里做过融合术。

姑娘和妇女们也都走得很快,她们走时跟他大声道别:“回见,邓肯!”“再见了,亲爱的!”“星期一见了,邓肯!”

邓肯对她们点头。他无法忍受工厂里这个时刻的气氛,那种假装的兴奋,那种着急想出去的劲儿,这种气氛在星期六傍晚达到巅峰。有些人甚至跑起来,想第一个冲出工厂大门。有自行车的男人们比赛似的骑出去。工厂的院子,在刚下班那十分钟、十五分钟里,就像一个拔了塞子的水槽。他总是能找出些事来逗留一会儿,今天他找了一支扫把,把他凳子周围地上的蜡烛、蜡芯线线头扫干净。然后他慢慢地走到储物柜房,取出外套,他去了一趟洗手间,梳了梳头。当他走出去的时候,时间已过了那么久,院子里已经空无一人。他在台阶上站了一会儿,适应了一下室外开阔的感觉,还有室外的温度。为了存放蜡烛,蜡烛车间的温度总是控制得比较低,但室外的夜晚是温暖的。太阳已经西沉,他为时间的流逝——真实的、有质量的时间,而不是工厂时间——感到一阵茫然的忧伤,他又失去了一天。

他刚低下头,准备迈步穿过院子,这时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皮尔斯!喂,皮尔斯!”他抬头一望,心在胸中猛地撞了一下,因为他其实听出了那声音,却不敢相信。是罗伯特·弗雷泽,他站在大门口。他看起来好像刚刚跑过来,跟邓肯一样,他也没戴帽子,脸还红着,正在用手把头发整理好。

邓肯加快两步走到他身边,心还在鹿撞不停。他说:“你还在这儿干啥?你不是在这儿待了一下午了吗?”

“我又回来了,”弗雷泽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还以为你走了呢!听到下班铃响的时候我就在三条街之外。你不介意吧,我今天上午走了之后回想起这事,觉得真是疯了,竟然在这儿碰到你——你有时间吗,一个小时?要不我们去喝一杯。我知道河边有个酒吧。”

“酒吧?”邓肯问。

看到邓肯的表情,弗雷泽笑了,“对啊,不行吗?”

邓肯已经很久没去过酒吧了。现在,和弗雷泽一起去酒吧,坐在弗雷泽身边,和普通男人一样喝杯啤酒,这个念头实在是太令人兴奋,但也让人警觉。他想到了在家等他的芒迪先生。他想到摆好的桌子,准备好的晚饭,摆得整整齐齐的刀叉、盐和胡椒,做好的芥末酱……

弗雷泽一定看到了他脸上的犹豫,他好像有点失望地说:“你有安排了,好吧,没关系,只想看看有没有机会,你走哪边?我和你一起走。”

“不,”邓肯很快地说,“可以去的,一个钟头还是可以的。”

弗雷泽抓住他的手臂,“好伙计!”

他领着邓肯往南,往谢泼德丛林绿地的方向走去,和邓肯平时走的路刚好是反方向。他走得轻松自在,手插在裤兜里,身姿挺拔,不时扬头把头发从眼前甩开。他的金发在夕阳中显得更浅,他的脸还红扑扑的,有些细汗。他们从堵塞的车流中穿过时,他掏出手帕,抹了抹额头和后颈,“我需要喝一杯,不,我需要喝几杯。为了弄一篇关于养猪场的诙谐文章,我下午两点就出来了,一直在伊灵[26]。我的摄影师至少花了一个小时去哄一头母猪做鬼脸。我跟你说,邓肯,下次再让我看见猪,一定得是装在盘子里的、耳朵里塞满香料和洋葱的猪!”

他们一边走他一边说,跟邓肯说了一些最近他写的其他报道:健美婴儿比赛,闹鬼的房子什么的。邓肯也就听着,让自己能在该点头和发笑的地方给予反应。其他时间,他都用来仔细端详弗雷泽,来适应弗雷泽穿着便装,走在大街上的美好模样。弗雷泽多半也在做同样的事,过了一会儿,他不说话了,看着邓肯的眼睛,神态近乎忧伤。

“真是奇怪了你说是不是?我刚才一直觉得蔡斯或加尼什会突然冲出来,对我们吼‘站里面!’‘退后!’‘站在门口!’。我去年见到亚历克·韦恩莱特了,你记得他吗?他看到我了,我知道他看到了,但他完全当我不存在。他在皮卡迪利,带着个俗不可耐的女人。几个月前在一个政治聚会上,我还碰到扒手丹尼斯·沃特林了,他在那儿声嘶力竭地讲监狱的事,好像他在监狱里待了十二年似的,其实他只蹲了十二个月。我想他见到我有点不快,他觉得我抢了他风头。”

他们走过哈默史密斯,经过那无精打采的住宅区,但很快,在弗雷泽的带领下,他们转了个弯,街面的气氛就开始变了。隔三岔五能见到新建的高楼,仓库和厂房取代了旧房,空气里有一阵厚重的醋酸味,地上的土没有了,露出了下面的石板,石板十分光滑,仿佛抹了油。邓肯对这个区一无所知。弗雷泽在前面迈着自信的步子,邓肯得走快几步才能跟上。他突然几乎感到紧张了。我究竟在这儿干吗?他想。他看着弗雷泽,像看着一个陌生人。有个荒谬的念头在他心里升起,弗雷泽不是疯了吧?他不是把自己骗到这儿来然后杀掉吧?邓肯想不出为什么弗雷泽会这样做,但是这个念头在他脑中夸张发散,他想象着自己的尸体,被勒过或被刺过,不知道会由什么人发现。他想到警察造访他爸爸或薇芙,告诉他们,在这个奇怪的地方找到了他的尸体,他为什么会出现在此地,原因不明。

然后,他们一转弯,忽然就走出了阴影,来到了河边。这里就是弗雷泽说的那个酒吧,一座精美古朴的木头房子,邓肯见到它的第一眼,就想起了狄更斯和《雾都孤儿》。他被它迷住了,完全忘记了刚才被绞被刺的焦虑。他站在那里,把手放在弗雷泽手臂上,说:“真漂亮!”

“是吧?”弗雷泽说,对他笑了,“我就觉得你会喜欢的。这儿的啤酒也不错,我们进去吧。”他带邓肯走进那窄小歪斜的门口。

酒吧里面却有些无法匹配它精巧的外观。它的装饰就是普通酒吧的装饰,墙上挂着些没有意义的东西,黄铜马饰啦,加热盘啦,风箱什么的。当时六点半,人已经很多了。弗雷泽挤到柜台前,买了一扎四品脱的啤酒,他示意去房间的后门。后门通向一个俯瞰着河的码头,可是码头上的人比酒吧里更多。他和邓肯于是转过身,挤过人群,从大门出来回到街上。那里有一段下到泰晤士河的河边梯,弗雷泽站在那儿望了一下,河滩上还有足够空间,“正好,现在退潮了,来吧!”

他们小心地端着啤酒和杯子,走下河梯。岸边是泥地,但晒了一下午太阳,基本上都干了。弗雷泽在防波墙下面找了一个地方,他把外套脱下来铺在地上,他们俩就在那儿并肩坐下,肩膀几乎碰在一起。墙还是热的,上面留着泰晤士河的痕迹。你可以清楚地看到那分界线,离地六尺高的地方,墙的颜色由因河水浸泡而成的绿,变成风吹日晒的石头的灰。现在潮水退去了,河面看起来真窄,出奇地窄,仿佛踮着脚尖涉水而过,就能走到对岸。邓肯眯起眼睛,让眼前景色变得模糊,开始想象。他想象河水上涨,把他吞没。背靠的防波墙是温暖的,弗雷泽在他旁边,正解开袖口挽起袖子,邓肯感觉到他的手肘碰到了自己。

弗雷泽把啤酒倒出来,“这杯给你。”他举起自己的杯子,三四大口一饮而尽,然后抹了抹嘴,“老天,这下才解渴了。”他又倒了些酒继续喝。

然后他把手伸进兜里掏出一只烟斗和一包烟丝。邓肯就这么看着他装烟斗,看他用长长的浅褐色手指把烟叶挑出来,用拇指把它们在斗钵里压紧,他抬头看着邓肯,微笑了,“跟以前是有点不一样了,呵,这是我出来后买的第一件东西。”他把烟嘴放进嘴里,划了一根火柴,把火焰凑近烟斗。邓肯看他吸气,看他颈部收缩了一下,看他的两腮一鼓一缩,邓肯觉得,就像热水袋,或者,更浪漫一点,像西班牙的皮制酒袋。他看着蓝色的烟从弗雷泽的嘴里吐出来,然后被风吹走。

他们就这么坐了一会儿,只是喝着啤酒,用手遮着眼睛望向太阳,在夏末的黄昏中那一轮奇妙的膨大的粉红。太阳的热量带出了河滩的腥味,但是此情此景太过绚丽,气味可以忽略。邓肯想到了船员、走私犯、快活的水手……突然弗雷泽笑着说:“快看那些男孩。”

河滩边上出现了一群少年,他们脱掉衬衣和鞋袜,卷起裤管,跑向水里。他们奔跑的动作像女孩一样,到了水里就开始泼水嬉戏。他们年纪小,比邓肯和弗雷泽小多了,大概十四五岁的样子,他们瘦削小巧的身躯与大大的手和脚显得不相衬,过于旺盛的精力仿佛在身体里冲撞,让他们东倒西歪。

坐在酒吧后门口码头上喝酒的人们也看到了这些少年,对他们大喊鼓劲。他们开始泼泥而不是泼水,有一个栽了进去,站起来时整个都变黑了,就像一个泥人,就像某种被抬上街巡游的奇特的人形模特,他蹚水往河中间走去,一头扎进水里,再出现的时候,人已经干净了,他甩头,把头发里的河水甩掉。

弗雷泽笑了。他身体前倾,把手放在嘴边,跟码头上的人们一样对他们喊加油。他看起来也跟那些少年一样活力充沛,他的手臂晒得黝黑,头发在额前舞动。

过了一分钟他笑着后靠回来,又拿起烟斗,划了一根火柴放到斗钵上,用着手挡风。他点烟的时候,却微垂眼眉看着邓肯。烟一重新点着,他就把火柴摇熄,把烟斗从嘴里取了出来。他说:“我就这么在工厂里撞上了你,感觉真有点怪,你说呢?”

邓肯的心往下一沉。他没有回答。弗雷泽接着说:“一整天我都在想这事,我就是觉得,这完全不是我想象中你会去工作的地方。”

“不是吗?”邓肯说,他举起啤酒杯。

“当然不是了。做那种工作?和那样一群人一起?那种地方只比福利院好一点吧?你怎么能忍受?”

“那儿的其他人都能忍受,为什么我不能?”

“你真的不介意?”

邓肯想了想,最后说:“我不是很喜欢那儿的气味。它会浸染到衣服上。有时候那儿的噪声会让人头痛,看着传送带太久的话,眼睛也会不舒服。”

弗雷泽皱起眉头。“我指的不是那些。”他说。

邓肯知道他指的不是那些。但是,他耸起一边的肩膀,继续用轻松的口吻说:“可工作简单啊,跟缝帐篷也没什么区别,脑子又可以想别的事,我喜欢。”

弗雷泽神情困惑,“难道,你不想做点别的更——怎么说呢——更积极的事吗?”

这话让邓肯嗤之以鼻,“我想做什么不重要。你难道想不出,要是我跟安排我的人说,我想做这个我想做那个,人家会是个什么脸色?我有份工作就算是幸运了,即便不是真正的工作。你不一样,你跟我不同,如果你有我那种过往,我是说——”他不想再说了。他开始扒拉河滩的地面,挖起小石子、破碎的小瓷片、牡蛎壳和骨头。他看到弗雷泽还在等,于是说:“我不想说这个了,没意思。不如跟我说说,你都干了些什么。”

“我想先知道你干了什么。”

“没什么可知道的,你都知道了!”他微笑,“真的。跟我说说你都去了哪儿,你还在火车上给我写过一封信,记得吗?”

“我写过吗?”

“写过的,你刚释放出去的时候,你不记得了?当然,他们不让我保存那信,可我读了很多遍,五十遍吧。你把字写得到处都是,纸上还有一个印记,你说那是洋葱汁。”

“洋葱汁!”弗雷泽想了想,“啊,我想起来了。火车上有个女人有洋葱,我们那帮人都是三年来第一次见到洋葱,有人拿了刀出来,我们就把那洋葱切了生吃了,味道棒极了!”他大笑,又喝了些啤酒。他的喉结上下滚动,像跳跃的鱼。

他说,那火车肯定就是他搭去苏格兰的那班火车。他和其他拒服兵役者一起,在那儿的一个伐木场干活,直到战争结束。“然后我就回伦敦了,”他说,“在一个慈善难民服务机构做了点事,接待刚到的难民,帮他们找房子,帮他们的孩子找学校。”想起这些事,他摇摇头,“在那儿听到的事情让人发指,皮尔斯,那些一无所有的人的故事,那些俄国人、波兰人、犹太人,那些集中营里的事,我简直不敢相信。你看到的那些报纸上报道的根本不算什么,完全算不上……我在那儿干了一年,我最多也只能坚持那么久了。再多待一天,我想我会有拔枪自轰的念头的!”

他微笑,然后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看到邓肯的眼神,他脸红了。可他立马接着说下去来掩饰这个失误。他说,他在那儿一直干到去年秋天,然后他开始尝试新闻写作,希望以后能给政治杂志写稿。他的一个朋友给他找了现在这份“肥差”。他想目前先坚持做着,直到更有意义的事出现。他曾经跟一个姑娘谈过一段,就一两个月,不过后来没成,跟邓肯说到这个的时候他又脸红了。她也是在难民服务机构工作的。

他说话严肃正经、清楚流利,就像收音机里的播音员,那口教养良好的口音十分明显。有一两次,邓肯发现自己几乎想躲闪,心知这口音一定已穿过河滩,传到了码头上那些喝酒的人耳中。他看着弗雷泽,像刚才一样又觉得他是个陌生人了。他无法想象弗雷泽的生活:在苏格兰的伐木场,在伦敦,和某个姑娘。他只能想象之前,在沃姆伍德·斯克拉布斯[27]那间又冷又小的囚室里每天看见他的样子,那时他披着粗糙的毯子,用面包抹起杯底的可可来吃,或者站在窗边,瘦削苍白的脸被月光或天空中的火光照亮。

他埋头盯着自己的杯子,然后忽然意识到,弗雷泽已经住了口,看着他。

邓肯抬起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弗雷泽说。他好像有点局促,压低声音说:“你在想,我怎么能和难民一起工作,听到那样的故事,知道别人都参加了战斗,我却没有,我怎么自处。”他捡起一块石子往河里打了一个水漂,“如果你想知道的话:我感到厌恶,厌恶我自己。不是因为拒服兵役,而是拒服实在是不够。我厌恶自己没有尽力,没有在战争的早些时候,尽力去寻找到其他的办法,也没有尽力让其他人和我一起去寻找其他的方式。我讨厌自己身体健康,或者说,厌恶自己还活着。”他的脸又红了,眼光望向别处,他把声音压到最低,“这种时候,我就想起了你。”

“我!”

“我想起了你说的那些话。”

邓肯又盯着手里的酒杯,“我以为你早把我忘了。”

弗雷泽向前靠了靠,“少跟我来这套!我该说的都说了,你的呢?”

邓肯没有回答。弗雷泽等了等,有点不耐烦地把头转向一边。他喝下啤酒,又开始摆弄他的烟斗。吸着烟嘴,两腮看起来又像皮制酒袋一样。

他后悔带我来这儿了,邓肯想。挖着小石子,他在想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在想怎么甩掉我脱身了。邓肯又想到在家做好晚饭等着他的芒迪先生,他可能看着钟,可能打开大门,焦急地向街头张望……

他再次感觉到弗雷泽在看着他。他环顾左右,两人目光相接,弗雷泽微笑着说:“我忘了你有多么神秘莫测,皮尔斯,我现在习惯跟那些话不停口的家伙一起混了。”

“对不起,”邓肯说,“如果你想走的话,我们可以走了。”

“老天爷,我不是那个意思!只不过,关于你,你难道一点也不想跟我说吗?我像个疯子一样一直在说,你却一言不发。难道,你不相信我?”

“相信你!”邓肯说,“不是那回事,跟相信不相信根本没关系。就是没什么可以说的,就是这样。”

“这理由你已经用过一次,没用的。皮尔斯,说吧。”

“没什么可说啊!”

“一定有什么的。我都不知道你住在哪儿!你住在哪儿?在那个工厂附近吗?”

邓肯不自在地动了一下身子,“是的。”

“住的是单独的房子,还是租公寓房间?”

“这个,”邓肯又动了一下,他知道无路可退了,“我住在一座房子里,”他承认了,“在白城那边。”

弗雷泽瞪大了眼睛,就像邓肯所预料到的。“白城?你开玩笑吧!离监狱那么近?你怎么能受得了?我不怕告诉你,富勒姆我都嫌太近。白城……”他摇着头,难以置信,“可是,为什么住那儿?你的家人——”他回想起来,“他们住在,我想想,住在斯特里特姆是吧?”

“哦,我没跟他们住在一块儿。”邓肯条件反射地回答。

“不跟他们住?为什么不?他们挺照顾你的,不是吗?你有姐姐是不是?有一个,她叫什么来着?瓦莱丽?对,薇芙!”他扯扯自己的头发,“啊,终于都想起来了。她经常来看你,她对你挺好啊,她对你可比我姐对我好多了!她现在对你还好吗?”

“跟她没关系。”邓肯说,“是其他的人。我们总是处不好,以前就处不好。你知道的。我出狱以后,情况比以前更糟,我大姐夫讨厌死我了。我有一次听到他跟他的朋友说到我,他把我叫作,叫作小勋爵方特勒罗伊[28],他还叫我玛丽·毕克馥[29]——你别笑!”但他自己都笑了。

“对不起,”弗雷泽笑着说,“他听上去没什么啊。”

“他就是那种人,没别的,就是不能接受别人跟他不同。他们都那样。但是薇芙不是,她能理解,她理解世事不可能完美,人也不可能完美,她——”邓肯犹豫了。

“她怎么了?”弗雷泽问。

他们之间,旧时那种亲近终于渐渐恢复了,邓肯低声说:“她在跟一个男人来往。”他左右看了看,“一个有妇之夫。这事已经很久了。我在里面的时候一直不知道。”

弗雷泽若有所思地说:“明白了。”

“你别那副样子!她才不是——不是狐狸精。她不是你想的那种女人!”

“我敢肯定她不是。不过,听到这个我还是有些难过。我记得她,我记得我挺喜欢她的样子的。你知道,这种事一般结局都不乐观,尤其对女人来说。”

邓肯耸耸肩,“这是他们俩之间的事,对不对?再说,什么叫‘结局不乐观’?意思是说,不能结婚吗?如果他们俩结了婚,说不定还会讨厌对方了呢。”

“也许吧。那男人怎样,是个怎样的家伙?你见过他吗?”

邓肯忘记弗雷泽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了,他就喜欢揪着不放手,把事情想个透。他勉强地回答:“他做推销员之类的工作吧,我只知道这么多,他总是送肉罐头给她。她也不方便拿回家,因为怕我爸疑心,她就把罐头给我和霍勒斯叔叔了——”

他停了口,对刚才说的话感到困窘,弗雷泽没有留意,他顺着最后那个字说下去。

“你叔叔,对啊,亚历山大太太在工厂里提起过,她说你是个好侄儿什么的。”他笑了,“所以说,你们家人也不是像你说的全都不好啊……嗯,我想见见你叔叔,皮尔斯,我还想见薇芙。我当然还想去看看你住的地方,能让我来你那儿看看吗,找个时间?你看,现在我们这样都联系上了,没什么理由不重叙友谊吧?”

邓肯点了点头,但是没再让自己开口说话。他喝完杯中的啤酒,然后扭转头,想象着如果他带他回家,见到芒迪先生,弗雷泽脸上肯定会出现的表情。

他又开始扒拉地上的小东西。很快,他的目光被一个物件吸引了,他把它撬了出来,原来,他猜中了,是个旧陶土烟斗,带烟嘴和半个斗钵。他拿给弗雷泽看,然后开始用铁丝挖掉上面的泥。半为转移话题,他一边挖一边说:“三百年前,这儿可能也坐着一个男人,和你一样抽着烟斗,想起来挺有趣的吧?”

弗雷泽笑说:“有趣吗?”

邓肯举起烟斗仔细端详,“我想知道那人叫什么名字。但我们永远不会知道,这不会让你着急吗?我想知道他住在哪里,是什么样的人。他也不会知道,他的烟斗会在1947年被我们这样的人找到吧?”

“也许,不能想象1947年是他的幸运。”

“也许三百年以后,也会有人发现你的烟斗。”

“想都别想!”弗雷泽说,“我拿一千镑赌一便士,我的小破烟斗,还有我的一切,到那时早就烧成灰烬了。”他喝完啤酒,站起身来。

“你去哪儿?”邓肯问。

“再去买点啤酒。”

“该轮到我了。”

“没关系。这一扎差不多都是我喝的,而且我也想去洗手间。”

“我跟你一起去吧?”

“去洗手间?”

“去吧台!”

弗雷泽笑了,“不用,你就在这儿,得有人看着这座位。我不会去太久。”

他在河滩上一边走一边说,用手里的空酒杯无意识地轻轻拍着大腿,邓肯看着他走上石级,然后消失了。

果然,酒吧现在比刚才的人更多了,像邓肯和弗雷泽一样,人们都把酒端了出来,在街上或河滩上喝。有几个男女坐在防波墙上,就在邓肯头顶上,他刚才一直不知道。想到被他们望下来就能看见,刚才的对话也许被他们听见,邓肯觉得有些不快……

他把陶土烟斗放进口袋里,向河上望去。河面变了,水波像蛇一般绞曲扭动着。刚才嬉水的男孩们现在被潮水赶了回来,都上来了,坐在岸边,看起来无比年少。他们都咧嘴笑着,身子在发抖,像小狗一样。他们走路也显得畏缩了,邓肯想象着他们被河水泡软的脚底,被石子或贝壳划破。他努力不让自己去看他们走上石阶,他突然有种恐惧,害怕看到某个少年白色的脚底上淌出了血。

他低下头,又开始在地上拨拉。他找到一把断了齿的梳子,他挖出一块瓷杯子的碎片,还连着精致的杯把。

然后,他不知道为什么,也许因为有人叫了他的名字,名字在各种喧闹声、笑声和水声的怪诞间歇中,飘进了他的耳朵。他再次转头望着码头,看见了一个坐在桌边喝酒的秃顶男人,他身边还坐着一个女人。那男人也望着他,邓肯立刻认出了他。他也是住斯特里特姆的,住在离邓肯家很近的一条街上。但现在,这个秃顶男人没有对邓肯微笑或挥手,而是对他身边的女人说了一句什么,也许是“就是他,没错”之类,然后他们俩就看着邓肯,那目光是恶毒、贪婪和漠然的奇异混合。

邓肯急忙避开眼光。当他再次望过去时,那两人还在看他,他改变了姿势——他扭过头去,又动了动腿,把重心转移到另一边肩膀。他还是强烈地感觉到自己在被人观察着,打量着,嫌弃着。你看他,他想象那一对男女在说,他还以为他没事,他跟我们一样呢。他又想象自己在他们眼中的样子,没有弗雷泽在他身边,他就是一个怪物或骗子。他又悄悄地转头瞄了一眼,对的,他们还在看他。他们喝酒抽烟,看着他,他们脸上挂着那种冷漠又凶狠的表情,就像在电影院里坐好了等好戏开演的观众……邓肯闭上了眼睛。他头顶传来一声刺耳的笑,他感觉那笑声肯定是针对他的。他觉得,坐在酒吧外喝酒的人们正一个个碰碰旁边人的手肘,点头微笑,传播着一句话:看,皮尔斯出来了,邓肯·皮尔斯就在这儿,他还坐在河滩上喝啤酒,好像觉得他也有权利这么做一样!

要是弗雷泽回来就好了!他拿着啤酒瓶走了多久了?邓肯不知道。仿佛已经过了太久。他或许在跟人聊天,跟某个普通男人,又或许在跟吧台的姑娘调情。要是出于某种原因他不回来了呢?邓肯怎么回家?他不知道自己记不记得路。他的脑海一片黑暗,一片空白。他想集中精力,却仿佛被蒙住眼睛往前走一般,只感觉地面正变软,碎裂开去……他真的开始恐慌了。他睁开眼,看着自己的手,曾经有个医生对他说过,感到害怕的时候看着自己的手可以稳定情绪。但是他太难为情了,他的手看起来太奇怪,像陌生人的手。他觉得全身上下都奇形怪状,他感觉到自己的心和肺,仿佛自己若对它们稍不注意,它们就会枯竭而死。他坐在河滩上,双眼紧闭,浑身冒汗,喘息急促,他要呼吸,要使血液流动,要使手脚正常不倒地抽搐,这仿佛已变成沉重的负担。

在可能是五分钟,或十分钟,甚至可能是二十分钟之后,弗雷泽回来了。邓肯听到装满的啤酒杯被放在地面的声音,感觉到弗雷泽在他身边坐下,弗雷泽的腿碰到了他的腿。

“那边真是挤疯了。”他说,“简直跟打架似的——出什么事了?”

邓肯无法回答,他睁开眼,想笑一下,但是连脸上的肌肉都不听使唤,只是嘴唇扯动了一下,他一定看起来面目可憎。弗雷泽又问了一次,语气更着急了,“到底出什么事了,皮尔斯?”

“没事。”邓肯最后终于说出来。

“没事?你看起来糟糕透顶了,给你,”他把自己的手帕递给他,“擦擦脸,你在出汗。现在好点了吗?”

“好点了。”

“你抖得像片树叶!这究竟是怎么了?”

邓肯摇摇头。他语调不稳地说:“说出来很傻的。”舌头仿佛粘在嘴里动弹不得。

“没关系的,你说。”

“就是,就是那边有个人——”

弗雷泽扭头去看,“哪个人?在哪儿?”

“别被他看见!他就在那儿,码头上。从斯特里特姆的来的一个秃顶男人,他刚才一直看着我,他和他女人,他——他知道我的事。”

“你指的是什么,他知道你——进去过的事?”

邓肯又摇了摇头,“不只那个,还有我为什么进去的,还有关于我和……和亚历克——”

他说不下去了。弗雷泽看了他一会儿,又转眼向码头望去。邓肯想知道那人见到弗雷泽望他会有什么反应,他想象那人做出糟糕的手势,又或者只是对弗雷泽点头一笑。

但是过了一会儿弗雷泽转回头,轻声说:“码头上没人望你啊,皮尔斯。”

“一定有!你确定看清楚了吗?”

“我很确定,没有人在望。你自己看看。”

邓肯犹豫了一下,然后把手蒙在脸上,从指缝间看出去。是真的,那男人和他女人已经走了,现在坐在那桌的是完全不同的一对。现在这男人一头沙色的头发,他正把纸包里的炸薯片往嘴里倒,那女人打了个哈欠,白胖的手拍着嘴。其他那些喝酒的人都在各自聊天,或望向酒吧里面,或望着水面,或者随便望着哪儿,就是没人看着邓肯。

邓肯长出一口气,放松了肩膀。他现在也不知该怎么想,他知道,所有的事可能只是他的幻想。他管不了那么多了,刚才的恐惧已使他精疲力竭。他抹了抹脸,用颤抖的声音沮丧地说:“我该回家了。”

“等一分钟,”弗雷泽说,“先把啤酒喝了吧。”

“行,但是你得,你得帮我斟。”

弗雷泽端起酒瓶,把他们俩的杯子都斟上,邓肯喝了一大口,然后又是一大口。他怕拿不稳杯子洒出来,必须用两手拿杯。过了一会儿,他终于平静下来,他擦了嘴,看着弗雷泽。

“你一定觉得我是个白痴吧。”

“别瞎说了!你还记不记得——?”

邓肯没理会,压着他的声音说:“你看,我现在已经习惯自己到哪儿都这样了,我跟你不一样。”

弗雷泽摇摇头,仿佛有些厌倦之色。他看看邓肯,然后望向别处。他调整了坐姿,又喝了些啤酒。最后,他尴尬地说:“皮尔斯,我希望我曾经跟你保持了联系,我希望以前多写一些信给你,我让你失望了。我现在明白了,对不起。我真是让你失望了。但是,在监狱里的那一年,我放出来以后——我不知道——一切都好像一场梦。”他看着邓肯的眼,他的眼皮颤动,他说,“你理解我吗?那一段就像别人的生活,不是我的。就好像我突然被从时间里拔起,又被放了回去,然后我要从被拔起的地方继续下去。”

邓肯点点头,慢慢地说:“对我来说却不是这样的。我出来以后,一切都变了。我一直就知道会变的,然后真的变了。人们说‘你会过得好的’,但是我知道,我永远不会了。”

他们静坐着,仿佛都筋疲力尽了。弗雷泽拿出他的烟斗和火柴,现在天色已暗,火焰显得明亮。他放下袖管,扣上袖扣。邓肯感觉到他的颤抖。

他们看着河水的流动。在几分钟前,水面的躁动奔涌忽然消失了,河岸已经收窄,水渐渐浸上来,好像猫的舌头,每舔一次岸边,就吞噬一点。然后忽然扯回一下,翻起一道浪,冲上来,退下去,又冲上来,然后渐渐自己消退下去。

弗雷泽扔了一块石子。他说:“阿诺德[30]怎么说的?永恒的悲哀的声音[31]——是不是,然后还有什么给世界一滩赤裸的卵石。”他用手在眼前挥过,笑着自己,“天!皮尔斯,我都背诗了,那还得了!起来。”他站起身来,“别管啤酒了,我们走吧。我来陪你走回去,一直把你送到家门口。你也可以把叔叔介绍给我认识一下,他叫什么来着,霍勒斯叔叔,是吧?”

邓肯想到芒迪先生在客厅里来回踱步,听到铃响,会一瘸一拐地过来开门。但是,他现在已经没力气去尴尬或害怕之类的了。他站起来,跟着弗雷泽爬上石阶,一起向北走,穿过黑暗下来的街道,往白城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