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救灾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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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全球视野下的自然灾害

一、自然灾害的范围

自然灾害是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干旱、洪涝、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见图0-1)。资料来源于《自然灾害实情统计 第1部分:基本指标》(GB/T24438.1-2009)。

图0-1 自然灾害分类图

自然灾害是地球表面孕灾环境、致灾因子、承灾体等综合作用的产物(见图0-2),按照《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基本术语》(MZ/T027—2011),孕灾环境是指由自然与人文环境所组成的综合地球表层环境以及此环境中的一系列物质循环、能量流动以及信息与价值流动的过程——响应关系。致灾因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资源与环境破坏、社会系统混乱等孕灾环境中的异变因子。承灾体是指承受灾害的对象。气候变化、地壳活动、洋流变异等自然界物质运动是客观致灾条件,不合理的人类活动也会加剧自然灾害的生成。

图0-2 自然灾害系统示意图

二、自然灾害的社会影响

自然灾害的社会属性主要体现在灾害对个人及群体、家庭、社区等不同层次的社会单元造成的经济损失、健康受损、功能中断等负面影响。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频发,不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产生了多方面的社会问题,如基层组织体系被破坏、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灾区群众心理受创等,社会容易在自然灾害的刺激下爆发出强大的负面力量,从而导致环境破坏、社会失序、心理失衡等社会风险。因此,需要强调自然灾害的社会属性,认清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关系、社会组织结构、社会公共安全、家庭生计系统、个体身心健康等方面产生的一系列作用,从而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

社会属性是灾害本身的应有之义。地震、台风、滑坡等自然现象之所以形成灾害,就是因为这些现象对人的生活造成了影响,而作为个体的人就是灾害影响的最小单元,其次是家庭、社区和社会。人的自身健康和人类所拥有的土地、住房、财产等附属物则是灾害冲击的直接承载体。按照物质与精神的二分法,自然灾害对个人造成的冲击和影响既包括住房、财产、健康甚至生命等物质的损失,也包括亲情中断、梦想破灭、希望惨淡等精神层面的创伤。相比于物质的损失,人遭受的精神冲击才是灾害最深层、最持久的影响。围绕灾害应对,个人、家庭、社会和政府共同开展的自救互救、救助安置、恢复重建等努力,其根本目的是人的生活的维持和恢复。

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政府需要面对的不仅包括单个人的生存需求,还包括一个个家庭维持功能运转的需求(如照顾老人、抚育儿童等)。重大自然灾害导致受灾家庭陷入资产损失和收入中断的经济困境后,尽快获取来自家庭之外的政府和社会的支持是他们走出困境的唯一希望。受灾群众是灾后第一时间开展灾害应对和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力量,社区邻里的互帮互助能显著改善单个个人和家庭在灾害面前的脆弱性。因为自身具有的地域、组织、感情优势,社区被认为是防灾减灾救灾的基本单元而日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重视,基于社区的防灾减灾也成为我国政府加强全社会灾害防范能力的一项重要政策。但是,社区层面防灾减灾场所设施和组织协调体系在遭遇重大灾害冲击后难以继续发挥作用,往往需要一个恢复、整合和再组织的过程,尤其是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其他社区组织恢复正常运转更需要政府和社会紧急的资金、物资和精神支持,这样才能促使依靠社区减灾投入而“储备”的社区防御和复原能力得以快速彰显。同时,不同家庭所能获得社会支持的差异性及社会救助的有限持续性,都决定家庭更需要各级政府提供的具有均等性、持续性的灾害救助。

以旱灾为例,旱灾对受灾群众生活生产的直接影响体现在日常饮水、用水困难。因缺水导致的农作物减产绝收成为旱灾经济损失的主要形式。受灾农村家庭在遭受收入减少的同时,还承担着因灌溉、取水等抗旱支出增加导致吃饭、医疗、教育等家庭正常开支减少而带来的健康受损和受教育机会降低的风险。在健康方面,已有研究表明,干旱导致的水资源和食物短缺容易引发痢疾、伤寒、皮肤病、沙眼、营养不良和维生素缺乏症等健康问题,严重旱灾持续时间较长时容易发生霍乱疫情。

链接:灾害链作者根据相关资料整理而成。

许多自然灾害发生之后,常常会诱发出一连串的次生灾害,这种现象就称为灾害链。我国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中60%是由于复合链生型灾害,地震和台风复合链生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占80%以上。因此,有专家建议,要减少因灾死亡人数,需要从复合链生灾害入手。2012年发生在北京的“7·21”水灾,造成70多人死亡、116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一些人在被水淹没的公路上遇难,城市灾害的乘数效应、灾害链延续的连锁效应可见一斑。以地震灾害链为例,地震灾害发生后,会引起一系列次生灾害,比如滑坡泥石流、洪涝、干旱、环境破坏、结构破坏等,进而造成一系列严重危害(见图0-3)。2011年发生的日本“3·11”大地震,引发的巨大海啸对日本东北部岩手县、宫城县、福岛县等地造成毁灭性破坏,并引发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火灾和核辐射等次生灾害。日本“3·11”大地震的灾害链为地震→海啸→核事故灾害链,地震→海啸→结构破坏→火灾/生命线系统损毁灾害链,地震→滑坡/火山/水库溃坝灾害链等。

图0-3 地震灾害链示意图

三、自然灾害是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

自然灾害是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人因为自然灾害遭受财产损失、流离失所甚至失去生命。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台风、高温热浪、浓雾、极端低温等极端天气现象呈现出强度加强、破坏力增大的趋势,全球强台风明显增加,自20世纪中期以来在北太平洋、北大西洋出现约4500次台风,地震活动更加频繁。2015年3月,联合国世界减灾大会通过的《2015—2030年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指出,2005—2015年,自然灾害共造成全球70多万人死亡、140多万人受伤和大约2300万人无家可归,超过15亿人受到灾害的各种影响,经济损失超过1.3万亿美元。自然灾害严重阻碍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进程,其中许多灾害都因气候变化而变得更为严重,其频率和强度越来越高。

自然灾害已成为当今世界人类最为关注的全球性问题之一。在经济日趋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自然灾害的发生并不是单一、孤立的,而是往往会在某一时间、某一地区集中出现,形成灾害链,一些区域性灾害通过生产链、供应链、物流链波及其他国家,放大了灾害影响范围。比如2011年3月11日发生在日本的福岛9.0级地震,由地震引发海啸和核泄漏,而核泄漏影响全球的环境安全,造成全球部分地区大气环境放射性物质超标,日本周边地区和海域被放射性物质污染。由此引发国际社会的恐慌,如在中国和韩国一度造成疯狂抢购食盐的状况,多国拒绝进口日本的被核污染的食品和蔬菜,导致日本多家企业破产,失业人数增加。因此,现代灾害的发生具有灾害链更长、自然灾害与人为社会灾害的关联性更为密切、灾害波及范围更广、影响更为深远和灾害全球化的趋势更加明显等特点。全球化加强了人们的联系和相互作用,也使自然灾害影响波及灾害发生以外的地区。比如非洲撒哈拉的干旱,不仅瓦解了当地经济而且给邻近地区带来不利,灾民到处流动,救助范围不得不扩大,灾害影响范围更广。儿童和青少年的受教育机会也会因为旱灾导致的生活生产困难而受到家庭和学校的忽视。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肯尼亚有4万名生活在贫民窟中的小学适龄儿童因饥饿而失学。另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非洲之角”教育专题小组估计,2011年8月索马里南部和中部的5~17岁儿童和青少年中有230万名辍学,其中约180万名(占78.3%)因旱灾而辍学。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因此呼吁,因干旱导致的食品短缺对儿童和青少年教育所产生的破坏性影响较为隐蔽,需要国际社会更多的关注和干预。另外,由于全球化的快速推进,通过国际贸易、海外保险与投资以及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互联网、通信技术、数字化新媒体等新技术途径,各种潜在的自然和社会风险可以在空间上出现跨国转移,在时间上的传播也显著加快。因此,应对自然灾害需要各国在重大灾害中相互援助,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和各类自然灾害带来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