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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王质毋原 马亮贷死
【原文】
王质待制知庐州。有盗杀其党,并其资而遁。逻者得之。质抵之死。转运使杨告驳之曰:“盗杀其徒者,死当原。”质云:“杀其徒而自首者,当原。今杀人而取其资,非自首而捕得之,原死,岂法意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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