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立医院社会评价的内涵及相关概念辨析
公立医院社会评价指具有某种权威和影响力的社会“第三方”来考察和评定公立医院的社会价值,遵循科学、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判断其社会职责的履行程度,并调和有序发挥社会系统参与公共治理的积极作用。回顾国内公立医院评价研究的相关文献,多见对公立医院“公益性”“社会功能”“社会职能”“社会责任”的评价表述。公益性是指公立医院的行为和目标与政府意志相一致,进而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标相一致。社会功能一般定义为在整个社会系统中各个组成部分具有的一定的能力、功效和作用。公立医院社会功能即向社会提供的疾病预防和保健、医学科研和医学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向贫困人口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的基本医疗服务。其社会职能除有社会功能的含义外,还含有一定职位或职权之意。社会责任通常是指组织承担的高于组织自己目标的对社会应负的社会义务。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主要体现在对政府、员工、患者以及社会公众相关利益和诉求表达的公共责任。
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社会功能、社会职能、社会责任均具有从社会角度来判断公立医院社会价值的含义。但是公益性侧重于从学术界及政府与医疗卫生管理系统的角度来诠释公立医院的社会价值,在一定程度上明显存在难以被社会公众、患者及家属普遍认知、理解和接受的可能。社会功能、社会职能和社会责任则侧重于从医院系统及产出的角度来思考和表达公立医院的社会价值或责任,一般不包含对公立医院在实现自身社会价值过程中政府的领导、保障、管理、监督和引导职责的表达。公立医院是政府举办的,其系统功能及职权责无疑均是政府赋予的。公立医院也只有在政府对其特定职责到位的基础上,才能确保具有一定的职位或职能,以有效履行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费用控制、社会公益等社会责任。从社会系统的角度来看,相对于公益性、社会功能、社会职能和社会责任4个词的表达来说,社会职责的“职”体现了政府对公立医院社会职位或职能的保障与监管等责任,“责”则体现了公立医院应承担或负有的社会责任,该诠释表达更易于被社会系统及公众所广泛理解、互动和接受,如图4-1所示。基于公立医院与政府之间的权责角色关系和目标定位,笔者认为公立医院社会职责是在政府领导、保障、管理、监督及引导的基础上,为满足特定的社会需求,在维护公共卫生、保证基本医疗服务质量和可及性、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及其他提高社会的公共效益等方面所应履行的责任。
图4-1 公立医院社会职责相关概念逻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