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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协商民主的中国文化基因与实践探索
单就“民主”而言,人们习惯于以西方的民主为标尺。事实上,在不同的国家和民族中,“民主”的存在形式是多样的,不同形式之间也是千差万别的,并不存在一成不变的固定模式,更不存在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模式。清人王夫之有言:“非天所有,名因人立。名非天造,必从其实。”(《思问录·外篇》)他论述了名与实的辩证关系,认为名称的确立必须以事实为基础,与事实相符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即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讲话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特点。‘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这一制度是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人民政协就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为此,我们不仅要积极地从西方的协商民主理论与实践中汲取适合我国国情的有益成分,更要从我国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寻找到在中国生根、发展的民族文化养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