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套装上下册)(译文名著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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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本序

随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推进,英国小说从十七世纪末叶起,就开始逐渐摆脱了代表专制君主和封建地主理想的中世纪骑士传奇的传统,朝着以普通人的现实生活为基础的方向发展。这种根据广大人民生活创作出来的小说,很快就深入到社会的中下层,现实主义成为十八世纪英国小说的主流。亨利·菲尔丁(1707—1754)就是这个光辉传统的一位伟大奠基人。《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是他的代表作。

菲尔丁出身于英国西南部萨默塞特郡一个破落贵族家庭,早年过的是富裕生活,后来家道中落。一七二八年曾赴荷兰雷顿大学学习,只念了一年多即因经济拮据而辍学。从那以后,他就面临当个雇佣马车夫还是当个雇佣文人的选择。

菲尔丁的写作生涯是从戏剧开始的。事实上,在他去荷兰之前,他的五幕喜剧《戴着各种假面具的爱情》就在伦敦上演了,一连演了二十八场。失学后,他正式踏入伦敦剧坛,七年里,共写了二十五个剧本。他广泛地吸取了英国传统的民间戏剧(如露天傀儡戏)的手法,把剧中诙谐或怪诞的成分与现实生活中的重大政治问题杂糅在一起。从一开始,菲尔丁就宣布他写戏的意图是向罪恶宣战。《咖啡店政客》有英若诚译本,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五四年版。(1730)和《堂吉诃德在英国》(1736)写的都是政界黑幕,《巴斯昆》(1736)写贿选,《威尔士歌剧》(1731)则借地主和地主婆来影射当时的王室。他在戏中也抨击主教和法官,刻画资产阶级的伪善,并揭露英国上流社会的丑恶。

由于剧院老板害怕开罪权势,拒绝上演菲尔丁的戏,他就自行组织剧团,继续上演。最初,政府在官方出版的《每日纪事报》上对他给予警告。菲尔丁并没有屈服。一七三七年六月,当时的首相沃尔波尔在议会通过了反民主的“戏剧审查法”,要求一切剧本在上演十四天前送审,违者罚款并吊销剧院执照。后来为了进一步镇压拥护菲尔丁剧团的市民,又实行了“扰乱治安法”。这样,菲尔丁的戏剧生涯就被迫结束了。

一七三九年,菲尔丁主编《战士》杂志,并在上面发表了大量杂文、书简和特写。这是他从事小说写作的准备和酝酿阶段。为了谋生,他还学习法律,并于一七四〇年取得律师资格,后来又在伦敦威斯敏斯特区任法官。这个职业曾使他有机会走访穷乡僻壤,接触各种人和事,加深了他对社会生活的认识。

除了《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菲尔丁还写过三部小说。《约瑟夫·安德鲁斯的经历》有王仲年译本,上海新文艺出版社一九五七年版,及伍光健译本《约瑟·安特路传》,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五四年版。(1742)通过一对青年男女和一个牧师的艰难曲折的经历描绘了英国乡村社会的风貌,揭露了地主贵族的荒淫无耻、贪婪凶恶,并写出平凡人的善良勇敢、聪明机智。《大伟人江奈生·魏尔德传》有萧乾译本,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五六年版,一九八一年重印。另有景行、万紫译本,书名《大伟人华尔德传》,上海新文艺出版社一九五六年版。(1743)是一部政治寓言体小说,借一七二五年在伦敦被送上绞刑架的一个伪善者魏尔德的一生,对英国政治及社会生活进行了广泛而有力的抨击。《阿米丽亚》(1751)是菲尔丁最后一部小说。这里,他通过军官布兹及其妻子阿米丽亚的悲惨遭遇,揭露了英国司法界的黑幕,并反映了当时广大社会阶层对政府及军队的深切不满。在艺术上,它较其他三部小说都要逊色,但在揭露并批判现实生活的黑暗方面,却更为大胆而深刻。

菲尔丁青少年时期,身体本来很健壮,然而由于生活颠沛流离,贫困劳累,一入中年就病魔缠身,四十五岁上已拄起拐杖,次年便四肢瘫痪了。一七四五年三月,他辞去法官的职务,去葡京里斯本疗养。途中,他还写了绝笔之作《里斯本日记》。他于八月抵达葡京,十月八日就客死在那里了。一八八〇年,旅葡英侨集资在他墓地上立了一块碑石,上面用拉丁文写着:


没有人像他那样善于揭示

人类内心的隐秘,

他活着是为了别人,

而不是为他自己。


一 喜剧史诗


在《约瑟夫·安德鲁斯的经历》的序言里,菲尔丁曾宣布要创造一种崭新的艺术形式——散文的喜剧史诗,其特点是“情节比较广泛绵密,它包含的细节五花八门,介绍的人物形形色色”。在内容上,他特别强调下层社会的人物及风习的介绍,并且大力提倡“严格局限于描写自然,把自然模仿得恰到好处”。《约瑟夫·安德鲁斯的经历》是菲尔丁这种创作意图的初步尝试。七年后,在一七四九年二月出版的《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里,他就更加全面地实现了这个艺术理想。

这是一部叛逆性的作品,它超越了传统的道德准绳,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秩序。在菲尔丁的时代,文学作品里描绘下层人物已经是不合时宜的事了,而在英国的社会阶梯上,私生子更是下层社会中最卑贱的。直到十九世纪中叶,英国法律还明文规定私生子既不能继承产业,也无权立遗嘱,甚至不能采用其生父的姓。教规里规定私生子一概不得担任圣职。这些法律及宗教上的歧视待遇是终身的,即使孩子的父母补行婚礼,也不得改变。菲尔丁不但以这样一个人所不齿的私生子作为他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并且还把他塑造成一个远比那些上流人士高贵得多的正面人物。他让这个出身卑贱的穷孩子身上闪烁出诚实、正直、勇敢和急公好义的光芒,而相形之下,那个十分符合当时资产阶级绅士标准的布利非却是个十足可鄙的小人。

作品的叛逆精神还表现在苏菲亚这个人物身上。当时,以财产门第为准绳,婚姻由父母一手包办原是极其平常的事;然而苏菲亚却坚持自己的女权,以大无畏的精神来反抗封建家庭的压迫。她对魏斯顿心目中的正人君子布利非深恶痛绝,而为了那个私生子,却不惜弃家出逃,四处流浪,几度受囚禁,遭受种种艰险,对他的爱情始终不渝。作者对生活的积极态度还表现在这场爱情斗争的结局上。理查逊的小说《克拉瑞萨·哈尔萝》(1749)的女主人公也是逆着家庭的意旨选择了自己的丈夫,然而她的下场有多么悲惨!苏菲亚的叛逆是以胜利和幸福告终的。

英国著名史学家爱德华·吉朋(1737—1794)在他的杰作《罗马帝国衰亡史》中对菲尔丁这部小说倍加赞许。一七八九年,他又在自传中这样预言道:“以描写人性著称的《汤姆·琼斯》,其寿命将超过埃斯珂里宫殿和奥地利的国徽皇鹰。”他这话早已应验了。十六世纪修建的那座巍峨的西班牙宫殿于一八七二年毁于一场大火,而称霸一时的奥地利帝国也于一九一八年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结束而永远消失了。今天,《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却依然作为不朽名著在世界各地流传着。

十九世纪小说家、《名利场》的作者萨克雷曾称赞此书是“人类独创力最为惊人的产物”。萨克雷(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1811—1864),致《泰晤士报》函,一八四〇年九月二日。本世纪也不断有人推崇它。四十年代,曾任英国笔会主席的著名批评家维·索·普里切特在他的《活的小说》一书中,认为《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是英国小说的鼻祖。当代英国小说家金斯利·艾米斯在《我喜欢这里》一书中,通过一个站在里斯本郊外凭吊菲尔丁墓地的人物的口说:“你虽然仅仅活了四十几岁就与世长辞了,这也许还是值得的,因为两百年后,在过去的小说家中间,你是唯一对我们仍具有吸引力的。”金斯利·艾米斯(Kingsley Amis,1922—1995),《我喜欢这里》,纽约一九五八年版,第一八五页。


二 结构和布局


在《约瑟夫·安德鲁斯的经历》里,菲尔丁曾继承了文艺复兴以来西欧盛行的流浪汉小说的传统,坚持了这个传统的主要特点:广泛地描写生活,特别是下层生活。然而他同时也因袭了这个传统的缺点——结构松散,情节与情节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在结构和布局上则向前大大跨进了一步。

单从约瑟夫和汤姆的出身这个“扣子”的处理也可以看出,相隔六七年,菲尔丁在艺术上有了怎样长足的进步。在《约瑟夫·安德鲁斯的经历》里,作者从没使人怀疑过约瑟夫和范妮这对青年男女的身世有什么隐秘或不正常的地方,然而临到他们的婚姻遭到干预时,作品里忽然冒出个小贩,来解开这个从来也没系过的“扣子”。那段情节既勉强又拙劣,因为那只是一系列巧合的拼凑,与人物性格和整个故事的发展没有内在的联系。

相比之下,在《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里,有关主人公身世的这个谜则是笼罩在全书上面的一片疑云,始终聚而不散。当这个谜解开时,书中许多朦胧模糊的地方也一下子都豁然明朗了。而且这个谜本身就是对伪善者一个深刻的讽刺:原来这个私生子不是什么贫苦人家“烂女人”遗弃的,恰恰是那个满口贞洁的女伪君子和一个上帝不离口的年轻教士萨缪尔养的!

身世这个污点像影子一般跟随着这位主人公。他背后常有人窃窃私议,到处受人轻蔑,同时也给他和苏菲亚之间的爱情造成一个几乎难以克服的障碍。在这个问题上还反映着书中许多人物的精神面貌。苏菲亚的女仆昂诺尔说:“尽管奥尔华绥先生把他〔汤姆〕栽培成一位少爷,论出身他可比不上我。我家里虽然穷,我可是正经人家生养的,我爹妈是正式结婚的——”见本书第四卷。在旅途中,只因向导泄了汤姆这个“底”,店主竟然连张床都不给他睡。贝拉斯顿夫人估计贵族费拉玛凭他那身份一定能够压倒他的情敌,因为汤姆不过是个乞丐,一个弃儿,一个比费拉玛的小厮还卑贱多了的人。

这部小说是以布局精巧闻名的。批评家大卫·哥尔德诺夫曾指出:“菲尔丁在《汤姆·琼斯》这部作品中是想把流浪汉小说的生气勃勃(这是他的自然倾向)同他那时代的新古典主义的写作法则结合起来。”大卫·哥尔德诺夫(David Goldknoff):《评论集》,一九六九年出版,第二六二—二七四页。

从空间来说,全书十八卷可分作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一至六卷):乡村(英国西部萨默塞特郡的两座庄园)。第二部分(七至十二卷):由萨默塞特郡通往京城的大道上。第三部分(十三至十八卷):城市,即伦敦。在头六卷中,我们看到汤姆(正面人物)和布利非(反面人物)的出生,两个人性格和品质的对照,女主人公苏菲亚出场,她和汤姆相爱以及他们遇到的波折。中间六卷,先是汤姆被逐出庄园,接着,苏菲亚也抗婚出走。两人分别在路上的种种遭遇就成为这六卷的主要内容。在最后六卷中,汤姆和苏菲亚都到了万恶渊薮的伦敦。在这里,汤姆上当受骗,以致被关进监牢,几乎被绑架,而苏菲亚也历尽艰辛。在第十八卷中,歹人被揭露,这对真诚相爱着的青年男女终成眷属。

全书大致有这样四条主线平行展开:(一)汤姆这个弃儿的身世之谜。(二)汤姆与苏菲亚二人从相爱到结合之间所经历的种种波折。(三)汤姆这个心地善良而常常又行为不检的弃儿与布利非这个满口仁义道德而居心险恶、长于权术的伪君子之间的对照。(四)汤姆与女人(从乡村姑娘毛丽到贵妇人贝拉斯顿)厮混的经历。

关于《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布局的评价,两百多年来一直有着争论。湖畔诗人柯勒律治说:“在艺术结构上,菲尔丁真是一位大师。我敢说,《俄狄浦斯》古希腊悲剧家索福克勒斯(Sophocles,公元前496?—前406?)的代表作。、《炼丹师》英国诗人、戏剧家本·琼生(Ben Jonson,1572?—1637)所作的讽刺喜剧。和《汤姆·琼斯》是有史以来在布局上最完美无瑕的三大作品。放下理查逊萨缪尔·理查逊(Samuel Richardson,1689—1761),与菲尔丁同时期的英国小说家。的小说来读菲尔丁的,那就像在五月凉风习习的日子里,走出一间烧着火炉的病室,来到空旷的草坪。”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1772—1834),《桌谈》,一八三四年七月五日。萨克雷甚至认为此书“每一情节都有前因后果,不带偶然性,它们对故事进程都起了推动作用,连结成为一个整体。文学史上从来不曾有过这样卓绝的(如果我们可以使用这个字眼的话)作品”。出处同本文第四页注一。

有些评论家认为此书布局有缺陷,他们常引“山中人”(第八卷)那段插曲为例,指摘它是与整个故事无关的冗笔。但已故爱丁堡大学的塞恩斯伯里教授则认为那段插曲在表现菲尔丁的伦理观点和健康的人生观上,是不可缺的,还说它可以起警世作用。另外也有些文学史家指出,愤世嫉俗、性情孤僻怪诞的“山中人”,是十九世纪一系列哥特式人物(如《呼啸山庄》中的希斯克力夫和《简·爱》中的罗契斯特)的滥觞。

本世纪五十年代初,安诺德·凯特尔提出《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的情节搞得过于热闹。安诺德·凯特尔(Arnold Kettle),《英国小说入门》,伦敦一九五一年版,第七十七页。埃德温·缪尔则认为小说的结构应以不露痕迹为上乘。他说:“《汤姆·琼斯》把人生的一幅幅图画巧妙地嵌进作者备下的镜框中,而不是让故事自自然然地展开。”埃德温·缪尔(Edwin Muir),《小说的结构》,伦敦一九五一年版,第三十九页。

关于此书布局的谨严,有些评论显然强调得过了头,把它说成像钟表那样,每个部件都是有机地组成的。菲尔丁固然有意识地在布局方面下了功夫,但他的更为强烈的愿望则是在此书中运用他的全部才华机智来抒发他对当时社会风尚的观感和愤懑,以及他对生活的一些憧憬。像第十二卷第十二章中所描绘的吉卜赛王国,从作品的整个情节来说是可有可无的,然而正像菲尔丁借《大伟人江奈生·魏尔德传》中关于非洲酋长的那段叙述(见该书第四卷第十一章)来阐发他对政治制度的一些理想一样,在《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一书中,他又通过吉卜赛人的生活来表达自己的某些政治观点。在吉卜赛王国里,老百姓一律平等,谁也不想当国王,因为当老百姓可以过得更舒服些。这种“公仆”的概念也是十八世纪启蒙运动中民主思想的萌芽。


三 人物画廊


这部作品规模之宏大,图景之波澜壮阔,所反映的现实生活之丰富多彩,确实可以说是一部概括了十八世纪英国社会生活的散文史诗。这里,从地主、贵族、江湖郎中以至士兵、流氓,活跃着不下五十个人物,形成一个琳琅满目的画廊。我们看到盛装的贵族在化装舞会上搔首弄姿,赤贫的妇女临盆分娩时,房里连火炉都生不起,甚至连遮门窗的布帘也没有。还看到地主骑着骏马,带着肥犬在田野里驰骋行猎,也听到婢女、小厮们在厨房的阴湿角落里低声叹息。厄普顿镇上那家小客栈的老板娘就这样抱怨说:“捐税压得我们真受不了。您〔中尉〕瞧,光窗户税就得交四十多个先令——凡是能堵上的窗户,我们全堵上啦,屋里黑漆漆的几乎没一点亮光。我对那个收税的官儿说:喂,你们也该对我们开开恩啦,我们对得起政府。我敢说这句话,因为我们交的税钱足够堆成山了。可是我时常想:政府对我们远不如对那些一个铜板也不交的人那么领情。唉,世道就是这样啊!”见本书第七卷。这是对“光荣革命”后的英国统治阶级的有力控诉。

作品里还穿插了一些次要人物的自述和意义深刻又富有风趣的逸闻掌故,从而扩大了作品反映的幅度,丰富了它的内容。例如巴特里奇就从怕鬼谈到一个偷马贼的故事,描绘法官在审判时如何专横,不许被告申辩,而且还肆意嘲笑,随随便便就给判了绞刑。巴特里奇最后发了几句议论:“我认为有一件事做得太狠了些:大法官不准犯人的辩护士替他说话,尽管犯人的辩护士要求只说一句,大法官也不肯听,可是他竟让原告的辩护士讲上半个多钟头控诉的话。那么多人对付一个犯人,也未免太过分了。大法官、审判长、陪审员、律师和证人们,一齐来对付一个可怜的人,而且还是个用铁链锁住的人。反正那家伙最后也给绞死了,当然只能这样。”见本书第八卷。通过这样一段逸闻,作者揭露了资产阶级专政下英国司法界的黑暗。

菲尔丁曾多次谈到他的一个美学观点,即美与丑、善与恶要在对照中才能表现出来。在第五卷的序章中,他说:“在这里,我们必须为知识开辟一条新的途径,纵使有人发现过它,就我们的记忆所及,从古到今却还没有哪位作家进行过探讨。这条途径不外乎是对比。它作用于宇宙万物,我们对天然美或人工美的观念,也许在很大程度上都是靠它来形成的,因为任何事物的美与卓绝之处,除了它的反面还有什么能把它显示出来?就如白昼及夏日之美,正由于黑夜及冬天之可怖而相得益彰。”

在汤姆和布利非这两个人物的刻画上,菲尔丁就有意识地贯彻了这一观点。他笔下的汤姆最大的特点是富有同情心,勇于帮助人。对别人的灾难,他从不袖手旁观。他不辞劳苦地为密勒太太一家奔走,也绝不忍坐视黑乔治的妻小饥寒交迫。他这种无私的品质充分地表现在他对苏菲亚的爱情上。当他看到这位姑娘为了他的缘故而与家庭决裂,又遭受贝拉斯顿夫人的欺侮时,他对苏菲亚说:“啊,苏菲亚,难道我会毁掉你!天哪,我决不能扮演这样卑劣的角色。最亲爱的苏菲亚,不论我将付出怎样惨重的代价,我宁愿和你诀别。我要放弃你。我要把得到你的希望从心中抛去,因为这种希望不符合你真正的利益。我将永远保持对你的爱,但只是默默地保持着。我将远去,在异国爱着你;我的声音,我由于绝望而发出的叹息,将永远传不到你的耳边,搅扰你的安宁。”见本书第十三卷。甚至在布利非阴谋败露,被逐出家门的当儿,汤姆还对这个千方百计陷害过他的伪君子表示友情,使得那以慈善家闻名的奥尔华绥也不得不责备他说:“孩子……这样错误的仁慈不仅是软弱,而且近乎有失公道,因为它助长罪恶,从而贻害社会。”见本书第十八卷。

在布利非身上,我们看到资产阶级的伪善和灭绝人性的冷酷打算。他少年老成,阴沉鬼祟,肚子里总在打着小算盘。他非常世故,对舅父装出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然而世界上除了他自己,他谁也不爱。当奥尔华绥病危时,布利非关心的只是遗嘱上分给他的那份财产。尤其可恶的是他不顾医生的劝告,坚持在舅父病笃时去报告他母亲的死耗,并且还振振有词地说“对舅父不能有所隐瞒”——然而关于汤姆身世的话,由于对他本人不利,就一直隐瞒下来。这个恶棍有时干坏事只不过是为了满足一下他那狭窄心肠里的复仇情绪。他后来追求苏菲亚一半也是为了报复她对汤姆的属意。这个伪君子的阴谋被揭穿后,作者为他安排了一个富于典型意义的“前程”:他从奥尔华绥和汤姆赠给他的年金里,每年存起两百镑,以便在近期的议会选举中购买一个邻近小选区的议员席位,他并且已经与该选区的一个律师谈好这笔生意。他即将成为卫理公会的信徒,以便娶到该选区的一位卫理公会教派的富孀。不言而喻,这个尾声寓有菲尔丁对当时的政治及宗教的批判。

在创造人物形象上,菲尔丁的另一个观点是:正面人物也可以有缺点,甚至是严重的污点。奥尔华绥这个人物是以菲尔丁的两位恩人为原型的。奥尔华绥出场时,菲尔丁不惜笔墨,为他大吹大擂,甚至把他誉为太阳之下最光辉灿烂的人物。然而奥尔华绥也并不是个完美无缺的人物。他听信谗言,随随便便就把汤姆逐出门外;他对布利非盲目宠爱,直到最后才恍然大悟。至于男主人公汤姆在小说中的行为,就更可争论了。这里也表现着菲尔丁在美学思想上的一个见解。他十分厌恶骑士传奇里那种十全十美、没有血肉的“英雄”。他认为人是理性与感情的混合体,多么完美的人也会因一时冲动而失足的。他说:“倘若你喜欢十全十美的人物,那么时下有的是可以满足你这种嗜好的作品;然而我们涉世以来从未遇到过那样的人,我们也就不想在本书里去写他。”见本书第十卷。他这种主张在当时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一方面反对了清教徒的禁欲主义,另一方面也是对当时的伪善风气的一种反抗。通过汤姆这个人物的处理,菲尔丁好像对现实生活中的布利非们说:尽管汤姆有些荒唐,也远比你们这些口蜜腹剑的伪君子要高贵得多呢。

然而汤姆在小说中的个别行为确曾使一些坚决支持菲尔丁的批评家也感到难堪。这个弃儿一方面真诚地爱着苏菲亚,另一方面又不止一次地同别的女人发生暧昧关系。尤其使人们难以谅解的是他以五十镑的代价当了贵妇人贝拉斯顿的面首。难怪此书出版后,当时英国批评界大师约翰逊(1696—1772)及菲尔丁在文艺界的劲敌理查逊立即斥为“有伤风化”。

菲尔丁估计到这种写法会遭到非议。他在序章及正文中曾几次强调他笔下的一切,都是以现实生活为依据的。例如在第七卷第十二章中,作者就插话说:“……为了防止日后某位批评家夸口,说他发觉这个现象不可思议。希望那些先生们晓得,我们同样看得出人类行为中这种怪诞之处,不过我们的职责在于把事情如实地写出,然后由明智而渊博的读者拿我们所叙述的去跟自然那本书核对——我们这部作品的每一段都是从自然那部巨著上抄录下来的……”见本书第七卷。

对于作者的这个观点,我们在议论时切不可脱离当时的具体环境。我认为菲尔丁这种写法是对十八世纪英国社会的伪善风气的一种反应;或者说,是一种矫枉过正的作法。他太痛恨人间的虚伪了,以致故意让笔下的人物堕落到那样地步,最终仍把他树立为一个正面人物。好像是表示:浪子终必回头。人只要不假冒为善,不从心里溃烂,他仍可以成为体面人物的。

这部小说中唯一完美无缺的人物是苏菲亚。她不但善良,而且具有卓越的识别力。奥尔华绥和魏斯顿这两个老乡绅都上过布利非的当,只有苏菲亚始终没受他的骗。同时,尽管汤姆有那样难以饶恕的污点,她也仍能看清他那真挚敦厚的本质。

此外,在菲尔丁的人物画廊里,地主魏斯顿也是个写得淋漓尽致的形象。法国评论家泰纳(1828—1893)甚至认为自从莎士比亚创造了福斯塔夫以来,英国文学史上再也没有比魏斯顿更鲜明更突出的人物了。这个粗俗暴戾、专横无知、满嘴野话、通身酒糟气味的地主,确实留给我们难以磨灭的印象。关于女儿的婚事,他的逻辑是:既然他是她父亲,她是他抚养大的,她别的事听他指挥,婚姻为什么就不听?况且他并不要她给他什么,而是在他活着的时候,先把他的大片产业分给她一半,另外一半他死后也是她的。当他听说女儿有了情人时,他粗暴地说:“怎么,爱上了人!爱上了人也不告诉我一声!我要取消她的继承权!把她赤条条地赶出大门去,一个铜钱也不给她。”见本书第六卷。在他心里,女儿、马匹和猎犬的价值是相差无几的。在寻找女儿的途中,他遇上了一伙猎友,竟然把找女儿一事抛到九霄云外,兴高采烈地打起猎来。当魏斯顿得知汤姆原来也是奥尔华绥的外甥,并将继承其家业时,他对这桩婚事从横加反对一变而为迫不及待地予以成全,还满口跟奥尔华绥赌着不出九个月他们一定会替他养个外孙子。在这个人物形象上,菲尔丁深刻地表现了他对地主阶级的鄙夷。十九世纪颓废派作家德·昆西(1785—1859)曾抗议说:“菲尔丁开创了一种故意诽谤我国绅士阶级的恶劣作法。”这个抗议也更加证明魏斯顿这一形象的成功。

另一个刻画得特别生动的配角人物是塾师——理发匠巴特里奇。这是作者有意仿效《堂吉诃德》中的桑丘而创造的人物,然而这可是只有十八世纪的英国社会才能产生的桑丘。


四 关于序章


《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的另一特色是每卷之前都冠以一篇序章。它们都是独立的杂文或论文,有的讨论书中的人物或情节,但大部分都与小说本身没什么关系。这里,菲尔丁阐述了他对社会生活以及当时英国文学界的一些观察感想。在序章中,故事暂时中断了,就像舞台忽然拉下幕来,作者本人出场,时而诙谐,时而郑重其事地发上一通议论。迄今为止,这种写法在小说史上还是绝无仅有的。反对这种写法的,认为这样就拖延了故事的进程,破坏了读者的欣赏情绪。美国现代评论家克兰认为“小说作者偶尔插插话也是允许的,但是不能插得太多,并且每卷都设这么一章,就流于形式”。他还写道:“作为菲尔丁的艺术哲学来研究,那些序章自然有其价值。但它们仅仅偶尔扮演一下合唱队的角色,写到后来,连装饰性的作用也逐渐小了起来。”克兰(R.S.Crane),《古今批评家与批评》,芝加哥一九五二年版,第六三九页。还有人认为这种写法有损于作品的现实感。

尽管两百多年来再没有仿效这种写法的,然而称赞序章的,直到今天还大有人在。有的评论家认为这种写法能在作者与读者之间建立一种亲切的关系。阅读此书时,读者身边好像站着一位博古通今的向导。他总是生气勃勃,讲话饶有风趣;也有的认为这些序章为作品增添了哲理意味,在广度之外,又增添了深度。伯特兰·布朗森说,这些序章可以帮助我们加深对菲尔丁的了解。伯特兰·布朗森(Bertrand Bronson),《启蒙运动的面面观》,加州大学出版社一九六八年版,第三一五页。安东尼·哈索尔写道,故事与议论这样交叉,可以使作品内容更为丰富。安东尼·哈索尔(Anthony J.Hassall),《亨利·菲尔丁的〈汤姆·琼斯〉》,悉尼大学出版社一九七九年版,第八〇页。

菲尔丁是有意识地要在这部作品中与读者建立一种亲密的关系。在第一卷的序章中,他就说:“一个作家不应以宴会的东道主或舍饭的慈善家自居,他毋宁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饭铺的老板……”见本书第一卷。不言而喻,开饭铺的倘若与上门的主顾关系冷漠,这个馆子如何开得下去!在全书最后一卷的序章里同读者告别时,菲尔丁又把他和读者的关系比作同搭一辆驿车的旅伴,在临别时还表白一番:“倘若我曾经是您的一位富有风趣的旅伴,请相信,那正合我的心愿。倘有冒犯之处,我也绝不是有意的。”见本书第十八卷。多么彬彬有礼,和蔼可亲!

在序章中,菲尔丁真是海阔天空,无所不谈。时而泛论爱情与肉欲(第六卷序章),时而比较舞台与人生(第七卷序章)。第十及第十一卷的序章都是抨击批评家的。作者也在几卷序章中同读者讨论人物的评价问题。他总是告诫读者:人是复杂的动物。好人有时也会失足,而坏人身上有时也有可取之处。力劝读者不要急于判断人物的道德品质,要耐心地读完全书再去玩味。

在这些序章中,他谈得最多的,还是小说艺术这个问题。他不厌其烦地强调作品的真实性,而为了做到真实,作者必须了解社会,了解人。

在“向诗神召唤”(第十三卷序章)里,他向诗神所提出的四项要求,实际上就是菲尔丁心目中从事创作所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它们是:(一)天资:“穿过自然的所有那些曲折迂回的迷宫,看到俗眼凡胎从未见到的全部隐秘。”(二)人道,也即是悲天悯人之心:从而产生“高贵无私的友谊,忘我的爱情,开阔的胸襟,深切的谢忱,体贴入微的同情和直率的见解……这股力量能使人们那润湿的眼睛里噙满泪水,用热血涨红了人们那神采焕发的双颊,使悲哀、欢乐和仁慈像潮水般在人心中起伏不已”。(三)学识:“历代积累下来的……全部哲学、诗歌和历史的库藏……”(四)经验:“熟悉各色各样的人,从清晨接见下属的大臣到拘留债户的衙吏,从午后茶会上的公爵夫人到酒店柜台后面的老板娘。”也即是说,一个写小说的,必须熟悉各阶层的人。在第七卷序章里,他甚至认为一个作家倘若没进入“自然”(也即是人生)这座伟大舞台的幕后,不洞察人生,他只配去编编字典或拼音课本。

在第九卷序章中,他对这些条件又做了进一步的发挥。关于天资,他指的是“心灵的那种足以深入到我们所见所闻的事物中去,并辨别其本质差别的能力”。他把“学识”同技巧和工作方法联系起来了。“倘使没有把工具磨得锋利的技巧,或者缺乏指导工作的规律,……工具在工人手里也一无用处,……学识则能把工具磨砺得可以使用,并指导我们如何去使用它。……对历史和文学都必须有充分的知识。”菲尔丁认为,对人的了解不是学识所能提供的,只有通过接触社会才能获得。所以他反对死啃书本。“不论医学还是法律,都不是能从书本里真正学得会的。……在实际的生活舞台上,人物自然比用笔描绘的更加生动鲜明。”因此,菲尔丁主张从事创作的人应有广泛的社会接触。“不分贵贱高低,一律都要往来,因为认识了所谓上层生活并不就等于懂得了下层生活。反之,熟悉了下等人也并不能从而就了解上等人的风尚。”关于人道,他补充说:“倘若一个人对一片悲惨景象无动于衷,他就不可能把它描绘得逼真。……滑稽场面也是这样。我深信,除非我自己先捧腹大笑,否则我永远也不能使读者发笑。”

第八卷的序章谈小说要写得合情合理,让人读了觉得可信。“仅仅具有可能性还是站不住脚的,还需要恪守盖然性的原则。”见本书第八卷。“一个人不管多么热切,也不会完全违背他自己的意志行事,正如不管水势多么湍急,也决不会让船逆流而上。我要大胆地说,使人违反他的本性来行事,倘非不可能,至少也是不近情理的……”见本书。接着,他针对当时英国舞台上的一些情况指出,“当代喜剧作家们几乎没有不犯这种错误的:在前四幕里,他们的男主人公大都是臭名远扬的恶棍,女主人公大都是不可救药的荡妇。可是到了第五幕,男主人公却突然摇身一变而成为极可尊敬的绅士,女主人公一下子也变为端庄贤淑的闺秀。作者往往还不肯做做好事,费心向读者解释一下这种荒唐变化的道理何在,前后的矛盾如何自圆其说。”

菲尔丁的创作生涯是从戏剧开始的。所以他举例也往往出自舞台。


五 结束语


菲尔丁在此书的“献辞”中,谈到他写《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有两个意图——其实,是同一意图的积极和消极的两个方面:(一)“展示道德所具有的朴实的美,以促使人们向往它。”(二)为了表现“那些不义的攫得本身往往不值一文,而所采用的手段不仅卑鄙龌龊,并且也极不可靠,总是岌岌难保”。六十年代一位美国批评家甚至把菲尔丁在《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中所表现的这一伦理观点与我国孔子联系起来,说:“汤姆心地善良,近乎中国孔子所讲的仁道。菲尔丁在书中多次发表关于善行的谈话,都像是从中文翻译过来的。汤姆很像个中国小说中的英雄人物,整个小说如果把背景改换一下,很可能成为一部中国小说。”肯尼斯·雷克斯洛兹(Kenneth Rexroth),见美国《星期六评论》,一九六七年七月一日。

这部旨在扬善贬恶的小说问世时,给它扣的罪名恰好相反。由于《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对传统思想的叛逆及描写上的大胆,出版后当即受到当时英国一些保守报刊的围攻,被指控为对宗教及道德的颠覆。它出版于一七四九年二三月间,此时伦敦接连遭受两次地震,人心惶惶。次年春,伦敦红衣大主教托玛斯·谢尔洛克在散发了四万份的《告教友书》里,竟把伦敦所遭受的地震统统归咎于“邪书”的流行,因而触怒了天庭。最后并且威胁群众说,倘不立即停止阅读“邪书”,第三次的灾难还会到来。随后,《老英国》杂志上也敲起边鼓,怂恿国会明令禁止,并且提出反证说,巴黎禁止了《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法译本的发行,因而法国就没发生地震。然而这种恫吓并没吓倒广大的英国读者。仅在一七四九这一年里,《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就重印了四次。由于供不应求,出版商米勒氏甚至不得不在报端登广告,要求购者自行装订。足见红衣大主教是枉费了一番心机。

著名诗人、历史小说家司各特(1771—1832)在《小说家生平》一书中,称菲尔丁为英国小说之父。萨克雷在他的长篇小说《潘登尼斯》的序言里甚至慨叹说:“自从《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的作者入了土,还没有任何一个小说家被允许如实地去描绘一个人物,我们总得为他穿上某种外装,让他作出某种微笑来。在艺术上,社会不再容许自然的成分了。”拉法格在他的《回忆马克思》里,提到“他(马克思)比较喜欢十八世纪小说,特别爱看菲尔丁的《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

在现实主义小说的发展史上,这部作品将永远是一座不可磨灭的里程碑。


萧乾

一九八二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