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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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苹果 WILD APPLES

八月一日前后,早茬的苹果开始熟了,虽然有些闻起来香气扑鼻,但大多数吃起来还并不香甜。但只要一只,就会在手帕上留香持久,远胜于店里卖的香水。某些果香可以和花香媲美,同样令人念念不忘。我在路边摘下的苹果,虽然坑坑洼洼,却散发着清新的香味儿,让人想起波莫娜波莫娜(Pomona),希腊神话中的果树女神。是多么富有,也令我忍不住开始憧憬,在果园里和苹果酒厂,苹果被摘下来堆成金灿灿、红艳艳的小山的日子。

一两个星期后,当你路过果园或花园,尤其是在傍晚时分,你路过的将是一小片被成熟了的苹果香氛浸润的地方,甚为惬意,这一享受无须付费,亦无须抢劫任何人。

由此看来,一切自然之果均有某种轻灵缥缈的特质,而正是这一点体现出它的最高价值,这一特质不会流俗,更无法买卖。凡夫俗子们不曾领略过任何一种水果最完美的味道,只有人类中接近神灵的才能逐渐品尝到这种芬芳。琼浆与神果,恐怕就是尘世中每一种果实的美味,只是我们粗鄙的味觉浑然不觉,就像占领了众神的天堂却一无所知。每当我看见一个吝啬的人,背着一篓美丽芳香的早茬苹果去集市时,我仿佛看见,在他以及他的马匹与苹果之间,在发生着一场纷争,而据我所知,苹果永远获胜。罗马学者老普林尼说,苹果是最沉重的东西,哪怕是小小的一篓,也会让牛儿汗流浃背。一旦赶车的人要把苹果运到一个不属于它们的地方,也就是任何够不上最美的地方,他就开始失去了它们。虽然他时不时跳下车,把苹果挨个儿摩挲一遍,以为个个还都在那儿,我却看见苹果那稍纵即逝的、不属于凡间的特质,像溪流从他的马车里潺潺流逝,只剩下果肉、果皮和果核正在赶往市集。这哪里是苹果,分明是仙果。这不还是伊都娜伊都娜(Iduna),希腊神话中手持苹果的青春女神。的苹果吗,是它的味道让上帝永葆青春?抑或是被火神洛基和亚赛背着前往巨人之家,却在途中灰暗起皱的苹果?不,还没有到神话中世界大决战和毁灭的时刻。

近八月底九月初,通常在雨后一场狂风之际,树上的果子会再次变得稀疏零落,地面上落满了果子。在有些果园,可能会看见四分之三的果子都落在地上,在树下呈圆形,但又硬又绿;或者果树若是在山上,果子会远远滚下山坡。但这样的风是恶意的,不会给谁带来任何益处。乡下到处可见人们在捡拾,苹果一旦被这样的风刮落,就会身价大跌,只能用来做早茬苹果饼。

十月,落叶飘零,苹果在枝头卓然独立。有一年,我在邻近的小镇见过一株苹果树,其丰满繁茂超出了我记忆中的任何一株,小巧的黄色果实悬挂在行路人的头顶。累累果实压弯了树枝,姿态却是优雅的,仿佛是挂着小檗灌木的浆果,整棵树都由此散发出一种全新的特质。哪怕是最上面的树枝也不是直立的,而是向四周伸展下垂的;低处的枝干被许多根棍子支撑着,看起来像是印度榕树的图画。正如一部古老的英文手稿中所说:“苹果树越是硕果累累,就越是谦卑地向人鞠躬。”

苹果必定是一切水果中最为尊贵的。让最美丽、最敏捷的人摘到它吧。这才应该是苹果的“行情”价。

十月五日至十二日,见果桶在树下摆好了。也许我还正和人谈论该选什么样的桶来送货呢。他把一只有瑕疵的苹果捏来捏去,最后决定不选。如果要我说出心中闪过的念头,我会告诉他,其实每一只他碰过的都有了瑕疵,因为它那难以捉摸的缥缈香气已经离去了。凉爽的傍晚催着果农们加速摘果子,我经常看见到处都是梯子,斜倚在果树上。

如果我们能怀着更多的喜悦和感激接受这些馈赠,而不是认为在树下施肥就够了,那该有多好。英格兰的古老风俗至少对此有所提及。我发现主要是在布兰德布兰德(John Brand,1744—1806),英国古文物学家。该书出版于1777年。的《民俗古风》此处二段引文实并非出自布兰德,而是洛顿。第一段语出Mrs. Bray's Borders of the Tamar and the Tavy,第二段语出Hone's Every Day Book。中有所描写。似乎,“圣诞前夜,戴文郡的农夫们会带着一大碗苹果酒,里面放一块烤面包,来到果园里,他们庄重地向苹果树行礼,祝愿它们明年硕果累累。”这个仪式包括“把苹果酒洒向果树根部,将小块面包放在树枝上,”然后,“绕着结果最多的那棵树围成一圈,把下面这段祝酒词说上大约三遍”:


老苹果树,请你听好,

你从哪里长出花苞,你向哪里随风飘摇;

你又从哪里捧出果实繁茂!

帽子满满!帽子满满!

好多啊好多,袋子全装满!

还有我的衣兜,也要满满!

好!


又有一风俗,叫作“苹果号子”,在岁末这一晚,英格兰的很多郡县流行。男孩子们结成队,来到一个个果园,围着苹果树,重复下面这段话:


树根啊,要站稳!树冠啊,多结果!

求上帝带给我们好收成:

每条树枝,苹果巨大;

每根树干,苹果丰盛!


“他们齐声喊叫,其中一个男孩吹着牛角号伴奏。整个仪式中,他们用棍子敲打果树。”这叫作与果树“干杯”,也被认为是“给果树女神波莫娜的异教徒牺牲”之遗风。

赫里克赫里克(Robert Herrick,1591—1674),英国诗人。吟唱道:


跟果树干杯,它们也许会给你

梅子和梨子,果实累累;

不管给你的果子多还是少,

你都还是要,与果树干杯。


我们的诗人更有权利举着苹果酒而不是葡萄酒吟咏,但他们理所应当比英国的菲利普菲利普(John Philips,1676—1709),英国诗人。吟唱得更好,否则就对不起他们的缪斯。

关于“文明”的苹果树(老普林尼称之为urbaniores),就说到这儿吧。一年四季,我都更爱在古老的果园里穿行,那里长着非嫁接的苹果树,一株株旁逸斜出,一点儿也不规整:有时,两棵树紧挨着并排站在一起;而一排排又是迂回曲折的,我猜想,它们不光是趁果园主熟睡时长成这样的,甚至说不定是主人在梦游中刻意这样种的呢。人工嫁接的果树绝不会令我这样饶有兴致地徜徉于其间。可是现在,唉,我却是在凭着记忆而不是最近的亲身体察描述这一切,这一切遭到了怎样的破坏!

有的土壤,比如家附近的伊斯得布鲁克县,就有一大片多岩土,专门适合苹果树,不需任何照料,至多每年翻一次土,就会比在别处精心照料下长得更快。这片土地的主人也很清楚,这土壤对果树是极难得的,但苦于石头太多,便无耐心耕作,何况距离又远,于是这片土地就撂荒在那儿了。大片的果树肆意生长着,毫无章法。不但如此,它们还在野地里,在松树、桦树、枫树和橡树中间,破土而出,果实累累。我常常惊奇地发现,在形形色色的树冠中间,会忽然冒出些圆滚滚的苹果,鲜红抑或明黄,映衬着层林尽染的秋色,恍若天作之合。

大概是十一月一号这天,我登上一侧的山崖,看见一棵生机勃勃的苹果树,播下这粒种子的,不知是只鸟儿还是头母牛,只见它在岩石中,在开阔的林间茁壮生长,果实压满了枝头,还未经霜打,虽然人工培植的苹果这时令已经在采摘中了。这是繁茂的、野性的兀自生长,茂密的绿叶尚未凋零,看起来仿佛还带着刺。它结出的果子生硬而又青涩,但也许到了冬天就会变得可口。有的果子悬挂在枝丫上,但大多半埋在了湿漉漉的绿叶里,或是顺着山峦一路滚到了岩石中。它究竟哪一天开出的第一朵花,结出的第一粒果实,恐怕除了山雀外,再无人得见。它足下的绿意中,无人为赞美它而起舞,除了被松鼠啃啮,我想此刻也没有哪一只手来摘下它的果实。它完成了双重使命,不仅有了收成,每一根树枝也都朝着天空又生长了一寸。多好的水果!必须承认,它比许多浆果个头儿更大,结实完好,带回家去,明年春天就是美味了。有了这样的苹果,我哪里还会向往伊都娜的青春果呢?

每当路遇这深秋中耐寒的灌木,看见枝头摇晃的果实,我都不禁要对这棵树肃然起敬,感谢自然的慷慨赠予,哪怕我并不吃。在这崎岖不平、树木丛生的山坡上,长出了一棵苹果树,不是人种出来的,也不是旧日的果园遗留下来的,而是像松树橡树一样,天生地长的苹果树。我们通常赞美和享用的水果多是要完全依靠人的照看。玉米、谷物、土豆、桃子、瓜类等,都是完全要我们去种;而苹果却学会了人类的独立和开创精神。它并不像我此前所说,是简简单单地被带到新世界来的,而是在某种程度上和人一样,移民到了新世界,所到之处,甚至在土生土长的树木中,也硬是开辟出了自己的一席之地;像牛,像狗,像马,有时现出天生野性,自己照看自己。

哪怕是味道最酸涩、模样最不讨喜的苹果,生长在最恶劣的地段,也带来了这样的启迪,这是何等高贵的果实。

但我们的野苹果是野性的,就像我本人,虽然不是本地原住民,却恐怕已远离了文明教化的群体,在林中离群索居。然而更野性的,要数本国别处生长着的一种原生沙果树,“其天性尚未经培植而改变”。从纽约西部,到明尼苏达以至更南方,都见得到它的身影。米肖米肖(Andrew Michaud,1746—1802),法国植物学家,探险家。说,其常见高度为“15到18英尺,亦有高25至30英尺者”,较粗壮的则“与普通苹果树样貌几无差别”。“花开白色,内糅玫瑰晕,伞状花序。”气味芬芳,非同寻常。他还说,其果实直径约1.5英寸,味酸而剧。做果脯果酒乃上佳。他的结论是,“人工栽培后,若不能结出愈为甘香之新品类,至少可凭花之美、味之香而享美誉。”

直到1861年5月,我都不曾亲见过沙果。只听米肖说起过,而大多数植物学家,据我所知,并不认为它有多么特殊,或多么重要。因此对我来说,这是种“一半美妙”的树。我考虑过前往“林中空地”,即宾夕法尼亚州一片据说沙果完美生长的地带。我也想过去果树苗圃里寻找,又担心那里要么没有,要么将它与欧洲品种混为一谈。终于有机会去了趟明尼苏达,车行至密歇根境内时,我注意到车窗外有一棵树,开满玫瑰色花朵,俊朗端秀。乍一看还以为是某种荆棘,但忽一闪念,这不就是我一直苦苦寻觅的沙果树吗!正值五月中旬,这时令,车窗外最常见的开花灌木就是沙果树。但车并没有在任何一株前停下,一径开到密西西比,我都没机会触摸过一株,这命运与坦塔罗斯古希腊神话中的人物,遭受永恒的惩罚,立于水中,头顶为结满果实的树枝,但每一伸手,果实即逃离,每当口渴,水即退去。何其相似啊。后来,到了圣安东尼大瀑布后,当地人抱歉地告诉我,这里对沙果树来说太偏北了。但我还是在瀑布以西八英里处找到了一棵;我亲手抚摸了它,尽情闻了它的香气,还采到了尚悬在枝头的伞状花序,夹到我的标本集里。这里一定是沙果树能生长的最北边界了。

这些沙果树像印第安人一样,生于斯长于斯,但我怀疑它们并不如穷乡僻壤的苹果树一般耐寒,虽然这些苹果树是从培育的品种繁殖而来,但只要找到适合生存的土壤,哪怕是在辽远的原野和森林,它们也照样能顽强生长。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树像苹果树一样,要战胜如此严峻的环境,要如此坚强抵抗自己的天敌。我们一定要讲出来的,正是这些树的故事。常常是这样的:

时近五月初,我们发现小丛的苹果树开始从伊斯特布鲁克县的草原中,或是萨德伯里的诺伯斯考特山顶上迅速长了出来。这里面也许有一两棵,在大旱或别的意外中逃出生天,它们破土而生处的地形地势,使其从一开始就免受了野草的侵蚀和其他危险。


花了两年时间才

长到岩石的高度,

放眼艳羡这无垠的世界,

何惧那游荡的牲口群。

但在这幼嫩的年纪

它的苦难已经开始:

一只东张西望的公牛

一脚就把它踩断。梭罗自己的作品,写于1857年10月28日。


这一次,公牛也许并没注意到草丛里的果苗;可到了第二年,果苗又粗壮了些,公牛意识到,这是另一个从故国移居到此的品种,连那枝叶的味道他都是熟悉的;虽说他先是停下来欢迎它,顺便表示下惊讶,随后又想,“是同样的原因,带着你我各自来到了这里,”但这并不耽误他继续埋头啃咬这果苗,心想,说不定,我对它就有这份权利呢。

就这样,果苗每年被践踏一些,吃掉一些,但它并不绝望;相反,每断掉一根嫩枝,就长出短短的两根,在地面低洼处或岩石中间,伏地而蔓延,越来越粗壮,越来越繁盛;逐渐成形,但还不是一棵树,而是小小的金字塔形,硬而多细枝,呈团状,坚如磐石,密不透风。这是我所见过的最稠密、最牢不可破的灌木丛,一半由于枝条本身的紧密结实,一半由于浑身满是棘刺。更像是你在山顶上散步时看见的,脚下繁茂的冷杉或暗黑的云杉,在与严寒这个最大的敌人搏斗。难怪它们最终长出了刺,为的是在对手面前自卫。它们的刺中并无恶意,只有苹果酸。

苹果树最适合在多岩土里生长,比如我说的这片多岩的原野,一小簇一小簇点缀其间,好像顽固的灰色苔藓或地衣,里面很快会出现上千株树苗,有的还沾着种子。

年复一年,苹果树被牛的牙齿啃咬,如同树篱被剪刀修剪,渐呈完美的圆锥形或金字塔形,高度一到四英尺,其形愈尖,仿佛是园丁的杰作。在诺伯斯考特山及其支脉,太阳离地面近时,苹果树拖曳出优美的阴影。它们也是很多小鸟筑巢栖息和躲避鹰的藏身之处。傍晚时分,成群的鸟儿立在枝头,我就曾在直径六英尺的树上见过三个知更鸟的巢。

其实,如果从种子被撒下的那天算起,这些树中有不少已经是老树了,但若是看其成长及未来的漫长岁月,却还是婴儿呢。我数过一些高度和宽度约一英尺的果树的年轮,发现它们已经十二岁左右,非常结实,也不占用太多地方!离地很近,姿态很低,行人都不会注意到,尽管来自苗圃里的同龄树已经结出不少果实了。但那些树虽赢了时间却输了力量,即一棵树的生命力。这是它们的金字塔状态。

此后二十多年,牛群继续啃咬它们,逼它们紧贴地面,向四面伸展,直至自成一道藩篱,又忽而从内部伸出欢乐的、直指天空的枝叶,敌人再也够不着了,苹果树从没忘记高处的召唤,捧出自己独一无二的果实来庆祝胜利。

这就是野苹果树打败牛群的战术。如果你一直在观察这株灌木,你会渐渐发现,它已经不再只是圆锥或金字塔形了,而是从顶端抽出一两根嫩枝,说不定比果园里的树更加茂盛,因为它压抑太久了的力量终于一股脑儿使了出来,垂直向上,努力生长。用不了多久,就变成了一棵小树,在金字塔形的顶端,长出了倒立的金字塔,于是整体呈沙漏状。它原本不断伸展的底部,完成了任务,终于消失了,现在,慷慨的苹果树允许无害的牛群靠近它,在它的荫蔽下乘凉,在它的树干上蹭红鼻头,而这树干恰恰是从牛群口中逃生的,现在它甚至允许牛群来品尝果实,顺便帮着撒种。

就这样,牛群为自己找到了荫蔽和食物;果树呢,随着沙漏的倒转,有了第二次生命。

很多人现在的问题是,修建苹果树是该剪到鼻子的高度呢,还是眼睛的高度。牛群是照着它们能够到的最高点啃咬的,所以我想,那是比较合适的高度吧。

尽管要对付整日闲逛的黄牛和其他种种不利条件,这棵不起眼儿的灌木,原本只有小鸟们把它当作躲避鹰的栖身处,终于开出一个星期的花,随后又开始结果了,这收成虽是微薄的,却是真心实意的。

大约十月底,落叶飘零,树中间我一直在观察的那根枝条,在我以为它像我一样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命运时,却结出了第一茬果子,小小的,或青或黄或玫瑰色,牛群无法越过灌木与棘刺围成的树篱,而我急切地品尝了这个尚未被描写的新品种。我们都听说过凡·蒙斯和奈特让—巴蒂斯特·凡·蒙斯(Jean-Baptiste Van Mons)和托马斯·安德鲁·奈特(Thomas Andrew Knight),来自比利时和英国的著名果树栽培学家。发明的无数种水果。而这一品种是牛发明的,她比前两位发明出了更多更令人难忘的品种。

要经历什么样的艰难它才能结出一粒甜美的果实!虽然小了点儿,但味道不输甚至胜过花园里栽培的果树,说不定恰恰因为克服了太多困难,才更甜美,更好吃。有谁知道,这种偶然生长的野果,鸟儿或牛衔来的种子,在偏僻多岩的山坡上,无人照看,却可能是最高贵的品种,异域君主们应听说过它,皇家学会希望它繁殖,而在这片土壤上,它的品质却没人听说过,村子以外就更无人知晓了。波特苹果和鲍德温苹果就是这样生长的。

每一株野苹果灌木都令我们兴致盎然,它像个野孩子。或许是位乔装改扮的王子。这对于人类不失为一种教训!人何尝不是如此,他们有最高的标准,他们渴望结出天堂的果实,却被命运之口啃啮;只有最持之以恒,最坚强不屈的天才,才能保护好自己,并茁壮生长,最终向天空送去一缕苹果酸,完美的果实却落在毫无感激之心的大地。诗人、哲学家、政治家就这样在乡野涌现,比起庸庸碌碌的人们,他们对后世的影响才更为深远。

对知识的探求也是如此。这天果,这仙女的金苹果,始终被一只永不入睡的百头龙看守着,要摘取它,只有大力神才能胜任。

这是野苹果繁殖的方式之一,也是最不同寻常的方式;但通常,它是在林间、沼泽、铁路边较为宽阔的间隙生长,只要土质合适,长得就更快一些。长在密林中的,则高而细。我常从这些树上摘下有着驯化过的温和味道的苹果。正如帕拉狄乌斯所说,“大地上落满主动前来的苹果树的果实。”

一个古老的观念认为,即便野苹果树自身不能结出高价值的果实,它们也将是最佳的传承,将优秀的特质传给下一代。但我不是在寻找谱系的传承,我要找的是野苹果本身,它强烈凌厉的、没有遭到“软化”的味道。


这从不是

我最高明的计划

去种出佛手柑。语出英国诗人安德鲁·迈威(Andrew Marvell,1621—1678)作品,An Horatian Ode upon Cromwell's Return from Ireland。


十月底至十一月初,野苹果正当时令。因其熟得晚些,便日渐美味可口,也许依然一如既往的美丽。我如此不吝笔墨描绘的,却是农夫们认为不值得费力气采摘的,而那是缪斯的味道,生机盎然,令人兴奋又着迷的味道。农夫以为自己的桶中有更好的;殊不知他是大错特错,除非他有散步者一样的胃口和想象力,而他却两者皆无。

就这样在野地里生长,被遗忘,直至十一月初,我猜,果园的主人是无意采摘了。野苹果属于同样野性的孩子们,属于某些我熟识的活泼的男孩子,属于田野里双眼闪烁着野性光芒的女子,属于那些满世界采摘,从不挑挑拣拣的人们,当然更属于我们这些散步的人。我们与野苹果相遇,野苹果就属于我们。

在某些古老的国家,这一权利已被长久坚持并遵为制度,野苹果在这样的地方有了生存之道。据说,“‘贪心果’这一习俗,也可另称为‘抢苹果’,目前或以往曾在赫里福德郡流行。即大规模采摘后,在每棵树上刻意留下些果子,供男孩子们拿着棍子和口袋,爬到树上去抢。”引自洛顿。

我把上面提到的野苹果当作地球上这一区域土生土长的野果采摘。果实结在老树上,这些老树从我的孩提时代至今,一直将死未死,频繁造访的只有啄木鸟和松鼠。如今,果园的主人将它们遗弃了,树干以下,连看也不愿看一眼。从略远处望去,仿佛只见苔藓从树冠落下,但当你看见地上撒落的精神抖擞的果实,你便知道信念没有被辜负。其中有些苹果似乎是来自松鼠洞口,上面还留着松鼠背负它们时留下的牙印;有些盛着一两只安安静静从内部啃啮的蟋蟀;有些,尤其是在潮湿的天气里,还兴许包裹着一只掉了壳的蜗牛。搁在树冠上的棍子和石头说不定让你相信,这苹果想必好吃极了,才年年令人趋之若鹜。

我从没在《美国水果与果树》该书作者为安德鲁·杰克森·唐宁(Andrew Jackson Downing,1815—1852),美国园艺学家,作家。中看到过关于这一切的描述,尽管于我的口味而言,野苹果的味道较之于嫁接品种要更难忘。它们别具一种更为奔放野性的美国味道,虽然十月和十一月,十二月和一月,甚至二月和三月,让这味道略微和缓了些。邻居一位总是用词贴切的老农夫说,“这苹果有种剑拔弩张的浓烈滋味。”

嫁接的苹果仿佛通常是这样选择的:舍其生机盎然之味,取其口感温和,个头儿齐整,繁殖能力强;舍其美丽,取其均衡与结实。对这些果树专家绅士们的选择,我实难苟同。他们列出的“最偏爱的”“绝无仅有”以及“寻觅到此结束”单子,我尝了之后,只觉十分寡淡,转瞬即忘。吃这样的苹果,既尝不到浓郁的滋味,也不值得咂嘴回味,恐怕配不起多少热情。

某些野苹果,仅仅因其味道酸涩,周身皱褶,只能榨出酸汁,就不再是一贯对人类无害并充满善意的亚梨科的一员了吗?我依然不太情愿将它们送到苹果酒厂。也许,它们只是还没熟透。

难怪人们认为这些个头小小、颜色鲜亮的苹果能酿出最好的苹果酒。洛顿引用《赫里福德郡报告》称,“在同等质量的苹果中,小个的总是比大些的更适于酿酒,因为果皮和果核相对于果肉的比例更高,因此汁水更为稀薄和充沛。”他还说,“为证明这一点,赫里福德郡的赛门兹博士在1800年前后做过一个试验。他只用果皮和果核酿了一桶苹果酒,又只用果肉酿了另一桶,结果发现,前者味道浓郁又强烈,而后者则偏甜而寡淡。”

爱维林爱维林(John Evelyn,1620—1706),英国作家。说,“红板”苹果是他那个时代最适合酿苹果酒的;他引用纽伯格博士的话说,“据说在泽西,人们普遍发现,果皮越显红色,就越适合酿苹果酒。人们从酒桶中尽量剔除那些果皮颜色偏淡的苹果。”这一观点依然被广泛认可。

十一月,凡是苹果,无不美妙。那些被农夫们嫌弃的野苹果,常去市集的人们不屑一顾更不会买的,被认为不可口的野苹果,却是散步者眼中的至高美味。但有一点非同寻常,我赞美在田野和林中吃起来生机盎然,令人兴奋又着迷的野苹果,但它们一旦登堂入室,味道往往变得粗糙和难以忍受。这漫步者的苹果啊,即便是漫步者自己也无法在室内消受。在室内,味觉在抵触着它,就如同抵触山楂和橡子,味觉想要的是驯化的味道;在室内,你失去了十一月的空气,那是吃野苹果要蘸的酱汁。因此,当泰提鲁斯看见夕阳把影子拉长,邀请梅利波斯去自己家中共度良宵时,他承诺要给他的,是口感温和的苹果、柔软的栗子。我常常采摘味道如此浓郁强烈的野苹果,以至于怀疑果园主们从不用这一棵树上的幼枝,而我又从来没法把口袋装得满满回家。但是,当我偶然从桌膛里拿出一只,在卧室里品咂时,我发现这味道竟然是出乎意料的粗砺,那酸涩足以让松鼠在牙齿刚一沾到果皮时就发出蓝樫鸟一样的尖叫。

这些苹果,悬挂在风霜和雨水中,直至吸饱了天气和季节的种种特性,已然变得十分老辣,它们用这样的精气神,击穿我们,刺痛我们,渗透我们。因此,它们一定要在当季食用,并且,是户外。

要充分领略这十月果实的野性和凌厉味道,有必要去呼吸十月和十一月的凌厉空气。散步者从户外空气和户外锻炼中养成了与众不同的口味,他们垂涎的,是那些不爱动的人们认为粗糙难咽的水果。这样的水果一定要在田野中吃掉,当你周身上下容光焕发,当你的手指在下霜的天气里被冻伤,风呼啸着刮过空荡荡的树干,或是沙沙拂过仅有的几片叶子,蓝樫鸟在四下里一声声叫着。在室内曾经那样酸的滋味,只需一次心旷神怡的散步,就变得甘甜了。某些这样的苹果不妨贴上标签,“宜在风中食用”。

当然,没有一种味道会被弃之不用;它总是为喜欢它的人而准备的。有的苹果有两种不同的味道,也许一半应在室内吃,一半应在户外吃。1782年,北镇的彼得·惠特尼在波士顿学会的记录中描写该镇的一株苹果树“结出了具有相反特质的果实,同一只苹果,半边通常为酸,而另半边为甜”;还有些苹果全部为酸,其他全部为甜,整棵树的所有部位均显示出了这一差异性。

本镇有座拿绍塔克山即Nawshawtuct Hill。,山上有种野苹果,恰恰就有种令我尤其欲罢不能的浓郁的苦味,这苦味直到吃完四分之三才能品味得到。它留在舌尖上,经久不散。它闻着像极了南瓜虫。每吃到它,都令我心满意足,反复咂摸。

听说,在普罗旺斯有一种梅树,其果实“叫作Prunes sibarelles,因为它们太酸了,人吃了就没法吹口哨。语出洛顿。Sibarelles从拉丁文“口哨”一词演化而来。”但也许人们只是在室内,在夏天吃它,倘若是在户外,沉浸在略微刺骨的空气中,说不定你能吹出更为高亢清越的八度音阶呢?

在田野里,只有自然的酸苦会被欣赏;就如同冬日的一天,伐木人在阳光灿烂的林间空地中边吃着苹果,边晒着阳光,心满意足,在寒冷中梦想着夏天的到来。这寒冷,倘在室内体验,足以让苦读的学生十分难捱。户外工作的人并不觉冷,坐在房中的人却反而瑟瑟发抖。正如温度一样,味道也是如此;正如冷热一样,酸甜也是如此。自然的凌厉刺骨,以及口味不健康的人们所不堪忍受的酸与苦,才是真正的调味料。

让你的调味料训练你的感官吧。要享受野苹果的滋味,需要灵敏健康的感官,舌头和颚上坚强而直立的味蕾,轻易不能被驯服或是压扁。

以我对野苹果的经验来看,我能够理解,野蛮人偏好某些文明人抵触的食物,恐怕确是有原因的。前者有户外人的口味。要领略到野果的美味,要么是野蛮人,要么有野性的品味。

那么,我们需要何等健康的户外胃口,才能欣赏生命之苹果,世界之苹果啊!


我要的不是随便哪一只苹果,

不是人见人爱的苹果;

不是长生不老的苹果,

也不是泛红的绿苹果,

不是最初妻子名义蒙羞的苹果,

也不是因美丽引发冲突的苹果:

不,都不是!我只要从生命之树上摘下一只苹果。此段引文未能查到出处。


于是,有一种思想,为田野而生,另一种思想,为房舍而生。愿我的思想像野苹果一样,成为散步者的食物,但不能保证在房舍里,依然能迎合他们的口味。

野苹果,几乎个个儿都是俊俏的。没有哪一只会坑坑洼洼,惹人不快,或是颜色晦暗到令人不忍直视的地步。哪怕是浑身疮疤,也一定会有某种特质,予视觉以变相的补偿。你会发现,若是果皮上长了个瘤节,或是被虫蛀了个洞,往往恰好就有一抹红色,像黄昏的光晕泼溅在那里,权当是点缀。夏天很少不在一只浑圆的苹果上烙下些斑点和条纹的。野苹果会留着些星星点点的红斑,以纪念它目睹过的清晨与黄昏;大片大片的深铁锈色,以怀想它经受过的云雾和霉变;还有开阔的绿色地带,像田野一样苍翠,折射着大自然的笼统面貌;或是袒露出大片黄色,暗示自己的味道柔和,就像金黄的丰收,或是褐色的山峦。

苹果,这些美丽得无法用言语形容的苹果,不是分歧的苹果,而是和谐的苹果康科德为“和谐”之意,此处为双关语。!它们并非稀罕物,哪怕是最平凡的也属于此类。有些经霜染后,通体明黄,鲜红或是深红,那浑圆的体格仿佛是完美演化的结果,每一面都尽享了阳光的赐予:有些染上一丝你能想象出来的最朦胧的粉晕;有些像奶牛一样长着深红色的条纹,或有上百条细微的血红光线,从茎窝处一径到顶端,仿佛子午线遍布在稻草色的大地上;有些沾了些许绿锈色,像一层纤薄的苔藓,四下里点缀着,中间却是大面积的或是纽扣大小的深红色,多少融为一体,湿润之际则其色如燃;还有一些苹果,坑坑洼洼,果茎一侧,白底上洒满深红色的细小斑点,莫非上帝在漂染秋叶时,手中的画笔无意间溅落上去的。还有一些,内里充盈着红晕,美而饱满,分明是仙女的果实,哪里舍得吃掉,这金苹果园的苹果,夜空下的苹果!但就像海滩上的贝壳和卵石,一定要眼见它们在秋风里,在林中幽谷的枯叶中闪烁,在潮湿的草丛中闪烁,切不要等它们在房舍中日渐枯萎,永失新鲜的色泽。

苹果酒厂的任何一个果渣堆里,都有上百种苹果,要为每一种想出个合适的名字,倒是个令人愉悦的消遣。不得以人名来命名,要全部以日常用语来命名,这岂不是挑战人的创造力吗?野苹果的洗礼上,该由谁来充当它的神父?如果用拉丁文和希腊文来为它们命名,恐将用尽这两种语言的词汇,日常用语也是力有不逮。那就还是请日出日落,虹霓秋林和野花,啄木鸟紫朱雀,松鼠樫鸟和蝴蝶,还有十一月的旅人,逃课的小男孩,都来帮帮忙吧。

1836年,伦敦园艺学会的花园里,种着不下1400种野苹果树。但下面要列出的,连那里的名录中也不见得有,更不消说,我们这儿的沙果带来的可用于培植的新品种了。让我列举一些吧。有些品种我还是得给出拉丁文学名,好让非英语国家的人们也了解,因为这些品种很可能在世界各地广为人知。

首先,是木苹果木苹果,Malus sylvatica。;蓝樫鸟苹果;林间幽谷苹果林间幽谷苹果,Malus sylvestrivallis。,原野洼地苹果原野洼地苹果,Malus campestrivallis。;长在古老洞穴中的苹果;鹧鸪苹果;逃学者的苹果逃学者的苹果,Malus cssatoris。,即使在深秋,路过它时没有一个小男孩不去摇落几个的;漫步者的苹果,你必须先迷路才能找到通往它的途径;空气之美空气之美,Malus decus-aeris。;十二月食粮;冻又解冻的苹果冻又解冻的苹果,Malus gelato-soluta.,也只有这种状态下才好吃;康科德苹果,可能与穆斯凯达苹果是同一品种;阿萨波特河苹果;斑纹苹果;新英格兰醇酒;赤栗鼠苹果;青苹果青苹果,Malus viridis。;这一种有很多同义词;在不完美的状态下,它是霍乱和痢疾的苹果;希腊捷足女神阿特兰特驻足摘下的苹果;树篱苹果树篱苹果,Malus sepium。;蛞蝓苹果蛞蝓苹果,Malus limacea。;铁路苹果,或许是从车厢里扔出的一只果核长出来的;年轻时品咂过的苹果;我们自己独一无二的苹果,在任何名录中找不到的游子的安慰;树上挂着那把被遗忘的镰刀的苹果;青春女神伊都娜的苹果,火神洛基在木头里找到的苹果;我的名录上还有很多很多,难以尽数,无不美妙。正如博达厄斯博达厄斯(Johannes Bodaeus van Stapel,1602 — 1636),荷兰植物学家。在描述培育的物种时,修改了维吉尔的诗,我也不妨修改一下他的诗:


我纵有百口,口有百舌,

声亦如铁,又岂能言尽其百态

或悉数厘清,世间野苹果之名。


十一月中旬,野苹果不再光彩照人,大多已掉落枝头。有不少在地面上腐烂了,保持完好的呢,则比先前更加可口了。你徜徉在老树中间,山雀的叫声仿佛更加清越,秋日的蒲公英半开半闭,泪眼朦胧。尽管这时节,苹果在户外早该绝迹了,但如果你深谙捡苹果之道,每一只衣兜可能都装满了苹果,甚至还有嫁接的品种。我知道有一棵蔚苹,长在沼泽边,几乎像野生的一样茁壮。乍看上去,你绝对想不到这树上还有果子,但千万要有条不紊地寻找。暴露在外面的果子,此刻已是深褐色并有腐烂迹象了,但偶尔能在湿漉漉的叶子中零星发现几只,脸蛋依旧红彤彤。凭着双老练的眼睛,我在光秃秃的桤木、越橘类灌木和干枯的莎草中寻觅,在落满叶子的岩石缝隙中寻觅,在与苹果和桤木叶子一同散落在大地的腐烂蕨类底下摸索。我知道,苹果被遮起来了,它许久前就掉入某个空穴里,被自己的落叶覆盖了,这倒也不失为一种妥善的包裹。从果树周围这些所有可能的地方,我摘下那总是湿漉漉、亮晶晶的苹果,它也许被野兔咬过,也许被蟋蟀蛀空了,也许还粘着一两片树叶(就像柯曾描写的修道院地窖里发霉的手稿),但依然饱满红润,像桶里的苹果一样是熟透了的,保存完好的,说不定还更胜一筹,更加脆生生、水灵灵。若是在这些地方都无功而返,我就会察看水平树枝上长出的粗壮的底盘处,那里往往会有一只漏网之鱼,在桤木丛中也能找到被厚厚的落叶掩埋的苹果,这样多安心,不至于被闻到果香的牛吃了去。倘若我饿极了,何况我并不讨厌蔚苹,我会把两只衣兜都装得满满当当;在结霜的傍晚,顺原路折返时,这四五英里的路上,我会先从一边兜里拿出一只吃掉,再从另一边拿出一只吃掉,以保持身体的平衡。

我从托普塞尔的格斯纳(他似乎是艾伯特斯的权威)那里了解到,刺猬捡苹果带回家的方法如下。他说,“刺猬吃的肉就是苹果,虫子和葡萄:它发现地上有苹果或葡萄时,就在果子上面打滚,直到所有刺的空隙都被填满,这才满载而归,从不用嘴叼;要是在路上不小心掉了一只,它要把余下的水果都抖落干净,重新开始打滚,直到所有的果子又都稳稳当当回到背上。就这样,刺猬边前进边发出马车轮子的声响;要是洞里有幼崽,就直接从它背上取下果子,随心所欲就地吃掉,吃剩的要原封不动放回去,以备日后享用。”

十一月飞逝,虽然有些完好的野苹果熟得更透也更好吃了,绝大部分都像树叶一样,美丽不再,开始结冻了。像指尖一样冰冷,农夫们一丝不苟地把苹果收入桶中,又捧出自种的苹果和自酿的苹果酒;该藏入地窖了。也许,大地上还会有几只野苹果,在初雪中露出红红的脸颊,偶尔还能整个冬天在雪的覆盖下保持完整和色泽。但通常在初冬,它们就冻得硬邦邦,虽并未腐烂,但也很快即现出烤苹果的色泽。

十二月末之前,它们往往会经历第一次解冻。那些一个月前对于文明人的口味来说十分酸涩、毫不可口、难以下咽的,但至少是在完好状态下结冻的野苹果,在温暖的阳光下解冻了,它们对太阳的光线十分敏感。我发现这样的果实中满溢着格外甜美浓稠的汁液,比我知道的任何一种瓶装苹果酒还要美妙,我对苹果酒比对葡萄酒更熟悉。这样的野苹果无不甜美,为你酿酒的是自己的下颚。其他有更多果肉的,则是甘香甜美的食物,在我看来,比从西印度进口的菠萝更为珍贵。我惊喜地发现,那些农夫们情愿留在树上的,连我这个半文明人最近品尝时都难以接受的野苹果,竟然有了橡树嫩叶一样的品质。这是一种让苹果酒不经煮沸即可变甜的方法。先是历经霜冻,硬如石头,再让雨水或是某个温暖的冬日来为它解冻,它仿佛是通过自己悬挂其中的空气这一媒介,从天堂借来了一丝味道。也许在回家时你会偶然发现,衣兜里窸窸窣窣的苹果已经化冻,冰碴已流淌成甜浆。不过,如果连续结冻化冻四五次,可就不妙了。

与这寒冷北方熟透了的水果相比,从酷热的南方进口来的半熟水果能算什么呢?我吃着这模样寒碜的苹果,怕同伴嘴馋,于是我尽量不动声色。现在,我们都贪婪地把衣兜装满,俯下身去啜饮那琼浆,差点儿把嘴唇丢在那流溢的汁水中,有了这醇酒,我们都越发活跃开朗了。在头顶的缠枝中,是否还高高挂着一只野苹果,是我们手里的棍子够不着的呢?

据我所知,这种水果从来不会在市集上售卖,它与市面上所有的苹果都截然不同,也与苹果干和苹果酒不同,也并非每一个冬天都能令它日臻完美。

野苹果的时代将很快成为过去。这种水果很可能会在新英格兰绝种。你也许依然会时时徜徉在长满本地水果的古老果园中,那里的苹果以前都被送到苹果酒厂,如今却白白腐烂了。听说,山那边一个遥远的镇子,有苹果滚下山坡,在山脚下靠墙摞起足足有四英尺那么高,果园主担心这些苹果会被用来做苹果酒,干脆把树给砍了。自从节制饮酒的法律实施,以及嫁接苹果的普及,再也没人种本地的苹果树,比如原本在荒凉的草场上随处可见的,被其他树种簇拥着生长的苹果树。我害怕的是,一个世纪后,在这田野里走着的人将再也不会知晓,摇落一树野苹果的乐趣。啊,可怜的人,许许多多的快乐,他将一无所知。如今虽然到处可见鲍尔温苹果和波特苹果,但我揣度着,一个世纪以前,本镇的果园是否与今天不同。那时,专用来制苹果酒用的果园广袤蔓延,人们不仅吃苹果还喝苹果,果渣堆是唯一的苗圃,果树不需钱买,只需栽进土里。人们才能在每一面墙边种一棵苹果树,让它肆意生长。今天,在人迹罕至处,在寂寞路巷边,在山谷幽深处,再也见不到有人种苹果树了。而今他们种的是嫁接的果树,花钱买来,在自家房舍旁辟出一小块地,再用篱笆围起来,结果就是,我们别无选择,不得不在桶中寻觅我们的苹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