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年鉴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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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检查·行政监察

【概况】 2014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省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落实“两个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深化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改版升级,党委主体责任分为5大项25小项,市委书记分别与各县区委书记、市直部门党组书记在责任书上“签字背书”。市委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召开落实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建立市委常委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共性责任、个性责任清单。各县区委和市直部门党组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重点任务,形成层层传导主体责任的良好局面。市纪委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各县区纪委和市直部门纪检组及时跟进,从党内监督、督促检查、问责惩处、组织协调四个方面,建立了责任清单、审议反馈、协作配合、述职述廉、约谈问责、创先争优等工作机制,实现了责任明确化、具体化、精细化。市纪委对2013年度重点任务考核被评为三类的3个县区纪委和三类、四类的14个市直部门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上半年查办案件工作后进的3个县区纪委分管案件副书记进行了约谈。在全市开展了纪律执行情况大检查,有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市纪委协助市委制定《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纪检监察重点工作考核办法,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行分类硬考核,考核按得分高低评选出一类、二类、三类单位,对单位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受到市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受到撤职以上党政纪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确定为四类单位。考核评定为三类、四类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实行“一案双查”。2014年,对2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严肃查处了定边县法院、市第一医院违规用人问题和佳县财政局违规验收项目问题,党政纪处理6人。市纪委协助市委全面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榆林巡视反馈意见,完成了9项重点整改任务。结合落实中央第七巡视组对本省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协助市委制定本市整改工作具体方案,明确3个方面17项整改任务,查处典型案件、治理突出问题、健全规章制度,并对牵头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情况开展了督查,有力地促进了任务落实。


【落实八项规定精神】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四风”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执纪问责,公开通报曝光,有效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开展了“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紧盯关键节点,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组织了专项检查、定向抽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活动。市县先后组织81个检查组,抽调289名干部,累计对1862个单位进行了检查,市纪委核查问题线索385个,县区纪委核查问题线索130个。全市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382起,处理513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56人,警示训诫202人,通报批评36人,解除聘用合同1人,辞退8人,其他处理10人,涉及县处级干部25人、科级干部193人。公开实名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27起、250人,其中中纪委网站9次公开通报17人。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管理中存在问题的23个单位有关领导进行了约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市委、市政府制定贯彻中省有关规定“八项措施”,对机关单位人员招录、“三公”消费、国有资产管理等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权力节点加强了防控。制定《关于加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重点工作的意见》,确定了十项重点任务,以查处问题为导向,有效解决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制定“四个严禁”,狠刹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活动。制定《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活动的规定》,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开展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全市116342名党员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承诺。市县两级公开拍卖超标公务越野车425辆,拍卖上缴财政8073.6万元;全市5528辆公务用车粘贴了统一标志。全市清理办公用房面积118294.11平方米,停建楼堂馆所8个。


【纪律审查】 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工作的意见》,在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开设了民情直通专区,并设立“书记信箱”、“局长信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集中力量查处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案件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震慑力不断增强。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472件次,同比增长62.5%;初核1855件,同比增长44.7%;立案1270件,同比增长15.7%;结案1215件,同比增长11.2%;党政纪处分1399人,同比增长9.6%。查处县处级干部26人,同比增长52.9%;查处乡科级干部290人,同比增长100%。开除党籍71人,开除公职14人,移送司法机关60人,对18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进行了公开曝光。严肃查办了市规划局城区规划管理处原书记高耿亮、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原站长艾军等一批在全市有影响的案件。在3个县区纪委和3个市直部门纪检组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12个县区纪委和48个市直部门纪检组开展了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实现了改革工作“全覆盖”。市纪委向省纪委报送问题线索53件、案件3件,同时也向市委作了报告;县区纪委和市直部门纪检组向市纪委上报问题线索316件、案件52件,对19件问题线索提出不同处置意见,对1件案件提出不同处分意见。对信访举报反映的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通过谈话、函询等方式,对5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实施了信访谈话。制定《案件协调移送督查暂行办法》,对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相互移送案件作出明确规定,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2014年,公检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52件76人,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3件3人,纪检监察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42件,移送的线索和案件,全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有效处置。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在巩固完善反腐倡廉14项制度的基础上,新推行的6项制度取得明显成效。63名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述廉;市县组织任前廉政法规考试27场,723名拟提拔干部参加考试,其中拟任县处级干部71人、乡科级干部652人,6名拟任县处级干部因考试不及格进行了补考,13名拟任乡科级干部因考试不及格被暂缓任用。市纪委、监察局与审计局通过协作配合,对232份审计报告进行了有效处置。对市公安局、规划局、住建局、国土局开展了党风廉政巡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全市139个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采取“社会测评”和“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85个部门单位进行了政风行风民主测评。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开展了厘权、制权、亮权、督权活动。市级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88项,清理带有审批和管理性质的“红头文件”87份。市、县部门建立健全职责和人员编制体系,梳理权力事项,明确权力“家底”,细化权力运行流程,分别于7月和9月公开了“权力清单”,做到了定位准确、边界清晰,权责一致、人事相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权力清单制度的推行,在全市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活动,各级各部门普遍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库,细化管理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机制。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1329批10502人次,受理群众反映问题1058件,办结899件,办结率85%。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有效整合了各类投诉平台,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01件,解决154件,化解矛盾纠纷97起。便民服务中心推行了“星级”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累计办结便民服务事项249805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确定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9项重点工作。在村一级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5376个行政村清理出村级资产104.75亿元,重大“三资”实行了“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程序决策和台账式管理。村民监督委员会纳入常态化运行轨道,全市村民监督委员会开展重大事项监督122445项,否决不合理开支304.56万元。全市2651名村干部向乡镇纪委述廉。在176个乡镇推行了《村务公开报》,累计公开村级事项21978件。对5035名村干部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纠正违规金额3720万元,党政纪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选取近年来全市查处的典型案例,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促进了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有声势、有特色、有规模、有影响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教育的震慑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设置了17个版块、55个栏目,平均日点击量3000多人次,累计点击量达60多万人次。依托网站资源,建立了集学习、考试、管理、资料查询、互动交流五大功能于一体,涵盖廉政典型教育、警示教育、专家讲座、案例剖析等课程的县级领导和纪检监察干部在线网络教育学习平台。开通了市纪委监察局微信公众账号,发布党风廉政新闻宣传信息102条。编印《榆林纪检监察》会刊4期,编发纪检监察信息52期、党风廉政建设《手折报》5期。市纪委与榆林电视台联合制作《八项规定在榆林》专题栏目4期。举办了“我身边的勤廉故事”征文活动,征集到稿件287件,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12名。组织开展了“廉政文化三秦行”走进榆林活动,市县巡演廉政文艺节目13场。组织全市党员干部收看了《小官大贪》警示教育电教片。选取近年来全市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促进了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市纪委命名佳县神泉堡革命纪念馆为市级廉政教育示范基地,与佳县县委开展了合作共建。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在转职能中精准定位,在转方式中认真履职,在转作风中提升能力。市纪委将牵头或参与的156个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取消147个,保留和继续参与9个,各县区纪委也积极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了主责部门。在完成市纪委第一轮内设机构调整的基础上,部署开展了第二轮调整,市纪委监察局近75%的力量集中在了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对73个市直部门派驻纪检组(纪委)实行了统一管理,向5个市属重点企事业单位派驻了纪委,向33个市直部门派驻了监察室,向2个工业园区管委会派驻了监察分局。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单列,纪检组长 (纪委书记)原则上不分管主业以外的其他业务,配齐了监察室主任。市纪委协调市编办对各县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和纪工委进行了调整规范,统一设置10个室,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纪检监察室增至2个。县纪委监察局向乡镇纪委派驻了监察室,监察室主任由乡镇纪委副书记兼任,每一个乡镇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深入开展了教育实践活动,在学习教育、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了整改方案,确定5个方面26项整改内容,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管理,坚持真改实改,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9项、纪检监察工作制度28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以“两个表率”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即纪检监察机关要作全市党政机关表率、纪检监察干部要作全市公务员表率。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到佳县神泉堡革命纪念馆接受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纪律教育,并向社会作出八项公开承诺。组织开展了纪检监察干部大轮训,组织全市副县级以上纪检监察干部在西安封闭培训学习三天;在市委党校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两期,培训县区纪检监察干部148名。

(董明军)

中共榆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榆林市监察局

书记 张凯盈

副书记 张春生 刘支堂

冯艳频 (女)

常委 李益民 孙双喜

沈晨虹 杨明彪

常文飞

局长 张春生

副局长 李益民 孙双喜

乔春玲 (女,非党)

安保忠

调研员 赵榆生

正县级纪检监察员 马庆安 姜浩年

办公室主任 段慧卿

组织部长 张崇兴

宣传部长 苏强

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张榆平

信访室主任 李生龙

案管室主任 李自强

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折晓云

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辛树智

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杨树武

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 杨永华

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 张丽娟

审理室主任 许明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 贺敬

网络信息中心主任 高志泉

副调研员 乔建忠

副县级纪检监察员 李乐 孙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