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富县历史(第一卷)(1921-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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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打击土豪劣绅 进行土地改革

一 打击土豪劣绅

国民党统治时期的鄜县,农村中大量土地集中在少数地主、富农及土豪劣绅手中,广大贫苦农民只有少量土地或者无地。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主要靠给地主、富农拉长工、打短工或高额租种地主、富农的土地维持生存。如牛武区为近梢林地区,全区耕地面积9244亩,总户数663户2459口人,其中无地和缺地户349户1324口人,无地户和缺地户占全区总户数的52.7%。而地主4户和富农9户共13户,占有土地4566.4亩,占全区耕地面积的49.4%。地富每户平均占有土地351.3亩,而农民每户平均占有土地7.2亩。广大劳动人民常年辛勤劳作,却不能休养生息,而少数地主、土豪却不劳而获。这种极不平等的社会矛盾,引起了不同阶级的对立和斗争。

在20世纪30年代初,刘志丹领导的陕甘红军游击队和鄜县地方革命武装,在鄜县打击土豪劣绅和国民党地方民团武装,没收他们的粮食、牲畜和财物,一部分留作军需,一部分分给贫苦农民,暂时没有触及他们占有的土地。

1932年5月,刘志丹率陕甘游击队在鄜县吉子现一带打击土豪劣绅。打开他们的粮仓,把粮食分给穷苦老百姓。1933年春,中共陕甘特委派遣干部到鄜县西部地区,发动群众打击土豪劣绅和民团武装,给贫苦农民分财物,分粮食。同年5月,红26军来到鄜县大申号,攻打奸商杨某的商号“福成恭”和天主教堂,缴获枪支8支,没收了杨某的烧坊(烧酒的作坊)、药铺、杂货铺及骡马20多匹、猪5头,烧毁了“福成恭”的账簿,免除了群众的债务。同时,还没收了土豪劣绅的粮食,并把没收的粮食分配给贫苦农民。当晚,又来到太安塬伏龙、侯村一带,杀死民团头子任某,为老百姓除了害。接着攻打了鄜县城,因天黑,城未打开。黎明前又从监军台石槽沟上山攻打交道寨子,把从土豪杨某家没收来的粮食分配给贫苦农民。8月,红26军杨森骑兵团从甘泉翻山来到岔口,没收了“两仪乾”商号的粮食和烧坊,给贫苦农民分了粮食。

1934年3月,正值春耕大忙季节,直罗镇南川贫苦农民的耕牛被当地民团武装强行赶走。为了解决他们无牛耕种的困难,鄜县游击队由直罗南川出发,来到羊泉八合一带,赶走当地土豪的22头耕牛,分给贫苦农民耕种。7月,鄜县游击队一中队队长韩明奎带领游击队员来到侯家塬,没收了富农李某家羊子200多只、耕牛13头,分配给贫苦农民。8月,鄜甘游击队80多人,来到道镇,没收了富农鲁某家羊子300多只、骡子1头、耕牛6头,分配给了贫苦农民。1935年8月,鄜甘游击队100多人,从大申号出发到牛武一带活动,没收了骆驼塬土豪姜某的耕牛5头、羊子200多只,分配给了贫苦农民,并捉拿了姜某兄弟二人。

同年11月,鄜县苏维埃政府建立后,在基层设立了粮食互济会,将没收土豪劣绅和地主富农的粮食由互济会管理分配。中央红军到达鄜县后,各区乡互济会的储粮全部交由县苏维埃政府粮食部统一管理,支援红军。

二 进行土地改革

1934年4月,在鄜县洛河以西地区成立的鄜西县革命委员会和鄜甘县革命委员会,都设有土地委员,专门负责组织领导群众进行土地革命。同年10月,鄜西县革命委员会在中共陕甘边南区区委的领导下,发动群众,进行打富济贫,开仓放粮斗争,并在红色政权较巩固的地区开展分配土地工作,槐树庄、建庄川、三家塬、黑水寺等地没收了地主和土豪劣绅多余的土地,分配给了无地和少地的贫苦农民。

1935年6月,鄜甘县革命委员会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打土豪、分田地”的斗争,在鄜县境内大申号区所辖的5个乡率先进行了土地改革,对土地普遍进行了登记,给部分无地、少地的群众分配了土地,颁发了土地证。

同年8月,中宜县苏维埃政府建立后,成立了土地分配委员会,确定在鄜县境内的中宜县第二区(寺仙)第一乡寺仙行政村进行土地分配试点,按照《井冈山土地法》和《陕甘边区政府分配土地具体条例》,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试点分析,然后划分阶级,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土地分配办法。土地分配的大体原则是:没收地主的土地,使其自食其力,富农只留少量土地维持生活;对没收来的土地,按贫雇农每户人口多少进行分配,同时注意照顾和团结中农。这种土地改革办法,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在完成寺仙村土地分配试点后,又在第二、三区(南道德)的七个乡进行了土地改革,将土豪劣绅和地主富农多余的土地全部没收,按人口多少和土地质量优劣搭配,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贫苦农民,颁发了土地证。

同年11月7日,红15军团攻克张村驿寨子。12日,时任中央军委副主席的周恩来带领有关人员来到张村驿,在检查直罗镇战役准备工作的同时,对建立新政权、进行土地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红15军团农村工作部的同志深入到村,一边协助县委和县苏维埃政府就地建立了第四区(张村驿)苏维埃政府及其各乡苏维埃政府,一边清算地主、土豪的土地,开展土地革命。经过10多天的努力,张村驿周围地主、土豪多余的土地,全部分配给了贫苦农民。川口行政村原有农户50余家,而村中3000余亩土地主要集中在薛、王两户地主手中。乡苏维埃政权建立后,除给两家地主留足自种的土地外,其余土地全部分配给了村中50余家农户。第三乡共有4个行政村,109户人家,有耕地3188亩,户均占有耕地29亩;有地主6户,占有上好耕地2210亩,户均占有耕地368亩;有贫农74户,占有边峁梁贫瘠耕地343亩,户均占有耕地4.6亩。乡苏维埃政府在红15军团农村工作部的帮助下,对全乡的耕地进行了登记,按耕地类型和人口,平均每口人分得耕地6亩。

到1935年底,鄜县境内除东部的城关、牛武、交道以外,中部和西部的广大地区对土地普遍进行了登记,把土豪劣绅、地主富农的多余土地分配给了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颁发了土地证,实行耕者有其田。进行过土地革命的地区,消灭了两千年来的封建剥削制度,解决了农民最迫切的土地问题,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贫苦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

1936年5月,国民党东北军侵占了鄜县除大申号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土豪劣绅及地主富农乘机把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又夺回去,高额租典、驴打滚的利息又压在贫苦农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