撵兔
小时候,寒冬腊月没事干,就跟着大人在地里撵兔。运气好,还能跟上沾点荤腥味。
据说,关中自古就有腊月撵兔子的习俗。腊为干肉之意,撵兔子是关中农耕文化中的一点游猎文化残存。东门逐兔的典故,说的就是秦丞相李斯被赵高所害,临死给儿子说:“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人死时,说的都是真话,可见“撵兔”是多么愜意之事。唐朝极盛,狗撵兔成为皇家一项狩猎活动,遂在民间普及,流传至今未衰。
狩猎是一种生活方式。我们撵兔也是为了吃肉。那个时候,吃都吃不饱,能吃一顿兔肉当然是莫大的幸事。但守株是等待不来兔子的,必须去地里撵。吃苞谷面的肚子,哪能撵上快捷如飞的兔子呢。兔子快且狡,脱兔、狡兔是人们经过无数实践给其命名的。但兔子再快也跑不过细狗,兔子再狡猾也逃不脱猎人的枪口。
腊八都过了,离年一天一天近了,但一点肉腥还没有,大人还没有买肉的意思。东头二叔有一杆散弹土枪,我们几个孩子天天去他家,缠着他打兔。二叔没办法,自制了黑色火药,我们贡献了炮仗中的炸药,牵着狗到了东门外。渭北平原,一望无际,麦田也浮了一层土黄,只有坟茔上一簇簇柏树黑乎乎的,阴沉沉的天空低低的。好像有个黄色的小点在移动,兔子?仔细看,不动了。当你不看时,又移动了。兔子,就是兔子,这下看清楚了。二叔指挥我们包抄过去,把兔子赶入伏击通道,只听一声枪响,打中了。狗比人还着急,还没等命令,就蹿了出去,眨眼间,就把猎物叼了回来。运气不错,一晌午打了三只兔子。二婶炖了一只,一天的劳累就在香喷喷的兔肉中解除了,还得到了一只兔子尾巴,再有三只,就可让妈妈做一副耳套。
雪地里逮兔很好玩,其功夫不在“撵”,在侦察发行其踪迹。兔子不吃窝边草,冬天草难寻,兔子跑得更远。只要发现其爪蹄痕,寻痕而去,肯定能逮着,但也有兔不在老窝里卧的时候。雪地里发现兔子容易,撵兔也容易。兔子在雪地里跑不动,人就容易逮着,不行还有狗哩。那个冬天,我和几个小孩一共逮了三只兔子,兔皮我没要,三只兔尾巴都要了,终于有了一副耳套。
最壮观的还是细狗撵兔,人喊狗咬兔子跑,一切都在运动,气氛紧张,就像一场战争。这实实在在是一场生死较量,兔子在前没命地跑着,狗在后边拼命地撵着。兔子在就要被狗撵上的一刹那改变了方向,把狗甩开。狗紧跟不放,调整方向迅速追击,就在马上要追上的一刹那,兔子急了,蹦跳而起,有一人高。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兔急跳人”。但最后还是没有逃出细狗魔爪,在多路追击、阻击、截击下,终于无路70可逃,卧而就擒。一场厮杀结束了,又一场厮杀又马上开始……
第一次看见细狗,我就立即被深深地吸住了。腰细腿长,头窄嘴细,身形紧凑,身似弓,蹄似蒜,尾似箭,随时准备射出去。有一个黑底白毛、毛色光亮、眼睛温顺的细狗,我特喜欢,我从家偷了两个馍给它吃了。狗主人说等下了狗娃,给我抱一个。虽然,我年年盼,也没见再来。我就经常做梦,它像云一样飘来了,它一定是天狗。
这几年,社会发展了,吃的再不成为问题,有一群撵兔爱好者又养起了细狗。关中细狗的血脉得到延续,功德无量,使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在实用目的已经不重要的情况下,撵兔,细狗撵兔应成为一项有地域特色的体育文化活动,但不能成为赌博活动,祝细狗撵兔一路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