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弗斯的石头及其寓意
小说的开头有多种多样。可交代时间地点,可摹写景致人物;既有诗行起首,也有对话开篇。到了现代派或“后”现代派的小说中,以议论或哲思导入,更是屡见不鲜。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这部小说的开端,自有其独特之处。它以一个类似于引导母题的句群起始:
老人站在写字台前。他思考着。那是早晨。(相当早:大约十点)。在这个时候老人总是思考。
这个句式,以及其他类似的句式,随后在小说中流宕不定,或隐或现,赋予作品一种宛转回荡的音乐意味。所以说它类似于乐曲中的引导母题。这是小说《惨败》给人的第一印象。
别小看了这个句式中那个带出“相当早:大约十点”的括号。它可是小说进程中一个重要修辞手段。有时一个句子未完,括号就会带出另一个插入句,而未等这个插入句结束,它可能会再次带出下一个有括号的插入句。
这还没完。除了圆括号,小说还破天荒地引入了尖括号,以及尖括号里更长的句子。而这些尖括号里的句子,还可能另含带圆括号的插入语,如此这般,循环往复。而这种情况在“引子”部分尤甚,形成小说独特的修辞风格。这既造成了句子的阻塞,也形成了阅读的张力。这往往要求读者不急不躁,耐心揣摩,方能卒读文本。或许这正是作者刻意追求的效果,着力要达到的目的。
《惨败》(1988),是200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匈牙利作家凯尔泰斯·伊姆雷所谓“无命运者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第一部是《命运无常》(1975),第三部为《给一个未出生孩子的安息文》(1900)。
小说讲一个年约五十的男人,生活在局促的住房兼书房里,长年来忍受着邻居噪声的干扰,街上汽车尾气的熏烤。他那塞着耳朵进行的、对往事的回忆和对思考的梳理,终于结出硕果:那是一部与奥斯维辛有关的小说。或许他想以此摆脱自己那逼仄的天地、挣脱那郁闷的牢笼,忘掉往日那鬼魅般的经历。但是,小说遭到出版社的否决。老人沮丧地面对自己的“惨败”。可他不言放弃,没有气馁,并成功地找到了出路。他创作出一个叫柯韦什的人物,把自己多年来的思维包袱转移到了他的身上,就这个人物的经历,写出一部题为《惨败》的小说。
紧接着这个占全书篇幅三分之一的“引子”(标题为译者所加),是小说的正文《惨败》。故事似乎发生在20世纪50年代某个东欧国家。一个名叫柯韦什的记者从家乡坐飞机出发,降落到某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外国”城市。漆黑的夜晚,迎接他的不是机场地勤人员,而是一簇跳跃的灯柱。灯光渐渐把他引入一个扑朔迷离、无法看透又似曾相识的城市生活中。初来乍到,尚无工作,有人却给他寄来一份解聘书,让人更加周章失措。他尝试着掌握生命的主动权。但无论人在报社,还是身在工厂;无论在新闻处当记者,还是在军队里做狱卒,他遭遇的都是“惨败”。但友谊的关照(比如同钢琴师温茨棱和记者斯齐克拉的友情),爱情的眷顾(比如同一名黑发工厂女工和新闻处女秘书的相识和“相爱”),还是稍稍卸去了他承负的生存压力。在民众起义和旧制度崩溃的时刻,他有机会逃往国外,奔向“自由”,但最终选择留下,因为他仅掌握这个唯一的语言,而他只能用这个语言,写出他必须写的小说。
“ 《惨败》的小说世界是一个神秘的宇宙,具体得无法消解,但同时缺少任何清晰度”,有人这样归纳。这个特点除了部分地要归于小说时间、地点以及人物塑造的模糊性,主要应同小说的梦幻色彩有关。
就故事交代,柯韦什从家乡城市布达佩斯起程,经过十六个小时的飞行,跨越半个地球,才来到这个陌生的外国城市。可他常有这种感觉,他身处一个熟悉之地。下车后,“柯韦什开始步行,带着某种自信,似乎回忆或者旅行经验会替他带路”,尽管他知道,“这个感觉同人的健康理智不合拍”。再比如,柯韦什以后经常光顾的南海饭店。刚到那里,“当他们通过那老式的、配有玻璃的旋转门走进饭店时,柯韦什忽然觉得这个地方——一个被分割成两个或者更多房间的大厅——似曾相识,但又不认识”。
不仅对这个陌生的地方他有熟悉之感,而且,他在这个陌生城市里最初结识的两个朋友,似乎也是“旧友”,而非“新朋”。柯韦什离开机场,来到城里,渺茫恍惚之际,受人之邀,懵懵懂懂地在中心花园的长凳上,度过了自己的第一夜。而身旁的这个钢琴师温茨棱,他实际上认识,因为他以前常常光顾钢琴师的演出场所——“辉煌的星星酒吧”。钢琴师这么对他说:“我装作你不知道这点(即他是钢琴师),而其实你常常来我们这里。”而接下去的谈话,让“柯韦什自己也似乎觉得,他嘴里说出的是模糊的梦幻,此外是幼稚的幻象,除了能让清醒的人大笑几分钟以外,没有任何用处”。再看那个帮助他融入社会、也是他在这个陌生城市里最亲密的记者朋友斯齐克拉。小说叙述者让柯韦什在领取所谓的“解雇补偿费”时,初次同斯齐克拉认识。可是柯韦什经常觉得,他以前认识这个名字:“斯齐克拉——当柯韦什听见他的名字时,他浑身一震,一种不比某种不确定的回忆更多的感觉浮上心头。”其实,留心的读者在此之前已经知道,柯韦什在这个城市降落时,要找的就是斯齐克拉。他们以前就是熟人。让我们重温柯韦什和“海关官员”之间的一段话:
“我到这里来探望我的朋友。”他说。……
“这是怎样的一位朋友?”这个人问。
“某个叫斯齐克拉……以后叫斯特恩……现在的名字是萨森,世界著名的滑稽小品和剧作家。”柯韦什解释。
面对这样一种似梦非梦,梦幻与现实交织的状况,小说主人公柯韦什自己也常常觉得无所适从,只能用“在这样的一个世界上,回忆的不确定性同现实的不确定性是一样的——”这样的解释来宽慰自己。但是,倘若我们仔细揣摩小说的事态秩序,不难找出蛛丝马迹,来说明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从何而来。请看柯韦什到达这个“陌生的外国城市”时,他在飞机上的观察:“尽管他已经飞行十六个小时,他现在才感觉到,犹如一种轻微的醉意,那距离的确定性。这个距离把他同多瑙河那熟悉的河湾、同那彩灯环绕的桥梁、同布达的山坡和内城那灯火辉煌的环城路隔开。”这是对布达佩斯地形和景色的如实描写。我们知道,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大体分为两部分,布达处于多瑙河东岸的河岸台地以及山坡上,佩斯位于多瑙河西岸的平原地区,城市由横跨多瑙河的多座大桥连成一片。柯韦什在这个外国的陌生城市看到的是什么?紧接着上面的描写,是他现在的观察:“而他在这里的深处也能看到一条闪着苍白的银光的带子:也许是某条河流,上面这里或那里有着微弱的拱形照明——也许是桥;当他们降得更低时,已经可以认出,在河的一边,城市在一片平原上展开,而在河的另一边,城市处在一个山峦起伏的地带。”难道就是那种作者巧妙安排的“轻微的醉意”,让他辨认不出,他花十六个小时在空中兜了一圈,到达的地方还是布达佩斯?柯韦什其实应该没有出国,只不过小说叙述者以陌生化的手法,让他从现实进入梦幻,在真实与虚幻的交互中,重新经历自己的生命。只有这样,尚无工作的他,在到达本地的次日早晨,就突然收到解雇通知的这一情节,才不那么匪夷所思,而变得顺理成章:他原本就该是报社记者,或许还是斯齐克拉的同事。无论如何,根据小说的叙事逻辑,我们应该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
不仅小说主人公柯韦什在这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城市里,经常徘徊在梦幻和现实之间。就是“引子”中的老人,那个发明了柯韦什故事的作者,也不断地梦见自己,在“奥斯维辛的木头庭院里醒来”;甚至老人的妻子也做梦,在一个类似“监狱”的大饭店里,疲于奔命,被判死刑;而柯韦什更是打着“瞌睡”,从家乡城市到达这个陌生国度。凯尔泰斯的这个小说世界,就这样被笼罩在一种如梦非梦的氛围中。而这个氛围,其实在小说开头处描写老人及其居家环境的时候,已经有所暗示:“在这个站在写字台前的老人和周围的环境上方,似乎将拱起一个蓝光闪烁的钟形玻璃罩。”把这个“蓝光闪烁的钟形玻璃罩”就这么视为隐喻,可能略有勉强,还需进一步地阐释。但它的确让人禁不住联想起德国浪漫主义文学中,那朵象征着梦幻的“蓝花”。
梦幻同石头结缘,这却是文学史上铁板钉钉的事实,似无须再作论证。人尽皆知的《红楼梦》,开头用的就是娲皇炼石的故事,且不说它还另有书名《石头记》。无独有偶,理解这部梦影浓重的外国当代名著,也还真的不得不关注书中也出现的一块石头,这始于小说的“引子”。老人冥思苦索,不得写作之头绪,便打开一个装有文件夹的纸箱,文件夹上放着一块“在某种程度上被用作镇纸”的石块。这块灰色的、有着“被砸出的犄角、棱锥、尖顶、凸面、凹槽、裂缝、拱突和空穴”的、“形态奇特的石头”,似乎在小说中成了另一个“引导母题”,不断出现,甚至勾起了老人母亲的好奇,引出了两人下面的对话:
“这是什么?”老人的母亲问,从灰色的文件夹上拿起那在某种程度上被用作镇纸的、同样是灰色的(尽管颜色要暗一些)石块。
“一块石头。”老人说。
“这我也知道。感谢上帝我还没有老迈昏聩。不过你用它做什么?”
“我恰好不用它做什么。”老人嘟哝着。
“它有什么用处?”
“我不知道,”老人说,“它就这么在这里。”
“引子”中沉淀起的这个悬念,蓄积良久,隐而不彰,一直到进入《惨败》正文,未见作者对此有任何交代。只不过小说正文中几个人物的名字,似在与此暗通款曲。一是小说主人公柯韦什的名字,其匈牙利原文为:Köves,德语译文直译为:Steinig,中文意思是:石头的。二是柯韦什的好朋友斯齐克拉的名字,其匈牙利原文为:Szikla,德语直译为:Felsen,中文意即:岩石。三是饭店女招待阿丽茨的男友、那个大谈存在主义哲学之道的贝尔格,其原名就是Berg,意思是:山或者矸石。这不能不让人感到作者设计小说整体结构和人物名字时的苦心孤诣,周匝细密。但是迷津未破,雾霭仍在。(可惜西文中这样的“文字游戏”,汉译无法表达通透。)
这块被老人用作镇纸的、“四角形的平行六面体”的怪石,在读者几已把它忘却的小说结尾处,才真相大白:那是那由于“崎岖不平”的路和“不断地滚动”而磨损变小的、西西弗斯“长时间来在尘土中往前踢的”那块石头。小说最后,当老人溘然长逝时,手里拿着的就是它。
由此,小说梦幻和现实的交互中,又多了一个因素:神话。自加缪以来,西西弗斯几已成了存在主义者的象征。他带着斯多葛主义式的沉着冷静,冷眼周围的荒谬世界,直面自己的悲惨命运,成了极目天下、傲视众物的人世英雄。而凯尔泰斯则目光下移,瞄向了他脚下那块与他共命运的石头,并把它移到了小说主人公的书桌上。这确实是神话题材别开生面的活用。其象征意义不言自明:写作,就是西西弗斯推石上山。而且,因为“写怎样的一本书,这完全无所谓,一本好书或者坏书——这对本质没有丝毫的改变”,写作就被抽去了其创造的本质,成了同推石上山一样的、循环往复的苦役,或者是存在者的命运。
尽管梦幻、现实和神话相互媾和,小说《惨败》未离凯尔泰斯创作的源泉:奥斯维辛或纳粹大屠杀的经历。凯尔泰斯1929年出生于布达佩斯。1944年,德军入侵匈牙利,十五岁不到的凯尔泰斯被解送到奥斯维辛,约一年后被解放。作为奥斯维辛的幸存者,解读这一惨绝人寰的历史现象,成了这位作家自觉担当的使命。尤其在《惨败》的“引子”部分,有对毛特豪森集中营采石场三百四十名荷兰犹太人“肝脑涂岩”惨相的描写,也有对布痕瓦尔德集中营纳粹令人发指之罪行的记述。但是,同他成名作《命运无常》中表现出的、对个体理性的距离感、对恐怖描写和对道德愤怒的放弃稍有不同,在这本小说中,凯尔泰斯假借作品主人公、即那个老人之口,不时地对允许法西斯犯下如此万恶罪行的人类社会进行分析和掊击:“存在着一种不可克服的不相称:一方面有着关于朝霞、价值的重估、崇高的非道德性的令人陶醉的讲演——另一方面是人类货物的铁路运输,还得以最快的速度——而且是顺利无阻地——在毒气室里总是以最小的能量,让货物消失不见。”
关于大屠杀作为现代性所包含的一种可能性的讨论,20世纪80年代曾达到高峰。其中的一个论点,恰恰是以上引文中涉及的、现代工业或者现代交通所体现的工具理性,包括现代官僚体制和科学技术原则,在大屠杀中的作用。凯尔泰斯的这部小说,显然与这个讨论有涉。而接着对布痕瓦尔德集中营里,纳粹以人骨作镇纸、以人皮当灯罩的陈述,小说以对集中营囚犯或整个人类社会的诘问,代替对法西斯的控诉,似乎更加震人心魄:“仅在布痕瓦尔德那集权主义的世界里,这样的情况还有多少?我几乎不敢提出这个在我心中隐伏的、看来无法驱逐的问题,那用人的头颅制成的镇纸,那用人的皮肤做出的灯罩和书皮,最终都是谁的手工制品……”把大屠杀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事件,作为人类集体文明化进程中的一个悖论来讨论,而不局限于对法西斯主义的道德控诉,是凯尔泰斯作品的独到之处,同样也体现在这部小说中。它为深层次地分析奥斯维辛现象,的确提供了新的空间。
《惨败》的政治性还横贯于小说的主体部分,即小说主人公柯韦什在某个专制主义统治的国家的遭遇。那是一个类似于英国作家奥威尔笔下,即小说《1984》所描写的专制国家。柯韦什初到后就认识的那个钢琴师,每天在花园长凳上度过漫漫长夜,为的就是不让军人在夜深人静之时,把自己从床上拽走,以保存个体那最后的尊严。《惨败》1988年初版于布达佩斯。那时,柏林大墙尚在,东欧剧变未到,匈牙利国内的政治环境,远未宽松到能让人随意指点江山的程度。凯尔泰斯让自己小说的主人公,深夜降落在一个是布达佩斯,而又非布达佩斯的神秘城市。而小说以后的叙述,也追求抽象含蓄,力避直涉时政。这除了与凯尔泰斯深受卡夫卡、加缪等现代派作家创作风格的滋润与催发有关,应该也同他确有难言之隐相连。
有始有终,方成正果。本文曾以小说开头起首,现在也以小说那事关石头的结束收尾,以前后相赓:
他现在拿它怎么办?他肯定会弯腰把它拿起,装进口袋,带回家——最终说来它属于他。在他那空虚的时光中——现在等待他的只有空虚的时光——他肯定会不时地把它取出,使出自己的力气,朝着山峰,把它往山上推,这当然有些可笑:不过他用自己那由于白内障而失明的、老花的眼睛不断地打量它,似乎他一直还在斟酌它的分量,怎么抓它。他用自己那颤抖的、毫无感觉的手指圈住它,肯定在最后一次进行冲击的那一瞬间,也把它抓在手里——要是他那时,面对写字台,寿终正寝地从椅子上翻倒在地。
加缪那篇著名散文《西西弗斯的神话》这样结束:“我们得把西西弗斯想象成一个幸福的人。”(实际上,小说结尾处未明言地引用了这个句子)那么,西西弗斯手里的这块石头,也应该就是幸福的本源。写作,对这位老人,或许还对其创作者凯尔泰斯来说,是西西弗斯那象征幸福的石头。
(原载《文景》2005年4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