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格兰姆斯家的两姐妹都不会过上幸福的生活,回过头看,总是让人觉得问题始自她们父母的离婚,那是在一九三〇年,当时萨拉九岁,爱米莉五岁。她们的妈妈——她鼓励两个女孩叫她“普奇”[1]——带着她们离开纽约,搬到新泽西州的特纳弗莱,住在一幢租的房子里,她觉得那边的学校要好点。另外她也想在郊区的房地产界有番作为,结果并不可行——她那些目标为自食其力的计划中,可行的很少——两年后,她们又搬离了特纳弗莱,但是对两个女孩来说,那两年令人难忘。
“你们的爸爸从来不回家吗?”别的小孩子会这样问,总是主要由萨拉来解释离婚是怎么回事。
“你们还能见到他吗?”
“当然能。”
“他住在哪儿?”
“纽约市。”
“他是干吗的?”
“他写标题,给纽约的《太阳报》写标题。”她说话的口气,显然是要让他们应该觉得这很不简单:谁都能当个华而不实、并不可靠的记者或者像负责改稿的编辑,整天干苦活累活,可是写标题的,嘿!他每天通读林林总总的新闻,挑出突出的要点,然后用几个精挑细选的词来总结,巧妙地编排进有限的空间——这是一位水平高超的报人,配得上爸爸这一称呼。
有一次,两个女孩子去市里看望他时,他领着她们参观了《太阳报》报社,她们什么都看到了。
“头版准备开印了。”他说,“所以我们去印刷车间看看,然后我带你们去楼上参观。”他陪她们走下一段散发着油墨和新闻纸气味的铁制楼梯,走进一间很大的地下室,里面有一排排高大的轮式印刷机。到处都有工人在忙碌,全都戴着挺括的方形小帽,是用报纸巧妙叠成的。
“他们干吗戴纸帽子,爸爸?”爱米莉问。
“嗯,他们很可能会跟你说是为了不让油墨沾到头发上,可我想他们只是为了戴着显得精神。”
“什么叫‘精神’呀?”
“哦,意思嘛,可以说就像你的那只熊,”他手指着那枚小熊形状镶石榴石胸针说,那天她别在自己的衣服上,也希望他能看到。“那就是一只很精神的小熊。”
他们看着刚铸好的曲面金属制纸型在传送带上滑行,扣紧到圆筒上,然后一阵铃响,他们看着印刷机转动。脚下的钢制地板颤抖起来,让人感觉发痒,另外,噪音充满耳膜,让他们无法交谈,只能面带微笑地互相看着,爱米莉用手捂着耳朵。往四周看,都有长长的白色新闻纸通过机器,印好的报纸绵绵不断地出来,很多很多份整齐地摞在一起。
“你们觉得怎么样?”他们上楼梯时,沃尔特·格兰姆斯问两个女儿,“现在我们要去看市内部。”
那里数不清有多少张办公桌,人们坐在桌前用打字机噼里啪拉地打字。“靠前边那儿,几张桌子推到一起的地方,就是市内部的办公桌,”他说,“那个讲电话的秃顶男人就是城市版编辑,旁边那个男的更重要,他是执行编辑。”
“你的办公桌呢,爸爸?”萨拉问道。
“哦,我在稿件部,靠边上,那儿,看到了吗?”他指着一张黄色木头做的半圆形大桌子。一个男的坐在中央位置,另外有六个人坐了一圈,在阅读或者用铅笔写东西。
“你就是在那儿写标题吗?”
“嗯,写标题是一部分工作,是的。是这样的,记者和改稿的人写完报道后,交给送稿员——那边的小伙子就是送稿员——他把稿件拿给我们。我们检查一遍语法和拼写,撰写标题,然后就可以付印了。喂,查理,”他跟一个去饮水机路上经过他们身边的人说,“查理,我想让你认识一下我的两个女儿。这是萨拉,这是爱米莉。”
“嗬,”那人弯下腰说,“真是一对小可爱。你们好吗?”
接着,她们的爸爸带她们去了电传打字室,在里边,她们看到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新闻电报,然后她们去了排版室,所有内容都在那里用铅字排成版面。“你们准备好去吃午饭了吗?”他问,“要不要先去下卫生间?”
他们走出去,在春天的阳光下穿过市政厅公园时,他抓着她们俩的手。她们都是在自己最漂亮的衣服外面又罩了件薄大衣,穿着白袜和优质皮革的黑鞋子,而且她们都长得漂亮。萨拉的皮肤黑一点,一副信赖人的天真表情,她在这一点上一直没变;爱米莉比萨拉矮一头,金黄色头发,长得瘦,表情很严肃。
“市政厅没什么看头,不是吗?”沃尔特·格兰姆斯说,“树林那边的那幢大楼看到了吗?那是《世界报》——以前是,应该这样说;去年关门了。美国最出色的日报。”
“嗯,可是现在《太阳报》是最好的了,对吧?”萨拉说。
“哦,不是,亲爱的,作为报纸,《太阳报》其实不怎么样。”
“是吗?为什么?”萨拉一副担心的样子。
“哦,它有点反动。”
“指的是什么?”
“指的是非常、非常保守,非常亲共和党。”
“我们不是共和党吗?”
“我想你们的妈妈是,我不是。”
“哦。”
吃午饭前,他喝了两杯酒,给两个女孩要了姜汁无酒精饮料。后来,在她们大口大口地吃皇家奶油鸡和土豆泥时,爱米莉开口说话,这还是他们离开报社后她第一次说话:“爸爸?你要是不喜欢《太阳报》,干吗还要在那儿工作?”
他忧郁的脸上——两个女孩都认为他的脸长得帅气——露出疲惫的神情。“因为我需要有一份工作,小兔子,”他说,“工作越来越难找。哦,我想如果我很有才华的话,也许可以换换地方,可我只是——你知道——我只是个负责处理稿件的人。”
没有多少可以带回特纳弗莱,但至少她们还可以说他是写标题的。
“……你要是以为写标题容易,那你可就错了!”有一天放学后,萨拉在操场上跟一个无礼的男孩说。
但爱米莉是个坚持精确的人,一到那个男孩不可能听到时,就提醒姐姐那些事实:“他只是个负责处理稿件的人,”她说。
埃斯特·格兰姆斯——或者叫普奇——是个性格活跃的小个子女人,她的生活,似乎是全力为了达到或者维持一种难以定义的特点,她称之为“派头”。她研读时装杂志,衣着颇有品位,也尝试过各种发型,可是她仍然眼神茫然,而且她从未学会涂唇膏时,不要涂到嘴唇以外。这让她看上去一副拿不准什么事、不知所措、容易受伤的样子。她发现有钱人比中产阶级派头更足,所以她在养大两个女儿时,力争让她们拥有富人那种仪态举止。她总是在寻求住在“挺好的”社区,也不管能不能负担得起,在礼仪方面,她也尽量严格要求。
“亲爱的,我真希望你别那样做,”有天早上吃早饭时,她跟萨拉说。
“做什么?”
“像那样,把吐司的硬皮浸到牛奶里。”
“哦。”萨拉从自己那杯牛奶里,把浸泡过的长长的一条黄油吐司硬皮捞出来,牛奶还在往下滴,就拎向她伸出的嘴巴。“为什么?”她嚼了并咽下去后问道。
“原因很简单,样子不好看。爱米莉比你小四岁,她就不会做那种幼稚的事。”
对了,就是这样,她总是以上百种方式,暗示爱米莉比萨拉更有派头。
在她清楚地看到自己不可能在特纳弗莱的房地产界取得成功时,她开始经常花上一整天时间去别的城镇或市里,把两个女孩留在别人家。她不在家,萨拉似乎不介意,但是爱米莉介意:她不喜欢别人家里的气味,她吃不下东西,还会担心一整天,想象发生了可怕的交通意外,要是普奇迟一两个钟头来接她们,她就会哭得像个婴儿。
秋天时有一天,她们去一家姓克拉克的家里待,她们带上了自己的纸娃娃,以防没人跟她们玩,那好像很有可能——克拉克家的三个孩子都是男孩——可是克拉克太太提醒过她的大儿子迈伦要当个好主人,他也看重自己的职责。他十一岁,那天大多数时候,他都在她们面前逞能。
“嗨,看着,”他总是在说,“看这个。”
克拉克家后院离房子最远的地方,有一根与地面平行的铁管,用铁支架撑着。迈伦翻单杠很拿手,他会冲向单杠,衬衫后摆在毛衣下面飘动着,他双手抓住单杠,把脚后跟晃起来,伸到单杠下面,再到上面,然后用膝部吊着;接着他手伸上去,翻个身,落到地面,震起一股灰尘。
后来,他带领两个弟弟和格兰姆斯家两姐妹玩起复杂的打仗游戏,之后,他们进屋看他的集邮收藏,等到他们又去外面时,没什么好玩的了。
“嗨,你们看,”他说,“萨拉长得刚好到了单杠下面,碰不到。”确实,她的头顶离单杠差不多半英寸。“我知道我们要干吗了,”迈伦说,“我们让萨拉以最快的速度跑向单杠,她会刚好擦着单杠跑过去,看着会很带劲儿。”
定了约有三十码的距离,其他人站在边上观看,萨拉开始跑了,她的长头发飘了起来。谁都没意识到萨拉跑起来会比站着时高——爱米莉意识到时,晚了几分之一秒,甚至来不及喊出声。单杠正好磕在萨拉眼睛上方,爱米莉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声响——“咚”——接着萨拉就倒在泥地上扭着身子尖叫,满脸是血。
在和克拉克家的男孩往房子那边冲去时,爱米莉尿湿了裤子。克拉克太太看到萨拉时,也发出了一小声尖叫,接着她用毛毯裹着萨拉——她听说过事故受害者有时会休克——开车把她送到了医院,爱米莉和迈伦坐在后排。当时萨拉已经不哭了——她从来不怎么哭——可是爱米莉才开了个头,在去医院的一路上,还有在急诊室外面的走廊上,她哭个不停。克拉克太太从急诊室出来了三次,先后说的是“没有骨折”、“没有脑震荡”和“缝了七针”。
后来他们都回到那座房子——“我从来没见过有谁能够那么忍疼。”克拉克太太一再说——萨拉躺在客厅里的一张沙发上,室内光线已经暗下来。她脸上大半地方肿着,红一块紫一块,厚厚的绷带裹着一只眼睛,上面用毛巾包了一包冰。男孩们又去院子里了,可是爱米莉不肯离开客厅。
“你一定要让你姐姐休息一下,”克拉克太太跟她说,“赶紧去外面吧,马上,亲爱的。”
“没事,”萨拉说,她的声音听着奇怪而冷淡。“她待这儿也行。”
爱米莉就得以留下,大概这样也好,她站在克拉克家丑陋的地毯上,咬着她已经湿了的拳头,要是有人想把她拉走,她会又挣又踢。这时她不哭了,只是看着平躺在阴影处的姐姐,心头一阵阵掠过失去亲人的可怕感觉。
“没事的,爱米[2],”萨拉用那种恍恍惚惚的声音说,“没事的,别难受了,普奇很快就来了。”
萨拉的眼睛没有受伤——她一双深褐色的大眼睛,仍是那张后来变得美丽的脸上最突出的特点——但是在她余生里,一直留下一道纤细的白色发蓝的疤痕,从一侧眉毛延伸到眼睑处,颤颤的样子像是用铅笔犹豫着画了一道。爱米莉每次看到这道疤痕,都会想起她姐姐有多么能够忍受疼痛,也一再让她想到自己有多么容易惊慌失措,还有她对一个人待着的无限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