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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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关于警务法官范恩先生,以及他执法方式的一个小小实例

那件违法行为发生在首都一个臭名昭著的警察局的辖区内,事实上,就离警察局不远。人们陪同奥利弗穿过两三条街和一个叫羊肉山的地方,然后就只能扫兴而返。因为奥利弗被警察带入一道低矮的拱门,经过一条肮脏的小巷,从后门押进了这个警务法庭又名即决裁判所,负责对小案件进行简单审判,当即做出裁决,通常设置在警察局内。。他们拐入一个地面铺有石块的小院子,遇见一个满脸络腮胡,手拿一串钥匙的胖子。

“什么事呀?”那人漫不经心地问。

“一个偷丝手帕的小扒手。”押着奥利弗的那人说。

“你就是被偷的一方,先生?”拿钥匙的人问。

“是的,”老绅士答道,“但我拿不准手帕到底是不是这孩子拿的。我——我不想再追究这件事了。”

“现在必须去见法官,先生,”那人答道,“法官大人马上就有空了。请吧,小绞刑犯!”

他是在邀请奥利弗进入他边说边用钥匙打开的一扇门。门里是一间石砌囚室,进门以后,奥利弗被搜了身,结果一无所获,然后便被锁在了里面。

这间囚室的形状和大小有些像带采光井的地下室,只是没有那么明亮。现在是礼拜一上午,里面肮脏得令人难以忍受,因为从礼拜六晚上开始,这里先后关押过六名醉鬼——他们如今已被转移到别处。但这都只是小事。在我们的警察局里,每晚都有大量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受到指控(这个词值得注意)的男女被关进地牢。相比之下,新门监狱伦敦当时的一座监狱,以关押环境恶劣著称,曾关押过英国历史上的许多著名罪犯。——那里关押的是最残暴的重罪犯,已经受审,确定有罪,并且判了死刑——简直就是宫殿了。谁要是不信,不妨去比较一下。

那位老绅士听到钥匙在锁孔里咔嗒一响,脸上露出的沮丧神色几乎不亚于奥利弗。他叹了口气,转头看了看无辜成为这场风波祸端的那本书。

“这孩子的脸上有什么东西打动了我,吸引了我。”老绅士一边自言自语着慢慢走开了,一边若有所思地用书封轻拍着下巴,“他会不会是无辜的?看样子像。对了——”老绅士骤然止步,仰望天空,喊道,“老天呀!我从前在什么地方见过类似的神情?”

思索了几分钟之后,老绅士带着沉思的表情走进一间与院子相通的后堂接待室。他来到一个角落,眼前浮现出多年来掩藏在昏沉帘幕之后的无数面孔。“不,”老绅士摇着头说,“这一定是幻觉。”

他又将那些面孔回想了一遍。既然拉开了长久遮蔽它们的帘幕,要想重新合拢可并非易事。这里面有朋友的面孔、仇人的面孔,还有许多几乎不相识的面孔混在其中,煞是打眼;这里面有妙龄少女的面孔,她们如今已成了老婆子;这里面有已经埋入坟墓、早已变样的面孔,但回忆战胜了死亡,让那些面孔恢复了往日的娇美,重现出灼灼的目光和明艳的笑靥,让泥土面具下的灵魂放出光芒。回忆悄声诉说着,那些美丽的面孔不会随死亡凋零——它们虽已改变,却得到了升华,脱离了尘世,成为明灯,洒下柔和的清辉,照亮通往天国的道路。

但老绅士没有想起一张同奥利弗容貌有任何相似之处的面孔,于是他长叹一声,结束了回忆。幸好他是一位健忘的老绅士,马上又埋头于发霉的书页之中了。

突然有人在他肩上拍了一把,让他回过神来。是那个拿着一串钥匙的人,他叫老绅士跟他上公堂去。老绅士连忙将书合上,被立刻带到那位英名赫赫、威风凛凛的范恩先生面前。

公堂设在前厅,墙上镶着壁板。范恩先生坐在上端的护栏后面。门侧有一个木头围栏,可怜的小奥利弗已被关在里面。这森严的场面把他吓得战栗不止。

范恩先生是一个中等身材的瘦子,腰板细长,脖颈僵硬,头发所剩无几,全都长在脑袋后部和两侧。他神情严峻,脸色通红。如果他没有过量饮酒的习惯,说不定可以控告其尊容犯有诽谤罪,并索取大量赔偿金。

老绅士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走到法官审判桌前,递上一张名片说:“这是我的姓名和住址,大人。”说完,他后退一两步,再次彬彬有礼又颇具绅士风度地点了点头,等候法官提问。

当时范恩先生刚好正在仔细阅读晨报上的一篇社论,大肆渲染范恩先生最近做出的某项裁决,并第三百五十次提请内务大臣对他予以特别关注。他气得不行,抬起头时满面怒色。

“你是什么人?”范恩先生问。

老绅士有些惊讶地指了指他的名片。

“警察!”范恩先生说,用报纸推开了那张名片,一脸不屑,“这家伙是谁?”

“大人,”老绅士不失绅士风度地说,“敝姓布朗洛。请允许我问问,这位利用执法者身份无故侮辱正派好人的法官尊姓大名。”说着,布朗洛先生环顾公堂,似乎在寻找能给他提供答案的人。

“警察!”范恩先生说,将报纸扔到一边,“这人被控犯了什么罪?”

“他没有受到任何指控,大人。”警察答道,“他是来控告那个孩子的,大人。”

法官大人对此一清二楚,但明知故问是激怒对方的好办法,而且不用冒什么风险。

“控告那个孩子,是吗?”范恩先生说,用鄙夷的目光把布朗洛先生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让他宣誓!”

“宣誓之前,我必须请求讲一句话,”布朗洛先生说,“那就是,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我决不会相信——”

“闭嘴,先生!”范恩先生专横地说。

“我不会闭嘴的,大人!”老绅士答道。

“马上给我闭嘴,否则我就将你逐出公堂!”范恩先生说,“你这个傲慢无礼的家伙,竟敢顶撞法官!”

“什么!”老绅士惊呼道,脸涨得通红。

“让这个人宣誓!”范恩对书记官说,“我不愿再听他说一个字。让他宣誓!”

布朗洛先生顿时火冒三丈,但考虑到一旦发作,或许只会对那孩子不利,便强压下怒火,勉为其难地当即宣了誓。

“那么,”范恩说,“你告这孩子什么?你有什么要说的,先生?”

“我当时正站在一个书摊旁——”布朗洛先生开始陈述。

“住口,先生。”范恩先生说,“警察!警察在哪儿?嘿,让这个警察宣誓。好啦,警察,这是怎么回事?”

警察用与他身份相称的谦恭语气,陈述了他如何抓住被告,如何搜了奥利弗的身,但是一无所获,说此外他便一无所知了。

“有证人吗?”范恩先生问。

“没有,大人。”警察答道。

范恩先生坐在那里沉默了几分钟,然后转身对着原告,气势汹汹地说:“你这家伙,到底想不想陈述你告这孩子什么?你已经宣了誓,如果你站在那儿,拒不提供证据,我就要判你藐视法庭。我会这么干的,凭借——”

凭借什么,或凭借谁,没人知晓,因为偏偏在这时,书记官和狱卒都大声咳嗽起来,书记官还把一本很重的书掉到了地上——当然是失手掉落的——法官后面那句话就没人听见了。

在被多次打断话头和再三受辱之后,布朗洛先生好不容易把案情陈述完毕。他说,当时他吃了一惊,见这孩子在奔逃就追了上去。他表示,如果法官断定这孩子虽不是小偷,却同真正的小偷有所关联,那他希望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宽发落这个孩子——

“他已经受伤了,”老绅士最后说,“我担心,”他朝被告席那边看了一眼,着重补充了一句,“我真的担心他病了。”

“噢!没错,我敢说他病了!”范恩先生冷笑一声道,“得啦,别在这儿耍花招了,你这个小流氓。我不吃这套。你叫什么名字?”奥利弗努力想回答,但舌头不听使唤。他面色惨白,只觉得整个房间都在一圈圈打转。

“你叫什么名字,你这个顽固的恶棍?”范恩先生厉声问,“警察,他叫什么名字?”

这是对一个穿着条纹背心、站在被告席边上的率直老头儿说的。他对奥利弗俯下身,把问题重复了一遍,发现这孩子确实不懂,但他知道,倘孩子不答话,只会让法官更恼火,从而加重判决,于是壮着胆子编了个名字。

“他说他叫汤姆·怀特,大人。”好心的警察答道。

“噢,他就是不肯大声回答吗?”范恩说,“好吧好吧,他住在什么地方?”

“能住哪儿就住哪儿,大人。”警察答道,再次假装听到了奥利弗的回答。

“他有没有父母?”范恩先生问。

“他说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死了,大人。”警察根据常情编了个答案。

审讯至此,奥利弗抬起头来,用乞怜的目光环顾四周,有气无力地央求给他一口水喝。

“胡说八道!”范恩先生喝道,“别想糊弄我。”

“我看他的确病了,大人。”那警察劝道。

“我比你清楚。”范恩先生说。

“快扶住他,警官,”老绅士本能地伸出双手说,“他要倒下去了。”

“闪开,警察,”范恩厉声道,“他要喜欢就让他倒好了。”

奥利弗获此恩准,便直接昏倒在地。公堂上的人面面相觑,谁也不敢动弹。

“我知道他是装的。”范恩说,仿佛这话是不容置疑的证据,“就让他躺那儿,他很快就会厌烦的。”

“您打算怎么处理这个案子?”书记官低声请示。

“判决结果,”范恩先生答道,“拘留三个月——当然是做苦工。退庭!”

于是门被打开了,两个人准备把不省人事的孩子带回囚室。这时,一个上了年纪的人慌忙冲进公堂,向审判席走去。他穿着一套黑色旧礼服,样子寒酸,可看上去很正派。

“等等,等等!别把他带走!看在老天的分上,就请等一会儿吧!”匆匆赶来的人上气不接下气地喊道。

虽然坐镇此类公堂的神灵拥有即决裁判的权力,可以任意处置女王陛下的臣民,尤其是贫苦百姓的自由、名声、人格,乃至生命;虽然高墙之内每天都在发生足以叫天使哭瞎眼的咄咄怪事,但这些情况是不会让公众知道的,除非通过每日的报纸公之于众。因此,见一位不速之客如此放肆地闯入公堂,破坏秩序,范恩先生着实怒不可遏。

“怎么回事?这人是谁?把他赶出去。退庭!”范恩先生呵斥道。

“我有话要说,”那人喊道,“你们不能赶我出去。我前前后后都看到了。我是书摊老板。我要求宣誓。你们不能不让我说话。范恩先生,您得听我说,您不能拒绝我,大人。”

那人义正词严,态度坚决。事态已经变得相当严重,强压是压不下去了。

“让这家伙宣誓,”范恩不情不愿地低吼道,“好啦,伙计,你有什么要说的?”

“是这样,”那人说,“我见过三个孩子,除了这里的囚犯,另外还有两个。这位老绅士看书的时候,他们就在马路对面晃荡。偷东西的是另一个孩子。我亲眼所见。我还看到这孩子都被吓呆了。”这时候,可敬的书摊老板已经稍微缓过气来,可以比较连贯地陈述盗窃案的确切经过了。

“你为什么不早来?”范恩先生顿了片刻后说。

“没人帮着看摊子啊。”那人答道,“能帮忙的人都去追小偷了。直到五分钟前我才找到人,然后就一口气跑到这儿了。”

“原告当时在看书,是不是?”范恩又顿了片刻,问道。

“是的,”那人答道,“就是现在他手中那本书。”

“噢,就是那本书,对吗?”范恩问,“钱付了没有?”

“没有,还没付。”摊主微笑着答道。

“天啊,我全给忘了!”健忘的老绅士这才无辜地大喊起来。

“你真是个好人呀,居然反过来控告一个可怜的孩子!”范恩说,努力表现出仁慈的模样,看上去很是滑稽,“我认为,先生,你是在非常可疑、很不光彩的情况下拿走这本书的。你也许会觉得自己非常走运,因为物主不打算提出控告。记住这次教训吧,伙计,否则你迟早会被绳之以法。那孩子无罪释放。退庭。”

“岂有此理!”老绅士吼道,压抑已久的怒火终于爆发了,“岂有此理!我要——”

“退庭!”法官说,“警察,听见没有?退庭!”

命令被付诸实行。怒不可遏的布朗洛先生被送出法庭。他一手拿着书,一手拿着竹制手杖,走到院里时,满腔的怒火顿时烟消云散。小奥利弗·特威斯特仰卧在人行道上,衬衫解开,两边太阳穴上洒了些水,面色惨白,浑身打着冷战。

“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布朗洛先生俯下身说,“劳驾哪位给叫辆马车。快!”

马车叫来了。奥利弗被小心翼翼地抬到一个座位上,老绅士上车坐到另一个位子。

“我可以同你一起走吗?”书摊老板朝车里看了一眼,问道。

“老天,当然可以,亲爱的朋友。”布朗洛先生连忙说,“我把你给忘了。天啊,天啊!我还拿着这本倒霉的书呢!上来吧,可怜人儿!不能再耽搁了。”

书摊老板上了马车,大家一起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