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奥利弗步行去伦敦,在路上遇见一位古怪的小绅士
奥利弗走到小路尽头的梯磴那儿,重又上了大路。现在是八点钟。虽然他已离镇子将近五英里,但他总是每跑一阵子就在树篱后躲一会儿,生怕有人追上来。就这样到了中午,他才在一块里程碑旁坐下来歇息,有生以来第一次开始思考最好到哪里去谋生。
他旁边那块碑上写着几个大字,标明此地离伦敦只有七十英里。这个名字在那孩子心中唤起了一连串新的联想。伦敦!那个大地方!到了那儿,任何人都不可能找到他,就连邦布尔先生也不行!他常听救济院里的老人说,精气儿足的小伙子在伦敦是不愁吃穿的;在那个大都市里,有一些营生是乡下长大的人做梦也想不到的。对于一个无家可归、没人救助就只能横死街头的孩子来说,那里正是最合适的去处。想到这里,奥利弗立刻跳起来,继续向前走去。
他将自己同伦敦之间的距离又缩短了足足四英里,这才想起自己得经受多少苦难才能到达目的地。这个问题迫使他稍稍放慢脚步,思索自己具备什么条件可以到那儿。他的包裹里有一片干面包、一件粗布衬衫和两双长袜。他口袋里还有一个便士,那是一次葬礼后索尔伯里给他的,因为那次他表现得非常出色。一件干净衬衫是非常有用的,奥利弗思量着,两双补过的长袜和一个便士也派得上用场,但对于要在冬天步行六十五英里的人来说,这些东西却帮不上什么忙。同大多数人一样,奥利弗的思想在给他指出困难时极其敏捷、活跃,但在提供克服困难的办法方面却一筹莫展。所以,在冥思苦想半天却一无所获之后,他把包裹换到另一个肩上,迈开沉重的步子又上路了。
奥利弗这天走了二十英里路。整整一天,他只吃了一点干面包,喝了几口路旁农舍门前讨来的水。夜幕降临时,他拐入一片草地,钻到一堆干草下面,决定在那儿躺到天亮。一开始,他听到旷野上风声凄厉,十分害怕。他又冷又饿,感到前所未有地孤单。但他实在走得太累,不久便睡着了,忘掉了自己的烦恼。
第二天早晨醒来,他感觉身子已经冻僵,肚子饿得咕咕直叫,只好在经过的第一个村子用一便士换了一块小面包。他只走了十二英里,天色就又暗了下来。他腿脚酸软,止不住地哆嗦。他又在寒冷潮湿的野外度过一晚,身子越发虚弱了。次日早上再次上路时,他几乎走不动了。
他在一个陡峭的山坡下等待。一辆驿车驶来,他向外座的乘客乞讨,但几乎没人搭理他。即便有人对他说,等马车到了山顶再给钱,也只是要看看他能为了半便士跑多远。可怜的奥利弗努力想跟着马车跑一小段,但他身乏脚痛,实在力不从心。外座的乘客见这般情景,便把半便士又塞回口袋,说他是条小懒狗,压根儿不值得同情。马车辘辘远去,只留下一团烟尘。
有些村子里钉着刷漆的大牌子,警告所有人,谁在本地行乞,就会被送进监牢。这可把奥利弗吓坏了,恨不得尽快离开那些地方。在另一些村子,他站在旅店院子旁,可怜巴巴地看着每一个经过的人,结果往往是,老板娘断定他是来偷东西的,便吩咐闲着的邮差把这陌生孩子撵走。他要是向农户乞讨,人家十有八九会威胁放狗出来;他要是把头探进店铺,人家就会把教区助理搬出来,吓得奥利弗心都跳到了嘴里,而这往往是好多小时内唯一能入他口的东西。
事实上,要不是遇到了一个好心的公路收税人和一位仁慈的老太太,奥利弗肯定会早早地摆脱苦难,落得同她母亲一样的下场。换句话说,他肯定会倒毙在公路上。那个公路收税人招待他吃了一顿面包和干酪;而那位老太太,她有个孙儿遭了海难,正孤苦伶仃地在天涯海角赤脚漂泊,所以她对这可怜的孤儿生出恻隐之心,把拿得出的一点东西全给了他。此外,她还说了好些亲切体贴的话,洒下了同情怜悯的泪水,这些都深深铭刻在奥利弗的心头,甚至比所有痛苦的记忆还要深刻。
在离开故乡后的第七天清晨,奥利弗一瘸一拐地步入一个名叫巴尼特的小镇。店铺窗板紧闭,街上空空荡荡,没有一个人这么早就起来忙碌。旭日东升,光芒万丈。但这孩子两脚滴血,满身尘土,坐在门阶上,在朝晖中看上去是那样孤单,那样凄凉。
窗板陆续卸下,窗帘也次第拉开,街上开始有人来往。几个人停下脚步,注视了奥利弗片刻,或是匆匆路过时回头看了他两眼,但谁也没有接济他,或是费心问一问他是怎么来这里的。他也无心乞讨,只是坐在那里。
他在门阶上蹲伏了一阵子,对这里酒馆之多深感惊讶(在巴尼特,几乎每隔一座房子就有一家或大或小的酒馆)。他无精打采地看着来往穿梭的马车,心里暗自诧异,他以超越自己年龄的勇气和毅力花了整整一个礼拜才走完的路程,这些马车竟然只要几个小时就能轻易跑完。这时他忽然发现,一个几分钟前漫不经心地从他身边走过的男孩又折了回来,正从街对面一本正经地打量着他。起初他并不在意,可那男孩一直这样目不转睛地观察了他好长时间,于是奥利弗抬起头,也目不转睛地回望着那个男孩。那男孩见状便穿过街道,来到奥利弗跟前,问道:“喂!伙计,你怎么啦?”
向徒步旅行的奥利弗提问的男孩同他年纪相仿,但奥利弗从没见过像他这样模样古怪的孩子。他鼻子粗短,额头扁平,相貌平平,身上要多脏有多脏,风度举止却很像大人。就年龄来说,他个头较矮,两条罗圈腿弯得厉害,一双小眼睛敏锐而丑陋。他的帽子随随便便地顶在头上,随时都有掉下来的危险。要不是那个戴帽子的人掌握了诀窍,不时把脑袋突然一扭,让帽子重归原位,它确实会经常跌落下来。他穿着一件成人大衣,下摆几乎拖到脚后跟,袖子挽到肘部,双手露在外面,其终极目标显然是为了把它们插进灯芯绒裤子的口袋——这会儿他的手就插在那里呢。总而言之,他是一个好摆架子、妄自尊大的小绅士,足蹬半筒靴,身高四英尺六英寸,或许还差点。
“喂!伙计,你怎么啦?”这位古怪的小绅士问奥利弗道。
“我饿得厉害,也累得够呛,”奥利弗眼泪汪汪地答道,“我走了很远的路,这七天来一直在赶路。”
“走了七天路!”小绅士说,“噢,我知道了,是‘喙子’的命令,对吧?不过,”他发现奥利弗一脸惊讶,就接着说,“你大概不知道‘喙子’是什么吧,我的漂亮朋——友?”
奥利弗温和地回答说,他一向听人用“喙子”来指鸟嘴。
“我的妈呀,你也太嫩了!”小绅士惊呼道,“哎呀,‘喙子’就是治安法官呀。如果是‘喙子’命令你走的,那就不是直着朝前走,而是永远向上,再也下不来。你从来没上过踏车? ”
“什么踏车?”奥利弗问。
“什么踏车!哎呀,踏车嘛,就是占地很少,在‘石瓮’里也能转的那种。踏车总是在风小的时候比风大的时候转得快,因为风大的时候就没那么多人手啦。噢,对了,”小绅士说,“你需要吃点东西,这不成问题。眼下我自己也处于低水位——只有一吊零一鹊儿。不过,还是我来请客吧。站起来。好啦,好啦,走吧!”
小绅士把奥利弗扶起来,带到附近一家杂货店,在那里买了些加了佐料的火腿和两磅面包,或者用他自己的话说:“四便士麸子!”为了让火腿保持洁净,不沾尘土,他别出心裁地抠去一部分面包心,把火腿塞在窟窿里。小绅士将面包夹在胳膊底下,拐入一家小酒馆,领着奥利弗走进后部的酒吧。神秘少年吩咐人端来一罐啤酒。奥利弗接受了这位新朋友的款待,尽情吃了很久。这期间,那名古怪男孩不时用十分专注的目光打量着他。
“你想去伦敦?”见奥利弗终于吃完,古怪的男孩问。
“是的。”
“有落脚的地方吗?”
“没有。”
“钱呢?”
“没有。”
古怪男孩吹了声口哨,尽大衣衣袖所容许的程度,把两只手往口袋里一插。
“你住在伦敦吗?”奥利弗问。
“是的,我在国内的时候住那儿。”男孩答道,“我看你今晚需要个睡觉的地方吧,对吗?”
“的确需要,”奥利弗答道,“自打离开乡下,我还没在屋子里睡过觉哩。”
“区区小事,用不着眨巴眼睛犯愁啊。”小绅士道,“今晚我得去伦敦。我认识那儿的一位可敬老绅士,他会让你住下,而且一个子儿都不要——当然啦,前提是得有一位他认识的绅士引荐你。那他认不认识我呢?噢,不!完全不认识!根本不认识。当然不认识!”
小绅士脸带微笑,好像在说,最后这几句是闹着玩儿的反话。接着,他边笑边把那罐啤酒全喝下了肚。
奥利弗没料到竟有人给他提供住处,这诱惑太大了,他根本无法拒绝。何况紧接着小绅士又向他担保,那位老绅士一定会马上给他找一份安逸的工作。
接下来,他们谈得越来越友好,越来越深入。奥利弗了解到,这位朋友的名字叫杰克·道金斯,他是前面提到的那位老绅士尤为宠爱的门生。
道金斯先生是否从自己的保护人那里得到了关注和照顾,从他的外表是不大看得出来的。但道金斯说话轻浮放纵,还承认自己在亲密朋友当中有个更为人熟知的绰号,叫“机灵的逮不着”。奥利弗由此看出,他天性放荡不羁,他恩公对他的教诲已经全部付诸东流了。想到这里,奥利弗暗下决心,要尽快博得老绅士的好感;而且,如果将来发现“逮不着”本性不改——他觉得对方多半改不过来了——他还会放弃与对方继续交往的荣幸。
由于约翰·道金斯反对天黑前进伦敦,他们两人到达伊斯林顿的公路收税卡时,已经快十一点了。他们从天使客店拐入圣约翰路,沿着狭窄的街道走到尽头的萨德勒泉水剧场,穿过埃克斯茅斯街和柯皮斯路,经由救济院旁的小巷子,穿越一度名为“洞中霍克利”的古斗兽场,从那里进入小红花山街,再进入大红花山街。逮不着在大红花山街健步如飞,还命令奥利弗紧紧跟上。
奥利弗全神贯注地紧盯着领路人,本已无暇旁顾,但他一路上还是忍不住向两旁匆匆投去一瞥。他从来没见过比这儿更肮脏、更破旧的地方。街道狭窄,满地泥泞,空气里充斥着臭气。虽然也有不少小店铺,但买卖的商品似乎只有成堆的小孩。这么晚了,那些孩子依然在门口爬进爬出,或者在屋里哭哭啼啼。在这满目疮痍的地方,似乎只有酒馆生意兴隆,可以听到下层爱尔兰人在里边扯着嗓门大喊大叫。大街两侧岔开许多带遮棚的小巷和院子,往里一看,尽是挨挨挤挤的小房子,烂醉如泥的男女竟然在污泥中打滚,面目狰狞的大汉从几处门洞里鬼鬼祟祟地走出来,显然不是去干什么行善积德、无害于人的事。
奥利弗正考虑是否干脆溜之大吉时,他们已走到大红花山街的末端。他的向导一手抓住他的胳膊,一手推开靠近田野巷的一座房子的门,将他拖进过道,随手关上了门。
逮不着吹了声口哨,立刻有一个声音从下面喊道:“喂!”
“万事大吉!”逮不着答道。
这似乎是表示一切正常的口令或暗号,因为过道尽头的墙上马上亮起了昏暗的烛光,从破旧的厨房楼梯栏杆的缺口中,探出一张男人的面孔。
“你们有两个人,”那人说,把蜡烛向前一伸,另一只手搭在额上遮光,“另一个人是谁?”
“一个新兄弟。”杰克·道金斯答道,把奥利弗拖上前去。
“他是打哪儿来的?”
“格陵兰。费金在楼上吗?”
“在。正整理手帕呢,你们上去吧!”蜡烛缩了回去,那张面孔不见了。
奥利弗一手摸着路,另一只手被他的同伴牢牢抓住,好不容易才爬上黑漆漆的破楼梯。他的向导上楼时却轻松而敏捷,可见已经熟门熟路。向导推开一间后屋的门,把奥利弗拉了进去。
这间屋子很有些年头了,墙壁和顶棚都脏得发黑。壁炉前摆着一张松木桌子,上面有一支插在姜汁啤酒瓶里的蜡烛、两三只白镴罐子、一块黄油面包和一个盘子。用铁丝固定在壁炉架下的煎锅里,正煎着几根香肠。一个年迈、干瘪的犹太人俯身站在锅前,手里拿着烤面包的长柄叉,一头蓬乱的红发下,掩着一张可憎的凶恶面孔。他身穿一件油腻的法兰绒长袍,敞着领口,一会儿看看煎锅,一会儿又瞅瞅挂着许多丝绸手帕的晾衣架。地板上排着旧麻袋铺就的床位,一张紧挨一张。四五个男孩围桌而坐,年龄都没有逮不着大,但都像中年男人一样抽着陶质长烟斗,喝着烈酒。逮不着向老犹太耳语时,那些男孩全都围到这名同伴周围,转头朝奥利弗咧嘴而笑。拿着长柄叉的老犹太也是如此。
“费金,”杰克·道金斯说,“他就是我的朋友奥利弗·特威斯特。”
老犹太露齿一笑,向奥利弗深鞠一躬,然后拉起奥利弗的手,表示希望有幸成为他的亲密朋友。听到这话,那些抽烟斗的小绅士纷纷围上前来,热烈地握着他的双手——尤其是他拿小包裹的那只手。一位小绅士殷勤地帮他把帽子挂起来;另一位更是体贴地把手伸进他的衣袋,大概是见他太累,便要帮他省去就寝前掏空衣袋的麻烦。要不是老犹太操起长柄叉在那些热心助人的小绅士的脑袋和肩膀上一阵乱打,他们的文明行为可能还远不止于此呢。
“我们都非常高兴见到你,奥利弗,非常高兴。”老犹太说,“逮不着,把香肠拿开,搬一只桶到炉边给奥利弗坐。啊,你在看那些手帕!对吗,亲爱的?这儿有好多手帕,不是吗?我们刚把它们理出来,准备拿去洗。就这么回事,奥利弗,就这么回事。哈哈哈!”
听了这位快乐老绅士说的后面几句话,所有前程远大的学徒都欢呼起来,然后在这欢声笑语中去吃晚餐。
奥利弗吃完他的那份,老犹太为他调了杯热腾腾的掺水杜松子酒,告诉他必须立刻喝完,因为还有一位绅士要用杯子。奥利弗照吩咐做了。紧接着,他觉得自己被轻轻抬到一张麻袋床位上,沉沉睡去。
所有前程远大的学徒都欢呼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