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城市形象的类型与城市类型
一、城市形象的类型
在Kotler等(2002)看来,一个地方的形象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正面和吸引人的,负面的,薄弱的(位于边缘位置而不为人熟悉),混合的(形象中包含正面和负面的元素),或矛盾的(形象在某些人群中是正面的,在另一些人群中是负面的)。从另一种角度看,地方形象也可分为“丰富的”或“单薄的”。“丰富的”形象表示人们对某地的了解比较多,通常形成于多重信源;“单薄的”形象代表人们对某个地方的了解不多,通常形成于单一信源(Elizur,1987)。
对于媒体所呈现的国家、城市和旅游目的地的细致分析,Manheim &Albritton(1984)提出了四种地方形象类型:一是被密集地负面报道;二是要么不被媒体报道,一旦被报道就是处于负面的情境中,而且通常和犯罪、社会问题及自然灾难等有关;三是得到大量的正面报道,如文化活动、旅游活动或投资;四是大部分时间被媒体忽略,但是如果得到了媒体注意,主要也是正面的报道。
Avraham(2004)指出,需要区分新闻媒体中的“单维度形象”(one-dimensional image)和“多维度形象”(multi-dimensional image)。拥有“单一维度形象”的地方一般是那些犯罪、自然灾害等负面事件爆发时,才有可能获得大量的新闻报道的地方,即四种地方形象类型的第二种;不仅如此,当某地被媒体贴上了这样的标签后,只有与标签相符的特定类型活动发生时,该地才会变成这种活动的符号,而发生在那里的其他活动则不会得到报道(Shields,2013; Strauss,1961)。与“单维度形象”的地区不同,拥有“多维度形象”的地区则更接近第三种地方形象类型,即不仅得到大量的报道,而且以正面的形式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个角度。
二、城市类型
有关城市分类的研究很多,但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相关的研究大多是依据城市功能对城市进行分类。
国外的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奥隆索(Marcel Aurousseau, 1921)利用一般描述方法把城市职能分成行政、防务、文化、生产、交通和娱乐6大类,每一大类中又分成若干小类。这种描述性分类方法具有主观性强、只反映一个主导职能的缺点,但分析的城市较少或只作大致分类时,有其使用价值(薛莹,2007)。哈里斯(Chauncy Harris,1943)利用统计描述方法,以城市最主要的活动作为分类依据,以从事该活动的人口的比率作为分类标准,把美国605个1万人以上的城镇分为10类,包括制造业城市、零售商业城市、批发商业城市、运输城市、矿业城市、教育城市、游乐休养城市、多职能城市、首府城市及其他城市。这种方法把以前的定性描述进化为定量描述,但仍没有超脱描述性分类的本质,只能反映一个主导职能(薛莹,2007)。波纳尔(Pownall,1953)把城市分成7个规模组,计算了每一规模组城市6种行业的平均就业比重,然后算出各个城市与各行业平均比重的正偏差。任何大于某平均比重的城市职能,就是城市的主导职能。这样,一个城市有可能同属于几个职能类。纳尔逊(Nelson,1955)利用人口调查的劳动力职业统计资料,来衡量每个城市每种职业所占比例与每种职业平均所占比例的差异(标准差),以此作为城镇分类的依据,从而把城市职能分为9类:制造业、零售业、专业服务、运输业、私人服务、公共行政、批发业、金融业和矿业。以纳尔逊为代表的城市职能分类,可以表明一个城市有几个主导职能,也可以反映城市主导职能的专门化程度,却不能反映出在本城市的经济结构中所具有的地位(薛莹,2007)。
国内研究中,孙盘寿和杨廷秀(1984)在研究西南三省城镇的职能类型中,较早利用纳尔逊的方法作为分类的定量标准,把城市的各种职能在全部城市中所居地位作为辅助指标,将22个城市划分为工业城市和综合性城市两大基本职能类型和9个工业职能类型。周一星和R.布雷德肖(1988)将多变量分析和统计分析相结合,先利用沃德误差法的聚类分析取得分类结果,再借助于纳尔逊统计分析的原理对划分出的城市组群进行特征概括和命名。其文章的突出贡献在于提出了城市工业职能概念包含的3个要素:专业化部门、职能强度和职能规模。以这3个要素的相似性和差异性进行分类,这3个要素得到城市研究者的认同,广泛应用于城市职能分类(徐红宇、陈忠暖、李志勇,2005)。张文奎、刘继生、王力(1990)在其文章中依据城市职能把我国城市分为9种类型,依次为工业城市、交通运输城市、商业城市、教育科学城市、行政管理城市、国际性旅游城市、综合城市、非综合城市及一般城市。周一星、孙则昕(1997)在其文章中提出了城市职能三要素的概念和理论,对城市职能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对我国城市进行了详细划分。
以上研究基本上是依据城市职能或功能在区域中所起的作用,计算各城市各个行业的专门化指数来进行划分(但涛波、邓智团,2010)。顾朝林(1992)将中国当时大部分的城市归纳到一个一般描述式的基本职能类型表中,把职能体系分成政治中心、交通中心、矿工业城镇和旅游中心4个体系及若干亚体系和若干子集来加以阐述。20世纪末以来,随着研究经验的积累、数据资料更容易获取等便利因素的出现,不论是研究区域的范围和分类选用的数据指标,还是分类结果的应用等方面,都呈现出逐步丰富和完善的趋势(徐红宇、陈忠暖、李志勇,2005)。从分类选用的指标数据来看,一般选用城市市区(不含辖县)的行业就业人口比重为基础数据,或依据研究需要将15个统计行业进行各种归并(徐红宇、陈忠暖、李志勇,2005)。陈忠暖和杨士弘(2001)首次在国内采用对各城市就业人口进行基本和非基本分离的方法,依据各行业的基本就业人口来进行职能分类。继而又考虑到城市外来人口增多的现实,对城市规模人口进行了修正。这些对原始数据的处理,使得用于分类的数据在理论上更贴近城市职能的本质含义。此外,还有将三次产业的就业人口比重作为城市职能分类的重要参考基础的成果(朱翔,1996;陈国生,2002)。
从分类结果的具体应用来看,林先扬和陈忠暖(2003)通过对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和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不同的职能特征对比的分析,揭示出它们的共同特征和主要差异,同时从自然条件、地理区位、历史基础、文化传统、形成机制以及发展状况等方面展开成因分析,并探讨了两大城市群的职能发展态势。凌怡莹和徐建华(2003)将竞争型人工神经网络模型,也称Kohonen模型运用于城市职能分类的研究,利用神经网络在模式识别和分类方面的优势,以提高分类的速度和客观性,得出相应的分类结果,并基于这个结果提出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体系的发展对策。杨永春和赵鹏军(2000)采用纳尔逊统计分析分类法与多变量分析法,对中国西部的79个河谷型城市职能进行了分类。另外,也有学者在城市职能理论研究上做出了有益的探索。汪明峰(2002)从分析城市之间激烈竞争的全球背景入手,从理论上初步揭示了原有职能的增强和新职能的获取是城市间竞争的本质,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分析城市竞争力的理论研究框架。阎小培和周素红(2003)系统地分析了信息技术发展对城市经济、城市文化、城市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影响,以及由此引起的城市职能的转变,并分析了信息时代城市职能的转变与相应的发展政策。
三、从城市形象的类型看城市类型
从城市形象的角度对城市进行分类,则应将城市风貌作为一个首要的分类标准与划分依据。城市风貌在某种意义上与城市形象相通:是城市物质环境的视觉形态;是城市范围内各种视觉事物和视觉事件构成的视觉总体;是城市实体环境通过视觉所反映出信来的城市形象。城市旅游形象、城市总体形象、城市别称、官方网站推介用语,还有城市性质、发展目标等都能成为城市形象定位的组成部分。如青岛城市风貌类型表述为“红瓦、绿树、碧海、蓝天”,杭州的城市风貌类型表述为“东方休闲之都”,北京的城市风貌类型则表述为“国家首都、国际城市、历史名城”,等等。在对城市形象进行定位的时候,并没有固定的方法,有的是以城市的自然资源来表达,如苏州的“天堂苏州,东方水城”和重庆的“壮丽三峡,激情重庆”;有的是以城市的历史特色来表达,如西安的“世界古都,华夏之根”和湘潭的“伟人故里,人文圣地”;有的是以经济目标来表达,如上海的“2020年上海要基本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宁波的“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还有的城市以特殊的职能来表达,如厦门的“我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和淄博的“国家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历史文化名城。鲁中地区经济、科技、信息中心,交通运输枢纽”。种种方法,不一而足(吴伟、代琦,2009)。城市形象本身即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内涵丰富,形态多样。如果简单地利用不同维度的城市风貌的特点作为标准划分城市类型,并不能解释每种类型城市的本质特征、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综合学者对城市形象的类型和城市类型的阐述,本书拟将城市分成以下几类并按照不同类别展开分类研究:第一种是特大型综合性为主的城市;第二种是较大规模的专业化城市;第三种是小型但具有特色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