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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剑桥以前,克里克只是偶尔想到过脱氧核糖核酸(DNA)及其在遗传中的作用。这并不是因为他认为这个问题没有什么趣味,恰恰相反,他之所以舍弃物理学而对生物学发生兴趣,主要原因就是他在1946年读了著名理论物理学家薛定谔写的《生命是什么?》一书。这本书非常明确地提出了一个信念,即基因是活细胞的关键组成部分。要懂得什么是生命,必须知道基因是如何发挥作用的。薛定谔1944年写这本书时,人们仍普遍认为基因是特殊类型的蛋白质分子。但是,几乎与此同时,细菌学家艾弗里在纽约洛克菲勒研究所进行实验的结果表明,纯化的DNA分子能够将细菌细胞的遗传性状传递给另一个细菌细胞。
大家都知道DNA存在于所有细胞的染色体之中,艾弗里的实验结果强有力地表明,将来的实验能够证明所有的基因都是由DNA组成的。果真如此的话,对克里克来说,这就意味着蛋白质并不是真正解开生命之谜的罗塞塔石碑。相反,DNA却能提供一把钥匙,让我们搞清楚基因是如何决定生物性状的,其中包括我们的头发和眼睛的颜色,很可能也决定了我们智力的高低,或许也决定着我们与别人融洽相处的能力。
当然,有些科学家认为DNA决定遗传性状的证据没有说服力,因而宁愿相信基因是蛋白质分子。克里克对这些怀疑并不介意。许多人是庸人自扰的笨蛋,他们总是押错了赌注。与报界和科学家的母亲们支持的一般观念相反,相当多的科学家不仅器量小、反应慢,而且简直是愚蠢的。如果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你就不能成为一个成功的科学家。
当时,克里克并不打算马上介入DNA世界。DNA的重要意义看来并不足以使他离开蛋白质的领域,他在这个领域才工作了两年,而且刚刚开始掌握一些这方面的知识。况且,在卡文迪什,他的同事们对核酸的兴趣也不是很大。即使有最充裕的经费,要建立一个主要用X射线观察DNA结构的新研究小组也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
而且,做出这样的决定将会牵涉到人事关系,造成令人尴尬的局面。那时候,尽管在英国对DNA进行分子研究具有各种实际目的,但这项工作几乎被威尔金斯垄断。威尔金斯当时还是一个单身汉,在伦敦国王学院工作。和克里克一样,威尔金斯本来也是一个物理学家,曾用X射线衍射作为他的主要研究手段。如果克里克在威尔金斯已经工作了多年的领域里插一手,看来是很不妥当的。而且,情况甚至更糟,因为这两个人年龄相同,彼此认识,克里克再婚以前他们经常同桌进餐,一起讨论科学问题。
如果他们以前各自生活在不同的国家,事情要好办得多。英格兰式的友善——所有显要的人物即使不是沾亲带故似乎也彼此认识,以及英国人的公平精神,都不允许克里克染指威尔金斯的课题。在法国显然并不存在公平精神,因此就不会发生这类问题。在美国,也不会允许这种局面出现。你不要指望伯克利的人仅仅因为某项第一流的工作在加州理工学院已经有人开始做了,就会不再插手。然而,这事发生在英国,不管怎么说都不对头。
更糟的是,威尔金斯对DNA似乎从来也没表现出足够的热情,这使克里克感到灰心。威尔金斯看来特别喜欢从容不迫、过分谨慎地阐述重要的论点。这并不是因为他缺乏智慧和知识,很明显,他两者都有;只要看他比任何人都更早抓住DNA这一点就可以了然。克里克觉得他永远无法让威尔金斯明白:当你手里拿着像DNA这样的炸药,就不该瞻前顾后。而且,要让威尔金斯不对他的助手富兰克林费心劳神也越来越困难了。
威尔金斯并非爱上了富兰克林(我们昵称富兰克林为罗茜)。恰恰相反,几乎从她刚到威尔金斯实验室起,他们就闹别扭了。威尔金斯还是一个做X射线衍射工作的新手,很需要一些业务上的帮助,并且希望富兰克林作为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晶体学家能够促进他的研究工作。但是,富兰克林可不是这样想的。她明确表示DNA是她本人接手的研究课题,也不认为自己是威尔金斯的助手。
我猜想,开始时威尔金斯希望富兰克林能冷静下来。然而,只要略加观察就可以判断她是不肯轻易屈服的。不以大家闺秀自居,这是她的秉性。她虽然相貌坚毅,但并非缺乏吸引力。如果她对衣着哪怕有一丁点兴趣就足以使人倾倒,但她并不这样做。她从不涂口红来衬托她的黑色直发,虽然已经31岁了,她的衣着却仍然是英国青年女学者的形象。这样就很容易使人觉得她好像有一个事事不如意的母亲,这位母亲过分强调选择职业的重要性,认为事业可以使聪明的女儿不至于嫁给一个蠢汉。但事实并非如此。她那乐于献身的严肃生活不能这样来解释——其实她是一个博学的银行家的女儿,家庭生活非常舒适。
很清楚,富兰克林要么离开,要么服从。当然,离开显然更合适些。鉴于她倔强的脾气,威尔金斯在研究DNA问题上要保持主导地位非常困难。有时候威尔金斯并非不了解她抱怨的某些原因——国王学院有两间餐后休息室,一间男用,另一间女用,这是由来已久的事了。现在,女休息室依然简陋失修,钱都花在另一间上——这只是为了使威尔金斯和他的朋友们早晨喝咖啡时心情愉悦。但这种做法不该由威尔金斯负责,并且这件事也像扎入肉里的芒刺一样使他感到不痛快。
很不幸,威尔金斯还找不到任何体面的理由解雇富兰克林。因为一开始就说好了,她可以在那里工作几年。而且,也不能否认她头脑聪明。假若她的情绪能有所克制,想必很有可能助他一臂之力。但是要指望改善他们之间的关系,那只不过是在碰运气,因为加州理工学院了不起的化学家鲍林决不会受英国公平精神的禁锢。刚满50岁的鲍林早晚要伸手去摘这顶所有科学奖中最重要的皇冠。毫无疑问,他对这个项目很感兴趣。我们的本能告诉我们,鲍林如果不了解DNA是所有分子中最重要的王牌,他就不配是个最伟大的化学家。再说还有明显的证据。威尔金斯曾经收到鲍林的一封信,鲍林想索取结晶DNA的X射线照片复本。在犹豫了一阵以后,他写了封回信说,在他公布这些照片以前,还得更仔细地看看这些资料。
这一切对威尔金斯来说都是令人心烦的。由于原子弹爆炸的后果,他对物理学感到厌倦。他转向生物科学,可不是为了最终发现生物学和物理学一样使他反感。现在,鲍林和克里克两人合起来紧紧跟在他后面,常使他夜不成眠。但是,至少鲍林远隔重洋,克里克离他也有两小时的火车路程。真正棘手的还是富兰克林。像她这样一个女权主义者,最好还是另找去处,分道扬镳。这样的想法看来是不能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