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语言学(第六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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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文獻與傳世文獻互證淺説本文爲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漢語詞匯通史”(14ZDB093)的階段性成果之一。初稿曾請友生路方鴿、孫尊章、岳曉峰博士等幾位看過,多所諟正,謹此致謝。文中錯誤均由筆者自己承擔。

——讀北大簡《蒼頡篇》隨札

文獻語言學(6):1~6,2018

方一新

(浙江大學漢語史研究中心,杭州,310012)

提要:北大簡《蒼頡篇》整理本已有較爲詳細的注釋和校勘,但仍有可討論的餘地。本文結合具體實例,就其釋義、舉證方面的問題進行商補或進一步論證,旨在説明出土文獻與傳世文獻互證的重要性。

關鍵詞:北大簡;《蒼頡篇》;出土文獻;傳世文獻

作爲太田辰夫《中國語歷史文法·跋》所説的“同時資料”,簡帛、寫本等出土文獻材料大多具有原始性、真實性、未經改動的特點,在校釋傳世文獻方面具有很高的價值,裘錫圭《中國出土簡帛古籍在文獻學上的重要意義》等文章作過專門論述,值得參考。近讀北京大學西漢竹簡《蒼頡篇》,就其中部分詞語有所留意,覺得可以用傳世文獻與之互證。

北大簡《蒼頡篇》,載於《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壹),收有《蒼頡篇》圖版、釋文注釋,編撰人爲朱鳳瀚。該《蒼頡篇》共收1337字,是迄今爲止考古發現收字最多的《蒼頡篇》文本,彌足珍貴。整理者對這些字作了較爲詳細的注釋、校勘,爲讀者提供了方便,頗可稱道。當然,從更高標準看,相關整理工作或也還有完善的餘地。姑不揆檮昧,結合實例,就釋義、舉證方面的問題聊陳管見如下,以就正於同道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