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画融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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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诗画融通的表现形态

诗画艺术的融通,在北宋以前,许多艺术家都在创作实践上进行探索,但是,还没有人对之作出理论阐述。东坡出,就改变了这种局面,是他第一次从理论上精辟地论述王维融通诗画的成就,肯定了诗人兼画家的王维融通诗画艺术的历史贡献。这种诗画融通观,不仅在宋代为大家所公认,长期以来,还成为历代诗论家、画论家的共识,深远地影响并有力地促进了我国诗画艺术的发展。

诗画融通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态。苏轼《书摩诘蓝田烟雨图》:“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东坡的话,论述了诗画融通的两种表现形态,即“诗中有画”和“画中有诗”。除此以外,还有以诗入画、以诗索画、据画题诗、画意诗境的反复转化、画论诗化等五种表现形态,下面逐一加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