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运用表演,悟出情味
《语文课程标准》中,第三学段对于叙事性文章的阅读要求是:“阅读叙事性作品,了解事件梗概,能简单描述自己印象最深的场景、人物、细节,说出自己的喜欢、憎恶、崇敬、向往、同情等感受。”这相对于第二学段的要求有了进一步的提升,从“初步感受”到“简单描述”,从“关心命运”到“说出感受”,是在概括复述事件要素基础上的品味与体验。如果说复述是一种“身在其外”的介绍,那么“表演”就是一种“身在其中”的展现,是把自己当成了书本中的人物,真实感受当时的情绪,真切体验当时的情感。需要特别加以说明的是,教学过程中的现场表演仅仅是体会人物和情感的一种手段,是课堂中实现视角对换、情绪对接、情感对碰的一种方式,所以跟专业的表演还是有本质的区别。课堂中的表演,通常都是即兴的、片段化的,主要依靠肢体语言和声音表现,而对于道具、舞台等没有任何要求,跟课本剧的表演也不是一回事。具体而言,可以选择记叙文当中的一些内容进行表演。
一、在对白处表演
有对话就有角色,有对话就有交流,交流的过程必然是带着情感和真实的感受的,所以分角色扮演是在课堂教学当中最经常运用的一种表演方式。当学生从旁观者角度变成亲历者角度,对于人物的感受印象会更加深刻,体会也会更加深入。比如二年级上册第6课《我选我》截取的是小朋友日常生活非常熟悉的一个场景——改选中队委员。在大家都犹豫的时候,王宁站起来勇敢地说“我选我!”,老师称赞他,其他同学鼓励他。课文中有三句对话,可以让孩子们进行现场表演,特别注意在表演的时候还要进行一个即兴采访:“王宁同学,你怎么胆子那么大呢?你是怎么想的呢?”这样进行角色互换,学生就从“他是他,我是我!”的阅读角色变成了“他即是我,我也是他!”的体验角色,对于人物的感受就真实了、深入了。此外,在课文对话表演到位之后,还可以安排进行一个现场模拟,进一步想象:“其他同学会说些什么呢?如果你在场,你想对王宁说些什么呢?”其他学生也从旁观者变成了在场者,对于这一篇记叙文所要表达的中心“劳动最光荣,要积极主动为同学们服务!”就有了切实的体会。这样的表演有一个最大的好处:课堂教学不再是道理式的灌输,而是自然而然的感染。
二、在矛盾处表演
戏剧表演最精彩的部分就是当各种矛盾激化形成各种尖锐冲突的时候,人物和人物之间的摩擦,事件和事件的层出不穷,形成情节的跌宕起伏,也紧紧抓住观众的眼球。我们不妨把课堂也比作一个戏堂,把课文比作一个剧本,挖掘一些存在冲突的情节,聚焦、放大、再现,也让学生过一把表演瘾。比如五年级下册第18课《将相和》就是非常有戏剧性的一篇课文,这篇课文在不同版本的教材中均有入选,比如香港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就把这一篇课文安排在六年级下册第三组“历史的舞台”单元。与我们不同的是,这个故事被改编成了剧本,课堂任务就是让学生学习如何改写剧本,学习在剧本中凸显冲突。教师在上这一篇课文的过程中,完全可以改变以往传授和分析的模式,而采取以演代讲的形式,让学生身处当时的环境,感受当时的危机,进而体会人物形象、人物品质。比如在第一个故事“完璧归赵”中,矛盾一环接一环,冲突一个连一个,蔺相如先是沉着应对,再是勇敢化解,最后机智获胜,完全可以让学生先演再说,边演边感受。
三、在细节处表演
细节,换言之就是细枝末节,细小处,微妙点。细节描写就是把细小事物,如一个动作、一种表情、一个特点,用特写镜头放大,通过准确、生动、细致的刻画,使读者“如见其人”“如临其境”“如闻其声”。正确运用细节描写,对表现人物、记叙事件、再现环境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是记叙文情节的基本构成单位,没有细节就没有艺术。同样,没有细节描写,就没有活生生的、有血有肉有个性的人物形象。因此,细节描写处最动人,所以在教学中必然要舍得花时间在这些地方流连,也不妨运用表演的手段抓住这一些细微之处进行经典再现,进行深入的感受和品悟,特别是在第三学段,更加要抓住那些看似平淡之处,感受作者化平凡为神奇的魅力。比如五年级上册《难忘的一课》有三处细节引人注目。第一处,年轻的台湾教师用粉笔在黑板上一笔一画地写着:“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第二处,孩子们大声地、整齐地、一遍又一遍地朗读着:“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第三处,我握着年轻教师的手,激动地重复着:“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三个不同的场景,三个不同的人物,却表达着共同的心声。可以让孩子们选择分别演一演:当你作为年轻教师写下这一句话的时候,内心在想什么?当你作为孩子们大声读出这一句话的时候,内心在想什么?当你激动地重复着这一句话的时候,内心在想什么?借助这样真实的场景转换,循环往复的表演和体验,体会不同人物内心真挚而热烈的情感。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表演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课堂中没有表演家,所以不能对孩子有过高的要求,也应防止学生在表演中哗众取宠、夸张失真。要选择适合表演的场景、能够模仿的对象、最有画面感的片段来表演,把握适时、适度、适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