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业不同于一般的服务业,其既是产业,也具有事业属性。推动这一行业发展,并不适用以往的产业发展策略,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共同参与,共同推进。
(一)加强政策指导与支持
组织发改、民政、卫生计生、教育、财政、人社、国土资源、金融及保险监管等部门进行研究,编制出台《宁波市促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发展意见》,回应破解当前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发展上的制度障碍,尤其是要以资源均衡配置为导向,将各级各类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从横向、纵向两个方面对人力、物力与技术信息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构建跨部门、跨行业、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与实际需求相匹配的养老服务协同组织架构,建立完善以城市社区、乡镇为基本单位的包括外来老年人口在内的全民养老服务组织体系。此外,要制定出台医养结合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支持和发展一批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临终关怀医院等机构;出台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诊疗联动管理办法;制定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双向转诊程序规范。
(二)建立政府、机构、社会共同参与的有效供给体系
1.加快推进医疗服务进社区、进家庭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积极与社区老年服务中心协作,共建“老年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平台,优先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建立契约医疗服务关系,提供居家医疗护理和康复保健等服务,力求到“十三五”末,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与全科医生签约率达到60%以上,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5%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等主要慢性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90%。
2.积极引导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
应坚持“非基本”范围的养老对象由社会和市场为主的原则,通过放宽市场准入,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公私合营(PPP模式)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兴办各类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设施。经测算,“十三五”期间,以每千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55.0张计算,需新增床位5万多张,由此可见设施缺口相当巨大(见表3)。
表3 宁波市“十三五”期间新增养老机构床位数分布情况
3.进一步鼓励引导医疗机构发展养老服务
探索公立医院分级管理,二级、三级医院要以疾病诊治为主,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应开设老年病科,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要以康复护理为主,加大老年健康服务功能,增设老年护理床位;同时,要支持有条件的二级医院、民营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向老年护理医院与专业老年健康服务机构转型。
4.进一步增强养老结构的医疗服务能力
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配套设置老年病医疗康复机构,规模中等的养老服务机构单独设置医疗卫生机构,规模较小的养老服务机构与周边医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部分养老机构也可由医院托管,实现医疗与养老资源共享。
(三)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的医疗保障体系
1.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在已有的高龄补贴、护理补贴等基础上,结合养老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强人社、民政与保险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探索建立适合宁波市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完善老年人医养相关费用的分担机制
培训和管理费用应由政府出资,上门护理服务费用由个人出钱,将“家庭病床”全护理床位费纳入医保支付;同时,建立完善老年护理分级分类补贴机制,制定、完善长期护理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
3.完善医养相关的医保报销制度
增设医疗机构的养老院均可申请医保定点,在此就医的住养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应按照基层医疗机构标准执行,对养老机构长期卧床老人按规定申请家庭病床并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四)支持鼓励医养相关产业发展
要不断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产业集群,组织高校、科研院所与行业企业的产学研协同科技攻关,重点支持依托杭州湾新区、高新区等服务业集聚区,打造一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产业基地;在混合所有制养老机构、社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智慧养老以及养老服务业示范县(市、区)等重点领域,滚动实施一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试点示范;在智慧养老、老年医疗康复服务支撑产品等优势产业领域,壮大一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骨干企业。
(五)加强互联网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整合全市老年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等三大数据库,建立全市统一的老年人口医养结合数据交换平台,促进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之间的协同服务,打造真正意义上的“没有围墙的医养结合养老院”。
(六)着力加强人才保障
建立行业、专业、职业三业对接机制,推行双证书制度,将养老护理员列入紧缺人才培训范围。支持宁波大学、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家政服务与管理、医学营养等相关专业,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养老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构建以高职教育为主体,中、高职和应用型本科及研究生层次齐全、相互衔接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教育培养体系。要加强在职人员培训,积极组织开展老年人长期照护、舒缓治疗和临终关怀适宜技术等培训。
作者单位: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