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是无情却有情——从《古船》《九月寓言》《白鹿原》的命运看新时期文学破冰之旅的风雨征程(节选)
何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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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我们当初把《白鹿原》看作很严肃的文学作品,并没有把它当作畅销书,所以初版只印了14850册,稿费也只按千字几十元付酬。到盗版本蜂起,我们才手忙脚乱地加印,到同年10月已进入第7次印刷,共印56万多册;为维护作者的权益,也才重订合同,按最高标准的10%版税付酬。此后,作为雅俗共赏的常销书,《白鹿原》每年都要加印,迄今总印数已达200多万册(含修订本、“茅盾文学奖”获奖书系、“百年百种中国优秀文学图书”书系、1993年原版本和精装本等)。陈忠实自己掌握的资料显示,《白鹿原》的盗印本已接近30种,其印数也已接近正版。如此看来,说《白鹿原》的实际总印数迄今已有400多万册,当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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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7月,在好评如潮的情况下,我理所当然地组织了一些评论家写文章,并将朱寨的《评<白鹿原>》和蔡葵的《<白鹿原>:史之诗》2篇短文送首都某大报。清样都排好了,就要见报了,却终于被退了回来。原来是某领导机关有一位负责人不喜欢《白鹿原》,指示不要宣传《白鹿原》,于是批评或赞扬《白鹿原》的文章便都不让发表。(这2篇文章后来收入2000年7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白鹿原>评论集》,已经在报纸禁发7年之后了。)
1993年11月,人文社奉命以《当代》杂志编辑部和当代文学一编室的名义,就《白鹿原》的组稿、审稿、编辑、发行等情况向上级领导机关写一报告。几乎同时,中国作协创研部也受命向上级写过关于《白鹿原》的报告。期间,新上任的某领导机关一把手曾约人文社前总编辑屠岸,听取他对《白鹿原》的评价和意见。好在这些报告和谈话虽然反映了某些批评意见,但总体上都是充分肯定《白鹿原》的。屠岸还明确指出《白鹿原》是新时期人文社出版的最优秀的4部长篇小说之一(另外3部为:《芙蓉镇》《南渡记》和《活动变人形》)。这件事以后并没有下文,但领导机关如此郑重其事地关注一部长篇小说,在我的工作经历里是绝无仅有的,也是十分罕见的。
1996年4月下旬,有关领导机关在福州闽江饭店召开“繁荣长篇小说出版专题研讨会”,全国各文艺出版社均有代表参加,我代表人文社与会。会议的总结报告认为,“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是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的具体化。而“主旋律”的含义是很丰富的,即指“一切有利于发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和精神,一切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和精神,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以及一切有利于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认为这“四个一切”就为长篇小说的出版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会议的主持一开始就传达了当时最高领导人提出的意识形态工作的四项任务,即著名的“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整个会议对于《白鹿原》这样在市场上长盛不衰的作品不予置评,肯定了一批作品,批评了一批作品,可就是不提《白鹿原》,仿佛它不存在似的。我在讨论发言中只好说,我拥护“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提法,但决不赞成以是否鼓舞人作为判断作品是否优秀的标准。试问《静静的顿河》《安娜·卡列尼娜》《红楼梦》等公认的中外优秀的长篇小说,难道能用是否鼓舞人来判断它们是否优秀吗?这种似乎是另类的意见,自然在会议上也得不到呼应。
这种状况到了1997年还没有好转。这年5月,在天津开会评“八五”(1991—1995年)优秀长篇小说出版奖时,我以评委的身份联合另外两位评委(雷达、林为进)建议把《白鹿原》列入候选作品的名单中,却意外地受到临时主持人的粗暴干预。我也由此明白,到那时候,某些主管官员的心目中,长篇小说《白鹿原》竟是连评奖候选的资格都没有的。
就这样,不管读者怎么喜欢,不管文艺评论界如何赞赏,《白鹿原》在长篇小说评奖中却连候选的资格都没有,在报纸上也不让宣传,真是如同被晾在无物之阵里,让人深感压抑而无奈。后来,我从一个在新闻界工作的朋友那里了解到,原来是某领导机关的一位领导人在一次什么会上说了批评《白鹿原》,不要再宣传《白鹿原》的话。这样,就真的把《白鹿原》晾起来了。不管什么正式场合和活动,《白鹿原》竟成了敏感的、可能招祸的、不能碰的话题了。
和这种暗地里的压制不同,某业务主管部门的负责人王枫倒是很直白地说出了他对《白鹿原》的不满。他说,写历史不能老是重复于揭伤疤,“《白鹿原》和《废都》一样,写作的着眼点不对”。并指出,“这两部作品揭示的主题没有积极意义,更不宜拍成影视片,变成画面展示给观众”。其立场鲜明,态度坚决,只是其简单粗暴,也一目了然。后来,又听说有位领导干部听取手下某下部汇报对《白鹿原》的看法时,有“你认为《白鹿原》这么好,那你说说它能鼓舞人吗?”的诘问。可见我的“《白鹿原》猜想”其源有自,并非无端猜测。如果《白鹿原》没有获得茅盾文学奖,那就不仅仅是这一奖项的悲哀,而是整个中国当代文学的悲哀了。
我曾经明确地说过:“在我看来,《白鹿原》不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而且也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继承了现实主义文学传统的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之一,是当代中国最厚重、最有概括力、最有认识和审美价值,也最有魅力的优秀长篇小说之一。它荣获当代中国长篇小说的最高奖项——茅盾文学奖,是当之无愧的;相反,如果它没有获得茅盾文学奖,那就不仅仅是这一奖项的悲哀,而是整个中国当代文学的悲哀了。”
让我们回过头来,先看一看《白鹿原》诞生以来在各种评奖活动中的情况吧。
1993年6月10日,《白鹿原》获陕西省作协组织的第二届“双五”最佳文学奖。
1994年12月,人民文学出版社由一批资深编辑组成的评委会通过认真讨论和无记名投票,一致同意授予《白鹿原》以“炎黄杯”人民文学奖(评奖范围为1986—1994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长篇小说)。
此外,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白鹿原》在比较具有官方色彩的评奖(例如“国家图书奖”)活动中,均告落选。如前所述,在“八五”(1991—1995年)优秀长篇小说出版奖的评选活动中,它连候选的资格都被粗暴地勾销了。
在这种情况下,《白鹿原》要想冲击中国当代长篇小说的最高奖项,真是谈何容易啊!
第四届茅盾文学奖的评议从1995年启动,到1997年12月19日揭晓,历时两年多,其中的麻烦和复杂不难想见。
《白鹿原》先在23人专家审读小组(读书班)顺利通过,却在评委会的评议中出现了不小的分歧,以致评委会副主任陈昌本在评议过程中不得不打电话给陈忠实,转达了一些评委要求作者进行修订的意见。这些意见主要是:“作品中儒家文化的体现者朱先生这个人物关于政治斗争‘翻鏊子’的评论,以及与此有关的若干描写可能引出误解,应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廓清。另外,一些与表现思想主题无关的较直露的性描写应加以删改。”
对上述修订意见,陈忠实表示,他本来就准备对书稿进行修订,本来就意识到这些需要修订的地方。于是,忠实又一次躲到西安郊区一个安静的地方,平心静气地对书稿进行了修订:一些与情节和人物性格刻画没多大关系的、较直露的性行为的描写被删去了,如删去了田小娥第一次把黑娃拉上炕的一些性动作过程的描写(可参看《白鹿原》原版136、137、138页),还删去了鹿子霖第二次和田小娥发生性关系的过程的描写(可参看《白鹿原》原版258页)。关于国共两党“翻鏊子”的政治上可能引起误读的几处,或者删除,或者加上了倾向性较鲜明的文字。总共不过删改两三千字的修订稿于1997年11月底寄到人民文学出版社,修订本于同年12月出版。
据说,在评委会对《白鹿原》的评价出现明显分歧时,延安抗大、鲁艺出身的老评论家陈涌(杨思仲)对它的肯定起了重要的支持作用。
无疑,陈涌对《白鹿原》的肯定对它的获奖起了重要的作用。陈忠实自己也很看重陈涌的意见,因为是否评上茅盾文学奖是一回事,《白鹿原》是否存在“历史倾向性问题”又是另一回事。所以,当我打电话告诉陈忠实,说陈涌对某位评论家坦言,《白鹿原》不存在“历史倾向性问题”,这个看法已经在文学圈子里流传开来以后,陈忠实坦言,“我听了有一种清风透胸的爽适之感”。当然,陈忠实本人适当的妥协和对《白鹿原》所做的并非伤筋动骨的修订,对它的获奖也是重要的——毕竟,每个评委只有投一票的权力,哪一票都可能起关键的作用啊!
总之,陈忠实的长篇小说《白鹿原》(修订本)就这样终于榜上有名,荣获中国当代长篇小说的最高奖项——茅盾文学奖。1998年4月20日,它的作者陈忠实终于登上了人民大会堂第四届茅盾文学奖的颁奖台。
关于《白鹿原》经过修订才获得茅盾文学奖,当时文学圈内颇有一些对作者不理解的甚至有所贬损的话。对此,我当然不能认同。一方面,作为《白鹿原》的组稿人、终审人和责任编辑,我由衷地赞赏《白鹿原》,在写于1996年11月的文章中,我就完全自觉地用了《永远的<白鹿原>》这样的题目,文章的结尾也激情难抑地喊出了“啊,《白鹿原》,永远的《白鹿原》,具有惊人魅力的《白鹿原》,你是中国当代文学不朽的诗篇,你是千万读者心中永恒的歌”这样的赞美之辞;另一方面,作为有点阅历的文学编辑,我也深知在我国具体的政治环境下,在中国文坛的具体状况下,《白鹿原》能登上茅盾文学奖的颁奖台,是多么难能可贵,值得我们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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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延安文学》2012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