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鉴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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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厅领导讲话

吴顺江厅长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15年1月14日)

一、2014年工作简要回顾

过去一年,全省人力社保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改革创新、勇于担当、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重点改革推进顺利。去年确定的六个方面改革均取得实质性进展,实现了改革元年良好开局。制定出台更具含金量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明确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居保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所有市县完成医保管理体制整合,城乡统筹迈出新步伐。研究提出完善渔民养老保障政策建议,积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创新人才流动机制,鼓励高校青年博士教师到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全面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事业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剥离、脱钩工作稳步推进。实施严格的权力清单制度,大力简政放权,省厅直接经办的审批事项缩减83%。网上办事加快推进,推动“阳光政务”落实到基层,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就业工作扎实有效。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7.4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1.8万人,“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归零、基数归零,城镇登记失业率处在2.96% 的较低水平。深入推进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强化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跟踪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比例实现双提高。组织开展就业服务月等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就业信息“三通”工程,公益性岗位进村达标率接近90%。深化省内劳动力余缺调剂工程。失业预警、远洋捕捞行业引进外籍船员试点取得明显成效。用工监测覆盖18个行业、42个块状经济上万家企业。出台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意见,开展从业人员专项调研。就业工作积极有为,有力地维护了全省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

(三)社保领域亮点纷呈。全年新增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0万、医疗保险119万、失业保险66万、工伤保险73万、生育保险76万,全民参保登记率达到58%以上,工伤发生率进一步降低,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超过3900万人,均超额完成全年指标。社保基金总收入2765亿元,增长27.5%,累计结余4193亿元,运行总体平稳。企业正常缴费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均水平超过2500元,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月100元,失业保险金月平均标准达到1097元。全面建立大病保险制度,覆盖5000多万城乡参保人员。建立医保医师制度。医保智能监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卓有成效,医保反欺诈“亮剑”专项行动强势推进,中药饮片专项治理持续深化,医保基金监管取得显著成果。“柜员制”经办模式实现市级全覆盖。实施新一轮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补助政策。认真落实“个转企”、“小升规”社保扶持政策,对部分工业企业临时性下浮缴费比例,累计减轻企业负担83亿元。

(四)人才引进培养精准发力。坚持“多招有用人才”,加大引才力度,成功赴欧洲和北京、上海、西安等地举办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全年引进海外留学人才7000余名,外国专家4.1万人次,其中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引进“海外工程师”226名。深入实施151人才工程,举办知识更新工程高研班50期,新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家。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更加规范,覆盖8000多家企业和部分行业。开展“金蓝领”、“非遗项目”和紧缺工种等各类技能人才培训,全省共培训近100万人次。开发石雕、青瓷制作职业标准,新建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3家、技能大师工作室4家。强化技工院校建设和管理。组织62个职业(工种)技能竞赛,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我省成绩名列前茅。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25万。全国第五家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落户浙江。系统上下联动,深入开展“百名干部联千企、服务企业助创新”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初步建立了定期联系、精准服务的长效机制。

(五)人事管理更加规范。在全系统和省直机关推行“日志式”管理平时考核制度,中组部、人社部召开座谈会推广我省的做法。考录工作透明度、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全年共录用公务员9158名。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公务员四类培训任务圆满完成。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深入开展,制定《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建立“之江功勋”荣誉制度。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强化岗位设置后续管理,建立中小学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分级管理和调控机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人备案制试点有序实施。建立干部职数与工资审核管理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出台向农村和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倾斜政策。顺利完成1535名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加大特困军转干部个案帮扶力度,出台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全省企业军转干部保持总体稳定。

(六)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发展。“双爱”活动企业和职工参与度稳步提升,覆盖所有规模以上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提高到1650元,平均增幅12.5%;所有市建立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整治非法使用童工等专项检查,健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办理机制。全省共处理各类欠薪案件2.63万件,为劳动者追讨工资16.77亿元。企业劳动合同、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分别巩固在97%和92%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调解率分别达到92.2% 和75.3%。12333电话咨询年度服务量超过700万。发布全省劳动关系和谐指数。各地狠抓“双爱”活动落地,相互借鉴、比学赶超,有力地推动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一年来,全系统依法行政、规划统计、新闻宣传、信访维稳、调查研究、对口支援等工作明显加强。厅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践行“八个带头”的承诺,全系统高标准、严要求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摆“四风”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为工作推进、任务落实注入了强大正能量。

在经济增速放缓、新问题新挑战持续显现的情况下,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这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人社部有力指导、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全系统干部职工团结协作、辛勤劳动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力社保厅党组向各有关部门,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系统干部队伍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改革意识、担当精神不足,不舍得放权、不善于落实、回应基层诉求不及时等问题;促进就业鼓励创业,管用的办法举措不多;社保经办内控机制还不健全,基金风险防控任务依然艰巨;影响人才作用发挥的制度障碍亟须破解,人才工作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升级还不够有力有效;人事管理、工资分配、劳动关系等领域新老问题交织;信息化、统计调查、数据分析等基层基础工作依然较为薄弱。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解决。

二、当前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增速换挡、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进入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新阶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幕开启,广大老百姓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上更加美好生活充满期待。我们必须准确把握、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改革新态势、人民新期盼,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强烈的创新意识,奋力推进改革、助力发展、改善民生。

第一,牢牢把握改革与法治两大主题。改革与法治是我们党着眼于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能不能适应经济新常态,关键在于深化改革的力度。推进法治建设,将为深化改革提供引领和规范,是适应经济新常态的内在要求、题中之义。改革与法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力社保事业发展的最显著特征。

要持续深化改革。当前,人力社保领域体制机制不合理、不适应、不健全的问题依然突出。破解突出矛盾和问题,持续推动事业发展,必须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深化改革。我们要注重问题导向、统筹设计、基层探索,勇于革自己的命、舍得动自己的奶酪,继续简政放权、继续转变职能,拿出既有年度特点、又有利于长远制度安排的改革举措,以问题倒逼改革,以改革牵引工作。全系统要切实增强改革意识,不松劲、不停步,努力在深化改革上形成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要自觉依法行政。人力社保工作涉及利益调整,关乎公平正义,是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阵地,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要敢于担当,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准确把握权责边界,避免乱作为。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依法治理的要求落实到政策制定、关系协调、矛盾调处、权益维护等各项工作中去;要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权力越界滥用。特别是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重大决策都要依法合规,重大成果都要用制度来巩固。全系统要敬畏法律、自觉践行,力争在依法行政上走在前列。

第二,深刻认识经济新常态下的新挑战新机遇。经济新常态是谋划和推进人力社保工作的大背景、总依据,认识、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是大逻辑。我们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分析判断上来,深化理解、积极应对。

要在促进就业创业上有更大作为。当前,就业总量矛盾虽然相对有所缓解,但经济增速放缓对就业拉动作用短期内会减弱。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和“机器换人”力度加大,导致部分行业群体性失业风险增大,结构性就业矛盾凸显,但从长期看,将创造出更多更有质量的岗位,有利于整体提升就业层次。我们要继续把就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特别要把创业带动就业作为关键之举,持续精准发力,既稳增长、防风险,有效缓解总量压力,守住宏观调控底线;又适应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花大力气提升劳动者素质,着力化解结构性矛盾,努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要强化创新驱动的人才支撑。创新是驱动发展的新引擎,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浙江经济要行稳致远,到了现阶段光有“四千精神”是不够的,靠要素的规模驱动也难以为继,必须更多依靠人力资本质量和技术进步。我们要把牢创新驱动脉搏,围绕打造七大万亿级产业和各地主导产业,坚持政府与市场并重、国内与国外并重、走出去与请进来并重,突出有用、高端、急需,顺应人才流动趋势,拓宽育才引才视野,在培养上下功夫、在引进上做文章,不断提高人才工作对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的贡献度。

要推动社会保障公平可持续。公平是社会保障的永恒主题,可持续是社会保障紧迫的现实课题。当前,我省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劳动年龄段人口数量下降,扩面征缴空间收窄,刚性需求加大,基金长期平衡和安全运行压力加剧,社会保障公平可持续面临新的考验。同时,织牢社保安全网,也有利于拉动内需,使老百姓敢消费、能消费。我们要坚持守住底线,多做雪中送炭的事,切实保障好基本民生;坚持量力而行,合理引导预期,不包打天下、不做过高承诺;坚持完善制度,加快解决碎片化问题,在城乡统筹、人群统筹、待遇统筹上迈出新步伐。总之,要把托底功能发挥好、把政策制度设计好、把群众预期引导好。

要提高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当前,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领域新老问题并存,旧的模式已被打破,新的模式还在探索。随着时间推移,以往一些“单兵突进”式改革的弊端逐渐显现,特别是随着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绩效工资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等改革举措的陆续推出,将对传统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手段带来根本性冲击,同时也带来重塑再造的契机。我们要把握规律、破立并举,不断推进人事管理领域的改革创新,努力使各项制度机制更加科学,更加有利于解放和激发人才活力、促进事业发展。

要深化劳动关系领域源头治理。当前,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拖欠工资、用工不规范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时有发生。同时,劳动者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利益诉求和表达方式日趋多元;新生代农民工自我发展、融入城市要求更加强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劳资纠纷案件中非理性维权情况增多,一旦外部势力插手其中、推波助澜,问题将更为复杂。我们要高举“双爱”这面旗帜,坚持“双维护”原则,加强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努力让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蔚然成风,推动形成和谐劳动关系新境界。

三、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人力社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八八战略”总纲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人力社保系统重大改革任务,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稳中求进、狠抓落实,加大改革力度、强化人才支撑、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和建设“两富”“两美”浙江做出应有的贡献。

综合考虑,2015年要着重推进六个方面改革:

(一)在薪酬待遇方面: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二)在促进创业方面:健全鼓励大众创业的体制机制,强化政府扶持,优化创业环境,着力构建开放高效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让每一位有创业意愿的人实现创业梦想。

(三)在人才发展方面:完善人才智力引进体制机制,建立更加高效的人才供需对接平台,提高引才工作实效和精准度;进一步下放人才评价权限,深化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更加体现优绩优酬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政策;探索建立企业高层次人才职业年金制度;制定公办民办学校、医院人才双向流动政策,破除人才流动体制机制障碍。

(四)在社保制度方面: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探索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支付标准确定机制;完善社保基金监管机制,全面建立“分段把关、分人负责、相互制衡”的社保经办管理模式;探索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办法。

(五)在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争议调解仲裁和监察执法制度,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构建以“双爱”为核心的劳动关系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体系。

(六)在简政放权方面:实施严格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继续转移、下放、取消一批权力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强化权力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快转变部门职能。

在推进上述改革的同时,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就业优先,促进创业带动就业。2015年就业工作的目标是,全省城镇新增就业80万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30万,困难人员就业8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一是鼓励支持创业。制定出台鼓励创业特别是青年创业的综合性政策,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基金,举办全省性创业大赛,加强创业型城市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扶持科技创业、网络创业特别是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对有意向创业的帮一把,对初次创业的扶一程。二是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今年我省要解决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超过40万,要以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为重点,继续实施就业促进计划,完善政策引导、实名登记、见习培训、托底安置一体化工作格局,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三是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强化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做好下岗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深入实施省内劳动力余缺调剂工程,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四是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完善就业失业统计指标体系,建立新增就业指标与社保比对制度。深化失业预警试点工作,强化风险防范,提高就业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五是推进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三年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每年培训10万人。分步制定家政服务业专项能力标准,完善落实社保、培训补贴政策。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

(二)坚持服务创新驱动,加强“两高”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是发挥好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职能作用,在培养上提升效益、引进上精准发力、服务上持续给力,强化创新驱动和经济转型升级的人才支撑。一是在提升上下功夫。围绕七大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深入实施省151人才、专技人才知识更新和“百校千企”、“千企千师”工程,强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深化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实训基地建设,实施特级技师制度。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开发一批职业(工种)标准,大力培养农村实用技能人才和电子商务人才。大规模、有声势组织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着力构建世赛、国赛、省赛有机衔接、相互促进的技能竞赛机制。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20万以上。二是在精准引才上做文章。坚持需求导向,深入推进“海外工程师”计划等引智工程,精心组织各类引才活动,确保取得更大实效。围绕实施重大国家战略,继续帮助舟山新区引好才。加强留学人员和回国来浙专家管理服务,推进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大力引进国际人才机构、知名猎头公司落户浙江,举办第三届人力资源服务业博览会。三是建立人才工作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做深做实“百名干部联千企,服务企业助创新”活动,强化专家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实行“先设站、后授牌”,以招收吸引博士后人才为重点,推动企业博士后工作深入发展。全面取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收费,加强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三)坚持突出重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精心实施重大改革的同时,切实做好扩面提待、制度完善等工作。一是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全面完成调查登记任务。全年新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0万、基本医疗保险30万、失业保险30万、工伤保险20万、生育保险20万。二是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加快发展企业年金,扩大中小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计划试点范围;为1500万城乡参保人员提供免费健康体检。三是完善落实制度。研究制定新一轮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补助政策。落实被征地农民和渔民养老保障政策。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完善特殊用药目录。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推进工伤预防三年行动计划,认真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全年工伤发生人数降低10%以上。建立社保信息披露制度。四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把今年作为医保基金监管深化年,推广宁波试点经验,上半年所有统筹区基本建成标准化医保智能监管平台;总结“亮剑”行动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制定医疗保险违规处理办法,探索药品电子监管模式,推动医保监管向药店延伸,进一步消除监管盲区。

(四)坚持严格规范,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在省直机关全面实施公务员“日志式”管理,强化平时考核。改进公务员考录工作,继续深化聘任制试点。以提高法治能力、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强公务员各类培训。制定“之江功勋”荣誉称号授予办法,进一步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二是完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严格规范事业单位进人工作。制定岗位管控办法,健全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强化聘期考核和竞聘上岗,加快形成公平竞争、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三是严肃工资纪律。完善统发工资与干部职数监管联动机制,集中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管理相衔接的监管制度。四是完成年度军转安置任务,强化跟踪服务和解困维稳,保持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五)坚持以“双爱”活动为总抓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以落实“六有六要”为核心,统筹做好合同签订、工资支付、权益维护、人文关怀等工作,使“双爱”成为广大企业和职工的自觉追求,促进体面劳动、尊严生活。一是深入实施“双爱”活动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宣传发动和工作指导,评选表彰“双爱”活动先进企业和个人。二是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制度。三是夯实“两网化”管理,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突出抓好企业欠薪防范处置工作,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加强动态监管和集中治理,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稳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四是加强调解仲裁和信访工作。加快争议调解仲裁立法。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仲裁结案率和调解率分别达到92%、70%以上。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和逐级走访,做好系统信访维稳工作。

(六)坚持强化引领,提升人力社保信息化水平。信息化是人力社保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支撑,我们要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化手段,发挥信息化对业务工作的引领作用,逐步实现“人社信息化”到“信息化人社”的转变。一是科学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研究制定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确保各类信息化项目布局合理、统筹衔接。二是加强信息统筹整合。以建设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为抓手,加快“省集中”建设步伐,推动不同领域的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三是加快社保卡推广应用。这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我们系统的一张金名片。年底前全省持卡人数要达到4250万。同时,拓展在人力社保其他业务领域的应用,实现一卡多用、一卡通用。四是深化阳光政务建设。推进阳光政务与业务子系统的整合应用,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推进阳光政务向基层延伸、在基层落地。

同时,要在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十三五”规划。全系统要抓好重大问题的联合攻关、重要指标的上下衔接、重点项目的统筹论证,精心设计“十三五”期间需要着力推进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重点政策,进一步提升人力社保事业发展水平。

(七)严守政治纪律,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推动工作,落实任务,离不开一支讲政治、守纪律、作风正的干部队伍。全省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政治意识、强化“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自觉,全面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一要严守政治纪律。这是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政治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坚定政治立场,任何情况下都要懂规矩、守规矩,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委的权威;任何时候都不自行其是、阳奉阴违,自觉做到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忠诚老实。二要一心为民。对老百姓疾苦不关心就是不称职,不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就是不负责。全系统同志都要始终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为人民服务落实到行动上。把今年作为基层服务年,积极回应基层诉求,持续深化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提升基层工作平台服务能力,进一步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三要担当奋斗。岗位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不作为的懒政同样也是腐败。对已经决定的事、已经部署的工作,每位干部职工都要勇于担责、尽心尽责。今年我们改革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薪酬待遇方面四项改革,涉及重大利益关系调整,情况异常复杂,社会高度关注,每一项都是硬仗。我们要发扬奋斗精神、拿出攻坚勇气,直面困难、全力以赴抓好实施。四要依法行政。作为公务员综合管理部门,我们要在学法懂法守法上先一着、深一步。要把法治的标准和要求刻在内心里,把依法行政作为一种思维方式、行为准则,自觉信仰法治、追求法治、践行法治。五要廉洁从政。当前,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依然较为严峻,各地人力社保部门党组要强化政治责任意识,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严格要求才是真正的爱护,要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强化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支持派驻机构履行好监督责任,让我们的干部时刻感到戒尺就在身边,守住干净干事的底线。

同志们,做好新常态下的人力社保工作,任务艰巨而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奋力开创人力社保事业发展新局面。

最后,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刘国富副厅长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务虚会上的讲话(摘要)

(2015年7月31日)

一、充分肯定法治人社、规划财务、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今年以来,我分管的处室、单位紧紧围绕厅党组重大改革、重点任务部署要求,工作都很努力、很尽力,法治人社、规划财务、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都取得积极进展,有力保障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依法行政方面,修订完成《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条例》《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目前已报省政府审定。对2015年1月1日前制定的113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出废止失效文件49件,继续有效文件1089件。按照吴厅长对法治工作的要求,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上半年行政复议案件3件,均维持我厅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案件7件,2件维持我厅意见,1件原告撤诉,4件仍在审理中。阳光政务方面,重新梳理发布网上办事大厅的权力清单、公共服务、内部管理事项指导目录,修订系统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省市县三级权力清单基本目录,省级保留权力从85项减少到80项,上网运行权力38项,基本实现政务服务网要求的“应上尽上”要求。规划财务方面,完成“十三五”规划课题前期研究工作;编制完成2014年厅部门决算和全省社保基金决算,做好2015年厅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农村电商创业方面,受吴厅长委托,我牵头抓了一段时间,做了一些调研,主要是加强了与阿里巴巴、赶街网的战略合作,具体陈中同志已经讲了,我就不重复了。信息化建设方面,稳步推进“省集中”,浙江政务服务网和厅阳光政务数据对接工作有序推进。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4174万,完成年度任务的78%。

此外,宣传工作也很有特色,浙江人社品牌在全国进一步打响;离退休处服务老干部细心周到,为厅党组尽责尽孝。

二、深刻认识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当前,我们正在进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5月21日,吴厅长专门给全厅上了党课,部署了任务、提出了要求。我们手中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权力,严以用权首先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们现在大力推进的法治人社、阳光政务、“四张清单一张网”以及其他的许多改革举措,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第二,要敬畏法律,法律规定干什么就干什么,该遵循什么程序、该遵守什么规矩、该遵从什么制度,都要严格遵守,不越界、不越轨,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三、扎实做好下半年工作的几点要求

下半年,我们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教育成果转化为新常态下推进人力社保事业改革发展的动力。具体来说,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法治人社、信用人社建设。法治对我们事业发展起着重要的保障、规范、引领和服务作用,要抓紧出台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意见,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合同管理、行政调解、法律顾问等制度。会同有关处室认真修订《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组织全系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研究制定人力社保系统黑名单管理制度、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制度、信用奖惩细则等制度。

二是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进一步落实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继续做好阳光政务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信息、数据对接。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指导市县做好权力承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整合保留的职权,规范自由裁量,完善履职流程图,将行政权力放好、接好、管好。

三是高起点编制“十三五”规划。要坚持总体方向和设计具体抓手相结合、长远战略谋划和近期工作计划相结合、构建目标体系和健全考核体系相结合,确定“十三五”时期人力社保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发展目标、指导原则、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

四是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要以社会保障卡为抓手,抢占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的制高点,全年发放社保卡4250万张,确保80%持卡人基础信息入库。要加强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信息资源和信息系统省级集中;推进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与公安、经信等部门,以及系统内业务口子的数据对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阳光政务平台等系统建设。

五是深入做好宣传工作。下半年,系统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宣传工作要为中心工作服务好。要树立工作开展舆论先行的理念,宣传工作要与业务工作同步策划、同步实施。要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围绕系统的重大改革和重点工作,做好政策解释和舆论引导。要突出重点,精心设计若干宣传主题,开展集中宣传。要上下联动,各地要加强与宣传中心的联系,积极提供宣传素材和线索,共同把人力社保宣传做大做强。同时,要努力加强网络舆情工作,强化全省舆情联络员、网评员队伍建设,完善“两员”信息,提高系统突发舆情应对处置的联动速度,推进人力社保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发布,主动引导舆情。

蔡国春副厅长在全省企业年金暨社会保险经办政保合作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

(2015年11月27日)

一、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社保经办政保合作迈上新台阶

(一)充分认识推进社保经办政保合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推进社保经办政保合作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省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对政府管理和服务模式提出了新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阶段,大力推进政保合作,是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社会的关系,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的迫切需要;是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加快服务业发展、引导有效需求的重大举措,对于深化社会领域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增强公众参与意识,激发经济社会活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创新公共服务供给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201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文件),明确了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提出,要加快形成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新机制,建立健全向社会购买服务的体制机制;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又明确提出,要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享有更可靠的社会保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力推进社保经办政保合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市人力社保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推进社保经办政保合作工作摆在改革发展的重要位置,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认真总结社保经办政保合作的探索经验和做法。

目前,我省五项社会保险参保量已超过1.3亿人次,在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社保经办“小马拉大车”的背景下,部分市县人力社保部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探索推进全省社保领域政保合作,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

一是大病保险委托保险公司承办工作全面铺开。2014年,省政府将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列入十件为民实事,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22号文件),并把大病保险委托保险公司承办作为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今年初,我们会同省保监局、省财政厅出台了《浙江省大病保险招投标暂行指引》,引导和规范大病保险委托保险公司行为。目前,除省本级、杭州市区和平阳、泰顺、诸暨等少数统筹区以外,多数统筹区大病保险已通过招投标方式委托保险公司承办。

二是政保合作模式逐步成形。以衢州市为代表的部分地区,政保合作的内容从医疗保险逐步扩大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具体涉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现场勘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经办业务。合作模式大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体现了国家的政策导向,反映出人力社保系统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趋势和方向。

总结各地政保合作的做法,取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是发挥了各自优势,实现了合作共赢。社保部门熟悉社保政策,具有丰富的管理实践经验,但其专业力量不足、服务网络覆盖较窄、精算力量薄弱、专业人才不足等问题也比较突出。保险公司具有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审核和精算团队,完整的服务网络。政保合作可以实现相互间的优势互补,既促进社会保险服务效能的提升,又扩大了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提升其市场价值。

二是促进了经办职能转变,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随着政保合作工作有序推进,社保经办机构逐步摆脱日常事务,从具体业务的经办者,转变成服务标准的制定者和服务绩效的监管者。同时,通过发挥保险公司专业优势、人才优势、网点优势,增强了理赔审核的风险防范能力,控制了基金的不合理支出,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

三是提高了经办服务质量,参保人员得到了更多实惠。政保合作是解决社保经办“最后一公里”服务瓶颈问题的途径之一。通过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扩大了服务网点、增加了服务人员,使就近服务、快捷服务、高效服务成为现实。

在肯定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政保合作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认识还不够到位。部分人力社保系统特别是经办机构的负责同志,对开展政保合作还存在着思想上的顾虑,看不清政保合作的大势,习惯于社保经办旧模式,不敢突破,不敢担当。二是宣传工作还不够有力。由于宣传工作不到位,有的参保人员会认为保险公司介入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就是来赚钱的,对保险公司提供的社保服务心存疑虑。三是业务规则还不够明确。保险公司之间的恶意竞争时有发生,一些保险公司存在不计成本恶意竞争等问题,使保险公司的业务出现亏损,提供的经办服务质量受到影响。

(三)积极有序推进社保经办政保合作工作。

明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把握好社保经办政保合作的发展方向、目标、路径。

一要坚持创新发展,步子迈得更大一点。下一步,要顺势而为,牢牢把握好推进政保合作的节奏和力度。一是推进步骤可以更快。大病保险政保合作的全面推开,以及部分市(县)在社保经办其他领域购买服务的有益尝试,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要抓住时机总结推广。二是合作范围可以更广。除了现有合作领域,还可以研究进一步纳入政保合作的事项,保险公司要开动脑筋,开发适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特点新健康险产品。只有从实际需求出发,我省的商业健康险才能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实现精准对接。三是合作机制可以更活。工作方式上可以有松散型的授权委托合作,也可以有紧密型的共建平台合作;承接形式上可以采用公开招标,也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只要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都可以尝试,不宜追求价格最低,而要讲究服务质量和效率最优。

二要坚持协调发展,工作抓得更主动一点。在推行政保合作的过程中,我们要统筹协调,主动作为,尽量把配套工作做实做细。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落实好保障措施。要进一步明确规则,对每一个合作项目都要明确范围、标的、数量、质量要求,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奖励机制和违约责任等。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三要坚持共享发展,监管抓得更严一点。共享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而推行政保合作的目的就是为了创新社保经办领域服务方式,让社保经办机构和保险公司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让广大参保人员更好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通过政保合作,社保经办机构事务性负担减轻了,但监管的责任更重了。为此,要切实把监管的责任扛起来,维护好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社保经办机构要全程主导、全程管理、全程监督、全程考评,确保政保合作健康持续发展。

二、真抓实干,加快推进企业年金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正确认识企业年金发展面临的形势。

去年12月,我们在杭州召开了全省企业年金工作座谈会。会上,大家集思广益,对加快发展我省企业年金提出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一年来,企业年金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摸清了国有企业建立年金情况。2015年,我们会同省国资委,对国有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情况作了调查。据初步统计,截至2015年6月底,全省共有国有企业7714家,职工70万人,其中已建立企业年金的约1345家,占国有企业总数的17%;参加职工人数约14万人,占职工总人数的20%。从各市参加企业年金职工占当地国企职工的比例看,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排前三位的3个市是金华、衢州、丽水,分别为44.5%、42.5%、30.2%,杭州、宁波、温州在15%左右,其他5个市均低于10%。

二是指导推进部分县市中小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试点工作。去年,我们在海宁市开展中小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试点工作,通过搭建统一服务平台,实现了政府、企业及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共同参与的集合年金新模式。今年5月,我们又将义乌市列入试点范围,尝试在传统集合年金计划基础上,通过试点政策,争取实现办理流程更优化、投资选择更多样、待遇支付更灵活的目标。

从一年来企业年金工作情况看,发展滞后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我们分析,主要原因:一是相关部门认识不到位。各地人力社保部门普遍存在重视基本养老保险、轻视企业年金发展的问题。有的市国资部门不支持当地国有企业发展年金,认为发展年金就是给国有企业搞福利,会影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我省中小企业占比较高,参加企业年金的意愿较弱。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许多中小企业处于艰难的转型升级中,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都比较困难,要发展年金难度更大。三是政策优惠度不够,影响了企业建立年金的积极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原劳动保障部20号令)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超过10年。该办法规定单位及职工的缴费上限比例均为8.3%,但仅允许企业缴费5%以内部分可税前列支,个人缴费4%以内的部分可递延至领取待遇时再纳税,对企业和职工缺乏吸引力。

(二)加快推进企业年金发展。

企业年金是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对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缓解养老保险待遇差问题,都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后,“基本养老保险 +职业年金”的制度模式将对发展企业年金形成倒逼之势。中央、省委“十三五”规划建议中,都明确提出要发展企业年金,为我们指明了发展方向。明年,我们要下决心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推进企业年金发展。

一是要加强政策对接,提高政策含金量。据了解,人社部修订后的《企业年金管理办法》,有望在今年底或明年上半年出台实施。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完善我省企业年金发展政策,提高政策对企业及其职工的吸引力。

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市人力社保部门要将发展企业年金列为明年重要工作来抓,要积极与国资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当地企业年金工作取得新发展。

三是要加强调查研究,找准工作着力点。各市人力社保部门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当地企业年金发展现状,特别是国有企业年金发展较慢的市,要积极会同国资等有关部门,鼓励和引导具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尽早建立企业年金。义乌市、海宁市要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试点工作,为全省加快中小企业年金发展探索经验。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基础较好的市(县),可以向省厅申请列入试点范围。

四是要加强业务培训,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省厅将结合贯彻落实国家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适时举办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培训班,加强对各地政策业务指导。各地人力社保部门也要与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合作,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企业了解企业年金政策,引导更多的企业建立年金。

做好企业年金发展和社会保险经办政保合作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参保人员的获得感,意义重大。让我们在厅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奋力推进企业年金和社会保险经办政保合作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努力谱写社保事业发展的新篇章,为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郭敏纪检组长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务虚会上的讲话(摘要)

(2015年7月30日)

一、上半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上半年,厅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驻厅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密切协同,推动全省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紧扣主体责任,推动落地生根。厅党组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抓紧抓实。通过签订责任状,制定工作要点,召开系统会议,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责任细化明确、到岗到人,部署指导系统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做细做实责任制检查,探索建立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厅党组口头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制度,推动压力层层传导,各个层级都真切感受到了主体责任这副重担。

(二)正视问题短板,狠抓整改落实。在厅党组支持下,驻厅纪检组会同厅有关部门,对近年审计和自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清查出一些财务管理不规范、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并对相关单位负责人作了约谈提醒和批评教育。针对存在的问题,强化源头治理,抓制度、抓规范,研究出台《厅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厅银行账户和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印刷采购管理的通知》等制度,厅内部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

(三)立足抓早抓小,强化执纪问责。今年截至7月底,驻厅纪检组、机关纪委共处理、转办各类信访举报55件,其中绝大部分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不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省厅全面落实约谈提醒制度,截至7月底共约谈10人次,批评教育4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函询4人次。全省系统共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7起,有两起违反组织纪律的案件较为典型,一起是未经审批私自出国,一起是篡改个人档案资料,当事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这些数据和案例表明,全面从严治党,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绝不是一句空话。

二、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近年来,厅党组向上看齐,响应中央和省委号召,在规范权力、转变作风、健全制度等方面主动谋划、积极作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今年巡视、审计和自查情况看,问题和短板依然存在。今年,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问责条例》前不久也正式出台,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篱笆越扎越紧。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学习贯彻《准则》和两个《条例》,谈几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党员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要在守纪律、讲规矩上做好表率,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遇到重要事项、重要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报告的报告,绝不能自行其是。但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够强,有的不懂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随便议论中央定下来的事;有的不信马列信鬼神,信奉各种宗教;有的不把厅里清查工作当回事,不如实报告本单位账外资金;有的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一些重要事项不上会集体研究,存在“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这些都是无视纪律、无视规矩的具体表现,是被《纪律处分条例》列入负面清单的不当行为。这说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没有入心入脑,学一套做一套,存在学做“两张皮”的问题。因此,对《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还要进一步深化,既要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的力度,更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释放出执纪从严的信号,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时刻警醒,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二)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有责任担当,一方面要抓队伍建设,加强对下属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营造本单位本部门风清气正的氛围;另一方面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严格把关,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在细处、落在实处。但个别领导干部对分管的工作或是自己审批签字的事情,马马虎虎,不掌握不清楚。一旦出了问题,这样的领导干部就有可能被问责。随着《问责条例》出台,问责力度不断加大,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将成为常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务必要学深悟透《问责条例》精神,不光要做到洁身自好、以身作则,更要履行好分内的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要进一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招投标、预决算等都有制度规定,有明确的标准,我们必须严格执行,不碰红线。但一些单位执行规定不严、超标准超范围开支的情况仍然存在,特别是有些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企业和协会多多少少有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如果不把财经纪律松弛的问题及时纠正过来,久而久之,小问题就可能会变成大问题。因此,各单位领导干部和业务经办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相关财经制度,严格依纪依规办事;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财务自查,督促问题整改,严肃财经纪律。

(四)要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跟踪监管问效。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既要把好出口关,严格按程序审批拨付,也要强化事中事后的跟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用出实效。但个别专项资金项目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钱拨出去后,项目有没有做、做得怎么样,业务主管部门跟踪督查不到位,对情况掌握不清,项目游离于监管之外。因此,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要进一步加大,业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没有监管就是渎职,监管不到位就是失职。要抓紧建立健全专项资金跟踪监管问效的长效机制,着力强化对资金使用真实性、合规性、实效性的审查。

(五)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国家、省里和厅里出台的相关制度规定,在具体执行上还需要各单位配套制定实施细则,增强可操作性。如“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方面,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等实际,来明确本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而不能照搬厅里规定。与此同时,要狠抓制度执行力,使制度成为硬约束,避免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要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要根据王岐山书记的要求,一条一条对照检查,做好“回头看”工作。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要用好第一种形态,发现错误苗头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倒逼制度落实。

宓小峰副厅长在全省深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15年12月4日)

一、充分认识卫生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现行的卫生职称制度已实施30多年,总体来说,这项制度对提高我省卫技人员的地位和待遇,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现有的职称制度源于计划经济年代,虽然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和完善,但从目前实施情况看,制度本身以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越来越突出,与现行经济社会发展、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要求越来越不相适应。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我们强调要注重业绩导向,不断改进评审办法,完善评价标准条件,但每年几天集中要完成几千人的“粗放式评审模式”,难以真正反映专技人员实际业绩能力情况,重业绩重能力的要求和导向难以真正落地;我们强调深化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但是大家往往只重视职称的评,不注重岗位的聘,“评聘相分离”,评价和使用“两张皮”,单位想用的人评不上,评上的单位又用不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的许多重要制度原则不能落实到位,最终弱化了单位用人的主体地位。我们强调客观公正科学评价,但职称制度上又被附加了太多制度以外的待遇,评价制度“异化”成了待遇制度,最后大家的注意力集中在讲资历、做人情、搞变通上,争待遇成了常态,反而制度本身的评水平、评能力、评业绩的要求被忽略淡化了。凡此种种,要求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改革也就势在必行。

去年,我省在高校开展实施了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全面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淡化资格,强化聘任,在健全优化岗位管理基础上,由高校自定标准,自主评聘、自主发证,以职称改革为突破口,推进事业单位包括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竞聘考核等制度在高校运转实施,真正把用人办校的自主权还给高校。一年多来的实践证明,改革成效是明显的,其重要的标志就是通过改革,高校内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正逐步形成。改革重在建立机制,高校的职称改革实践已为我省体制内的职称制度改革提供了很好的可学习借鉴的经验。

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职称制度改革列入了省委今年的改革目标任务,是继高校之后,我省在职称改革领域又一重要举措。这项改革事关我省卫生医疗事业发展,事关30多万卫技队伍建设,两厅主要领导都高度重视,专题听取汇报,明确改革要求,改革方案也几经商量研究,广泛开展调研、充分听取意见,几度易稿。在指导思想上,我们坚持既要把握改革总体方向积极推进,又要结合卫生系统实际,采取分类分步实施,确保改革平稳过渡,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我们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包括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绩效考核等人事制度的建立完善,为下一步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创造条件;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医疗卫生“双下沉、两提升”决策部署,建立形成卫技人员安心基层、服务基层的政策制度导向。希望大家充分认识今年我省深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坚定决心,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准确理解把握卫生职称制度改革的内容和精神

这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核心内容是“三个全面”,即全面实行分级管理、全面推进评聘结合、全面实行分类评价。“三个全面”既是改革的内容要求,也是下一步改革要深化推进的方向趋势。

改革的关键词,第一是“放权”。即下放高评委评审权。从今年开始县(市、区)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全部下放,由设区市统一组织,实行哪里评哪里发文发证。把一部分评审权分流下放到设区市,既是简政放权的要求,也是职称制度改革的内在需要,有利于改变目前粗放式评审模式。一定程度上讲,申报评审副高以上人员,他的水平能力、在当地的影响和知名度,单位和地方基层最了解。下放评审权的目的,就是要使我们的评审更接基层“地气”,评审的结果更符合用人单位实际。评审权下放后,省里主要是通过组织统一的业务考试,条件标准的制订引导,程序的组织规范要求以及事中事后检查监管等,确保全省评审质量和工作规范。

改革的第二关键词是“分级分类”。“分级分类”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重要原则。这次卫生职称改革强调分级管理、分类评价,目的是增强管理的科学性和评审的针对性。从分级管理角度讲,评审权下放后,设区市的工作任务将大大增加,权力下放了,也对各市的工作要求、管理水平、纪律规范等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各市要结合地方实际,根据省里的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卫生职称改革的“自选动作”,比如基层的能力水平、业绩贡献的评价考核如何具体量化,从推荐到评审整个工作程序如何规范明确,评委会组建如何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原则如何在推荐评审中得到保障,评委会评审的纪律规则如何要求,等等。全面实行分级管理,不仅仅是“放权”一件事,更重要的是改革的任务、管理的要求、工作的规范和实践要在分级管理中得到体现和落实。我们支持鼓励各市根据省里的改革要求,积极进行“差异化”探索,出经验出办法,给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评审和管理模式。

分类评价,就是对省市两级和县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省里分别制定了两套不同的评价标准,既坚持国家对卫技高级职务评审的共性标准条件,又根据层级、类型、单位功能定位的不同,体现不同的侧重要求,对省市两级,主要考核评价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研究创新能力,体现队伍建设引领示范导向;对县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取消了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论文科研只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加分项,不作硬性规定,考核评价的侧重点主要放在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业绩、病人的满意度,引导卫技人员安心基层,钻研业务,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务。实行分类评价,对县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不是放宽条件、降低标准,目的是通过分类,进一步增强评价的针对性科学性,形成队伍建设的分类要求。

改革的第三关键词是“评聘结合”。实行评聘结合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任职资格评审是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文件明确要求医疗卫生单位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根据空缺岗位数的一定比例差额进行择优推荐评审,通过后再由单位聘任。说到底,评的目的是为了使用,使用要以承担和完成岗位工作任务为目标。实行评聘结合,是要把个人职称评审行为与单位目标管理要求统一起来,切实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推进建立健全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绩效考核等人事管理制度。

“放权、分级分类、评聘结合”相互联系,相互统一,形成这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系统整体的逻辑。所以对这次改革,我们不能就事论事,简单理解,改革的指向就是要通过职称制度改革,逐步推进卫生医疗单位用人主体到位,建立形成单位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用人机制。下一步随着改革的配套推进,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淡化资格,强化聘任,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加强岗位管理的基础上,有步骤地全面下放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权,充分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逐步实行单位自主评聘。

三、几个需要重点把关的问题

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今天会议后就要推动实施,各地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着重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问题。

一是坚持标准条件问题。评价标准,既是要求,也是导向,是做好评审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县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评审权下放后,各地要把坚持条件标准,确保评审质量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得随意放宽基本条件标准。省里制定的县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申报高级职务评审标准,总体还是比较原则,各地要再认真研究,进一步具体细化,制定形成具体的可操作、可考核量化、体现基层业绩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要有更强的针对性,更加体现基层职业特点,更加反映基层卫技人员的个人的能力水平、单位的业绩贡献、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更加透明公开可比较,让评上的大家心服口服,评不上的有对照标准,知道自己的差距,有努力的方向。

二是评聘程序问题。评聘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规范程序是关键。评聘结合后,单位在用人中的主体性将得到强化,评审工作也需要单位把把“前道”推荐关,但是,扩大单位用人自主权与规范用人程序是统一的。这次下发的文件中,我们对评聘程序从五个方面进行了规范要求。单位在推荐和聘任过程中,必须做到“三公开”、“两公示”,即(岗位)条件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评聘对象评前材料要上网上墙公示,评聘结果也要上网上墙公示,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各市在评审组织中也要根据国家和省里的规定,对评审工作流程进行明确规范,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关于岗位管理问题。岗位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推进事业单位包括职称等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这次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评聘结合,明确要求评聘工作要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进行。评要与聘结合起来,聘要与岗位结合起来。由此,岗位结构比例就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总体上讲,国家和省对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都有明确的控制目标规定,必须严格执行。我们需要重点研究的是两个问题:第一,根据事业发展,建立科学的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并对不同行业单位实行差别化管理;第二,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岗位管理的调控,指导推进单位内部岗位考核机制建立,盘活岗位存量,形成能上能下;坚持因事设岗,优化岗位配置。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岗位管理,结合改革实际,做到合理统筹、预留空间,把岗位的资源真正用到事业的发展上、工作的需要上、机制的建立上。

四是过渡期问题。改革是个过程,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同时考虑到一些地方和单位实际,我们对卫生高级职务评聘制度改革设定了一个过渡期,即在今明两年,允许单位按照核定的高级岗位数的一定比例差额进行推荐申报。具体比例多少,由各市结合当地的实际研究确定。从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评聘结合。这里要强调的是,这个“过渡期”实际上是给卫技人员适应改革的心理调整过渡,各地单位要把这个“过渡期”更多的当作改革的“准备期”,岗位管理制度、人员聘用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等,都是下一步要实施到位的,各地各单位要把这个“过渡期”利用好,政策再研究透一点,工作再做得扎实一点,特别要把控好“过渡期”的评审工作,宁可要求高些,条件紧一点,要为改革留点空间。省里文件明确,各级评委会要从严控制超岗位申报人员资格评审,确保评审的质量。评多了,评滥了,只会给单位下一步的聘任工作带来矛盾和困难。

五是工作纪律和监管问题。十八大以来,中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其中把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作为一条重要纪律要求。改革需要统一思想,更要步调一致。这次卫生职称制度改革,政策性很强,涉及广大卫技人员切身利益,是一项十分严肃敏感的工作。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里的统一要求,在改革的总体制度框架内,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未经省里同意,不得自行其是,随意扩大对象范围、放宽政策条件、改变程序要求,对违反纪律要求的,要在全省进行通报处理。省里将加强指导监管,设区市要尽快把今年度的实施工作方案报两厅备案,省里将建立定期抽查复核制度,重点对评审标准、评审程序以及评审结果等进行抽查复核。各设区市也要加强对县(市、区)的工作指导监管,做好政策的培训宣讲和解读,引导广大卫生医疗单位和卫技专业人员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深化推进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强,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改革意识、大局意识,坚持全省一盘棋,上下一条心,加强领导,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在具体实施中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明确工作的路线图、时间表,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制定工作预案;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发挥好职称改革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职能牵头部门作用,加强调研指导,统筹改革工作,要充分发挥卫生计生部门作为行业(系列)主管部门优势和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政策,相互支持配合,齐心推进改革,形成“集团作战”的工作合力;对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进行总结,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龚和艳副厅长在全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摘要)

(2015年5月29日)

一、充分肯定全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实践成果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务员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积极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探索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我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现了从无到有、从点到面、从实践探索到理论总结、从制度空白到制度初创的新局面。特别是去年以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省人力社保系统和省直机关全面开展了平时考核,在纵向和横向上为我省下一步全面推进平时考核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对平时考核的重要性已基本形成共识。平时考核是公认的难题,要破解这一难题,最核心的就是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近年来,我省每年都将公务员平时考核列为重点工作,在全省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上进行部署。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涌现出了全省法院系统探索实施的量化绩效考核、宁波市推行的双对考核、杭州市富阳区开展的分类考核、海宁市实施的量化考核、浦江县建立的“办事档案”制度等诸多平时考核成功做法。去年以来,我们在省直机关和全省人力社保系统全面推行了“日志式”管理平时考核,点面结合使得全省上下对平时考核的认识更为直观,平时考核工作已经有了较好的群众基础,全省上下对平时考核的重要性已基本形成共识。

二是逐渐厘清了开展平时考核的工作思路。2011年以来,为切实做好平时考核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平时考核的规定,我省探索建立了考核联系点,将慈溪市、景宁县、杭州市富阳区列为全省首批考核联系点,并明确慈溪市为平时考核试点市。2012年以来,我们还加强了对考核工作的调查研究,多次赴省内外调研,并联合有关高校开展了《县乡行政机关公务员量化考核研究》、《建立健全我省平时考核制度》等课题研究。2014年,在总结省人力社保厅“日志式”管理平时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要求,我们在全省人力社保系统和省直机关全面部署推行了平时考核工作。2014年9月,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深入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4〕36号)要求,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又及时研究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通过几年来的试点实践、调查研究和理论探索,大家对平时考核工作有了比较准确的定位,工作方向逐渐明确、工作方法日趋多样、工作思路更加清晰。

三是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除省直机关和全省人力社保系统已全面开展平时考核外,宁波市在去年已全面推行“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工作,杭州市今年初已在市直机关全面推行平时考核,台州、嘉兴等地也已计划在所有机关推行平时考核,平时考核试点面正不断扩大。开展平时考核后,通过“晒日志”的方式,相互之间有了比较,每个人心里都有了一本明白账,进一步调动了大家干在平时、比在平时、争在平时的积极性。从实施效果来看,推行平时考核的机关,公务员队伍作风明显转变,庸懒散现象明显减少,精神状态普遍提升,工作效率显著提高,达到了从严管理、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目的。平时考核成了抓队伍建设最基础、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我省推行的“日志式”管理平时考核工作,得到了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夏宝龙书记、李强省长多次在不同场合对推行“日志式”管理平时考核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去年11月底,全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座谈会在我省召开,省人力社保厅在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发言和演示;今年5月27日,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在北京召开中直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专题培训班,省人力社保厅又应邀作为全国6家典型单位之一,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平时考核推行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对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全省平时考核推进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和部门平时考核推行工作进展缓慢,还存有“等、靠、要”依赖思想和畏难情绪;平时考核制度还不够健全,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正确对待,并在下一步工作中深入研究,认真加以解决。

二、深刻认识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执政骨干队伍做出了全面部署,强调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公务员是治国理政的主体,是扎实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力量,也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骨干队伍。推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是将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一项具体举措。

(一)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是践行“三严三实”的迫切需要。

十八大以来,中央在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今年中央决定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央和省委都已进行了部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是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的重点,在于从严管理干部”,“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而平时考核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如实反映日常工作情况,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这正是“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体现。开展平时考核,可以有效解决“为官不为”和“中梗阻”问题,有力推动“四风”顽疾的整治,从而促使广大公务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始终保持工作“在状态”。

(二)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是新常态下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

面对新常态,迫切需要厘清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动向,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平时考核,就是要引导广大公务员在新常态下主动适应、科学把握、积极作为,就是要求公务员实现自我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通过工作日志记实和领导评价、提出整改要求,缺什么补什么,促进个人能力素质的不断提高。平时考核还能促使广大公务员树立本领恐慌的忧患意识,树立能力导向、问题导向,更好地适应新常态、服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可以说,抓平时考核就是抓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就必须要推进平时考核工作。

(三)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是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评价一个干部,重要的不是看他说什么,而是看他做什么,看他做得怎么样。要抓好工作落实,必须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夏宝龙书记也曾指出,抓落实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主旋律。推行平时考核工作,实施精准考核,就是要通过创新公务员管理机制和考核机制,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公务员的日常工作实绩、德才表现,褒奖那些埋头苦干、狠抓落实的干部,教育和调整那些只尚空谈、不干实事的干部,努力营造崇尚实干、恪尽职守、勇于奉献的工作氛围。从这一意义上讲,抓平时考核就是抓工作落实、抓激励引导,打破平均主义,营造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使平时考核成为推动落实的“助推器”、引领工作的“风向标”、考核干部的“试金石”,从而更好地将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将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三、全面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各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公务员平时考核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提出的“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的要求,以抓作风建设、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认真落实组通字〔2014〕36号文件精神,坚持试点先行、积极推进和简便易行、注重实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健全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大力推进平时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引导作用,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一)牢固树立“快赶上”意识,加大平时考核推进力度。

我省公务员平时考核推进工作拟分三步走:2015年,各市要加大在市本级和县(市、区)推行的力度,确保市本级和每个县(市、区)都有一定数量的机关开展平时考核工作,各市要研究制定在市本级机关推行的方案,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争取年内在市本级机关全面推行;2016年,各市都要在市本级机关全面推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并选定几个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全面开展平时考核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大试点和面上推行力度;2017年,各市、县(市、区)要全面建立平时考核制度,全省所有机关全面推行平时考核工作。我省全面深入推进平时考核工作的目标已经明确,但任务十分艰巨。从现在起到2017年只有2年多时间,各地必须要增强紧迫感,要倒排时间,明确目标,细化任务,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并强化落实。

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把推行平时考核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各级组织、人力社保部门要密切合作、协同推进、加强督促。进展相对较慢的地区要尽快解决思想认识上“慢热”和工作落实上“慢半拍”的问题,加大推进力度,力争迎头赶上。

(二)牢固树立“抓线上”意识,积极搭建平时考核平台。

从大家的工作交流和典型发言看,各地的平时考核基本上都是围绕6个步骤:明确考核内容、工作记实、领导审核评鉴、反馈、公示和汇总等。基本方法主要就是8个字:个人记实、领导评价。平时考核离不开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平时考核推行较为成功的地区(单位)都是很好地将平时考核“+”到互联网上,实现了平时考核操作便捷、公开透明。无论是小到一个机关内部的平时考核,还是大到像杭州、宁波这样的一个市的平时考核,都离不开网络平台。各地在谋划平时考核工作时,要有“互联网 +”的思维,既要实现单位内部联网,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借鉴宁波、杭州的经验,搭建统一平台,实现数据互联、平台管理,并且还要预留全省联网的数据端口。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优势和云计算平台,简化平时考核流程,总结规律性,把握趋势性,预防苗头性问题,切实把考核从管人转到管队伍上来。各地的考核系统应在省里提出的总体框架要求下,结合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系统、不同机关的特点,因地制宜,做到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切合实际。

(三)牢固树立“用得上”意识,逐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运用好平时考核结果,是提高平时考核生命力的必然要求。怎么用好考核结果,是下一步重点要解决好的问题。对于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在认识上不能过于简单,眼睛只盯着奖励、只想着结果兑现,那就视野窄了、目标低了。要着眼于发挥平时考核在从严管理、导向激励、任务落实、培养选拔、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在培养教育、交流轮岗、晋职晋级、休假疗养等方面使用好考核结果,特别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如果平时考核做实做好了,就可以准确掌握干部的工作作风、德才表现,发挥多棱镜、显微镜、放大镜作用,避免用管脱节、“急拿现用”,防止带病提拔,有利于提高公务员考察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全面性,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四)牢固树立“在路上”意识,不断创新平时考核方式。

平时考核作为一项创新性工作,还需要不断探索、尝试和创新。各地各部门要解放思想,积极主动,不等不靠,不断把平时考核工作推向深入。前期工作基础扎实的地区(单位),要在考核指标、方式方法、结果使用等方面继续探索,特别是对考核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推动平时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工作基础薄弱的地区,也要在借鉴先行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考核模式。各地各单位要对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并根据不同阶段的情况变化,完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取得新成效。

仉贻泓副厅长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务虚会上的讲话(摘要)

(2015年7月30日)

一、职业能力建设工作

今年的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吴厅长在年初全省人力社保工作会议和4月份召开的各市人力社保局长会议都做了明确部署,概括起来就是抓好“1234”(即制定实施特级技师评审制度、加强技工院校和实训基地建设、完成3项指标任务、实施“百校千企”、“千企千师”、技能大赛、职业培训4项工程),各地要按照省里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我再补充两点:

(一)抓重点工作。一是抓政策落实,年初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接下来,省厅将陆续出台特级技师、“千企千师”、职业培训等实施方案、加快技工院校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措施,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抓好落实。二是抓重点产业。国务院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省政府出台了“七大万亿级产业发展规划”,各地也有当地的重点产业。我们的职业培训、技校培养、鉴定评价等都要聚焦这些重点。比如,装备制造业是国家、省和有关市确定的重点产业,它包含了7大类、185个小类,要根据当地的产业细类去抓落实,不能大而化之。三是抓自主评价。这既是简政放权的要求,也是国家职业(工种)标准开发跟不上新业态发展的情况下,加快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总体上这项工作势头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中小企业没有能力做,导致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对此,各级技能鉴定机构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工技协等作用,上门主动服务指导。这两年,为适应企业自主评价的需要,我们开发了一些新的职业(工种)标准,仍然可以作为自主评价的工种(岗位)规范使用。同时,要抓好放管结合,下半年省厅还要出台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

(二)深化品牌建设。近年来,在厅党组和吴厅长的重视下,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创建了一些载体和品牌,在评选激励方面,有特级技师、钱江技能大奖、省首席技师、省技术能手;在载体项目上,有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等,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各地也有不少这方面的载体。下一步,要继续深化品牌建设。在评选方面,要进一步拓宽视野,善于发掘人才,使评选出来的高技能人才更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各地要充分发挥这批技能大师的领军作用,通过组织讲学、现场观摩、师带徒等方式,推动整个技能人才队伍的素质提升。在宣传方面,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伴随企业转型升级全过程,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一线职工的宣传,力争使企业班组长、技术骨干都知道技能人才培养政策,激发他们学技能、提素质的内生动力。下半年省厅将组织系列宣传活动,省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将开通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各地也要强化宣传工作。在职业精神培育方面,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提升我省技能人才队伍素质的重要内容来抓,要把职业精神的培育贯穿技校培养过程、贯穿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过程、贯穿技能人才评选表彰过程,争取成为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又一个品牌。

二、劳动关系、监察执法工作

(一)贯彻好“两个文件”。一个是中发〔2015〕10号文件,我省的实施意见已经起草完成代拟稿。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目标任务,有不少新的政策举措,如开展“双爱”活动综合试验区建设等。另一个是浙委发〔2015〕11号文件, 7月29日下午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此项工作作了部署。贯彻这两个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劳动关系工作的重中之重,省厅将组织政策培训。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抓好实施方案的制定,确保两个文件精神贯彻落到实处。

(二)规范劳务派遣。人社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的过渡期,明年3月底就要结束。各地做了大量的规范工作,但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有的地方劳务派遣用工还存在超比例情况,对这个问题,各地要引起重视。四季度省厅将进行一次排查,对超比例的地区要跟踪督查,帮助解决问题。

(三)强化劳动监察执法。一是落实好人社部、中编办、财政部《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精神,吴厅长对此专门作了批示,省厅正在起草实施方案。目前有些地方的劳动监察执法能力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地方有编制但人员不在岗,不少监察员被抽调到其他岗位;有的地方人员调整比较频繁,业务能力特别是现场处置能力跟不上。一线执法人员要尽量配齐配强,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要开展案例教学、现场观摩、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尽快提升监察员队伍素质。

二是始终把欠薪问题放在首位。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加和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欠薪发生将趋于经常化,解决欠薪问题要从事后查处转到抓源头、抓平时、抓苗头。下半年,省政府规章《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要完成修订,我们会同相关厅局要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有效治理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各地要抓住时机,落实好法规政策,特别是要加强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控预判,及时发现拖欠苗头。对欠薪的处置要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方面,对恶意欠薪的要严厉打击,从重从快处理;另一方面,对生产经营发生暂时困难、产品有市场的企业,除了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保障职工基本生活外,还要采取援企稳岗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是落实重大事件报告和处置制度。从上半年的情况看,一些地方信息不灵、工作不实的情况还是存在的。有几件极端事件都是省厅进行网络舆情监测时发现的,监察总队了解情况时,当地还不知道。所以,各地要真正发挥好网格作用,抓好排查摸底,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特别是要杜绝瞒报现象。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要查背后是否有境外势力、所谓维权组织鼓动策划,做到不查出原因绝不放过。对确有不法分子在背后组织策划的要会同政法机关坚决查处。

此外,省厅会同工商局、公安厅已下发《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主要是打击暑期可能出现的无证作坊非法使用童工问题,请各地抓好落实。使用童工是“高压线”,各地要高度警惕,时刻绷紧这根弦。

陈中副厅长在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摘要)

(2015年8月28日)

一、充分认识农村电商创业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电商工作,将发展农村电商作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电商换市”总体部署,增强农村经济活力的重要举措。对于发展农村电商产业的重要性,省里领导在不同场合都做过重要指示,在这里就不再重复,今天要讲一讲农村电商创业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

目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速缓中趋稳,地区和行业走势分化日趋明显,稳增长和调结构双重压力较大。就业总量矛盾虽然相对有所缓解,但经济增速放缓对就业拉动作用短期内会减弱,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和“机器换人”力度加大,导致部分行业群体性失业风险增大,结构性就业矛盾凸显。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们要积极开拓就业创业新渠道,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

广大农村地区蕴藏着巨大的投资潜力和产业潜力,农村电商正是一片大众创业的新蓝海。发展农村电商可以使农村能人在家门口创业,可以吸引大量青壮年农民、大学生带着资金、带着项目、带着先进理念、带着城市文明返乡创业,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美丽乡村,带动农民致富增收。农村电商企业还可以产生大量就业岗位,不仅可以吸纳农村青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还可以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有人生动地将农村电商带动的创业就业人群比作“新四军”:第一支是青年“创业大军”,青年人接受新事物快,成为最活跃的农村电商创业群体;二是妇女“服务大军”,广大农村妇女依托电商在家门口创业,成为农村电商的大卖家和大买家;三是中年“务农大军”,农村电商发展有效带动了农产品销售,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务农收入,使原本的闲散人员变成发展现代农业的种田能手;四是老年“后勤大军”,老年人对互联网相对陌生,但时间充裕,是打包、发货的熟练工。可以说,农村电商全方位解决了各类劳动者的创业就业问题,特别是重点人群的创业就业问题,正如不少村民所说:“村里自从搞了电商,键盘声取代了麻将声。”此外,农村电商通过“网上卖、网上买”,既有效解决了农产品从农村到城市的“上行”问题,又有效解决了消费品从城市到农村的“下行”问题,实现了“网购进村、土货进城”。据不完全统计, 2014年我省县城以下实现网络销售2000亿元,实现农产品销售180亿元。在阿里巴巴发布的“2014中国淘宝村名单”中,我省有62个“淘宝村”上榜,这些“淘宝村”中,从事电商及相关行业的就多达4万多人,占村人口总数的42%,共开设网店1万余家,2014年销售额达到100亿元,村平均销售额达到1.6亿元。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农村电商已经成为创业就业的“推动器”,增加农民收入的“放大器”,发展农村经济的“服务器”。

二、认清角色定位,创新工作思路,合力开展工作

正是看到农村电商创业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省厅将农村电商创业就业工作作为近几年的重点工作。今年年初,早启动,早部署,下发了33号文件,提出了具体的政策举措,并与阿里巴巴、赶街遂网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4月份局长会议布置之后,各地行动积极,有许多的亮点特色做法。下半年,农村电商创业要在26个试点县基础上,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面推开。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认清角色定位,创新工作思路,合力开展工作:

一是准确定位。农村电商创业就业工作是项新工作,有些地方认为农村电商工作是商务部门的事情,与人力社保部门无关,有畏难情绪;有些地方不知道工作该如何开展,该从哪些方面下手;有些地方工作停滞不前,目标不清晰,任务不明确。作为人力社保部门,要找准定位,要围绕“人”,围绕“创业”、“就业”做文章。通过政策扶持,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通过开展培训,推进农村电商人才培养;通过后续服务,为农村电商企业发展提供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支撑。同时,要精准发力,把工作重点放在“农产品上行”上,帮助农民实现“土货进城”,通过创业就业,实现农民增收。前段时间,省就业局的同志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助推农村电商创业就业方面,对人力社保部门可以做哪些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收集了部分试点县的主要做法和案例,并编印了业务指南,发给了大家。这个指南很有借鉴和参考意义,会后大家要认真学习,不清楚的上面留了联系电话,大家可以交流探讨。

二是创新思路。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用“互联网+”的思维,推进农村电商创业就业工作。“互联网 +”是总理在今年两会上提出来的,说明“互联网 +”已经处在国家战略的高度。“互联网 +”要求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更要求我们政府部门在这个“+”上做文章。我的理解,这个“+”既可以是政策连接,也可以是人才连接,更可以是服务连接。例如,发展农村电商,视野可以更广阔点,除了农产品销售,还可以主动顺应在线预订、在线下单这一大潮流,按照“互联网+”模式发展农村服务业,把眼光投向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俗经济等“美丽业态”,通过农村经济各领域的电商应用,实现更广泛的创业形式,创造更丰富的就业渠道。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在这个“+”上,深入研究,创新方法,有所作为。

三是学会借力。就业创业工作任务繁重,涉及面广,在各地人力社保机构人员编制紧张的情况下,要借助外力、精准发力。夏书记的工作十法,其中有一项是统筹兼顾法。它要求我们在抓工作时,要分配好力度,避免抓点丢面。一方面,要加强与阿里、赶街遂网等电商平台的合作,借助合作企业的资源优势,综合运用政策、资金、培训、服务等杠杆手段,加大力度、加快布局,把农村电商创业之火烧得更旺。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商务、统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发挥就业创业联席会议作用,协调推进农村电商创业就业工作,强化数据采集,提高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准确度。

三、扎实推进农村电商创业就业各项工作

找准定位,明确思路很重要,关键还要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人力社保部门要把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内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和省厅关于农村电商创业就业的相关政策。7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也就是21号文件,这个政策在支持农村电商创业方面的政策红利有三条:一是提高补贴标准。重点人群从事农村电商创业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标准可上浮20%。二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电商企业就业。对农村电商企业招用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部分给予最长3年的社保补贴。三是扶持村级服务站。对在村级电商服务站服务1年以上的劳动者,给予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到村级电商服务站就业,可参照公益性岗位享受政策。桐庐、安吉、天台等地已经出台了更具含金量的政策,各地要按照省政府21号文件和省厅33号文件的要求,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和实施细则。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各地要结合实际,体现力度,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和经办手续,确保出台政策的可操作性,能切实解决问题。同时,要加大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使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二)加大电商人才培训和引进力度。近期,省厅将举办农村电商创业师资培训班,各地要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结合当地经济特点,开发各类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项目,着力提高培训质量。牢固树立“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理念,切实加强电商培育工作,各地要充分依托电商合作平台、培训机构、院校、电商企业等,对农村电商就业创业人员、服务站工作人员、乡镇干部等进行培训,传播互联网创业理念,播撒创业火种,提高电商创业就业技能。农村电商发展离不开人才,各地要大力培养和引进电商领域高层次人才,通过举办电商人才专场招聘会、赴外地招才引智等方式,积极帮助电商企业引进急需人才。

(三)积极搭建各类创业平台。各地要加强农村电商创业孵化园建设,完善认定标准,降低准入门槛,强化创业孵化功能,为电商创业者提供货源对接、办公仓储、快递服务、人才支持、创业培训等多种创业孵化服务。引导园区运营方为电商创业者提供品牌塑造、店铺设计、产品拍照、图片处理、供货发货等技术服务,提高电商创业成功率。力争每个市建成省级农村电商创业孵化园1家,市级农村电商创业孵化园若干家,每县(市、区)至少建立1家县级农村电商创业孵化园。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开展农村电商创业大赛和农产品营销电商技能大赛,举办创业论坛、电商人才节等活动,开发就业创业服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充分发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作用,搭建各类创业服务和交流平台,优化创业公共服务和环境。

(四)加大农村电商创业工作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人力社保部门支持电商创业就业的政策措施、典型事迹和创新做法,做好舆论引导。深入挖掘县域电商创业典型,加强典型培育和宣传,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有条件的地方要与当地电视媒体合作,开设创业宣传节目,加大创业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宣传,激发大众创业热情、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崇尚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五)完善农村电商创业就业工作机制。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将农村电商创业就业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工作考核。各市要加强对县(市、区)的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依托基层平台和合作单位,做好农村电商创业就业数据统计工作,省厅将定期进行通报,开展工作督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将加大省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力度。

会后,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会议部署要求,明确责任,扎实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的就业目标任务,为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促进农村电商发展做出新贡献,为我省经济转型、就业增长和大众创业助力加码。

宋云峰副厅长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务虚会上的讲话(摘要)

(2015年7月30日)

一、关于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各项改革工作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部署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在今年年初全省系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吴厅长全面部署了着重推进的6项改革任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就是其中之一。这项改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优化工资结构;二是建立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三是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补贴。上半年,我们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配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听取意见,对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重点推进。目前,《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两个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已经正式下发,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初步意见也已形成。7月2—3日,我们先后召开了省本级和全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会议,7月20日,召开了全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应该说,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配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情况比较复杂,国家的政策和要求也在不断地调整中,这项工作面临的困难多、阻力大,经过反复呼吁和努力争取,人社部同意采取临时性补贴的措施有效地解决了“增不抵缴”的问题,也就是我们通俗所说的“负增资”问题,实现了增量改革,我省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低职务人员得到了实惠。对下一步继续推进改革,我再谈几点想法:

一是要充分认识完善工资制度各项改革的重要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是全社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举措;县以下机关建立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是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的创新举措,是对公务员制度的创新和完善。这些改革举措都关系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人员稳定。各地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里的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各项政策,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各项改革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

二是要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切实抓好落实。5月中旬,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要在6月底前落实到位。得到此信息后,吴厅长马上要求我们调整思路,由原来按部里要求与养老保险改革同步调整为先行启动调资。此次调标涉及养老保险缴费的预扣、临时性补贴的计发和规范津贴补贴的调整,多种复杂因素交织,存在一定的难度,我省于6月底完成报批,7月初兑现到位。现在,虽然各地都已经预发或兑现了增资,但不能松劲,尤其是采取预发形式兑现增资的地方和单位,还要进一步抓好落实。

三是要扎实做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组织实施工作和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工作。省委省政府对基层干部一直十分关心,近年来我省大批县以下机关工作人员的非领导职务晋升问题已经得到较好解决。从调研情况看,这次改革我省的受益面仅为7%左右,与全国试点县30%左右的比例有较大差距,主要原因是我省基层干部的职务问题比外省解决得早。7月20日,吴厅长在全省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实施会议上明确,这项工作在基层主要由组织部门牵头,但各地人力社保部门要主动配合好。主要是做好一“新”一“老”两类群体工作:一是新符合晋级条件人员的晋升,这项工作要抓紧,毕竟待遇是从批准晋升的次月起开始兑现;二是对超职数配备的“老人”的消化问题,政策已经很明确,今后必须严格执行配备50%的规定,不再另搞一套,省里原有的倾斜政策一律停止执行。关于乡镇工作补贴问题,我们要严格按照省委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决定》中“乡镇干部经济待遇一般高于县级机关同职级干部20%以上”的要求,制定合理可行的办法措施,切实保障乡镇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

二、关于军转安置等工作

今年,中央下达给我省的军转安置任务总数为1451名,较去年减少84名,但师团职人数增加了32名,计划分配中师团职干部占比位列全国第二位,选择自主择业人数虽然有增加,但比例依然是全国最低的,安置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上半年,在各地的共同努力下,确保了全省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的局面,实现了来省零集体访和去京零上访,这一成绩的取得值得点赞。

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要坚决完成军转安置任务。各地要继续强化政治任务观念,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严格落实国家和省里的有关安置政策,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安置工作,争取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年度安置任务。

二是要扎实推进自主择业工作。各地要按照国转办即将出台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年度审核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依托新近上线的全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信息平台,切实做好自主择业干部年度审核及管理服务工作。

三是要全力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由于每两年调整一次生活补贴的惯性预期,近期要求继续调整的呼声预计会很高。另外,全省11个市都已经建立了节日慰问金制度,中铁十六局等部分在省本级参保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要求享受慰问金的诉求也比较迫切。“八一”来临,今年9月3日又是抗战胜利70周年的纪念日,希望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未雨绸缪,加强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确保我省企业军转干部继续保持总体稳定局面。

三、其他有关工作

(一)关于人事考试工作。全省一年要组织各类人事考试项目近60项,参考人数约90万人,可以说人事考试任务非常重、压力非常大。一是要时刻紧绷考试安全这根弦不放松。各地要高度警惕,坚持“综合施策、预防为主”的原则,重点排查风险点,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都要严厉惩处、绝不姑息。今年的职称外语考试,我省有三个市(台州、温州、衢州)存在异常雷同考场,说明这些地方的考场管理还不到位,以后必须杜绝这种现象,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同时,各地要结合8月份的警示教育月活动,加强对内部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二是要不断优化服务质量。要以考生满意为目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不断在服务上“树形象、创品牌”。三是要共同推进基地建设。人事考试基地建设对于化解考点考场落实难、管理要求落实难等问题有直接作用。请各地积极配合省考试办,共同推进全省人事考试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我省人事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水平。

(二)关于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从历年情况来看,我省的工伤事故发生量和发生率都比较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仅上半年,省本级再次鉴定量就已达到1174件,地方的劳动能力鉴定量则更大。今年4月份,省厅举办了劳动能力鉴定新标准培训班,并联合省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若干意见》。各地要以此为契机,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队伍建设水平和能力;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弱势群体的基本工作理念和态度,规范鉴定程序、缩短鉴定时间、提高鉴定质量和满意度,把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工作做细、做实,尽量不要将矛盾上交。对委托县(市)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要加强业务指导,严格把关,强化监管,不能一放了之。

(三)关于人力社保科学研究工作。上半年,根据厅党组的决定,省人科所和省劳科院进行了合并,成立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新成立的研究院,目标任务更加明确,人员配备更加精干。希望研究院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厅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人力社保改革难点、社会关注热点以及“十三五”规划等相关课题研究,并把“创新、务实、可行”作为研究成果的重要衡量标准。同时,也希望各地人力社保部门支持研究院的有关调查研究工作,确保我们的研究成果既接地气又能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