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与统筹:古代内辅体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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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尚书内辅地位的确立

东汉尚书台内辅和秉钧执政地位的确立,是与光武帝、明帝闲置功臣、防范外戚、猜忌三公的政治取向密不可分的。

1.“高秩厚礼,允答功臣”

刘秀优待、闲置开国功臣。终建武之世,功臣封侯者百余人,邓禹、吴汉等封至四县。博士丁恭反对说:“古帝王封诸侯不过百里,—强干弱枝所以为治也。”刘秀说:“古之亡国,皆以无道,未尝闻功臣地多而亡者。”封功臣策文说:

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敬之戒之,传尔子孙,长为汉藩。

史称刘秀“方以吏事责三公,故功臣并不用”。《东观汉记》说:

上以天下既定,思念欲完功臣爵士,不令以吏职为过,故皆以列侯就第也。


东汉开国功臣很少负责军政事务。胶东侯贾复“知帝欲偃干戈,修文德,不欲功臣拥众京师,乃与高密侯邓禹并剽甲兵,敦儒术”,放弃兵权,受到刘秀赞赏,从此功臣纷纷交出兵权。窦融多次上书辞谢爵位,对儿子“朝夕教导以经艺,不得令观天文、见谶记,诚欲令恭肃畏事,恂恂循道,不愿其有才能”。全国统一后,“列侯唯高密、固始、胶东三侯与公卿参议国家大事”。《后汉书·贾复传》。固始侯即李通。

《后汉书·马武传》说:

帝虽制御功臣,而每能回容,宥其小失。远方贡珍甘,必先遍赐列侯,而太官无余,有功则增邑赏,不任以吏职,故皆保其福禄,终无诛谴者。

范晔《后汉书》评价说:

直绳则亏丧旧恩,桡情则违废禁典,选德则功不必厚,举劳则人或未贤,参任则群心难塞,并列则其敝未远,不得不校其胜否,即事相权。故高秩厚礼,允答功臣,峻文深宪,责成吏职。建武之世,侯者百余,若夫数公者,则参与国议,分均休咎,其余并优以宽科,完其封禄,莫不终以功名,延庆于后。

除优待、闲置功臣外,朝廷又严防外戚。《东观汉纪·显宗孝明帝纪》说:

世祖闵伤前世权臣太盛,外戚预政,至于建武,朝无权臣,外族阴、郭之家不过九卿,亲属势位,不能及许、史、王氏之半。至于永平,后妃外家贵者,裁家一人备列将校尉,在兵马官,充奉宿卫,阖门而已无封侯预朝政者。

2.“苛待三公,政归台阁”

东汉初年“以吏事责三公”,严苛待之,而尚书体系遂成为内辅与和秉钧执政机关。

光武帝时,大司农江冯上言“宜令司隶校尉督察三公”。光武帝从之。司空掾陈元曾上疏,认为“诚不宜使有司察公辅之名”。他说:

臣闻师臣者帝,宾臣者霸。故武王以太公为师,齐桓以夷吾为仲父,近则高帝优相国之礼,太宗假宰辅之权。

东汉初年,“州牧奏二千石长吏不任位者,事皆先下三公,三公遣掾史案验,然后黜退”。明帝“时用明察,不复委任三府,而权归刺举之吏”。执金吾朱浮上疏说:

陛下以使者为腹心,而使者以从事为耳目,是为尚书之平,决于百石之吏,故群下苛刻,各自为能。兼以私情容长,憎爱在职,皆竞张空虚,以要时利。愿陛下留心千里之任,省察偏言之奏。

《后汉书·朱浮传》对此评价说:

诚知宰相自有体也。故曾子曰:君子所贵乎道者三,笾豆之事则有司存。而光武、明帝躬好吏事,亦以课核三公,其人或失而其礼稍薄,至有诛斥诘辱之累。任职责过,一至于此。朱浮讥讽苛察欲速之弊,然矣。

但后任大司空的朱浮终于被明帝赐死。

朱浮的遭遇是光武、明帝时期三公的一个典型。与西汉初常以列侯为丞相、后来拜三公者同时封列侯不同,东汉三公初年较少用功臣充任,后来拜三公也不必然封侯。这时的三公常因灾异等而被责贬,更有不少受到猜忌而处死。如宋弘为大司空,因考核上党太守无所依据而坐免官。伏湛行大司徒事,以冬祭高庙,河南尹与司隶校尉在庙中争论而湛不举奏,坐免官。赵熹为太尉,以考核中山相薛修事不实,坐免官。冯鲂为司空,以考核陇西太守邓融事,听任奸吏所为,坐免官。韩歆为司徒,好直言,无所隐讳,光武不能容忍,免官遣归乡里,并下诏责之,韩歆惶恐自杀。欧阳歙、戴涉为大司徒,皆以罪下狱死。

于是,尚书体系便成为中央中枢机关。《后汉书·陈忠传》深刻揭示出东汉尚书侵夺三公之权而三公多遭打击的事实:

时三府任轻,机事专委尚书,而灾眚变咎,辄切免三公。尚书仆射陈忠上疏曰:汉典旧事,丞相所请,靡有不听。今之三公,虽当其名而无其实,选举诛赏,一由尚书,尚书见任,重于三公,陵迟以来,其渐久矣。

东汉末年,仲长统指出,东汉权归台阁,又宠信后族、宦官,但又因灾异严责三公;他主张废除三公制,恢复丞相制,至少也应该是三公实际负责制。他说:

周礼六典,頉宰贰王而理天下。春秋之时,诸侯明德者,皆一卿为政。爰及战国,亦皆然也。秦兼天下,则置丞相,而贰之以御史大夫。自高帝逮于孝成,因而不改,多终其身。汉之隆盛,是惟在焉。夫任一人则政专,任数人则相倚。政专则和谐,相倚则违戾。—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然政有不理,犹加谴责。而权移外戚之家,宠被近习之竖。

他批评朝廷以屡遭灾害为由苛待三公,认为这是“曩者任之重而责之轻,今者任之轻而责之重”,说:

此皆戚宦之臣所致然也,反以策让三公,至于死免,乃足为叫呼苍天,号咷泣血者也。又,中世之选三公也,务于清箻谨慎、循常习故者。是妇女之检柙、乡曲之常人耳,恶足以居斯位邪?埶既如彼,选又如此,而欲望三公勋立于国家,绩加于生民,不亦远乎?未若置丞相自总之。若委三公,则宜分任责成。《后汉书》卷四九《仲长统传》。

而九卿之权也被侵夺。《资治通鉴》卷八十胡三省注:

汉初九卿各有所掌,东都以后尚书诸曹分掌众事,九卿殆为具官。

3.尚书“未尝尽夺三公之权”

东汉“虽置三公,而事归台阁,尚书始为机衡之任。然当时尚书,不过预闻国政,未尝尽夺三公之权也”。《文献通考·职官三》。东汉三公仍是外朝领袖,职权未被尚书全部侵夺。

东汉太尉分管军事事务以及有关官吏的考察、监督。司徒分管民事事务以及有关官吏的考察、监督,郡、国每年(或每三年)年终派吏携“计簿”到京师,往往是由司徒听取汇报,即“受计”。据《后汉书·赵壹传》, “举郡上计到京师。是时,司徒袁逢受计,计吏数百人皆拜伏庭中,莫敢仰视”。《周礼·槁人》郑注:“今司徒府中有百官朝会之殿。”司徒在此与公卿一起进行考课和奏行赏罚。三公还分领九卿。

三公仍有议国大政的权力。如太尉“凡国有大造大疑,则与司徒、司空通而论之;国有过事,则与三公通谏争之”。《后汉书·百官志一》。这一职责定位为西汉所未见。

桓帝时,中常侍侯览之兄侯参为益州刺史,残暴贪婪,太尉杨秉奏槛车征参,参于道自杀。尚书召对杨秉掾属,诘之曰:

设官分职,各有司存。三公统外,御史察内。今越奏近官,经典、汉制,何所依据?其开公具对。

杨秉使掾属对曰:

《春秋传》曰:除君之恶,唯力是视。邓通懈慢,申屠嘉召通诘责,文帝从而请之。汉世故事,三公之职,无所不统。

于是,尚书不能诘,桓帝不得已,竟免侯览官。

外戚梁冀为大将军,执掌大权,鸩死质帝,欲立蠡吾侯刘志。太尉李固联合司徒胡广、司空赵戒,“先与冀书”,迫使梁太后与梁冀“召三公、中二千石、列侯大议所立”。会上,三公与大鸿胪杜乔建议立清河王刘蒜为帝,理由充足,梁冀“未有以相夺”。《后汉书·李固传》。

安帝时,大将军邓骘因军费不赡,“欲弃凉州,并力北边”, “乃会公卿集议”。开始议者咸同,后太尉府郎中虞诩说服太尉李修,以为不当放弃。“修善其言,更集四府,皆从诩议。”

顺帝永和三年(138),侍御史贾昌与州郡并力讨区怜等,不克,被攻围;岁余兵谷不继。帝召公卿百官及四府掾属问以方略,皆议遣大将,发荆、扬、兖、豫四万人赴之。三公李固驳斥,四府悉从固议,由是岭外复平。

桓帝永寿三年(157),或上言:“民之贫困以货轻钱薄,宜改铸大钱。”事下四府群僚及太学能言之士议之,遂不改钱。

三公拥有很大的用人权,包括对官吏的监督、考核,奏行赏罚权。《东汉会要·选举》收录了许多特诏三公以下举士的材料。

顺帝时,郎顗上书并诣对尚书说:

今选举皆归三司,每有选用,辄参之掾属,公府门巷,宾客填集,送去迎来,财货无已。选举之任,不如还在机密。《后汉书·郎顗传》。

“机密”即是尚书。顺帝阳嘉元年(132)诏:

今刺史二石之选,归任三司;其简序先后、情窍高下、岁月之次、文武之宜,务存厥中。《后汉书·顺帝纪》。

桓帝末年,“政事多归尚书,桓帝特诏三公,令高选庸能”。《后汉书·王畅传》。

和帝时,外戚窦氏家族干政,袁安为司徒,与司空任隗“举奏诸二千石,又它所连及,贬秩免官者四十余人,窦氏大恨”。

和帝、安帝时,鲁恭两为司徒,选辟高第至列卿、郡守者数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