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行政区经济与区域合作模式重构:基于长三角地区的实践和探索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六节 区域合作趋势的几点思考

作为世界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经济,离不开世界经济,也不可能不受世界经济发展的影响。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背景下,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30多年的发展,内部区域经济一体化业已成为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大趋势。

一、国内区域合作演变过程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很长一个时期,中国区域经济长期处于各省区市自成体系的“诸侯经济”状态,这是由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的刚性约束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区域经济现象,是中国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区域经济由纵向运行系统向横向运行系统转变时期出现的具有过渡性质的一种区域经济类型。在这种经济格局中,行政区划界线划定了每个省区市进行生产力布局、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等经济活动的范围。这种行政区经济在改革开放之初,对于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其地方保护、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等弊端日益凸显。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中国各省区市经济趋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出现了都市圈经济,即以一个或多个核心城市为主导,带动周边众多中小城市群,以实现互惠互利、资源共享、联动发展、共同繁荣的区域经济格局。同时,地方政府出于“财政效率”的驱动,成为内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推动力量。20世纪80年代,在中央优先发展东部沿海地区的政策激励下,珠江三角洲地区成为中国当时最具活力的经济发达地区,形成了以广东为中心的珠三角都市圈。90年代,中国开始开发上海浦东,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都市圈迅速崛起。21世纪初形成了以北京、天津为中心的京津冀都市圈。这样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三大增长极,形成21世纪初中国区域经济三足鼎立的发展态势。

迈入新世纪,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中国经济国际化、市场化进程加快,区域经济开始了新一轮的调整和整合。在此过程中,中国区域经济开始步入内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道路。其标志是自2003年起三大都市圈的重新定位和向周边地区的扩张。其中,珠三角在2003年初就开始酝酿“泛珠三角计划”。“泛珠三角”包括珠江流域的广东、福建、江西、广西、海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9个省区加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因此又叫“9+2”。长三角16个城市市长于2003年8月聚首南京探讨新的长三角一体化之路,标志着建立“泛长三角都市圈”倾向凸现。同时传统的长三角也开始向江西、安徽等临近地区扩张。环渤海都市圈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和山东,后来也开始酝酿向内蒙古和山西扩张。2003年,在中央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背景下,东北经济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及内蒙古东部地区)开始加强经济合作,酝酿一体化发展战略。

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国重划经济区域,把中国的经济发展置于空间规划和产业规划的双重指导下。这是未来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基本思路和重要任务。经济区划分思路是使国家突破以基本行政区为唯一调控单元的局面,抑制“行政区经济”,促进空间开发秩序的合理化。根据这样的设想,国家发改委的有关专家提出将全国划分为8大经济区或者叫“7+ 1”经济区。即以广州、香港、厦门等城市为中心,规划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体系;以上海、南京、杭州等城市为中心,规划泛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体系;以北京、天津、青岛等城市为中心,规划泛渤海湾区域经济体系;以沈阳、大连、哈尔滨、长春为中心,规划泛东北区域经济体系;以武汉、郑州为中心规划中原区域经济体系;以重庆、成都、贵阳、昆明等城市为中心,规划西南区域经济体系;以西安、兰州为中心,规划陕甘宁青区域经济体系;考虑到青藏高原及其周边地区、新疆及其周边地区生态环境比较脆弱,人口密度和经济密度比较低的客观现实,规划西部生态经济区区域经济体系。可以说,“7+1”经济区体系将成为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雏形,也可以肯定地说,内部区域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今后中国区域经济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

二、区域合作的新阶段新趋势

回顾国内行政区际经济合作发展过程,不难发现中国行政区际经济合作无论是形式、内容还是方法、范围都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区域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发展的。同时,行政区际经济合作又在促进体制改革和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并表现出明显的发展趋势。

第一,区域内行政区际垂直分工与水平分工方式并存,都市经济圈将明显形成“多层级三环”结构的产业布局。经济区域内行政区之间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发达的省区市与落后的省区市之间以垂直型分工为主,落后地区以输出初级、中间产品为主,而经济相对发达的省区市以输出最终产品为主。但随着区际经济联系的加强,加之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单一的垂直分工格局被打破,行政区际的水平分工将得到较快的发展,出现垂直分工与水平分工并存的分工格局。在产业布局上,“城市化对区域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具有深刻影响”。经济区域内以大中型城市为极点,形成“多层级三环”结构。在“三环”结构中,一环即大中型城市核心圈,以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为主;二环即辐射圈,是以工业经济为主导的强联系圈,侧重于发展劳动密集型第二产业;三环即拓展圈,是以生态农业经济为主导的强辐射圈,着重发展有特色的第一产业。由此构成区域经济的第一层面的“三环”结构,同时在都市圈的若干卫星城,会相应形成下一级的“三环”结构。依次类推,形成“多层级三环”结构的产业布局框架。

第二,区际经济合作开始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政府推进”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政府主导的行政区际经济合作模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改为“决定性作用”。在政府主导型,特别是地方政府主导型的区际经济合作中,政府扮演了主角,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行政区际经济合作要坚持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以合作剩余的行政区际合理分配作为推动经济合作发展的根本动力。企业已经成为区际经济合作的主要利益相关者,政府不得不改变其在区际经济合作中的角色,开始向尊重企业主体地位的市场主导型区际经济合作转变。加快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积极为行政区际经济合作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支持和引导行政区际建立合理的分工体系,维护市场秩序,清除区际经济合作的体制性障碍。

第三,区际合作的地域范围不断扩大,区际经济合作的方式和内容将不断丰富。政府主导型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一般以行政毗邻地区作为活动的地域范围,往往以一个或多个城市为中心,或一条交通线路、一个流域的主干河道为核心,这是行政力量推动区域经济合作的一种必然选择。在市场主导型区域经济合作组织逐步壮大后,合作会冲破原来的地域限制,扩大合作的区域范围。这一方面是由于随着专业化分工的发展,企业的区域活动范围必然会增大;另一方面是由于区际合作会面临许多新问题,在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会产生多样性的区际经济合作方式。同时,区域合作将更加依赖良好的社会信用制度,更加需要政府解决社会信用体系缺失问题的决心,加快建立信用制度的框架和明确发展方向。随着人们信用观念的增强、信用法律法规的健全以及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制度的实施,社会信用状况将得到逐步改善,未来行政区际经济合作将拥有良好的信用环境,在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下健康发展。

第四,产业集群化发展将成为行政区际经济合作的重要推动力量。区际产业转移速度加快,产业集聚、集群化发展在很长一个时期内将成为行政区际经济合作的重要推动力量。中国行政区际经济差距较大,区际资源禀赋、优势产业各异,为产业的区际转移提供了客观基础。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加快产业的区际转移,符合区域经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也是区域经济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因此,区际产业转移是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趋势。而产业集聚和产业集群化发展是区际产业转移的必然结果。产业集聚是指特定产业以及支撑和关联产业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具有排他性的地理集中倾向。产业集群则指特定产业以及支撑和关联产业在一定地域范围的地理集中。产业集聚是产业集群形成的动态过程,产业集群是产业集聚的结果。产业集聚、集群化发展既能够提高分工水平,又能够有效节约协调分工的交易费用,因而能够提高生产效率,形成相对竞争优势。产业集群化是以中小企业之间的分工来代替大企业内部分工的,能够凭借小企业之间的分工克服目前中国现代企业制度缺乏和市场规制不完善的经济发展劣势。因而在今后很长的一个时期内,产业集群化发展将是提高中国区域经济分工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产业集群化发展所带来的分工细化,将进一步密切区域经济发展联系,推动行政区际经济合作的发展。

第五,都市经济圈将成为行政区经济合作的重要载体。法国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Francois Perroux)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增长极”理论认为,任何地区的经济发展都是不平衡的,不可能在所有地方同时发展,而总是首先在少数条件优越的点上形成增长中心,这些“点”被称为“增长极”。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中心城市将成为该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如香港、澳门、广州对于泛珠三角,上海对于长三角,北京、天津对于京津冀都是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极点。这些经济势能强大的中心城市对要素资源必然产生“极化效应”,并对周边次级城市区域产生辐射扩散效应。中心城市与其周边腹地形成“极化—扩散”效应,推动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建设都市经济圈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途径。都市经济圈也是行政区际经济合作的重要载体。都市圈的发展必然会推动具有较高首位度的中心城市与其辐射带动的若干腹地都市形成合理的分工体系,这种分工体系将有效推动跨行政区经济合作关系的建立和发展。因此,都市经济圈将是行政区际经济合作的主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