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区域合作的概念界定
一、区域合作主体
区域合作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区域的经济主体为获得各自利益而自愿进行的以产品和要素在区域间流动为实质内容的协作性和互利性资源配置。区域合作活动的行为人就是合作主体。合作主体可以是企事业单位、自然人,也可以是地方政府乃至主权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各经济主体在经济实力、地位上存在差异,但在区域合作活动中,各方的地位是对等的。作为合作主体应该包括各种不同的组织机构和经济社会的自然人,前者如企业、事业单位、地方政府乃至主权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
在区域合作主体中,需要特别强调企业在区域合作中的重要主体作用。区域经济活动中,无论是产业之间的竞争,还是产业集群之间的竞争,或是城市之间的竞争,竞争的主体主要是企业,更加突出市场及其主体在跨区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区域合作在各地方政府引导力度加大的情况下,协助企业拓宽战略空间及信息、项目和融资渠道,进一步激发市场要素活力,整合区域内的生产要素,增强企业的主体意识及区域合作意识,让企业逐步成为区域经济合作中最活跃的主体性力量,以扩大产业合作范围和深度,发挥企业在资源配置、要素流动及利益协调中的主流作用。在合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合作机制,提高区域内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协作的机制水平,充分建立促进企业合作与发展的区域性机制,最终形成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政府规划引导的体制和机制。
二、区域与区际
由于区域是一个多侧面、多层次、相对性较强的概念,并且区域的规模可以根据研究的视角不同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变动,所以对区域的概念,目前学术界尚无可以为大家所共同接受的定义。从一般意义上讲,“区域是地球表面上被某种特征所固定的空间系统”。不同的学科对区域理解的侧重点不同。政治学把“区域”理解为国家实施行政管理的行政单元,地理学把“区域”看成是地球表面上的地理单元,而经济学则把“区域”作为经济上相对完整的经济单元。区域的本质是在地球表面上占有一定空间的、以不同的物质客体为对象的地域范围。区际是指区域之间的关系。与区域的性质相联系,区际之间的关系可以是政治、经济、文化、地理、生态等多个方面的关系。区际经济关系通过区际贸易、竞争与合作、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和相互作用来表现。
区际经济关系的主体是经济行为人,客体是区域资源、产业、生态、市场等区际经济关系的内容,包括区际经济关系主体的组合变化及其发展趋势、参与区际经济关系的经济客体和其采取的运动方式与途径、区际经济关系的运行机构和影响其发挥作用的各种因素之间的联系、区际经济关系的实质和参与区际经济联系的动因和途径等。
三、区域合作剩余
合作剩余指合作者通过合作所得到的纯收益(扣除合作成本后的收益,包括减少损失额)与如果不合作或竞争所能得到的纯收益(扣除竞争成本后的收益,也包括减少损失额)之间的差额。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一切合作(包括交换、交易和合做生意——后者又包括雇佣关系)所得都可以被视作某种合作剩余。
区域合作在不同的领域有着不同的特征和发展轨迹,尤其是在经济领域,区域合作的发展程度最为深远,已经出现了优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等不同类型和区域合作过程的实质内容,由此,要素在不同区域间流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区域合作是生产社会化和地区社会分工协作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地区专业化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区域合作过程的实质内容表现为不同区域间劳动力、物质产品、资金、信息和技术等的跨区域流动。劳动力流动包括劳务输入输出、人口迁移、人才调配等;物质产品流动主要包括能源、原材料、生产设备、各种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等在空间上的交换;资金流动是各类工业资本、商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跨区域流动或输入输出;信息流动是各类信息从信源到信宿的空间传输过程;技术流动尽管与信息流动在一定程度上有相同的内容,但技术流动主要是以知识的各种载体、技术设备、技术经验等实体性技术和非实体性技术的形式传播和转移的。通过要素的跨区域流动,拥有不同要素禀赋优势的地区,实现资源重新整合,优势互补,并在资源优化配置中获得合作各方福利的增加。
区域合作的目的是获取在双赢条件下的合作剩余。区域合作既是各区域不同主体之间的合作,也是区域各主体所拥有的要素之间的合作。在要素的合作中,系统从无序到有序或形成新的结构功能,使多个要素共同的产出要大于各要素独立的产出之和,这样合作各方就可以从原来就有的要素中取得更多的收益。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这种合作剩余主要来自通过合作实现的信息共享、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风险共担,主要表现为竞争性成本削减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马克思曾说“不仅是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因此,两地或区域间在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推动下开展联合与协作,能获得更多额外收益,即合作剩余。
四、国内外区域合作文献综述
1.国内研究的文献综述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学者从前瞻性角度出发,对有关区域分工与合作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具体实践也表明,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于如何有效配置各地区的要素资源,优化地区产业结构,协调地区间产业和经济发展,从而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快速发展的研究,已经或正成为理论界和政策制定与执行者关注和研究的热点。
孙久文(2004)在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区域经济研究的重点问题回顾中指出,产业结构趋同现象愈演愈烈,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这里既有政策的原因,也有地方政府盲目追求地方利益的原因。解决产业结构趋同的途径,是在制订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当地的比较优势,推进各类地域的合理分工。同时,他在对我国区域经济问题研究的趋势展望中提出,产业结构的调整是未来的重点,研究的思路是:以地区优势作为产业选择的依据,推进产业选择的区域化道路,而不是全国性的重工业化或轻工业化。
魏后凯(2002)在他的研究中指出,市场竞争的国际化和产业组织的变革,将促使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各种生产要素将逐步向优势地区和优势企业集聚,地区间产业分工协作将进一步加强。而且,他还提出了非均衡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他指出,国民经济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这一有机体中,各地区之间、各产业之间都存在着一定的有机联系,各地区、各产业的发展需要保持协调,但由于我国各地区的自然条件差异较大,我国不同地区发展同一产业或同一地区发展不同产业的投入产出效果不尽相同。因此,要在保持地区间和产业间协调发展的前提下进行适度的政策倾斜,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李小建(2004)所提出的应该引起学术界重视的新世纪中国区域经济学五个重点理论研究的领域之一就是产业集群研究。他指出,规模经济和分工经济可以为集聚带来收益递增,网络组织关系可以带来企业间资源共享、风险共摊、优势互补,从而形成产业和产业群的竞争优势,同时结合各地区的文化背景差异和值得关注的“个性”因素,将能够或有助于构建中国特色的产业群竞争优势理论。
陈秀山、张可云(2003)从分工的经济性和分工的外部性论述了区域分工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他们认为,从分工的经济性分析,区域分工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区域分工使各地比较优势的资源条件得到充分利用,从而提高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并增加区域经济福利;第二,区域分工可以产生规模经济和聚集经济效益,并有助于“范围经济”的形成。在正反馈循环的作用下,区域分工将进一步强化专业化分工效应,同时,区域的分工演进推动着区域内新产业的衍生,以及相关辅助产业的发展,从而不断衍生出越来越多的新企业。这些具有前后关联的企业以及相关支撑结构在空间上积聚,有利于企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从而增强了区域的竞争优势,推动区域生产率的增长。从分工的外部性分析,区域分工的外部性主要来自区域间在分工基础上的合作与竞争,这种外部性也同样表现为正效应和负效应,因此,从分工的外部性看,区域分工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区域分工可以带来整体功能效应。因为区域作为系统而存在,通过各区域子系统之间的耦合,取得“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效应,使区域经济大系统的功能更加完备。二是具有相对优势的区域在分工发展过程中,可以通过区位因素在空间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乘数效应,带动周围区域相关活动的发展。三是合理的区域分工有利于生产要素的区际自由流动,特别是促进技术的创新及其在区域之间的传播。由于要素的空间流动具有明确的增值倾向和“放大效应”,所以要素流动既是区域间实现分工利益的基础和动力,也可以促进区域空间结构“趋同”或“趋异”。四是在区域分工中,由于每个区域选择行动策略的依据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非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所以总存在着区域之间利益最大化目标的不一致,或区域独立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矛盾,导致区域与社会整体无效率。
庞效民(1999)的《90年代我国区域经济合作政策效果分析》一文对我国20世纪90年代区域合作的实质性成绩进行了总结,这实际上是对区域分工合作与区域经济发展关系进行的实证研究。他的研究结论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区域合作提高了区域社会经济联系和交流水平。他指出,经济联系的加强从打破地方市场封锁、实现跨地区商品流通逐步发展到资金、技术、人才、管理、信息等生产要素的综合性渗透和交融,工商行政、财政税收、金融保险、公安等部门的区域性行业协调和网络建设均有进展,科学技术的合作、信息管理经验的交流也有了明显的发展。如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南京区域经济协调会建立67个企业网络和86个企业集团,共达成经济协作项目4220项,新增产值89.5亿元,利税12.6亿元。二是提高了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区域环境整治水平。“八五”以来,付诸实施的跨地区联合建设项目集中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合力建设了一些对形成沟通不同省份的公路网络有重要意义的高等级国道、省道公路干线,直接改善了地方交通条件,提高了省际联通性。如淮河经济协作区(位于淮河上、下游的地市之间)就联合治理淮河环境污染初步达成共识;环渤海地区的河北、天津、北京等地就跨地区水资源供给保障加强了合作;闽西南联手建设国道省道,共投资50亿元,完成道路建设和改造近1800千米等。三是对改善区域贸易联系和建设要素市场做出贡献。区域合作的发展在消除区域性商品贸易壁垒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突出表现为促进省际贸易的增长,多种类型商品市场和区域性批发、零售市场设施的较快发展。同时,在区域合作框架下区域性劳动力流动和金融流通水平得以提高。如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和长江金融网络的带动下,长江沿岸资本市场网络逐步形成和建立,在全国范围内已处于领先地位。四是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运行机制转变。区域经济联合与协作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运行机制转变方面发挥了促进作用,表现为跨省的区域合作的成员地区将自身发展需要与其他伙伴地区的发展条件和要求相结合,以争取实现多方共赢目标,开展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一些地区为吸引优秀企业来本地进行跨区投资,制定、出台有关企业参股、控股、优化资产组合等方面的区域性优化政策,对促进企业运行机制转换和建立以市场竞争为基础的产业联系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
2.国外研究的文献综述
随着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经济社会逐步从封闭、分散走向开放、联合,这些新的区域发展背景给区域发展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形成了一些新的理念。整体协调发展理念认为区域开发必须突破传统观念上封闭的行政区界限的束缚,着眼于区域整体利益的维护和实现,促进区域整体协调发展。城乡一体化理念作为区域整体协调发展理念正日益被广泛接受。德国学者Albert Schmid于2005年指出,区域发展规划最要紧的是立足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和必要性,针对区域的固有特点制订区域发展目标,并对自然环境加以重视。以人为本理念强调城市和区域发展要编制出真正符合人类需求的、能达到富民目的的合理规划。多目标规划理念认为区域规划应该走出以经济为唯一目标的误区,重构经济、社会、环境、技术等综合目标型的规划。
全球范围的空间机制研究方面,经济全球化和以信息技术为标志的革命极大地促进了城市群的研究。弗里德曼(Friedmann)在城市体系等级网络研究中指出,城市体系的等级关系将成为跨国公司纵向生产地域分工的体现。范吉提斯(Pyrgietis)、昆曼(Kunzmann)与魏格纳(Wegener)在跨国网络化城市体系研究中指出,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大城市带实际上是产业空间整合的产物,作为新的地域空间组织形式,将占据全球经济的核心位置。欧盟基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需要,1993年就开展跨境的“欧洲空间发展展望”规划。富田禾晓(1995)则以都市空间为经,结构演变为纬,从人口、第三产业、居住、消费、通勤、中心地等级和职能对日本的城市群深入研究。
区域产业合作方面,国际上关于区域主导产业选择依据的理论众多,比较典型的有日本经济学家筱原三代平提出的“筱原两基准”,即收入和需求弹性基准以及生产率上升基准。赫尔希曼(Hirschman)提出“关联效应”理论,认为区域主导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有较大的投入产出联系。这两个理论都各具特色又各有不足,“筱原两基准”提出了单个主导产业的优势因素,即这些产业的收入和需求弹性较大且满足生产率上升的要求,这是一种个别产业择优选择理论,该理论忽视了主导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关联,忽视了引进先进的发达国家或尖端技术国家已经拥有的,能够带动本国相关产业发展的产业。与此不同,赫尔希曼的“关联效应”理论从产业间的关联的角度分析,却没有涉及主导产业所具有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