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文献综述
1.2.1 主流理论范式将公共产品作为经济发展方式的外生变量
西方经济学对经济发展方式的研究主要体现为经济增长理论和发展经济学的相关理论。经济增长理论主要关注经济能否实现持续增长以及引发经济增长的源泉,发展经济学主要旨在解释经济增长过程中的结构演进规律。在这些理论中,主流的理论范式基本上都将公共产品作为外生变量处理。
在古典经济增长理论中,亚当·斯密(A.Smith,1776)十分强调分工的重要性:“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出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亚当·斯密将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归因为劳动分工、资本积累和技术进步。马尔萨斯(M althus)和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对长期经济增长持悲观看法。马尔萨斯(1798)提出,当人均收入超过其均衡水平时,死亡率下降的同时生育率将会上升,长期内每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将会收敛到其静态的均衡水平,这即著名的“马尔萨斯陷阱”。大卫·李嘉图(1817)指出,作为生产要素的土地、资本和劳动产出的边际报酬是递减的,这将导致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最终停止。在这些理论中,内生变量是资本、土地、劳动等生产要素,公共产品是外生变量。
在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中,马歇尔(M arshall,1920)强调企业的外部经济、内部经济对经济增长的作用。熊彼特(J.A.Schumpeter, 1934)则强调创新的重要性,他认为经济增长是由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实现“新组合”引起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家在推动创新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熊彼特(J.A.Schumpeter,1942)将经济增长归因为新商品、新技术、新供应来源、新组织形式的竞争。而在Harrod(1939)和Domer(1946)给出的哈罗德—多马(Harrod-Domar)模型中,决定经济增长的唯一因素是资本积累。索洛(Solow,1957)在对1909—1949年美国经济增长的研究中指出,技术进步是美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当时GNP年平均增长率为2.9%。资本投入增长的贡献程度为0.32%,劳动投入增长的贡献程度为1.09%,而技术进步的贡献程度为1.49%,约占GNP增长率的87.5%)。丹尼森(Denison,1985)运用1929—1982年的统计数据,同样得出了这样的结论:2.9%的美国GN P年增长率中的1.9%部分应归功于技术进步。总的来看,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在所建立的模型中将技术进步作为外生变量处理,这有难以克服的缺陷:一方面,经济增长最终不得不由经济模型以外的因素决定;另一方面,它无法解释技术进步本身是如何发生的。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同样沿袭了古典经济增长理论将公共产品作为外生变量的做法。
为克服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固有的缺陷,20世纪80年代中期产生了内生增长理论(Theory of Endogenous Growth),其将技术进步作为内生变量处理来建立经济增长模型。阿罗(Arrow,1962)提出“边干边学”(Learning by Doing),来说明投资中的技术进步。罗默(Romer, 1986)开创了内生增长理论,通过技术进步内生来解释收益递增现象。罗默(1990)建立的模型包含三个生产部门,即最终产品的生产部门、研究与开发(R&D)部门和中间资本品的生产部门,以有效地揭示技术进步的作用。卢卡斯(Lucas,1988)则建立了以人力资本为基础的内生增长模型,将人力资本增长看成是经济增长的推动力。格鲁斯曼和赫尔普曼(Grossman and Helpman,1991)对研究与开发领域投资的研究、阿格赫恩和豪威特(Aghion and Howitt,1992)的模仿与创造性消化内生增长模型、杨(Young,1991)的国际贸易内生增长模型,都揭示了新知识如何获得和影响经济增长。Acemoglu(2002,2003)的模型解释了技术变化一般来说是劳动增进型的而不是资本增进型的,并推导出均衡状态中的技术进步是纯粹劳动增进型的。内生增长理论的主要任务是将技术作为内生变量处理,考察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多数文献仍将公共产品作为外生变量处理。但这种将外生变量转化为内生变量的处理方法,为一些经济学家所利用,使得公共产品作为内生变量有了可能性,比如将政府支出这个变量作为内生变量处理。本章第二节将对此作出进一步的阐述。
从整个经济增长理论的方法论基础来看,一般认为能够持续实现经济增长的经济是最好的,或者说,不考虑经济增长是不是满足多数人的需要,不涉及什么样的经济增长是好的或者是坏的这种价值判断问题。而公共产品是一个涉及政府和国家价值判断的变量,因而在经济增长理论的方法论体系中,暗含了公共产品作为外生变量的前提。
战后发展经济学的兴起,为分析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了很好的分析框架。这些经济发展理论,主要是关于经济发展中结构演进和变化的理论。由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1672)提出、克拉克(Colin M.A.Clark,1940)加以完善的配第—克拉克定理揭示了经济发展中产业结构的演进规律。该定理提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均国民收入的提高,劳动力首先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移动;当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时,劳动力便向第三产业移动。劳动力在产业间的分布状况为,第一产业将减少,第二、第三产业将增加。劳动力从第一产业转向第二、第三产业的原因是经济发展中各产业间出现了收入的相对差异,由于经济发展中各产业间出现了收入的相对差异,劳动力总是由低收入的产业向高收入产业移动。W.W.罗斯托(W.W.Rostow,1952, 1957)将社会经济发展划分为传统社会阶段、起飞准备阶段、经济起飞阶段、走向成熟阶段、大众高消费阶段和追求生活质量阶段六个阶段。刘易斯(Lew is,1954)创立了二元结构模型,将经济发展解释为伴随着扩张的现代部门不断地从传统部门吸收边际生产率为零甚至为负数的剩余劳动的过程。费景汉和兰尼斯(Fei and Ranis,1961)在继承刘易斯分析范式的同时,强调传统部门的功能不仅仅是储备劳动力大军,也是为现代部门补充农业剩余,因此也需要重视农业技术进步。钱纳里(H.Chenery,1989)等将不发达经济到成熟工业经济整个变化过程划分为六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不发达经济阶段,产业结构以农业为主,没有或极少有现代工业,生产力水平很低;第二阶段是工业化初期阶段,产业结构由以农业为主的传统结构逐步向以现代化工业为主的工业化结构转变,这一时期的产业主要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第三阶段是工业化中期阶段,制造业内部由轻型工业的迅速增长转向重型工业的迅速增长,非农业劳动力开始占主体,第三产业开始迅速发展;第四阶段是工业化后期阶段,在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协调发展的同时,第三产业开始由平稳增长转入持续高速增长,并成为区域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第五阶段是后工业化社会,制造业内部结构由资本密集型产业为主导向以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主导转换,同时生活方式现代化,高档耐用消费品得到推广普及;第六阶段是现代化社会,第三产业开始分化,知识密集型产业开始从服务业中分离出来,并占主导地位:人们消费的欲望呈现出多变性和多边性,追求个性。
从发展经济学的演进脉络来看,可将其看成是经济增长理论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展开,在技术分析上拓展了经济结构演进的内容,但从总体上看,其聚焦的问题仍在于经济增长本身,以及经济结构变化,所以更多的文献仍保留了经济增长理论将公共产品作为外生变量分析的做法。
中国经济发展方式主流的理论范式,主要是在经济增长理论和发展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形成的,对公共产品这一变量,同样是作为外生变量进行处理的。也就是说,描述经济发展方式并不以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多寡为参照,而是以经济结构变动为参照。总的来看,主流理论范式中的经济发展方式,对公共产品这一变量并不敏感。
中国学者对经济发展方式的研究,是从经济增长方式这一范式开始的。20世纪90年代以来,形成了一种能够被学者和官方公认的经济增长方式理论范式,主要是从苏联引入的理论范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这一理论范式关注的重点是投入产出,主要是指在生产要素的质量、结构、使用效率和技术水平不变的情况下,依靠生产要素的大量投入和规模扩张所实现的经济增长,需要转变为主要依靠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和利用效率,来实现经济增长。郭克莎(1995),刘国光、沈立人(1996),萧灼基(1996)等学者利用这一范式来分析中国的经济效率问题。郑玉歆(1999)、张军(2002)、沈坤荣(2002)、李宾与曾志雄(2009)等学者将研究的重点集中在中国全要素生产率(TFP)的估算上。这些理论主要是对粗放型和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进行实证分析,强调提高技术水平,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在粗放型和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范式中,主要的变量是资本、劳动、技术等生产要素,公共产品并不作为直接的变量影响经济增长方式。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经济增长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已不仅仅是粗放不粗放的问题,随着发展阶段的变化,经济结构的多维问题,比如消费不足、服务业发展滞后、资源环境问题等开始出现。基于这种变化,2007年的中共十七大报告超越了经济增长方式这一狭隘的概念,提出了经济发展方式的概念,其具体的要求,主要表现在新的“三个转变”:
第一个转变是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在此范式中,GDP是因变量,消费、投资、出口是自变量,公共产品不作为直接的影响变量,而是外生变量。
第二个转变是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在此范式中,GDP是因变量,三次产业的增加值是自变量,公共产品也不作为直接影响的变量,而作为外生变量处理。
第三个转变是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在此范式中,各类生产要素是自变量,公共产品也是作为外生变量。
1.2.2 公共产品作为外生变量的好处
在经济分析中,很多时候会把与研究对象相关的重要变量作为外生变量处理,这也是正常的,因为便于集中展示研究者最关心的变量与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中国经济发展方式“三个转变”的理论范式,主要关注的对象是经济结构与经济发展方式之间的关系。在方法论基础上,隐含了这样一种假设:经济发展方式主要是一个经济结构的问题。将公共产品作为外生变量处理,可以方便、直观和有效地刻画出中国未来经济结构演进的方向,给出一个符合当前发展阶段特征的努力方向。
中国目前正处于由工业化中后期向后工业社会迈进的过程中,这一过程中的经济结构演进,从技术特征上确实包括中共十七大所提出的“三个转变”问题。从国际经验看,“三个转变”反映了一个国家由工业化中后期向后工业社会迈进过程中经济结构演进的基本方向。按照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1973)在《后工业社会的来临——对社会预测的一项探索》一书中的界定,以技术为中轴,将社会划分为前工业社会、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三种形态。一般来说,“重工业化”是工业化进入中后期的主要标志,中国目前“重工业化”的特征十分明显,并有生产过剩的态势。英国、法国、美国、德国等主要国家在1871—1913年重化工业开始不断深入发展,1929—1933年因生产过剩进入大萧条时期。大萧条标志着这些国家基本上已进入了工业化中后期,而在大萧条之后,欧美发达国家开始向后工业社会迈进。这些发达国家的经济结构变动,大致有三个维度:
转变之一:由投资主导向消费主导的转变。从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在工业化中后期,经济增长主要由投资主导,进入后工业社会,经济增长主要由消费主导。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这种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既难以克服工业化中后期这个特定阶段所出现的生产能力过剩的危机问题,也难以形成服务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中国政府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反映了发展的阶段性变化和趋势,对于中国下一步解决消费、投资、出口失衡问题,化解国内生产过剩危机意义重大。
转变之二:由工业主导向服务业主导的转变。从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在工业化中后期,是一个工业主导的经济增长,进入后工业社会,经济增长主要由服务业主导。如果没有更高附加值的服务业取代和改造传统工业,由中等收入阶段迈向高收入阶段将是不可能的。中国政府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反映了中国下一步迈向后工业社会的发展趋势,也是针对服务业发展滞后这样的国内现实,为未来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出了一条符合实际的路径。
转变之三:由物质资本主导向人力资本主导的转变。从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在工业化中后期,是一个物质资本主导的经济增长,进入后工业社会,经济增长主要由人力资本主导。工业化中后期,物质资本的收益率逐步递减,人力资本的收益率逐步递增是一个客观规律。如果没有人力资本取代物质资本这个结构变迁过程,经济增长本身就难以维持,更难以实现由中等收入阶段向高收入阶段的历史性跨越。中国政府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同样反映了发展的阶段性变化和趋势,也是针对国内经济增长粗放,资源环境压力大、人口红利拐点即将出现等现实问题而提出的,它为未来中国寻求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指出了一个很好的方向。
1.2.3 公共产品作为外生变量的局限性
在经济分析中将重要变量作为外生变量处理并不奇怪,问题在于,作为外生变量的这个变量是否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变量。例如,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将技术作为外生变量,也就是说,在假定技术不变的条件下分析经济增长的问题。这就造成了一种理论体系难以克服的矛盾:由于所有要素投入的边际生产率都是递减的,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中长期的经济增长?也就是说,解释经济增长,要靠理论体系以外的因素来说明。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将技术作为内生变量纳入新古典经济学的体系内,才使这个难题得以解决。将公共产品作为外生变量,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认识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较大的局限性。
局限性之一:难以反映经济发展方式的制度属性。以经济结构界定经济发展方式,看不出制度在经济发展方式中居于何种地位。中国是一个转型中的大国,也是一个改革中的大国,制度因素始终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决定性因素。相当多从事经济转轨研究的学者都从制度层面解释了中国经济增长或者经济发展的机理。温加斯特与钱颖一(Weingast and Qian,1997)认为,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原因在于建立了一个市场维护型财政联邦制,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政府分权体系,形成了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改变了中央对地方的过度干预,刺激了地方政府为当地经济增长而推进市场化改革的积极性。正如热若尔·罗兰(Gérard Roland,2002)所指出的,转型是大规模制度变迁的过程,转轨被看成一个制度重新设计的过程,转向市场并非只是简单的自由化和私有化,因为它伴随着复杂的结构与制度调整以及社会与政治变化。分析中国问题,没有一个转型的视角是很难符合实际的。斯蒂格利茨(Joseph E.Stiglitz,1998)与热若尔·罗兰(Gérard Roland,2000)充分肯定了中国的价格双轨制改革,认为价格双轨制具有帕累托改进的优点。景维民(2003)分析了经济转型绩效,认为经济转型产生了新的制度结构,以及制度变迁过程中不同的制度变动引起了经济总量变动和社会发展。洪银兴(2007)认为经济转型的目标是使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因此可以用市场化指数来衡量体制转轨实现程度。上述学者也没有把公共产品作为内生变量直接分析,但强调了转型中市场制度的重要性。应当看到的是,一个国家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取决于公共产品的范围和相关制度安排。在30多年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公共产品领域经历了大规模的制度变迁,在不同的时期,公共产品供给的数量和结构有很大的不同,这种变化并不能够自然而然地反映和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而且,经过30多年的市场化改革,中国正由私人产品短缺时代,进入公共产品短缺时代。考虑到这样的背景,将公共产品作为外生变量处理,容易使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研究的视角变得狭窄,也比较容易忽视更为丰富和更具有实质性的内容。
局限性之二:难以反映出分配问题在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要性。公共产品是一个共同福利变量,是一个分配关系的变量。不分析这个变量,无法揭示出经济增长能够给多少人带来了福利增加,无法揭示出什么样的经济增长是好的。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基尼系数无论是绝对还是相对增长幅度都很快,2000年全国平均基尼系数超过了0.4的警戒线,2007年达到0.454,远高于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波兰、捷克等转轨国家,英国、德国、北欧等地发达国家。按照《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2004)》,最高收入10%的富裕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45%,而最低收入10%的家庭相应比例仅为1.4%。财富差距达到32倍,如果考虑到房地产价格的飙升,目前的财富差距至少超过40倍,而2009年对应的居民收入差距大约是23倍。库兹涅茨(Kuznets,1955)在《经济增长与收入不平等》一文中探讨了经济增长过程中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认为在工业前文明转向工业文明的经济增长早期阶段,收入不平等会扩大,随后会有一段收入不平等相对稳定的时期,这段时期过后收入不平等将缩小。按照库兹涅茨的“倒U型”曲线,一个国家似乎不需要对收入不平等进行干预,到了一定阶段之后,收入分配不平等的状况会自动改善。1998年Deininger-Squire编辑出版的《国际不平等数据库》运用108个国家682份有关基尼系数和五等分法在内的数据资料分析看,“以单个国家为基础进行检验时的数据分析对表达收入和不平等的倒U型关系理论仅仅提供了非常微不足道的支持;而且大约90%的被调查国家不存在倒U型曲线这种关系”。而且,这一现象并没有被拉美国家的发展所证实。相反,由于在收入分配上的不平等问题没有处理好,拉美国家反而陷入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事实上,从欧美发达国家福利国家建设过程中可以看到,由工业化中后期向后工业社会转型的制度变革,是从分配问题入手的。而政府从分配问题入手,主要的手段是公共产品,正是由于大规模地扩大了公共产品供给,才得以改变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的状况,引发了经济结构的变迁。将公共产品作为外生变量,容易将经济发展方式看成是一个与分配问题无关的问题。不回答分配问题,在逻辑上导致“以增长评价增长”。经济增长成果在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分配状态,是评判经济发展方式好坏的重要尺度。将公共产品作为外生变量,仅仅对生产过程进行“剪裁式”的刻画,难以反映出经济增长成果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在逻辑上难以走出“经济增长至上”的认识误区,使经济发展方式难以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局限性之三:难以反映出政府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扮演的角色。公共产品是一个公共选择变量,是一个表征政府作用的变量。在提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问题的时候,自然而然会提出一个问题:谁有资格和能力转变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方式?尽管说微观经济主体很重要,其行为受制于并取决于政府所创造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制度环境。奥尔森(1995,2001,2005)反复强调,在任何一个社会里,只要巧取豪夺比生产建设来得容易,掠夺活动就会使投资、分工、合作等创造活动萎缩,经济就不发达,社会就贫穷。反之,只要存在激励机制诱使企业和个人积极地进行生产创造,经济就繁荣,社会就富足。托马斯和诺斯(1998)按照成本—收益分析和均衡分析方法,通过交易费用的理论构建了制度变迁理论的基本模型框架。提出高效率、高效能的政府一方面可以促进市场经济各主体的效率与效能,另一方面也为政府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提供了保障。依照林毅夫(1994)对制度变迁方式的划分,中国最初的改革,发现存在制度非均衡并发现存在改进余地与方法时,采取的是一种诱致性的制度变迁,但接下来到政府改革本身的时候,改革将是强制性制度变迁。李稻葵(2003)在探讨中国经济转型时指出,政府转型是经济转型的本质,转型中出现了改革的发起者与改革对象,它们分别是政治家与官僚机构。因此,不研究如何控制政府这只“掠夺之手”,发展政府这只“扶持之手”,很难真正触及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本质。事实上,在区分欧美不同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方式的时候,最重要的,也最容易区分的是政府对经济干预的理念和方式。而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从操作上看是一个公共选择问题,只有政府才有资格、有能力去扭转经济发展方式。将公共产品作为外生变量,难以反映出政府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作为。